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 第一阶段 处女

五月下旬的某个黄昏,一个中年男子正从沙斯顿回家往马洛特村走去。那村子就在附近的布莱克摩尔谷,或称黑原谷。此人走路时双腿摇晃,姿势有些不对,身子老向左歪着。有时他还聪明地点点脑袋,似乎在同意什么想法,虽然他其实什么想法也没有。他手臂上挎着一只空蛋篮,帽子的绒毛乱了,脱帽时大拇指接触的帽檐部分磨损得厉害。走了一会儿,他遇到一个牧师,那人中年开外,叉开腿骑在一匹灰色母马背上,一边走着一边信口由腔地哼着小曲。

“祝你晚安。”挎篮子的说。

“晚安,约翰爵士。”牧师说。

步行的人走了一两步却停下脚转过身来。

“啊,先生,请原谅。上回赶集咱俩也在这条路上见过面,也差不多是在这个时候,我对你说‘晚安’,你也跟刚才一样说‘晚安,约翰爵士’。”

“有那么回事。”牧师说。

“大约一个月以前你也这么招呼过我。”

“可能。”

“那你干吗老叫我‘约翰爵士’?我可是个普通老百姓,卖鸡鸭的小贩杰克·杜伯菲尔德[1]呀!”

牧师让马向他靠近了一两步。

“那只是我一时兴致,”牧师犹豫了一会儿说,“是因为我不久以前有了一个新发现。我是鹿脚巷的古物专家特令安牧师。我要重修郡志,曾经追踪考查过许多家族的家谱。你真的不知道你自己便是古老的杜伯维尔[2]骑士家族的嫡系子孙吗?这个家族是佩甘·杜伯维尔爵士的后裔。这位骑士大名鼎鼎,是跟随征服者威廉[3]一起从诺曼底来的。《巴托修道院文卷》[4]上就有记载呢!”

“你这话倒是没听说过,先生!”

“但这是真话。你把下巴翘起来让我仔细看看你的侧面。不错,这正是杜伯维尔家族的鼻子和下巴,只是少了几分威严。你的祖先是曾经辅佐过埃斯脱玛维拉在诺曼底征服了格拉摩甘郡的十二骑士之一。你家支脉的庄园曾经遍布英格兰的这一带地区。他们的名字在斯梯凡王[5]时代的《度支总册》[6]里都有记载。约翰王[7]时代,你们家族一个很富有的支脉曾经把一座庄园捐赠给了救护骑士团[8]。爱德华二世[9]在位期间你的祖先布莱恩曾应召到西敏士参加过大议会。在奥利弗·克伦威尔[10]时期你家曾经一度中落,但不严重,而到了查理二世[11]治下又因忠心王室擢封为御橡骑士[12]。不错,你家已出了好多个约翰爵士[13]。如果骑士称号也跟次男爵爵位一样可以父子相传的话,你现在就该叫约翰爵士了!而在古代,骑士称号的确是父子相传的。”

“真的吗?”

“总之,”牧师用枝条果断地抽打了一下自己的腿,做出结论,“在英格兰像你们这样的家族很难有第二家了。”

“真了不得,真的吗?”杜伯菲尔德说,“但我可是一年又一年四处碰钉子,到处受气,跟全教区最平常的人家也没什么两样……我们家这消息叫人知道已经有多久了,特令安牧师?”

教士解释说,据他所知这事早被人忘光了,就是现在也还没有人知道。他自己的调查也还是从今年春季才开始的。那天他见到了杜伯菲尔德马车上的名字,恰好他刚研究过杜伯维尔家族的兴衰史,便注意到它,引起了兴趣,再一查,才弄明白了他父亲和祖父的来龙去脉,把问题搞明确了。

“当初我原本决定不拿这种毫无用处的消息来干扰你,”他说,“但人的冲动有时是理智所难以控制的。我还一直以为你总风闻到一点了呢。”

“倒是听说过一两回。是的,说是我们家在搬到黑原谷来之前曾经挺风光过一阵子,可我并没有往心里放,我寻思不过是现在只有一匹马原来有过两匹马什么的。我现在还有一把银勺子,一颗刻了字的印章,都挺旧了。不过,天哪,一把勺子一颗印章能算什么!……我哪知道我跟高贵的杜伯维尔家族一直血肉相连呢!倒是听说我曾祖父有些秘密,不肯讲自己的来历。那么,牧师,我斗胆请教一下,我们家族现在又在哪儿生火烧锅呢?我是说,杜伯维尔家族现在又住在哪儿呢?”

“哪儿也不住,已经不存在了——作为本郡的世家已经绝灭。”

“这可太糟糕了。”

“不错,用惯爱弄虚作假的家谱上常用的词语说是:男系绝灭。总之是衰败了,泯灭了。”

“那么,我家祖先的陵墓又在哪儿呢?”

“在青山下的金斯贝尔,那儿的圆拱下面一排排地躺着你家的祖先。佩贝克大理石[14]雕成的华盖下面还有他们的雕像呢!”

“那么,我家的庄园和土地又在哪儿呢?”

“没有了。”

“啊!连土地也没有了吗?”

“没有了,原来倒是很多的——我刚才说过。你们那家族有好多个支脉,我们郡里原来就有几家。金斯贝尔有一家;舍顿有一家;磨坊沱有一家;拉尔斯特德有一家;井桥还有一家。”

“那么,我们家还能不能发达起来呢?”

“啊,这我就说不清了。”

“那么,我又该怎么办呢,先生?”杜伯菲尔德踌躇了一会儿说道。

“啊,没办法,没办法喽,只好用《圣经》上的话来鞭策自己了:‘大英雄何竟死亡。’[15]这个问题现在只有本地的史学家和家谱学家感兴趣了。本郡的农户有过差不多同样光荣历史的还有好几家呢!晚安。”

“不过,为了庆贺庆贺,你肯不肯回头走几步,跟我去喝杯啤酒呢,特令安牧师?清酿酒店正在卖一种啤酒,还挺不错的——当然,比起罗丽佛家的又差劲了。”

“不喝了,谢谢。今天晚上不能喝了。杜伯菲尔德,你已经喝得够多的了。”这样,牧师结束了谈话,继续往前走去,心里却怀疑把这样不着边际的传说随意散布是否得体。

牧师一走,杜伯菲尔德便陷入了沉思。他迈了几步,却在路边的草坡上坐了下来,把篮子放在身边。过了几分钟,远处出现了一个年轻人,正走向杜伯菲尔德要去的路。杜伯菲尔德一见便举手招呼。年轻人急忙加快步伐来到他身边。

“嘿,小子!把这只篮子拿起来,我要你给我办件事。”

那板条一样精瘦的小伙子皱了皱眉头。“约翰·杜伯菲尔德,你算啥人物头,你凭什么给我下命令,还叫我小子?我们俩谁还不认识谁呀!”

“你认识我?你知道我姓甚名谁?这可正好是我的秘密呢,秘密!现在,听我的命令,给我送个信去。好吧!佛莱德,我可以把我的秘密告诉你,我是个贵族!这可是我今儿下半晌,也就是本日午后才知道的!”杜伯菲尔德一边发布消息,一边把坐着的身子往后一倒,四仰八叉、舒舒服服地躺到了草坡上的雏菊丛里。

那小伙子站在他面前,从头到脚打量着他。

“约翰·杜伯维尔爵士,这才是我的大名。”躺着的人接着说下去,“就是说,如果骑士称号跟次男爵爵位一样可以世袭的话——它们原本是一样的。我的家族可是上过史书的。有个地方叫青山下的金斯贝尔,你知道不,小子?”

“知道。我还去那儿赶过集呢。”

“在那座城市的教堂底下躺着——”

“那算什么城市,一丁点儿地方,我说,至少我去的时候算不上。只有一只眼,还是瞎的!”

“地方大小就甭管了,小子,我们谈的并不是地方。那教区的教堂底下可是躺着我们家祖先呢,共有好几百!嘿!满身盔甲,浑身珠宝,睡的是铅棺材,好几吨重一个。要讲显赫高贵嘛,南威塞克斯全区就没有哪一家的祖宗能比得上。”

“是吗?”

“行了,你把篮子提起来,再往前走,到马洛特村清酿酒店去,吩咐他们立即给我派一辆马车来,接我回家。车上放一小瓶甜酒,记我的账。这件事办完了你再把篮子送到我家去,让我的女人不要再洗衣服了,用不着她洗了。让她等我回家,我有好消息告诉她。”

那小伙子半信半疑站着不动,杜伯菲尔德伸手进了口袋,拿出一个先令,那是他口袋里难得出现的几个先令之一。

“这钱赏给你,娃娃。”

钱一到手,小伙子立即改变了对形势的估计。

“是,约翰爵士,谢谢你。还要我做别的事吗,约翰爵士?”

“告诉我家里人,我晚饭要吃——嗯,油炸羊肾——如果弄得到的话。弄不到就吃血肠也行。再不行,就吃小肠吧!”

“是,约翰爵士。”

小伙子抓起篮子正要上路,村子那边却传来了铜管乐的声音。

“这是干啥?”杜伯菲尔德说,“不是来欢迎我的吧?”

“这是妇女乡社游行呢,约翰爵士。怎么啦?你女儿不也是乡社的吗?”

“当然。我满脑子都是大事,倒把这个给忘了!好了,你就往马洛特村去吧,给我把马车叫来。兴许我还要坐车逛一圈,视察一下乡社游行呢!”

小伙子走掉了。夕阳西下,杜伯菲尔德躺在绿茵中的雏菊丛里等着。很久很久,没有人经过,在这群山环抱之中仅有的人类的声音便是那隐约可闻的铜管音乐。

马洛特村坐落在前面说过的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或称黑原谷)东北绵亘起伏的丘陵之中,峰峦环抱,与世隔绝。这儿距离伦敦虽然不过四小时路程,它的大部分地区却还是旅游者和风景画家足迹未曾到过的。

要了解这个山谷,最好是在环绕它的山上向下俯视——也许夏天的干旱季节除外。若是气候恶劣,又没有向导带路,一个人胡乱闯入这儿的腹心地带,是很可能对它那狭窄、弯曲、泥泞的道路感到不满的。

这是一片肥沃的绿意葱茏的田野,草木从不枯黄,泉水从不干涸。南面是一道嶙峋的石灰岩山岭,包括汉伯顿山、巴尔巴洛山、荨麻顶、道格伯利山、海斯托依山等众多的山峦和巴布草原。从海岸徒步北上的旅客,在跋涉了二十多英里路程,越过了白垩质的草原和麦地之后,突然来到这样一座悬崖边上,发现一种跟他适才走过的地区截然不同的景色像地图一样呈现在他的面前时,是免不了会喜出望外的。他身后的山峦没有遮蔽,白炽的阳光照耀在辽阔的田野上,形成一种宏大开阔的气势,小径闪着白色,树篱[16]矮矮的,经过人工编结,大气也清澈透明。可是,崖壁下面谷里的世界却似乎是按一种小型纤秀的格局设计而成。从眼前的高处俯瞰下去,田野有如练马用的一片片围场,小巧玲珑,树篱变成了暗绿色的纤细的线,网络般伸展在浅绿色的草地之上。谷里的大气也懒洋洋的,泛一片浓浓的蔚蓝,就连艺术家称做中景的部分也带上了那种调子,而远处的天际却是深重浓郁的紫蓝。这儿的耕地不多,面积也小,一眼望去,除了几处例外,满是绿草和树木,丰美芊绵,覆盖着高山大壑之间的这片丘陵小谷。这就是黑原谷的风光。

这个地区不但景色宜人,历史也颇有趣。这道山谷过去名叫白鹿森林,这名字来自一段亨利三世时代的传说。说的是亨利王在猎区猎获了一头美丽的白鹿,却放掉了,而一个叫汤玛士·德·拉·林德的又把它杀死了,因此被处了一大笔罚金。那时这个地区是一片莽莽苍苍的密林,直到相当晚近的时期还是如此。即使是现在,人们仍可以从古老的橡树丛、山岭上零落残存的森林带和荫覆了许多牧场的空心的大树依稀窥见当年的风貌。

莽莽的长林虽消失了,但在它当年的浓荫下存在过的风俗依然存在,只是经过了变化或掩饰。例如,眼前那天下午的五月节舞会就是以乡社喜庆的形式出现的,在当地叫做“乡社游行”。

这是马洛特的年轻居民很感兴趣的一件事,虽然仪式的参加者们对它的真正的妙处未必明白。这活动的独特倒不在于保留了每年此日举行游行舞蹈的风俗,而在于参加者全是女性。若是在男性乡社,这种庆祝倒也不算希罕,尽管也在逐渐消失。但是,女性会员的羞涩或男性家属的讽刺已使现存的几个女性乡社(如果另外还有的话)放弃了她们的这种荣耀与成就。如今只有马洛特村的乡社硕果仅存,还在举行着当地的希瑞丝节[17]了。这种游行已经持续了好几百年,即使不是互济互助的组织,也是一种姐妹会性质的誓约形式,至今还存在着。

集合起来的妇女们都穿着白色长袍——这还是使用旧历[18]时代的快活遗风,那时五月和欢乐还是同一个意思,那时瞻前顾后的习惯还没有使感情失去活力,变得千篇一律。妇女们开始露面了。她们排成双行绕教区游行了一周。太阳照着她们的身形,让绿色的围篱和爬满藤蔓的房舍门面一衬托,理想与现实之间就出现了小小的抵触。因为虽然整个队伍都穿着白袍,却没有两件白袍的颜色是相同的。有的差不多是纯白,有的却泛着淡蓝,而年岁较长的角色的白袍(也许已经折叠存放了多少年)却带点憔悴的灰色,而且是乔治王[19]时代的款式。

除了这与众不同的白袍之外,每一个妇女或姑娘右手还拿了一根剥了皮的柳条,左手还捧着一束鲜花。柳条的剥制和花朵的选择都花了她们各自一番心血。

队伍当中有几个中年甚至中年开外的妇女,她们那粗硬的银发和因岁月与忧患刻上了皱纹的面孔在这样焕发活力的环境中几乎有些怪异,至少也有些令人辛酸。也许实事求是地看来,经历过忧患的妇女比她们年轻的伙伴们更有值得搜集和记叙的材料,因为她们要不了多久就会说“我毫无喜乐的年月已经到了”[20]。不过,我们还是把年岁较长的放在一边,来谈那些生命在胸衣下面搏动得更加疾速、更有朝气的人儿吧!

这个队伍里年轻姑娘的确占了多数,她们的丰密的秀发在阳光下闪亮,形成了一片各种层次的金色、黑色和褐色。有的姑娘眼睛漂亮,有的姑娘鼻子漂亮,有的则嘴唇漂亮或身段漂亮,但是,全身上下无懈可击的即使不能说没有,却也寥寥无几。显然,像这样不自然地受到公众注视使她们不安,嘴唇不知道怎么办,脑袋也不知道怎么放,心里总牵挂着自己的外表。这说明她们是地道的乡下姑娘,还不习惯于在众目睽睽之下露面。

在每个姑娘感到外在太阳的温暖的同时,她们的灵魂也还沐浴在各自的小太阳的光中,那是一种美梦,一种纯情,一种习惯,至少是一种渺茫辽远的幻想。这些东西也许并无多少根据,却如希望一样,永远存在。因此,她们都春风满面,有的甚至是兴高采烈。

她们从清酿酒店面前游行过来正要离开大路,穿过一道栅栏门到草地上去,一个妇女却说道:

“天哪,天哪!你看,苔丝·杜伯菲尔德,那坐着马车回家去的不是你爸爸吗?”

队伍中一个年轻的姑娘听见这声惊呼,转过了头。

那是一个俊美可爱的姑娘——也许未必比某些女伴更俊美——但她那灵动的牡丹一样的嘴唇和天真的大眼睛却给她的颜色和形象增添了魅力。她在头发上系了一条红色的带子——在整个白袍队伍之中她是唯一有这样鲜明的装饰的人。她回头一看,杜伯菲尔德正坐着清酿酒店的马车走过。那车由一个袍袖卷到胳膊以上的健壮的鬈发妇女赶着。那是那家酒店的快活的仆人,是个勤杂工,有时喂马,有时赶车。杜伯菲尔德仰靠在车背上,舒服地闭着眼睛,一只手在头顶上晃动着,唱着缓慢的记叙调:

“金斯贝尔有我家族高贵的坟茔——铅棺材里是我封过骑士的祖宗!”

乡社的女人们吃吃地笑了起来,只有叫做苔丝的姑娘例外——她意识到她的父亲在她们面前出了洋相,自己体内似乎有一股燥热缓缓升起。

“他只不过是累了,”她急忙说道,“搭了别人的车回家,因为我们家的马今天不能不休息。”

“保佑你的单纯,苔丝,”她的伙伴们说,“他这是赶完了集灌饱了黄汤呢!哈哈!”

“我说你们要再这么拿他开玩笑,我就一步也不跟你们走了!”苔丝叫了起来,红晕从她颊上扩展到脸上和脖子上,转瞬之间她的眼睛也湿润了,目光也低垂到地上。大家一见她真感到难堪了,便都住了嘴。队伍又恢复了秩序。苔丝的自尊心不让她再转过头去看清她父亲那样做是什么意思——如果有什么意思的话。她又跟队伍一起继续前进,来到一道围篱前面,舞蹈即将在那儿的草场上进行。队伍到达时,她已经恢复了平静,又用柳条点了点旁边的伙伴和她聊起天来。

这个年龄的苔丝·杜伯菲尔德还只有满腔纯情,不带丝毫世故,尽管进过村上的学校,说话仍有许多乡音。这个地区的方言语调的特点大体可以用音节UR[21]来表现。其发音之圆润大约是人类语言所罕见。发这个声音时,她必须撮起鲜红的小嘴,却又要在口形还没固定而下唇已把上唇中部略微抬起时使字音出口,双唇也随即闭合。

苔丝身上还不时闪现着儿童时代的特征。今天游行的时候,你还能在她的面颊上看到她十二岁时的样子,在她闪动的目光里看到她九岁时的样子,甚至在她嘴角的曲线上偶然看到她五岁时的样子,虽则她已浑身洋溢着俊美妇女的风韵。

但是,她的这一特点却还没有多少人觉察,更没有多少人加以注意。只有少数的人,主要是生人,在偶然经过时会多看她几眼,一时为她的清新的神态所倾倒,因而担心再也不能见到她。但几乎在每个人心里,她也只不过是一个像画儿一样漂亮的乡下姑娘而已。

杜伯菲尔德坐着由女驭手驾着的马车凯旋而归的事再也没有下文,而乡社成员又已经进入原定的场地,于是舞蹈便开始了。队伍里没有男性,姑娘们便彼此配对跳了起来。但是收工的时间渐渐近了,村里的男性居民和一些闲人、过路人开始在场地四周围成了一圈,他们一个个都跃跃欲试,想找个舞伴跳一跳。

围观的人中有三个身份较高的青年,肩上用带子挎着小背包,手上拿根结实的棍子。这三个人相貌相似,年龄一个比一个小,大体给人以弟兄三个的印象,他们也确是弟兄三个。年纪最大的一个穿着标准的助理牧师服装:白领带、短背心,戴窄边帽。第二个是标准的大学生打扮。第三个年龄最小,那副外表很难说明他的身份,眼神和服装里有一种不服拘管,不随流俗的神气,表示他还没有找到进入他的职业的道路。我们只能猜测他是对什么东西都想杂七杂八钻研一番的学生。

三个弟兄告诉偶然的朋友说,他们是因为过圣神降临节[22]作短足旅行才从黑原谷经过的。他们的路线是从东北方的沙斯顿往西南走。

三弟兄靠在路边的大门旁打听起那舞蹈和穿白袍的妇女是什么意义来。两个大的显然没有多停留的打算,但是老三却似乎对一大群姑娘没有男伴跳舞的局面发生了兴趣,并不急于前进。他卸下背包,连棍子一起放在树篱坡上,打开了门。

“你要干什么,安琪儿?”大哥问。

“我想跟她们跳跳苏格兰舞,只玩一两分钟,不会耽搁多久的。你们干吗不也来跳跳?”

