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太可怕了,他呐喊着,可怕,可怕极了!
然而,骄阳依然炎热。人们依然会忘却往事。生活依然会一天天打发日子。他伸了个懒腰,开始注意到周围——从他童年起到现在,摄政公园没什么变化,仅仅多了些松鼠——但是,生活总该有些补偿吧,他想。小伊利斯·米切尔一直在拣小卵石,打算添入她和兄弟的收藏品中,把卵石都放在保育室的壁炉台上。眼下,她陡然抓了一把小卵石,猛地放在保姆的膝盖上,飞快地跑开,却又一下子撞在一个女人的大腿上,彼得·沃尔什放声大笑。
另一方面,卢克丽西娅·沃伦·史密斯在自言自语:这不公平,为什么我该受苦呢?她沿着大路蹀躞,扪心自问。不,我再也不能忍受了,她说,当下她已离开赛普蒂默斯身旁。他不再是赛普蒂默斯了,不然,怎么会坐在那边椅子上,说些生硬、残忍、恶毒的话,要不是喃喃自语,就是跟死人交谈;这当儿,那孩子撞在她身上,摔倒在地上,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这一下却给她分忧了。她扶起孩子,拍了拍小家伙的外衣,吻她,安抚她。
回想起来,她自己没什么过错,她爱过赛普蒂默斯,她得到过幸福,她有过一个美满的家,她的姊妹仍然住在老家做帽子。为什么她该受苦呢?
孩子径直跑回保姆那儿,雷西娅看见保姆责备她,又安慰她。保姆放下织物,抱起了她;同时,看上去很和善的那个男子把自己的表给她,让她打开,逗她乐儿——可是,雷西娅想,为什么我就该无依无靠呢?为什么不让我留在米兰?为什么我要忍受折磨?为什么?
泪水使眼前的大路、保姆、穿灰衣服的男子以及童车,都微微晃动。她命中注定要受这个邪恶的虐待狂的摆布。这是为什么?她好比一只小鸟,栖身在一片薄薄的树叶之下;当树叶飘拂时,鸟儿对着阳光 眼,一根树枝的毕剥声也会使她惊吓。她举目无亲,被冷漠世界中的参天大树和团团乌云包围,毫无庇荫,备受折磨;然而,究竟为什么她该受苦呢?为什么?
她蹙眉,她跺脚。她必须回到赛普蒂默斯身边,因为去看威廉·布雷德肖爵士的时间快到了。她必须回去告诉他,回到他坐的地方去。他趺坐在树下绿椅子上,自言自语,或与那死人埃文斯讲话。她只在一家商店里匆匆见过埃文斯一面。看来他像个温和文静的人,是赛普蒂默斯的知心朋友,在大战中牺牲了。不过,这类事情人人都会遇到。每个人都有朋友在大战中阵亡。每个人在结婚时都得做一些牺牲。她舍弃了自己的家,来到这讨厌的城市里。赛普蒂默斯老是想一些恐怖的事。要是她愿意尝试,她也能这么想的。他变得越来越古怪了,说什么人们在卧室的墙后窃窃私语。菲尔默太太认为这不正常。他的眼前还会呈现幻景——他在一棵蕨草中看见一个老太婆的头。其实,要是他愿意,他也能快活的。有一回,他俩坐在公共汽车上层,到汉普顿宫廷花园(44)去,他就很高兴。草地上盛开小小的红花和黄花,他说他俩像飘浮的明灯,他有说有笑,信口编造故事。忽然,他说:“现在咱们来自杀吧。”那一刻,他俩正站在河边,他凝望河水,眼睛里那种神色,她以前也曾见过。当火车与公共汽车经过时,他眼中就会闪现这样的神色——似乎有什么东西使他着迷,她感到他似乎已不再在她身旁,于是抓住了他的手臂。但是在回家的路上,他却完全恢复了平静——非常通情达理。他会和她争论自杀的事,向她解释人是多么邪恶,还说什么他看得出街上行人边走边捏造谎话。他说他洞悉人们的思想,他对什么都了如指掌,还说,他参透宇宙的意蕴哩。
然而,他们回家后,他几乎寸步难行。他躺在沙发上,要她握紧他的手,让他不致倒下,倒下,他狂呼,别让我掉入火海!他看见墙上露出一张张脸,对着他嗤笑,又用可怖而恶心的名字呼唤他,纱窗周围伸出一只只手,对着他指指点点。实际上,他们身边杳无人影。他却高声嚷嚷,一忽儿回答什么人,一忽儿争辩,哭呀笑的,激动万分,还要她一一记录,尽是些胡言乱语:死亡啰,伊莎贝尔·波尔小姐啰。她实在受不了,她要回家去。
眼下,她离他很近,看得出他攥紧双手,凝望高空,喃喃自语。然而,霍姆斯大夫却说他什么病也没有。那么,究竟出了什么事呢?——为什么他要走开?当她在他身边坐下时,他为什么大吃一惊,对她颦眉,赶紧走开呢?还要捏着她的手,拿过来,恐惧地盯着,为什么?
是否因为她把结婚戒指脱下了呢?“我的手瘦多了,”她说,“我把戒指放在皮包里了,”她告诉他。
他放松了她的手。他俩的婚姻完蛋了,他痛苦地思量,但又感到宽慰。绳子已割断,他跨上了马,他自由了,正如命里注定的那样,他,赛普蒂默斯,人类的上帝,应当得到自由;他孤苦伶仃(因为他的妻子扔掉了结婚戒指,离开了他),他,赛普蒂默斯,孑然一身,在芸芸众生之中,首先被神明召唤,去谛听真理,领悟正道,经过文明社会的全部辛勤劳动——希腊人、罗马人、莎士比亚、达尔文,当今则是他本人——终于要完全传给……“传给谁呢?”他大声问道。“传给首相,”他头上的低语声回答他。绝密信息必须透露给内阁:第一,树木有生命;第二,世上没有罪恶;第三,爱和博爱;他在喘气,颤抖,喃喃自语,痛楚地吐露这些深奥的真谛,它们是如此深刻,如此玄妙,必须用九牛二虎之力才能阐明,但是值得,因为它们永远改变了世界。
没有罪恶,唯有爱,他反复说道;他的手在摸索,寻找铅笔和卡片。这时,一只訇狗过来嗅他的裤子,他惊跳起来,恐惧万分:那条狗正在变成人!他不能注视这种怪事!眼看狗变人,太可怕啦,令人惊骇。顿时,那条狗跑开了。
苍天神圣而慈悲,无限地宽宏。它赦免了他,宽恕了他的软弱。但是科学(因为人必须首先讲究科学)又是怎么解释的?为何他能透视身体内部,预见未来狗会变人呢?大概是热浪冲昏头脑而引起的吧,亿万年的进化已使脑子变得敏感。用科学来剖析,应该说肉体溶化了,超逸红尘了。他的身体经受百般磨练,最后只留下神经纤维,仿佛薄纱铺在岩石上。
