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我上楼时,她建议我把蜡烛藏起来,而且不要发出声响,说是她的主人对她带我进去睡的那间卧室有某种古怪的想法,从来也不让谁进去睡。
我问为什么。
她不清楚,她答道;她只在这里住了一两年,而他们有那么多古怪的名堂,她好奇都好奇不过来。
我自己也是昏昏沉沉,根本就管不了那么多,插上门后就四下张望,想看看床在哪里。全部家当只有一把坐椅、一个衣橱和一只巨大的橡木箱子,靠近顶部的地方挖了几个方孔,如同轿式马车的车窗。
我走近那件构造往里面瞧,这才发现那是一种式样特别的老式卧榻,设计得非常方便,家庭成员因此大可不必每人都拥有一个房间,事实上,它自成一间密室,附属的一个窗台正好可以用来当桌子。
我推开隔板上的门,手执蜡烛走进去,又把它重新合上,这才放下心来,感觉躲开了希思克利夫和所有其他人的监视。
在我搁放蜡烛的窗台一角,摞着好几本发黄的书,上面的油漆刻满了潦草的字句。不过那些字只是用各种字体重复书写的一个名字,大大小小都有——凯瑟琳·恩肖,有的地方又变成凯瑟琳·希思克利夫,后来又成了凯瑟琳·林顿。
我无精打采地把头靠着窗户,不停地拼读凯瑟琳·恩肖——希思克利夫——林顿,直到眼皮打架昏昏欲睡。可是还没歇上五分钟,黑暗中就出现了一片亮闪闪的白色字母,如幽灵一般栩栩如生——空气中挤满了无数个凯瑟琳。我惊醒过来想驱走这无端冒出的名字,却发现蜡烛芯斜靠在一本破旧的书上,使那地方散发出一种烘烤小牛皮的气味。
我剪掉烛芯,感到又是冷又是恶心,浑身很不好受,于是就坐起身来,将那卷烧损的古书放在膝上摊开。那是一部用斜体印刷的《圣经》,有一股浓浓的霉味:扉页上题着这样几个字——“凯瑟琳·恩肖,她的书”,还有一个二三十年以前的日期。
我把书合上,拿过一本,又拿过一本,把所有的书都翻了个遍。凯瑟琳的藏书是经过挑选的,书的损坏程度表明它们常被人翻阅,虽然读得并不得法;没有哪一章得以逃过笔墨评注,至少像是一种评注吧。排版者留下的每一处空白都被填得满满。
有一些是零散的句子,另一些则采用正规日记的形式,用一种幼稚而未成形的笔迹随意涂划。在一面空白纸页的顶端——偶然遇见兴许还以为价值连城呢——我大为惊喜地发现了我的朋友约瑟夫的一张栩栩如生的漫画像,画得虽然粗糙,但是很有力度。
我心里马上就对这位素不相识的凯瑟琳涌出了浓浓的兴趣,于是便开始辨认她那些业已褪色的潦草难解的字迹。
“好可怕的礼拜天!”下面的一段这样起头。“但愿爸爸还会回来,辛德利是个讨厌的代理人——他对待希思克利夫的那种行为好残忍——我和希[1]要进行反抗——我们今天晚上就要迈出第一步。”
“整天都下着好大的雨,我们去不了教堂,因此约瑟夫非要在阁楼里做礼拜;于是乎辛德利和他老婆在楼下烤着暖暖的火,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但我敢说就是不会读《圣经》,而我和希思克利夫,还有那个闷闷不乐的野孩子,却受命捧起祈祷书,爬上楼——排成一排,坐在一袋燕麦上面,口中念念有词,浑身瑟瑟发抖,真希望约瑟夫也冷得发抖,这样他或许就会因为他自己的缘故快点把道讲完。痴心梦想!”讲道讲了三个小时,而哥哥见到我们下楼时,居然还有脸问:
“‘什么,就完啦?’”
“平常碰上礼拜天晚上,要是我们不是吵得太厉害的话,总还可以玩玩。现在哪怕偷偷一笑,就要被罚站墙角!”
