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洛卫夫人 第八章

彼得·沃尔什认为,这是文明的一大胜利。当他听见救护车凄厉的铃声时,就自忖:文明的一大胜利。那救护车麻利地、飞也似地驶向医院,它迅疾地、富于人道地搭救了一个可怜虫:什么人被打昏了头,或者病倒了,或许几分钟前被车撞倒了,就在这样的十字路口,自己也可能碰上这种车祸哩。这便是文明。从东方归来后,他印象最深的是,伦敦的高效率、严密的组织、互助的社会精神。每一辆运货车或机动车都自动闪开,给救护车让路。兴许这样想有点病态,不过,人们对那载着可怜虫的救护车表示如此尊敬,总是令人感动的——那些急匆匆回家去的忙人,看见救护车疾驰而过时,立即会想起妻子,又会想到,自己也很可能在那车里呐,躺在担架上,身旁有医生与护士……嗐,一想起医生喽、尸体喽,思路就会变得病态、感伤;同时,这种幻觉又会令人感到一些兴奋的乐趣,一种过分的激动,从而提醒人们,不要再想这类事情了——对艺术极有害,对友谊极有害。不错。当下,救护车拐了弯,驶过托顿汉考特路,凄厉的铃声不断回响,隔条街都能听见,甚至再远些也听得见;此时,彼得·沃尔什又回过头想:这正是孤独的好处,一个人独处时可以随心所欲。要哭便哭,只要没人瞧见。然而,正是这种多愁善感,使他在印度的英国人圈子里落落寡合;他不会拣恰当的时机哭,或笑嘛。眼下,他伫立邮筒边,兀自寻思:我生来就有这脾性,此刻就要淌眼泪呢。为什么?天晓得。敢情是由于什么美感,或因为整天劳累过度;从访问克拉丽莎开始,天气那么热,又那么紧张,五花八门的印象接二连三,真叫他精疲力竭;那些缭乱的印象犹如水珠,一滴一滴,流入心田底层,凝固了,深邃,黑幽幽的,谁都永远摸不透。大概由于这一点,就是生活的奥秘,彻底的不可侵犯的奥秘,他觉得生活恰如一座陌生的花园,迷魂阵似的,令人惊奇;真的,有些时刻简直叫人诧异得喘不过气来;此刻,他站在不列颠博物馆对面的邮筒旁,便是这样的时刻,刹那间万物浑然一体;救护车,生与死。好像他的灵魂被汹涌的情感冲击着,升华到高楼之顶,而他的躯体空空如也,宛如白茫茫一片荒滩,惟有零零星星的贝壳。他之所以在印度的英国人圈子里落落寡合,正由于这脾性——多愁善感。

有一回,克拉丽莎跟他在某处乘公共汽车,坐在上层;那时,她很容易激动,至少表面上如此,一忽儿沮丧,一忽儿兴致勃勃,活跃得很,是个挺有意思的伴侣;她会从公共汽车上层望下去,认出一些古怪的小巧的景物、名称或熟人;当时,他俩常在伦敦四处逛荡,猎奇探胜,有时,从卡利多尼安商场带回几大袋珍贵的东西;那时,克拉丽莎有一种理论——他们有成堆的理论,正如一般青年那样,老是理论不离口。他俩的理论是要阐述那失望之感——不了解人,也不被人了解。人们怎能相互了解呢?你同某人每天见面,然后分离半年,甚至几年。他俩都认为,这是令人失望的,人与人之间多隔膜呵!然而,当她乘公共汽车,驶上谢夫茨伯里大街时,却说,她感到自己与万物为一,不是在“这里、这里、这里”(她拍拍座位的靠背),而是到处存在。车子驶上谢夫茨伯里大街时,她手舞足蹈。她这人就是这般模样。所以,要了解她,或任何人,必须找出和她性情相投的人,以至合她心意的地方。她有一种奇异的本能,会和她从未交谈过的人息息相通——街头一个女人,站柜台的一个男子,甚至树木,或谷仓。她终于形成一个先验论(84)式的观念;正因为她怕死,这一观念安慰了她,让她相信,或自称相信,她所谓的幽灵(即一般人所说的肉体),同无形之魂相比,是昙花一现的,而后者充塞于天地之间,因此可能永存,经过某种轮回,依附于此人或那人身上,甚至死后常在某处出没。也许……也许……