他背靠椅子,精疲力竭而获得支撑。他靠在椅子上,憩息,等待,而后又竭力地、痛楚地给人类讲解。他依稀躺在高耸入云之巅,在世界的屋脊上。大地在他脚下颤动。红花从他体内茁生,花朵的硬叶在他头边瑟瑟作响。这儿的岩石旁开始响起铿锵的乐曲,那是街上的汽车喇叭声,他咕哝着;但是在这里,乐声从一块岩石传到另一块岩石,宛如大炮轰鸣,音波向四处扩散,又在震荡中凝聚,形成平滑的音柱,冉冉上升(声音竟能为肉眼所见,这可是个新发现),成为一首赞歌,此刻它与牧童的笛声(其实是个老人在酒店门口吹小管乐的声音,他咕哝道)融合在一起;当牧童静静地伫立时,乐声便从芦笛内涌出;尔后,当他攀上更高的峰顶时,笛子发出了哀婉之声,如泣如诉,同时,车辆在他脚下行驶。赛普蒂默斯觉得,那孩子的哀歌交织在车马声中。须臾,他退隐至雪山中,身边盛开蔷薇花——那是在他卧室墙上的大朵红蔷薇,他提醒自己。音乐消逝了,他揣想,一定是老人得了钱,又上另一家酒店去了。
然而,他自己仍待在嵯峨的岩石上,仿佛一个遇难的水手趺坐在礁石上。他寻思:我把身子探出船外,掉入水里。我沉入海底。我曾经死去,如今又复活了,哎,让我安息吧,他祈求着。(他又喃喃自语:这太可怕了,太可怕啦!)恍惚在苏醒之前,鸟语嘤嘤,车声辚辚,汇合成一片奇异的和谐;繁音徐徐增长,使梦乡之人似乎感到被引至生命的岸边,赛普蒂默斯觉得,自己也被生活所吸引,骄阳更加灼热,喊声愈发响亮,一桩大事行将爆发了。
他只要睁开眼睛就好了,但眼皮上压得沉甸甸的,那是一种恐怖。他眯缝双眼,奋力挣扎,举目凝望,只见眼前的摄政公园。阳光闪烁,修长的光带抚弄着他的双脚。树木在婆娑起舞。大地恍惚在说:我们欢迎,我们接受,我们创造。大地恍惚在说:美。仿佛为了(科学地)证实美的存在,无论他往哪里看,无论他看的是房屋、栏杆,还是跨越栅栏的羚羊,美立即在那里呈现。他瞅着一片树叶在风中颤抖,只觉得心花怒放。天空中,燕子翩然掠过,飞翔,旋转,尽情地飞进飞出,萦回缭绕,却又像被松紧带所牵引,总是那么富于节奏;蝇儿飞上飞下;嘲弄似的太阳时而照射这片树叶,时而照亮那片树叶,心平气和地给绿叶蒙上一层柔美的金色;不时传来和谐的乐声(兴许是汽车喇叭声),洒在草茎上,发出神奇的丁冬声——这一切宁静而合理,均由平凡的事物所孕育;现在,这一切就是真理,现在,美就是真理。到处都洋溢着美。
“时间到了,”雷西娅道。
“时间”这个词撕开了外壳,把它的财富泻在他身心中;从他唇边不由地吐出字字珠玑,坚贞、洁白、永不磨灭,仿佛贝壳,又似刨花,纷纷飘洒,组成一首时间的颂歌,一首不朽的时光颂。他放声歌唱。埃文斯在树背后应声而唱:死者在撒塞里(45),在兰花丛中。他们始终在那里期待,直到大战终止。此刻,死者,埃文斯本人,显灵了……
“看在上帝面上,别过来!”赛普蒂默斯嚷道,因为他不能正视死者。
可是树枝分开了,一个穿灰衣服的人竟在向他俩走来。那是埃文斯!不过他身上没有污泥,没有伤痕,他没有变样。
我必须向全世界宣布,赛普蒂默斯举起了手(当穿灰衣服的死者向他走近时),大声呐喊,恰如一个巨人,多年来独自在沙漠里悲叹人类的命运,双手压住前额,面颊上刻着一道道绝望的皱纹;眼下他却望见沙漠的边缘闪现光明,光点越来越大,照射那黑憧憧的鬼影(赛普蒂默斯从椅子上欠身而起),他背后匍伏着千百万人,而他,这巨人般的哀悼者,在一瞬间,露出大慈大悲的脸容……
“我苦恼极了,赛普蒂默斯,”雷西娅说,试图让他坐下。
千百万人在哀伤,千百年来众生都在悲痛。他要转过身去,片刻之后,只要再过片刻,他就会告诉人们这种慰藉,这种欢欣,这一惊人的启示……
“几点钟了,赛普蒂默斯?”雷西娅又问:“几点了?”
他却自言自语,他显得惊慌失措。那陌生人肯定会注意到他的举动,他在盯着他俩呢。
“我会告诉你时间的,”赛普蒂默斯带着神秘的微笑,缓慢而困倦地对穿灰衣服的死者说。他含笑坐在椅上,当下,钟声敲响了:一刻钟——十二点差一刻了。
彼得·沃尔什从他们身旁走过,心想,年轻人就是这样嘛,早晨刚过去一半便吵得这么凶——那位可怜的姑娘看上去心灰意懒,可这是怎么回事呢?他心中纳闷。那个穿大衣的青年跟她说了些什么,使她的脸色变得那么难看?在这样美好的夏日早晨,两人却都显得那么沮丧而绝望,他们卷入了什么难以摆脱的困境呢?有趣的是,阔别五年重返英伦,一切都变得新鲜了,好像他以前从未见过似的;无论如何,回国最初的几天里总有这种感觉:恋人们在树下口角,公园里弥漫着家庭生活的气息,伦敦从未如此迷人——向远处眺望,景色柔和、丰美、翠绿,一派文明的气象;从印度归来,这一切显得分外魅人;他在草地上边漫步边沉思。
毫无疑问,这样敏感是他失败的原因。在他这把年纪,却还像个少女,易于情绪波动,莫名其妙地时而欢乐,时而颓丧,看见漂亮的面孔便会感到幸福,看到一个丑女人就会痛苦不堪。诚然,在印度住过后,碰到每个女人,他都会倾心。她们身上散发出一种朝气,即便最穷的女人也肯定比五年前穿戴得整齐多了;在他看来,当前流行的时装式样最惬意了:长幅的黑斗篷,纤细的身材,优雅的姿态;而且,人人显然都有化妆的习惯,真令人心醉呀。每个女人,甚至最受尊敬的女人,都有温室内玫瑰般的面颊,殷红的嘴唇,好似被刀子割过似的,加上黑色鬈发,处处都显示出艺术加工;无疑地,国内发生了一种什么变化。青年们在想些什么呢?彼得·沃尔什思索着。
他揣想,那五个年头——一九一八至一九二三——在某种程度上是关键的五年,人们变得异样了,报纸也和过去不同了;譬如,现在竟有人在一张正经的周报上公然谈论厕所。要是在十年之前,绝对不允许——这样公开地在有名的周报上谈论厕所。还有,在大庭广众之间,竟然掏出口红或粉扑,涂脂抹粉起来。在回国途中,船上有许多青年男女——他特别记得贝蒂和伯第——居然当众打情骂俏;年迈的母亲却兀自坐在一旁打毛线,看在眼里无动于衷。那姑娘竟会当着大家的面,在鼻子上扑粉哩;况且他们并未订婚,只是逢场作戏,双方都不伤感情。那个叫贝蒂什么的,真够老练呐;不过,在他看来,不失为一个好姑娘。到她三十岁的时候,她会成为好妻子的——在适当的时机她会嫁人,嫁给某个阔佬,住在曼彻斯特(46)附近的一所大厦里。
