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科波菲尔 第二十章 斯蒂福思家

早晨八点钟,那个女侍来敲我的门,告诉我,供我刮胡子的热水已经在外面准备好。我因为没有必要刮胡子,听了感到很不好受,躺在床上,脸都红了。我还疑心,她通知我时,自己也笑了。这种想法,在我穿衣服时,一直苦恼着我。当我下楼去吃早饭,在楼梯上从她身边经过时,我都觉得自己竟有些畏怯自惭的神气。的确,我本想让人看起来年龄大一点,但没能做到,我对这一点非常敏感。因此,在这种自卑的情况下,有一阵子我根本不想从她身边走过;听见她拿着一把扫帚在那儿打扫,我就站在那儿从窗口朝外面看,只见那座骑马的查理国王塑像,周围全是横七竖八的出租马车,在那濛濛细雨和深褐色的浓雾中,看起来一点也没有王者的尊严显赫。我在那儿一直看到那个男侍来催请,说那位先生已在下面等着我,我才下去。

我发现斯蒂福思并没有在咖啡室等我,而是在一个舒适雅致的包厢里,那儿挂着大红窗帘,铺着土耳其地毯,炉火烧得通红,铺着洁白台布的餐桌上,已摆着热气腾腾的精美早餐。餐具架上的小圆镜里,生动地映照出缩小了的房间、壁炉、早餐、斯蒂福思跟别的一切。开始时,我颇为局促不安,因为斯蒂福思举止从容,风度优雅,各方面都在我之上,年龄也比我大。不过他的无拘无束的照顾,很快就纠正了我的态度,使我也变得潇洒自如起来。他在金十字旅馆造成的变化,使我称赞不已。昨天我是那么孤单、备受冷落,今天早上却受到如此舒适的款待,简直无法相比。至于侍者那种随便放肆的态度,一下去得无影无踪,好像从来没有过。他侍候我们的样子,我可以说,简直像个身穿麻衣、头面涂灰的忏悔者[1]。

“听我说,科波菲尔,”只剩下我们两人时,斯蒂福思说,“我很想知道,你现在在干些什么,正要去哪儿,以及有关你的一切。我觉得,你就像是我的财产似的。”

发现他对我还是这样关心,我高兴得激动异常,就把我姨婆怎样叫我出来作这次短暂的旅行,我打算去哪儿,全都告诉了他。

“既然你并不忙着赶路,”斯蒂福思说,“那你就跟我一起去海盖特[2]我家一趟吧,在那儿待上一两天。你见了我母亲,一定会喜欢的,只是她提起我这个儿子来,有些扬扬得意,会唠唠叨叨说个没完没了,不过你会原谅她的——她见了你,也一定会喜欢的。”

“承你说得这样亲切,我也相信一定会这样的。”我微笑着说。

“哦!”斯蒂福思说,“凡是喜欢我的人,就有权要求她喜欢他,这一点她一定会承认的。”

“这样说来,我准能受到她的宠爱了。”我说。

“好!”斯蒂福思说,“那我们就去证实一下。我们先花一两个小时游览一下名胜——带你这样一个年轻小伙子去游览名胜,还是有点意思的,科波菲尔——然后我们就乘公共马车出城去海盖特。”

我几乎不能相信,我这不是在梦中,真担心一觉醒来,依旧住在四十四号,依旧孤孤单单地坐在咖啡室的座位上,依旧是那个随便放肆的侍者。我先给姨婆写了一封信,告诉她我很走运,遇上了一个我所钦佩的老同学,并接受了他的邀请。然后我们就乘出租马车前去游览。我们去看了一处“全景图”[3]和别的一些名胜,还去博物馆转了一下。在那儿我不能不注意到,斯蒂福思面对那么多的科目,知识竟如此渊博,而他并不拿自己的知识当一回事。

“你在大学里一定会得到高级学位的,斯蒂福思,”我说,“要是这会儿还没得到的话。他们理所当然地会以你为荣。”

“我得学位!”斯蒂福思叫了起来,“我才不呢!我亲爱的雏菊——我管你叫雏菊,你不介意吧?”

“一点也不!”我说。

“这才是个好小伙子!我亲爱的雏菊,”斯蒂福思笑着说,“我根本不想、也没有打算在这方面出人头地。为了满足我自己,我已经做得够多了。我觉得,像我现在这个样子,已经够迂腐的了。”

“可是名声——”我的话刚说出口。

“你这朵想入非非的雏菊!”斯蒂福思说,笑得更厉害了,“我为什么要自找麻烦,让一班蠢家伙对我目瞪口呆和举手呢?让他们对别的人去搞这一套吧。名声是给那种人的,让他们去出名吧。”

原来我犯了这么一个大错,心里感到很不好意思,因此很想换个话题。幸亏这并不是什么难事,因为斯蒂福思一向有个本领,能毫不经意、轻而易举地从一个话题转换到另一个话题。

游览过后就吃中饭。冬天的白天短,过得很快,公共马车把我们载到海盖特小山顶上一座老式砖房前停下时,已经是黄昏时分了。我们下车时,一位上了年纪但并不很老的太太,已站在门口,她态度高傲,面貌俊秀,嘴里叫着“我心爱的詹姆斯”,伸开两臂把斯蒂福思搂进了怀中。斯蒂福思把我介绍给这位太太,说这就是他母亲。她庄重地对我表示欢迎。

