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不再去追那个赶驴车的青年,而动身径直朝格林威治走去时,当时我说不定有过荒唐的想法,要一路跑到多佛。要是我有过这种想法,在这点上,我那混乱的思绪,很快就清醒过来了,因为我在肯特路上的一排房子跟前站住了。房子前面有一个水池,池子中央有一座笨拙可笑的大塑像,吹着一个干涸的海螺。我在这儿一家门前的台阶上坐了下来。由于大大地辛苦了一番,我已经筋疲力尽,连为我丢掉的箱子和半个几尼痛哭一场的劲儿几乎都没有了。
这时,天已经黑了。我坐在那儿休息时,听到钟打了十下。不过,好在当时正是夏天,天气又好。待到喘过气来,喉头已不再那么堵得慌时,我就站起身来,继续朝前走去。尽管我已陷入困境,我却丝毫没有往回走的念头。我想,即使肯特路上有瑞士那样深的积雪,我也不相信我会有往回走的念头。
我身上一共只有三枚半便士的硬币(星期六晚上,我口袋里怎么竟会留下这笔钱,我自己也感到纳闷!),我虽然在朝前走,可心里并没有少焦急。我开始想象,一两天之内,报纸上有条新闻,说有人发现我倒毙在一排树篱之下。我虽然心情悲苦,步履艰难,但我还是尽快朝前走着,直到来到一家小铺子跟前。小铺子门前写着:收购男女服装,高价收买破布、骨头和厨房废品。铺子老板只穿件衬衣,正坐在门口抽烟。铺子里低矮的天花板下,挂着许多外套和长裤,里面又只点着两支光线暗淡的蜡烛,影影绰绰地照在那些衣裤上。因而我想象,那老板就像是个报仇雪恨的人,他已把所有仇人吊死,正在那儿自得其乐呢。
我新近从米考伯夫妇那儿得到的经验提醒我,这儿也许有办法给我救急,使我暂时免得挨饿。我走近附近的一条小巷,脱下身上的背心,把它整整齐齐地卷了起来,夹在腋下,然后回到那铺子门前。“老板,你要是给个公道价,”我说,“我就把这件背心卖给你。”
道勒毕先生——至少店门上写的是道勒毕这个名字——接过我的背心,把他的烟斗,斗儿朝下靠在门柱上,走进铺子,我跟在他后面。他用手指掐掉两支蜡烛的烛花,把背心铺在柜上,在那儿看了一遍,又把背心提起来,就着烛光再看了一遍,然后说:
“嗯,这件小背心,你要卖多少钱?”
“哟!老板,你在行。你说吧!”我谦虚地回答说。
“我不能既做买主,又做卖主,”道勒毕先生说,“这么件小背心,你开个价吧。”
“十八便士怎么样?”我迟疑了一下,试着说。
道勒毕先生重又把背心卷了起来,递还给我。“就算出九便士买下它,”他说,“我也得掠夺我一家大小了。”
这样做买卖,真叫人不愉快。因为硬让我这样一个跟道勒毕先生素不相识的人,为了我的缘故,要他去掠夺自己的家人,实在不是件好事。不过,我的处境太窘迫了,只好说,要是他肯的话,我愿意九便士卖给他。道勒毕先生嘴里咕哝着,给了我九便士。我跟他道了晚安,走出店门。手上多了一笔钱,身上却少了件背心。不过我扣上了外套的纽扣,也就没什么了。
说实在的,我早就清楚地料到,接下去我就得卖掉我的外套了,为此我应该尽快赶路,争取能穿着衬衣和长裤到多佛,即便能保住这样的穿着到那儿,都算是非常侥幸了。不过,我并没有像人家推测的那样,把心思都集中在这件事情上。当我口袋里装着九个便士,重又上路时,心里除了对前面的路程有多远,以及那个赶驴车的青年待我太狠等常有的想法外,当时我并没有迫切地想到眼前有多大困难。
我想到了一个过夜的办法,我打算就按这个办法实行。办法是:睡到我读过书的学校后面围墙外一个角落里,那儿通常都堆有一堆干草。我想象,我能跟哪个同学,以及我以前在里面讲故事的宿舍那么近,就像是有人做伴了,虽然同学们对我的到来一无所知,那宿舍也不能给我遮风挡雨。
我已经辛苦了一整天,到我终于爬上布莱克黑斯平原时,我真累坏了。为了找萨伦学校,费了点事,不过到底还是找到了,而且也找到了墙角里的那堆草堆。我就在草堆旁边躺了下来;在躺下之前,我先沿墙走了一圈,仰头朝那些窗户看了一番,只见里面漆黑一片,寂静无声。生平第一次躺在头上没有屋顶的地方过夜,那种孤寂凄凉的感觉,真是永世难忘!