当他回顾两人之间漫长的友情时(将近三十年了),感到她的理论还真有些道理。他俩真正的相会是短暂的,断断续续,常常是痛苦的,因为他有时到外地去了,有时遭到干扰(比如今天早晨,他刚要开口同克拉丽莎叙谈,伊丽莎白闯进来了,像一匹小马,俊美而缄默),尽管如此,这些约会对他的生活起了难以估量的影响。有一种神秘的色彩。仿佛有人给你一粒谷物的种子,棱角尖锐,叫你拿着挺不舒服——那些幽会正是如此,时常使他痛苦不堪;可是,跟她分手期间,蛰伏了好多年后,在完全不相干的地方,种子萌芽了,苞放了,清香四溢,你不由地触摸、品味、环顾,尽量感受和理解。就这样,有时她忽然会到船上来跟他相会,或在喜马拉雅山间,都是受了最古怪的启示而冲动的(比如有一次,由于萨利·赛顿,那慷慨而热情的傻姑娘,看见蓝色的绣球花便想到他,克拉丽莎立即来找他了)。她对他的影响,比他认识的任何人都大。而且总是出其不意,没约好就来了,却又一副淑女模样,爱挑剔,冷若冰霜;也有罗曼蒂克的时刻,令人醉心,使人想起明丽的田野,或英国特有的收获季节。他多半在乡间而不是在伦敦与她幽会;在布尔顿,一幕又一幕的情景呵……

他回到旅馆,穿过大厅;里面摆满了浅红色椅子和沙发,点缀着花木,叶瓣尖细,看上去枯萎了。他掏出房门钥匙。年轻的侍女递给他几封信。他上楼去……以前,他多半在布尔顿同她相会,常在残夏时节;当时,他和熟人们一样,在布尔顿待一个星期,甚至半个月。起先,她跟他站在山顶,双手掐着头发,斗篷迎风飘舞,指点着,对他嚷道:她看见赛汶河在山下流呐。有时,他俩到林中去,她用水锅烧水——手可不灵巧呢;炊烟袅袅,在他们脸上缭绕,她那嫣红的面孔在烟雾中隐现;向一所茅屋中的老农妇要水喝,老人家还到门口看他俩走咧。他们总是步行,别人大都驾车出游。她对乘车厌倦了,并且讨厌一切动物,除了那只狗。两人沿路漫游,走了不知多少英里。忽然她岔开去,辨明方向,然后引领他回头走,穿过田野;一路上他俩争论不休,讨论诗,议论人,还谈论政治(那时她是个激进分子);谈得对四周景物视而不见,除非她止步的时候,这才对一片景色或一株树赞叹不已,还叫他一起观赏呢;尔后再向前走,穿过布满茬儿的田野,她带头,忽而摘一朵花,说是给姑母的;她虽然娇弱,却爱步行,从不感到吃力;终于在暮色苍茫中,返回布尔顿了。晚餐后,那老头儿布赖科普夫掀开钢琴,弹起来,还唱呢,可毫无腔调;他俩舒舒服服地靠在安乐椅里,忍住笑,终于憋不住,笑出来,笑个不停——无缘无故地傻笑。他俩以为布赖科普夫什么都没瞧见哩。翌日早晨,她就在屋子前面跳来蹦去,活像一条摇着尾巴的小狗……

哦,是她的来信!蓝信封,是她的笔迹。他不得不看。又约他见面,肯定是痛苦的!念她的信真得费好大的劲儿。“我必须告诉你:见到你太高兴啦!”就这么一句话。

然而,这封信却叫他心烦,使他懊恼。要是她不写多好呵。他已经思绪纷乱,再来这样一封信,就好比肋骨被人戳了一下。她为什么不让他清静呢?说到底,她已经同达洛卫结婚,而且好多年来过得十分幸福嘛。

