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些见机行事的无聊之辈!我原来曾经下定决心,与任何社交活动都勿相往来,而且感谢命运,让我好不容易寻到了一处险峻难达的所在,可是我,软弱的可怜虫,在与沮丧和孤寂搏斗到黄昏后,却终于被迫扯起了降旗。在丁太太把晚餐送进来的时候,我装出想了解住所需要些什么用品的样子,一边吃,一边求她坐下来,真诚地希望她是一个喋喋不休的多嘴婆,她的唠叨要么给我提神解闷,要么催我快入梦乡。
“你在这儿也住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了吧?”我开口说,“你好像说过是十六年?”
“十八年了,先生。女主人嫁人的时候,我来侍候她,后来她死了,老爷就留我下来做管家婆。”
“是吗?”
话到这里就没声了。她不是多嘴婆,除非讲她自己,还有那些我不感兴趣的事情。
不过,她思索了一会儿,两手握拳搁在膝头上,红润的脸庞浮现出一层若有所思的云彩,忽然说出一句:
“嗳,这些年来变化可厉害啦!”
“是啊,”我说,“我想你一定是经历了不少事情吧?”
“对啊,还有好多烦恼呢。”她说。
“行,我要把话题转到房东那一家上去!”我暗忖。“这就是一个绝好的话题——那个漂亮的小寡妇,我很想知道她的来历哩。她是本地人呢,或者更为可能,是未被乖戾的当地人认作亲人的外来客?”
我一边这样想,就问了太太,希思克利夫为什么出租画眉山庄,而宁可自己住到条件那么差的地方去呢。
“莫非他没钱照料好这份财产?”我问。
“有钱,先生!”她回答说,“他有钱,谁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钱,而且一年比一年多。是啊,是啊,他是有钱去住比那里更好的地方,可是他有一点吝啬,就算他想搬回画眉山庄,但只要一听说有人要来租,就绝不会放过再多捞几百块钱的机会。人都成孤家寡人了,还这么贪心,真是好怪啊。”
“他好像有过一个儿子吧?”
“是啊,是有过一个——死了。”
“那位年轻女士,希思克利夫夫人,是他的遗孀吧?”
“对。”
“那她原来是哪里人呢?”
“怎么这样问,先生,她是我那已故主人的女儿呀,她做姑娘时叫凯瑟琳·林顿。是我把她带大的啊,小可怜!要是希思克利夫先生搬回这里来就好了,那样我们就又可以在一起了。”
“什么,凯瑟琳·林顿!”我叫了起来,好生惊讶。不过我马上就意识到,那不是我那个幽灵般的凯瑟琳。“那就是说,”我又接着说,“我先前的主人姓林顿?”
“对。”
“那么那个恩肖是什么人呢,哈里顿·恩肖,就是跟希思克利夫先生住在一块儿的那个?他们是亲戚吗?”
“不是。他是已故林顿夫人的侄儿。”
“也就是那位年轻女士的表哥?”
“对,她丈夫也是她表哥——一个是她妈妈那边的——另一个呢,是她爸爸那边的——希思克利夫娶的是林顿先生的妹妹。”
“我看见呼啸山庄的住宅前门上刻着‘恩肖’两个字,他们是古老的家族吧?”
“非常古老,先生,哈里顿是最后一个人了,就像我们凯茜小姐也是最后一个一样——我是说,林顿家的最后一个。您去过呼啸山庄吗?这样问您实在不好意思,可是我想知道她过得怎么样了。”
“你是说希思克利夫夫人?她看上去很不错,很漂亮,不过,我觉得,不是很快活。”
“天啊,这我倒是并不奇怪!那你觉得老爷怎么样呢?”
“一个粗人,相当粗,丁太太。他的性格不会是那样的吧?”
“像锯齿一样粗,像花岗岩一样顽固,你还是少去惹他为好。”
“他一定是吃了不少苦头,才变成那样一个怪人。你了解他的身世吗?”
“那是杜鹃鸟[1]的身世,先生——除了他是在哪儿生的,他的父母是谁,还有当初他是怎样发的财之外,其余的一切我全都知道——哈里顿像只羽毛还未长满的小麻雀被丢了出去——在全教区,这个可怜的孩子是唯一不知道自己如何受骗的人!”
