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啊,我和他结了婚。我们举行的是一个安安静静的婚礼;到场的只有他和我、牧师和书记。我们从教堂回来的时候,我走进厨房;玛丽正在那儿做饭,约翰在擦拭餐刀;我说:
“玛丽,今天早上我已经和罗切斯特先生结了婚。”管家和她的丈夫都是那种懂得礼貌、不动感情的人,任何时候你都可以安全地告诉他们一件奇特的消息,而耳朵不致有这样的危险:先是被尖叫刺痛,然后被一阵用滔滔不绝的言语表达的惊讶震聋。玛丽确实抬起头来,睁大眼睛看着我;她正在给两只烤鸡涂油,手中那把勺子确实在半空中停留了三分钟光景;在这段时间里,约翰的刀也在擦拭过程中停了下来,可是,玛丽又弯下身来烤鸡,只是说:
“是吗,小姐?嗯,当然!”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我看见你同主人出去,不过我不知道你们是上教堂去结婚;”她又继续给烤鸡涂油。我回过头去看约翰,他正咧嘴笑着。
“我对玛丽说过事情会怎么样,”他说;“我知道爱德华先生。”(约翰是个老家人,在他主人还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的时候就认识他,所以他常常用教名称呼主人)——“我知道爱德华先生会怎么做;我还肯定他不会等久;也许他是做得对的。祝你快乐,小姐!”说罢他有礼貌地拉拉额发[1]。
“谢谢你,约翰。罗切斯特先生要我把这个给你和玛丽。”我把一张五镑的钞票放在他手里。没等着听他再说什么,我就离开了厨房。后来,我打他们独用的这间屋子门外走过,听见这样的话:
“对他来说,她比哪个阔小姐都好。”又说:“虽说她不顶漂亮;她可不是个傻瓜,而且脾气挺好;在他眼里,她是个很美的美人,这点谁都看得出来。”
我立即写信去沼屋和剑桥,把我所做的事告诉他们;充分地解释我为什么这么做。黛安娜和玛丽毫无保留地赞同这个步骤。黛安娜说,她将只让我度过蜜月,蜜月一过她就要来看我。
“她最好还是别等到那个时候,简,”我把她的信读给罗切斯特先生听,他说;“要等的话,那她就太晚了;因为我们的蜜月将照耀我们一辈子;它的光辉只会在你我的坟墓上暗淡下去。”
圣约翰听了这个消息以后怎么样,我不知道;我告诉他这个消息的那封信,他一直没回;但是过了六个月,他写信给我;不过,没提罗切斯特先生的名字,也没提到我的婚姻。他那时候的信写得很平静;尽管很严肃,却还亲切。从那以后,他保持着虽不经常但还是定期的通信;他希望我幸福,并且相信我不是那种只关心世俗事情、没有上帝也可以在世上活下去的人。
你还没完全忘记小阿黛勒,是不是,读者?我没有忘记;不久我请求并且获得罗切斯特先生的同意,到他送她进的那所学校去看她。她重又看到我的时候,她的狂喜叫我非常感动。她看上去又苍白又瘦弱;她说她不快活。我发觉,对于像她这样年龄的孩子来说,校规太严,课程也太重;我就把她带回家来。我打算再当她的家庭教师;可是不久就发现这不切合实际;现在有另一个人——我的丈夫——需要我整个儿的时间和操心。所以我找了一所制度比较宽的学校;那儿较近,我可以经常去看她,而且有时候还可以把她带回家来。我注意不让她缺少任何可以使她舒适的东西;她不久就在新住处安定了下来,在那儿很快活,学习上也有很大进步。在她逐渐成长起来的时候,完善的英国教育把她的法国缺点大大地纠正了。等到她离开学校,我发现她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彬彬有礼的伴侣;温顺、和蔼、很有原则。她出于感激,对我和我家里的人都很关心,因此,我在能力范围内曾经给予她的任何小小的仁慈,她早已很好地报答了。
我的故事快讲完了;再说一句关于我婚后经历的话,再瞥一眼这个叙述中名字最常出现的几个人的命运,我就可以结束了。
现在我已经结婚十年了。我知道同我在世界上最爱的人一起生活、并且完全为他生活是怎么回事。我认为自己极其幸福——幸福到言语都无法形容;因为我完全是我丈夫的生命,正如他完全是我的生命一样。没有一个女人比我更加同丈夫亲近,更加彻底地成为他的骨中骨,肉中肉。我跟我的爱德华在一起,从来不感到厌烦;他跟我在一起也从来不感到厌烦,就像我们各人对于各自胸膛里心脏的跳动不会感到厌烦一样;因此,我们总是守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守在一起既像孤独时一样自由自在,又像和同伴在一起时一样欢乐愉快。我相信,我们是整天谈着话。互相交谈只不过是一种比较活跃的、一种可以听见的思考罢了。我全部的信任都寄托在他身上,他全部的信任也都献给了我;我们性格正好相合——结果就是完美的和谐。
我们结婚以后的头两年,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还一直是瞎的——也许正因为这种情况,我们才如此亲近——才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因为在那个时候,我是他的视力,正像我还是他的右手一样。说实在的,我是他的瞳人,他是这么叫我的[2]。他通过我看见大自然——看见书;我代他凝视,用语言传达田野、树木、城镇、河流、云朵、阳光——我们面前景色和周围天气的效果;我用声音使他的耳朵得到了光线不能使他的眼睛得到的印象,对于这些我从来不会感到厌烦。我念书给他听,带他到他想去的地方,替他做他想做的事,对于这些,我也从来不感到厌烦。在我的效劳中有一种虽然悲哀却是最充分、最强烈的乐趣——因为他要求我为他做事的时候并不带着令人痛苦的害羞或者令人扫兴的屈辱。他如此真心地爱着我,他并没有感到不愿意从我的侍候中得益;他觉得我如此深情地爱着他,侍候他就是满足我自己最甜蜜的希望。
过了两年,有一天早上,我正在根据他的口授写信,他走过来,朝我俯下身子,说:
“简,你脖子上戴着亮晶晶的首饰吗?”
