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 第四十章

我一醒过来,马上就想到非得采取预防措施,尽我所能来保护我这位可怕的不速之客不可;也幸而这样,才算把别的种种心事都一古脑儿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把他藏在家里,显然是不行的。一则办不到,二则这种做法反而难免要引起别人怀疑。我那个淘气鬼固然早就解雇了,却又雇用了一个眼睛红肿的老婆子,老婆子还带了个挺活灵的邋遢姑娘做下手,据她说,是她自己的侄女;要想锁住一间屋子瞒住她们两个,不让她们过问,那反而只有引起她们的好奇心,叫她们添油加酱张扬出去。这两个女人眼睛都不好,我早就认定这准是因为她们长年累月凑着人家钥匙孔张望的缘故;不需要她们干活的时候,她们却偏偏老待在跟前——其实这两个女人除了会东偷西摸以外,也只有这一点算是拿得准的。为了不让这些人疑神疑鬼,我决定当天上午索性向她们宣布,就说想不到我的伯父突然从乡下出来了。

我就这样打定了主意。当时我正在暗中摸索,想点个亮儿。摸来摸去摸不着,便想到邻近栅门口的守夜人那里去,请他带着灯笼来照一照。于是我就摸黑下楼,不防在楼梯上给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其实这并不是什么东西,而是一个人蹲在墙角里。

我问那人在这里干什么,那人不吭一声,悄悄溜开了。我连奔带跑赶到守夜人的小屋里,再三央求他马上跟我去走一趟,路上把刚才那件怪事告诉了他。风势依旧很猛,我们生怕一不小心会把灯笼吹灭,所以也顾不上把楼梯上那几盏早已熄灭的路灯重新点亮,不过我们还是把整座楼梯从下到上仔细检查遍了,并没有发现什么人。我于是想到:莫非这个人溜进了我的房间不成?因此,我先就着守夜人的灯笼把蜡烛点着了,然后叫他守在房门口,我自己进屋去仔细检查了一遍,连那可怕的不速之客所睡的屋里也检查到了。屋里阒寂无声,哪里会有什么人闯进来呢。

我不由得心焦起来:这么说一定有暗探闯到这楼上来过,不早不晚偏偏在这天晚上!我递了一杯酒给守夜人,顺便就问他那个栅门里晚上有没有进来过什么宴罢晚归的人?我心想也许可以从他嘴里探听出什么情况,给我提供一个满意的解释。他回答说有,这天晚上先后进来过三个人。一个住在泉水坊,另外两个住在巷子里,他亲眼看见他们回自己家去的。同我合住这幢房子的目前只有一位房客,他已经到乡下去了好几个星期,那天晚上肯定没有回来,因为我们上楼时看见他的房门上还自己贴着封条。

守夜人喝完了酒,把酒杯递还给我,说道:“先生,今天晚上天气这么坏,从我那栅门进来的人少极了。除了我刚才说过的那三位先生之外,十一点钟光景有个陌生人来找过你,后来我就记不起有什么人来过。”

我含含混混说:“是啊,那是我伯父来了。”

“你见到他了吗,先生?”

“见到了。见到了。”

“和他一起来的那个人也见到了吗?”

我接口道:“还有个人和他一起来?”

守夜人答道:“我还以为那个人是和他一起的呢。你伯父停下来向我打听你住在哪儿,那个人也停了下来;你伯父往这边来,那个人也往这边来。”

“是个什么样的人?”

守夜人说没有看仔细,看模样像是个工人;据他记得,那人穿一身灰褐色的衣服,外面罩一件黑外套。守夜人没有把这件事看得像我心目中这样严重,这也是很自然的,我重视这件事自有我的特殊理由。

事已至此,再也用不着多问,我便赶紧把他打发走了。他一走,我把两方面的情况凑在一起想了一下,心里感到大为不安。这两个情况本来可以各不相涉,很容易分别解释明白的——比如说,有个什么人在亲友家或自己家吃得酒醉饭饱,他并没有在这个守夜人看管的栅门附近经过,而又走错了路,误走到我的楼梯上,在楼梯上睡着了,而我这位不知姓名的不速之客则可能是请了一个人来替他领路,等等;可是两个情况凑在一块儿,对我这样一个在几小时前刚经历了巨大变故的人来说,自然容易滋生疑虑,因此总觉得情况不妙。