“好吧,丁太太,那你就发发慈悲跟我讲讲我那些邻居的事情吧——我现在上床还睡不着,你还是坐下来吧,就聊一个小时。”
“哦,那敢情好啊,先生!我这就去拿点针线活来,您需要我坐多久,我就坐多久。瞧您都着凉了,还不住打抖哩,还是喝点热粥驱驱寒吧。”
这位可敬的妇人连忙走了出去。我蜷缩身子朝炉火凑得更近了些。我的脑袋发热,周身却冰凉,而且因为兴奋,神志都有些不太正常。我担心这并非是一种不舒服,而是昨天和今天发生的想起来后怕的事情引起了严重的后果。
她没过多久就转了回来,端来一只热气腾腾的面盆,还有一只做针线活的提篮。她把面盆搁在炉火旁边的铁架上,又把椅子拉过来,显然因为发现我是如此随和而非常欢喜。
我搬来这里以前——不待我再次催她,她就开始说她自己的故事——一直住在呼啸山庄,因为我妈妈照料过辛德利·恩肖先生,就是哈里顿的父亲,我跟那些孩子们玩得挺熟——我也出去跑跑腿,帮着垒干草堆,在庄园里转来转去,随时听候他们当中谁的吩咐。
一个晴朗的夏天的早晨——我还记得,那时刚刚开始割麦子——恩肖先生,就是原先的老爷,走下楼来,穿戴整齐,要出一趟远门。吩咐过约瑟夫这一天要作些什么准备之后,他朝辛德利和凯茜,还有我,转过身来——当时我正坐着,跟他俩一块儿喝粥,他对着他儿子,说道:
“我的好孩子,我要去一趟利物浦[2],今天就去……我给你带点什么回来呢?你喜欢什么就挑吧,只是要挑个小东西,我得走着去,走着回来,单单一趟就有六十里路呢,要花好长一段时间。”
辛德利指名要一把小提琴,然后他又问凯茜小姐,她还不到六岁,可是已经能够骑上马厩里的任何一匹马,所以她就要了一根马鞭。
老爷没有忘记我,虽然他有的时候也很凶,但是心肠很好。他答应给我带一口袋苹果,还有梨,然后跟孩子们吻别,就上了路。
我们大家都觉得日子过得好长啊——才三天不见他的面——小凯茜不时问他什么时候会回家。恩肖太太在第三天傍晚吃饭的时候,盼着他会回来,一连拖了好几个小时,没把晚餐摆上来;尽管这样,也未见他回来的迹象,到最后孩子们都懒得跑到大门口去看了——后来天黑了下来,她要他们上床睡觉去,可是他们苦苦央求要再等下去;就在十一点多钟的时候,门闩被轻轻挪开,老爷走了进来。他一下子坐进椅子里,又是笑,又是哼哼,叫他们全都站开点,因为他都快要累死了——哪怕就是白送给他英伦三岛,他也不愿再走第二遭。
“走到后来,就好像奔丧一样!”说着,他打开宽大的风衣,那风衣他原先裹成一团拥在怀里。“瞧这儿,太太,这一辈子我还没被什么东西累成这样过,虽然它黑得像是刚从魔鬼那儿逃出来,可是你得把它看成是上帝的礼物啊。”
我们围拢过去,越过凯茜小姐的头顶,我瞅见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黑头发的脏孩子,已经大到又能走路又能说话了——真的,那张脸看上去比凯瑟琳还要大呢——但是,把他放到地上时,他只是东张西望,嘴里老是叽里呱啦地重复着什么,谁也听不懂。我吓得要死,恩肖太太随时准备把他扔出门外去。她怒不可遏——责问他连自己的孩子都喂养不过来,怎么还带回来这样一个吉卜赛小无赖?他想拿他怎么办,是不是疯啦?
老爷原想作点解释,可是他实在是已经累得半死,我在她的责骂中只能听出是这么回事情,说是他在利物浦的街头看见他饿得可怜,又无家可归,而且像哑巴一样说不出话来,就领着他去找主人——可是没人晓得他归谁所有,他说,而他自己手头的钱和时间都很紧,于是他就想,与其在那儿白花钱,还不如马上把他带回家算了,因为他已经下了决心,既然碰见了他,就不能扔下不管。
唉,结果让我的女主人好一阵生气,最后才平静下来。恩肖先生叫我给他洗澡,换上干净的衣服,然后跟孩子们一块儿睡。
辛德利和凯茜只在一旁听着,看着,等到一切重又安静下来,两个人就开始翻他们爸爸的口袋,想找到他向他们许诺过的那些礼物。辛德利都已经是个十四岁的男孩了,可是他在风衣里拉出已被压碎的小提琴时,却哇哇大哭起来,凯茜得知老爷为了照看那个陌生孩子,弄丢了她的马鞭,就露出了她那种恶作剧的劲儿,朝那呆傻的小东西龇牙冷笑,并且啐口水,以解心头之恨,结果她爸爸掴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要她放规矩些。
他们死也不肯与他同睡一张床,甚至不肯与他同睡一间屋,我也不是很懂事,就把他放在楼梯口上,但愿明儿一早他就会跑掉。不知道是碰巧呢,还是听见了老爷的声音,他爬到了恩肖先生的门口,老爷一走出屋子就发现了他。老爷问他是怎么到那儿去的,我只得老实交代,结果我因为胆怯和不近人情而遭到报应,被撵出了家门。