无家可归的人,家家对他们紧闭门户,所有的狗都朝他们狂吠。那天晚上,我也像许多这样的人一样,睡着了——我梦见自己躺在学校里从前的床上,跟同屋的同学在聊天;随后却发现自己正直挺挺地坐着,嘴里咕哝着斯蒂福思的名字,眼睛失魂落魄似的望着头顶天空闪烁的星星。当我忽然想到,在这种时刻,自己在这种地方,有种感觉突然偷偷朝我袭来,使得我站起身来,怀着一种无名的恐惧,四下里徘徊。不过,闪烁的星光已渐渐黯淡,曙色来临的那方天空,出现了灰白的光芒,这让我放下心来。我感到眼皮沉重,便又躺下身来睡着了——虽然睡着了也知道冷——一直睡到温暖的阳光和萨伦学校的起床铃把我唤醒。要是有希望斯蒂福思还在学校里的话,我就会躲在附近,直到他单独出来。不过我知道他一定早就离开那儿了。特雷德尔也许还在那儿,不过也很难说;而且,我对于他的好心肠虽然深信不疑,但是对于他的谨慎和运气,却没有足够的信心,我不想把我的处境告诉他。所以,当克里克尔先生的学生正在起床时,我就悄悄地离开了那堵围墙,走上了那条尘土飞扬的漫漫长路。我第一次知道这条路就是多佛大道,还是在做萨伦学校的学生时,不过当时万万没有想到,会让大家看到,我成了现在这样在这条路上走的行人。
这是个星期天的早晨,可是这跟从前在亚茅斯的星期天早晨是多么不同啊!当我脚步沉重地朝前走去时,到时候会听到教堂的钟声,还会遇到上教堂的人们。我经过一两个教堂,听到人们正在里面做礼拜,歌声传到外面的阳光里。教区里的执事坐在门廊阴处乘凉,要不就站在紫杉树下,手遮着额头,恶狠狠地怒目瞪着我走过。不过,一切仍如往日的星期天早晨一样宁静和安详,只有我例外。不同之处就在这里。我满身尘污,头发蓬乱,连自己都觉得像个坏人。要不是我想起那幅恬静的图画——我母亲年轻貌美,坐在火炉旁哭泣,姨婆对她动了怜悯之心——我很难想象,到第二天还有继续走下去的勇气。可是这幅图画一直在我眼前,于是我便跟着它走去。
那个星期天,我在那条笔直的大道上,整整走了二十三英里,这很不容易,因为我从来没有吃过这种苦。傍晚时分,我发觉自己过了罗彻斯特的大桥。这时两脚疼痛,全身疲乏,我就坐下来吃买来做晚饭的面包。有一两座小房子外面,挂着“旅人客栈”的招牌,使我动心,可是我怕花掉身上仅有的几个便士,更怕碰见或赶上过的那班流浪汉那副凶恶的样子,因此,除了青天,我不再找别的遮身之处。我经过艰苦跋涉,来到了查塔姆[1]——这地方晚上看去,就像梦中一般,只见一片白垩、几座吊桥,以及在混浊河水中一些诺亚方舟[2]般有篷无桅的船只——我终于爬上一座长满草的炮台,炮台下方有一条小径,有个哨兵在那儿来回走动。我便在一尊大炮旁躺了下来,好在有哨兵的脚步声为我做伴,虽然他并不知道我就睡在他上面,就像萨伦学校的同学不知道我就睡在墙外一样。我一觉沉睡到天明。
早晨起来的时候,只觉得两条腿又僵又疼。当我走下坡来。朝那又长又狭的街道走去时,军队的鼓声和行进声,好像从四面八方包围住我,把我弄得头昏眼花。我觉得,要是我想要留点力气,以便能到达旅途的终点,那我那天就不能多走路,我决定把变卖我的外套,作为我当天的主要工作。因此我脱下外套,为的是使自己适应,没有外套也能对付。我把外套夹在腋下,开始巡视起各家旧衣店来。
要在这儿卖旧衣服,似乎很合适,因为这儿买卖旧衣服的铺子很多,而且,一般说来,铺子的老板们都站在门口守候着雇主。不过,他们多数都在他们的货物中间,挂上一两件军官制服,上面连肩章什么的都很齐全。我认为他们的买卖价格都很高,心里害怕,吓得不敢进去,来回走了许久,也不敢把我的货物向任何人兜售。
我的这种自惭心理,使得我把注意力转向那些卖旧船具的商品和道勒毕先生那样的铺子,而不想跟这些正规的商人打交道。最后我终于找到了一家看样子有希望的铺子。这家铺子坐落在一条脏胡同的拐角处,一头是一个长满大荨麻的院场,对面的栅栏上挂着一些旧的水手服,好像是这家铺子里多得满出来似的;还有吊床、生锈的枪、油布帽子,以及一些盘子,盘子里盛满许多生锈的旧钥匙,它们大小不一,式样各异,多到好像足以打开世界上的所有门似的。
我心里七上八下的走下几级台阶,走进这家又矮又小的铺子。铺子里只有一扇小窗,它不但没能使屋子里变亮,反而变得更暗了,因为上面挂满了衣服。进了铺子后,我扑腾的心并没有松缓下来,一个丑陋的、下半张脸全给又短又硬的白胡子遮满的老头,从铺子后面一间肮脏的、洞穴似的小房间里冲了出来,一把抓住了我的头发。这老头看起来很可怕,穿一件很脏的法兰绒背心,散发出一股强烈的酒气。他冲出的小房间里,放着一张床,上面乱堆着一床碎布块缀成的破烂被子。那儿也有一扇小窗,从窗口往外看,能看到更多的大荨麻,还有一头跛脚的驴子。
“哦,你要干什么?”老头子龇牙咧嘴,用恶狠狠的咕哝声问道,“哦,我的眼睛胳膊腿,你要干什么?哦,我的心肝肺,你要干什么?哦,咕噜咕噜!”
我听了这些话,害怕极了,特别是最后那句在喉咙里咕噜咕噜连声发出的、听不懂的话,吓得我话也说不出来了,因此那老头继续抓住我的头发,再次问道:
“哦,你要干什么?哦,我的眼睛胳膊腿,你要干什么?哦,我的心肝肺,你要干什么?哦,咕噜!”——最后这声咕噜,是他使劲挤出来的,由于用力太猛,眼珠子都从眼眶里突出来了。
“我想问一声,”我浑身哆嗦着说,“你要不要买一件外套。”
“哦,让我们来看看这件外套!”老头嚷道,“哦,我的心冒火了,快把外套拿出来看看!哦,你这小坏蛋,快把外套拿出来!”
说着,他那像大鸟的爪子似的哆嗦着的手,松开我的头发,戴上一副眼镜。可是,这一点也没有给他那双血红的眼睛增光添色。
“哦,这外套多少钱?”老头仔细看过后问道,“哦——咕噜!——这外套多少钱?”