我生起了火,炉火在暧昧的晨曦中暗淡无光,我在炉旁晃悠悠打起瞌睡来。醒时钟敲六点,却好似已经睡了整整一夜。一看还得过一个半钟头才得天亮,不禁又打起瞌睡来;这一回却是时时惊醒,忽而听见有人在我耳边絮絮叨叨尽说些没要紧的话,忽而又听得壁炉管子里风声如雷;最后呼呼大睡,一直睡到天光大亮方才猛然惊醒。

从昨夜直到现在,我始终还没有能够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处境,眼前也还是无从考虑,因为我的心思想不到这上头来。我不但心灰意冷,痛苦万状,而且这心绪好似一团乱麻。要我为自己的前途作出任何打算,无异于瞎子摸象,不着边际。打开百叶窗朝外一看,只见风狂雨骤,晨光下一切都呈现出一片湿漉漉的铅灰色。我忽而从这间屋子踱到那间屋子,忽而又哆哆嗦嗦地在壁炉跟前坐下,等着洗衣妇上门。总之,这当儿我只想到自己是多么苦恼,却不知道为什么苦恼,也不知道苦恼已有多久,更不知道我这种想法是星期几有的,甚至都弄不明白这个苦恼的“我”究竟是什么人。

后来那个老妇人和她的侄女儿终于来了(侄女儿一头乱蓬蓬的头发,手里拿着一把肮脏的扫帚,叫人简直分辨不出哪是她的头,哪是她的扫帚),一看见我坐在壁炉旁边,果然大为诧异。我告诉她们说,我的伯父昨天晚上从乡下来了,现在还熟睡未醒,早餐需要预备得讲究一点。然后就去盥洗更衣,让她们两个乒乒乓乓为我收拾家具,弄得满屋子全是灰尘;盥洗更衣完后,我就昏昏沉沉、恍恍惚惚地重新在壁炉跟前坐下,等他出来吃早饭。

不一会,他打开房门出来了。我实在看不惯他那副模样,觉得他白天里比晚上更难看。

他一坐上餐桌,我就低声对他说:“还没向你请教过尊姓大名呢。我已经告诉人家,就说你是我的伯父。”

“好极了,孩子!就叫我伯父吧。”

“我想,你一路坐船来,总有个名字吧。”

“有的,好孩子。我用的名字是蒲骆威斯。”

“这个名字你打算一直用下去吗?”

“哦,用下去,好孩子,反正换不换都是一个样——除非你要我换个名字。”

我低声问他:“你的真名实姓叫什么呢?”

他也低声回答道:“马格韦契,教名叫做阿伯尔。”

“你本来是干什么行业的?”

“我本来是个连小毛虫也不如的人,好孩子。”

他回答得一本正经,好像“小毛虫”这个字眼也是一种职业的名称似的。

我说:“你昨儿夜里来到寺区——”说到这里,我住了口,心里怀疑起来:这难道真是昨天晚上的事?似乎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啦。

“你说下去吧,好孩子。”

“你来到大门口向看门人问路的时候,有没有人跟你一块儿来?”

“有人跟我一块儿来?没有的事,好孩子。”

“当时大门口有什么人吗?”

他疑疑惑惑地说:“我没有在意,这一带的路我不熟悉。不过好像倒是有个人跟着我进来的。”

“在伦敦会有人认得你吗?”

他说:“但愿没有!”说着,用食指在自己脖子上使劲一抹,叫我看得既恼火,又作呕。

“从前在伦敦认识你的人多吗?”

“不太多,好孩子。我平日都住在乡下。”

“你是在伦敦——受——审的吗?”

他马上显出一副警惕的神情,说:“你是说哪一次?”

“最近一次。”

他点点头。“我和贾格斯先生就是那样相识的。那一次正是贾格斯替我出庭辩护。”

我正要问他是为了什么罪名受审的,他忽然拿起餐刀来一挥,说道:“我从前干的,罪已经抵了,苦也吃够了!”说完,又继续吃早餐。

他狼吞虎咽,吃相很不雅观,一举一动都显得那么粗鲁,那么贪馋,嘴巴吃得咂咂直响。跟他当年在沼地上吃东西的时候相比,他分明已经少了几颗牙齿;只见他嘴里老是翻来覆去嚼个没完,而且总是侧着脑袋,好用那几颗最完善的犬牙去啃,样子活像一条饿荒了的老狗。