是谁这样做了呢?彼得·沃尔什思量着,拐弯走到大路上——是谁嫁了个有钱人,住在曼彻斯特附近的一所大厦里?那人最近给他写了封热情洋溢的长信,大谈了一通“蓝色的绣球花”。她是看到了蓝色绣球花才想起他和往事的——噢,当然是萨利·赛顿喽!是她——那个任性、大胆、浪漫的萨利!无论谁也想不到她竟会嫁给一个阔佬,去住在曼彻斯特附近的一所大厦里。
但是,在过去的那些人中间,在克拉丽莎的那些朋友中间——惠特布雷德·金德斯利一家、坎宁安一家,以及金洛克·琼斯一家——萨利可算凤毛麟角。不管怎么说,她试图从正确的角度去看待人事,她总算看透了休·惠特布雷德的为人——那位令人钦佩的休——当时,克拉丽莎和其余的人都对他五体投地哩。
“惠特布雷德一家吗?”她的话好像仍在彼得耳边回响。“他们是干什么的?煤商,可尊敬的生意人。”
由于某种缘故,她厌恶休的为人。她说,休只想到自己的外貌。他应该是个公爵,那么他必定会娶个公主呢。诚然,在彼得认识的人中间,休对英国贵族怀有最特殊的、最本能的、最崇高的敬意,甚至克拉丽莎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喔,不过他真是个好人呀,那么忘我,为了母亲的欢心而放弃打猎——还记得她姨妈的生日,等等。
说句公道话,萨利没有被这一切蒙骗。有一件事彼得记忆犹新。那是个星期天上午,他们在布尔顿争论女权问题(那个老问题),当下萨利勃然大怒,指责休代表英国中产阶级的一切最卑鄙的东西。她对休说,她认为,他对皮卡迪利大街上“那些可怜的女子(47)”的境况负有责任——休,可怜的休,这位十足的绅士!——从没有人显得像他那样震惊!事后她告诉彼得,她是故意冒犯休的(那时她和彼得经常在菜园里会面,交换记下的信息)。“他不读书,不思考,麻木不仁。”彼得耳边又响起萨利用十分强调的语气讲的这些话。这种语气表达的内容远远超过她了解的情况。她说,小马倌也比休更有生气哩。他正是那种私立学校培养的典型,她说,只有英国这种国家才可能产生像他那样的人。由于某种原因,她确实对他鄙视透顶,对他怀有某种怨恨。曾经发生过一桩事——他记不清什么事了——是在吸烟室里。他侮辱了她——吻了她吗?真不可思议!当然,谁也不相信对休的任何坏话。谁能相信呢?在吸烟室里吻萨利!天晓得!如果是什么伊迪斯贵族小姐,或者什么维奥莉特夫人,那倒颇有可能,但决不会是那个衣衫不整、一文不名的萨利,何况她还有个父亲(兴许是母亲)在蒙的卡罗赌博呢。因为在他的相识者中间,休为人最势利——最爱拍马——其实他并非十足的马屁精。他这个人过于一本正经,不可能老是阿谀别人。把他比作第一流的侍从显然更合适——就是那种跟在主人背后提箱子的角色;可以放心地派他去发电报——对女主人来说,他是不可或缺的人物。况且,他找到了差使——由于娶了个贵族小姐伊芙琳为妻,他在宫廷里得了个小差使:照料陛下的地窖,擦亮皇家用的鞋扣,穿着短外裤和有褶边的制服当差。在宫廷里干一份小差使!生活多么无情!
他与那位贵族小姐伊芙琳结了婚,就住在这儿附近吧,彼得想(他注视着俯瞰公园的宏大建筑),因为有一次,他曾在其中一座房子里用过午餐,那里面有些陈设就同休所有的财产一样,在别人家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可能是放床单、毛巾等的柜子之类。你不得不走过去观赏一番——无论那是什么东西,你不得不花许多时间赞美它——不管是放床单的柜子,还是枕套,老橡木家具或者图画,休选择这些是从一首古老的歌谣得到的启示。不过,休的太太有时会露出马脚。她是那种不起眼的、胆小如鼠的女人,一味崇拜强有力的男子汉。她几乎被人忽视。然而,她会突然出人意表地讲起话来——讲得挺尖刻。或许,她还留着一丁点儿高贵的气派呐。燃煤的蒸汽使空气混浊,对她不太适宜吧。反正,他们就住在那儿,连同他们的床单柜、名画,以及配上地道花边的枕套,一年约莫有五千或一万英镑的收入;可是我,彼得思忖,尽管比休大两岁,却为找职业而困扰呢。
他已五十三岁了,可还得求他们设法给他一份秘书的职务,或给他找个教孩子拉丁文的代课的工作,去忍受办公室里某个小官吏的差遣,仅仅为了一年能挣上五百英镑;因为,他要是娶了戴西,即便加上抚恤金,他们的收入也不能低于这个数目。惠特布雷德大概能帮他一把,达洛卫也能办到,他并不介意请达洛卫帮他忙。达洛卫是正人君子,只是有点狭隘,脑子不怎么灵活;这些都是事实,但他是彻头彻尾的正人君子。无论什么事,他都以同样刻板的理智去处理,没有半分想象力,也没有一丝才气,却有一种无法形容的优点,这是他一类人所共有的。他应该是个乡绅——搞政治完全是浪费他的精力。在野外养狗骑马,最能发挥他的长处。譬如有一回,克拉丽莎的长毛狗掉入陷阱,有半个爪子都撕裂了,克拉丽莎晕了过去,而达洛卫却把一切都办得妥妥帖帖——给狗儿扎上绷带,安上夹板,安慰克拉丽莎,叫她别惊慌失措。敢情这便是她喜欢达洛卫的缘故——她需要的正是这个:“啊,亲爱的,别傻了,握住这个——把那个拿来。”一边又不断对狗说些什么,好像它也是人哩。
然而,她怎么能全盘接受他那一大通关于诗歌的议论呢?她怎么能听任他大谈特谈莎士比亚呢?理查德·达洛卫气势汹汹地大放厥辞,说什么正经人都不应该读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因为念这些诗就像凑着小孔偷听(况且他不赞成诗中流露的那种暧昧关系(48)),还说什么正派人不应当让妻子去拜访一个亡妇的姊妹。简直莫名其妙!唯一的办法是用杏仁糖塞住他的嘴——他是在晚餐桌上说的这番话。可是,克拉丽莎把他的谬论照单全收,认为他非常诚实,颇有独到之见。天知道她是否认为,达洛卫是她遇到的最有思想的人呐!