我戴着一根金表链;我回答说,“是的。”
“你穿着浅蓝色衣服吗?”
我是穿着。于是他告诉我,最近一个时期他好像觉得蒙住一只眼睛的那片昏暗似乎变得淡一点了;现在他对这可以肯定了。
他和我一起去伦敦。他由一位著名眼科医生诊视,终于恢复了那只眼睛的视力。他现在还不能看得十分清楚,还不能多看书,多写字;但是已经能够不用别人搀扶自己走路;对他来说,天空不再是茫然一片——大地也不再是空无所有。当他把头生子抱在怀里的时候,已经能够看出那个男孩继承了他自己的眼睛,眼睛就和他原来的一样——又大、又亮、又黑。他当即怀着激动的心情再一次承认,上帝已经用仁慈减轻了裁判。
所以,我的爱德华和我都很快活,尤其使我们快活的是,我们最爱的人同样也都快活。黛安娜·里弗斯和玛丽·里弗斯都结了婚;我们一年一次轮流:这一年她们来看我们,下一年我们去看她们。黛安娜的丈夫是一个海军上校;他是个英勇的军官,也是个善良的人。玛丽的丈夫是一个牧师,是他哥哥在大学里的朋友;从他的造诣和品行来说,是配得上这门亲事的。菲茨詹姆士上校和华顿先生都和他们的妻子相亲相爱。
至于圣约翰·里弗斯,他离开英国到印度去了。他踏上了他给自己规定的路;他还是继续在这条路上走着。他在巉岩和危险中工作,再没有比他更不屈不挠、更不知疲倦的先驱了。坚定、忠实、虔诚,充满精力、热情和真诚,他为他的同类工作。他为他们把痛苦的进步之路上的障碍除掉;他像巨人般把阻塞通道的教义和种性的偏见砍倒。他也许是严厉的,他也许是苛刻的,他也许还是野心勃勃的;可是,他的严厉是武士大心[3]的那种严厉,正是大心保卫着他所护送的香客不受亚玻伦[4]的袭击。他的苛刻是使徒的苛刻,使徒只是为了上帝才说:“要跟着我的人都要抛开自己,拿起他的十字架,跟随着我。”他的野心是崇高的主的精神的那种野心,它的目的是要在那些受到拯救离开尘世的人们中间的第一排上占一个位置——他们毫无罪过地站在上帝的宝座跟前,共享着耶稣最后的伟大胜利,他们都是被召唤、被选中的人,而且也都是忠诚的人。
圣约翰没有结婚;他现在再也不会结婚了。他自己一直满足于辛勤工作;这辛勤工作即将结束;他的光辉的太阳匆匆地趋于沉落。我从他那儿收到的最后一封信使我感动得流下了世俗的眼泪,但是却使我充满了神圣的欢乐;他正等待着他那肯定能得到的酬劳,他那不朽的冠冕。我知道,下一次将由一个陌生人的手来写信给我,告诉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去享受他的主的欢乐。为什么要为这个哭泣呢?不会有怕死的念头使圣约翰临终的时刻变得阴暗;他的脑子里没有愁云,他的心灵里没有畏惧。他的希望是可靠的;他的信念是坚定的。他自己的话就保证了这一点:
“我的主已经预先警告过我,”他说。“他每天都更加明确地宣布:‘我肯定地来了,来得很快!’我每小时更加急切地回答:‘阿门;就这样来吧,主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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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国乡下人向人致意的动作。
[2] 英语中,the apple of one’s eye可作瞳人解,也可作珍爱的人解。
[3] 大心,英国作家班扬所著《天路历程》中引导克里斯蒂安娜进天城的人。
[4] 亚玻伦,《圣经》中无底坑的使者,折磨不信上帝的人的蝗群的王。详见《圣经·新约》《启示录》第9章第1至11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