“‘你们忘了这里还有个主啦,’那暴君说,‘谁先把我惹火,我就要谁的命!我要保持绝对肃静。哎,小孩!是你吗?弗朗西丝,小乖乖,过去揪揪他的头发,我听见他在掰手指。’”
“弗朗西丝很快活地揪了一把他的头发,然后走开,坐到她丈夫的膝盖上,他们就在那里,像两个小娃娃似的又是接吻,又是胡扯,闹了一个小时——那种傻乎乎的废话连我们听了都觉得害臊。”
“我们想方设法在餐桌的圆拱下面躲藏起来,我刚把大伙的围兜结在一起当布帘挂上,就见约瑟夫因为有事从马厩走进来。”他扯下我的手工作品,扇了我两个耳光,嗄着嗓门说:
“‘老爷刚入土,安息日[2]都没过,福音还在耳边响着,你们竟然还敢玩!真不要脸!给我坐下,一群小混蛋!要读书的话,有的是好书:给我坐下,反省反省自己的灵魂!’”
“说完这番话,他就强迫我们端正坐姿,远处的炉火照过来一线暗暗的光,照在他塞给我们的那几卷一文不值的经书上。”
“我可不吃这一套,哗啦一把拎起那部破书的封皮,就扔进狗窝里,一边还诅咒说我讨厌《圣经》。”
“希思克利夫也一脚把他的书踢到了同一个地方。”
“这下可闯下了大祸!”
“‘辛德利少爷!’我们的牧师大叫起来,‘少爷,快过来啊!凯西小姐把《救世盔》的背壳撕下来啦,希思克利夫踩了《通向毁灭之大路》的第一节。要让他们这样下去可就不得了啦。唉,要是老爷在非抽他们一顿不可——可惜他已经不在了!’”
“辛德利从壁炉天国那边赶过来,一把揪住我们一个的衣领,又提起另一个的胳膊,用力把我俩扔进了后厨房,那是约瑟夫断定‘老尼克’[3]要活捉我们的地方。既然受到如此款待,我们也就各自找了个僻静的角落等待那恶魔的到来。”
“我从架子上取了这部书和一瓶墨水,把房门推开一半,放进来一点光,就这样写了二十来分钟;可是我的伙伴却心情烦躁,建议我俩披上那挤奶女工的斗篷,凭它的掩护逃到野地里面去。这倒是个好主意——这样的话,等那气势汹汹的老东西进来时,他就会相信他的预言得到了应验——哪怕是在雨里,也不比在这里更冷更湿。”
我估计凯瑟琳完成了自己的计划,因为下面的文字写的是另外一件事情。她变得伤感起来。
“我做梦也没想到辛德利会让我这么伤心!”她写道,“我的头好疼,没办法在枕头上睡,可还是止不住要哭。可怜的希思克利夫!辛德利骂他是无赖,不让他跟我们坐在一起,也不让他再跟我们一块吃饭;他还说,不许他和我一块玩,并且威胁说若是违犯他的禁令,他就把他从这屋子撵出去。”
“他居然还责怪爸爸(他好大的胆!)太宠希,发誓要把他贬回原先的地位——”
我开始对着昏暗的书页昏昏欲睡,目光在手迹和铅字之间游移,看见一行红色的花体标题——《七十乘以七,第七十一里的第一条。贾比斯·布兰德海姆牧师在吉默登·苏教堂宣讲的一篇传道经文》。我一边迷迷糊糊地猜想贾比斯·布兰德海姆将如何宣讲他的论题,一边就倒在床上睡了过去。
咳,就怪那杯破茶和我的坏脾气!否则我怎么可能来熬这么可怕的夜晚呢?自从我能吃苦以来,我还真不记得有哪个夜晚可以跟今夜相比。
几乎未等忘却自己身处何地,我就开始做起梦来。我梦见天亮的时候,我由约瑟夫带路走回家去。路上积雪数尺,我们一边趔趄前行,我的同伴一边啰里啰唆地责怪我没带香客的拐杖:说是不带拐杖就进不了家门,说着还自以为是地舞动起一根粗短的大头棍,我猜想那就是他所说的那个东西了。