这一点,又成了彼得和萨利之间的一根纽带。他们常到一个花园里散步,园子四周有围墙,栽着玫瑰花和大棵的花椰菜——他还记得萨利摘下一朵玫瑰,止步赞叹月光照耀下卷心菜叶多美(他好多年来从未想过这些往事,奇怪的是,昔日的情景竟然这么历历在目地涌上心头);此外,萨利又恳求他把克拉丽莎带走(诚然她是半开玩笑地说),把她从休和达洛卫之流“不折不扣的绅士们”那里拯救出来,他们只会“扼杀她的灵魂”(那时萨利写了许多诗歌),只能使她成为一个主妇,滋长她的世俗感。不过,对克拉丽莎也应当公正。无论如何她不会嫁给休,她很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她的情感全部露在表面,而在内心深处,她却十分机敏——例如,在判断人的性格上,萨利远远不及她,这种能力完全出自一种女性的直觉,她具有女性特有的天赋,不管在何处,她都能创造个人的小天地。她走进一个房间,站在门口,周围簇拥着一大群人,就像他常看到的那样,但留在人们记忆中的却是克拉丽莎。并非是她与众不同,她一点也不美,没什么动人之处,谈吐也从不显得格外机智,尽管如此,她却令人难忘,令人难忘。
不,不,不!他不再爱她了!不过,今天早上看到她拿着剪刀和绸片准备宴会之后,他无法抑制自己对她的思念;他的心头不断浮现她的倩影,仿佛坐在火车里,总是感到枕木的颠簸;诚然,这不是爱情,只是想念她,也批评她;事隔三十年,一切又重新开始,他试图剖析她的性格。显然她很世故,过分热衷于社交、地位和成功。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都是真实的,她本人曾向他承认过。(只要你不厌其烦,总是能从她那儿了解到真情,她不会撒谎。)她会说,她讨厌衣衫不整的女人,讨厌思想保守和一事无成的人——大概就像他那种人吧;她认为,人们没有权利游手好闲,懒懒散散,无所事事;人必须干一番事业,出人头地;在她看来,在她的客厅里见到的社会名流、公爵夫人和白发苍苍的老伯爵夫人,象征着某种实际的权势,而他却认为这批人毫无价值可言。有一回她说,贝克斯巴勒夫人体态轩昂(克拉丽莎本人也同样,她决不会懒洋洋地斜靠着,总是挺直身子,其实有点僵硬)。她说,那些名流体现了一种勇气,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越来越敬佩这种勇气了。当然,其中不少是达洛卫先生的观点,诸如热心公益、大英帝国、关税改革、统治阶级的精神,等等,所有这些对她潜移默化,熏陶颇深。尽管她的才智超出达洛卫两倍,她却不得不用他的眼光去看待事物——这是婚姻的悲剧之一。虽然她自己也有头脑,却老是引用理查德的话——好像人们读了晨报以后,还无法确切了解理查德在想些什么似的!譬如说,举行这些宴会都是为了他,或者可以说,为了她理想中的他(其实,替理查德说句公道话,他要是在诺福克(49)乡下务农会更愉快些)。她把家里的客厅变成一种聚会的场所,在这方面她简直有天才。彼得曾屡次看见她庇护一个初出茅庐的青年,摆布他,转化他,教他觉醒,送他踏上人生的历程。诚然,无数干巴巴的人都聚集在她周围。但是,也会突然冒出几个意想不到的人物:有时出现一位艺术家,有时是一位作家,这类人同那种气氛格格不入。并且,这一切后面还有一整套的探亲访友,留赠名片,待人以礼,带着一束束鲜花与小礼品到处奔走;比如,某某人要到法国去了——就得送只气垫给他;像她这种女人投入的无休止的社交活动,确实令人身心交瘁,她却真心诚意地乐此不倦,乃是出于天性吧。
奇怪的是,在他熟识的人中间,她是最彻底的无神论者,也许(她在某些方面令人一眼见底,在另一些方面却十分难以捉摸,以前他惯于用这种想法去解释她的为人)她对自己这么说:既然我们的民族被锁在即将沉没的船上,注定要灭亡(她少女时代最爱读赫克斯利(50)和廷德尔(51)的著作,两人都爱用海上生涯的比喻),既然这一切只不过是可怕的笑话,就让我们至少尽一份力吧,减轻我们同室囚徒的痛苦(又是赫克斯利的语言),用鲜花和气垫装饰地牢,尽可能保持体面吧。那些凶神恶煞,不能让他们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她认为,神始终在利用每一个社会去伤害、妨碍、摧毁人的生命,但是只要你举止端庄,不失大家闺秀的风范,那么神的威力就会大受挫折。她那种心情完全是受了西尔维亚之死——那件可怕的事——的影响。克拉丽莎老是说,目睹自己的亲姐妹被一棵倒下的树压死(那全是贾斯廷·帕里的过错——全怪他不小心),足以使你愤世嫉俗;当时西尔维亚也正当豆蔻年华,又绝顶聪敏,在姊妹中最为出色。或许,后来克拉丽莎不那么愤慨了;她认为没有什么神,也不是任何人的过错;这样她就形成了一套无神论者的宗教——为善而善。
诚然,她生活得很幸福。她天生就喜爱生活的乐趣(虽然,天晓得,她也善于掩饰内心;尽管与她相处多年,他仍经常感到,自己对她的了解还相当肤浅)。不管怎样,她并不怨天尤人,也没有贤妻良母那种令人反感的美德。她几乎什么都喜欢。倘若你和她在海德公园散步,她会醉心于一丛郁金香,一会儿对童车里的一个小孩发生兴趣,过一会儿又心血来潮,临时编造什么荒唐的戏剧场面。(假如她认为有些恋人不幸福,她很可能去安慰他们呢。)她有一种了不起的喜剧感,而不可避免的后果是她把时间都消磨殆尽,午宴、晚宴,举办她那些永无休止的宴会,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或者言不由衷,从而使脑子僵化,丧失分辨能力。她会坐在餐桌的首席,煞费心机应酬一个可能对达洛卫有用的家伙——他们对欧洲最无聊的琐事都了如指掌——或者,伊丽莎白走了进来,一切又得围绕她转。伊丽莎白在中学念书。上一次彼得到她家去的时候,伊丽莎白还处在不善于辞令的阶段。她是个脸色苍白、眼睛圆圆的姑娘,生性缄默、迟钝,压根儿不像她的母亲。她认为一切都理所当然,任凭母亲小题大做一番,然后问道:“我可以走了吗?”好像她只是个四岁的孩子呢。克拉丽莎解释道,伊丽莎白是去打曲棍球的,声调中混合着愉悦和自豪,这种感情看来是达洛卫本人在她心中激起的。现在伊丽莎白可能已经“进入社交界”,因而把他看作思想守旧的老头,嘲笑她母亲的朋友。唉,这也没什么。彼得·沃尔什一手执着帽子,走出摄政公园,心里想,老年的补偿只有一点:虽然内心的热情依然像往昔一般强烈,但是获得了——终于获得了——给生命增添最可贵的情趣的力量——掌握生活经验的力量,在阳光下慢慢地使生活重现的力量。
