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斯·卡斯托普对自己的家只保留着模糊的记忆;他几乎不真正认识自己的父亲和母亲。在他五岁至七岁之间的短短一两年内,他们都相继去世了,先是母亲在等待分娩时突然一下子患了由神经炎引起的血管堵塞,海德金特大夫称之为血栓,使她的心脏立刻麻痹了——当时她正坐在床上笑,好像是笑得昏倒了,其实已经死去。这件事对于他父亲汉斯·赫尔曼·卡斯托普来说太不可思议。他衷心眷爱着自己的妻子,本身又不是一个十分坚强的男子汉,便不知道如何渡过眼前的危机。他的精神受了刺激,从此郁郁终日,做起买卖来净出差错,使卡斯托普父子公司在经营上蒙受了严重损失。隔年的春天,他在风很大的港口视察仓库时染上了肺炎,本已衰弱的心脏经不住高烧,尽管海德金特大夫悉心治疗,不出五天仍然跟着自己的爱妻去了。在有众多市民参加的隆重葬礼中被送进了卡斯托普家族祖传的墓地。这块墓地在圣卡塔琳娜教堂公墓内,一眼就看得见植物园,地势真是非常之美。
他的父亲老参议比他活得长久,虽然只多活了不长的一段时间;在老头子死前的短短时期里——他同样得的是肺炎,只不过挣扎得更久,痛苦也更大;因为与自己的儿子不一样。汉斯·洛伦茨·卡斯托普是一株深深扎根在生活中的老树,很难一下子砍倒的——这段时间说来只有一年半,在此期间,成了孤儿的汉斯·卡斯托普就生活在自己的祖父家里。那是上世纪初在城市与城外防御工事之间的狭长旷地上建起来的一幢住宅,北方古典主义的风格,刷着暗淡的青灰色,大门两侧各有一列半露在墙外的圆柱;要先登上五级台阶才能走进住宅中,整个房子为三楼一底,二楼正面全部是落地长窗,外面则有铸铁的栏杆作为防护。
宅子里的房间全都布置得挺讲究,包括那间用石膏浇铸了各种花饰的明亮的餐室,它那三扇临着屋后小花园的窗上都挂着紫红色的帘子。在这儿,祖孙两人有十八个月之久天天下午四点在一起进午餐,服侍他们俩的是一个叫菲特的老仆人。这老头儿戴着一对耳环,燕尾服上缀着锃亮的银纽扣,此外再加一个与自己的主人一模一样的细麻布白领巾;还有那刮得光光的下巴藏在领巾中的派头,也与主人没有区别。祖父与他以“你”相称,和他讲话总操德国北部的土语;并不是为了打趣——他是没有幽默感的——而是为了方便,要知道对管仓库的工友、邮差、马夫和杂役一类的老百姓,他全都这样。汉斯·卡斯托普很喜欢听祖父讲土话,更喜欢老菲特同样用土话回答他;老菲特在服侍主人吃饭时,常常在他身后把脑袋从左边伸到右边,以便冲着他右耳讲话,因为参议的这只耳朵比左耳好使唤得多。要是老爷子听明白了,便一边继续吃一边点头;他身板笔直地坐在桃花心木做的高背椅和餐桌之间,连头也难得向餐盆勾一勾。小孙子坐在对面静悄悄的,无意识地观察起自己的祖父来,注意力完全集中到了他那一双白皙、细瘦、好看的老手上,只见它们饱满的指甲修得溜溜尖,右手的食指上戴着一枚绿宝石的纹章戒指;它们动作简捷、文雅,用叉子尖一点一点地将肉、蔬菜和马铃薯调理好,头微微一低,就送进口里去了。汉斯·卡斯托普再瞅瞅自己还不灵活的小手,感到它们也已经由先天赋予了将来会同样像祖父似的把握和使用刀叉的能力。
另一个问题是,他将来什么时候能把自己的下巴也埋在那么条大领巾里呢?祖父的外衣领子式样奇特,硬挺挺地竖着,尖端一直擦到脸颊,那条领巾则完全填补了两片领子间巨大的空隙。而要想戴这样的领巾,必须像祖父一般的年纪才成,所以今天除了他和老菲特,远远近近就不再有任何人戴这样的领巾和穿这样的衣领了。这真是很可惜的呀,要知道小汉斯·卡斯托普特别喜欢祖父把下巴埋在高高的、雪白的领巾中的模样;甚至他在长成大人以后,对此仍保存着极为美好的记忆,他仿佛觉得,那里边包含着一点儿与他的禀性相投合,因而也为他由衷爱好的东西。