有一刹那我觉得,要那样一种玩意儿才被准许进自己的家门,实在是一件荒谬的事情。但是后来另一个新的念头又闪过脑海。我并不是去那里,而是穿越漫漫路程去聆听著名的贾比斯·布兰德海姆宣讲《七十乘以七》的经文,不管是约瑟夫,还是那位牧师,或者是我,只要触犯了《第七十一里的第一条》,都要被捉来当场示众,并且被逐出教门。
我们来到教堂——我的确步行去过教堂两三次,它坐落在两座山丘之间的一道峡谷里——一道海拔很高的峡谷——靠近一片沼泽地,据说那里的泥炭潮气对停放于该地的几具尸体具有防腐作用。屋顶到目前为止还算完整,但是鉴于教士的年薪仅有二十镑,那所两间房的屋子很快也要被削减为一间,因此没有哪个教士愿意担当起牧羊人[4]的责任,特别是纷传他的羊儿们宁可让他挨饿,也不愿再从自己的口袋里多掏出一个子儿。不过在我的梦里,贾比斯的听众不仅人多,而且聚精会神:他布起道来——我的上帝——好一个布道!共分为七七四百九十节[5]——每一节都相当于神坛上的一篇普通演说——每一节都单独探讨一种罪过!他从哪儿搜集来这么多罪,我说不清楚;他自有一套阐释这个字眼的方法,似乎教友们每时每刻都必然会犯下某种罪行。那些罪恶古怪透顶——我原先从未想象到还会有那么古怪的罪行。
咳,我变得多么厌倦啊。我扭来扭去,呵欠不断,瞌睡过去又苏醒过来!我捏自己坐直身子,揉揉眼睛,站起来又坐下去,用肘碰碰约瑟夫,万一布道结束就招呼我一声啊!
我注定要从头听到尾——他终于讲到了《第七十一里的第一条》。在这个关键时刻,我灵机一动站了起来,痛斥贾比斯·布兰德海姆犯下了无论哪个基督徒都不会饶恕的罪行。
“先生,”我叫起来,“我坐在这四堵墙当中,已经硬着头皮忍受并且原谅了你宣讲的七七四百九十道题目,我七七四百九十次拿起自己的帽子想走——七七四百九十次你强迫我又坐回自己的位置。还要有什么第四百九十一条。受苦受难的弟兄们,揍他啊!拉他下来,砸个稀烂,让这个他认得的地方再也认不得他。”
“原来罪人就是你啊!”一阵庄严的静默之后,贾比斯在座垫上支起身子大叫起来。“七十个七次你咧嘴做出怪相——七十个七次我对我的灵魂说——瞧呀,这就是人类的劣性,这也是可以赦免的罪!这就是第七十一里的第一条。教友们,对他执行写就的戒律吧!他[6]所有的信徒都拥有这份荣耀!”
他才把话讲完,全体与会人员就高举香客拐杖,呼啦一下朝我扑来,而我手上没有任何武器可以用来自卫,就一把揪住距我最近也最凶猛的攻击者约瑟夫,去夺他那支拐杖。棍棒在人头汹涌的地方上下挥舞,照准我劈下来的却落到了他人的脑瓜上。一时间整座教堂都回响起噼里啪啦的对打声,每个人都动手殴自己的邻人;布兰德海姆也不甘寂寞,异常激动地朝神坛的隔板一阵猛敲,那声音是如此响亮,竟然把我也给吵醒了,让我得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宽慰。
是什么东西让人联想起那种惊心动魄的喧哗,又是什么东西扮演了这场骚乱中贾比斯的角色?原来是狂风呜呜吹过时,枞树的树枝碰到了我的窗格子上,干枯的果实打着窗玻璃发出沙沙的响声!