“不行,不行,别胡闹了!”大哥说,“跟一群乡下粗丫头在公共场所跳舞,给人看见了像什么话!快走,否则到不了斯陶堡天就会黑的,中途可没有地方过夜。而且我们在上床以前还要读一章《痛斥不可知论》[23]呢,我把书都带来了。”

“好吧——我在五分钟之内赶上你和卡斯贝特。不用等我,我保证赶上,菲力克斯。”

两个哥哥不乐意地离开了他,往前走去。为了减轻弟弟赶路时的负担,他们把他的背包也带走了。弟弟进了场子。

“太遗憾了,”舞蹈稍停,他便对身边的两三个姑娘殷勤地说,“你们的舞伴儿呢,亲爱的?”

“还没收工呢,”胆子最大的一个说,“过一会儿就来了。你愿意现在跳一跳吗,先生?”

“当然,但是这么多女伴,光我一个人跳行吗?”

“总比没有好吧。跟和自己一样的人你望我我望你跳来跳去真没意思,又不能抱着脖子搂着腰!好了,你就好好挑一个伴儿吧!”

“嘘——别那么猴急!”一个略带羞涩的姑娘说。

年轻人受到这样的邀请,扫视了姑娘们一眼,打算挑选一下,但是一群姑娘全是陌生面孔,他也很难挑选。于是他选定的就几乎是头一个来到他身边的人,不是那说话的姑娘(她倒是很希望被选中的),也不是苔丝·杜伯菲尔德。此时古老的家谱、祖宗的骸骨、碑碣上的铭文、杜伯维尔家族的相貌等等在生活的战斗中对她都还没有什么帮助,甚至没能让她在最平常的农民群中吸引到一个舞伴。诺尔曼[24]的骑士血液没有维多利亚时代[25]的金钱支持时所起的作用原来不过如此。

无论那独占风情的姑娘是谁,她的名字并没有流传下来,但她却因在那天黄昏享有了第一个男伴而受到大家的羡慕。不过,榜样自有它的力量,村里的小伙子们在没有外人侵入挡住他们的路之前,虽不急于跨进门去,此时却已纷纷入场。转眼之间彼此成对跳舞的妇女中已掺进了相当多的乡下小伙儿,最后就连乡社中相貌最平常的妇女也用不着扮演男性舞伴的角色了。

教堂的钟声响了,那学生突然说他已经非走不可——他刚才已经玩得忘乎所以——他非要去追赶同伴不可了。在他退出舞蹈圈时他的目光落到了苔丝·杜伯菲尔德身上。苔丝那对大眼睛里,说实话,真有那么一丝哀怨,埋怨他没有选中她。他那时也真感到遗憾,由于她的拘谨,他竟没有注意到她。他就带着这点遗憾离开了牧场。

由于已经耽误得太久,他开始沿着小道向西飞跑,很快便跑完了下坡路,跑上了下一个坡。虽还没有赶上两个哥哥,却还是停下脚步喘一喘气,回头望望。他能看到绿色的围场里姑娘们白色的袍子还在旋来旋去——跟刚才和他一起时一样。她们似乎已把他忘了个一干二净。

不过,也许还有一个人并没有忘记他。那个白色的影子正孤零零地站在围篱旁边,从她所站的地点判断,他明白她就是那个他错过了的漂亮姑娘。事情虽然不大,他却本能地感到她因他的冷落而受到了伤害。他真希望刚才找的是她,而且问过她的名字。她是那么羞羞答答,那么脉脉含情,她那穿着薄薄的白袍的身段看上去又是那么柔美轻盈。他觉得自己是干了一件蠢事。

不过,事情已经无法补救。他只好转过身子弯下腰,快步走去,把这事忘掉了。

苔丝·杜伯菲尔德却不那么容易把这事从心里抹掉。她许久打不起精神来跳舞,虽然她可以有许多舞伴。啊!这些舞伴说起话来可不像适才那个陌生青年那么可爱。她一直站到阳光吸尽了那远去的陌生青年在山上的身影之后,才摆脱了一时的惆怅,接受了舞伴的邀请。

她和伙伴们一直跳到黄昏时分,舞得也还尽兴。此时她还是个真纯的人,喜欢踏着拍子跳跳舞,只因为觉得好玩。在她看到受人追求并被人娶走的姑娘们沉湎于那“温柔的折磨、苦味的甜蜜、欢乐的伤痛和可爱的灾难”中时,却很少猜想自己若是陷入其中会是什么样子。小伙子们为了和她跳一曲吉格舞[26]所作的争斗和纠缠,除了让她感到好玩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了。若是他们耍起横来,她便把他们责备一番。

她也可能再流连下去,但她爸爸刚才出现时那古怪的形象和态度又回到她的心里,使她担心,不知道爸爸出了什么事。她离开了舞伴们,向村头走去——她父母的家便在那里。

在离家几十码处她听到了另一种有节奏的声音,那声音和她刚离开的有节奏的声音不同,是一种她所熟悉的——十分熟悉的声音。那是屋里的有规律的砰砰声,是摇篮猛力地敲打着石头地板的声音,一个女声唱着歌儿配合着它的节拍。唱的是一种有力的快速舞曲,流行的《花点子母牛》歌——

我见——他躺——在呀树——林里,

快来——吧小亲——亲我领——你去。

歌声和摇篮的晃动有时会停一停,这时一阵调子最高的尖叫声便随之而起。

“愿上帝保佑你那钻石般的眼睛、胖胖的脸儿、樱桃样的嘴巴,保佑你那小爱神样的胖腿和幸福的身子的每一个地方!”

一番祈祷之后,摇动和歌唱便又开始,《花点子母牛》又唱了下去。苔丝推开门站在门里的垫子上观察时,情况便是如此。

尽管有歌声,屋里的景象却使姑娘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凄凉。田野里有的是假日的欢乐——白色的袍子、花束、柳条、在绿草地上的旋转,还有那为陌生人而激起的款款柔情。而离开了那儿一步踏进这片由一支蜡烛照耀着的幽暗愁苦的景象里,可是多么巨大的差异啊!除了这种对比所造成的震动之外,她还感到一种自责的凄凉,为什么自己不早一点回家帮助妈妈干家务活儿,却要放任自己在外面贪玩呢!

妈妈还跟苔丝离家时一样站在孩子们中间洗着星期一就泡下的衣服。这些衣服总要拖到周末才能洗完。那件现在穿在苔丝身上的白袍子便是昨天从这个盆里拿出来,由妈妈亲手绞干、熨好的。这使苔丝感到一阵可怕的内疚,十分难堪。而她今天又那么漫不经心地在逐渐发潮的草场上让下摆染上了绿色的污迹。

杜伯菲尔德太太跟平时一样一只脚站在盆子旁边,另一只脚忙着摇晃最小的孩子——这事我们刚才已说过了。摇篮底下的弯梁已使用了多年,在石板上承受过许多孩子的体重,几乎磨平了,因此它的每一次摇晃便是一次猛烈的震动,把婴儿像织工的梭子一样甩动一次。杜伯菲尔德太太在泡沫里浸泡了一整天,此时正靠歌声的激励用她体内残存的全部活力踩着摇篮的弯梁。

摇篮吱砰吱砰地晃着,烛焰升高了,时起时落,水从主妇的手肘上往下滴。歌声匆忙结束,杜伯菲尔德太太正打量着她的女儿。即使现在,有了一大帮孩子,琼恩·杜伯菲尔德仍然极爱唱歌。只要有曲子从外部世界飘进黑原谷,苔丝的母亲便能在一个礼拜之内把它学会。

那妇人的眉眼之间仍然依稀闪耀着年轻时的鲜活甚至美丽,使人感到苔丝身上的魅力主要来自母亲的天赋,与骑士血统和历史渊源并无关系。

“我来摇摇篮吧,妈妈。”女儿体贴地说,“要不我就脱下这身假日服装来帮助你绞衣服?我还以为你早就洗完了呢!”

母亲并不因为女儿把家务留给她一个人自己离家这么久而生气,实际上琼恩很少因此责备过她,她只略微感到缺少了苔丝的帮助,工作吃力,只好把家务活往后推,本能地以此减轻自己的负担。不过,今天晚上她却比平时快活一些,在她那母性的神情之中出现了一种使姑娘无法理解的迷离惝恍、心不在焉的兴奋激动。

“你回来了,正好,”母亲唱完最后一个音符说,“我正要去找你爹。还有,我还有个好消息告诉你,准保你听了高兴,我的丫头片子!”(杜伯菲尔德太太一向说土话。她的女儿接受过一个由伦敦培养的女老师的训练,通过了国立学校的六级标准考试[27],能说两种语言。在家里多少说点土话,在外面和在有教养的人面前却说普通英语。)

“是我走了之后才发生的事吗?”苔丝问。

“是的!”

“今天下午爹在外面可丢脸呢,回家的时候还坐了马车,就是因为这件事吗?当时可真臊得我恨不得有个地洞钻进去!”

“啊,好消息多着呢!有人考证出来了,说我们家是贵族出身,在郡里是数一数二的人家,资格比奥利弗·格朗宝[28]还老得多,老到土耳其异教徒那会儿去了——还立过碑,修过陵墓,还戴头盔、拿盾牌什么的。多着呢,我也说不全!在圣·查理年间我们家还得过御橡骑士称号,我们的真姓是杜伯维尔……你心里能不乐吗?你爹就是因为这个才叫了辆马车坐回家来的。人家说他是喝醉了,那才不是呢!”

“我当然高兴。可那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妈妈?”

“有的。想来好处是不会少的。这消息一传出去,像我们家这样的贵族还不都要坐着马车来看我们吗?这消息是你爹从沙斯顿回来的路上听人说的,整个儿家谱他都告诉我了。”

“爹现在在哪儿?”苔丝突然问道。

她妈妈答非所问:“他今儿个到沙斯顿是去看病的。他得的好像不是痨病。医生说是心子上长满了油。像这个样儿。”琼恩·杜伯菲尔德说时用泡得发胀的拇指和食指做了一个半圆,用另一只手的食指指点着,“‘现在’,医生跟你爹说,‘你的心脏这一面包满了脂肪,另一面也包满了脂肪,只有这一点儿还空着。’医生说,‘只要这儿也包满了,’”——杜伯菲尔德太太两个指头一合,成了一个圆圈——“‘你就会像影子一样的消失了。’医生说,‘你呀,兴许能活个十年,兴许只能活十个月,也保不定只能活十天。’”

苔丝露出吃惊的神色。他们家虽是突然尊贵了起来,可她爸爸却说不定马上就要进入那永恒的冥冥世界里去了!

“可爹到哪儿去了?”她问。

她妈妈露出不高兴的脸色。“你别生气!你那个可怜的爹呀——牧师的消息叫他欢喜得没法过——半点钟以前就钻到罗丽佛酒店去了。他明天要送一车蜂箱走,今天要去养养精神。不管家族不家族,蜂箱还得要送到不是!今儿晚上一过半夜就要上路,路远着呢!”

“养精神!”苔丝气冲冲地说,眼里冒出了眼泪,“天啦!到酒店去养精神!你倒还让他去,妈妈!”

她的指责与不满似乎弥漫了全屋,家具、烛光、在旁边游戏的孩子们和妈妈的脸上都不禁露出了害怕的神气。

“不,”妈妈生气地说,“我哪儿让他去啦,我这不是一直等着你回来看好娃娃,守好房子,我好去找他嘛!”

“让我去找吧!”

“不,苔丝。你去没有用。”

苔丝不再争辩了,她明白妈妈的反对是什么意思。杜伯菲尔德太太的短褂和帽子早已狡狯地挂在她身边的一把椅子上,等着这趟早有安排的外出使用。这位主妇对外出的原因虽然并不喜欢,对它的必要性却并无反感。

“把《算命大全》拿到外面草棚去。”琼恩说下去,并匆匆忙忙地擦着手,穿着长袍。

《算命大全》是一本厚厚的旧书,就放在她手肘旁边,由于老塞在口袋里,页边已卷到了有文字的地方。苔丝拿起书,她妈妈动了身。

上酒店去找她那不中用的丈夫是杜伯菲尔德太太在抚养孩子的肮脏混乱中保留下来的一种享受。跑到罗丽佛酒店里找到丈夫,在他身边坐上一两个小时,忘掉有关孩子的一切烦恼,这使她感到快活。这时她的生命中便出现了一种光明、一片晚霞样的晕彩。忧患和其他的现实问题便带上了一种不现实的缥缈色彩,化作了供沉思默想用的心灵现象,再也不是折磨着肉体和灵魂的逼人的实体。几个小家伙不在眼前也似乎变成了聪明可爱的宝贝,再不是别的。日常生活中的种种事件到了酒店里有时也透出了幽默好玩的味道。她坐在现在已经娶了她的丈夫当年向她求婚的地点,对他性格上的毛病闭上眼睛,只看他作为情人的理想的一面,便多少感到当年的柔情又回到了自己的心里。

被留下来单独和弟妹们在一起的苔丝走进屋外的草棚,把算命书塞到苫草里。她母亲对这本肮脏的书有一种拜物教式的恐惧,不愿让它在室内过夜,只在需要翻查的时候才拿进屋去。母亲和女儿,一个怀着即将消失的乱七八糟的迷信,记得许多民间传说和口耳相传的山歌,说一口土话;一个受过国立学校教育,具有经过不知多少次修订的“修订法典”[29]规定的标准知识。据一般估计,两人之间有一个两百年之久的代沟,因此两人的相处便是詹姆士时代[30]和维多利亚时代的并存共处。

从园子的树篱路上往回走的时候苔丝猜测着母亲今天拿这本书查了什么。她猜想它和刚才关于祖先的发现有关,却没有预料到和它有关的却是她自己。她抛开了猜测,又和九岁的小弟弟亚伯拉罕、十二岁半的妹妹伊莱萨·露易莎(又叫莱莎·露)一起忙了起来。他们把白天已经晾干的衣物又喷上水。几个小的弟弟妹妹已经上了床。苔丝和妹妹之间有四年半的距离,中间有两个弟妹在襁褓中就死掉了,这使她跟弟妹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产生了一种代理母亲的心理。亚伯拉罕下面有两个妹妹,名叫希望和贤淑,再下面是一个三岁的弟弟,然后便是刚满一岁的婴儿。

这一批幼小的人儿都是杜伯菲尔德号船上的乘客——他们的一切:欢乐、健康、必需品,甚至生命都完全决定于两个成年的杜伯菲尔德的判断能力。若是两个家长选择了一条通往困难、灾祸、饥饿、疾病、屈辱和死亡的航线,那么这六个被关押的小俘虏便也只好跟着去——六个孤苦无告的生灵,没有人征求他们对生命的愿望,更没有人问他们是否愿意在这样软弱无能的杜伯菲尔德家的艰苦条件下生活下去。我们倒想请教一下,某个诗人所说的“大自然的神圣安排”到底有什么权威和根据。这个诗人近来因为诗歌写得轻灵、纯洁,连他的哲学也被人认做深刻可信了[31]。

时间越来越晚了,父亲母亲都没有回来。苔丝往门外看了看,她在想象中把马洛特村扫视了一番。村子的眼睛逐步合上了,各处的灯火和蜡烛正在熄灭,她在心里可以看到伸出的只只手臂和灭烛器。

她妈妈去找爸爸,只不过又多了一个需要寻找的人。苔丝开始想起:一个打算早上一点钟出发送货物而身体又不好的人,是不适宜在这么晚的时候逗留在酒店里为他那古老的血统干杯的!

“亚伯拉罕,”她对弟弟说,“把帽子戴上——你不害怕吧?到罗丽佛酒店去看看爹爹妈妈是怎么回事。”

孩子立即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打开门,消失在黑暗里。又过了半小时,男的、女的、孩子都没有回来。亚伯拉罕也像只鸟儿,跟他爸爸妈妈一样被那酒店粘住了,网住了。

“我得自己去一趟。”她说。

于是莱莎·露上了床,苔丝把他们全关在屋里,自己走上了黑暗弯曲的、难以快走的树篱小路(这小路也可以叫街道)。那路是在寸土寸金时代开始以前修成的,那时时钟上标示时间还只用一根针。

罗丽佛酒店是这零零落落的长长的村落这头唯一的麦酒店。但它只有不设座售酒的执照,因此顾客进入酒店喝酒是不合法的。公开供应顾客饮酒的地方严格限制在一块六英寸宽两码长的小木板上,那是用铅丝固定在园子的围篱上的,就算做是柜台。口渴的陌生客人在这柜台上放酒杯,站在道路上喝酒,把余酒洒在满是尘土的路上,洒成像玻利尼西亚群岛[32]式的图案。客人们都恨不得能在酒店里有个舒适的座位。

陌生客人既有这种愿望,当地的熟客更有这种愿望,于是“有志者,事竟成”,座位也就有了。

这天晚上约莫有一打客人正聚集在楼上一间大卧室里,卧室的窗户被老板娘罗丽佛太太新近淘汰的一张巨大的羊毛披肩遮了个严严实实。客人有十来个,全是来寻快活的。他们都是马洛特村这一头的老住户,也是这家酒店的老主顾。清酿酒店倒是有设座卖酒执照,但却远在这零零落落的村子那一头,住在村子这一头的居民实际上无法去喝酒。还有,尤其重要的是酒的质量问题。这就肯定了多数人的意见:要喝酒宁可进罗丽佛家房顶的角上,也不到另一家那宽敞的店堂[33]。

一张空床架放在屋里,便是聚集在它三面的几个客人的座位;两个男客高踞在一张五斗橱上;一个客人坐在有雕刻装饰的橡木钱柜上;另有两个则占据了盥洗架;还有一个在独凳上坐下。这样,每个客人便都舒舒服服地安顿了下来。在这样的深夜里客人们来此所追求的心灵上的熨帖渐渐出现。灵魂超脱了形骸,性格流露于全屋,真情洋溢,满室温馨,连屋子和家具也都仿佛富丽堂皇起来。窗上的大围巾恍如有重帘密幕的豪华,五斗橱的铜把手俨然是黄金的门环,而有雕刻装饰的床架也近似所罗门王宫殿那气派的廊柱。

杜伯菲尔德太太和苔丝分手后便匆匆赶到这里。她开了前门,穿过楼下极为幽暗的房间,用熟悉那门闩窍门的手指打开了上楼的门。在爬上那曲折的楼梯时,她的步子慢了下来,而在她的面孔升到最高一级楼梯之上进入灯光时,便立即遇到聚集在卧室里的全体客人的注视。

“是我请客,请几个乡社游行没玩得尽兴的私人朋友来玩玩!”老板娘听见脚步声,便望了望楼梯口,像回答“教理问答”的儿童一样流畅地叫道,“啊,原来是你呀,杜伯菲尔德太太,天老爷子,你把我吓了好大一跳!我还以为是衙门里派来的官儿呢!”