这种旅馆也够呛的。根本不能叫人舒泰。来往的旅客太多,帽架上不知挂过多少帽子了。再想一下,连苍蝇也在不知多少人的鼻子上叮过了。至于表面上使他眼睛一亮的整洁,其实并非整洁,而是光秃秃、冷冰冰,不这样才怪呢。每天清晨,一个瘦瘠的女总管要巡视一番,四处窥探,吩咐清教徒式的使女们把东西擦得锃亮,好像下一个顾客是一块腿肉,要用擦得一干二净的大盘儿来盛咧。睡觉嘛,一张床;要坐嘛,一只靠背椅;刷牙刮胡碴子嘛,用一只平底杯,还有一面镜子。他把书呀、信呀、睡衣呀,随意乱扔,同这冷漠而古板的气氛颇不协调。正是克拉丽莎的信使他悟到这一切的。“见到你太高兴啦,我必须告诉你!”他折起信纸,丢在一边;再也不想看了!

要让他在下午六点钟收到这封信,她必定在他离开后立即坐下来写,贴上邮票,叫人去寄掉。正如人们所说,她的脾气就是这样。他的访问使她心烦意乱。她必定感触很多,在吻他手的刹那间,觉得懊悔,甚至羡慕他,也许还想起他以前说过(从她的表情看得出来):万一她嫁给他的话,他俩将改造这可恶的世界。如今她却是这般模样,到了中年,平庸得很;于是她凭着不可遏制的活力,迫使自己撇开这一切,不再顾影自怜,因为她有一股生命力,坚毅,有韧劲,足以克服任何障碍,使自己顺利地进展。这种力量简直无与伦比。诚然,他走出房间后,她会顿时反应。她将为他觉得十分难过,并且考虑自己究竟能干些什么,给他些乐趣(他总是缺少这个);他能想象她泪流满面,赶紧到写字桌边,飞快地写下一句话,就是他看到的那一句:“见到你太高兴啦!”这是她从心坎里感到的。

彼得·沃尔什解开靴带。

可是,纵然他们结了婚,也不会如意的。说到底,她倒是嫁给那个人,自然得多哩。

真怪,不过事实如此,许多人感到这一点。彼得·沃尔什干得相当体面,恰如其分地担任一般职务,讨人喜欢,但是人们觉得他有点儿怪,有时好摆架子——真怪,恰恰是他,尤其在他两鬓花白之时,却有一种怡然自得的神色,一种矜持的样子。正是这神态使女人觉得他富于魅力,看来他并非地道的男子汉,而她们喜欢这感觉。他有一种不寻常的素质,或者说,骨子里与众不同。兴许他有点书呆子气——每次来看望你,都会拿起桌上的书来读(此刻他就在读什么书,靴带拖在地板上);或者说,他是一位绅士,这表现在他磕掉烟斗里烟灰时那副派头,当然还有他对女士们彬彬有礼的风度。然而,任何没有头脑的姑娘都能易如反掌地摆布他,这情景妙极了,却也可笑得紧。不过,那姑娘别以为得计,可能要上当呢。因为,尽管他非常随和,而且由于他有教养,性情愉快,跟他交往真有趣儿,实际上,这是有限度的。那天,克拉丽莎说什么来着……别想了,别想了,他看穿了。他受不了——说什么也受不了。有时,他会同其他男子一起开玩笑,大叫大嚷,摇来摆去,捧腹大笑。他真是个男子汉,可不是叫人敬畏的大丈夫——这样反而好;比如,戴西心想,他就不像西蒙斯少校那么威严,一点儿也不像;尽管她已经有了两个小孩,还常在内心比较两个男人呢。

他脱掉靴子,把口袋掏空,漏出随身带的小刀和戴西在阳台上拍的快照——戴西,一身缟衣,膝盖上蹲着一只狐(85),妩媚极了,黑里俏,从未见过她这样美的。一切都来得那么自然,比克拉丽莎自然多了。没有神经质的激动。毫无麻烦。既不疙瘩,也不烦躁。一帆风顺。阳台上那可爱的标致的黑皮肤姑娘,她提高嗓门声称(他能听见她的声音):当然,当然,她会把一切献给他的!就这么大声叫嚷(她毫无顾忌):你要怎样就怎样!她嚷着,向他奔来,跟他相会,不管旁边有什么人在瞧。她只有二十四岁嘛。但已有了两个孩子。唔,哦!