这是可怕的自白(他又戴上帽子),可他如今已五十三岁了,几乎不需要伴侣。生活本身,生活的每一刻、每一滴,此时此地,这一瞬间,在阳光下,在摄政公园内,够满意了。实际上,过于满足了。既然一个人已获得这种力量,就会可惜人生太短促,难以领略所有的情趣,难以汲取每一滴欢乐、每一层细微的意蕴;两者都比以往更为充实,更不带个人情调。他再也不会经受克拉丽莎给他的那种痛苦了。因为,在一段时间里,连续好几个小时,(上帝保佑,他可以这样说而不致被人窃听!)连续好几个小时、好几天,他丝毫没有想念过戴西呐。
难道这是因为他依然恋着克拉丽莎?他回想起昔日的痛楚、折磨和满腔的激情。这一回可截然不同,比以前愉快得多。当然,事实上,现在是戴西爱上了他。兴许,这一点可以说明,为什么他在轮船启航后,竟会觉得一阵奇异的安慰,只想独自清静一下,其他什么也不要;而且,在船舱里看见戴西费心给他准备的小礼物——雪茄烟、笔记本、航海用的小毡毯——他竟会感到厌烦。任何老实人都会说:五十出头的人不需要伴侣了;他再也不想讨好女人,说她们很美了;年过半百的人,只要他们是诚实的,大多会这么说,彼得·沃尔什思量着。
然而,这些令人震惊的感情流露——今天早上猝然流泪,那是什么缘故呢?克拉丽莎会怎么想呢?敢情认为他是个傻瓜吧,并且不是第一次这么想。这一切归根结底是由于嫉妒,这种心理比人类任何一种情感都持久,彼得·沃尔什思忖,手里握着小刀,手臂伸得笔直。戴西在最近来信中说,她曾去看过奥德少校;他知道她是故意写上这一笔的,为了要他妒忌;他想象得出她蹙眉写信时的模样,她心中捉摸着怎样才能刺伤他的心。然而,这一切都是枉费心机,他感到怒不可遏!他跑回英国来找律师调停,这一番闹哄哄的忙乱并非为了娶她,而是为了不让她嫁给别人。这正是由于妒忌之心在折磨他。当他看到克拉丽莎那么镇静、冷淡,那么专心地缝裙子之类的衣服时,也正是妒忌心触动了他;他意识到,她原来可以让他不受痛苦,但恰恰是她,使他变成一个哭哭啼啼的老家伙。不过,他兀自寻思,女人不懂得什么是激情;想到这里,他阖上了折刀。女人不理解激情对男人意味着什么。克拉丽莎委实冷若冰霜。她会坐在沙发上,在他身边,让他握着她的手,甚至主动吻一下他的面颊——他走到了十字路口。
有什么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路,一种纤细、颤抖的声音,像气泡一般不断冒出,了无方向,毫无活力,没有开端也没有结尾,只是轻微地、尖利地飘荡着,听不出丝毫人间的意味:
依 恩姆 法 恩姆 梭
福 斯维 土 依姆 乌
听不出这声音是年轻人的还是老人的,男的还是女的;仿佛是一个古老的温泉喷射的水声,就在摄政公园地铁站对面一个高高的、不断震动的形体里传出来,它形似漏斗,又似生锈的水泵,也像随风飘曳的枯树,光秃秃的,永远长不出一片绿叶,任凭风儿在枝桠中穿梭,唱起:
依 恩姆 法 恩姆 梭
福 斯维 土 依姆 乌
枯树就在那永无止息的微风中摇曳,晃动,发出一阵阵窸窣声和呜咽声。
在所有的岁月里——当人行道上布满青草,成了一片沼泽,历尽长毛象与象牙的世纪,历尽太阳静静升起的世纪——受尽创伤的女人——她穿着裙子——右手裸露,左手贴在身边,伫立着,唱起爱情的颂歌——她歌唱持续百万年的爱、亘古不灭的爱。她轻轻地唱起了她那死去几百万年的情人。几百万年前,她的情人曾和她在五月里并肩漫步;然而她记得,尽管光阴如夏日一般漫长,遍地盛开火红的皱菊,随着岁月的消逝,他离开了人间;死亡的巨镰砍倒了巍巍群山,终于,她那苍老和花白的头埋在已变成一块冰渣的大地中;她祈求诸神,把一束紫石南放在她身旁隆起的墓地上;最后一轮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残照坟茔,因为到那时,宇宙的盛典行将告终了。
当这首古老的歌在摄政公园地铁站的对面传播时,大地似乎仍然郁郁葱葱,繁花似锦;尽管那歌声出自下里巴人之口,仿佛从地上一个泥泞的洞口传出,同纷乱的杂草和树根纤维纠结在一起,然而,那首古老的歌宛如冉冉浮起的气泡和淙淙的流水,浸透了无穷岁月的互相缠绕的根茎,浸透了白骨和宝藏,流水潺潺,汇成一条条溪涧,流过人行道,流过马里勒柏恩大街,又往下向尤斯顿大街流去,滋润大地,留下一星湿漉漉的斑点。
那历尽沧桑的老妪,好似生了锈的唧筒,她仍然记得,在遥远的古代,在五月里一个艳阳天,她曾与情人并肩漫步;如今只落得伸出一只手乞讨铜钱,另一只手紧紧攫住身侧;一万年之后,她依然会在那里,回想起在一个五月的艳阳天,她曾去漫步,如今唯有海水奔腾了;至于跟谁一起漫步却无关紧要——反正他是个男子,噢,真的,他是曾经爱过她的男子。然而,时光的流逝使那邈远的五月的艳阳天变得朦胧了,一朵朵鲜艳的花瓣罩上了银灰色的冰霜;她恳求他(就像她此刻毫不含糊地乞讨一般):“用你那甜蜜的眼神注视着我的眼睛吧。”可惜如今她再也看不见那褐色的眼珠、乌黑的胡子和晒红了的面孔,只看到一个影影绰绰的身影,隐约闪现;她仍然以年逾古稀的人特有的、小鸟一般清新的神志,婉转地抒唱:“把你的手给我,让我温柔地抚摸吧;”(彼得·沃尔什不由地给了这可怜的老妪一枚银币,然后坐上出租汽车。)“即使被人看见又有何妨?”她问道,一面攥紧手,含笑地,把银币放入口袋;一双双好奇地凝视的眼睛似乎都不见了,过去的世世代代也随之消逝——人行道上熙熙攘攘,中产阶级的绅士淑女们匆匆地奔波——就像树叶被踩在脚下,被那永恒的春天所浸润,淹没,定型——
依 恩姆 法 恩姆 梭
福 斯维 土 依姆 乌
“可怜的老婆子,”雷西娅·沃伦·史密斯说。
啊,可怜的悲惨的老婆子,她说。她站在街边等待,准备穿过马路。
倘若这是个雨夜?倘若那老妇人的父亲,或者在她生活如意时认识过她的人,凑巧经过这里,看到她落魄的模样,会怎么想呢?她在什么地方过夜呢?
永不泯灭的游丝般的歌声欢欣地、几乎快活地渐渐飘入空中,犹如农舍烟囱里的炊烟,袅袅升起,裹住了洁净的山毛榉树,化成一缕青烟,在树端的叶子中飘散。
“即使被人瞧见又有何妨?”