“半克朗[3]。”我回答说,这时我已镇静下来。
“哦,我的心肝肺,”老头叫了起来,“不值!哦,我的眼睛,不值!哦,我的胳膊腿,不值!十八便士。咕噜!”
每次他发出这一声音的时候,他的眼珠子好像都有从眼眶里迸出来的危险似的。他每说一句话,用的都是同一种腔调,总是一个样,就像一阵风,开始的时候低,接着渐渐高起来,最后又低下去,我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合适的比方了。
“好吧,”我说,认为交易已经成功,心里很高兴,“那就十八便士吧。”
“哦,我的心肝!”老头嚷道,一面把外衣扔在一个架子上,“你给我到铺子外面去!哦,我的肺,你给我到铺子外面去!哦,我的眼睛,我的胳膊腿——咕噜!别跟我要钱,换东西吧!”
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样惊恐过,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不过我还是低声下气地告诉他说,我急需的是钱,别的任何东西我都没有用处。我可以像他说的那样在外面等着,不会去催他。于是我就走出铺子,在一个角落的阴处坐了下来。我一连坐了好几个小时,阴处照到了阳光,后来又成了阴处。我还是坐在那儿等他给我钱。
我真希望,在买卖人中别再有他这种酒疯子了。原来他在那附近一带是很有点名气的,他已经把自己出卖给魔鬼了。这是我过后不久就知道的。因为来了不少孩子,不断在铺子门口侵扰他,高声嚷着那个传说,要他把金子拿出来。“你别装穷,查理,你并不穷。把你的金子拿出来。把你卖给魔鬼的金子拿点出来。喂!金子在床垫子里哪,查理,查理。把床垫拆开,拿点出来给我们!”他们这么叫喊着,许多人还提出要借刀子给他,供他拆床垫。这惹得他怒不可遏,成天冲出去追那班孩子,孩子们则一再逃窜。有时候,他在盛怒之下把我当成了他们当中的一个,直朝我冲来,咬牙切齿的,仿佛要把我撕成碎片;这时,幸好想起是我,于是便奔回铺子里。我从他的声音听出,他又躺到床上了,接着便发疯似的大唱起那首《纳尔逊之死》[4]来。而且在每一句的开头都加上一个“哦!”字,中间还插进一大堆“咕噜”。好像这还不够我受似的,那班孩子见我衣服欠缺,而且是这般有耐心、有恒心地坐在铺子门口,以为我跟这家铺子有关系,便整天用石头扔我,作弄我。
那老头想了很多办法,想骗我跟他交换物品,有一次拿出一根钓鱼竿来,另一次拿出一把提琴;还有一次是一顶三角帽,又有一次是一支笛子。不过所有这一切提议,我全都拒绝,始终咬紧牙关坐在那儿,眼中含着泪水,每次都求他给我钱,或者是还我外套。最后,他总算开始给我付钱了,每次给半便士,足足花了两个小时,陆陆续续总共给了我一先令。
“啊,我的眼睛,我的胳膊腿!”停了好久以后,他凶相毕露地朝铺子外面吼道,“再给你两便士,你走不走?”
“不成,”我说,“那样我会饿死的。”
“哦,我的心肝肺,再给你三便士,你该走了吧?”
“我要是不等钱用,你一个钱不给我也走,”我说,“可是我急着等钱用啊。”
“哦,咕——噜!”(当他从门框后面只露出一颗狡猾的老脑袋瞧着我时,发出了一声真让我没法形容的别扭的喊叫)“四便士,你该走了吧?”
当时我已经筋疲力尽,所以也就同意了他提出的数目,颤抖着从他那爪子似的手中接过钱,便走开了。这时太阳已经快要下山,我从来没有这样又饥又渴过,不过待我花了三个便士后,我便又不饥不渴了,恢复了精力。由于精力较好,我又继续走了七英里。
这天晚上,我的床就在另一垛干草堆下,我把磨起泡的脚在小河里洗了洗,用阴凉的叶子尽可能把它们包起来,然后躺下来休息。第二天早上继续上路时,我发现四周全是啤酒花地和果园。这时已是深秋季节,果园中嫣红的成熟苹果,挂满枝头,在一些地方,收摘啤酒花的人已经在忙碌。我觉得这一切真是太美了,打算当天晚上就睡在啤酒花地里,想象着跟那些上面缠绕着啤酒花优美藤蔓和叶子的一溜溜杆子,结为舒心的伴侣。
那一天遇上的流浪汉比以前的更坏,他们在我心里引起的恐惧,直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其中有些面目十分狰狞的恶棍,在我走过他们身旁时,眼睛直盯着我,或者是停下脚步,把我叫回去,对我问话;我要是撒腿逃开,他们就用石头扔我。我记得有个年轻的家伙——从他带着的工具袋和炭火炉来看,我猜想他是个补锅匠——带着一个女人。他就是那样转脸直盯着我,接着便扯开嗓门,大声叫我回去。我只得停下脚步,回头望着。
“叫你回来,你就回来!”那补锅匠说,“要不,我就把你那小身子给撕了。”
我想我最好还是回去。快到他们跟前时,我满脸堆笑,想讨补锅匠的好。我看到那女人有只眼睛四周一片青肿。
“你去哪儿?”补锅匠一只黝黑的手抓住我衬衣的前襟,问道。
“我要去多佛。”我回答说。
“你从哪儿来?”补锅匠问道,他的手把我的衬衫一拧,抓得更紧了。
“我从伦敦来。”我说。
“你是干哪一路的?”补锅匠问,“是个扒儿手吧?”
“不——不是。”我说。
“不是?妈的,你要是不跟我说实话,”补锅匠说,“我就把你的脑浆给砸出来!”
说着他举起另外那只空着的手,做出要打我的样子,威吓我,还朝我全身上下打量着。
“你身上有买一品脱啤酒的钱吗?”补锅匠说,“有的话,快拿出来,免得你大爷动手!”