这就是希思克利夫刚进这个家时的情形。过了几天,我又重返家门,因为我知道我不会被赶出去太久的,这时候我发现他们为他取了个名字,叫“希思克利夫”,那原是他们家一个早年夭亡的儿子的名字,从此它就为他所用,即是姓,也是名。
如今凯茜小姐跟他非常热乎,但是辛德利恨他,说句老实话,我也一样。我们无耻地折磨他、羞辱他,那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我的不人道,女主人眼见他蒙受耻辱,也从不过问。
他看起来好像是个郁郁寡欢、耐性很好的孩子,也许是因为常受虐待,因而炼就了一副铁石心肠。挨辛德利扇耳光时,他既不眨眼,也不流泪;我去掐他,他也只是倒抽一口气,睁大眼睛,好像他偶然弄疼了自己,怪不得谁。
老恩肖发现儿子这样虐待这个他所谓的孤苦伶仃的可怜孩子,对他的忍气吞声大为光火。他奇怪地护着希思克利夫,他说什么他都信(他极少说话,他说的多半是实话),宠他要远远胜过宠凯茜,她太调皮,太任性,不讨人喜欢。
因此,从一开始,他就引起这家人的反感。没过两年,恩肖太太过世,少爷开始学会把他父亲视作压迫者,而不是朋友,把希思克利夫视作剥夺他的父爱和他的特权的人。一想到这些屈辱,他就越发恼恨。
有一阵子我挺同情他,但是后来孩子们出麻疹,我担当起女人的责任照料他们时,我很快又改变了想法。希思克利夫病得很厉害,最严重的时候,他要我守在他的床头;我猜想他大概是以为我对他好,殊不知我这样做是出于无奈。不过,我还是要说,他是做保姆的所护理过的最安静的孩子。他与其他孩子的这点不同,迫使我不得不少一点偏心。凯茜和她哥哥把我折磨得够呛,而他沉默得如同一只羔羊,尽管他这样不声不吭,是出于心狠,而不是出于善良。
他总算活了下来,医生肯定说这多亏了我,夸奖我照顾得好。我得到这般夸奖得意洋洋,对这个让我赢得嘉勉的人,也就变得温和起来,于是辛德利失去了他最后一位同谋。可是我对希思克利夫依然无法产生爱怜,我常常感到纳闷,不明白老爷为何如此宠爱这个阴郁的小男孩,在我的记忆当中,这孩子对他所受的溺爱,从来没有表示过感激。他对他的恩人倒并非无礼,只是有些漠然,虽然他心里非常清楚,只要自己一开口,这家人就不得不听命于他。
比如说吧,我记得有一次恩肖先生从教区集市上买回来两匹小马驹,给他们两个一人一匹。希思克利夫要了那匹漂亮的,可是没过多久它就瘸了腿,他发觉后就对辛德利说:
“你得跟我换马。我不喜欢我这匹,要是你不换,我就告诉你爸这礼拜你打了我三次,把打青的胳膊给他看。”
辛德利伸出舌头,赏了他一记耳光。
“你最好还是换,马上就换,”他一边往门廊那边跑(他们在马厩里)一边坚持说,“你非换不可,要是我把这几记耳光都告诉他,你就要连本带利得回它们。”
“滚,你这狗!”辛德利大吼,举起一只用来称土豆和干草的秤砣威吓他。
“砸啊,”说着,他站定不动,“你要是砸,我就去告诉你爸,告你吹牛说,他一死你就要把我赶出这个家,看他不先把你赶出家门才怪。”
辛德利扔出秤砣,当胸砸中他,他扑地便倒,但马上又摇摇晃晃地爬起来,脸色惨白,气喘吁吁,要不是我上去劝阻,他就会去找老爷,把自己的遭遇一诉说,指明是谁干的好事,那就可以报仇雪恨了。
“那你就拿走我的马吧,吉卜赛无赖!”小恩肖说,“我咒它摔断你的脖子,拿走吧,该死的,你这霸道的叫花子!把我爷的东西都骗去吧,让他看个明白你是个什么东西,撒旦[3]的小妖怪——给我记住,它要踢出你的脑浆来!”
希思克利夫过去解开那牲口,把它赶进自己的围栏——他正从马身后走过,这时辛德利停止了恶骂,一拳把他打倒在马蹄下,也来不及查验是否如愿以偿,拔腿就跑,跑得要多快有多快。
我惊讶地看见,那孩子又多么冷静地爬了起来,继续按他的意愿换下马鞍和别的东西,然后坐在一堆干草上,等熬过了那一记重拳引起的不适,才走进屋里。
我轻而易举地就说服了他,让我把他身上的那些青肿归咎于马。既然他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对编造些什么谎言也就不大在乎了。对于这类纠纷,他确实很少去告状,我真的以为他并不记仇——我受骗了,完完全全地受骗了,说下去你就会知道的。
[1]杜鹃鸟在此处暗喻弃婴。
[2]利物浦:英格兰中部靠近爱尔兰海一港口城市,为英国第二大商港。
[3]撒旦:即魔鬼,在基督教里为邪恶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