秘密酒店里其余的人用目光或点头来表示欢迎,杜伯菲尔德太太也点头接受,然后走向她丈夫坐着的地方。她的丈夫还在出神地浅唱低吟:“我这人如今也大有身份,比得上普天下阔佬贵人,青山下金斯贝尔有个地点,陵墓里埋葬着我的祖先。威塞克斯满郡的众多人物,还要数我祖先是头等英雄。”

“我有了个主意要告诉你——绝了!”他那快活的老婆悄悄地说,“喂,约翰,你看见我了没有?”她用手肘捣了他一下,他却还在哼着他的记叙调,眼睛虽望着她,却透了过去,仿佛是望着一扇玻璃窗。

“嘘!嘘!不要唱得那么大声,我的好人!”老板娘说,“万一衙门里的人从这儿过,会吊销我的执照的!”

“我看我们家的事他已经给你说过了,是吗?”杜伯菲尔德太太问道。

“说过了——可以算是。你看你们会不会跟着发起家来?”

“啊,奥妙就在这里,”琼恩·杜伯菲尔德聪明地说,“不过,就算坐马车没份,能跟坐马车的人认个本家也不错嘛!”她随即改变了公开说话的调子,降低了嗓门对丈夫说,“你带回来消息以后我就一直在想:在猎苑附近的川特里奇有一个很有身份的阔太太,她就姓杜伯维尔呢!”

“啊——什么?”约翰爵士说。

她重复了一遍这个讯息。“那太太一定是我们的本家,”她说,“我打算让苔丝去认亲。”

“你这一提,我倒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个太太姓这个,”杜伯菲尔德说,“特令安牧师还没想起呢。不过她跟我们并不亲,恐怕是我们家的一个小支脉,从诺尔曼王时代就分出去了的。”

两人一心只在讨论问题,却没注意到小亚伯拉罕已经钻进了屋子,等着机会催他们回家。

“她有钱,而且一定会注意到我们家姑娘的,”杜伯菲尔德太太说下去,“这就太好了。两房人是一家,我就看不出为什么不能来往。”

“对,对,我们都要去认本家!”亚伯拉罕从床架子下蛮懂事地插嘴,“苔丝到她家去住的时候,我们都去串门儿,坐她的大马车,还穿黑礼服!”

“你怎么来了,孩子呢?你胡说些什么呀!走,走,到楼梯上玩儿去,我和你爹准备好了就走……不错,苔丝确实该去看看这房本家。她一定会讨得那位太太欢喜的——一定会的,说不定还能碰上个贵族少爷要娶她呢。总而言之,我是心中有数的。”

“你怎么会有数?”

“我拿《算命大全》算过她的命,书上就是那么说的……你倒该看看她今天有多漂亮;她那皮肤娇嫩得呀,简直像个公爵夫人呢。”

“那丫头自己愿不愿去呢?”

“还没问过她。她还不知道有这么个本家呢。不过,既然准能给她找个阔婆家,她还能不乐意吗?”

“苔丝可是个怪脾气呀!”

“她其实是很听话的。这事就交给我来办吧。”

这话虽是私下的交谈,它的主要意思已经让周围的人听得明明白白:现在的杜伯菲尔德家可不再是小家小户了,商谈的事分量重着呢。他们的漂亮姑娘苔丝也大有盼头了。

“今天我看见苔丝在教区跟别人跳舞,我对自己说,‘苔丝的样子多逗人爱。’”一个上了点年纪的酒客低声说,“不过,琼恩·杜伯菲尔德,你可要多加小心,不要让绿油油的种子钻进地里去了。”这是句寓意独特的土话[34]。没有人接茬。

话头又广泛起来,大家都参加。不久,又听见有脚步声穿过楼下的屋子。

“——是我请客,请几个乡社游行没玩得尽兴的私人朋友玩玩。”老板娘立即又用准备好的那套话对付闯来的人。来人却是苔丝。

那姑娘那张年轻的面孔竟出现在这扑鼻的酒气里,即使在她母亲眼中也是不协调得令人难过的,尽管那酒气对有了皱纹的中年人倒也无可厚非。用不着苔丝黑色的眼睛露出丝毫的责备,她的父母已经站了起来,匆匆喝完麦酒,跟在她身后下了楼梯。跟着他们的脚步声后面的是罗丽佛太太的嘱咐:

“劳驾,声音小点,亲爱的。要不然人家会吊销我的执照、弄我去打官司的,还不知道会闹出什么麻烦来呢,晚安!”

苔丝扶着她爸爸一只胳膊,杜伯菲尔德太太扶着另一只。实际上他喝得并不多,还不到行家酒量的四分之一。人家喝了酒星期天下午去教堂可以面向东方,屈膝行礼如仪,而约翰爵士呢,他那孱弱的身子却叫他这小小的罪过造成了巨大的问题。一走进清凉的空气他便开始跌跌撞撞,拉住两个人一时往伦敦走,一时往巴士[35]走,十分好笑。这类笑话在一家人夜行回家时虽很常见,但也像大多数笑话一样叫人啼笑皆非。杜伯菲尔德拽着她们东一扭西一拐地乱跑,两个女人也竭尽全力勇敢地掩饰着,不让闹笑话的杜伯菲尔德感到自己在胡闹,也不让亚伯拉罕和她们自己感到他在胡闹。他们就这样一步一步来到家门口。那一家之主走到家门口却又忽然唱起刚才的重复乐句来,仿佛是看到自己眼前的宅邸太寒伧,要为自己辩解。

“青山下金斯贝尔有个地点,陵墓里埋葬着我的祖先。”

“嘘,杰克,不要发傻了,”他的妻子说,“先前阔过的又不只你们一家。你看看安克特尔家,霍尔西家,还有特令安家,他们也都跟你们家一样垮掉了——虽然你们家当初比他们更要阔些,的确阔些。谢天谢地,我倒不是什么名门出身,不过我也并不觉得丢脸!”

“你也不要太有把握。从你的天性看来,我就觉得你们家败落得还要厉害。原来说不定做过国王王后什么的。”

苔丝改变了话头。她提出了心里的问题,那可比祖先重要得多了。

“我担心爹明天起不了那么早,送不了蜂箱了。”

“我?我一两个钟头就好了。”杜伯菲尔德说。

一家人好歹上了床。那时已经过了十一点。如果蜂箱要在星期六清晨卡斯特桥的集市开市以前发给零售商,至迟就得在凌晨两点以前出发。去那儿的路很破烂,而且有二三十英里,而他们家的运货马车又是走得最慢的。凌晨一点半,杜伯菲尔德太太走进苔丝和她的弟弟妹妹睡觉的大房间。

“你可怜的爹去不了市场了。”她对大女儿说,苔丝的大眼睛在母亲的手刚碰到房门时就已经睁开了。

她从床上坐了起来,耳里听着消息,心还迷迷糊糊的在梦里。

“可是总得有人去的,”她回答说,“蜂箱已经送去得太迟了。蜜蜂分群期已快结束,下周集市再送去,顾客就不会要了,蜂箱就得积压在我们自己手上。”

杜伯菲尔德太太在这种意外局势面前似乎束手无策了。

“也许可以找个年轻人去吧?昨天跟你跳舞的有很喜欢你的吧?”她马上建议。

“啊,不,我死也不干!”苔丝很自尊地说,“要是叫人知道了——多不像话。我看——若是亚伯拉罕能陪着我,我可以自己去一趟。”

她的母亲终于同意了这个安排。她把在同一间屋子的角落里睡得正香的亚伯拉罕叫了起来。他穿上了衣服,但还是懵懵懂懂的。这时苔丝已经匆忙穿好衣服,两人点了一盏风灯,来到马棚。摇摇晃晃的小马车早已上好了货,姑娘牵出了马匹“王子”。这马摇晃的程度也不比那车好多少。

那可怜的牲口莫名其妙地望了望黑夜、风灯和两个人影,似乎难以相信在那样的深夜里还会要它起来干活,那原该是一切生物都在有遮蔽的处所睡觉的时候呀!两人在风灯里放了几个蜡烛头,把它挂到货物右边,便牵了马往前走。上山坡时两人跟着马步行,怕的是叫这匹有气没力的马负担过重。姐弟俩就着灯光,吃着黄油面包,谈着家常,尽量给自己打气,造成一种天已大亮的感觉,其实离真正天亮还早着呢。亚伯拉罕一直迷迷糊糊,这时才清醒过来,开始谈起各种黑魆魆的东西在天空衬托下造成的形象。这棵树像一只从洞里扑出来的发狂的老虎,那棵树像一个巨人的脑袋。

两人经过了还在它那厚厚的褐色茅屋顶下不声不响地睡大觉的斯陶堡,然后上了山坡。他们左边的山名叫巴尔巴洛山,又叫比尔巴洛山。那山巍然耸立,在南威塞克斯地区差不多是最高峰,周围有一圈土质的壕沟[36]。在那以后的一大段路比较平坦。两人爬上马车坐在前面。亚伯拉罕若有所思。

“苔丝!”他静了一会儿,叫了一声,作为开场白。

“什么,亚伯拉罕?”

“我们家成了上等人家,你喜欢不?”

“并不太喜欢。”

“但是你会嫁个上等人,你喜欢吗?”

“什么?”苔丝抬起头说。

“我们的阔亲戚会给你找一个上等人做丈夫呀!”

“我?我们的阔亲戚?我们有什么阔亲戚?你怎么会这么想?”

“那是我去找爹,在罗丽佛家楼上听见他们说的。川特里奇有一个阔太太是我们本家,妈妈说你跟她认了亲,她就会想法子让你嫁一个上等人。”

他姐姐忽然不做声了,默默地想起心事来。亚伯拉罕继续说下去,与其说是给别人听,勿宁说是自言自语,因此对姐姐的出神并不在意。他把身子靠在后面的蜂箱上,抬起头谈起了星星。星星冷冰冰的脉搏正在头上的黑洞里跳动,平平静静,跟这两个小小的人儿毫不相干。他问起那些闪亮的东西有多远,又问起上帝是否就在它们以外的地方住。但是他那孩子气的唠叨仍然常常回到那些比造化的奇迹更能激发起他的想象的问题。如果苔丝嫁了个阔人,有了钱,她会不会有钱买一副大望远镜,大得可以把星星拉到面前,跟荨麻顶一样近。

这个似乎引起全家人注意的问题的重新提起使苔丝很不耐烦。

“不要再说了。”她叫道。

“你不是说每个星星都是一个世界吗,苔丝?”

“是的。”

“跟我们的世界一样吗?”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的。它们有时像我们家尖头苹果树上的果子,大多数都好,却也有几个是坏的。”

“我们住的这个星星怎么样?——是好的,还是坏的?”

“坏的。”

“真糟糕,天上那么多星星,我们偏偏住在一颗坏星星上!”

“是的。”

“真是那样的吗,苔丝?”苔丝的回答给了亚伯拉罕深刻的印象,他重新思考了这个不寻常的论点,转身对她说,“如果我们碰上的是个好星星又怎么样呢?”

“嗯,那么,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咳嗽连天了,做事也不会这样有气没力了,也不会醉得连车都不会赶了。妈妈也不会总是洗来洗去,洗个没完了。”

“你也会生下来就当一个有钱的太太,用不着为了钱去嫁人了。”

“啊,亚伯[37],不要——不要再谈这件事!”

亚伯拉罕又琢磨了一会儿,便打起了瞌睡。苔丝并不怎么会赶车,但是她认为既然亚伯想睡,她也可以暂时接过全部赶车工作,让他睡一会儿。她在蜂箱前面给他铺了一个小窝,不让他掉下去。自己便攥好缰绳,让马嘚嘚地一路小跑。

“王子”并不需要照顾,因为它并没有力气做什么多余的动作。苔丝没有了人来打扰,也背靠着蜂箱更深沉地思索起来。树木、树篱从她肩旁无声地掠过,似乎是现实以外的另一个神奇领域的事物。有时刮起了风,隐约是什么广阔无垠的悲凉的灵魂的哀叹,这灵魂与宇宙同其辽阔,与历史一样悠久。

这时她检查了自己生活中的种种乱纷纷的事件。她似乎看到了她父亲所引为骄傲的东西的浮华虚荣,看到了母亲幻想中那个要向她求婚的先生在向她怪笑,在嘲笑着她的贫穷,嘲笑着她那些裹在尸衣里的骑士祖先。一切都离奇起来。时间悄悄地溜走。马车突然猛烈地一震,已经进入梦乡的苔丝在座位上一晃,醒了过来。

在她朦眬睡去之后马车已走了很长一段路。车停了,前面传来一种她平生从没听见过的虚弱的呻吟,随之便是一声呼喊,“嗨,怎么啦!”

她车上挂的风灯早已熄灭,另一盏风灯却照着她的脸——比她的那盏亮多了。有什么可怕的事发生了。马具跟挡在路上的什么东西缠到了一起。

苔丝大吃了一惊,跳下车来,发现了可怕的现实。呻吟声是她爸爸那匹可怜的老马“王子”发出的。双轮悄寂无声的早班邮车正和平时一样在树篱小径中箭一样地飞驰,跟这辆没有灯光、缓缓前进的马车撞上了。邮车的尖头车辕像剑一样插进了不幸的“王子”的胸膛,它的生命的血流正从伤口像泉水一样喷出,咝咝地射到地上。

苔丝顿时感到绝望,跳上前去,想用手捂住伤口,却除了在脸上和裙子上溅上了殷红的血迹之外没起到任何作用。她站起身来,无可奈何地望着。“王子”也撑持着,站着不动,然后便颓然倒地,瘫成了一堆。

这时赶邮车的人也下来了,跟她一起卸下马具,把“王子”热烘烘的身子拉到一边去。那马已经死了。赶邮车的看到一时无事可做,便回到自己的马面前,他那马倒是安然无恙。

“你的马跑到路这边来了。”他说,“我非按时把邮件送到不可,你现在最好守着你的货物。我会尽快打发人来帮助你的。天快亮了,你也没有什么可害怕的了。”

他爬上车,飞快地走掉了。苔丝站在那儿等着。天空泛出灰白,树篱里群鸟抖擞着羽毛,飞了起来,鸣啭着。篱路露出了白色,苔丝的脸也是白的,甚至更白。她面前的一大摊血已经泛出凝固时的色彩。等到太阳升起,阳光一照,它还会泛出一百种虹彩般的颜色。“王子”静静地躺在一旁,僵硬了,眼半睁着,胸前的伤口看去很小,似乎流不出那么多给了它生命的液汁。

“这都是我惹的祸——都怪我!”姑娘望着眼前的景象,号啕大哭,“我不能原谅自己——不能。爸爸妈妈以后怎么过呀!亚伯,亚伯!”她推弟弟。在这场灾祸的整个过程中,亚伯一直睡得很香。“我们再也没法送货了——‘王子’死了!”

等到亚伯拉罕明白过来,他那年轻的脸上转瞬之间露出了五十岁的皱纹。

“嗨,昨天我还在跳舞,还在笑呢,”苔丝自言自语地说,“我怎么会这么笨呢!”

“那是因为我们住在一颗坏星星上,不是住在好星星上。是吗,苔丝?”亚伯拉罕眼泪汪汪地问。

两人一言不发地等着,似乎要永远等下去。最后,他们终于听见了一点声音,有什么东西走了过来,这说明那赶邮车的说话是算数的。来的是一个斯陶堡的农户家的帮工,牵了一匹壮实的小马。这马代替了“王子”,套上装满蜂箱的车,往卡斯特桥走去。

当天黄昏空马车回到出事地点。“王子”从清晨起一直躺在那儿的沟里,路正中那鲜血流淌过的地点仍然明显可见,尽管血迹已被来往的车轮擦去了,刮掉了。“王子”的遗体被抬到它原来拉过的车上,然后便四脚朝天,蹄铁闪映着落日,重新走过那八九英里它才走过的路,回到马洛特村去。

苔丝赶早一步回到了家。她简直不知道该怎样把消息告诉家里的人。但她从父母的脸上看出,他们早已听说了那倒霉的事。她虽然感到免去了报告消息的痛苦,心里的自责却并未减轻,对自己疏忽所感到的内疚越来越沉重地压在她心头。

但是正因为全家的无能,这场灾祸倒并不如在一个奋斗自强的家庭里那么可怕,虽然对前者它意味着倾家荡产,而对后者只意味着一时的困难。若是爸爸妈妈对她的幸福抱着更高的希望,他们是会对她脸红脖子粗地大发雷霆的,但是他们并没有这样做。苔丝苦苦自责时反倒没有谁来责怪她。

屠宰废马的商人和硝皮匠只肯出几个先令收买“王子”的尸体,因为它已很衰老。杜伯菲尔德一听这话便站了起来。

“不,”他一副处变不惊的样子说,“我不会出卖它这副老骨头的。在杜伯维尔家是国家的堂堂骑士的时候,是不会把自己的坐骑当猫食卖掉的。收起你们的臭钱吧!‘王子’给我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我才不会让它离开呢!”