我本来一定会掏钱出来的,可是我看到了那女人的眼色,看到她微微摇着头,嘴唇做出个“不!”字的样子。
“我很穷,”我装出笑脸回答说,“我没钱。”
“什么?你这是什么意思?”补锅匠说道,恶狠狠地直盯着我,吓得我只当他已经看到我口袋里的钱了。
“先生!”我结结巴巴地叫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补锅匠说,“你围我弟弟的丝围巾?拿过来!”他一下子就从我脖子上抢走了我的丝围巾,把它扔给了那个女人。
那女人哈哈大笑起来,好像认为他这是在跟我开玩笑,把围巾扔还给了我。同时跟先前摇头时那样,微微地朝我点了点头,嘴唇还做出个“走!”字的样子。不过,我还没来得及照她的话做,补锅匠又从我手上把围巾给抢走了。因为用力过猛,我就像一根羽毛似的被他甩得老远。他把围巾胡乱地往自己脖子上一围,转身就朝那女人骂了一句,一拳把她打倒在地。只见她被打得仰面朝天跌倒在坚硬的路上,帽子已被打落,头发全给尘土染白了。那番情景,我永世难忘。我撒腿跑了一段路,从远处回头看去,只见她坐在人行道上(那是大路旁的一个土坡),用自己那披肩的角儿在擦脸上的血。补锅匠则顾自朝前走着。这也是我永世难忘的情景。
这次遇险,把我给吓坏了,因此打这以后,每当看到这样的人过来,我就退到一旁,先找个地方躲起来。等到他们走得看不见了,我才再上路。这种情况一再发生,因此我在路上耽搁了不少工夫。但是遇到这种困难的时候,我也像在路上遇到所有其他困难时一样,想象中我母亲在我还没出生时的少女形象,好像一直在支持着我,引导着我,而且一直在陪伴着我。当我在啤酒花丛中躺下睡觉时,这幅形象就在啤酒花丛中。我早晨醒来时,她也跟着我一起醒来。我上路,她就跟我同行,整天走在我前面。从那时起,我看到坎特伯雷[5]那在灼热的阳光下打盹的街道,就联想到母亲的容颜;看到那古老的房舍和城门,它那古老、庄严的大教堂,以及那些围绕着钟楼飞翔的白嘴鸦,我也联想到她的容颜。后来,当我终于来到多佛附近光秃广阔的丘陵地带时,母亲的容颜给了我希望,消除了这儿的荒凉景象。直到我出逃的第六天,在我到达我旅程的第一个大目标,真正踏上那个市镇时,母亲的容颜才离我而去。不过说来奇怪,当我脚穿破鞋,衣衫不全,浑身尘土,皮肤黝黑,站在渴望已久的地方时,母亲的容颜竟像梦一样突然消失,撇下我独自一人,无依无靠,倍感凄凉。
我先在渔夫中间打听姨婆的消息,他们的回答说法不一。一个说,她住在南岬的灯塔里,所以胡子都给烧焦了;另一个说,她被绑在港外的大浮标上,要等潮水半涨半落时,才能去看她;第三个又说,她因为拐了小孩,给关在梅德斯通[6]的监狱里了;第四个则说,上次刮大风时,有人看见她骑着一把扫帚,往加来[7]去了。接着我又在马车夫中间打听。他们同样爱开玩笑,很不正经。至于那些开铺子的,一看到我这副样子就讨厌,没等我开口,就说他们没有什么可以给我。我感到,我现在比出逃后的任何时候都更加悲惨、更加困苦。我的钱都花光了,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卖了。我又饥又渴,筋疲力尽。现在,离我的目的地,似乎跟在伦敦时一样遥远。
一上午的时间就这样消磨在打听上了。我在市场附近街角的一家空铺子前的台阶上坐了下来,盘算着是不是要到前面那些去过的地方再打听一番。就在这时,一个赶车的赶着马车经过,掉下了马衣。我拾起马衣递给他,发现这人脸相和蔼,便大胆地问他,是否知道特洛伍德小姐住在哪儿。虽然因为这句话问的次数太多,我几乎没说出口就咽回去了。
“特洛伍德?”车夫说,“让我想一想。我知道有这么个人。是个老太太?”
“是的,”我说,“没错。”
“腰板儿挺直的,是不是?”他说,同时也伸直了自己的腰板。
“没错,”我说,“我想是这样。”
“常拎个手提包?”他说,“一个能装很多东西的大提包,是不是?脾气挺倔的,跟你说话的时候,老斩钉截铁似的,是不是?”
我承认他这番形容很准确,但心里不由得却凉了半截。
“那我就告诉你吧,”他说,“往那边上去,”他用鞭子指着前面的高坡,“一直往前走,走到有几座朝海的房子那儿,我想,到那儿你准能打听到她。不过,我看她什么也不会给你的。所以还是我这儿给你一个便士吧。”
我感激不尽地收下他的赠款,用它买了一个面包。我一路走,一路吃,照那位车夫朋友所指的方向走去。走了好久,还没有看到他说的那几座房子。最后,终于看到前面有几座房子。我走上前去,走进一家小店铺(就是我们家乡通常叫作杂货铺的那种),求铺子里的人告诉我,他们是不是知道特洛伍德小姐住在哪儿。我本是向柜台后面那个男人打听的,他正在给一个年轻的女人称米,但那个年轻女人以为我是在问她,连忙转过身来。
“你问我家小姐吗?”她说,“你找她有什么事,孩子?”