嘿,嘿,到了这把年纪,还惹来这么些纠葛,真是一团糟。当他在子夜时分惊醒时,忽发奇想:跟她结婚如何?对他来说,再好也没有了,可是她呢?关于这问题,他曾对伯吉斯太太推心置腹地讲过,因为她是个规矩人,不是长舌妇。她认为,他离开英国期间(表面上是去找律师商量),戴西可能重新考虑,想想这究竟意味着什么。伯吉斯太太说,问题在于她的处境,社会习俗的阻碍,要放弃孩子,等等。无论如何,将来总有一天她会守寡的,于是在郊区徘徊,甚至可能不顾体面,什么都干得出来。(她说,这种涂满脂粉的女人会落到那步田地的,你懂嘛。)但是彼得·沃尔什对她这番话嗤之以鼻。他还不想死哩。他思忖,她必须自己判断,自己拿主意;他穿着短袜,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想着这些心思,一面把衬衫抚平,因为他也许要去参加克拉丽莎的宴会,也许上哪个娱乐厅去,或者待在家里,念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作者是他以前在牛津的一个熟人。嗯,倘若他终于退休的话,这就是他要做的——写书。他要重返牛津,到波特雷图书馆(86)去查资料。那可爱的标致的黑皮肤姑娘会跑到平台尽头,挥舞着手喊道,她压根儿不管人们怎么议论哩。可是一切都枉然。他仍然待在旅馆里,就是她认为了不起的男子汉,无瑕可击的绅士,那么魅人,仪表堂堂(至于他的年纪,她根本不在乎);眼下他却在勃卢姆斯伯里区的旅馆里,刮胡子,梳洗一番,放下剃刀,拿起水壶,一面继续想:以后要到波特雷图书馆去查资料,弄清楚他感兴趣的一些琐事。随便碰到什么人,都要好好聊一下,谈得忘了时辰,愈来愈不准时进餐,连约会都忘了;当戴西要他吻一下,亲热一番(她会这样要求)的时候,他却三心两意(尽管他真心爱她)——总而言之,就像伯吉斯所说,她最好忘掉他才能幸福些,或者,仅仅在记忆中想起他在一九二二年八月里的模样,于暮色中伫立在十字路口;当时她乘着马车离去,紧靠着后面的座位,伸出手臂,眼看他的身影越来越模糊,缩小,变得遥远,以至消逝,尽管她仍然喊道:为了他,她什么都愿意干,不管什么,不管什么,不管什么……

他向来猜不透人们在想些什么。愈来愈难以集中心思。不过,他却一心想着自己的事;时而苦闷,时而快活;总是依靠女人;心不在焉,神情悒郁;他在刮胡子的时候想:真弄不懂,为什么克拉丽莎不肯替他俩找一所住宅,对戴西体贴些。要把戴西介绍给她。尔后,他就可以——就可以怎样呢?逍遥自在嘛(此刻他却在整理各种钥匙与文件),逛来逛去,品味一番,总之,保持孤独,自我满足;可是,当然,谁也没有像他那样依靠别人的(眼下他在扣上马甲),这是致命的弱点。他没法离开吸烟室,他喜欢那些上校,喜欢高尔夫球,喜欢打桥牌,而首先,喜欢和女人作伴;她们那种细腻的友情,在恋爱中表现的忠贞、大胆与伟大的感情,虽然也有缺陷,却使他感到五体投地(此时,一堆信封上放着那照片,黑里俏,可爱的脸蛋儿),那是人生的山顶上苞放的无比灿烂的鲜花;然而,到了节骨眼上,他又三心两意了,总是绕圈子,不干脆(克拉丽莎把他内在的活力永远榨干了);对于含情脉脉很容易厌倦,要求爱情多样化,尽管他会怒火中烧,要是戴西爱上别人的话,他真的会怒火中烧!因为他是嫉妒的,天生就不可遏制地嫉妒。他为此痛苦不堪!不过这时,要找出他的小刀、手表、图章、皮夹子,还有克拉丽莎的信(他不想再看了,但想起它是惬意的),还有戴西的照相呢?都在哪儿呀?一会儿,得吃饭了。