祖孙俩吃完了,便把各自的餐巾叠好,卷成圆筒,插进银制的环中;这件事当时由汉斯·卡斯托普完成起来并不容易,因为餐巾太大,简直就跟一块小台布似的。接着,身后的老菲特把靠椅拖开,参议在靠椅前站起来,脚步蹒跚地踱到对面的“斗室”里去,好抽他的雪茄烟;有时候,小孙孙也跟着他走到里边去。
“斗室”是这么产生的:人们当初为餐厅设计了三扇窗户,使它占据了住宅的整个宽度,这样一来,剩下的面积就不能像这种类型的房子通常那样再布置三间客厅,而只够两间了;但是两间中与餐厅垂直相对一间仅有一扇窗户朝着街上,长与宽显得不成比例,于是乎就隔出长度约四分之一的一块来,正好成了这间“斗室”。“斗室”是一间从头顶采光的小房间,光线朦胧,陈设简单:一个多层木架,架上摆着参议的雪茄匣;一张牌桌,抽屉里存放着各种挺有趣的物件,诸如惠斯特牌呀,筹码呀,装有可以张开的卡齿的记分牌呀,石板和粉笔呀,抽雪茄的纸烟嘴呀,等等等等。最后,在屋角里,就立着一只螺钿式的玻璃橱,玻璃门后挂着黄绸帘子。
“爷爷,”小汉斯走进“斗室”后常常踮起脚尖,凑近祖父的耳朵说,“请给我看看那个洗礼钵,好吗?”
老参议本已撩起长而柔软的外套的下摆,从裤袋中掏出了一大串钥匙,这时便打开玻璃橱;从橱内立刻扑面送来一股使小男孩觉得既好闻又奇异的特殊的香气。那里面存放着各种各样已经不再派用场而正因此就特别珍贵的东西:一对弯弯曲曲的枝形银烛台,一只装在雕花木架子里的破晴雨表,一本贴着达盖尔银板照片的影集,一只藏利口酒小瓶的杉木匣儿,一个穿着花绸衣的小土耳其偶人——这玩意儿肚子里装着发条,能够从桌子这边跑到桌子那边,不过早已经失灵不听使唤了——一艘古里古气的帆船模型,临了儿,在最底下,甚至还有一只捕鼠器。可是,老头子从橱子的中间一格取出来的,却是一只光泽褪得很厉害的大银钵,以及托在下边的同样为银制的盘子;他拿这两件宝贝给孙子看,将它们分别一一地翻过来倒过去,同时进行着已重复过多次的讲解。
银钵和托盘原本不配套,这很容易看出来,小家伙也再一次从祖父口里得到了证实。但是,它们合在一起使用已经有将近一百年,也就是从购到这个银钵之时开始,老头子解释说。银钵很精美,造型单纯、高贵,严格遵循着上世纪初叶的艺术趣味。钵壁平均结实;钵底为一圆脚,放起来平平稳稳;钵内镀着纯金,只是由于年代久远,已经磨损得只剩一圈淡黄色的光泽了。唯一的装饰是上沿周围绕着一个由玫瑰和锯齿形叶片组成的高贵的花环。至于下边的托盘,它的年事更高,在盘子里面可以读到“1650”这么几个弯弯曲曲的花体数字;在数字周围,还以当时的“摩登式样”虚夸地恣肆地镂着各式各样的装饰图案,例如,族徽和半星半花形的阿拉伯花饰。反之,在托盘背面,却以变化多端的字体,点刻上了这件器物历来的主人的名字。他们加在一起已多达七位,而且在每个名字旁边还注有各自成为继承人的年代。戴大白领巾的老人用套着戒指的食指挨个儿点着它们,对自己的孙子讲解。这是他父亲的名字,这是祖父的名字,这是曾祖父的名字,再往上,在老头子的口中,这个加在前面的“曾”字就两次、三次、四次地重复着[1];小家伙呢,则歪着脑袋,眼神凝定,嘴巴微微翕张,既像在沉思默想,又像在白日做梦,神不守舍,让那一连串的“曾—曾—曾—曾—曾”给听得灵魂出了窍。