“对不起,”我回答说,“我有话要跟她说。”
“你是说,你要向她讨乞吧。”那姑娘接嘴说。
“不是,”我说道,“真的。”不过我突然想到,实际上我来这儿并非为了别的目的,于是一时间慌乱得说不出话来,觉得脸也红了。
我姨婆的女仆(从她说的话里,我认为她是我姨婆的女仆)把米放进一只小篮子里,然后走出店门,她对我说,要是我想知道特洛伍德小姐住在哪儿,可以跟她走。我当然用不着再求得她的允许,便跟她前去了,可是当时我心里又惶恐又激动,两腿禁不住直打哆嗦。我跟着那年轻女人,不久就来到一座整齐干净的小屋子跟前。小屋有着敞亮的凸肚窗,屋前是一个铺有石子的四方小院或花园,里面种满花草,收拾得整整齐齐,到处是一片芳香。
“特洛伍德小姐就住在这儿,”那年轻女人说,“这会儿你已知道;我就只能说这么多了。”说完就匆忙走进屋去,好像要推卸带我来的责任似的。留下我独自一人站在花园的栅栏门旁,忧郁不安地从门上朝小客厅的窗子里张望。只见纱布的窗帘半开半掩,窗台上安有一个绿色小圆屏或者扇子,还有一张小桌子和一把大椅子,这使我想到,这会儿我姨婆也许正在那儿凛然端坐呢。
当时我的鞋子已经破烂不堪。鞋底已一片片脱落,鞋帮的皮也已多处破裂,失去了鞋的样子。我的帽子(也被用作我的睡帽)也已压得又扁又皱,就连垃圾堆上没柄的破汤锅,跟它相比也不用自惭不如了。我的衬衣和裤子上,全是汗渍、水迹,沾满草茎和肯特郡的泥土(我就睡在它上面),而且也撕破了。现在我这副模样站在姨婆的花园门口,园里的鸟儿也许都要让我给吓飞了。我的头发,打从离开伦敦那天起,就没有碰过梳子和刷子。我的脸、我的脖子和我的手,由于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风吹日晒,现在已烤成紫褐色。我从头到脚,沾满白垩和尘土,好像刚从石灰窑里出来似的。就这样一副狼狈相,而且对此还有着强烈的自知之明,我等着把我自己介绍给我那位令人生畏的姨婆,等着她对我的初步印象。
过了一会儿,小客厅的窗子那儿仍旧静悄悄的,因而我断定,我姨婆并没在那儿。于是我便抬头往小客厅上面的那个窗子看去。只见那儿有一位和蔼可亲的先生,面色红润,满头白发。他闭上一只眼睛,做了个怪相,朝我点了几下头,又摇了几下头,然后笑了笑,走开了。
在这以前,我的心绪本来就够乱的了,看了他这种意外的举动,我更加不安了。我正想偷偷溜开,先考虑一下怎么办再说。这时从屋子里走出来一位女士,帽子上扎着一条手帕,手上戴着一副园丁的手套,身上围了个收税人的围裙似的园丁工具袋,手上拿着一把大刀子。我一看就知道,这一定是贝特西小姐。因为她从屋子里昂首阔步走出来的样子,跟我可怜的母亲常对我说的她昂首阔步走进布兰德斯通我们家鸦巢的花园时一模一样。
“去!”贝特西小姐说着,摇着头,还用手中的刀子做出一个砍劈的样子,“走开!这儿不许小孩进来!”
我提心吊胆地看着她,只见她走到园子的一个角落里,俯下身子在那儿挖掘什么小根子。这时,我虽然一点勇气都没有了,但是我有着不顾一切的决心,于是便悄悄走进园子,站在她身边,用手指碰了碰她。
“对不起,小姐。”我开口说。
她吃了一惊,抬起了头。
“对不起,姨婆!”
“啊?”贝特西小姐惊叫了起来,我从来没有听到过类似这样的惊叫声。
“对不起,姨婆,我是你的侄孙儿。”
“哎呀,我的天!”姨婆说,一下子坐在花园的小径上。
“我是大卫·科波菲尔,住在萨福克的布兰德斯通——我出生那天,你去过那儿,见过我的好妈妈。我妈妈去世以后,我的日子过得很苦。没有人关心我,什么都不管我,还逼我独自谋生,要我干不该我干的活儿。所以我就逃到你这儿来了。我刚一上路,便让人给抢了,我是一路走来的,打从出发那天起,我就没在床上睡过觉。”说到这里,我的自制力一下子完全失去了。我用手朝自己指了指,要姨婆看看我褴褛的样子,证明我确实吃了不少苦头,接着便伤心地大哭起来。我相信,这场哭已在我心中憋了整整一个星期了。
我说这番话的时候,我姨婆的脸上,除了惊讶,什么表情都不见了。她一直坐在石子铺的小径上,两眼直愣愣地盯着我。一见我开始放声大哭起来,她便急忙站起身子,揪住我的衣领,把我带进了小客厅。她到了那儿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打开一个高柜子的锁,拿出好几个瓶子,把瓶子里的东西各往我嘴里倒了一些。我想,这些瓶子她一定是随便拿的,因为她倒进我嘴里的东西,我尝出有茴香水、鳀鱼酱、色拉调料。她给我服了这些补精益神的东西后,见我还是歇斯底里的哭个不停,就把我放在沙发上,在我的头下垫了一条披巾,她头上的手帕则给我垫了脚,为的是免得我把沙发套弄脏。然后她自己就坐到我上面提到过的绿色团扇或小圆屏的后面,因此我就看不到她的脸了,只听到她过一会便叫一声“我的天哪!”就像是放致哀礼炮或分炮[8]似的。
过了一会,她摇了摇铃。“珍妮特,”当她的女仆进来时,我的姨婆说,“上楼去,给我禀告狄克先生,说我有事想跟他谈一谈。”
珍妮特见我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我生怕动起来会让我姨婆不高兴),显得有点吃惊,不过她还是执行她的使命去了。我的姨婆背着双手,在小客厅里来回踱着,直到从楼上窗口冲我挤眼的那位先生笑着走了进来,她才停下脚步。
“狄克先生,”我姨婆说,“别傻里傻气的了,你只要愿意,比谁都有见识。这我们都知道。所以不管怎么样,你都别犯傻了。”
那位先生的神情立即变得严肃起来,他朝我打量着。看他那表情我心里想,好像是求我别说出他在窗口的样子。
“狄克先生,”我姨婆说,“你听说我对你提起过大卫·科波菲尔吧?行了,别装作你记性不好,因为你我对这都很清楚。”
“大卫·科波菲尔?”狄克先生说,我看他那样子,对这好像不太记得,“大卫·科波菲尔?啊,没错,是的。大卫,我当然记得。”
“行啦,”我姨婆说,“这就是他的孩子,他的儿子。要不是这孩子也像他的母亲,就十分像他的父亲了。”
“他的儿子?”狄克先生说,“大卫的儿子?真的!”