我倾听了一阵子,好生纳闷;等到探明骚扰者是谁之后,便翻转身又沉入梦乡,结果做的梦比先前更不愉快。
这一回,我记得自己躺在那个橡木箱柜里,分明听见外面狂风呼啸,落雪纷飞,还听见枞树的枝丫不停地发出逗弄的响声,也清楚那是什么缘故。可是那声音实在让我心烦,于是我决定,若是可能的话就把它止住。我觉得自己站了起来,试图去拔掉窗户的搭扣。搭扣焊死在U形鞘孔里,醒来时我曾经注意到了这一点,可是又忘在了脑后。
“我无论如何得止住它!”我暗自咕哝,用指关节叩穿了玻璃,伸出一只手臂去抓那条纠缠不休的树丫:可是我的手指没碰到树桠,却触到了一只冰凉小手的指头儿!
噩梦的极度恐惧袭上我的心头。我想抽回自己的胳臂,可是那只手捉住它不放,还用最最悲伤的声音哽咽着央告:
“让我进去——让我进去!”
“你是谁?”我战战兢兢地问,同时挣扎着想脱开身。
“凯瑟琳·林顿,”那声音颤抖着回答,(我为什么会想到林顿呢?我曾有二十次把林顿读成了恩肖。)“我回家了,我在野地里迷了路!”
那声音说着,我就模模糊糊地辨认出一张小孩的脸透过窗户往里面望——恐惧让我变得心狠起来,明白想甩掉那个东西是徒劳的,就把它的手腕拽到玻璃窟窿上,来回地锯它,直锯得鲜血淌落下来,浸湿了床垫。但它依然哽咽着央告:“让我进去!”而且还是抓住我不放,都快要把我吓疯了。
“我怎么让你进来呢?”我终于说道,“你要我让你进来,那就放开我!”
手指松开了,我赶紧从窟窿处缩回自己的手,又慌忙用书堆成塔形堵住它,捂住自己的耳朵不去听那可怜的央求。
我捂了有将近一刻钟的时光,可是刚一松开,就又听见那种悲伤的声音还在响着。
“走开!”我大喝一声,“你就是再求我二十年,我也不会让你进来!”
“已经二十年了,”那声音哀伤地说,“二十年了,我已经做了二十年的流浪儿!”
紧接着外面响起了一阵轻微的刮擦声,那一堆书也晃动起来,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
我想跳起来,可是手脚动弹不得,于是就大声喊叫,因为恐惧而激动莫名。
让我感到惶惑的是,我发现这喊叫声并非只是我的想象。杂乱的脚步声正逼向我的房门:有人一掌把门推开,从床头的方孔照进来一线幽幽的光。我依然坐着,浑身哆嗦,不住地擦额头上的汗珠:那个擅自闯入的人似乎略有犹豫,咕咕哝哝地自言自语。
后来他近乎耳语地说了一句话,显然并不期待得到回应。
“里面有人吗?”
我觉得最好还是承认我在里面,因为我听出了希思克利夫的口音。我担心若是一声不吭的话,他还会进一步来探个究竟。
这样想着,我就掉头打开了隔板门——我忘不了我这一举动所造成的后果。
希思克利夫穿着短衫和衬裤站在门边;蜡烛的油淌到他的指头上,脸孔如身背后的墙壁一般灰白。橡木门的第一阵响声吓了他一跳,像是被电击了一下:蜡烛从手上跳出去有好几尺远,他是如此激动,以至于几乎都捡不着它。
“不过是您的客人而已,先生,”我赶紧说话,免得他暴露出更多的胆怯而有失脸面,“我睡着睡着很不幸就喊叫起来,做了一个好可怕的梦。真对不起吓着您了。”
“哦!你这混蛋,洛克伍德先生!但愿你——”我的主人说着把蜡烛搁在了椅子上,因为他发现自己拿不稳它。
“是谁领你到这间房来的?”他接着说,用指甲掐着掌心,同时咯咯咬着牙齿,想止住鄂部的颤抖。“是谁?我这会儿真想把他们全都撵出家门!”