第二天,他在园子里为“王子”挖了一个墓坑。几个月来他给家里种庄稼也从来没花过这么大力气。墓坑挖好,杜伯菲尔德夫妇用绳拴住马,把它从树篱小道上拖了过去。孩子们排成送葬的行列跟着。亚伯拉罕和莱莎·露抽抽搭搭地哭着,希望和贤淑则以大哭大叫倾诉她们的哀恸。哭号声震响了附近的墙壁。“王子”进了墓坑,一家人围着墓坑站着。为全家挣面包的朋友没有了,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呢?

“它到天堂去了吗?”亚伯拉罕抽泣着问。

杜伯菲尔德开始往墓穴里铲土,孩子们又大哭起来。只有苔丝例外,她的脸色惨白,却没有流泪,仿佛把自己当做了凶手。

家里的贩运生意主要靠这匹马,马没有了,生意便也垮了。如果还不算是山穷水尽的话,痛苦已是迫在眉睫。杜伯菲尔德是土话所说的“没搓紧的绳”。他有时干起活来也挺有劲,但往往不是时候。他不习惯于打短工式的正规劳动,在正需要使劲的时候往往坚持不下去。

这时苔丝却一声不响地思考着怎样把爸爸妈妈从泥淖中拯救出来,她总觉得是自己让他们陷进去的。这时妈妈提出了她的打算。

“走运也好,倒霉也好,日子总要过的,苔丝!”她说,“在这个节骨眼上发现了你们家是贵人出身可是再好没有了。你们要去投亲呀。猎苑附近住了一家人,姓杜伯维尔,很有钱,跟你们家肯定是同宗,知道不?你一定要去投奔她,跟她认亲,说我们家有了困难,请她帮帮忙。”

“我才不会去干这种事呢,”苔丝说,“就算有这么一个太太的话,她要能对我们客气一点,恐怕就不错了——我倒不以为她会给我们什么帮助。”

“乖,你可以讨得她的欢喜的,能让她什么事都肯为你做的。而且,说不定还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呢!我听见过的事多着呢!乖,听话。”

苔丝因为自己闯下的大祸感到心情沉重,因此对妈妈的想法要尊重一些,若是平时,她是不会听的。但她仍然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会让她去做这样未必会有好处的努力,而且会因此感到得意。大概妈妈已经打听过,而且知道这位杜伯维尔品德高尚,比谁都更富同情心吧。但是苔丝的自尊心仍然对扮演穷亲戚的角色极不乐意。

“我还是去找个工作做吧。”苔丝喃喃地说。

“杜伯菲尔德,这主意还是要由你来拿,”妈妈转身对坐在背后的爸爸说,“只要你说她应该去,她就会去的。”

“我不愿让我家的孩子到不认得的亲戚家去求周济。”他喃喃地说,“我是家族中最高贵的一支的家长,总不能丢了身份。”

在苔丝看来,爸爸这种反对比她自己的反对更没有道理。“好吧,马是我弄死的,妈妈,”她沉重地说,“得由我来想法子弥补。我可以去看她,但是向不向她开口请求帮助,要由我自己决定。更不要总是想让她给我找对象——那太好笑了。”

“说得好极了,苔丝。”她爸爸说,自以为很得体。

“谁说我有这种想法?”琼恩问。

“我估计你心里是这么想的,妈妈。不过,我愿意去。”

第二天她一大早就起了身,步行到了山间小镇沙斯顿,在那儿搭上了一辆货车,那车一周两次从沙斯顿向东到猎苑堡去,途中要从川特里奇附近经过。那模糊、神秘的杜伯维尔太太就住在川特里奇教区。

这个值得纪念的早上,苔丝·杜伯菲尔德要走的路需要穿过黑原谷东北的丘陵地带。黑原谷是生她养她的地方。对于她,黑原谷就是世界,那儿的居民就是世界上的各个民族。在她对一切都觉得新鲜的婴儿时期,她便曾从马洛特村的屋门口和栅栏便梯[38]上向下观望过整个峡谷。那时在她心目中的神秘世界至今仍然透着神秘。她每天都能从自己屋子的窗户里看到村庄、塔楼和模模糊糊的白色大厦,尤其是那神气十足地高踞在山顶上的沙斯顿村,在那儿的夕阳里一扇扇的玻璃窗像夜里的灯火一样熠耀闪光。她很难说是到过沙斯顿。她所熟悉的只有黑原谷那一小片土地和它附近的景物,从没去过谷外的远处。这周围的山峦的每一根轮廓线对于她都跟她亲人的面孔一样亲切,但对在那以外的世界,她的判断所依仗的却只能是乡村学校的教育了。她离开学校才一两年,毕业时名列前茅。

在她在校的日子里,她很受同龄的姑娘们的喜爱。那时村里人总见她们三个人走在一起——差不多是同年生的三个姑娘肩并肩从学校回来。苔丝走在正中,穿一件细格子的粉红印花围裙,里面是毛呢长袍,那长袍原来的颜色已经褪掉,模糊成了一种说不清的颜色。她迈着两条细长的腿走着——腿上裹着长袜,袜的膝盖部分有一长串窟窿,那是跪在路上和草坡上寻找植物和矿物宝贝时磨出来的。她那泥土色的头发像锅柄一样垂着,两边两个姑娘的手臂搂着苔丝的腰,苔丝的手臂搭在两个伙伴肩上。

苔丝年龄稍大、略微懂事之后,对妈妈糊里糊涂老给她生些弟弟妹妹很抱有马尔萨斯的观点。这么多孩子要吃要花,多么费事呀!妈妈的智力还只能算是个嘻嘻哈哈的姑娘,只能算是她自己那一长串听凭上帝安排的子女们中的一个,而且算不上是年纪最大的一个。

不过,苔丝对弟弟妹妹们却很慈爱、卫护。她尽力帮助他们,刚从学校毕业就开始在邻近的农场上帮工晒草、收割,她更喜欢干的活是挤牛奶,加工奶油。她从父亲还有母牛时就学会了这些活儿。她指头灵巧,干活很利索。

她肩上的家庭负担一天一天地加重。因此让苔丝作为杜伯菲尔德家的代表到杜伯维尔的大厦去,便已成了理所当然的事。应当承认,杜伯菲尔德家的这种安排向别人所展示的是最好看的一面。

苔丝在川特里奇十字下了车,往叫做猎苑的地区走去,爬上了一个山坡。她听说杜伯维尔太太家所在的大梁子就在猎苑边上。这不是一座普通的庄园住宅。普通庄园住宅有田地,有牧场,还得有怨天尤人的农民,庄园主要从他们身上千方百计压榨出自己和一家人的用项。而这个庄园却气派多了。那是一座纯粹为享乐而建造的乡间别墅,除了住家需要的场地和由庄园主培育着好玩的有专门人员管理的园圃之外没有一亩增加麻烦的土地。

首先映入苔丝眼帘的是红砖的门卫室,茂密的常青树一直长到屋檐口。苔丝以为这就是庄园大厦了,其实她是在提心吊胆穿过便门来到车道转弯处之后才真正看到那幢大楼的全貌的。大楼最近才落成,几乎全新。颜色跟门卫室一样,是那种跟常青树形成鲜明对比的大红色。这大厦矗立在周围低调子的色彩里,俨然是一蓬红艳艳的天竺葵。屋角后辽远处便是古猎苑的风景——一片温柔的蔚蓝。那的确是一座令人肃然起敬的森林,是英格兰残留的少数真正的原始森林之一。在这里朱伊德[39]时代的槲寄生还在古橡树上生长,并非人工栽种的,巍峨的紫杉仍和叫人把它砍秃了顶用来做弓的时代一样茂盛。不过,林子的这一切远古时代的遗物虽然在大梁子视野之内,却都在庄园的边界之外。

这一片舒适的地产,一切都鲜亮、繁荣、井井有条。玻璃房屋有若干亩,直伸到坡下的树丛里,像刚从铸币厂铸造出来的钱币一样锃亮。在奥地利松和四季长青的橡树掩映下,设备齐全的马厩也透着庄严肃穆,俨然像一座方便小教堂[40]。芊绵的绿茵上有一座花花绿绿的帐篷,帐篷的门向她开着。

天真纯洁的苔丝·杜伯菲尔德在砾石弯道上停了步,带着几分惊诧望着。她还不知道自己在往什么地方走,两腿已不知不觉把她带到了这儿。而此时此地的一切都和她估计的完全相反。

“我还以为我们家是个古老的家族呢,可是,这里的一切却是这么新!”她天真地说。她真希望自己没有轻易接受妈妈的“认亲”计划,而只在自己家门附近寻求帮助。

这里的主人杜伯维尔,又叫斯托克·杜伯维尔——这是他们最初给自己挑选的名字,这一点他们也承认。这个家庭在我国这样老式的地区的出现是多少有点蹊跷的。特令安牧师说得对,我们那位略为瘸腿的约翰·杜伯菲尔德是古老的杜伯维尔世家在本郡和周围地区硕果仅存的正宗嫡系后裔。他还可以进一步说斯托克·杜伯维尔正如牧师本人一样并不是杜伯维尔家族的子孙。对这一事实他也很明白。但是也必须承认,斯托克家的确是一株良好的砧木,让一个奄奄待毙、回春乏术的姓氏嫁接上去倒也恰当。

新近谢世的赛蒙·斯托克老先生曾是北部地区一个老实的商人(有人说是放债的)。在他弄到一大笔财富之后,便决定到英格兰南部去做一个世居的望族,跟他当初做生意的地方一刀两断。为此他深觉有必要另找一个姓氏。这新姓氏一方面要能避免人家发现他过去那精明商人的身份,另一方面又不能像他原有的姓名那么粗俗乏味。为此他专程到大英博物馆查了一个小时,翻阅了他打算居住的地区的全部已经绝灭、濒于绝灭、衰败无闻和家破人亡的世家大族的有关文献,觉得杜伯维尔这个姓氏无论就拼写或是发音而言都不比其他任何姓氏逊色,于是杜伯维尔便加到了他的名字后面[41],也成了他子孙万代的姓氏。不过此人倒也并不过分,在新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家族谱系时他也懂得适可而止。他编造的婚姻关系和跟高门大第之间的联系都不惹眼,除了骑士这个一般的称号之外也从不加上其他的头衔。

对于这种想象力运用的成就,可怜的苔丝和她的父母自然是不知道的,而这对他们却十分不利。实际上他们根本没想到姓名居然是可以改变的。他们还以为一个人长得漂亮是偶然的运气,家族的姓氏才是天生的福分呢[42]。

苔丝还站在那儿迟疑不决,不知道是前进还是后退,颇像一个人想要洗澡却又不敢下河,这时一个人影却从帐篷的黑魆魆的三角门里走了出来。那是一个高个儿青年,抽着烟。

此人肤色近于黝黑,嘴唇虽然红润光滑,却肥厚不成样子,年龄虽不过二十三四,却已蓄了两撇修得整整齐齐的黑色髭须,须尖向上翘着。这人轮廓虽带几分野蛮,他的面庞和灵活大胆的眼神里却有一种独特的力量。

“嗯,我的小美人儿,有什么事吗?”他走上前来说。他发现她颇为尴尬,立即又说道,“不要害怕,我是杜伯维尔先生。你是来看我,还是来看我的母亲的?”

这一个叫做杜伯维尔的本家给她的印象比她所看见的房舍和园地更叫她吃惊。她曾设想过那应当是一张老年的面孔,庄重严肃,满脸皱纹,是杜伯维尔家族面貌的升华,是神秘的符号,是千百年家族史和英格兰历史的活的记忆。但是她已没有退路,只好鼓起勇气执行自己的任务。她回答道:

“我是来看你母亲的,先生。”

“我怕你是见不到她的——她病了,”这个冒牌家族当前的代表回答说。这人名叫阿历克,是新近去世的家主的独生子。“可你的事我能不能代劳呢?你找她有什么贵干?”

“没有什么事,只是——唉!我说不上来!”

“只是来玩玩?”

“不。嗯,先生,我若是告诉了你,那——”

苔丝原本觉得这一趟来得荒唐,这时更觉得荒唐了。但是尽管她有些害怕,而且因为来到这园地感到拘束,她那玫瑰色的嘴唇仍不禁露出了笑意。这一笑却笑得那黝黑的亚历山大[43]心里痒痒的。

“这事很有点好笑,”她吞吞吐吐地说,“我怕是不能告诉你!”

“没关系,我喜欢好笑的事,说吧,亲爱的。”他满脸和气地说。

“妈妈要我来,”苔丝说了下去,“实际上我跟她一样也愿意来。但是我没有想到会像现在这样。我是来,先生,是想来告诉你们,我们是,一个家族的人。”

“啊,穷亲戚?”

“是的。”

“也姓斯托克?”

“不,姓杜伯维尔。”

“啊,是的,是的,我是说姓杜伯维尔。”

“我们家的姓现在读变了,成了杜伯菲尔德,但是我们有几件东西证明我们本来姓杜伯维尔。古物学者是这样看的。而且……而且我们有一枚很旧的印章,印章上有一面盾,盾前面有一只狮子,前爪凌空,头顶上还有一座碉堡。我们还有一个很古老的银汤匙,匙碗儿是圆形的,像个小汤勺,也有同样的碉堡花纹。但是磨损得太厉害,妈妈用它舀豌豆汤呢。”

“银色的堡垒,那肯定是我家盾徽顶上的图案。”他殷勤地说,“我家的族徽也正是个前爪凌空的狮子呢。”

“因此妈妈说,应该让你们知道——因为我们的马遇到了严重的不幸。我们家是我们家族最古老的一支。”

“你的母亲挺好的,我肯定,我并不认为她这么做有什么不对。”亚历山大说话时盯着苔丝看,看得苔丝脸发红,“那么,我漂亮的姑娘,你是作为本家到我们这儿作友好访问的了?”

“我觉得是的。”苔丝犹豫着,又不好意思了。

“啊,那倒没有什么不好。你们家住在哪儿?是做什么的?”

她向他做了简单的介绍。经过他追问,她又告诉他她还要搭来时所坐的那趟车回家。

“还要过很长的时间那车才会回到川特里奇十字呢!我们在园子里逛逛,等车回来,好吗,我漂亮的堂妹?”

苔丝希望逗留的时间尽可能的短,但是那青年却紧逼着她,她只好同意跟他一起走了。他带着她在草地、花圃、花树暖房转了一圈,再走到果园和果菜暖房。那男的问她喜不喜欢草莓。

“喜欢,”苔丝说,“草莓成熟的时候我很喜欢。”

“已经成熟了。”杜伯维尔弯下身去采摘了各种品种的草莓转身递给她。过了一会儿又挑了一个特别优良的“英国女王”种,站起身来拈着把儿塞到她嘴边。

“不!——不!”她赶快说,把手指放到他的手和自己的嘴之间,“我自己拿着吃吧!”

“废话!”他坚持。她微觉狼狈地张开嘴接受了草莓。

他们像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消磨了一些时光,苔丝半是乐意,半是厌恶地吃着杜伯维尔请她吃的草莓。她再也吃不下时,他又往她的小篮子里装。然后两人转到玫瑰花圃。他摘了些玫瑰让她别在胸脯上。她像在梦中一样听他摆布。等到她胸前再也别不下时,他又摘了几个花苞别在她帽子上。为了尽情显示他的阔绰,他又在她的篮子里塞进许多玫瑰。最后,他才看了看表,说:“现在,你该吃点东西了,然后,如果你要搭回沙斯顿的车的话,就该动身了。来,我来看看能找到什么东西请你吃。”

斯托克·杜伯维尔带她回到草地,进了帐篷,让她留在那儿。过了一会儿,便拿了一篮清淡的午餐回来,亲自放到她面前。显然这位先生是不愿让仆人服侍,打扰了他这其乐融融的密谈的。

“我抽口烟你没意见吧?”

“啊,请便,先生。”

他在弥漫了帐篷的朦胧烟雾里欣赏着她那漂亮的无意识的咀嚼动作。在苔丝·杜伯菲尔德天真地看着胸前的玫瑰花时,哪曾想到在那令人麻醉的蓝色烟雾后面坐着的正是她未来的悲剧中的“煞星”——她年轻的生命的光谱中的一道血红色的光。她有一个特点,此时差不多成了她的祸根,正是这一特点使阿历克的眼睛死死地盯住了她。那是她的丰满的面容和发育成熟的体形,使她看上去超过了她的实际年龄,像个成年妇女。她从母亲那里遗传了这种与年龄实际不符的外形,心里也曾为此烦恼过。后来伙伴们说这种缺点自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消失,她才放下心来。

她很快便吃完了饭,站起身子说:“现在我要回家了,先生。”

“别人怎么叫你呢?”他问。他陪着她沿着车道走着,一直走到望不见庄园大厦的地方。

“在马洛特村我叫苔丝·杜伯菲尔德。”

“你说你们家的马死了?”

“是我——弄死了它。”她回答。在她说起“王子”之死的细节时,眼里噙满了泪水。“为了这个我真不知道该为爸爸做些什么才好!”

“我一定要看看能不能给你们想点办法。我的母亲一定会给你安排个工作的。不过,苔丝,不要胡说什么‘杜伯维尔’了,只能叫‘杜伯菲尔德’,你知道。那完全是另外一个姓。”

“我也觉得它挺好的,先生。”她带着几分自尊说。

他们走到车道拐弯处一个看不见门卫室的地点,来到高大的杜鹃花和针叶树林之间。这时有一瞬间——也只有一瞬间,他曾向她伸过脸去,好像打算——但是,不,他想了想,便让她走掉了。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如果她当初便能明白这次会见所蕴含的意义,也许会问:为什么那天遇见她而且看上了她的人竟然注定了是这个叫她不称心的人,而不是那个可心可意的人,那个在世上的芸芸众生之中最叫她称心如意的人呢?可惜的是,在她所认识的最接近这一标准的人心中,她自己却是瞬息即逝的印象,只留下依稀的记忆。

着意安排的计划实现起来往往背离原意,因而一意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造物主并不在他一声提醒便能使人获得幸福的时刻对他可怜的生灵叫一声“注意”,他总要等到捉迷藏的游戏折磨得那人遍体鳞伤、精疲力竭的时候才会对那呼唤着“在哪儿”的人回答一声“在这儿”。我们可能设想,在人类进步达到至美至福的境界时,人的本能也许能更为精微,社会机制的反应也许能更为灵敏,但现在它们却只把我们颠来倒去地折磨虐待。我们现在还不能预言这样的完美境界能够出现,甚至也无法设想它能够出现。我们只能指明,在眼前这个故事里,正如在无数同类的故事里一样,一个十全十美的整体的两半并没有在恰到好处的时刻相遇。那迷失的一半还在世界上孤零零地游荡,浑浑噩噩,全无所知,直到延误了时机。而从这种糊里糊涂的蹉跎之中便生出了种种焦虑、失望、恐惧、灾祸和种种极其离奇的悲欢离合。

杜伯维尔回到帐篷之后,叉开两腿往椅子上一坐,便动起脑筋来,脸上闪着得意的光,接着便哈哈大笑。

“嗨!我可真走运呀!太有趣了!哈哈哈!好便宜的小娘们儿!”