“对,”我姨婆接着说,“他还干了件相当出色的事。他是逃到这儿来的。啊!要是他姐姐,贝特西·特洛伍德,就决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来。”我姨婆坚定地摇摇头,对那个未出世的女孩的品格、行为,充满信心。
“啊!你认为她不会逃跑?”狄克先生说。
“啊呀,你这人真是的!”我姨婆厉声地叫了起来,“你瞎说些什么呀!我还不知道她不会吗?她一定会跟我这个监护人生活在一起,我们俩彼此一定相处得很好。请问,如果是她的姐姐贝特西·特洛伍德,她会从哪儿逃跑?又会跑到哪儿去呢?”
“没有去处。”狄克先生说。
“那就行了,”我姨婆听他这样回答,口气缓和了下来,“狄克,你原本看问题很尖锐,像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似的,怎么又装作心不在焉,发起傻来了呢?瞧,你已经看到小大卫·科波菲尔就在你的面前了。我要问你的问题是,我该拿他怎么办?”
“你该拿他怎么办呢?”狄克先生搔着头皮,有气无力地说,“噢!该拿他怎么办呢?”
“对,”我姨婆表情严肃地举起一个食指,说,“喂!我要你给我出个好主意。”
“啊,我要是你的话,”狄克先生一面考虑,一面茫然地看着我,说,“我一定——”他注视着我,好像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主意,便轻松地接着说,“我一定先让他洗个澡!”
“珍妮特,”我姨婆暗暗得意(当时我并不懂为什么),转过身来叫道,“狄克先生给我们指明道路了。烧洗澡水!”
虽然我用心细听着他们的这番谈话,但是在对话进行中,我也禁不住对我姨婆、狄克先生和珍妮特观察了一番,同时也完成了对房间里的情况做进一步的审视。
我姨婆是一个高高的、面色严厉的女人,但是绝不难看。她的面容、她的声音以及她的步态和举止里,都有着一种刚强不屈的神情,难怪像我母亲那样温顺的人对她会有那样的印象。不过她的面貌虽然严峻凛然,五官倒也颇为端正。我特别注意到,她的眼睛灵活明亮,炯炯有神。她的头发已经花白,朴朴实实对半分开,上面戴着一顶我想是叫作“头巾式女帽”的帽子——我的意思是说,这种帽子当时比现在流行得多,它两边各有帽翼,用带子系在下巴下面。她的衣服是淡紫色的,非常整洁,但是做得很简朴,好像她尽量要求轻便,少受拘束。我记得,当时我认为她的衣服式样十分像骑马服,不过把多余的下摆给剪掉了。她在腰上挂了一只男式金表(我这是根据它的大小和式样看出来的),还带有跟它相配的链子和坠子。脖子上围着一条颇像衬衫领口的领子,手腕上还有着衬衫袖口似的东西。
至于狄克先生,我已经说过,面色红润,满头白发。我这么一说,本是可以概括他的全貌了,不过他的头老是奇怪地耷拉着——这并不是年纪大的关系;他的这一模样,让我想起萨伦学校的学生挨打以后的样子——而且他那双灰色的眼睛又大又凸出,里面还含有一种奇怪的水汪汪的亮光。这一切,再加上他那副呆头呆脑的样子,对我姨婆的驯服态度,以及受到她夸奖时那副孩子般的高兴劲儿,都使我疑心,他这个人,精神可能有些不太正常。可是他要是真的精神不正常,怎么又会到我姨婆这儿来的呢,这真让我十分迷惑不解。他的穿着打扮,跟一般的绅士一样,上身是宽大的灰色晨衣和背心,下身是白色长裤;表放在裤子的表袋里,钱放在衣服的口袋里;他老把钱弄得喀啦喀啦作响,好像自己有钱很神气似的。
珍妮特是个漂亮的花季少女,大约十九岁或二十岁,十分整洁。虽然当时我并未对她做进一步的观察,但我得在这儿提一下我后来的发现。原来我姨婆接连雇用过不少女孩,她就是其中之一。姨婆的用意,分明是要把她们教育成跟男人断绝关系,可结果,她们总是以嫁给面包师来实践不嫁人的誓言。
小客厅里也收拾得跟珍妮特和我姨婆一样整洁。刚才我放下笔来想了想当时的情景。从海上吹来的风,带着花香,又吹进了房间。我又看到了擦得雪亮的老式家具,看到了在凸肚窗里绿团扇旁我姨婆神圣不可侵犯的椅子和桌子,看到了盖着覆毯[9]的地毯,看到了那只猫,用以防止烫手的锅柄裹布,两只金丝雀,古瓷,装满干玫瑰花瓣的酒钵,摆着各种瓶瓶罐罐的高橱;同时,我还看见了我自己,浑身尘土,躺在沙发上,观察着一切,跟这儿的所有东西都显得极不调和。
珍妮特给我做洗澡的准备去了。这时,我姨婆突然使我大吃一惊,她有一会儿工夫,突然气得全身发僵,几乎都喊不出声音来了,她叫道:“珍妮特,驴子!”
