堂吉诃德 第一章

叙述有名的绅士堂吉诃德·德·拉曼却的性格和日常生活。

不久前,在拉曼却的一个村庄(村名我不想提了),住着一个绅士[1]。他和同类的绅士一样,矛架上常插着一根长矛,有一面古旧的盾牌,还有一匹瘦马和一只猎犬。这绅士家锅里煮的常常不是羊肉,而是牛肉[2];晚餐经常是碎肉加葱头的凉拌菜;星期六吃鸡蛋和炸肉条,星期五吃滨豆;星期天加餐,添只野雏鸽。这样,花去了一年三成的收入。其余的钱财用来置办过年过节穿用的细毛呢外套、天鹅绒裤子和天鹅绒平底鞋。平时他穿普通粗呢制的服装。绅士家有个四十多岁的女管家,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外甥女,另外,还有一个能干杂活、能上街采购的小厮,绅士出门时替他套马,平时在花园里锄草,修剪树木的枝条。我们这位绅士已年近五旬,身子骨还相当结实,身材瘦削,面貌清癯,平时喜欢早起,还爱狩猎。他名叫吉哈达,又有人说他叫盖萨达,说法不一,但据考证,他应该是姓盖哈纳。不过,他叫什么名字对本传记关系不大,只要在叙述的过程中不失真就行了。

这绅士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闲着无事,他就全部用来读骑士小说。他读得津津有味,兴致很浓,几乎完全忘记了行猎,也没有心思去经营自己的庄园产业。他越读越有兴趣,最后入了迷,卖掉了许多法内格[3]耕地,用来购买骑士书供自己阅读。他将能买到的骑士小说全买来了。他最爱读名作家费里西亚诺·德·西尔瓦[4]写的书,因为这位作者写的作品行文流畅,把道理说得很透,被他奉为至宝。尤其是书中向情人大献殷勤的言词和那些要求进行决斗的信件,真令他读了拍案叫绝。在这个作者的作品中,常常出现这样的佳句:“你以无理对待我的有理,我的有理反变无理;我怨你长得美丽,反倒有了道理。”又说:“崇高的苍天以神圣的方法,用星辰对你进行装点,使你更加神圣,并使你成为当之无愧的伟人。”

可怜的绅士被这些话迷住了心窍,他废寝忘食,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思考着这些话中的含义。其实,即使亚里士多德再生也弄不清这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位绅士对堂贝利亚尼斯打伤了他人,自己也负了伤这样的写法表示不满。他认为,即使有妙手回春的高手为这个骑士治伤,伤好后,也难免留下满脸满身的疤痕。不过,他很赞赏作者在小说结尾时,宣布故事未完待续的做法。他曾多次想拿起笔来,不折不扣地按作者承诺的那样,续完这个故事。只是由于他时时刻刻在思考着更要紧的事情,才没有这么办,否则,他一定会把这个故事补完的。他多次和本村的神父(他是个毕业于西昆沙大学的学识渊博的人)讨论究竟谁是最优秀的骑士:是英国的帕尔梅林[5],还是阿马蒂斯·德·加乌拉[6]?然而,村里的那个理发师傅尼古拉斯却认为,这两个骑士谁也比不上德尔·弗博骑士。要比也只有阿马蒂斯·德·加乌拉的弟弟堂卡拉奥尔才能比得上他。这个骑士各方面条件都十分优越,他不装腔作势,也不像他兄长那样爱淌眼泪。论武艺,他丝毫也不逊于他哥哥。