苔丝走下坡来到川特里奇十字,心不在焉地等着从猎苑堡回沙斯顿的货车。她上车时,别人对她说些什么她并不知道,虽然她也做了回答。车重新开动,她只是坐着,对外部世界视若无睹,满脑子还是些刚才的印象。

车上旅客中有一个人比别人说话更为直率,“哎——呀!你简直成了一个大花球了!才六月初,你从哪儿来的这么漂亮的玫瑰花儿呀?”

她这才意识到她在别人吃惊的眼光面前是个什么样子:胸脯上堆着玫瑰;帽子上缀着玫瑰;篮子里玫瑰和草莓堆得冒了尖。她脸红了,不知所措地说花是别人送的。待到乘客们再也不望着她时,她便偷偷地把帽子上较为惹眼的花朵取了下来,塞到篮子里,又用手巾盖了起来,接着便又陷于沉思。在她低下头看时,胸脯前留下的一朵玫瑰在她的下巴上扎了一下。苔丝跟黑原谷所有的村民一样满脑子幻想,也迷信预兆。她认为那是个不吉利的兆头,是那天她所注意到的头一个不吉利的兆头。

客车只到沙斯顿为止。从那个山间市镇下到山谷再到马洛特还有好几英里下坡路。她的妈妈曾叮嘱她若是她感到太疲倦、无法前进的话,可以到那儿一个他们认识的乡村妇女的家去过夜。苔丝便照妈妈的意思做了,第二天下午才回到家里。

她进门不久,便从她妈妈那得意洋洋的脸色上看出,她不在家时已经出了什么事。

“啊,不错。我全知道了!我早告诉过你会好的,这不就证明了嘛!”

“我走了以后吗?证明了什么了?”苔丝颇有几分厌倦地说。

她的妈妈带着调皮的赞许神色,上上下下打量了姑娘一会儿,才开玩笑地说:“你到底讨得他们的欢心了!”

“你怎么会知道的,妈妈?”

“我收到了一封信。”

苔丝这才想起从昨天到现在有的是时间。“他们讲”——杜伯维尔太太说——“她要你去管她的鸡场。她养鸡消遣,不过,她这显然是找的借口,要让你到她那儿去,却不让你抱太大的希望。她是要认你这个同宗呢——所以才叫你去呀!”

“可是我并没有见到她呀!”

“你总见到个什么人吧,我想?”

“我见到她儿子了。”

“他认不认你?”

“嗯——他叫我堂妹。”

“我早知道会的!杰克——他叫她堂妹呢!”琼恩对她的丈夫说,“那当然啰,他给他妈妈讲了,所以她要你到那儿去。”

“我觉得自己不会养鸡。”心存疑虑的苔丝说。

“那,你要是不会养鸡,还有谁会养鸡呀!你生在庄户人家,从小干活儿长大,比成年才学庄稼的总强多了吧!而且,要你去干活也不过是做个样子,怕你觉得是在求人周济罢了!”

“我多少觉得我不该去。”苔丝不安地说,“信是谁写的?让我看看行吗?”

“是杜伯维尔太太写的,这就是。”

这信是用第三人称写的,简短地告诉杜伯菲尔德太太,那位太太需要她女儿给她做事,主管鸡场,如果她能去的话,那儿有一间舒适的房子给她,只要她能叫太太高兴,待遇可以从优。

“啊——就这些话?”苔丝说。

“你总不能希望她马上就撒开手抱你,亲你,搂着你吧!”

苔丝抬头望望窗外。

“我倒宁愿留在家里跟爹和你在一起。”她说。

“为什么?”

“我还是不告诉你为什么的好,妈妈,我的确还不很明白为什么。”

一个礼拜后的一个黄昏,她回到家里。她曾想在附近找份轻快一点的工作,却失败了——她原打算利用夏天挣一笔钱,买一匹马的。她刚踏过门槛,一个娃娃就从屋子那边欢欢喜喜地扑了过来。“那个先生来过了!”

妈妈赶紧过来解释,她全身上下都流荡着笑意。杜伯维尔太太的儿子骑马来看过他们。他是偶然路过马洛特,代表他妈妈来问苔丝愿不愿去给老太太管鸡场的,因为他们发现现在养鸡的小伙子不可靠。“杜伯维尔先生说,从你的样子看来你一定是个好姑娘;他认为你能跟像你一般大的金娃娃一样值价呢!真的,他对你很感兴趣。”

一个陌生人竟然给她这么高的评价,苔丝一时倒真感到高兴,因为按她自己的感觉,她那天的处境是很狼狈的。

“我很感谢他这样想。”她低声含糊地说,“要是我对住到那儿去感到放心的话,我任何时候都可以去。”

“那个人很漂亮的!”

“我倒不觉得。”苔丝冷冷地说。

“不过,不管漂不漂亮,总是你一个机会,而且我还肯定他戴的是一枚钻石戒指!”

“是的,”坐在窗前长凳上的小亚伯拉罕很乖觉地插嘴,“我看见的!他一抹胡子,那戒指就闪光呢。妈妈,我们的阔本家为什么总拿手抹他那小胡子呢?”

“你听这娃娃说的!”杜伯菲尔德太太带着母性的欣赏的口气解释说。

“也许是显示他的钻石戒指吧。”约翰爵士坐在椅子上矇矇眬眬、含糊不清地说。

“我想想看吧。”苔丝说着离开了屋子。

“看来呀,她一家伙就把我们那年轻的本家降服了。”女主人对她丈夫说,“她要是不肯再接再厉,就是个笨蛋。”

“我不太喜欢让孩子离开家。”那做小生意的说,“我是家族的族长,他们应该来看我才是。”

“不过你一定要让她去,杰克,”他那可怜的、没头脑的老婆劝他,“他已经迷上她了——你能看得出来的。他叫她堂妹呢。他很可能要娶她,让她当个贵族太太。那她就能跟我们的祖先一样阔气了。”

约翰·杜伯菲尔德的精力和健康虽然不济,自尊心却很强,老婆的这种设想叫他高兴。

“嗯,说不定那小杜伯维尔真有那个意思,”他承认,“而且肯定还有个意思:跟古老的支脉结亲能改善血统。苔丝这个小滑头!她去看他们的时候就存了那份心吗?”

此时苔丝正心事重重地走在园子里的覆盆子丛中和“王子”的墓穴旁。她一回到屋里,妈妈便追问她。

“那么,你究竟怎么打算?”她问。

“我要是那天见到了杜伯维尔太太就好了。”苔丝说。

“你最好拿定主意去,那你马上就能见到她了。”

她爸爸在椅子上咳起嗽来。

“我不知道怎么回信!”姑娘不安地说,“该由你决定的。老马是我弄死的,所以我觉得应该找点事做,给你买一匹新马。但是——但是——有杜伯维尔先生在那儿我却不大喜欢去。”

孩子们一直以为苔丝会嫁给他们的有钱本家的(他们认为那家人打算娶她),而且把这事看做是老马死去之后的一种安慰。此时听苔丝说不愿去,便都哭叫起来,责备她,请求她,要她别再犹豫。

“苔丝不——去——当太——太了!她说她不——去——了!”他们咧开了嘴儿大喊大叫,“我们得不到新的乖乖的马马了。也得不到好多好多的金子,去赶集买礼物了。苔丝也不会穿上最漂亮的衣服,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了。”

她妈妈也来帮腔,唱起同样的调子:苔丝若是不肯去,那就是有意加重妈妈的家务负担,让她老做不完,一天天无限期地拖下去。这个说法也逼迫着她。只有爸爸仍持中立态度。

“好吧,我去!”苔丝终于说道。

姑娘的同意唤起了妈妈心里对婚姻前景的想法。

“这就对了!这么漂亮的姑娘,多好的机会呀!”

苔丝气冲冲地笑了一笑。

“我是去挣钱的,不是去做别的什么的,你最好不要在教区里说什么结婚不结婚的傻话。”

杜伯菲尔德太太不肯接受这个意见。那客人既然说了那样的话,她可不能保证不会以此自豪,拿它对别人大肆炫耀。

事情就这样决定下来。年轻的姑娘回了一封信,同意哪天要她去她就哪天动身。于是她得到通知说杜伯维尔太太很高兴她的决定,后天就会打发一辆弹簧车到黑原谷的坡顶上来接她,还帮她运行李,她得准备好后天动身。杜伯维尔太太那一手字颇有点像男人写的。

“来辆弹簧车?”琼恩·杜伯菲尔德不相信地说,“接她的本家嘛,该派辆大马车的!”

苔丝下定决心之后,倒也不那么心事重重、忐忑不安了。她忙着做准备。她自我安慰说,那份工作倒不繁重,做上一段时间就可以给爸爸买一匹马了。她曾经想到学校去教书,但是命运似乎另有安排。她的心灵要比妈妈成熟,从来就没有把妈妈关于婚姻的希望当一回事。那个见识短浅的女人几乎是从她女儿出生之日起就在为她自己挑选着乘龙快婿呢。

出发那天早晨,苔丝天不亮就醒了——那时还在夜的尽头,森林还是一片寂静,只有一只先知先觉的鸟儿在信心十足地娇鸣宛转,似乎相信别的鸟儿都在昏睡,只有它才知道准确的时刻。而别的鸟儿却也同样深信它是叫错了时候,因而坚持沉默。苔丝在楼上收拾行李,一直到早饭的时候才穿着日常服装下了楼。她那套节日盛装已叠得整整齐齐放进了箱子。

她妈妈劝她:“你这是去看本家亲戚,不该穿得好看些吗?”

“我是去干活儿的呀!”苔丝说。

“那倒也是。”杜伯菲尔德太太说,然后便像说知心话一样补充说,“开头嘛,是假装去做活儿的……但是我认为你还是放聪明些,把最好的一面让别人看到为好。”

“好吧好吧,这些事你最懂。”苔丝无可奈何地说。

姑娘为了让妈妈高兴,便让自己随她妈妈摆布,同时平静地说:“你爱怎么打扮我就怎么打扮吧,妈妈!”

杜伯菲尔德太太见她依从,心里高兴得了不得,急忙端来一个大脸盆,把苔丝的头发仔仔细细地洗了一遍,洗完弄干再梳理好,那头发竟比平时厚了一倍。她又给女儿用一条比平时宽一倍的带子把头发扎了起来,还让苔丝穿上乡社游行那天穿的白袍子。那袍子飘逸宽松,配上那一头蓬松茂密的头发,更衬得她那正在发育的身段丰满成熟,超出了她的年龄。此时她虽比娃娃还大不了几岁,看上去却已像个成年妇女。

“我的袜子后跟有个洞!”苔丝说。

“袜子上有洞没有关系——那洞又不会说话!我当姑娘的时候,只要有顶漂亮帽子,才不管它后跟上洞不洞呢!”

妈妈为女儿的外形感到骄傲,她像画家端详画布一样倒退了几步,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自己的杰作。

“你要是能看到自己就好了!”她叫道,“比刚才漂亮多了!”

镜子太小,苔丝一次只能照到一小部分。杜伯菲尔德太太便在玻璃窗外挂了一件黑色的罩袍,用窗玻璃当做镜子,这是村民们梳妆打扮时常用的办法。然后她便走下楼去找她的丈夫。那人在楼下房里坐着。

“告诉你,杜伯菲尔德,”她欢天喜地地说,“那小伙子是免不了要爱上她的。不过你千万别把他对她的感情告诉苔丝,也不要向她提起这个好机会。她这个丫头很怪,你一提,她倒会不喜欢他的,弄不好现在就不肯去了。要是事情顺利,我准定要给鹿脚巷的那个牧师送点礼物,答谢他的好消息——那个可爱的好人!”

不过,随着姑娘出发时间的到来和梳妆打扮的兴奋的过去,琼恩·杜伯菲尔德心里又涌起了一重心事,她说她还要走几步——到山谷尽头那通向外界的第一道坡去。斯托克·杜伯维尔打发来的弹簧车就在坡顶上接苔丝。苔丝的箱子已经由一个小伙子用手车送到了山坡顶上,做好了准备。

小不点儿们一见妈妈戴帽子也都叫嚷着要跟着去。

“姐姐要嫁给阔人哥哥了,要穿漂亮衣服了,我要去送她。”

“不要吵!”苔丝涨红了脸,转身说,“我再也不要听这种话!妈妈,你为什么把这些东西往他们脑子里塞?”

“姐姐是去做工的,亲爱的,给我们有钱的本家做工的,要赚钱给我们买马呢。”杜伯菲尔德安抚道。

“爹,我走了。”苔丝带着几分哽咽说。

“再见吧,孩子。”约翰爵士醉意矇眬,抬起低垂的头说——为了祝贺苔丝的出行,他又喝了几杯。“好了,但愿我的年轻朋友能喜欢他这个同宗的美人儿。告诉他们,苔丝,我们这个兴旺发达的家族现在是破落到底了。我愿意把我们家的称号卖给他们——是的,卖掉——只要是价钱公道。”

“少于一千镑不卖!”杜伯菲尔德太太叫道。

“告诉他们,一千镑我就卖。不过,我又想,便宜一点也行。那称号他用起来倒阔气,像我这样一个可怜的笨人用起来就不阔气了。告诉他,一百镑也行。区区小事,我也不计较——告诉他五十镑也行——二十镑吧!就二十镑,是的,二十镑——不能再少了。他妈的,祖宗的荣耀总是祖宗的荣耀,少一个钱也不行了!”

苔丝眼里有太多的泪水,嗓子也哽咽得厉害,说不出话来。她很快地转过身子走了出去。

姑娘们和妈妈一块儿出发了。苔丝身旁一边一个,牵着她的手,时时若有所思地望着她,好像是望着马上要做出伟大事业的人。妈妈带着最小的娃娃走在后面。一群人形成了这样一幅图画:诚实的“美”走在正中,“天真”走在两旁,背后簇拥着她的是头脑简单的“虚荣”。大家一路走去,直走到上坡路的起点。从川特里奇来接苔丝的弹簧车要在山坡顶上歇下——它只走到那儿为止,是为了让那马少爬一道坡。在面前的青山之外,沙斯顿峭壁一样的居民住宅打破了远处山峦的脊线。在蜿蜒而上的公路顶上只有那打前站的小伙子一个人。那人正坐在手车的把手上,车里便是苔丝在这茫茫人世仅有的一点东西。

“我们在这儿停一下吧,弹簧车马上就要来了,”杜伯菲尔德太太说,“真的,我已经在那边看见它了!”

车已经来了——它突然从最近的山坡后面冒了出来,停到了推手车的小伙子旁边。这时妈妈和孩子们决定不再前进了。苔丝匆匆跟他们告了别,向坡顶走去。

他们望见她白色的身影走向弹簧车。此时她的行李已放到了弹簧车上。但是还没等她到达车前,坡顶的树丛后忽然又驶出了另外一辆车。那车沿着弯路绕过行李车在苔丝身边停了下来。苔丝抬头看时,似乎吃了一惊。

她妈妈这才发现第二辆车远不像头一辆那么寒伧。那是一辆崭新的二轮单马车,又称狗车[44],设备齐全,明光锃亮。赶车的是个二十三四岁的青年,牙齿之间咬着一根雪茄,戴一顶花花公子小帽,淡褐色短外衣,紧身裤,白领带,高硬的领子向上翻着,戴一副棕色驭马手套——一句话,他就是那位一两周前来看过琼恩,向她要关于苔丝的回答的汉子。那人像头漂亮高大的公鹿。杜伯菲尔德太太像孩子一样鼓起掌来,她看了看下面,又再盯着那人观察了一会儿。这一切的意思她难道还能误会吗?

“那就是要娶姐姐当阔太太的阔本家吗?”最小的孩子问。

他们看到苔丝那穿细白布的身子在马车前停了下来,犹豫着,马车的主人向她说着什么,而她那表情事实上不仅仅是犹豫,而是怀疑、害怕,她似乎更愿意坐那辆寒伧的车。那年轻人下了车,好像在劝说她。她对山下的亲人们转过脸去,望了望,终于,好像有什么东西使她下定了决心——也许是她弄死了“王子”吧。她突然上了车。他在她身边坐下,立即扬起鞭子。不一会儿,他们便已赶过了那辆慢吞吞的行李车,消失在山坡背后。

苔丝从视线里消失了,这场有趣的戏看完了。小家伙们眼里噙着泪水。最小的娃娃说道:“我希望可怜,可怜的苔丝没有走,没有去当阔太太!”然后嘴角往下一咧便哇地哭了出来。他的这个新观点是具有传染性的,第二个孩子也学着样,然后是第三个,最后是三个孩子都哇哇大哭起来。

琼恩转身回家,她眼里也有了泪水。但是,她回到村子以后便把一切付之天命了。不过,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却叹起气来。她的丈夫问她为什么。

“啊,我也说不清楚,”她说,“我是在想,也许苔丝没有走倒还好些。”

“你以前怎么没想到?”

“唉,那是女儿一个机会呀——不过,如果还能重新决定的话,我真想先打听清楚那小伙子心地是否善良,是不是把她当个堂妹看待。”

“是呀,你也许真该打听打听的。”约翰爵士夹着打鼾声说。

琼恩·杜伯菲尔德永远能找出理由安慰自己。她说:“她是嫡系后人呀,如果她的王牌使用得好,是一定能降服他们的。即使他今天没娶她,明天也得娶她。他已经钟情于她了,已经为她燃烧了,这是谁都看得见的。”

“她的王牌是什么?你是指她的杜伯维尔家的血统吗?”

“不,笨蛋;那是她的脸蛋儿——跟我那时的脸蛋儿一样。”

阿历克·杜伯维尔上了车,在她身边坐下,便赶着马车,沿着第一座山的山脊往上飞跑,同时对苔丝说些恭维的话。广阔无垠的景物往四面伸展,背后是苔丝从小生长的青山翠谷,前面是一片灰色的田野,除了她第一次短短的川特里奇之行以外从没见过的地方。两人就像这样跑到了一个陡坡之前,从那儿开始便是一道笔直的、漫长的下坡路,约有一英里之遥。

自从她爸爸的马出事之后,天性勇敢的苔丝·杜伯菲尔德对有轮子的东西就非常畏怯,哪怕是最轻微的颠簸摇晃也能叫她心惊肉跳。她开始对驭手赶马的某种横冲直撞劲儿感到不安。

“你会慢下来的吧,先生,我希望?”她装做满不在乎地说。

杜伯维尔回过头瞄了她一眼,用几个大白门牙咬了咬雪茄,让两片嘴唇慢吞吞绽出一个微笑。

“怎么啦,苔丝,”他吸了一两口雪茄才说,“像你这样勇敢健美的姑娘怎么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呢?我赶下坡路一向是全速飞跑的,那是最痛快不过的事。”

“不过你也许现在用不着?”