珍妮特听到这一声喊,就像房子着火似的,急忙从台阶那儿跑上来,往外冲到屋前的那一小块草地上,原来草地上竟大胆闯进来两头驮着两个女人的驴子。她把这两头驴子赶了出去。这时,我姨婆也冲出屋外,抓住了另外一头驮着一个小孩的驴子的缰绳,让驴子转过身去,把它拉出这个神圣的地方。同时还给那个倒霉的赶驴孩子扇了几个耳光,因为他竟敢亵渎这片神圣的土地。
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姨婆是否拥有这片草地的法定通行权。不过她自己心里认定她有这个权利。有或没有,对她来说,反正都是一样的。她一生认为最无法无天的行为,要不断给予惩罚的,就是驴子践踏这片圣洁的草地。不管她正在做着什么事,也不管她正在跟别人兴致勃勃地谈着什么,只要一出现驴子,她的思路马上就会改变,她就会立刻朝它扑过去。她把水罐、喷壶都装满水,藏在秘密的地方,准备随时用来浇淋前来侵犯的孩子。门后还藏有棍子,随时准备出击,战事不断发生。也许,那些赶驴子的孩子觉得这好玩,很刺激,也许是那些更聪明的驴子懂得这是怎么一回事,出于它们倔强的天性,偏偏爱走这条路。我只知道,在洗澡水烧好之前,就有过三次警报,以最后一次最危急。我看见我姨婆单枪匹马地跟一个十五岁的浅棕色头发男孩交起手来。当她抓住他的头往栅栏门上撞时,那孩子好像没闹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这场插曲,让我觉得特别可笑。因为当时我姨婆正用大匙子在给我喂汤(我已经使她完全相信,我确实一直在挨饿,所以一开始只能给我吃少量的东西),我张开嘴正要接她喂我的那匙汤时,她突然把匙子放回盆子,大叫一声:“珍妮特,驴子!”便冲出去发起进攻了。
这个澡洗得舒服极了。由于我几天来都睡在田野里,这时开始感到四肢剧痛难当,而且我的身子又那么疲乏和虚弱,要想连续五分钟不合眼都办不到了。洗完澡,她们(我指的是我姨婆和珍妮特)给我穿上了狄克先生的衬衣和裤子,又用两三条大披巾把我裹了起来。我被裹成像个什么,我现在说不上来,当时只觉得全身很热,而且又累又困,很快便在沙发上睡着了。
这也许是个梦,是我长期以来的想象引起的,但我醒来后有一个印象,觉得我姨婆曾来到我跟前,俯下身子,捋开我脸上的头发,把我的头摆得舒服些,然后站在旁边瞧着我。好像还听到她说了“漂亮的孩子”、“可怜的孩子”这类话。但是待我醒来时,却又确实没有别的迹象表明,可以相信这话是我姨婆说的,因为她正坐在凸肚窗内,从那绿团扇后面凝视着大海。那团扇是安在一种转轴上的,能朝任何方向转动。
在我醒后不久,我们就吃饭了,有烤鸡和布丁。我坐在餐桌旁,跟一只捆扎着的鸡[10]没有多大不同,我的两臂动起来非常困难。不过,既然是我姨婆把我裹扎成这样,虽然感到不方便,我也就忍着不抱怨了。在这整段时间,我都急于想知道,她打算拿我怎么办。可是她吃饭时始终默不作声,只是偶尔朝坐在对面的我看上一眼,说一声“我的天!”,可这一点也不能减轻我的焦急。
桌布撤去了,桌子上放上了雪利酒,也给了我一杯。这时姨婆又打发人去楼上请来了狄克先生,跟我们坐在一起。姨婆要他仔细听我的话,他就尽量作出明白事理的样子。姨婆一连串问了我不少问题,一步步把我的经历都套出来了。在我讲述的时候,姨婆的眼睛一直看着狄克先生,要不我想他早就睡着了。而且每当他露出笑脸时,我姨婆就会皱一皱眉头,把他给制止住。
“我真弄不明白,”我讲完后,姨婆说,“到底是什么迷住了那个倒霉的可怜娃娃,使得她又去嫁一次人!”
“也许是她爱上了她的第二个丈夫了吧。”狄克先生推测说。
“爱上了!”我姨婆重复说,“你这是什么意思?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也许,”狄克先生想了想,傻笑着说,“她这么做是为了找快乐吧。”
“找快乐!真不错!”我姨婆回答说,“那可怜的娃娃,竟把她天真无邪的痴心诚意,寄托在这样一个狼心狗肺的人身上,他那样千方百计地虐待她,她可真是找到快乐了。她自己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我倒真想知道!她已经有过一个丈夫了,她眼看着大卫·科波菲尔离开了这个世界——那孩子从摇篮里起就爱追蜡娃娃了。她已经生过一个孩子——啊,在那个星期五的晚上,她生下坐在这儿的这个孩子时,就有了一对娃儿了——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呀?”
狄克先生暗地里朝我摇了摇头,好像是说,这真是没有办法。
“她连养孩子都跟别人不一样,”我姨婆说,“这孩子的姐姐贝特西·特洛伍德在哪儿呀?一直没出世。真是哪儿的事!”
狄克先生好像感到十分吃惊。
“那个脑袋总是歪在一边的小个子医生,”我姨婆说,“那个吉利普,或者叫别的什么吧,他会点什么?只会像只知更鸟似的——他真的像只知更鸟——说:‘是个男孩!’呸!他们那一伙全是白痴!”