我即使开饭时还想吃些东西,这会子胃口也早给他败光了,只能这样呆呆地坐着——我对他已经厌恶得不能再厌恶了,垂头丧气地只顾望着台布发怔。

他吃完以后,很客气地告了个罪,说道:“好孩子,我这一顿饭吃得可够厉害的,不过我一向都是这个样儿。如果我不是身体这么好,吃得下东西,也就会少惹些麻烦了。我抽烟也抽得厉害。头一次在海外被人家雇去放羊,要不是有烟抽,只怕早就闷得发了疯,自己也变成一头羊了。”

说着,就从座位上站起来,伸手从粗厚呢上装的胸口衣袋里掏出一支短短的黑烟斗和一把所谓“黑人头”的散装烟草。他满满地装了一斗烟,把多余的烟草又放回口袋里,简直把自己的口袋当做了一个抽屉。然后从壁炉里钳起一块炭火,点着了烟斗,在炉前的地毯上转过身来,背对着炉火,又做出了他最喜爱的那个动作——伸出两只手来想要和我握手。

他握住我的双手,一上一下地晃动着,衔在嘴里的烟斗喷出袅袅的烟雾。他说:“这就是我一手培养出来的上等人!好一个地地道道、货真价实的上等人啊!只要瞧瞧你,我心里就觉得快活,匹普!我对你什么要求都没有,只要站在一旁瞧瞧你就够了,好孩子!”

我赶快挣脱了他的手,觉得自己的心慢慢定了下来,终于想到自己的处境了。一听到他那粗嘎的说话声,一坐下来仰望着他那两鬓斑白、皱纹累累的秃脑袋,我就明白自己身上已经拴上了一副锁链,压上了一副重担!

“我决不愿意看到我一手培养的上等人在泥泞的街道上走;决不能让他的皮鞋上沾着烂泥。我培养的上等人一定要有自备的马儿,匹普!不但他自己要有马骑,有马车坐,他的仆人也得有车有马!难道能让国外那些移民有自备的马(都还是纯种良马呢,我的老天爷!),而我培养的伦敦绅士倒反而没有马不成?不行,不行。我们一定要让他们明白,才不是那么回事呢。你说是不是,匹普?”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又大又厚、鼓鼓囊囊装满钞票的皮夹子,扔在桌上。

“这皮夹子里面够你花上好一阵的,好孩子。这是你的。我挣来的一切都不属于我自己,而是属于你的。甭担心花光了,我攒下来的可还多着呢。我回到本国来,就是为了看看我培养的上等人花起钱来像个上等人的气派。那我才乐呢。我高兴的就是看你花钱。别人都是该死的混蛋!”他说到这里,向室内扫视了一下,指头叭的一声打出一个响亮的榧子,然后又继续说道:“没一个不是该死的混蛋,从那戴假发的法官算起,到那些骑着骏马扬起满天尘土的移民为止,个个都是混蛋!我要拿出一个上等人来让他们瞧瞧,我敢说他们那一伙统统加在一块儿,也比不上你呢!”

我又是恐惧又是厌恶,简直像发疯似的嚷道:“别说了!我有话和你讲。我要弄弄明白,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办。我要弄弄明白,你的危险要怎样才能摆脱,你要住上多久,你有些什么打算。”

他把一只手搭在我胳膊上,突然换了一副温和的样子,说道:“慢着,匹普,你先别忙。我刚才一时忘了情,尽说些下流话儿;的确是这样——下流。你别忙,匹普。你别计较。我以后再也不说下流话了。”

我真要叫苦了,不过还是继续说下去:“最要紧的一件就是: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让人家认出你,抓住你?”

他仍旧用刚才的口吻说:“这不打紧,好孩子。最要紧的不是这个。最要紧的是我的下流。我花了这么多年工夫培养一个上等人,并不是不知道对上等人应当讲究礼貌。别忙,匹普。我下流;我实在下流。可别计较啊,好孩子。”

我看他这个人真是荒唐得可怕,心里觉得又好笑又好气,就回答道:“我早就不计较了。请你看在老天爷面上,别再老是提这件事了!”

可他还是哓哓不休地说:“是呀,不过你别忙。好孩子,我那么路远跳跳地赶来,并不是为了让你看我的下流相的。现在你说下去吧,好孩子。你刚才说到——”

“我是说,你既然眼前有危险,该怎样防备才好呢?”