连续几星期以来,雷西娅都闷闷不乐,因此,她对四周发生的一切都有感触,有时候,看到面目善良的人们,她几乎觉得必须在街上拦住他们,只是为了告诉他们:“我不幸福呢”;而那老妇人在街上唱着“即使被人瞧见又有何妨?”的歌,使她忽然感到一切都会好转。她和丈夫正要去见威廉·布雷德肖爵士;她觉得那医生的名字听上去就很舒服,他肯定会立即治愈赛普蒂默斯的病。这时,过来了一辆啤酒厂的大车,灰色马的尾巴上插着鬃毛般的稻草,竖得笔直,还有新闻招贴。她感到,不幸福的感觉完全是愚蠢的梦幻。
就这样,赛普蒂默斯夫妇穿过马路;他们究竟有什么引人注目之处?有什么特征会引起一个过路人猜测:这个年轻人的胸中深深地藏着人世间最重要的启示?并且,有没有人会想到,他是人间最幸福而又最悲惨的人?也许他俩比其他人走得慢些,那男的显得有些迟疑,趑趄不前;但是,对于多年来没有在工作日的早晨到过伦敦西区的职员来说,还有什么比仰望天空、左顾右盼更为自然呢?波特兰街似乎是他进入的一个房间,那里的人都已出外,吊灯悬挂在粗布袋里,管家拉开了长帘的一角,让一道道修长的光束照进室内,照在样子古怪的空椅上;她向参观的游客介绍,这地方多么美妙,多么美妙;可是又多么奇怪,他想。
从外表看,他兴许是个职员,一个高级职员,因为他穿着棕色皮靴;他的手表明他颇有教养,他的侧影也给人这种感觉——棱角分明,挺大的鼻子,睿智而敏感,可是他的嘴唇却显得松弛,不太相称;他的眼睛(同多数人一样)没什么特点,不过是淡褐色的大大的;总的说来,他是介乎两者之间的边缘人物:或许他最后会搬入珀利区的一座邸宅,还拥有一辆汽车;兴许一生都在陋巷里租一间小公寓;总之,他是那种靠自学得到一半教育的人,他的学问全都从公共图书馆借阅的书中获得;他写信给一些著名的作家,遵照他们的劝告,每晚工作之余都要读书。
至于生活中的其他经验,就是人们独自在卧室或办公室内,在田野或伦敦街头散步时感受的经验,他均已通晓;他从小就离乡背井,因为母亲欺骗了他,因为他好多次没洗手就下楼去喝茶,因为他看出在斯特劳德(52),诗人没有前途;于是他便到伦敦去,只告诉了亲信的小妹妹,并留下一封可笑的短信,就像大人物写的那样;只有当他们经过奋斗而成名之时,普天下的人才会来拜读他们的留言。
伦敦容纳了成千上万名叫史密斯的青年,但对于赛普蒂默斯之类奇特的名字毫不在意;父母给孩子取这样古怪的名字,意欲使他们显得与众不同。他住在尤斯顿大街附近,有过形形色色的经历。譬如,在两年之内他那红润、稚气、椭圆的脸就变得又尖又瘦,充满敌意了。可是对于这一切,即使最善于观察的朋友能说些什么呢?除非像园丁早晨打开花房的门,看到他种的花儿又有一朵开放时所说的:花开了!那是虚荣、野心、理想主义、激情、孤独、勇气和惰性这些常见的种子培育出的异葩,所有这一切混合起来(就在尤斯顿大街附近的斗室内)使他感到怯懦,说话结结巴巴,使他渴望提高修养,也使他爱上了伊莎贝尔·波尔小姐,她在滑铁卢大街讲解莎士比亚作品。
他不是有点儿像济慈(53)吗?她思忖着,考虑如何使他欣赏《安东尼和克利奥佩特拉》(54)以及其他莎士比亚戏剧;她借书给他,写给他一些短简;在他心中燃起生平唯一的烈火,并不产生热量,仅仅在波尔小姐身边闪烁金红色火焰,无限幽雅而飘渺;背景是《安东尼和克利奥佩特拉》,滑铁卢大街。他觉得她很美,相信她才智超群,无瑕可击;他在幻梦中思念她,写诗奉献给她,而她却忽视其中眷恋之情,只用红墨水笔替他改错;有一个夏夜,他瞧见她穿着绿裙在广场散步。“花开了,”园丁要是打开门可能会这样说,换句话说,要是园丁在任何一个夜晚,约莫同样的时刻,走进房来,看见他在写作,看见他把写的稿子撕掉,看见他在凌晨三点写完一部巨著,奔到街上溜达,参观教堂,有的日子禁食,有的日子痛饮,贪婪地读莎士比亚、达尔文的著作,以及《文明史》和萧伯纳的作品。
布鲁尔先生知道史密斯出了什么事。布鲁尔先生在西布利和阿罗史密斯公司当总干事,那公司经营拍卖、估价和地产买卖。他认为,史密斯出了什么事了;对这个年轻人,他有慈父般的感情,对史密斯的才能他高度评价,并且预言在十年至十五年内,他会成功地坐上经理室中阳光照耀的皮靠椅,四周环绕着存放契约等文件的箱子。“只要他保持身体健康,”布鲁尔先生道。可是,史密斯看上去弱不禁风——这是个隐患;于是他建议史密斯去踢足球,锻炼身体,还请他吃晚饭,而且考虑推荐他提薪,但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事,推翻了布鲁尔先生的大部分计划,夺走了他手下最能干的年轻人。欧洲大战的魔爪是如此阴狠,如此无孔不入,终于把一座谷物女神的石膏像砸得粉碎,在天竺葵花床里炸出个大洞,还把马斯威尔希尔区布鲁尔先生家的厨师吓得神经错乱。
赛普蒂默斯加入了第一批自愿入伍者的行列。他到法国作战,为了拯救英国;在他的头脑中,英国这一概念几乎完全是莎士比亚戏剧,以及穿着绿裙子在广场散步的伊莎贝尔·波尔小姐。在法国战壕里,他的身心立刻发生了一种变化,也就是布鲁尔先生建议他踢足球时设想的变化;他变成了雄赳赳的男子汉,得到晋升,还受到长官埃文斯的青睐,甚至钟爱。事情活像两条狗在火炉前地毯上嬉戏;一条小狗耍弄一个纸球,咆哮着猛扑上去,不时咬一下老狗的耳朵;那老狗则懒洋洋地躺着,眼睛一眨一眨地望着炉火,伸出一只爪子,转身慈爱地吠叫几声。他们形影不离,分享一切,又争吵,打架;然而,当埃文斯(雷西娅和他只有一面之缘,称他是个“文静的人”,他体格健壮,一头红发,在女性面前相当木讷),当埃文斯于停战前夕在意大利牺牲时,赛普蒂默斯却显得无动于衷,甚至没有看作一场友谊的终止,反而庆幸自己能泰然处之,颇为理智。战争教育了他。战火是壮观的。他已经历全部过程:友情、欧洲大战、死亡,得到过晋升,年龄不满三十,肯定会活下去。这一点,他预料得不错。最后一批炮弹也没有击中他。他冷漠地眼看它们爆炸。和平降临之时,他正在米兰,被安顿到一个旅店老板家去住,那儿有一个院子,盆里栽着鲜花,小桌子放在空地上,老板的几个女儿在做帽子。有一天晚上,他与这一家的小女儿卢克丽西娅订了婚,当时意识到自己感觉麻木,因而惊恐万分。