这一声突然的大叫,把狄克吓了一大跳。如果说实话的话,我也是这样。
“还有,好像这还不够,她还没有害够这孩子的姐姐贝特西·特洛伍德似的,”我姨婆说,“她还要嫁第二次——嫁给一个谋财害命者——或者是名字像个谋财害命者——结果把这个孩子也害了!这么一来,自然而然的结果是,这孩子只好独自谋生,到处流浪了。除了吃奶的孩子,这一结果是谁都可以预料到的。他还没有长大,就像个该隐[11]了。”
狄克先生仔细地朝我打量着,仿佛要看看我像不像这个人。
“还有那个姓‘异教徒’[12]的女人,”我姨婆说,“那个佩格蒂,后来也跟着她嫁了人了。因为她还没有看够嫁人带来的害处,据这孩子说,她也跟着嫁人了。我只希望,”我姨婆摇着头说,“她的丈夫是报上常登的那种拨火棍丈夫,常用拨火棍揍她才好。”
听到我的老保姆受到这样的诋毁和诅咒,我忍受不住了。我对我姨婆说,她实在错怪了佩格蒂了。我说,佩格蒂是世界上最好、最可靠、最诚实、最忠心、最肯自我牺牲的朋友和仆人。她一直非常疼爱我,也一直非常疼爱我的母亲;我母亲临死的时候,头就是靠在她的手臂上的,我母亲最后的感激的一吻,也是亲的她的脸。我想起我母亲和佩格蒂,就哽咽住了。我正想说下去时,便禁不住哭起来了。我断断续续地哭着说,她的家就是我的家,她的一切就是我的一切,我本想去她那儿安身,只是因为她家境贫寒,去了怕给她添麻烦——我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忍不住一直哭着,把我的脸伏在桌子上的双手中。
“好啦,好啦!”我姨婆说,“这孩子懂得卫护护着他的人,很不错——珍妮特!驴子!”
我完全相信,要不是那些倒霉的驴子,我们双方本可以互相取得很好地了解的。因为我姨婆已把手放在我的肩上,在这种鼓励下,我正胆大起来,想要搂住她,求她保护了。可是这一打岔,以及她投身进去的外面这场扰乱,把眼前较为温馨的气氛给破坏了,惹得我姨婆气愤地朝狄克先生直嚷嚷,说她决定要诉诸国家法律,把多佛所有侵犯别人的养驴人都告上法庭。她一直这样叫嚷到喝茶的时候。
喝完茶以后,我们就坐在窗口——从我姨婆脸上那严肃的表情来看,我猜想,为的是怕有人畜再来侵犯——一直坐到黄昏时刻。这时,珍妮特端来了蜡烛,还往桌子上摆了一副双陆棋盘,然后放下了窗帘。
“现在,狄克先生,”我姨婆说,像以前那样表情严肃地举起一个食指,“我要问你另一个问题。你瞧这孩子。”
“大卫的儿子?”狄克先生说,脸上的表情既专心致志,又显得不知所措。
“一点没错,”我姨婆回答说,“现在,你打算拿他怎么办?”
“拿大卫的儿子怎么办?”狄克先生说。
“对,”我姨婆回答,“拿大卫的儿子怎么办。”
“哦!”狄克先生说,“对。怎么办——我得让他去睡觉。”
“珍妮特!”我姨婆喊道,她同样面带喜色,跟我以前说过的一样,“狄克先生给我们指明道路了。要是床铺好了,我们带他睡觉去。”
珍妮特报告说床早已铺好,于是她们就带我上楼。她们的态度很和蔼,但是我有点像个囚犯,我姨婆走在前面,珍妮特殿后。给我一点新希望的唯一一个情况是,我姨婆在楼梯上问,那儿有股烟火味是怎么回事。珍妮特回答说,她在厨房里拿我的旧衬衫引火了。可是在我的房里,除了我身上穿的那堆可笑的东西外,没有别的衣服。现在只留下我一个人了,还有一支小小的蜡烛,我姨婆预先警告过我,这支蜡烛只能点五分钟。我还听到她们把我的门从外面锁上了。我把这些事在心里琢磨了一番后,认为可能我姨婆还不了解我,也许疑心我有逃跑的习惯,所以采取了预防措施,以保证我的安全。
我住的房间非常舒适,高踞顶楼,俯瞰大海,海面上闪耀着皎洁的月光。我做完祷告,蜡烛也已熄灭,我记得我仍坐在那儿眺望着海上的月光。我觉得,那仿佛是一本发光的书,我希望能从中看出我的命运,或者看到我母亲,带着她的孩子,沿着那条发光的路从天上飞来,像我最后一次看到她那慈爱的面容时那样,望着我。我记得,后来我把目光从海上移开,看到挂着洁白帐子的卧床,庄严的感觉变成了感激之情,安适之感——至于躺在松软的床上,盖上雪白的被单,这种感激之情、安适之感就更强烈了!——我记得,我怎样想起了夜空下我睡过的那些荒凉的地方,我怎样默默祈祷,但愿永远不要再做无家可归的人,也永远不要忘记那些无家可归的人。我记得,后来我好像就沿着海面上那道发人忧思的辉光,飘飘然进入了梦乡。
* * *
[1].英国海军造船厂所在地,附近的小山为白垩质。
[2].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六章第十四节。
[3].英国旧币制一克朗为五先令,一先令为十二便士。
[4].当时流行的一首悼念死于特拉法尔加角之役的英国海军名将纳尔逊(1758—1805)的歌曲。
[5].英国古城,以大教堂著称,是从伦敦到多佛的必经之地。
[6].英国肯特郡郡府所在地。
[7].和多佛隔海相望的法国城市。
[8].每隔一分钟放一次,船舶遇险时施放。
[9].盖在地毯上保护地毯的粗毛毯。
[10].英国人习惯在烹调鸡、鸭前,把它们的翅膀和脚捆扎住。
[11].《圣经》人物,他是亚当和夏娃的儿子,因杀死弟弟亚伯,被耶和华罚过流浪生活。详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四章。
[12].“异教徒”的原文“pagan”和“佩格蒂”(Peggotty)读音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