这是一种从墓穴和时间的深渊中发出来的神秘声音,但是同时却表示着在现实、在他自己的生活与那久已湮没的一切之间虔诚地维持着联系,因此对他产生了十分奇妙的影响,就像上面所说的他的模样所表现出来的那样。听见这声音,他就仿佛呼吸到了某种夹着霉臭味的冷森森的气息,卡塔琳娜教堂或米迦勒地下礼拜堂的气息,感觉到了那种人们拿着帽子、不敢穿带铁掌的皮靴、走起路来不由得前倾着身子以表示虔诚的地方的气氛。而且,他甚至还听到了这样一些回音很重的地方那与世隔绝似的宁静和幽寂;在“曾——曾——曾”的沉浊音响中,宗教的虔诚,死亡的神秘,历史的古老,所有这一切全都能叫你感受到。如此等等,在小男孩心中造成了一个愉快舒适的感觉。是的,可能就是由于那声音的缘故,为了能听见它和重复念它,他才一次又一次地要求祖父允许自己看这个洗礼钵吧。
末了儿,祖父把洗礼钵搁回到托盘上,让小孙子看那平均的银钵内壁;在头顶上射来的光线映照下,残留的金膜熠熠闪光。
“转眼就快八年了,”老头子说,“自从我们把你捧在这钵子上边,让给你行洗礼的圣水流到里面去……圣水由圣雅可比教堂的执事拉森倒到我们好心的神父布根哈根凹着的手里,再从他手里淋到你的小脑瓜儿上,最后流进这钵子中。可我们把水加了温,免得你惊得哭起来,你呢当时也没有哭,相反却在这之前就大嚷大叫,搞得布根哈根祷告起来好不费力气;而等圣水真淋下来时,你一下子就静悄悄的了。这是你懂得尊敬圣物啊,我们都想。再过几天就四十四周年啦;四十四年前,受洗的婴孩是你已故的父亲,圣水从他脑袋上也是流进这个钵子。就在这所你父母亲后来居住的房子里,在对面餐厅中间那扇窗户前,给他施洗的是那位黑泽基尔老神父,他年轻时因为在布道时反对法国人抢掠勒索,差点儿没给人家枪毙掉——这老头儿自然也老早老早就见上帝去喽。可在七十五年前,那时受洗的便轮到我自己,也在对面的餐厅中,他们也是把我的脑袋捧在这个银钵上,瞧吧,就跟它眼下立在托盘上一模一样;还有神父所念的祈祷文,也与为你和你父亲念的完全相同;温暖、清亮的圣水同样从我的头发上——当时它不会比我现在脑袋上有的多多少——流进了这个金色的钵子里。”
小汉斯·卡斯托普仰起头来望着祖父干瘪的老脸,见它正好再一次埋到了洗礼钵上,恰似在重温他所讲的那些早已逝去的时光;这当儿,一种已经多次体验过的感觉突然向他袭来,如此奇异,既恍惚如在梦中,又令人忧心忡忡,好像同时让他感觉到了流逝和止息,感觉到了变幻无定的存在:这存在就是周而复始和令人眩晕的千篇一律——这是一种小汉斯·卡斯托普过去已有多次机会体验和熟悉的感觉。他常常期待着、渴望着再体验体验它;而部分的正是为了它,小家伙才那么急于想让祖父给他观看这件代代相传的宝物。
后来,长成了青年的汉斯·卡斯托普反躬自省,发现祖父留在他脑子里的形象比他父母亲的形象要清晰得多,深刻得多,重要得多;这可能与他俩心性相通、生理上表现出的血缘关系特别明显有关,真是一个面色红润的毛头小伙子与一位苍白干瘪的七旬老翁可能有多么相像,他与自己的祖父就有多么相像。不过,更主要的原因可能还是在老头子方面;要知道在这个家庭里,他毫无疑问是一位真正有个性的人,值得画家的彩笔细加描绘。
