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已经升上来了,可我们并不怕,继续往前航行。不久,国王和公爵从窝棚里走出来,可没什么精神。他们跳下水去游了一会儿,显得有点兴奋了。早饭后,国王脱掉靴子,卷起裤腿,坐在木排的一个角上,把两条腿都伸进河水里去泡一下。他点上烟斗开始背诵《罗密欧和朱丽叶》中他那台词。等他记得很好了,他就开始跟公爵一起排练。公爵又要一遍又一遍地教他怎么把每一句台词念好;教他学着把手贴到胸口叹气。很快,他说国王已经没问题。“不过,”他说,“你细声细语叫‘罗密欧!’声音必须温和,要显得像位小姐。要这样——‘罗—密—欧!’这样才行,因为朱丽叶是个甜蜜可爱的小姑娘,OK?她不会像头叫驴一样扯开喉咙嘶喊。”
接着,他们又拿出公爵用橡木板条做的两把长剑,用于开始另一个——公爵把自己叫做理查三世。他们在木排上拼杀突刺的样子还真有意思。后来,国王的脚绊了一下,摔了出去,他们这才停下来休息,谈起了他们在这条河上以前的冒险往事。
午饭后,公爵说:
“我说,加贝,咱们得把这次演出演得最棒,对吧,所以我看咱们这些太少,万一台下叫‘再来一个’的时候怎么办。”
“这什么意思布里奇沃特?”
公爵又说了一遍。然后他说:
“我可以给他们跳个苏格兰舞或者水手舞来应付一下;至于你——让我想想——啊,有了——你可以朗诵哈姆莱特的那段独白。”
“这又是什么?”
“你没听说,莎士比亚最著名的戏《哈姆莱特》中哈姆莱特的独白。啊,那可真是美极了,崇高到了极点!一向都能使所有观众入迷。我这本书里没有——我只带着这么一本书——但是我一定能回忆起来。我遛达几步,好好想想。”
他开始在木排上来回踱步,边走边回忆,时而紧皱眉头,时而把两道眉毛使劲往上一扬,时而紧一紧额头倒退几步呻吟几声,时而叹息一声,时而表现出伤心得要掉泪的表情。那神色真是可爱极了。后来,他都想起来了,于是要我们注意听他背诵。于是他摆出一副极为高贵的样子,把一条腿伸到前面,两只胳膊探向上方,脑袋向后仰,眼睛望着天空。接着,他咬牙切齿,开始高声吼叫。在后面的全部独白中,他装腔作势,鼓起胸膛拼命吼叫。这段表演赛过了我有生以来观赏过的最好的演出。他教国王那段戏文的时候,我就捎带着把它记住了,以下就是那段台词: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柄出鞘的短剑,
漫长的人生因此变成一场灾难;
伯南·伍德不来唐西纳,
谁又能忍受命运的暴虐;
对死后未知遭遇的恐惧,
屠杀了清白无辜的睡眠;
大自然的第二规律,
让我们宁愿投出恶运的毒剑
也不愿投向未知的领域。
我们不能不踌躇顾虑:
君若能唤醒邓肯,我将不胜感激,
因为谁情愿忍受人世的鞭挞和嘲讽、
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
法律的拖延,以及痛苦给人的解脱,
在那荒凉死寂的午夜,
教堂墓地身披黑袍打起了哈欠,
那不曾有一个旅人返回的神秘王国,
向人间呼出有毒的气息,
我们果断的本色如同谚语中的猫儿,
被焦虑折磨成可悲的懦弱,
笼罩在我们屋顶上的阴霾,
也改变了飘移的方向,
因而失去它行动果断的美名。
这是个虔诚祈祷所希望的长眠。且慢,美丽的奥菲利娅,
不要张开你那大理石般沉重的嘴巴,
进尼姑庵去吧——快去吧!
老头子非常喜欢这段独白,一会儿功夫,他就背熟了,朗诵得棒极了。他简直天生就是干这个的,练得起劲的时候,就把身子前俯后仰,吼得声嘶力竭,那副神气简直是太搞笑了。
公爵在碰见的第一个印刷作坊印制了很多演戏的海报。在此之后的两三天漂流中,木排成了个最不平常的热闹地方,因为他们俩整天不是斗剑就是排练——公爵就是这么叫的。一天清晨,我们到了阿肯色州最南端时,在一个开阔的河湾处碰到一个小镇,我们就把木排停在它的上游不到一里的一个小河口上。河堤两侧的松柏树把那个河口遮盖得像个隧道口子一样。只有吉姆一个人留在木排上,其他人都坐上小船朝那个小镇划去,想找机会表演。
我们的运气很好,那天下午就有个马戏表演,乡下人赶着各式各样的破旧马车,或者骑着马开始不断赶来啦。马戏团天黑前就要出发,所以,我们的演出正巧可以趁这个好机会上演。公爵租下法院大厅作剧场,我们就四处张贴海报。海报上印的是:
莎士比亚名剧重上舞台!!!