“唔,好孩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危险。只要没人告发我,就不见得有什么了不得的危险。只有贾格斯、文米克和你三个人知道我回来了。另外还有谁能去告密呢?”

我说:“你走在街上,不会一个不凑巧,撞着什么熟人吗?”

他答道:“唔,那倒不大会。我总不见得会到报纸上去登个广告,说我马某从植物海湾(1)回来了;事情已经隔了这么许多年,谁还能从这里头捞到什么好处呢?你别忙,匹普。告诉你,哪怕危险比现在大上五十倍,我还是要赶回来看你的。”

“你要住多久呢?”

他突然从嘴里拿出黑烟斗,沉下脸来,圆睁两眼看着我说:“住多久?我不回去了。我来了就不回去了。”

我说:“你打算住在哪里?应当怎样安排你?你住在哪里才安全?”

他回答道:“好孩子,只要有钱,可以去买假头发,头发粉,眼镜,黑衣服,还有短裤,什么都能买到。靠了这种办法,平平安安没有出事的人多的是——人家能这样,我也能这样。至于说,我应当住在哪儿,应当怎样过日子,好孩子,我倒先要听听你的意见。”

我说:“你现在说得这样稀松平常,昨儿晚上干吗又讲得那么严重,赌神罚咒说给逮住了就只有死路一条呢?”

他把烟斗重新衔在嘴里,说道:“我现在还是这么说:给逮住了只有死路一条,而且是被绞死,就在离这儿不远的大街上给绞死。这可不是说着玩的,你应当有充分的了解。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又能怎么样呢?我人已经来了。回去吧,那也不会比留下来好——甚至还要糟糕。而且,匹普,我是为了你来的,我盼了多少年才算盼到了这一天。至于说冒险,我老实告诉你,我好比是一只饱经风霜的老鸟,从羽毛长全了的那一天起,各色各样的罗网陷阱都闯过来了,今天飞到一个稻草人身上停一停,难道反而害怕不成?如果死神就藏在这稻草人里边,那也只好随他了;他要扑出来就让他扑出来吧,我一定不逃不躲,算是服了他了,不过那也到时再说吧。现在还是让我再仔细看看我一手培养出来的上等人吧。”

于是又握住我的双手,像一个大财主欣赏自己的产业似的打量着我,嘴里叼着烟斗,好不踌躇满志。

我心里盘算,赫伯尔特两三天之内就要回来;我最好还是在附近给他租个冷僻的住处,赫伯尔特一回来就可以让他住过去。这件秘密还非得让赫伯尔特与闻不可,让他做个参谋,一块儿商量商量这个问题,说不定还可以给我减轻不少担子,这个道理在我看来是很明白的,可是蒲骆威斯先生(现在我决定这样称呼他)对此就不是那么容易想得明白了,他不肯马上答应让赫伯尔特参与其事,他一定要亲眼看过赫伯尔特的相貌,看得中意了,才能表示同意。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扣着扣子的、油腻腻的黑封皮《圣经》,说道:“即使那样,好孩子,我们也应当先要他起誓。”

我要是说,这位可怕的恩主随身带了这本小黑书闯荡四方,仅仅是为了在紧急关头要人们凭着这个本本起誓,那我就未免有信口开河之嫌;不过有一点我敢断定,就是我从来没见过他拿这本书派过什么别的用场。那本小《圣经》,看来好像是从哪个法庭上偷来的——大概因为他知道这一段来历,而且以前自己曾经屡试不爽,因此深信这本书神通广大,谁要是一旦凭着它发了誓,就怎么也翻不出法律的天罗地网。他一拿出这本小书,我就想起多年以前他在墓地里逼着我发誓为他效忠的那一幕,还想起他昨天晚上说过,他在异国伶仃孤苦,老是对天发誓,非要实现自己的心愿不可。

现在他身上穿的是一套海员衣服,好像手里有一批鹦鹉和雪茄打算脱手似的;我接下去就和他商量,他穿什么服装好。他一力主张穿“短裤”,认为短裤有意想不到的伪装功用,而且他心目中早已为自己设计了一套服装,照此打扮起来的话,那就成了一个介乎乡区牧师和牙医师之间的人物。我费了好多唇舌,才说服他打扮成一个富裕农场主的模样;讲妥要他把头发剪短,在头上扑一点粉。最后还商定,既然我那个洗衣妇和她的侄女还没有见到他,那就别让她们看见,索性等换了装再和她们见面。