一般说来,汉斯·洛伦茨·卡斯托普的性格和思想,还在他去世之前很久就已经过时了。他是一位极虔诚的基督徒,属于改良教派,思想上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一直死抱着只有贵族才能治理国家的狭隘观点不放,好像他还生活在十四世纪,生活在手工业者阶层为在市议会争取席位和发言权而遭到古老的城市贵族顽强抵抗,新生力量成长起来十分艰难的久远年代。实际上呢,他活动的几十年正好是急剧发展和充满各种变革的几十年,正好是社会的迅猛前进不断对人们的牺牲精神和冒险勇气提出很高要求的几十年。如果说新时代的精神取得了众所周知的一个又一个辉煌胜利,那么上帝知道,这可并非他、并非老卡斯托普的功劳。他尊重祖上的规矩和古老的章程,鄙弃扩充港口这样的冒险行径以及种种亵渎上帝的现代大城市的愚蠢设施。只要可能,他就出来踩刹车和泼冷水;要是依了他,今天市议会中还会是一派古代的牧歌气氛,就跟当时在他自己的账房里一样。
老头子在生前和死后,给一般市民心目中留下的印象就是如此;而小汉斯·卡斯托普虽然对国家大事一窍不通,他那一双童稚的眼睛悄悄观察到的结果却也基本上一样——那是一些无言的、也就是说不加批判然而却生动异常的观察;许多年后,作为有意识的回忆,它们仍然绝对地保持着敌视言语和分析的特性,但却在他的脑海里留下了一个明确而肯定的形象。前面说过,这与祖孙俩心性相通有关;这种隔代之间的感情最为亲近、性情最为投合的现象并非罕见。孙儿们往往是观察为着崇拜,崇拜为着学习,于是乎,那些本已遗传到他们身上的品质就被造就了出来。
卡斯托普参议又瘦又高。岁月已经压得他弯腰曲颈,他偏偏要努力把它们拉直;他嘴里已经没有牙齿撑持,嘴唇本来只好直接靠在空空的牙龈上——因为他只在吃东西时戴假牙,可是他还是拼命地将嘴往下沉,这样就既避免了脑袋摇晃不定,又使得脖颈挺直、下巴端正,在小汉斯·卡斯托普心中留下了一个极为可敬的印象。
老头子喜欢吸鼻烟——他用的是一只长方形的镶金玳瑁鼻烟盒,因此也就使用红色手帕。经常地,从他外套后面的一只口袋里,总有那么一点红红的手帕角耷拉下来,在他的形象中成为一个令人发噱的缺点。对于年事已高的人来说,这样的小缺点简直就是一种特权,不管是出于有意识的不修边幅,还是出于无意识的疏忽大意。总之,在祖父的外表中,小汉斯·卡斯托普以其儿童的敏锐目光,所发现的也就仅仅这一个缺点。可是,不论是对于年仅七岁的孙子,或是在他已成年后的回忆中,老人日常的形象都并非他的本来面目。他的本来面目完全是另一个样子,要漂亮得多,气派得多——就跟一张真人大小的油画上所画的那样。这张油画从前挂在汉斯·卡斯托普父母亲的起居室里,后来随小家伙一起迁到城外的祖父家来,在会客室里那张红绸套大沙发的上方找到了新的归宿。
汉斯·洛伦茨·卡斯托普在画上穿着市议员的制服——这是一个已经逝去的世纪的市民们曾经穿过的服装,看上去那样严肃甚至虔诚,跟随着一种既庄严又大胆的制度熬过了许多时代,渐渐演化成了堂而皇之的装饰,以便在举行庆典时将往昔变为现实,将现实变为往昔,同时宣示出事物之间的稳定联系,表明他们的决断画押是庄重可靠的。画的是老卡斯托普的全身像,背景为浅红色,采用柱形与尖拱形结合的透视画法。只见他站在那儿,下巴低垂,嘴角下咧,蓝色的眼睛底下泪囊突出,望着远方的目光若有所思,身穿一袭法衣似的黑色外套,下摆长得盖过了膝头,前襟开着,上上下下都用宽宽的毛皮滚了边。从宽大的高高鼓起滚边的套袖中,伸出来用平呢缝成的细瘦的内袖,花边袖口一直盖到手腕。两条老人的瘦腿套在黑色长丝袜里,脚上的鞋子缀着银扣,脖子上是一圈宽宽的、厚厚的、打了许多道皱的褶领,前面压平了,两边隆起老高;从领圈下还伸出一条麻纱襞饰来垂在背心上,显得实在多余。手腕中抱着一顶老式宽边礼帽,帽顶往上逐渐变细起来。