总之,这绅士整天埋头看骑士小说,夜夜秉烛达旦,白天看到黄昏,废寝忘食,劳心伤神,最后,终于失去了理智。他头脑中装的全都是书中读到的怪事,什么着魔中邪呀,打闹斗殴呀,决斗比武呀,伤残呀,打情骂俏呀,谈情说爱呀等等。在他看来,这一个个胡乱编织的故事,都是千真万确的,是世界上最真实的信史。他常说,熙德·鲁伊·地亚斯[7]是个非常优秀的骑士,但比不上火剑骑士。火剑骑士反手一剑,便将两个穷凶极恶、硕大无朋的巨人劈成两半。他特别喜爱贝尔纳多·德尔·卡比奥[8],因为他仿效赫拉克利斯用双臂扼杀地神的儿子安泰的方法,在隆萨斯巴列斯杀死了已着了魔的罗兰。他也常常称赞巨人摩尔甘特,因为他那一族的人个个都傲慢无礼,只有他和蔼可亲,很有教养。不过,在所有的骑士中,他特别偏爱利纳尔多·德·蒙塔尔瓦[9]。每当他走出城堡,掠夺他遇到的每个人的财物时,堂吉诃德由衷地喜欢他。使他感到最痛快的一件事是这个骑士在摩尔人聚居的地方,盗走了穆罕默德纯金全身塑像。对那个叛徒加拉隆,他恨不得对他狠击一拳,甚至对他的女用人和外甥女也不轻饶。

失去理性后,他头脑中忽然浮现了一个连全世界的疯子也从来没有过的奇怪的念头:他要去做游侠骑士,全身披挂,手持武器,骑着骏马,周游世界,行侠冒险,将书中读到过的游侠骑士们做过的事情,也做一遍。他认为,这样做一来可为自己扬名,二来可为国家出力。他要像书中的那些骑士那样甘冒一切风险,消除种种暴行,建功立业,名垂史册。这可怜的绅士幻想凭自己双臂的力气,显身成名,少说也得当个特拉比松达国的皇帝。他打着这样的如意算盘,心里乐滋滋的,总想尽快实现自己的心愿。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擦洗他曾祖遗留下来的那套盔甲。这套盔甲一直丢在墙角落里,总有一个多世纪了。早已锈迹斑斑,还散发出一阵阵霉味儿。他想方设法对这套甲胄进行洗刷、修整。这时,他发现了一个大问题,那头盔很浅,是个顶盔,只能护住额头,护不住脸面。他开动脑筋想了个办法。他拿来一张马粪纸,做了个面甲,嵌在那个顶盔上,看起来就像个深头盔了。他想试试这头盔是不是坚固,经不经得起刀砍剑劈,便抽出佩剑,准备砍它两下,谁知一剑下去,这一星期的心血全都化为乌有。眼见自己做的这只面甲这么轻易地劈烂了,心里实在觉得懊恼。他又做了一个。为了避免再次被劈碎,他这次在硬纸片做的面甲里衬了几根细铁条,进行加固。他认为这样够坚固了,就不想再进行检验了。他自己认为,这是一个十分精致的带面甲的头盔。

他接着考虑自己的马。他这匹马蹄子上的裂口比一个里亚尔兑换的小硬币还多[10],身上的毛病比戈纳拉[11]的那匹马还多。可是,我们这位绅士却认为,连亚历山大的布塞法罗[12]和熙德的巴维埃卡[13]都难以和它比美。为了给自己的马起个名字,他整整花了四天时间。他认为,像自己这样声名显赫的优秀骑士,这马本身又是一匹良驹,不给起个响当当的名字是情理难容的。他挖空心思,想起这样一个名字:它既能表明马在主人成为游侠骑士之前的状况,又能表明它的现状。它主人已变样儿了,它自然也得另外取个又显赫又叫得响的名字,这样才能和主人的新地位、新职业相配。他脑子里想了一大串名字,又一一加以否定,重起一个,又否定一个,又重起,又否定,最后决定取名“罗西纳特”[14]。他感到这个名字高雅、响亮,而且还富有意义,表明它过去是一匹劣马,现在成了世界上最好的马了。