人们都在进餐。

顾客们坐在小桌子周围,桌上摆着花瓶;有些人穿着礼服,另一些人穿着家常便服,身边放着拎包与围巾,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其实看见一道又一道的菜,不免大惊小怪;然而,他们毫不着慌,因为有钱,吃得起;同时露出疲惫的神色,因为在伦敦跑了一整天,买东西呀,游览呀,一刻不停;他们还天然地好奇,比如一位仪表非凡的、戴着玳瑁边眼镜的绅士走进来时,大家都转身对他上下打量;这些食客本性善良,乐意为别人效劳,随便什么小事都愿意做,例如借一张时刻表喽,传播些有用的信息喽;他们在内心,下意识地渴望同别人拉关系,用什么方式都行,即便认个同乡也好(比如说利物浦(87)人吧),或者有个姓名相同的朋友也好;他们窥视四周,怪样地保持沉默;忽而只顾一家人欢乐,跟别人隔绝了;就这样,在人们进餐的时候,沃尔什先生走进餐厅,在帷幔旁一只小桌边坐下。

他沉默寡言,因为他是孤独的,仅仅和侍者说话;然而,他看菜单的神情,用食指点一种酒的样子,紧靠餐桌的姿态,进餐时正襟危坐,毫无馋相——所有这些都博得了别人的尊重,不过,在进餐的大部分时间内,这种敬意没有表达的机会;直到快吃完的时刻,人们听见沃尔什先生说:“来一点巴特雷特梨,”于是,尊敬他的心情在莫里斯一家的餐桌上充分表现出来了。其实,无论老查尔斯还是小查尔斯·莫里斯,无论莫里斯太太还是伊兰小姐,都不明白为什么沃尔什先生点水果的时候,语气那么温和而又坚定,好像一位老练的食客,理直气壮地点菜。不管怎样,当他独自坐在餐桌边,最后点“巴特雷特梨”之时,莫里斯一家人觉得,仿佛他在提出一项合法的要求,指望他们支持,仿佛他在拥护一种事业,而且立刻同他们休戚相关,因此用同情的目光望着他;最后,当他们和他同时走进吸烟室时,自然而然聊起来了。

谈话并不深刻——只不过谈些伦敦怎样挤喽,三十年来变化多大喽,莫里斯先生喜欢利物浦喽,莫里斯太太去看过威斯敏斯特的鲜花展览喽,还有,他们全都见到了威尔斯亲王。尽管如此,彼得·沃尔什仍然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家庭能与莫里斯一家媲美,简直没有;他们一家人和睦极了,而且对上层阶级不屑一顾,他们有自己的爱好;伊兰正在接受训练,准备管理她家的企业;那少年已获得里兹大学(88)的奖学金;至于老夫人嘛(跟他年纪相仿),还有三个孩子在家里;他们已有二辆汽车,但莫里斯先生仍在星期天自己补鞋;总之,很美妙,妙极了;彼得·沃尔什这样想着,手里端着酒杯,坐在红色绒椅和烟灰缸之间,有点摇来摆去,一味自我陶醉,因为莫里斯一家人喜欢他。不错,他们喜欢一个在饭后点“巴特雷特梨”的人。他直觉地感到,他们喜欢他。

他要去参加克拉丽莎的宴会。(莫里斯一家人已离开餐厅,不过还会同他见面的。)他要去参加克拉丽莎的宴会,因为他想问理查德:在印度的那些家伙——那些保守派笨蛋在干些什么?眼下伦敦上演什么戏?有什么音乐会……唔,还有,闲聊罢了。

他兀自冥想:这就是我们的灵魂,自我意识,仿佛海底之鱼,在莫可名状的生物中间游弋,在树干一般硕大的海藻之间蠕动,在阳光闪烁的空间飘忽,尔后向下、向下,沉入阴暗的深处,冷漠,深邃,不可思议;蓦然,她窜出海面,在海风吹皱的波浪之上嬉戏;也就是说,灵魂迫切需要洗刷一下,擦一番,刮一阵,使精神振奋——通过聊天。我要问理查德·达洛卫(他会知道的):政府究竟打算对印度怎么办?