这是一幅出自有名的大师之手的杰作,保持着古老风格的高雅情趣,对于所要表现的人物再合适不过,谁见了心里都会产生种种有关中世纪晚期的西班牙或者尼德兰的联想。小汉斯·卡斯托普经常观察这张肖像,自然并没有艺术鉴赏的能力,但却不无某种一般的甚至深刻的理解。尽管只有一次,而且就那么一晃便过去了,当祖父郑重其事地动身上市参议会去时,他看见他确实像画布上的样子;当时小汉斯便禁不住把他这画中人一般的形象,我们已经说过了,当作自己祖父真正的本来面目,而那他每天见到的祖父反倒成了所谓的临时替身,只能差强人意地勉强凑合着啦。须知,祖父日常形象中使人感觉得离谱和可惊之处,显然就来自这种勉强的、甚而至于有几分笨拙的凑合,就是他那本来面目中无法消除干净的某些残余和暗示,例如那俗称“捏死老子”的老式白色高领结。只不过,这个名称显然不配用来指老参议那件令人赞叹的衣饰;对于它,即那西班牙细褶领圈,领结充其量也只能是一个暗示。同样,祖父戴着上街那顶翘得非同寻常的大礼帽,也是画上的宽边毡帽的替身,只不过更相像一些;还有那带褶子的长礼服,它的原型在小汉斯·卡斯托普看来就是画上滚着宽宽毛边的打了褶的袍子。
因此有一天,人家说他要与祖父永别了,小汉斯·卡斯托普便打心眼儿里赞成让他的遗容恢复本来面目。遗体就停放在祖孙俩经常面对面地坐着进餐的那间大厅里。在大厅的中央,汉斯·洛伦茨·卡斯托普眼下被花圈围绕着,躺在一具包着银饰的棺柩上。他死于肺炎,和肺炎作了长时间顽强的斗争,虽说在实际生活中,他看起来只是个善于迁就妥协的人。眼下他躺在灵床上,谁也闹不清楚是个胜利者抑或失败者,只不过表情极为安详。由于长期斗争的结果,他模样已经大变,鼻子显得尤其瘦削;他的下半身被一条单子盖着,单子上放了一束棕榈枝,头被一个绸枕垫得高高的,使下巴再美不过地埋在胸前的高贵领圈中;双手让花边袖口遮去了一半,手指头被人为地安排成了自然的样子,却仍旧掩饰不住冷漠和缺少生气。人们在他的两手之间塞了一个象牙雕成的十字架,他仿佛低垂着眼睑,正一动不动地俯视着它。
祖父生病之初,小汉斯还见过他好几次;可待到临终前,他就再也没见着他了。家人完全不让他看那斗争的场面,何况它又主要是在夜里进行的。他只是间接地通过家中窒闷的气氛,通过老菲特红红的眼睛,通过接送大夫的车来车去,才有所感触。可是,他如今在大厅里看到了结局,这个结局归纳起来就是:祖父已经庄严地从临时性的勉强凑合状态中超脱出来,一劳永逸地复归了自己天生的本来面目——这个结局值得赞赏,尽管老菲特一个劲儿地摇脑袋,抹泪水,尽管汉斯·卡斯托普自己也哭了,就跟当初他看见自己的母亲刚刚去世,紧接着又看见父亲同样静静地、陌生地躺在那儿时一样地哭了。
要知道在短短的时间里,对于如此年幼的小汉斯·卡斯托普来说,这已经是第三次,以致死亡这件事给他的精神乃至于知觉——实实在在地也包括知觉——都产生了影响。死的景象和他对此产生的印象不再新鲜,而是已经相当熟悉。就跟他头两次尽管自然地流露出悲伤但却挺过来了,丝毫未表现出神经虚弱一样,这次他也挺住了,而且显得更加坚强。由于不了解这一连串的事情对自己一生的实际意义,或者也有幼稚的漫不经心,确信世界总会这样那样地给他以关照,汉斯·卡斯托普在灵柩旁让人看见的一直是一种孩子气的冷漠和就事论事的专注。到了第三次,这冷漠与专注又混进一些过来人的情绪和表情,增添了一层特别老于世故的味道——由于心灵受到震撼而经常流泪,别人一哭也跟着哭起来,这样的情景在他已不可想象,他有的只是一种理所当然的反应而已。在父亲去世后的三四个月内,他已将死这事忘记了;眼下他又回忆起来,当时的印象又真切地、一股脑儿地、原原本本地重现在他的脑海里。