给自己的马起了这样中意的名字后,他又想给自己也起个名字。为此,他又思考了八天,决定取名堂吉诃德。上面说到,这部真实的传记的作者一口咬定他叫吉哈达,而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叫盖萨达,原因也就在这里[15]。另外,他还考虑到,英勇的阿马蒂斯认为,光叫自己阿马蒂斯还不够,要在自己的姓氏上再带上自己的国家名字或故乡的名字,因此,他自称阿马蒂斯·德·加乌拉[16]。他作为一名优秀的骑士,也应该在自己的姓氏后面加上故乡的名称,所以他自称堂吉诃德·德·拉曼却[17]。他觉得这样一来,自己的祖籍一清二楚,而且,以地名为姓,也替故乡增了光。

他的盔甲已清洗修整完毕,头盔上也镶了个面甲;马已经取了名字,自己的名字也定下来了。他认为,万事齐备,就差给自己找个恋人了。游侠骑士没有情人,就像树木没有叶子和果实,也像躯体没有灵魂。他自言自语道:

“如果我遭到了厄运,也可能交上了好运,在路上遇到个把巨人(这种情况对游侠骑士来说是常有的),只交手一个回合,就将他打倒在地,或将他劈成两半,总之,我胜了他,将他制服了,那么,我就得派他去拜见我的心上人,让他走进她家,跪倒在我那可爱的小姐面前,用被征服者低三下四的声音说:‘小姐,我是马林特拉尼亚岛的岛主卡拉库里亚勃罗巨人。在一次罕见的激战中,那位非常值得称颂的骑士堂吉诃德·德·拉曼却战胜了我,命我来到小姐跟前,听候小姐发落。’这样,该有多好啊!”

我们这位绅士作了这一番道白,尤其是给自己选中了意中人后,真是喜不自胜。原来离他故乡不远有个村庄,里面有个农家姑娘,面貌姣好,他早就看中她了。只是姑娘本人对此事一无所知,也没有察觉。她名叫阿尔堂莎·洛伦索。他认为,将她定为自己的意中人非常合适。他也得给她取个名字。这个名字既不能和原来的名字相抵触,却又要带点公主贵夫人的味儿。后来,他决定叫她杜尔西内娅[18]·德尔·托波索,因为她是托波索人。他觉得这个名字就像给自己和自己的东西取的名字一样,悦耳动听,美妙别致,也富有意义。

注 释

[1] 绅士的原文是Hidalgo。据玛利亚·莫利纳主编的《西班牙语用法词典》的释义,Hidalgo一词是指中世纪这样的社会阶层人士:他们尽管没有贵族称号,但已不同于一般平民;凭自己的家产,他们不必参加劳动,便能过舒适的生活。

[2] 西班牙当时羊肉比牛肉贵。

[3] 西班牙地积单位,一法内格约合六千六百平方米。

[4] 塞万提斯同时代的骑士小说作者。

[5] 著名骑士小说《英国的帕尔梅林》(一五四四)中的主角。作者是葡萄牙人弗朗西斯科·德·莫拉莱斯。

[6] 同名骑士小说的主人公。这部作品被认为是最好的骑士小说之一。

[7] 西班牙古代英雄。史诗《熙德之歌》(一一四○)中的主人公。

[8] 西班牙神话故事中的人物,也是骑士小说中常常出现的人物。

[9] 法兰西古代史诗中的英雄。

[10] 里亚尔是古代西班牙的辅币,可换八个小硬币。

[11] 意大利斐拉拉公爵府内的著名滑稽演员,他和自己的马都很瘦,成为人们的笑料。

[12] 亚历山大的骏马。

[13] 熙德的骏马。

[14] 原文为“Rocinante”。这个词由“Rocin”(劣马)和“Ante”(在……之前)两部分组成。意即劣马中的佼佼者。

[15] 因为吉哈达和吉诃德发音更接近一些。

[16] 意思是加乌拉的阿马蒂斯。

[17] 拉曼却地区的堂吉诃德。

[18] 原文是“Dulcinea”,是由“Dulce”(甜蜜的)一词演化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