那晚挺热,报童们在街上奔走,擎着布告牌,上面用特大红字报道:热浪席卷本市;因而旅馆的台阶边放着藤椅,悠闲的绅士们坐在那里,呷茶,吸烟。彼得·沃尔什也坐在那儿。虽然暮色已浓,人们却可以想象,仿佛这一天,伦敦的一天,正在开始哩。恰如一个女人,脱掉印花布衣衫和白色围裙,换上蓝衣裳,戴上珠宝首饰,白天也卸妆了,它脱掉粗糙的毛线衣,换上细洁的纱服,渐渐隐入夜色;又如一个女人,欢快地松了口气,把累赘的裙子抖在地板上,白天也褪去了尘土、热气与五光十色;车水马龙变得稀少了,笨重的运货车不见了,街上只有汽车,奔驰着,车铃叮 作响;浓荫匝地的广场上,叶缝中闪烁着耀眼的灯光。夜晚似乎在说:我要退隐了;于是她渐次消逝,在雉堞般的、高耸的、尖顶的旅馆、公寓和一排排商店之上消逝;她在说:我退隐了,我消失了;可是伦敦不答应,它把尖刀刺向夜空,捆住夜色,逼迫她投入欢乐的伦敦之夜。

打从彼得·沃尔什上次归国以来,威利特先生创立的夏时制引起了巨大的变化。对彼得来说,延长夜市是新奇的。更确切地说,是令人鼓舞的。小伙子们拎着送公文的小箱子,迈步而过,自由自在,快活极了,而且能在这出名的大街上漫步,心里觉得骄傲,感到一阵欢乐,尽管有人认为这是不足道的虚荣,小伙子们却十分开心,红光满面。他们也衣冠楚楚,穿着浅红色长袜、漂亮的皮鞋。他们要在电影院里消磨两小时。夜晚,黄蓝交织的灯光给他们刺激,使他们神清气爽;灯光照遍这都市,浓密的树叶在广场上闪晃着,反射出火红与青灰的光影——看上去仿佛沉浸在海水中。如此美景使彼得感到惊奇,并且鼓舞了他,因为此时,其他从印度回来的同胞凭着他们的权利,正聚集在东方俱乐部内(他认识许多这类人),暴躁地谈论世风日下,道德沦亡,而他却依然青春焕发;尽管如此,他对小伙子们是羡慕的,因为自己不能像他们那样欢度夏季,尽情娱乐;并且一个姑娘的闲话、一个女仆的笑声——无从捉摸的东西,却会使他不胜感触,以为等级森严的、金字塔一般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而在他年轻的时候,这个社会似乎是固定不变的。它压在民众头上,把他们压得喘不过气来,尤其是妇女,宛如一些花朵,被克拉丽莎的姑妈海伦娜夹在灰色的吸墨纸内,上面压着李特雷编的大词典,她自己则吃饱了晚餐,安坐在灯光下。她早已死了。克拉丽莎告诉过他,姑妈晚年瞎了一只眼。据说,那位老小姐帕里变得贪杯了,真是妙极了——大自然的杰作。她会像严寒中的一只鸟,抓住栖息的枝桠而归天。她属于另一个时代,可是那么完美,浑然一体;她将永远屹立在天际,像一块白石,晶莹剔透;像一座灯塔,标志着消逝的昔日,溶入这惊险的、漫长的、漫长的航程——这无限的、无限的生命之流(眼下他在口袋里摸一个铜币,要买一张报,看看萨里(89)和约克郡有什么新闻;他曾无数次掏出铜币买报——这一回,萨里又热闹起来了)。板球可不仅是比赛而已。板球赛是件大事。他总是急于看板球赛的报道。他先看报纸付印时临时插入的板球赛的比分,再看关于今天酷热的新闻,然后看一桩谋杀案的特写。人们千百次地干各种事情,从而得到丰富的经验,不过同时也许暴露了他们的真面目。过去种种使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也曾关怀过一些人,所有这些使他具有年轻人缺乏的老练的力量,作风干脆,我行我素,压根儿不睬人们的风言风语,独来独往,不存什么奢望(他把报纸丢在桌上,走开了);尽管如此(他去拿帽子与外衣),今晚却完全不同,因为他即将去赴宴;在他这一把年纪,心里却还认为,自己将获得一种新的经验哩。可是什么经验呢?