这些印象分解开来,化作语言,大致可作如下表述。死亡是一件圣洁的、有意义的和带着凄凉之美的事,也就是说与宗教或灵魂有关,但与此同时又是上述一切的反面,非常具体,只牵涉到肉体和物质,既不美,也无意义,更不神圣,就连凄凉也说不上。那庄严的宗教气氛表现在停放尸体的排场上,表现在花团锦簇以及众所周知的象征天国安宁的棕榈枝上;除此之外,把这种气氛渲染得更加强烈的,还有已故祖父那僵死的手指间插着的那个十字架,那灵床挡头立着的托尔瓦德逊[2]雕制的给死者祝福的耶稣像,那立于灵床两侧、在眼下同样获得了宗教性质的枝形烛台。所有这些布置显然都有更确切和良好的意义,要是想到祖父就要永远地恢复他本来的形象的话。然而除去这点,小汉斯·卡斯托普肯定也注意到了,虽说并未明白地向自己承认:那就是它们全部,特别是那大量的鲜花,其中尤为突出的又数那鲜花丛中触目皆是的晚香玉,都还有另一种意义和现实的目的,就是想将死亡的另一个既不美丽也不凄凉,相反倒是不正常的肉体的低贱方面加以美化,以便使人忘却,或者不为人意识到。
故去的祖父显得那样陌生,仿佛不再是他本人,只是一具真人一般大的蜡像,死亡将它塞在灵床上取代祖父本身,而眼下一切庄严神圣的排场都是靠它来进行的——这,也属于死亡的第二个方面。也就是说,那儿躺着的人,或者更确切地讲,物体,已不是祖父自己,而只是他的躯壳——汉斯·卡斯托普知道,做成它的不是蜡,而是它本身的物质,只是物质。正是这物质处于不正常状态,一点也不值得悲哀,就像那些关系着身体,仅仅关系着躯体的事情,很少值得人悲哀一样。小汉斯·卡斯托普观察着那蜡黄色的、平均的、像乳酪一般凝固的物质;那真人般大小的偶像,还有他已故祖父的脸和双手,就是由它做成的。这当口,一只苍蝇落在那不能动弹的额头上,开始把自己的长鼻子探来探去。老菲特小心翼翼地驱赶着苍蝇,生怕不小心碰着死者的额头;他的表情是那样一本正经,好似对自己正在做的事不该有任何了解,也不屑了解——这一庄重的表情显然跟祖父仅仅只剩下一具躯壳的事实有关。然而,那苍蝇在盘旋了一阵之后,又在祖父的手指上,在紧挨着象牙十字架的地方,勉勉强强地着了陆。目睹这一幕,小汉斯·卡斯托普深信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加清楚地嗅到了那种早已熟悉的气息,虽然是淡淡的,却特别凝滞顽固,使他不好意思地想起一个患有讨厌的疾病因此谁见谁躲的同学来;那晚香玉的芳香暗地里就担负着驱散这臭气的使命,然而却事与愿违,尽管它们如此美丽繁茂,忠于职守。
小汉斯反复多次地参加守灵:第一次单独跟老菲特;第二次跟做酒商的舅公迪纳倍尔以及雅默斯舅舅和彼得舅舅;随后还有第三次,一群穿得干干净净的港口工人来到揭开了的灵柩前站上那么一会儿,表示向卡斯托普父子公司从前的老板告别。接着便是葬礼。那天大厅中挤满了人,圣米歇尔教堂的布根哈根神父,正是当初为小汉斯·卡斯托普施洗的那位,这时也戴着西班牙式的领圈,当着众人致了悼词。随后,在紧跟着灵车的第一辆马车里,他和小汉斯·卡斯托普异常亲切地闲聊起来;而在他们后边,还跟着一支长长、长长的队伍——接着,这一阶段的生活便结束了,汉斯·卡斯托普马上改换了住处和环境,尽管他还年纪轻轻,这样做已是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