“啊,”他说时摇了摇头,“这可是两方面的问题,不是我一个人所能决定的。还得考虑‘铁步’呢,她的脾气可是很怪的。”

“‘铁步’?”

“啊,就是这匹马呀!我刚才好像见她回头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呢,你注意到没有?”

“别拿这话吓唬我,先生。”苔丝绷着脸说。

“我才不吓唬谁呢。要是世界上还有活人能对付这马,那就是我——这马并不是谁都可以对付得了的。”

“那你为什么还要养着这么样一匹马呢?”

“啊,问得好!我看,这就是所谓的缘份吧!‘铁步’已经摔死过一个人;我买了她之后她也几乎摔死了我。而我呢,的确,也几乎把她弄死了。但是她还是很喜欢发脾气,非常容易。一个人坐到了她屁股后面他那命有时就不怎么保险了。”

此时他们已经开始下坡。那马显然明白对她的要求,无论是出于她自己的意思或是她主人的意思(后者的可能性更大),总之,她无须背后的任何暗示便已表演起她那套横冲直撞的把戏来。

两人飞跑着往坡下冲去,冲去,狗车车轮像陀螺一样嗡嗡直响,左右摇晃。车轴随着前进的路线形成轻微的倾斜。马的形象在他们面前波动起伏。有时一个轮子仿佛离开了地面好几码;有时一个石头又被碾了起来飞旋着射进树篱。马蹄踏着燧石,溅出比白昼还明亮的火花。笔直的路迎着他们的前进而扩展开来,两面的石壁像劈开木棍一样擦着肩头分开。

风吹透了苔丝的细棉布衣服,直透到皮肤上。她刚洗过的头发在脑后飘拂飞扬。她决心不露出丝毫畏怯,只是攥住了杜伯维尔拉着缰绳的手臂。

“别碰我的手臂!否则我们俩都会摔出去的!搂住我的腰吧!”

她只好抓住了他的腰。这样,两人才来到坡底。

“谢谢上帝,总算安全了,尽管你那么胡闹!”她说时满脸怒容。

“苔丝——算了吧!别发脾气!”杜伯维尔说。

“我说的是真话!”

“哎呀,你可不能一脱离危险就把我放掉,连谢也不道一声呀!”

在苔丝不自觉地搂着他的时候并没想到自己在干着什么,也没想过那是个男的或是个女的,是根棍子或是一块石头。她又恢复了她的疏远冷淡,坐着一言不发。这样,两人又到了另一个坡顶。

“又要下坡了!”杜伯维尔说。

“别再那么乱来,”苔丝说,“请有一点头脑好不好!”

“不过,谁到了这地区的一个最高点都是免不了要往下冲的。”他反驳说。

他放松了马缰,两人再次往坡下冲去。两人颠颠簸簸地往下冲时,杜伯维尔对她转过脸来开玩笑地逗着她说:“好了,现在,还是用你那双手像刚才一样搂着我的腰吧,我的美人儿。”

“决不!”苔丝说,保持着独立,尽力稳定着自己,不去碰他。

“让我轻轻地吻吻你那冬青莓[45]一样的嘴唇,苔丝,我就慢下来,要不就亲亲你那发热的脸蛋也可以——我以荣誉保证。”

苔丝感到说不出的意外,急忙在座位上往后挪了挪。他见她这样,便又催马疾驰,颠得她更加厉害了。

“别的都不行吗?”她终于绝望地大叫,一双大眼睛野兽一样地瞪着他。她妈妈把她打扮得那么漂亮,却显然产生了可悲的后果。

“不行,苔丝宝贝儿。”他回答。

“啊,我真不知道怎么办——好吧,就依你!”她痛苦地喘着气。

他一收缰绳,两人慢了下来。他正要把他欲求的“敬意”印到她的脸上,她却又仿佛无意识地感到羞涩,闪避到了一边。那时他的两手攥住缰绳,是无法阻止她的闪避的。

“好啊,他妈的——我就把我们俩的脖子都摔断!”她那感情冲动得反复无常的旅伴骂了起来。“你说了话就那么不算数吗,你这个小妖精,嗯?”

“好吧,”苔丝说,“你既然非亲不可,我就不动吧!不过——我原以为你会对我好的,会把我当亲人,保护我的!”

“亲人个屁!来吧!”

“可是我从来不喜欢别人亲我,先生!”她请求着,两颗巨大的泪珠从脸上滚下,嘴角抽搐着,不肯哭出声来。“我要早知道的话是不会来的。”

他仍然坚持,她只好坐定不动,让他放肆地亲了一下。他刚一亲过,苔丝就羞得满脸通红,掏出手绢把脸上他那嘴唇刚碰过的地方擦了擦。这一动作又激恼了他那股子火气。

“一个乡下姑娘还这么娇气!”年轻男人说。

对这话苔丝没做回答。实际上她并不太明白那话的含意。她不懂得自己在面颊上那不经意地一擦是给了他一个过不去,是在可能范围内从物质上擦去了他的吻。她隐约意识到了他的不高兴,却只望着前面不动。马车一路小跑靠近了麦尔贝里草原和温格林。这时她又大吃了一惊,发现还要忍受一场下坡的痛苦。

“我会叫你为刚才那一招儿懊悔的,”他说,仍然带着受到冒犯的口气,一面重新晃动着马鞭。“除非你乖乖地让我再亲一下,而且不许用手绢。”

她叹了一口气。“好吧,先生!”她说,“啊——我的帽子!”

说话时她的帽子已经被吹到了路上。他们目前上坡的速度并不慢。杜伯维尔停下车,说要去给她捡帽子,但是苔丝已从另外一面下了车。

她回头走了几步,捡起帽子。

“以我的灵魂起誓,你不戴帽子倒更漂亮呢,如果你还能更漂亮的话。”他掉过头去越过马车打量着她,“现在上来吧,上车呀!你怎么啦!”

帽子已经戴好,系好,但是苔丝却不往前走了。

“不,先生,”她说,露出她珊瑚样的红唇和雪白的牙齿,虽然挑战获胜,她眼里仍冒着怒火,“我再也不上来了,我懂!”

“什么——你不上来坐在我旁边了吗?”

“不上来了,我情愿走路。”

“从这儿到川特里奇还有五六英里呢。”

“还有几十英里我也不怕。何况后头还有车来。”

“鬼丫头,还会耍花样呢!嗯,告诉我,你是故意让帽子给风刮掉的吧?我敢发誓你是故意的!”

她那战略性的沉默更肯定了他的猜测。

于是杜伯维尔对她诅咒谩骂起来,因为她玩了这个花头给她扣上了一堆难听的帽子,又突然间拨转车来对她冲去,要把她夹在马车和树篱之间。但是他又不能不担心真的会撞伤了她。

“你竟骂出这样的丑话,应该感到害臊的!”苔丝已跳进树篱,从树篱顶上对他勇敢地大声喊叫,“我一点也不喜欢你!我恨你,我讨厌你!我要回家到妈妈那儿去,我要回去!”

杜伯维尔一见她大发脾气,自己的火气反倒消了,于是哈哈大笑起来。

“好了,我倒更喜欢你了,”他说,“咱们讲和吧。我再也不会勉强你了。这回我用生命起誓!”

但是他仍然无法诱使苔丝再登上车去;她也没有反对他赶着车走在她身边。两人就像这样慢慢吞吞向川特里奇村走去。杜伯维尔眼见自己的胡来逼得她这样苦苦地走着,心里也禁不住一阵阵感到难受。实际上她这时倒真可以相信他,但是他已经破坏了她对他的信任。她一直不肯上车,只是满怀心事地步行着,似乎是在思考着此时回家是否是更为明智之举。但她的决心是早就下定了的,若是现在没有更为严重的原因就改变主意,岂不是像小孩子一样没有主见吗?她又怎样去向爸爸妈妈交代呢?箱子又怎么办呢?她怎么能因为这种感情上的理由打乱了重建家业的整个计划呢?

几分钟之后大梁子的烟囱已经遥遥在望,在它右边的一个舒适的角落里便是苔丝此行的目的地——那鸡场和农舍。

苔丝被指定作为它的管理人、粮秣官、护士、外科医生和朋友的家禽社会把司令部设在一幢古老的茅屋里,茅屋所在的场地原是个花园,现在踩得平平的,铺了沙子,成了个方形的广场。茅屋上爬满了常春藤,那寄生植物的枝蔓把它的烟囱扩大了,使它俨然成了一座废弃的塔楼。下层的房间全部拨给了鸡群使用。鸡群以一副主人翁的神态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仿佛当初兴建这茅屋的竟是它们,而不是现在东一个西一个躺在墓园里的当年满身尘土的地产使用人[46]。杜伯维尔太太当初刚按法律取得这茅屋的产权,就满不在乎地把它变做了鸡舍。这在往日屋主的后裔们看来简直就是对他们的家庭的藐视。这屋子花了他们祖先那么多钱,在杜伯维尔家的人到来大兴土木之前曾是他们好几代人的财产,因此他们对它满怀着情意。“这屋子在祖父的时代是正经人再好不过的住宅呢!”他们说。

曾有几十个婴儿在其中吃过奶、哭叫过的屋子此时正响着新出壳的鸡雏的啄食声。曾经摆过椅子、上面坐过沉静的农民的地方此时正蹲着出神的母鸡。曾经炉火熊熊的壁炉和壁炉角此时堆满了倒扣着的蜂窝,让母鸡在里面生蛋。门外那一片片曾经为一个一个房主用铁锹仔细修整过的场地现在叫公鸡拨拉得一塌糊涂。

农舍所在的花园有一道围墙,只有一道门可以出入。

第二天早上苔丝按她的内行意见(她是个自称为养禽户家的女儿)重新拾掇和安排了大约一个小时。墙上那道门开了,一个头戴白帽、身穿白围裙的女仆走了进来,是从庄园来的。

“杜伯维尔太太跟往常一样要你送鸡去,”她说。但是在发现苔丝并不太明白她的话时,她便解释道:“太太是个老太婆,瞎子。”

“瞎子!”苔丝说。

她听见这消息所引起的疑虑还来不及成形,她已按女仆的指示抱了两只汉堡母鸡跟着她进入了紧邻的大厦里。那女仆也抱了两只母鸡。

这大厦虽然富丽堂皇,在它的这一侧面却是门前鸡毛飘飞,随处可见,草地上摆着鸡窝,说明屋里的某个人对不会说话的生物有着某种偏爱。

大楼底层的起居室里有一个年龄不超过六十、甚至还不到六十的女人,白发苍苍,戴着一顶大便帽,背对着光安详地坐在沙发里。这就是这个庄园的所有者和主妇。她的视力逐渐衰退了,她曾竭力使它恢复,却又无可奈何地放弃了努力,但面孔却还灵动,跟常见的那些失明多年或天生失明的面孔很不相同。苔丝一只手上蹲着一只羽族来到那太太面前。

“啊,你就是来照顾我的鸟儿的那个年轻女人吗?”杜伯维尔太太听出了新的脚步声,说道,“我希望你好好照顾它们。我的管家告诉我你是很适当的人选。那么,我的鸡呢?啊,这是‘小神气儿’,它今天有点不大活跃,是吗?我看是因为陌生人弄了它,使它吃惊了。‘凤凰’也一样。是的,两只鸡都有点害怕——你们害怕吗,我的小乖乖?不过它们马上就会对你习惯的。”

老太太说话的时候苔丝跟女仆便按照她的手势把鸡一只一只放到她的膝盖上,她便一只一只从头到尾地抚摸它们,检查着它们的喙、冠子、颈毛(若是公鸡的话)、翅膀和爪子。她只要一摸就能分辨出是哪只鸡,也能察觉出每一片受了伤害或拖湿了的羽毛。她摸摸嗉子便知道吃的是什么食物,吃得太多或是太少。她的面孔是一出生动的哑剧,表现了从她心里闪过的种种评价。

两个姑娘把送来的鸡按要求送回到鸡场,再带来一批鸡让她检查,直到老太太检查完了她的全部宠物——公鸡和母鸡。汉堡鸡、矮脚鸡、交趾鸡、婆罗门鸡、多尔金鸡和种种其他的当时很时髦的鸡。她在膝盖上抚摸着那些鸟儿时一只也不会认错。

这让苔丝想到坚信礼[47]。杜伯维尔太太是仪式中的主教,那些鸡便是送到主教面前的少男少女,她自己和那个女仆便是教区的牧师和副牧师。仪式结束后,杜伯维尔太太突然问苔丝:“你会吹口哨吧?”问时她把面孔皱成了一团,而且有节奏地抽搐着。

“吹口哨,太太?”

“是的,吹曲子。”

苔丝跟大部分乡下姑娘一样也会吹口哨,但在体面人面前她却不愿承认有这样的本领。不过,她也满不在乎地承认了。

“那你就得每天练习吹口哨。我原来有个小伙子吹得很好,只是他已经走掉了。我要你对我的山雀吹口哨。我看不见鸟儿,却喜欢听。我们吹口哨教它们唱曲子。依丽莎白,告诉她鸟笼在哪儿。你明天就得开始,否则它们已经学会的就会忘掉了。已经有几天没人教了。”

“今天早上杜伯维尔先生对它们吹过了,太太。”依丽莎白说。

“他!呸!”

老太太的脸蹙成了许多表示厌恶的皱纹,再也没说别的。

这样,她想象中的那位本家太太就结束了对她的接见,鸟儿全都送回到各自的地方。姑娘对杜伯维尔老太太的那种态度并不太意外,因为自从见到这屋子的规模之后她已不再怀着什么希望。但是她却怎么也想不到那老太太对所谓的本家关系竟一个字也没听说过。她的估计是这瞎老太婆和她的儿子之间没有多少感情交流。但是她连这也是错的,杜伯维尔太太并非是头一个怀着怨恨爱自己的后代、而且爱得很苦很深的妇女。

尽管前一天的引见礼并不愉快,早上太阳一照苔丝却又对自己新职位所带来的自由和新奇发生了兴趣,她毕竟已经住定了下来。她感到好奇,想试试老太婆对她提出的那意外要求,看看自己的能力,有多少机会保住这个职位。因此在那围墙之内的园子里只剩下她一个人的时候,她便在一个鸡房上坐了下来,一本正经地撮起嘴唇吹起许久没吹的口哨。她发现自己的本领已经退化,只能从唇间喷出一种空洞的声音,完全不成腔调。

她全无成绩地吹了又吹,心里一直在想,当初自然而然就学会了的技术怎么现在会忘掉了呢,直到她意识到常春藤的枝条之间有了什么响动。(花园墙壁爬满了常春藤,屋子墙上也一样爬满了常春藤。)她往那方向一望,便看到一个人影从墙顶跳进了场子里。那是阿历克·杜伯维尔。自从前一天他把她领到园丁住房门口、让她住下之后,她便没有再见到过他。

“以我的名誉起誓!”他叫道,“古往今来的人物谁也没有你这样漂亮的,无论是天生的美人,还是艺术的创作,苔丝‘妹妹’(他说‘妹妹’时带几分嘲弄的口气)。我坐在墙顶上看你许久了——你就像墓碑上刻着的‘急躁’的化身[48],撮起你那漂亮的红嘴巴做出吹哨的动作,吹得呜呜地却一个音符也吹不出来,还悄悄骂人。你很生气,因为你不会吹口哨。”

“我也许生过气,但我并没有骂人。”

“啊!我明白了你为什么要吹了——是为了那些小伙伴吧!我妈要你给它们上音乐课了吧,多么自私!照顾这么多公鸡母鸡难道还不够一个姑娘忙的嘛。我要是你呀,我就干脆拒绝。”

“但是她特别要求我吹口哨,明天早上就要会。”

“真的?那——好吧,我可以给你上一两课。”

“啊,不,不要你上。”苔丝说时往门口退去。

“废话,我又不碰你。你看——我就站在铁丝网这边,你可以站在那边不动,那你就觉得安全了。现在,听着。你的嘴撮得太厉害了,要像这样——这样。”

他一边说一边做,吹出了一句“拿开,啊,把你的嘴唇拿开”[49]。但是苔丝对他的暗示却茫然无知。

“现在你试试。”杜伯维尔说。

她试图装出冷淡的样子,脸上露出雕像一样的严峻之色。但他却缠着她不放。最后,为了摆脱他,她只好按他的指点撮起嘴唇,希望能吹出响亮的哨音来,却老吹不好,心里一急,又觉得滑稽,便笑了起来,随即又因自己的笑而气愤得涨红了脸。

“再吹。”他鼓励她。

这时苔丝已很严肃,带着痛苦的严肃。她试了试——她终于出乎意料之外地发出了一声真正的圆润的哨音。成功带来的暂时快活征服了她。她眼睛张大了,对着他不知不觉笑了。

“对了!现在我给你开了一个头。你会吹得非常美妙的。不错吧——我说过不会靠近你,尽管我受到了任何男人也没受到过的这种强烈诱惑,我还是信守诺言的……苔丝,你不觉得我妈妈是个古怪的老太婆吗?”