“是你的佣人,吉拉,”我一边答着,就跳下床来,赶忙穿上衣服,“你撵不撵他们,我都不在乎,希思克利夫先生;她也真是活该。我猜想她是想再找一个证据,证明这地方闹鬼,用我来证明——是啊,也确实如此——到处都有鬼有怪!告诉你吧,你真应该把这里封起来,谁在这个狗窝里睡觉,都不会感谢你!”
“你说什么?”希思克利夫喝问,“你还想怎么样?既然你待在这里,就躺下睡完这一觉,只是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别发出那么可怕的声音来——除非你的喉咙正被人用刀割,否则我没法原谅你!”
“要是那小恶婆钻进了窗户,她还真会把我掐死!”我顶了一句,“我可不想再遭受您那些殷勤的先辈的迫害——那位贾比斯·布兰德海姆牧师是您母亲那边的亲戚吧?还有那个小妖精,凯瑟琳·林顿,或是恩肖,或是别的什么姓——一定是个被掉换过的小孩[7]——可恶的小妖怪!她告诉我她已经在野地里流浪了二十年:必然是罪有应得,我敢肯定!”
我还没有讲完,就回想起那本书上希思克利夫与凯瑟琳这两个名字之间的联系,我已经把这些全然给忘记了,直到此时才猛然想起。我为自己的疏忽而满脸臊热,为了避免出现更为尴尬的场面,我连忙又补充说:“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先生,前半夜我——”话刚说到这里,我又打住了——我本想说“翻阅了那几本旧书”,但是这样就暴露了我不仅读了那些书上印刷的内容,而且还读了他们写在上面的笔记。因此我就改口说:“拼读了划在窗台上的名字。很无聊地打发时间,想让自己睡过去,就像数数或者——”
“你这是什么话,这样跟我说话?”希思克利夫大发雷霆,满脸狂怒。“你,你竟敢,在我的家里——天啊,他简直疯啦,竟然这样说话!”说完气冲冲地敲打自己的额头。
我不知道该如何才好,是跟他顶撞呢还是再多加解释,可是看见他如此受到震动,我又油然滋生出同情之心,继续讲我的梦,向他担保以前从来就没有听说“凯瑟琳·林顿”这个名字,只是拼读多了才造成这样一种印象,想象不再受到约束时,那印象就变得栩栩如生。
我说着说着,就见希思克利夫慢慢地靠向床边,最后坐了下来,几乎像是躲藏了起来。由他那没有规律的断断续续的喘息,我揣测他是想努力克制住过于激动的情感。
我不想让他察觉我注意到了他那种内心冲突,就继续穿衣服,故意弄出些声响,又看看表,自言自语地抱怨黑夜漫长。
“还没到三点钟呐!我原想发誓说肯定已经到六点了——时光不走啦——我们肯定是八点钟睡的觉!”
“冬天总是九点睡觉,四点起床。”我的主人说着,吞回去一声呻吟;他的胳臂在暗处动了一下,我觉得是抹了抹眼里的泪水。
“洛克伍德先生,”他又说,“你可以到我的屋里去;你这么早下楼只会打扰别人,那种孩子气的喊叫把我的睡意都赶跑了。”
“我也不想睡了,”我回答说,“我可以在院子里走到天亮,然后就离开;您也不必担心再有人来打搅您。我现在已经没有向别人讨快活的心思了,管他是在城里还是在乡里。有头脑的人只应该与自己做伴。”
“快活地做伴去吧!”希思克利夫低声咕哝,“拿上蜡烛,你想到哪儿就去哪儿,我跟着就来。可别到院子里去,狗都没有拴。还有大房那边——朱诺[8]守在那里——还有,哎,你就在楼梯上和走廊里溜达吧——行了,走啊你!我要不了两分钟就来。”
我服从了他,离开了卧室。正站着不动,不知该往狭窄走道的哪个方向去的时候,却无意中目睹我的房东做出了一种迷信的动作,这实在很奇怪,表明他的见识只是徒有其表。
他爬到床上,猛然拉开格子窗,一边拉,一边就哗哗淌下无法抑制的热泪。
“进来吧,进来吧!”他哽咽着说,“凯茜[9],来吧。哦,再来一次吧!哦,我心爱的小乖乖,就听我一次吧——凯瑟琳,最后一次!”