一切都已结束,停战协定已经签订,死者亦已埋葬,可是,他却被一种突如其来的恐怖所笼罩,晚上尤其可怕。他丧失了感觉的能力。那些意大利姑娘坐在房里做帽子,他打开她们的房门,便能看到她们,听见她们的声音;小盘子里盛着彩珠,姑娘们在彩珠中间搓金线;她们把硬麻布制的模型左右转动,桌上堆满了羽毛、金属饰片、丝绸和缎带,剪刀碰着桌面,发出嘎嘎声;可是他有一个缺陷,丧失了感觉的能力。不过,剪刀的嘎嘎声、姑娘们的笑声,以及帽子的制作过程,这一切保护了他,保证了他的安全,给了他避难之处。可他不能整夜坐在那儿。他在清晨时常失眠。床在坍塌,他在往下掉。嗬,只要求得剪刀,灯光和硬麻布模型所保障的安全就行了!于是他请求卢克丽西娅嫁给他,她是两个女孩中较年轻的,活泼而轻佻,长着艺术家特有的纤细的手指,她会经常翘起手指说:“奥妙尽在其中呢。”丝绸、羽毛,还有其他一切,在她的手指拨弄下都富有生命。
“帽子才是最重要的,”当他们一起去散步时,她会这么说。她会仔细观察一路上看见的每一顶帽子,观察斗篷、衣裙以及妇女们的风度。她批评衣冠不整,也反对浓妆艳抹,但不带恶意,只是以手势表示不耐烦,就像一个画家把刺眼的赝品从眼前拿开时所做的手势,尽管那些假冒的画匠显然并无恶意。此外,卢克丽西娅会宽厚地而又带着批评的眼光,称赞一个装束得恰到好处的女店员,或者以行家的目光,满腔热情、毫无保留地对一位刚下马车的法国太太赞叹不已。那位女士穿着灰鼠皮大衣、罩袍,戴着珍珠首饰。
“太美了!”卢克丽西娅低声说,一边用手肘推了推赛普蒂默斯,叫他也看。还有“美食”,陈列在玻璃橱窗后面。他却感到食而无味(雷西娅爱吃冰淇淋、巧克力一类的甜食)。他把杯子搁在大理石小桌上,不想吃。他望着街上的人群,他们似乎很幸福,聚在街心,高声叫嚷,嘻嘻哈哈,莫名其妙地争论不休。他却食而不知其味,感觉麻木。就在茶室里,置身于茶桌和喋喋不休的侍者中间,那骇人的恐怖攫住了他的心灵——他失去了感觉的能力。他能推理,也能阅读,例如,他能毫不费力地读懂但丁(55)的作品(“赛普蒂默斯,你一定要把书放下,”雷西娅说,一面轻轻地阖上《神曲·地狱篇》);他能算清账目,头脑十分健全;那么,肯定是社会出了差错——以致使他丧失了感觉力。
“英国人真是沉默寡言,”雷西娅道。她喜欢这样,她说。她敬重那些英国人,也想看看伦敦,看看英国的骏马和裁剪入时的衣服。她有一个姨妈嫁给了英国人,住在索霍(56);她还记得,姨妈曾告诉她,伦敦的商店妙不可言哩。
他们搭上火车离开纽海汶,赛普蒂默斯凝望车窗外掠过的英格兰大地,心中寻思:兴许世界本身是毫无意义的吧。
在办公处,上级提升他担任要职,并为他感到骄傲。他曾荣获十字勋章。布鲁尔先生说:“你已尽了职责,现在该由我们……”他激动万分,竟连话也说不下去。随后,他与雷西娅搬进了托特纳姆考脱大街旁一所令人羡慕的宅子里。
在这里,他再次翻开莎士比亚的作品。少年时代对语言的陶醉——《安东尼和克利奥佩特拉》——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莎士比亚多么憎恶人类——穿衣,生孩子,腌臜的嘴巴和肚子!这一点,如今已被赛普蒂默斯识破,那就是蕴含于华丽的词藻之中的启示。一代人在伪装下传给下一代人的秘密信息,无非是憎恶、仇恨、绝望。但丁就是如此。埃斯库勒斯(57)(从译本看来)也是如此。雷西娅就坐在那边桌上装饰帽子,那是为菲尔默太太的朋友做的,她按钟点干活儿。赛普蒂默斯觉得她看上去苍白、神秘,犹如一朵淹没在水下的百合花。
“英国人太一本正经,”她会这么说,同时伸出手臂搂住赛普蒂默斯,把脸颊贴在他面孔上。
莎士比亚厌恶男女之间的爱情。两性关系使他感到肮脏。可是雷西娅说,她一定要有孩子。他俩结婚已经五年了嘛。
他俩去观光了伦敦塔(58),参观了维多利亚和艾尔伯特博物馆(59),站在人群中观看国王主持议会开幕式。还有那些商店——帽店、服装店、橱窗里陈列着皮包的商行,雷西娅会站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细看。但是,她非得有个儿子。
她说,一定要有一个像赛普蒂默斯的儿子。其实,没有人能与赛普蒂默斯相比:他那么温存,那么庄重,又那么聪敏。难道她不能也读些莎士比亚的作品吗?莎士比亚是个很难懂的作家吗?
不能让孩子在这样一个世界上出生。他不能让痛苦永久持续,或者为这些充满淫欲的动物繁殖后代,他们没有永恒的情感,只有狂想和虚荣,时而涌向这边,时而又倒向那边。
他谛视着雷西娅裁剪,整形,恰如一个人瞧着鸟儿在草丛里跳跃,飞舞,连手指也不敢动一动。实际上,人既无善意,也无信念,除了追求眼前更多的欢乐之外,没有仁慈之心,这就是真相(尽管她对此并不理会)。人们成群结队地去狩猎。他们结成一伙又一伙,去搜索沙漠,尖啸着消失在荒野中。他们抛弃死者。他们脸上满是怪相。譬如说,办事处的那个布鲁尔,他的小胡子上涂了蜡,戴着珊瑚领带扣针,穿着白色紧身裤,还有令人愉快的热情——然而他的内心却是一片冷漠和怯懦——他的天竺葵在大战中炸毁了——他的厨师精神失常;再比如那个叫阿米莉亚什么的,总是在五点准给大家送茶点——她是个目光狡黠、神色鄙夷、声名狼藉、贪得无厌的小东西;还有那些穿着浆洗过的硬衬胸的汤姆和伯蒂们(60),他们身上渗出一滴滴罪恶,他们从未见过他在笔记本上画的他们的丑态:赤身露体,装模作样。在街上,卡车在他身边隆隆驶过,招贴画上揭露种种令人炫目的暴行:男人陷在矿井下,女人被活活烧死;有一次,一群伤残的疯子列队在托特纳姆考脱大街上,跨着轻松的步伐,龇牙咧嘴地向他点头,从他身旁擦肩而过,每个人都抱歉似地、而又得意洋洋地显示不可救药的苦恼;这些疯子正在操练、透风,也许是作为展品,供公众消遣(人们哄然大笑)。他会不会发疯呢?