“她的事我知道的还很少,先生。”

“你会发现她很古怪的;她让你去学着对她的山雀吹口哨,这不是古怪嘛。我现在是很令她失望,你呢,若是把她的鸟儿们调教好了是会受到她的宠爱的。再见,你若是在这儿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用不着去找管家,就来找我。”

苔丝·杜伯菲尔德同意来填补这样一个空缺,这在经济上也是对这家有利的。她头一天的经历相当典型,以后的很多日子也大体如此。她习惯了阿历克·杜伯维尔在她身边——这是那年轻人小心翼翼地培养的结果,他有时跟她说些俏皮话,两人在一起时又开玩笑似的叫她“妹妹”。这样,她原来对他的羞怯便逐渐消除,但还没有产生那种可以转化为更为温柔的新感情的情绪。不过她对他已经顺从得多,超出了一般友谊的程度,这是因为她不得不依靠他的母亲,而他的母亲又相对地无能为力,因此她最终所依靠的只好是他。

她不久就发现,在她技术恢复之后到屋子里去对山雀吹吹口哨也并非是什么繁重的负担。因为她从爱好音乐的母亲那儿学会了许多曲子,能叫那些宛转啼鸣的鸟儿们心满意足。每天早上到鸟笼边吹口哨总比在花园里苦练使她快活得多。没有那青年在身边,她感到无拘无束,便把嘴唇送到鸟栏旁边,撮起嘴对着聚精会神的鸟儿们优美轻松地吹奏起来。

杜伯维尔太太睡在一张有四根床柱、挂着厚重的锦缎帷幕的床上。山雀们和她住在同一间屋里。有的时候它们可以在屋里自由地飞翔,在家具上、帷幔上撒下些白色的点子。有一回苔丝正站在窗前,跟往常一样给一排笼子里的山雀上音乐课,却仿佛听见床后有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老太太那时并不在场,她回过头去,仿佛看到帷幔下面有一双靴子的尖。这一惊使她的吹奏乱了套,那偷听的人(如果有的话)一定也发现了她已觉察到他的存在。从那以后她每天早上都要查看查看帷幔后面,却再也没发现有人。阿历克·杜伯维尔显然重新考虑了一下自己那类埋伏活动,把它否定了。

每一个村子都有它的特点、它的法度,还常有它自己的道德规范。川特里奇一带以它的年轻妇女的轻佻惹人注目,这也许绝妙地反映了大梁子一带的精神状态。这一带还有个历史更悠久的毛病:酗酒。附近农庄上的主要话题是:攒钱没有用。身穿宽松的罩衫的“数学家”们常常倚着锄把靠着铧犁精打细算、仔细琢磨,证明靠自己的工钱积攒一辈子还不如老了拿教区救济金来得实惠。

这些哲学家们的主要乐趣便是每个礼拜六的晚上在收工以后到猎苑堡去(那是个衰败的市镇,在两三英里之外),第二天早上两三点才回来,然后以蒙头大睡的方式度过礼拜天,把那些莫名其妙的混合液体所产生的有碍消化的后果睡掉。那种液体是过去独立经营、现在已为垄断者接管的小酒店当做啤酒卖给他们的。

这样一周一次的朝拜活动苔丝很久没有参加,但是在一些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大嫂们——此地农业工人工资二十一岁时跟四十岁时一样高,因此结婚都早——的压力之下,苔丝终于同意去了。她第一次去时所得到的快活之多很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在鸡场做了整整一周单调乏味的工作之后别人那股欢快热闹劲是很富于感染力的,于是她便一次又一次地去。她俊秀美丽,引人注目,又正处在发育成熟的阶段,不免引起猎苑堡某些游手好闲之徒的偷偷注意,因此即使有时她独自到镇上去,一到黄昏却也总要约定几个伙伴,在回家时结伴同行,好有个照应。

这种情况继续了一两个月。九月的一个星期六,交易会和赶集正巧落在同一天,因此从川特里奇来的朝拜者们都到酒店去寻求双重的快乐。苔丝工作多,出发时慢了一步,她的伙伴们到达镇上比她早了许多。那是个晴朗的九月的黄昏。太阳正要落山。一道道昏黄的日色正和一片片湛蓝的暗影错杂交汇,形成一缕缕细如发丝的光线。大气本身便是一种景色,无须更为具体的物体帮助——除了在其中飞舞的长了翅膀的虫子之外。苔丝便在这一片苍茫的暮霭中安闲地走到了镇上。

她是到了镇上才发现集市与交易会巧合的,那时周围已是一片昏黄。她要买的东西不多,马上就买齐了。然后她便如往日一样寻找从川特里奇来的几个村民。

起初没找到,后来听说她们大部分去参加一个所谓的私人小舞会去了,在一个跟她们的田庄有业务来往的干草泥炭商的屋子里。那商人住在小镇的一个偏僻的角落。她在寻着路往那儿去的时候看见杜伯维尔先生站在一个街角。

“怎么啦,小美人儿,待得这么晚?”他说。

她告诉他自己只不过在等人一道回家。

“我马上就会见到你的。”他在她沿着僻静的树篱走掉时对着她的背影说。

她走近干草商家时听见某座建筑后面有小提琴声,是在为一种轻快的苏格兰瑞尔舞做伴奏,却听不见舞蹈的声音。这在那一带是不寻常的现象,因为通常都是脚步声掩盖了音乐声。大门开着,她可以看穿屋子看到后面的花园,直看到在迷茫的暮色里所能见到的最辽远的地方。她敲敲门,没有人应,她便穿过住宅沿着小路走到外面的茅屋,音乐声在那儿吸引着她。

那是一幢做仓库用的没有窗户的房子,一片带黄色光亮的薄雾通过敞开的门往屋外的幽暗处飘浮。苔丝起初把它当作是光线下的炊烟,来到近前一看才知道是屋里的无数烛光照着的尘雾。烛光也把大门的轮廓投射到花园中的无边夜色里。

她走到屋前往里一看,见到许多模糊的人影,正按着舞蹈的队形在晃动奔跑,脚下全无声息,因为地上铺了一层“软垫”——存放过泥炭和其他产品所留下的细末碎渣。这样的地面经那急促杂乱的脚步一踩便扬起了那片烟云,笼罩了整个场地。泥炭与干草的霉臭的粉屑飘浮飞扬,跟跳舞的人的汗液和体温混合成了一种植物与人类的尘灰。那呜咽的小提琴声透过这片尘雾飘散出来,显得有气没力,跟踩着它节拍的脚步声的欢快激动恰成对比。人们一边跳舞一边咳嗽,一边咳嗽又一边欢笑。最明亮的烛光范围以外的一对对闪动的舞伴变成了些模糊的影子。朦胧的光线把他们幻化成了一群群搂着水妖的山精,无数的半羊神在和无数的水中仙女飞旋,是荷花仙女在逃避生殖之神的追逐,却老是被他捉住[50]。

在休息的时候,也有一两对人走到门边来透透气,雾霭再也笼罩不住他们的形象,半神半人的精灵便又一个个变回了她紧邻的日常人物。啊!川特里奇竟能在短短两三个小时之内发生这样疯狂的变化吗!

人群中有几个“半兽人”坐在墙边的长凳和草垛上,其中一个认出了她。

“姑娘们认为到鸢尾酒店跳舞显得轻佻,”他解释道,“又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情人是谁。而且,有时我们跳得正上劲他们却又要关门了,所以我们就到这儿来了,饮料是叫人送来的。”

“可是你们什么时候才有人回家?”苔丝着急地问。

“现在就回去——几乎马上就走。这差不多是最后一个舞了。”

她等着。快步的瑞尔舞结束了,有些人想走,有些人却还余兴未尽,又跳了起来。这回总该完了吧!苔丝想。但是另一个舞又接了上来。她有些烦躁不安了。但是,已经等了这么久,也只好再等下去。由于交易会的关系,路上东一个西一个有些游荡的汉子,难保没有坏心眼的。她虽然并不害怕什么说得出的危险,却害怕不知道的意外。如果是在马洛特村附近她就不会那么害怕了。

“不要紧张,亲爱的好人。”一个青年人一边咳嗽一边劝她。这人满脸汗湿,草帽推得很后,帽檐围着脑袋形成一个圆圈,像是圣徒头上的灵光。“你有什么好忙的,明天是礼拜天呢,谢谢上帝,我们可以在教堂里打瞌睡。现在跟我跳一圈怎么样?”

她并不讨厌跳舞,但不愿在这儿跳。舞蹈动作越来越激烈,光亮的雾柱后的小提琴手们不时地走调,或是琴弓拉到琴码下面去了,或是用弓背乱打乱敲。不过这也没有关系,喘着气的人影继续打着旋。

这儿的人只要愿跟原来的舞伴跳,一般是不会改变舞伴的。换舞伴意味着有一方还没有找到满意的舞伴。而在此时舞伴似乎全都已经选定,狂欢和美梦正是从这时开始的。在这里激情成了宇宙的实质,而物质只不过是阻碍你旋舞到你想去的地方的一种外来的干扰而已。

突然,有什么东西扑通一声落到地上,原来是一对舞伴摔倒了,躺到了一起。旁边的一对舞伴一时无法稳住脚步,也摔了下去,压在他们身上。早已尘灰弥漫的屋子又围着倒下的人扬起了新的灰尘,一片乌烟瘴气之中胳膊和腿乱成一团,隐约可见。“我回家再跟你算账,先生!”一个女人的声音从人堆里发出,她是那位因为自己的笨拙闯下大祸的男人的不幸的舞伴,而且还是他的新娘子。这种配对跳舞的方式在那时并不奇怪,只要新婚夫妇之间还存在着那种柔情蜜意就行。事实上在他们以后的生活里也并非不再配对跳舞,以免让彼此心心相印的独身男女失去配对的机会。

苔丝背后的花园的幽暗处传来一声哈哈大笑,和屋里的嬉笑声融合到了一起。她回头看去,见到一点雪茄的红色的火光。阿历克·杜伯维尔一个人站在那里。他向她招手,她不乐意地向他走去。

“我的美人儿,你在这儿干什么?”

她劳累了一天,又走了这么多路非常疲倦,便把自己的困难告诉了他——说是她见到他之后就一直在等着和朋友们回家,因为晚上她怕不认识路。“但是她们好像要永远跳下去似的,我真不想再等了。”

“那你就千万不要再等了。我今天只有一匹马,我要骑。不过,你可以跟我到鸢尾酒店去,我可以租一辆轻便马车,送你回家。”

这话叫苔丝很高兴,但她还没有忘掉当初对他的怀疑,仍然宁肯跟这些做工的人一起回家,尽管他们还在拖延。于是她向他表示十分感谢,但仍不愿麻烦他。“我已告诉过她们要等,她们还以为我在等着呢!”

“好吧,万事不求人,小姐,你请便……那我也不急着走啦……啧啧,你看看他们跳的,真是乌烟瘴气!”

他并没有走进亮光里,但是有几个人已经看见了他。他的出现使他们停了停,想到了时间的飞逝。他刚点起另一支雪茄走掉,川特里奇的人已从别的农庄上来的人群中走出,汇集到了一起,准备离开。她们收拾好包裹、篮子,半个小时以后钟声敲十一点半时她们已经沿着篱径三五成群地往山坡上走回家去。

那是一条干燥的白色的路,有三英里,月光照着,显得更白了。

苔丝在人群中走着,有时跟这个在一起,有时跟那个在一起。她马上就发现有些玩得太过分的男人受到夜间的凉气这一激,已经东一个西一个步子不稳,跌跌撞撞。有些不太检点的女人也已步履蹒跚,晃里晃当的。比如卡尔·达尔其,一个皮肤黝黑的女巨无霸,外号黑桃皇后,直到最近还很受杜伯维尔喜爱的;比如她的妹妹南希,外号红方皇后;还有那已经摔过一跤的新结婚的女人,都是这种人物。但是无论她们现在那副样子在一个没有迷上她们的人眼里有多么平常、多么笨拙,在她们自己心里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她们沿着篱路步行着,都觉得自己受到什么力量的支持在飞翔。她们满脑子是别出心裁的深沉入迷的念头,仿佛自己和周围的自然已经融合成了一体,其中的每一个部分都彼此和谐地欢乐地渗透交融。仿佛她们跟头顶的月亮和星星一样崇高,而月亮和星星也正和她们一样炽热。

但是苔丝在爸爸家里已经对喝酒有过痛苦的经验,一看到她们目前的状态,刚才出发时所感到的月夜漫步的快乐便都消失,但是由于上述原因她仍然跟她们走在一起。

上了大路之后她们就一直分散走着,但是现在她们又得通过一道田野间的栅栏门。走在最前面的人一时打不开门,大家又会合到了一起。

那打头的一个就是黑桃皇后卡尔,她提了只柳条篮子,里面装的是给妈妈买的杂货、她自己买的帘子和一周的食物之类。篮子又大又重,为了方便走路,卡尔把它放到了头顶上。在她两手叉腰走着时,那篮子便在头顶晃着,很有几分危险。

“嗨,你背上什么东西在爬呀,卡尔·达尔其?”有一个伙伴说。

大家都望着卡尔。她穿的是一件浅色印花布长袍,大家看见一条绳子样的东西从她后脑上往下延伸,直到腰下相当远的地方,像是中国人的一根辫子。

“是她的头发披了下来。”另一个人叫道。

不,不是她的头发,而是一道细流,黑黑的,从她的篮子里往外渗漏,在平静凄凉的月光之下闪着光,像是一条黏乎乎的蛇。

“是糖浆。”一位目光敏锐的大嫂说。

确实是糖浆。卡尔的可怜的老祖母偏爱甜食。她从自己的蜂窝里可以得到许多蜂蜜,但是她的灵魂所渴求的却是糖浆。卡尔原打算送她一罐糖浆,给她一个惊喜的。那黝黑的姑娘急忙取下篮子,发现装糖浆的罐子已在篮子里碰碎了。

这时大家因见卡尔背上那不寻常的样子不禁哄笑起来,这使那黝黑的皇后很生气,急着采取可能的最快行动摆脱那丑相,而且不肯要嘲笑她的人帮忙。她很激动地冲进她们正要穿过的田野,倒到草地上,使劲擦着她的长袍。先是在草地上水平地旋转,然后又用手肘拖着自己在草上擦过。

笑声越来越高了,卡尔的表演笑得她们岔了气,没有了力气,一个个靠在门框上、柱头上和自己的手杖上。到此刻为止一直表现得很平静的苔丝在这狂欢的时刻也不禁随着大家笑了起来。

这是一个不幸的动作——从许多方面看来都很不幸的动作。黝黑的皇后一听见苔丝那更有节制也更为清朗的笑声杂在别的工人的笑声中,便为一种长期郁积的吃醋情绪所燃烧,变得疯狂起来。她从地上翻身爬起,逼到她所不喜欢的人面前。

“你也敢来笑我,你这个不要脸的!”她叫道。

“别人都在笑,我的确是忍不住了。”苔丝道歉说,却仍笑着。

“啊,你觉得自己挺了不起,是不是,不就因为他现在最喜欢你嘛!不要那么得意,我的小姐,不要得意,我一个人能比得上你两个呢!我要叫你看看!”

苔丝吓了一大跳,因为那黝黑的皇后已开始脱去她长袍的胸衣部分——她此时也正乐意脱掉它,因为它那滑稽的样子正受到大家嘲笑。胸衣脱掉了,她那丰腴的脖子、肩膀和手臂露出在月色里,显示了具有充沛精力的农村姑娘的丰满圆润和完美无缺,就跟伯拉克西特列斯[51]的作品一样。她握紧拳头对苔丝挺起胸膛。

“可我,真的,不想打架。”苔丝神色庄重地说,“而且,我要早知道你是这种人,我才不会那么下贱,跟你们这些下三烂走在一起呢。”

这一句话可有点太皂白不分,它给漂亮的苔丝不幸的头上带来了潮水一样的咒骂。骂得最厉害的是红方皇后。别人所怀疑的卡尔跟杜伯维尔之间的关系她也有份,因此她便和卡尔联合起来对付共同的敌人。还有几个妇女也怀着敌意跟着大骂起来。其实,若不是寻欢作乐闹了一夜,她们也不会那么愚蠢,去跟着起哄的。几个丈夫和情人一见苔丝受到无理欺负便出面排解,替她说了几句话,没想到适得其反,正好激化了矛盾。

苔丝很气愤,也很难为情。她再也不怕路上的孤独和时间太晚,一心只想尽快摆脱这群人。她很明白明天这一群中较为善良的人是会为自己的感情冲动而感到懊悔的。这时人群已到了田野里,她正向后退缩,打算一个人跑掉,一个骑马的人几乎是一声不响地从遮蔽了道路的树篱一角钻了出来。阿历克·杜伯维尔打量了她们一眼。

“你们这样大吵大闹是为什么,做工的?”他问。

对这问题的回答来得可不那么快,实际上他也并不要求回答。他在相当距离之外早就听见了吵闹,便偷偷地走了过来,听出了其中的道理,心里暗暗高兴。

苔丝站在门边,不跟别的人在一起。他对她弯下身子。“跳到我后面来,”他悄悄地说,“咱俩一眨眼工夫就能把这群乱叫的猫儿扔掉!”

她差不多晕了过去,这急转直下的形势对她太刺激了。若是在她生命中任何别的时刻她是不会接受这份帮助,跟这个人一起走的。过去她已像这样拒绝过几次;就是现在,如果光是孤独也还不能使她改变态度。但是在这个关键时刻得到的这个邀请却能使她只需纵身一跳就把对对手的畏惧和憎恨变成对她们的胜利。她让冲动支配了自己,爬上了栅栏门,脚尖踩着他的脚背翻身上鞍,坐到了他的后面。等到气势汹汹的狂欢者们明白过来时,两人早已飞奔到灰蒙蒙的远处去了。

黑桃皇后忘掉了胸衣上的脏污,跟红方皇后和那个新婚的站立不稳的女人站在一起,目不转睛地望着大路上马蹄声逐渐消失。

“你们在看什么呀?”有一个男人注意到了这一个动作。

“嗬嗬嗬!”黝黑的卡尔笑了。

“嘻嘻嘻!”歪歪倒倒的新娘子也笑了,一面抓住她深情的丈夫的手臂稳住自己。

“咻咻咻!”卡尔的父亲也笑了,一面抹着上唇的胡髭,一面简明扼要地下了注脚,“才出了煎锅,又掉进大火!”

于是这些户外世界的儿女们又走上了田野间的路。她们是即使喝了过量的酒也不会长久昏醉的人。她们一路走着,围绕着她们每个人脑袋的黑影出现了一个乳白色的光圈。那是月光照在晶莹的夜露上形成的。每个人所见到的都只有自己的光圈。那光圈从不离开脑袋的黑影,不管它有多么粗俗,多么摇晃不定,它总是跟着它,总是把它美化起来。到后来人群的那些怪异的行动也都仿佛化做了闪烁的光圈的天然成分,而她们呼出的白气也成了夜雾的一部分,于是酒的精神便似乎跟这景色、月光和大自然的精神和谐地融为一体。

两人一言不发,骑在马上慢步小跑了一段时间。苔丝搂着他,由于胜利,心里乐得怦怦直跳,但在其他方面却怀着疑虑。她已注意到那马不是他平时骑的那匹烈性的马,因而不觉得紧张,尽管她即使紧紧搂住阿历克也有相当的危险。她央求他停止小跑改做行走,他照办了。

“干得漂亮,是吧,苔丝?”他过了一会说。

“漂亮!”她说,“我相信我应该非常感谢你。”

“你真的感谢吗?”

她没有回答。

“苔丝,你为什么老是不喜欢我吻你?”

“我看是——因为我不爱你。”

“你很肯定吗?”

“有时我还生你的气!”

“啊,我多少怕的是这样。”但是,阿历克对她所承认的话并不抗议。他明白无论她说什么都比冷冰冰、一言不发的好。“我惹你生气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你很明白为什么。因为我在这儿得听人摆布呀。”

“我向你求爱难道会得罪你吗?”