那幽灵表现出了其特有的反复无常,丝毫也没有出现的迹象;而风裹挟着雪砰砰地灌进来,甚至刮到了我站的位置,把蜡烛也吹灭了。
伴随着这番宣泄,竟然涌出那么巨大的悲伤,我一时顿生怜悯之情,而不再去注意那种愚蠢的举动。我退了下去,为自己偷听到了这一切而暗暗生气,同时也为说出那个荒唐的噩梦而心绪不宁,要知道正是那个梦引发了那种悲痛。至于为什么会是这样,我却是说不清也道不明。
我小心翼翼地摸下楼,来到后厨房,这里还剩有一星火苗,拨成一堆之后,我便又点燃了蜡烛。
到处都静悄悄的,只有一只灰斑猫从灰烬里爬出来,气呼呼地朝我喵呜了一声,算是打了招呼。
两只长椅摆成了圆形,几乎把壁炉围了起来。我在一只长椅上仰面躺下,那老母猫则占据了另一只。双方都打起了瞌睡;却不料被人打破了这份宁静,原来是约瑟夫放下来一把木梯。那木梯经过一块踏台升向屋顶,我猜想他就由此攀上他的阁楼。
他恶狠狠地瞟了一眼炉罩里被我拨旺的那星火苗,又把猫从它高踞的地方撵下来,自己安然坐到空出的位置上,开始往三英寸的烟斗里填充烟叶。对于我出现在他的领地上,他显然认为是一种不屑一顾的冒失行为。他一声不响地把烟斗放进嘴里,双臂一盘就自个儿吞云吐雾起来。
我让他尽情享受,并不打扰;他抽完最后一口之后,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来,像来时一样肃穆地走了出去。
接着便有一阵更加轻巧的脚步走过来,我正想张口道一声“早安”,但又把嘴给闭上了,未能打成招呼,因为哈里顿·恩肖正在偷偷摸摸地低声[10]做他的早祷:一边在角落里翻找开挖积雪的铁铲或铁锹,一边连声咒骂碰到的每一样东西。他朝长凳后面睃了一眼,鼻翼翕动着,认为只消跟我略为打个招呼就可以了,就像对待我的伙伴那只猫一样。
瞧他那万事俱备的样子,我猜想自己已经获得放风的许可,就从硬硬的长凳上爬起来,想跟随他一块出去。他看出了我的意图,用铁铲的铲尖戳了戳一扇内门,无声地示意我,如果我想换个地方,我就必须往那儿去。
那扇门通向大厅,女士们已经在大厅里活动起来,吉拉用一只大风箱把火苗呼呼地吹上烟囱;希思克利夫夫人跪在壁炉边,借助火光阅读一部书。
她的一只手放在炉火和两眼之间,一副专心致志的样子:只是在责骂佣人把火星溅到了她的身上,或者撵走不时将鼻子拱到她脸上的某只狗时,才会中断阅读。
我很惊奇地看见希思克利夫也在。他站在炉火旁边,背朝着我,刚刚对可怜的吉拉发了一通脾气。她时不时停下手中的活,撩起围裙角,发出愤愤不平的叹息。
“还有你,你这不中用的——”我刚一进去,就听见他正转身朝儿媳大发雷霆,后面加上一些诸如鸭或者羊之类的无伤大雅的字眼,不过通常只是含糊带过。“你又在玩你那套无聊的把戏!人家都在挣面包——你却靠我的施舍吃闲饭!把你那破书给扔了,找点事情做做。就为了你老是在我眼前让我烦,你得给我付报酬——听见没有,你这该死的贱货?”