决定采取这些预防措施,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可是就我当时的心情而言,姑且不说丧魂落魄,至少也是头晕目眩,所以一商量就商量了大半天,弄到下午两三点钟才得以去着手置办。临走时吩咐他关起门来守在房里,在我回来之前哪怕有天大的事也别开门。

据我所知,艾塞克斯街上有一幢很不错的寄宿舍,后门朝着寺区,从我的窗口简直可以一喊就应,于是我先去看房子,运气也真好,居然替我这位伯父蒲骆威斯先生租到了三楼的房间。然后又去跑了好多家铺子,购买各种必不可少的化装用品。办妥了这件事,又转身到小不列颠街去,这一趟可是为我自己的事了。到得那里,只见贾格斯先生正在伏案工作,他一看见我进去,立即站起身来,走到壁炉跟前。

他说:“喂,匹普,要留神啊。”

我答道:“错不了,先生。”我一路上早已把要说的话都考虑成熟了。

贾格斯先生说:“别连累你自己,也别连累任何人。听好——任何人也不能连累。什么都不要告诉我,我什么也不想知道,我并不好奇。”

我当然一听就明白,他已经知道那个人来了。

我说:“贾格斯先生,我只要您给我证实一下,有人对我说的一些话是不是事实。我并不疑心那是假话,不过我还是得对证一下。”

贾格斯先生点点头。“不过,你刚才是说有人‘对你说’呢,还是有人‘通知你说’?”他问我这话时,头侧在一旁,眼睛并不望着我,而是望着地板,显出一副凝神静听的神气。“如果是有人‘对你说’的,那似乎表示你和那人当面谈过话。要知道,你是不可能和一个远在新南威尔士的人当面谈话的。”

“是通知我说的,贾格斯先生。”

“好极了。”

“有一个名叫阿伯尔·马格韦契的人通知我说,我那个一直没有透露身份的恩主就是他。”

贾格斯先生说:“就是那个人——他住在新南威尔士。”

我问:“我的恩主就只有他一个?”

贾格斯先生说:“就只有他一个。”

“先生,我并不是个蛮不讲理的人,决不会把自己一向的错觉和荒唐的见解都推在您身上;不过我一向以为我的恩主是郝薇香小姐呢。”

贾格斯先生的一双眼睛冷冷地转到我身上,又咬了一下食指,回答道:“匹普,你说得对,这件事根本不能由我负责。”

我垂头丧气地申辩道:“可是,先生,从表面看来,却像得很呢。”

贾格斯先生一面摇头,一面撩起下摆,说道:“一丝一毫真凭实据都没有,匹普。凡事不能只看表面,要有凭有据才能作准。为人处世,这是头一条金科玉律。”

我默不作声,站了一会儿,叹息道:“我的话都说完了,我听说的事也都证实了,就谈到这里为止吧。”

贾格斯先生说:“马格韦契——新南威尔士的马格韦契,现在到底出面了,你也总该看明白了,匹普,我和你打交道,自始至终都是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方针。一丝一毫也没有背离过这个严格的实事求是的方针。这一点你总该看得很明白了吧?”

“看明白了,先生。”

“马格韦契第一次写信给我——从新南威尔士写信给我,我就警告他——写信到新南威尔士警告他,叫他千万记住,我是决不会背离这个严格的实事求是的方针的。我还警告过他另一件事。他有一次给我写信,隐隐约约露出了一点意思,似乎准备将来回英国来看看你。我警告他以后来信再别提这件事,他不可能得到宽赦,他已经判处了终身流放,一回国就构成重罪,非判处极刑不可。”说到这里,贾格斯先生紧紧地盯着我:“这一点我早就警告过马格韦契,我的信是写到新南威尔士的。他毫无问题是理会了我这个警告的。”

我说:“毫无问题。”

贾格斯先生依旧紧紧地盯着我,又继续说下去:“据文米克告诉我,他曾经收到过一封从朴次茅斯寄来的信,寄信人是个海外移民,名字叫蒲尔威斯,也可能叫——”

我提醒他说:“可能叫蒲骆威斯。”

“也可能叫蒲骆威斯——谢谢你,匹普。恐怕就是蒲骆威斯吧?你大概知道他叫蒲骆威斯吧?”