美妙诱人!
只此一晚!
世界著名悲剧名角:
伦敦朱里大剧院之小大卫·加里克
及
伦敦匹克迪里布丁巷白教堂区皇家草料市大戏院
兼皇家各大陆剧院之老艾德蒙·基恩
联合出演莎士比亚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
“阳台情话”一场!!!
技艺精湛非同凡响
罗密欧加里克先生
朱丽叶基恩先生
全团演员助演!
新服装,新布景,新道具!
同场演出:
《理查三世》中“斗剑”一场!!!
惊心动魄令人倾倒
理查三世加里克先生
里士满基恩先生
特邀加演:
哈姆莱特不朽之独白!!
由著名演员基恩出演!
曾在巴黎连续演出300场!
因受紧急邀请,须赴欧洲表演,故
仅演一场!
入场券每位二角五分;童仆每人一角
这一切做完之后,我们就在镇子里各处溜达。街上的店铺和房子全是些根本没上过油漆的破旧干裂的木屋,这些房子都用木柱架起三四英尺,以防河水上涨时被洪水淹没。房子周围都有小园子,但是人们好像什么都没有种植,仅仅长着一片片有毒的曼陀罗和向日葵,乱倒着一堆堆炉灰,到处是不像样子的破鞋子、烂瓶子、碎布片、废弃的空罐头。围墙是用杂七杂八的木板先后拼凑起来的,全都是东倒西歪,非常不整齐,院门往往只有一个合页——而且是用皮子凑合的。有的围墙以前粉刷过,都是很早以前了,公爵说一定是在哥伦布时代刷的,看来的确很像。那些园子里总是有猪跑进去,人们就总往外撵。
镇子上所有店铺全部集中在一条街上,门前都搭着白色土布凉篷,当地人就把马拴在搭凉篷的柱子上。凉篷下堆放着使用过的空箱子。箱子上面总是都坐着些游手好闲的人,一边用单刃刀乱削那些箱子,一边嚼着烟叶,无聊地打哈欠、伸懒腰——简直是一帮地道的二流子。这些人头上顶着有雨伞那么大的黄色草帽,但是身上既不穿外套,也不穿背心。他们彼此称呼比尔、巴克、汉克、乔、安迪之类,神侃的时候语气慢吞吞懒洋洋,满嘴脏话。这号二流子满街都是,每根凉篷支柱旁肯定有一个。他们总是把手放在裤兜里,只有掏出烟叶往嘴里塞的时候,或者挠痒痒的时候,才肯把手伸出来。人们总是听他们说两句同样的话:
“汉克,给我口烟嚼嚼吧。”
“没了,我只剩一口啦。找比尔要吧。”
那个叫比尔的也许会给他一口,也许会撒谎说,他自己一点儿也没剩。这些二流子中有的人从来连一分钱儿也没有,自己也根本没有一口嚼烟。他们嚼的烟全是借来的。他们总是这么对人说:“杰克,借一口烟给我好吗?我刚把最后一口烟给了本·汤普森。”——这话当然是胡扯,每回都是在胡说八道,除了陌生人谁也骗不了。但是杰克却不是个陌生人,他说:
“你竟然还给过他一口烟,是真的吗?恐怕你家姐姐那只猫的祖奶奶同样给过他吧。莱夫·巴克纳,你先把以前借我的烟都还给我,然后我愿意借给你一两吨烟草,并且不要你的利息。”
“我说,我可是还过一回的呀。”
“对,你确实还过。但是你借走的是店里买来的上等货,还的却是黑人嚼的破烂货。”
店里进的烟全是黝黑色的扁块,然而这些人却把生烟叶卷起来嚼,而且一般不用刀子割开,只把烟卷条子放进嘴巴里,用牙齿咬住一头,用手扯住另一头使劲撕扯,把它分成两半。有时候,烟叶的主人瞅着被人咬剩的那一截,脸上露出伤心的样子,挖苦地说:
“我看你还是把这块拿走,把咬下的那块给我算了。”
街上、胡同里随处是烂泥,那些泥巴黑得如同沥青一样,到处都有两三英寸深,深的地方得有一英尺。到处都有猪在泥地里跑来跑去,边跑边哼哼。你会看到一只全身稀泥的大母猪在泥路上带着一窝小猪懒洋洋地走,一翻身就横躺在街正中,人还得绕着它走才行。它把腿一蹬,闭上眼睛摇摇耳朵,小猪就一齐围上来吃奶。那母猪高兴得就如同能按时拿到薪水一样。接着,就能听到有个二流子扯着嗓子叫上了:“嗨,虎子,快上去咬呀!”于是就有两条狗扑上去,分别咬住猪的一只耳朵,几十条狗闻声从四面八方赶来。那猪猛地起身便逃,扯开喉咙死命地嚎叫。所有的闲汉们全都站起身看热闹,又是说又是笑,脸上都显得很开心,直到猪和狗都跑得没影了才罢休。然后人们各归各位,直到又有狗打架时,这帮家伙才又能打起精神来。什么都不如狗打架那样让这帮人兴奋,另外,要是向一条野狗身上泼上松节油,点着火烧,或者在狗尾巴上拴个铁盘子,把狗吓得疯跑个不停,这些家伙才会彻底清醒过来。
河岸上有些倾斜的房子突出到河面上,像是就要倒进河水里。这些房子里的人全部已经搬出去了。另外还有些房子,地基的一角已经被河水冲走了,房子的那个角就悬在河岸上,但是里面还有人住着,简直是太危险啦!因为有时候房子那么大的一块土地一下子就能塌进河水里。在一个夏天里,河水就能把四分之一里宽的土地一点点冲塌。座落在这种位置上的小镇只有不断撤退,搬了又搬,退了又退,由于河水总是在吞噬它。
那天中午的时候,街上的车马越来越多,并且还总有很多车马接踵而至。乡下人来的时候都带着午饭,坐在马车里吃。有不少人喝上了威士忌酒,我看见有三伙人在打架。接着,有人喊起来:
“老博格斯来喽!从乡下来过一个月才享受一回的酒瘾——伙计们,他来啦!”
所有的二流子们都乐啦,我想他们一定是经常拿博格斯找乐。一个人说:
“看他这回要把谁臭骂一通。他如果是把二十年来所有想骂的人都骂遍了的话,这回就该出名了。”
另一个人说道:“我反而想听老博格斯吓唬吓唬我,那我一定可以长命百岁。”
博格斯骑在马背上径直闯了过来,嘴里并且和印第安人那样大喊大叫,朝人们叫嚣着:
“嗨!快躲开!我可是来拼命的。当心哪,棺材立刻就要涨价啦。”
他喝得醉醺醺的,在马鞍子上坐都坐不稳。他已经有五十多岁了,脸色非常红。人们都朝他喊叫,对着他笑,咒骂着他,他同样回骂人们,说是等轮到他们的时候再来收拾他们,但是他现在没工夫,因为他这次来镇子上是要弄死舍伯恩那个老家伙的。因为他的名言是:“先吃大块肉,最后再收拾残羹剩饭。”
他看见我,于是骑着马到我跟前来,说:
“小子,你是从哪儿来的?不想活了吗?”
然后,他就走开了。我吓坏了,但是一个男人对我说:
“他这话不是当真的。他喝多的时候经常这个德性。他可是阿肯色州最好的一个老糊涂虫——不管他喝醉了没有,从来没伤过什么人。”
博格斯催马走到镇子上最大的一家店铺前,弯腰低头透过遮阳篷朝里面望去,口中大声骂起来:
“舍伯恩,立刻滚出来!滚出来看看上了你当受了你骗的人。我就是特地来找你这个王八蛋的,我今天一定要你的狗命不可!”