喝茶的时候(61),雷西娅告诉他,菲尔默太太的女儿要生孩子了。她可不能一天天衰老而没有孩子!她很孤单,很不幸福!自从他们结婚以来,她第一次哭泣。她的哭声远远地传到他的耳畔,他确实听到而且清楚地注意到哭声,他把它与活塞的撞击声相比。但他并无感觉。
妻子在哭,他却无动于衷;不过她每次这么深切、沉默、绝望地啜泣时,他就向地狱沉下一级。
终于,他把头埋入双手之中,这一姿态过分做作,他完全明白其中毫无诚意,只不过是机械的动作而已。现在他已投降,要由别人来帮助他;一定得唤人来,他屈服了。
什么也无法使他醒来。雷西娅扶他上了床,请来了一位医生——菲尔默太太介绍的霍姆斯大夫。那大夫给他作了检查,说他什么病也没有。哦,真令人宽慰!多么善良、多么好心的人啊!雷西娅自忖。霍姆斯大夫说,要是他自己感觉异样的话,就上音乐厅去排遣,或者同妻子一起休假一天,打高尔夫球。为什么不在临睡前吃点溴化剂呢?每次两片,用开水吞服。霍姆斯大夫敲敲墙壁说,勃卢姆斯伯里(62)一带的老房子内,嵌板细工大都做得挺讲究,不过,房东却愚蠢地用墙纸把它们全糊上;不久前有一天,他去看一个叫什么爵士的病人,住在贝德福德广场(63)……
这样看来,没有任何借口了,他什么病也没有,只犯了那桩罪过,为此,人性已判处他死刑,让他丧失感觉。埃文斯阵亡时,他满不在乎,那便是他最大的罪过;可是在清晨,所有其他罪行都在床的围栏边昂起头来,摇晃着手指,针对他那平躺的身体冷嘲热讽。他躺在床上,意识到自己堕落了;他并不爱妻子,却跟她结婚,欺骗了她,引诱了她,并且使伊莎贝尔·波尔小姐怒不可遏;他身上布满斑斑点点的罪恶,因而,妇女们在街上看见他便会吓得发抖。对这样的可怜虫,人性的判决是死亡。
霍姆斯大夫再度来访、出诊。他身材高大,面色红润,仪表堂堂;他轻轻地踢几下靴子,照几下镜子,把一切都说成无关紧要——头痛啰、失眠啰、惊恐啰、乱梦啰——他说这些只不过是神经质的症状,其他什么也不是。假如霍姆斯大夫发现自己一百十六磅的体重减轻了,即使仅仅减轻半磅,他也要在早餐时叫妻子给他再来一份麦片粥(雷西娅得学会煮麦片粥呀);他又说,总而言之,健康主要靠自己掌握。要使自己对外界事物感兴趣,养成某种爱好。他打开莎士比亚剧本——《安东尼和克利奥佩特拉》——又把莎士比亚的书推开。霍姆斯大夫说,要有一种兴趣与爱好,因为,他自己那强健的体魄(他工作起来同许多伦敦人一样努力)就该归功于这一点:他总是能把精力从治疗病人转到搜罗古董式的家具,难道不是这样吗?啊,要是不嫌冒昧的话,他得说,沃伦·史密斯太太插的那把梳子可真漂亮哩!
当这该死的家伙再次来访时,赛普蒂默斯拒绝见他。他真的不见我吗?霍姆斯大夫愉快地微笑着说。呃,他不得不友好地推开娇小可爱的史密斯太太,这样才能越过她,进入她丈夫的卧室。
“哦,你害怕了,”他欢快地说,在病人身边坐下。竟然对妻子说什么要自杀,她还那么年轻,又是外国人,不是吗?难道这不会使她对英国丈夫产生一种极其古怪的想法吗?一个人对自己的妻子得负一种责任吧,难道不是吗?与其躺在床上,还不如去干一项工作,不是更好吗?他已经有四十年的经验了,赛普蒂默斯可以相信,霍姆斯大夫不会骗他——他压根儿没有病。下一次霍姆斯大夫再来时,希望看到赛普蒂默斯已经起床,不再使他的妻子,那位娇小可爱的太太,为他那么担忧了。
总之,人性——这个鼻孔血红、面目可憎、残暴透顶的畜生抓住他了。霍姆斯抓住他了。霍姆斯大夫每天按时来看他。赛普蒂默斯在一张明信片背面写道:一旦你失足走入歧途,人性便缠住你不放。霍姆斯不会放过他。他俩唯一的生路只有逃跑,不让霍姆斯知晓,逃往意大利——无论何处,无论何地,只要离开霍姆斯。
但是,雷西娅不能理解他。霍姆斯大夫那么善良嘛。他对赛普蒂默斯关心备至。他说,他一心想帮助他们。她告诉赛普蒂默斯,霍姆斯大夫有四个孩子,他邀请她去喝茶呢。
这么说,他被遗弃了。全世界的人在叫嚷:为了我们,自杀吧,自杀吧!可他为什么要为了他们而自杀呢?想想看,食物可口,太阳温暖;而自杀这回事,又该怎么办呢?用一把餐刀,血流满地,太恶心了——还是吸煤气管吧?他太软弱了,几乎连手也难以举起。况且,他已被判决,遭到遗弃,孑然一身,同濒死的人一样孤苦伶仃;然而,在这孤独中,却自有莫大的欣慰,崇高的独立不羁,逍遥自在,那是有牵挂的人无法享受的。诚然,霍姆斯是胜利者,那长着血红鼻孔的畜生是胜利者。不过,即使霍姆斯本人也无法碰一下这个被抛弃、被排斥的畸零人,在天涯海角飘泊的最后一个厌世者,他回眸凝视红尘,仿佛溺水而死的水手,躺在世界的边缘。
正在那关头(雷西娅出去买东西了),伟大的启示降临了。帘幕后面传来一个声音。埃文斯在讲话。死者与他作伴了。
“埃文斯,埃文斯,”他呼唤着。
史密斯先生在大声自言自语,年轻的女仆艾尼丝在厨房里告诉菲尔默太太。当她端着托盘进去时,他高声叫道:“埃文斯,埃文斯!”她大吃一惊,吓得跳起来。她跌跌撞撞地奔到楼下。
雷西娅走进来,手里捧着鲜花。她穿过房间,把玫瑰花插入花瓶中,阳光直射在花朵上,雷西娅在室内欢笑,雀跃。
雷西娅说,她不得不从街上一个穷人手里买下这些玫瑰;不过,花儿差不多凋谢了,她说,一面插好玫瑰花。
唔,外面有一个人,肯定是埃文斯;至于雷西娅说的几乎凋谢的玫瑰,则是他在希腊田野上采撷的。互通信息意味着健康,幸福。互通信息,他轻轻地咕哝着。
“你在说些什么,赛普蒂默斯?”雷西娅问他,心中恐惧万分,因为他在喃喃自语。
她吩咐艾尼丝跑去请霍姆斯大夫。她说她的丈夫精神错乱,几乎连她也不认识了。
“你这个畜生!你这个畜生!”赛普蒂默斯骂着,因为他看到了人性,也就是霍姆斯大夫,走进房间。
“哎,这一切是怎么回事?”霍姆斯大夫用人世间最温和的语气问他。“胡言乱语吓唬你的老婆吗?”霍姆斯会给他服一些药,让他安睡的。如果他们很有钱的话(霍姆斯冷嘲地扫视一下房间),如果他们不信任他的医道,那么,他们满可以上哈利街(64)去求医;霍姆斯大夫说这几句话时,不那么和颜悦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