不管怎样,那是一种美感。既非一目了然的粗俗的美,也不是纯粹的美——贝德福德大街通向拉塞尔广场。当然是笔直的,可也是空荡荡的;还有匀称的走廊;灯光闪亮的窗子,钢琴,开着的留声机;一种享乐的感觉,隐隐约约,不过有时也露出来,譬如通过打开的不挂帘子的窗口,看得见一簇簇人坐在餐桌边,青年们翩翩起舞,男人和女人在密谈,女仆们懒洋洋地向窗外眺望(她们干完了活儿,就怪里怪气地评头论足);高层壁架上晾着长袜,一只鹦鹉,几株花木。这生活的景象,如此魅人,神秘,无限地丰盈。宽阔的广场上,汽车接二连三,风驰电掣,神速地绕着弯儿;一对对漫步的恋人,打情骂俏,紧紧地拥抱,隐入浓荫匝地的树下;真是动人的场景,那么静,那么魅人,人们走过时不禁蹑手蹑足,怯生生的,恰如面对神圣的仪式,任何打扰将是亵渎的行径。意味无穷。就这样向前走,投入一片噪声和炫目的光海中。

他敞开着薄大衣,用一种难以形容的独特的姿态漫步,身子稍微向前伛着,轻快地漫步,双手交叉在背后,眼神仍然像鹰隼;他漫步穿过伦敦,向威斯敏斯特走去,一面观察。

看来,好像人人都去赴宴,或到店里进餐?只见男仆们打开门,让一位昂首阔步的老夫人走出来,她穿着扣紧的鞋子,头发中插着三根紫色的鸵鸟羽毛。另一扇门打开了,出来一位女士,穿戴得像一具木乃伊,披着绣花头巾,还有些不披头巾的女士。在高等住宅区,有些屋子里耸立着灰墁粉饰的柱子,门前有小花园,女人们从里面跑出来,穿着单薄,头发里插着木梳(她们匆匆奔出来,去照料孩子);男人们等候着女伴,外衣敞开着,汽车开动了。人人都到户外。大门一扇扇打开,人们奔下台阶,朝外边跑,在这一片活跃的景象中,仿佛伦敦人倾城而出,乘上停泊在河畔的小舟,解开缆索,在水上漂浮,仿佛全城的人一片狂欢,在河上泛游。同时,白厅似乎蒙上一层蜘蛛网,镀银一般,弧形灯四周蚊蚋缭绕;天气燠热,人们驻足交谈。在威斯敏斯特,好像有一位法官,端庄地坐在门口,浑身穿着白衣,大概是在印度待过的英国人。

这边是一群吵吵闹闹的女人,喝醉了的女人;那边有一个警察,还有隐约呈现的房屋,巍然耸峙的高楼大厦,圆顶的屋子,教堂,国会,河上传来轮船的汽笛声,空洞而迷茫的呜呜声。这是她所在的大街,这条街,克拉丽莎的居处;街角上汽车在奔驰,宛如河水绕着桥墩潆洄;他依稀感到,那些车辆汇合了,因为它们都载着同一目标的人们,去参加她的宴会,克拉丽莎的盛宴。

这时,眼前一连串景象好似冰冷的溪水,看不清了,他的眼睛犹如一只满溢的杯子,里面的水在瓷杯四周淌下来,不留一丝痕迹。此刻,脑子必须清醒了。此刻,全身必须挺紧,走进屋子,那灯火辉煌的华屋,大门洞开着,门前停了许多轿车,艳丽的女士们纷纷下车;自己必须振作精神,耐着性子去周旋。他掏出口袋里的刀子,拔出大大的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