“有时你就是得罪了我。”

“几次?”

“我知道,你也知道——次数太多啦。”

“每回都叫你生气吗?”

她没有出声。那马缓缓地跑了相当长的一段距离,直到从黄昏以来一直弥漫在低洼处的发光的薄雾掩盖了一切,也把他们包围住。这雾似乎把月光悬在了空中,使它比在晴朗的空气里更能普照一切。也许是由于雾气,也许是由于想着别的,也许是由于疲倦,总之她没有注意到他们早就走过了从大路往川特里奇去的岔路口。她的引路人并没有踏上回川特里奇的小径。

她感到难以描述的疲倦。那一周她每天都是五点起床,每天都站着工作,而今天黄昏时又额外走了三英里路来到猎苑堡,在那儿等她的邻居等了三个小时而没有吃饭喝水——因为急着等她们分不开身。然后又走了一英里回家的路,又经历了这场激动的吵闹,直到现在随着坐骑缓慢的步伐已经挨到了早上一点。不过,她也只有一次被沉重的疲倦所压倒,在那昏沉的瞬间将头轻轻地靠到了他身上。

杜伯维尔停住了马,两脚退出马镫,在鞍子上转过身来,用手臂揽住她的腰,搂住她。

这个动作立即使她防范起来,她立即以她常常出现的突然的报复冲动轻轻地推了他一把。他那时并未坐稳,这一推几乎使他失去了平衡滚到路上去。幸好那马虽然健壮却是他所骑的马中最安静的一匹。

“你这简直太他妈的不客气了!”他说,“我并没有恶意,不过是怕你摔下来罢了。”

她不放心地想了一会儿,最后认为这毕竟也是可能的,态度便缓和下来,客气地说:“请原谅,先生。”

“我是不会原谅你的,除非你对我表示信任,天啦!”他发起脾气来,“你这么个小丫头,竟然推起我来了,我成什么东西了?差不多三个月了,你玩弄我的感情,躲避我,拒绝我,我才不吃这一套呢!”

“我明天就离开你,先生。”

“不行,你明天不能离开。我再问你一句,你愿不愿让我用胳膊搂着你,表示对我的信任?好,现在就我们俩,再没有别的人,咱们就挑明了吧。我们彼此都很了解,你也很明白我爱你,认为你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姑娘,你也的确是的。我能把你当做我的情人吗?”

她很快地倒吸了一口气,表示拒绝,在座位上不安地扭动了一下,望着远方嗫嚅道:“我不知道——我希望——我怎么能说答应还是不答应,我还——”

他一伸胳膊按自己的欲望搂住了她的腰,这就解决了问题。苔丝不再表示拒绝了。两人就像这样侧着身子搂着向前走去,直到苔丝忽然想起,他们已经不知不觉走了许久。从猎苑堡回来这段路并不长,即使按这种慢吞吞的步子也早该到了,而且他们已不是走在硬面的路上而是上了一条脚步踩出来的小径。

“啊,我们这是在哪儿呀?”她叫了起来。

“在一座森林旁边。”

“森林——什么森林?那肯定是距离大路很远了?”

“走进猎苑里一点点了——英格兰最古老的森林。这是个可爱的夜晚,为什么不可以骑着马多走一会儿呢?”

“你怎能这样不讲信用?”苔丝说道,带几分狡黠却也真的感到了惊惶,同时一个一个扳开他的指头,想摆脱他的手臂,虽然这样做有掉下马背的危险。“我刚刚相信了你,为了让你高兴还顺从了你,因为我觉得不该那样推了你!让我下去,让我走路回家。”

“你走不回去了,亲爱的,即使是没有雾也不行的。如果我必须告诉你的话,你距离川特里奇已经有许多英里。这雾越来越浓,你在树林里转上好多个小时也是出不去的。”

“那也不用你管,”她哄着他,“放我下去好了,我求你,我不管是在哪儿,只求你放我下来!”

“好吧,那我就放你下去——不过有个条件。我既然把你带到了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我觉得自己有责任让你安安全全回到家去,不管你怎么想。至于你想不靠人帮助就回川特里奇去,那是极难办到的。因为,坦率地说,亲爱的,由于这雾,一切都变了样,我自己也弄不清是到了哪儿。若是你愿意答应守候在马的旁边,等我从灌木林穿出去,找到了路或是人家,弄清楚了我们现在的地点再回来,我也愿意把你留在这儿。我回来以后便能给你做详细的交代。不过,你如果硬要走,也全在于你。要骑了马走,也听便。”

她接受了这些条件,便从方便的一面滑下马去,不过中途仍让他匆匆地偷吻了一下。他从另一面跳下了马。

“我是不是要牵着马呢?”她说。

“啊,不,用不着,”阿历克回答道,拍拍那喘着气的姑娘,“它今天晚上已经够累的了。”

他把马头牵向灌木丛,在一个枝条上拴住,然后在厚厚的落叶上给她做了一个床或是窝一样的东西。

“现在,你坐在那儿,”他说,“叶子还没潮湿。照看着马——这就很够了。”

他离开她走了几步,却又转了回来,说:“顺带说一句,苔丝,你爸爸今天得到了一匹矮肥的马。是有人送的。”

“有人?是你!”

杜伯维尔点了点头。

“啊,你可真是太好了!”她叫了出来,却又因为在这样的时刻不得不对他表示感谢,心里别扭得难受。

“孩子们也得到了一些玩具。”

“我不知道——你给他们送了东西!”她喃喃地说,心里很感动,“我几乎希望你没有送过——是的,几乎希望!”

“为什么,亲爱的?”

“因为这——叫我很为难。”

“苔妹——你现在还是一点点也不爱我吗?”

“我感谢你,”她勉强承认了,“但是我怕是还不能——”她突然明白过来,原来他对她的热情是造成她目前的处境的因素之一,于是便感到非常痛苦。一滴泪珠缓缓流下,紧接着又是第二滴,然后她便索性哭了出来。

“别哭,亲爱的,宝贝儿!坐下来吧,等着我回来。”她听任他摆布,在他堆好的枯叶上坐下。她有点轻微地颤抖。“你冷吗?”他问。

“不太冷——有一点。”

他用手指摸了摸她,手指头按到了肉里,好像按进了天鹅绒。“你怎么只穿了一件轻飘飘的薄棉布衣服?你怎么啦?”

“这是我夏天最好的衣服。早上出门的时候还是挺暖和的。我并没想到会骑马,也没想到会拖到晚上。”

“九月份晚上挺凉的。我来想想看。”他脱下了身上穿的一件薄外套,温柔地给她围在身上。“好了——现在你就暖和一些了,”他说下去,“现在,我的美人儿,待在那儿别动,我马上就回来。”

他扣好外套纽扣,在她肩上把它固定好,便进了薄绡一样的雾里。此时夜雾已把森林笼罩了起来。她听见他走下附近的山坡时树枝沙沙地响,以后他的行动的声音就不比鸟儿跳跃更大了,最后终于完全消失。随着月亮的下落,灰白的月光也渐渐隐去。苔丝在他给她铺下的枯叶堆上怀着重重的心事隐没在黑暗里。

与此同时阿历克·杜伯维尔已经爬上了山坡。他确实不知道他俩已到了猎苑的什么位置,因而也真想弄清楚。事实上他信马由缰地乱跑了一个钟头,见了弯就转,只想延长跟苔丝在一起的时间。他的注意力也主要放在月光下的苔丝的美色上,并没有管路边的标志。不过那马此时已疲惫不堪,正需要休息。因此他也并不急于去寻找路标。他翻过了一座小山,走进了下边的谷里,来到了一条大路边的围篱面前。这里的地势他认出了。地点的问题就解决了。于是杜伯维尔又走回了原来的路。可是此时月亮已经很低,再加上雾霭弥漫,猎苑已被包裹在沉沉的黑暗里,虽然距黎明已不很远。他只好伸出手来摸索着前进,以免碰上树枝。他这才发现要准确地找到他刚才离开的地点已是完全不可能。他失去了方向,在山上爬上爬下,转来转去,过了许久,终于在身边听见有马的轻微的动作声,他的脚也出乎意料之外叫他那外套的袖子缠住了。

“苔丝!”杜伯维尔说。

没有回答。周围是沉沉的黑夜,他绝对地看不见东西,只在他脚边有一片模糊的白影,代表着他留在枯叶堆上那个穿白色细棉布的身子。其他的一切都只是一片漆黑。杜伯维尔弯下身子,听见了有节奏的轻微的呼吸。他跪了下来,身子更弯下了些,直到她的呼吸吹在他的脸上热烘烘的。随即,他的面颊碰到了她的面颊。苔丝睡得很沉,睫毛上还挂着点点泪珠。

黑暗和寂静统治了周围所有的地方。他们的头上巍然耸立着从蛮荒时代存活下来的猎苑的水杉和橡树。栖息在树上的温和的小鸟正在打最后的一个盹。树的周围有蹦蹦跳跳的兔子在偷偷出没。可是,我们能不能问,苔丝的保护天使到哪儿去了?她那朴素的心所信仰的上帝到哪儿去了?他也许正如提什释特人讽刺的那另一个神灵一样,是“默想去了,走到一边去了,行路去了,或者是睡觉去了”,不准人叫醒[52]?

啊!这个敏感得像游丝、洁白得像冰雪一样的女性的躯体为什么竟会遭到这样的强暴玷污?她为什么还注定了必须接受?为什么常常是粗野的占有了精致的?为什么男人能占有他不应占有的女人,女人能占有她不应占有的男人?对我们的秩序感几千年的分析哲学都没有做出满意的回答。的确,我们可以承认在眼前这桩灾祸之中隐藏着某种报应的成分。毫无疑问,苔丝·杜伯维尔的某些顶盔披甲的祖先当年在得胜归家寻欢作乐的时候也曾对农民的女儿干过同样的事,而且更加粗暴,但是这种让祖宗的罪孽由后辈来偿还的做法在神灵们的眼里也许能维系道德风化,却是为人的本性所唾弃的,而它对于风化其实也全无作用。

苔丝自己那些生长在穷乡僻壤的乡亲们总喜欢用宿命论的观点彼此不厌其烦地说:“这是命中注定的。”这正是此事的可悲之处。从此以后,一道深不可测的社会鸿沟就把我们的女主人公的品行人格跟当初那个离开母亲的大门到川特里奇来碰碰运气的姑娘分隔了开来。

注释

[1] 杰克是约翰的昵称。杰克·杜伯菲尔德正名应是约翰·杜伯菲尔德,所以牧师称他约翰爵士。——译注

[2] 请注意:骑士家族姓杜伯维尔,而小贩姓杜伯菲尔德。前者是法语,后者是前者英语化的形式。前者带贵族味,后者则不是。——译注

[3] 公元1066年法国国王征服者威廉跨越英吉利海峡征服了英格兰,开始了法国人在英格兰诸岛的统治,史称“诺尔曼征服”。——译注

[4] 《巴托修道院文卷》是一份手稿,据云列有追随威廉渡海西来英伦诸岛的人的名单。——原注。

巴托是东萨克斯地名。——译注

[5] 斯梯凡王(1100?—1154):英国国王,征服者威廉的孙子。在位期间为1135年—1154年。——译注

[6] 《度支总册》是一份财政文卷,记载各郡郡长每年的收支账目。——原注

[7] 约翰王(1167?—1216):英国国王,在位期间为1199年—1216年。——译注

[8] 救护骑士团:中世纪一个宗教军事团体,以救助伤病人及穷人为宗旨。——译注

[9] 爱德华二世(1284—1327):英国国王,在位期间为1307年—1327年。——译注

[10] 奥利弗·克伦威尔(1599—1658):英国1640年开始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领袖,曾任当时的英吉利共和国的护国主(1653—1658)。——译注

[11] 查理二世(1630—1685):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国王,在位期间为1660年—1685年,是在革命中被处死的英王查理一世的儿子。——译注

[12] 御橡:查理二世在复辟前曾在波斯柯贝尔的一棵橡树下避过难,他复辟后即封此树为“御橡”,并把“御橡骑士”称号赐给在他困难时忠心于他的人。——译注

[13] 英俗,爵士称号与名或姓名连用,故约翰·杜伯菲尔德或称约翰爵士,或称约翰·杜伯菲尔德爵士(不称杜伯菲尔德爵士)。而在同一家族的世系里可能有好多辈人都以约翰作名字,因此可能有许多个约翰爵士。——译注

[14] 佩贝克是英国多塞郡一个半岛,所产大理石可以做雕塑用。——译注

[15] 这话见《圣经·撒母耳记(上、下)》。扫罗受了重伤自杀了,他的三个儿子也战死,大卫为他作哀歌,歌中说:“以色列啊,你尊荣者在山上被杀,大英雄何竟死亡。”——译注

[16] 树篱是把树木密密栽成一排形成的篱笆样的东西。在小路两旁形成篱巷或篱径,在大路两旁形成篱路,这在英国很普遍。——译注

[17] 希瑞丝节(Cerelia):祭祀农神希瑞丝(Ceres)的传统节日。希瑞丝是古罗马“大地母亲”的名字,是谷物和果类的保护神。——译注

[18] 旧历:指儒略历(JulianCalendar),每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不够精确。1562年出现了现在通用的新历,即格里高利历。在英国1752年起采用新历,此处“使用旧历的时代”当在1752年以前。——译注

[19] 乔治王时代:1714年至1830年英国乔治一世、二世、三世、四世相继统治的时代。——译注

[20] 见《圣经·传道书》第十二章第一节。原文为:“你趁着年幼,衰败的日子尚未来到,就是你所说,我毫无喜乐的那些年日未曾临近之先,当纪念造你的主。”——译注

[21] 据下文描述,此处的UR发音大约和汉语普通话u的儿化音差不多,即北京话“没谱儿”的“谱儿”,“羊肚儿”的“肚儿”中的元音部分。——译注

[22] 圣神降临节(Whitsunday):复活节后的第七个礼拜日。——译注

[23] 即《痛斥〈论文与评述〉》。《论文与评述》(1860年出版)是一种自由主义的神学出版物,曾引起过广泛的争论。——原注

[24] 这里指的是追随征服者威廉从诺曼底渡过英吉利海峡征服了英格兰的诺尔曼人。诺尔曼人祖先来自北欧,10世纪时征服了诺曼底,故称诺尔曼人。——译注

[25] 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统治的时代(1837—1901),这个时代以拜金主义、好面子、假正经、武断专横为其特色,也正是本书故事的时代。——译注

[26] 吉格舞:一种急促轻快的舞蹈。——译注

[27] 英国当时的国立学校是由政府资助的贫民教育促进会按英国国教的原则办的。六级标准是从该类学校所能得到的最高教育。——原注

[28] 奥利弗·格朗宝是奥利弗·克伦威尔(1599—1658)的讹读。琼恩把年代弄混了。——译注

[29] 法典:英国教育部当时每年都要制定出法典,对学校教育提出最低要求,不达到标准的学校得不到经费。——原注

[30] 詹姆士时代指英王詹姆士一世(1566—1625)在位的时期(1603—1625),早于维多利亚时代二百多年。——译注

[31] 这个诗人指的是湖畔派诗人威廉·华兹华斯(1770—1850),他的诗以描绘自然和性灵著名。上面那句话见他的《早春诗行》第二十二行。——原注

[32] 玻利尼西亚群岛,在太平洋中,岛屿小而多,范围很广,纵贯太平洋。——译注

[33] 这句话是对《圣经·箴言》第二十一章第九节一句话的套用。原话是“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也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原注

[34] 这话的意思是:受孕。——译注

[35] 伦敦在威塞克斯郡的东面,巴士却在威塞克斯郡的北面。——译注

[36] 这是巴尔巴洛山上的一个铁器时代碉堡的遗迹,称做罗尔斯贝利军营。——原注

[37] 亚伯是亚伯拉罕的昵称。——译注

[38] 栅栏便梯:通常是搭在栅栏边上让行人可以攀越而牲口无法通过的几块石头或阶梯。——译注

[39] 朱伊德:远古英格兰、爱尔兰和法兰西的一种教派的祭司、先知、士师或诗人。——译注

[40] 方便小教堂:修建在距离教堂较远的教徒住地的小教堂,方便他们做礼拜用。——原注

[41] 英国人的姓名顺序和我国相反,名在前,姓在后。加在名字后面意味着改了姓。——译注

[42] 这话是对莎士比亚的《无事生非》中以下的一句台词的改用,原话是“一个人长得漂亮是偶然的运气,会写字念书才是天生的本领。”见该剧第三幕第三场。——原注

[43] 阿历克是亚历山大的爱称,此人本名亚历山大。——译注

[44] 狗车:这种二轮单马车过去在座位下有一只箱子,供打猎的人装猎狗用,故称狗车。狗车的座位通常是背对背安装,但这辆车显然并非如此。——译注

[45] 冬青莓:此处指圣诞节作装饰用的一种冬青的果子,呈鲜红色。——译注

[46] 地产使用人:在英国贵族的庄园里取得部分土地,按庄园主意见及契约规定的条件使用土地的人。——原注

[47] 坚信礼:基督教的一种仪式。儿童出生时要行洗礼,到十四五岁时要行坚信礼,重新表示坚信基督教。行礼时由牧师或副牧师把接受人送到主教面前,由主教把手放在他的头顶,给予祝福。——译注

[48] 这是阿历克篡改莎士比亚的诗句逗趣。原句见《第十二夜》第二幕第四场,“像是墓碑上刻着的‘忍耐’的化身,默坐着向悲哀微笑。”——译注

[49] 引自莎士比亚《一报还一报》第四幕第一场的一首情诗。——原注

[50] 作者在这里使用了几个希腊神话中的角色。山精是半人半兽的怪物。水妖是水中的精灵。半羊神是畜牧和狩猎之神。水中仙女叫希林克斯,为了逃避半羊神的追逐化作了芦苇。荷花仙女叫洛蒂斯,为了逃避生殖之神普利亚帕斯的追逐变成了荷花。——原注

[51] 伯拉克西特列斯:创作活动时期约在公元前375—公元前330年,古希腊著名雕刻家,作品有《信使》(赫尔墨斯)、《爱神》(维纳斯)等。此处显然暗示着他的维纳斯像。——译注

[52] 在祭司祈祷他们的神贝阿尔得不到反应的时候,提什释特人以利亚就嘲弄他说:“他是神。他或默想,或走到一边,或行路,或睡觉,你们当叫醒他。”(见《圣经·列王记(上)》第十八章二十七节。)——原注

贝阿尔原指闪姆族的各种生殖繁衍之神,后专指主神,即哈代所说的“另一个神灵”。又,提什释特人就是以利亚,耶稣诞生之前希伯来人的先知。——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