我说:“对。”

“你知道他叫蒲骆威斯。有个名叫蒲骆威斯的海外移民,他从朴次茅斯寄来一封信,替马格韦契打听你的详细地址。据我所知,文米克回信把你的地址告诉了他。新南威尔士那位马格韦契对你说明的这番情由,大概就是蒲骆威斯向你转达的吧?”

我答道:“是蒲骆威斯向我转达的。”

贾格斯先生向我伸出手来:“再见了,匹普。见到你很高兴。你如果写信寄给新南威尔士的马格韦契或是托蒲骆威斯捎信给他,劳驾你在信上提一笔,就说我们长期以来的来往账目和付款收据,马上连同余款一起送到你那里去;因为款子还有一点结余。再见,匹普!”

于是我们握手告别,他死死地盯着我,一直目送我到门口。走出房门时我回头一看,只见他依旧死死地盯着我,架子上那两座丑恶的头像似乎也想使劲撑开眼皮,它们那臃肿的喉头似乎还想使劲逼出一声呼喊:“啊,好厉害的家伙!”

文米克不在事务所里,他即便在这儿办公,也帮不了我的忙。我一径回到寺区,那吓人的蒲骆威斯倒也安然无恙,正在大喝兑水朗姆酒,大抽其“黑人头”。

第二天,定做的衣服都送来了,他一件一件穿上。可是我总觉得哪一件也不及他原来的衣着来得称身,这可使我泄了气。我心里想,他身上一定有个什么东西在作祟,因此,替他乔装改扮只是枉费心机。我愈是替他打扮,打扮得愈是卖力,他就愈像当年沼地上那个邋邋遢遢的逃犯。我在忧心忡忡之中所以会产生这种幻觉,原因之一无疑是因为他当年的相貌举止愈来愈清楚地浮现在我面前;我简直觉得,他挪动起腿来仍然拖拖沓沓,好似脚上还拴着脚镣一般,而且从头到脚连骨子里都带着囚犯的气息。

何况他孤零零一个人在小棚子里生活惯了,这方面也受了不少影响,身上带着几分野蛮人的习气,什么衣服穿上身都冲淡不了他这股子野气;这还不算,后来他和那些移民生活在一起,过的是一种打着罪犯烙印的日子,这方面也在他身上发生了影响,而最大的原因则莫过于他自己胆怯心虚,知道现在是在躲躲藏藏,见不得人。他的一举一动,无论是坐、立、饮、食,或是高耸着肩膀苦苦思索,或是掏出他那把角柄的大折刀来在裤腿上擦一擦然后切东西,或是把轻巧的玻璃酒杯和茶杯举到嘴边(简直就像举起笨重的金属器皿一般),或是切下一块面包在盆子里揩了一圈又一圈,把那一丁点儿残剩的肉汁吸干,仿佛是难得吃到这么一顿盛餐,一点一滴都不能糟蹋似的,连指头上沾着的汁水也都吸在那块面包上,然后才一口吞下肚去——他这种种举动,以及一日之间每时每刻的成千上百种其他无以名状的琐细举动,都叫人一眼就能看穿他是个罪犯、重囚、戴过脚镣手铐的家伙。

在头发上扑粉是他自己的主意,他答应不穿短裤,我才答应让他用粉。可是头上一扑了粉,那效果如果一定要拿什么来作比拟的话,恐怕只能勉强比做死人脸上擦胭脂,这样一来他身上本来要竭力加以掩盖的一切东西,反而都突破了这一层薄薄的伪装,统统集中暴露在他的头顶上,实在不堪入目。因此试过之后便立即作罢,只把他的斑斑白发剪短一些也就算了。

这个可怕的神秘人物,我当时对他的感觉实在一言难尽。晚上他在安乐椅上睡着了,一双盘筋屈结的手抓着椅子扶手,皱纹密布的秃脑袋垂在胸前,这时候我总是坐在一旁瞧着他,心里暗暗揣度他究竟犯了什么罪,我会把公堂上所能见到的一切罪名一条条往他头上套,于是愈想愈坐不住,真恨不得跳起身来,扔下他溜之大吉。我对他的厌恶一小时比一小时强烈,尽管他对我有过天大的恩典,为我冒了偌大的风险,当时要不是想到赫伯尔特马上就要回来,我看我说不定立刻就会受不了这种神魂不安的苦恼,按捺不住一时的冲动而一走了事。有一天晚上,我竟然还从床上一跃而起,穿上一套最破旧的衣服,慌慌张张打算丢下他,丢下我的一切身外之物,到印度当兵去。