“我可以把我这破书给扔了,因为要是我不扔的话,你可以来强迫我。”那年轻女子答道,合上手中的书就丢到椅子上。“但是任你那舌头怎么嚼,我都不会做任何事,除非我乐意!”
希思克利夫扬起手,那答话的人赶紧跳到更安全的地方去,显然熟知那手的分量。
我无心观赏一场猫狗之争,脚步轻快地走上前去,好像急于去分享炉火的温暖,对被打断的争吵茫然无知。他们居然还挺讲究礼仪,停止了更进一步的敌对行为。希思克利夫本能地把拳头塞进了口袋里,希思克利夫夫人则撅着嘴,走向远处的一个位置。在接下来我逗留的期间,她果然没有食言,就坐在那儿扮演起雕像的角色。
这种光景并未久长,我谢绝与他们共进早餐,趁曙光初照之际,瞅了个空子逃到自由的空气里,这里此时纯净而宁静,寒冷如同无形的冰块。
眼见我就要走到花园的尽头,却被我的房东大声喝住,他说他要陪我穿过沼泽地。幸亏有他陪我,因为整个山背后一片波澜起伏,积雪如涛。表面的起伏并不表明地面的凹凸——至少,有许多坑洼被填成了平地;那一座座的山丘,采石场的废弃物,都已经不见踪影,与我昨日一路走来时留在脑海里的图景大不相同。
我曾经留意在道路的一侧,每隔六七码的距离,就有一排直立的石头,一直延续到野地深处:它们都竖立起来,刷上了石灰,用作暗夜中的标志,若是遇上适才那种把两旁深沟和坚实的道路统统盖住的大雪,也可以指示方向。可是除掉不时可以见到的几颗零星泥点,那些石头都已不见痕迹。在我想象自己正沿着蜿蜒前伸的道路正确前进的时候,我的伙伴却认为有必要时时警告我往左或者往右。
我们几乎没有说话,走到画眉花园的入口处时,他停下来,说,我在这儿不会迷路了。我们只匆匆地鞠了一躬就分道扬镳,然后我直奔进去,确信自己有这个能耐,因为门房的小屋毕竟还没有租给别人。
从大门到山庄的距离是两英里,可是我相信自己走出了四里路。我在树林中分不清方向,又陷进齐脖的雪坑里,那种险境唯有经过的人才能体味。总之,无论我如何流浪,我回到屋里时时钟正好敲了十二响,这恰好说明,从呼啸山庄顺通常的道路往回走,每一里路都要走上一个小时。
我那位富于同情心的管家婆,还有她的随从们都一拥而出迎接我,争先恐后地说她们全都对我不抱希望啦,所有的人都推想我昨夜已经没命了,正琢磨着要出去为我收尸呢。
我说既然看见我回来了,而且冷得要命,就别再嚷嚷了。我吃力地爬上楼,换上了干衣服,来来回回地踱了三四十分钟,以便恢复元气。我被移到书房里,虚弱得如同一只小猫,差点儿就没劲去享受仆人为我准备好的暖融融的炉火,还有让我提神的热腾腾的咖啡了。
[1]‘希’在这里为英文‘希思克利夫’的头一个字母H。
[2]安息日:基督教为纪念耶稣复活而设立的节日。基督徒以礼拜日为安息日,而犹太人的安息日则定为礼拜六。
[3]老尼克:即魔鬼撒旦。
[4]基督教称教士为牧羊人,教徒为羊群。耶稣也称自己为牧羊人。
[5]即从前面提到的《七十乘以七》一文引申而来。
[6]此处的‘他’指上帝,在英文里该词的头个字母为大写。
[7]被掉换过的小孩:通常指难看、愚蠢或坏脾气的孩子。据英国民间传说,神仙用这种孩子掉换人世间的聪慧儿童。此处洛克伍德用这个词来喻指自己对凯瑟琳的感受。
[8]即前面提到的那只袭击洛克伍德的母狗。
[9]凯茜是凯瑟琳的爱称。
[10]带点处原文为意大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