他就这么起劲地骂个没完,一边骂一边尽量带上舍伯恩的名字,整条街上全是了人,听着他骂,跟着大笑,大家也不离开。过了不久,一个五十五岁左右的人打店铺里走出来。这人身高体阔,神态自若,穿的衣裳是全镇上最气派的。大家给他个人开一条道,让他走过来。他对着博格斯平静缓慢地开了口:
“这一套我可受够了,我忍耐到一点钟。记住,一点,过了时间可不行。如果你到了那时再敢开一次口,无论你跑得多远我都要把你找到。”
言毕,他转身走了进去。看热闹的人立刻平静下来,全都一动不动,也不再有人笑出声来。博格斯骑着马走开了,一路走一路拼命地大骂舍伯恩。可是一会儿,他又转了回来,接着没完没了地咒骂。有些人把他围住,想让他闭口,然而他就是不干。人们告诉他说,再过十五分钟就到时间了,他必须回家去,他必须马上离开。但是这些全都没用。他拿出浑身的力气骂个不停,并且把帽子扔进烂泥里,骑着马踏在上面。转眼之间,他纵马在街道上狂奔起来,灰白色的头发在头后面飘飞着。只要是得到机会的人都设法劝他下马来,好把他控制住,让他清醒下来,可这全都是白费功夫。他转眼之间又飞奔过去,把舍伯恩再次臭骂一通。过了一会儿,一个人说道:
“去找他女儿来!赶紧,找他女儿来,他有时候听他女儿的。其他人劝不住他,只有他女儿不可。”
有人马上跑去找她。我沿着马路走了一段路,停下来。过了几分钟,博格斯又来了,但是这次没骑在马背上。他光着脑袋,身边有一个朋友架着他的胳膊催他快走,他慌慌张张沿着马路向我这边走来。他不再咒骂啦,神色显得非常难堪,他不但没有赖着不走,而且脚步还很迅速。不知谁大喊一声:
“博格斯!”
我抬头向喊叫的人望去,只见那人恰恰是舍伯恩上校。他稳稳当当站在街中央,右手握着一支手枪——但没有瞄准,只是把枪口朝空中翘起来。就在这时候,一个年轻姑娘飞奔过来,身后还跟着两个男人。博格斯与那两个架着他的男人掉头来看是谁叫他,那两个人一看见手枪,马上闪身跳到一边,那只枪的枪筒缓缓平稳地放下来——两根枪筒上的扳机全部打开了。博格斯把双手都举起来,喊道:“噢,老天呀,别开枪!”砰!第一枪响了,他的双手在空中晃动,脚步趔趄着向后倒退两步——砰!第二枪响了,他向后一仰身,沉重的身体重重地倒在地上,两条胳膊伸向两侧。那位姑娘尖声惨叫着,狂奔过去,一下扑倒在她父亲身上,哭嚎着:“啊,他把他杀啦,他把他杀啦!”人群向他们围拢过来,挤得水泄不通,全部伸长脖子,想看个明白。里面的人却向外挤,嘴里喊道:“往后退!往后退!让他透透气,让他透透气!”
舍伯恩上校把手枪朝路上一扔,掉头走开了。
人们把博格斯抬进一个小杂货铺,周围依然挤满了人,全镇子上的人都来了。我马上跑过去,在窗户外面找到个好地方朝里面看,我离他挺近。大家把他平放在地板上,用一本厚厚的《圣经》垫在他头底下,把他的上衣撕开,我看见他心口上的一个弹孔。人们又把另一本《圣经》展开放在他胸前,他吸气的时候,那本《圣经》就高高抬起来,呼气的时候,又落下去。不久,他躺着不再呼吸,死了。随后,人们把他的女儿拖开弄走了,她仍旧是不停地嚎哭。她好像有十六岁,长得十分漂亮温柔,可是吓得脸色惨白。
不久,人群越来越拥挤,向窗户这边挤过来,大家都想看上一眼。可是站在里面的人不肯让开,后面的人就不断地说:“我说伙计们,你们还没看够了吧。老呆着那儿不动,简直没道理,真是不公平了。大伙儿都想看上一眼嘛。”
人们开始对骂了,我一看情况不对,要出问题啦,赶紧溜出来。每条街道都挤满了人,大家群情激昂。亲眼目睹开枪射击的那些人都在对人们讲述事情的经过,他们个个身边都围满了人,大家伸长了脖子仔细听。一位又瘦又高,蓄着长发,头顶高顶白色皮帽的人,用弯柄手杖向人们指划出事时博格斯站的地方和舍伯恩站的地方。大家就跟着他从一个地方走向另一个地方,观看他的一举一动。大家听明白他的意思,于是连连点头;大家看着他用手杖在地上划的时候还把双臂支在大腿上,弯下腰去。接着,他站直身子,皱起眉头,拉下帽沿,高声道:“博格斯!”然后就把举起的手杖放平了,口中发出“砰”的一声,他踉踉跄跄向后退了两步,然而嘴里又发出“砰”的一声,再就往后一仰,倒在地上。亲眼看见当时情景的人都说他模仿得像极了,说当时事情就是这么发生的。不少人都掏出酒瓶来请他喝酒。
后来,有人提议,应该对舍伯恩用刑,把他处死。大家一致表示赞同,于是像发了疯似的跑开了,一边跑还一边喊,看到了晾衣服的绳子就扯下来,计划用来做绞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