更深人静,长夜漫漫,屋里寂寞凄清,窗外风雨不绝,即使遇到鬼魂,我看也不见得会比此情此景更可怕吧。鬼魂决不可能为了我而被逮捕,被绞死,他倒是有这个可能,而且我还担心他一定会遭到这个下场——这样一想,就更害怕得厉害了。有时候他不睡觉,就拿出随身带来的一副破烂不堪的扑克牌,玩起一种很复杂的“排心思”牌戏来(这种牌戏我还是生平第一次见识,也没有再看见第二个人玩过),玩赢了就用折刀在桌子上划个记号;每逢他既不睡觉也不玩牌,他就吩咐我:“读点外文给我听听,好孩子!”我遵命朗读,他一个字也不懂,却站在壁炉跟前,俨然以一副展览会主办人打量展览品的神气打量着我;我用一只手挡着光,透过手指缝可以看见他打着哑剧的手势,似乎是叫室内的家具听我读得一口多么熟练的外文。想当年那位忽发奇想的学者亵渎神明,一手创造了那么一个其丑无比的怪物,结果反被那个怪物缠住(2),不过他当时的处境却也未必比我更惨,因为缠住我的这个怪物不是别人,恰恰是一手培植我的人——他愈是爱我,疼我,我就愈是讨厌他,愈是想要逃避他。

这样一路写来,自己也觉得,好像这种生活过了总有一年半载之久。其实那可不过是四五天的事。我天天都在等赫伯尔特回来,因此,除了天黑以后带蒲骆威斯出去透透空气以外,根本不敢出门。终于有一天黄昏,吃过饭,正当我累得睡着了的时候(因为我晚上总是心神不宁,噩梦颠倒,不能好好休息),忽然楼梯上响起一阵亲切的脚步声,把我从梦中惊醒。蒲骆威斯本也睡着了,听到我的响动,便摇摇晃晃爬了起来,转瞬就看见他那把折刀已经亮晃晃的拿在手里。

我连忙吩咐他:“别大惊小怪!是赫伯尔特回来了!”赫伯尔特咚咚咚奔入室内,千里横越法国,带回来一股清新的空气。

“汉德尔,亲爱的朋友,你过得好吗?好吗?好吗?我这一走仿佛就走了整整一年似的!嗬,我大概当真走了一年了,否则你怎么这样消瘦,这样苍白!汉德尔,我的——哎哟!对不起,这一位是——?”

原来他正要奔过来和我握手,一看见蒲骆威斯,便立即站住。蒲骆威斯目不转睛地仔细瞧着他,慢悠悠地收起了刀子,在另一只口袋里掏摸什么东西。

赫伯尔特站在那里瞪着眼睛发怔,我连忙关了双扇门,说道:“赫伯尔特,我的好朋友,你走之后,发生了一件非常离奇的事。这一位是——我的客人。”

蒲骆威斯手拿着那本扣着扣子的小黑书,走上前来,对赫伯尔特说:“别慌,好孩子!用你的右手拿着这本书发个誓:假使你走漏一点风声,上帝马上天打雷劈了你!吻一吻这本书!”

我对赫伯尔特说:“你就照他的意思做吧。”赫伯尔特以友好中透着惊惶不安的眼光望了望我,就照办了,于是蒲骆威斯马上就来和他握手,并且说:“要知道,现在你发过誓啦。以后匹普要是不把你造就成一个上等人,你就骂我大骗子好啦!”

【注释】

(1)植物海湾:澳大利亚东岸一港口,位于悉尼之南,盛产各种植物,故名;历史上原为英国罪犯放逐地。

(2)此处借用雪莱夫人所著神怪小说《弗兰根斯坦因》的故事情节:日内瓦有位名叫弗兰根斯坦因的生理学家,善能赋予无生物以生命。有一次到贮尸所去拾了些死人骨头,拼集成一个有生命的怪物,这个怪物身材魁梧,体魄壮健,但状貌可憎,见之者莫不表示厌恶。他因此悲愤交集,迁怒于他的创造者,终于谋害了弗兰根斯坦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