这是一座式样古老、气派非凡的住宅,环境清静幽雅,布置井然有序。从我住的房间窗口,可以看到远处的伦敦全城,像一大片烟雾,烟雾中疏疏落落地闪烁着点点灯光。我只是在换衣服的时候,看了一眼房中沉重结实的家具,镶着镜框的刺绣(我猜是斯蒂福思的母亲做姑娘时绣的);墙上还有一些蜡笔画,画的是女士,头发上撒着粉,穿着紧身胸衣,由于新生的炉火毕剥作响,火光闪烁,照得这些墙上的女士都飘忽不定了。这时我就给叫去吃晚饭了。

餐厅中还有另外一个女人,她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看上去不太让人喜欢,但也还有几分姿色。这女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也许是由于我见到她出乎意料,也许是因为我正好坐在她的对面,再不也许就是因为她这人确有一些不同寻常的地方。她长着黑头发,有着一对渴望的黑眼睛,脸庞瘦削,嘴唇上有一道疤。这是一道老疤——我应该把它叫作缝痕,因为它并没有变色, 而且多年前就治好了——当年一定有什么东西割开了她的嘴,一直割到下巴。现在隔着餐桌看去,已经不太明显,只有上唇的上面和下唇,因为形状有变,还能看出。我心里暗自认定,她大约三十岁左右,盼望结婚,有点色衰——像一所招租过久的房子——不过我已说过,她还有几分姿色。她好像是让心中的那团消耗她的火烧瘦的,她那对憔悴的眼睛,就是这团火找到的出口。

斯蒂福思给我介绍时,说她是达特尔小姐,不过他跟他母亲都叫她罗莎。我发现她就住在斯蒂福思家里,多年来是斯蒂福思太太的女伴。我觉得,她想说什么时,从来不直截了当地说出,总是转弯抹角地暗示一下,她用这种方式说的话是挺多的。举例说吧,当斯蒂福思太太玩笑多于认真地说,她担心她儿子在大学里过的也许是放荡不羁的生活时,达特尔小姐就插嘴说:

“哟,真的吗?你知道我多么无知无识,我只是想多增加点知识,才这么问的。不过是不是总是这样的呢?我想,那种生活,人们一般都认为那是——呃?”

“那是一种很严肃的职业应有的教育,要是你的意思是这样的话,罗莎。”斯蒂福思太太用一种冷淡的态度说。

“哦,是的!一点也没有错,”达特尔小姐回答,“不过,要是不是那样呢?——要是我错了,我希望得到别人纠正——真的不是那样吗?”

“什么真的?”斯蒂福思太太说。

“哦,原来你不是那个意思!”达特尔小姐回答说,“嗨!这话我听了很高兴。这会儿我知道该怎么办了!这就是多问的好处。再提到那种生活时,我就再也不许别人在我面前说什么浪费、放荡一类的话了。”

“你这话说对了,”斯蒂福思太太说,“我儿子的导师是位正人君子。即使我不能完全相信我儿子,我也应该相信他呀!”

“你应该?”达特尔小姐说,“哎哟!正人君子,是吗?哦,真是个正人君子?”

“没错,我相信这一点。”斯蒂福思太太说。

“这就太好了!”达特尔小姐嚷了起来,“这就可以让人放心了!真的是个正人君子?那他就不会是——不过,要是他真是个正人君子,当然就不会了。好了,打现在起,我对他的看法好极了。确切知道他真是个正人君子后,你想不到,我对他的看法提得有多高啊。”

达特尔小姐对每个问题的看法,以及她的话受到反驳后每次作更正时,她都是用这种拐弯抹角的方式来表达的。有时,我费了很大的劲也没法装作不曾觉察,甚至为此跟斯蒂福思闹起矛盾来。吃晚饭时发生的一件事,就是一个例子。斯蒂福思太太跟我谈起我打算去萨福克的事,我信口说,要是斯蒂福思能跟我一起去那儿,那我该有多高兴。我对斯蒂福思解释说,我这是去看我的老保姆,还有佩格蒂先生一家,我还提醒他说,佩格蒂先生就是以前他在学校里见过的那个船夫。

“哦,就是那个挺直爽的家伙!”斯蒂福思说,“他还带了一个儿子,是不是?”

“不,那是他侄子,”我回答说,“不过他收养了,跟儿子一样。他还有个很漂亮的小外甥女,他也当女儿一样收养了。简单说吧,他那个家里(倒不如说船里吧,因为他就住在一条搁在陆地上的船上)全是他慷慨、善心收养的人。你要是见到那一家人,你一定会喜欢的。”

“是吗?”斯蒂福思说,“嗯,我想我会的。我得考虑一下,看看行不行。一起去看看那种人,跟他们一起生活生活,这是很值得走一趟的。更不用说跟你一起旅行的快乐了,雏菊。”

新的期望使我的心高兴得怦怦直跳。不过斯蒂福思说到“那种人”的口气,引得达特尔小姐(她那双闪闪发光的眼睛一直在盯着我们)又插嘴了:

“哦,可是,真的吗?一定得告诉我。他们是吗?”

“他们是什么?谁是什么呀?”斯蒂福思说。

“那种人呀!他们真的像牲畜、泥巴、木头,是另一种人吗?我很想知道呢。”

“哦,他们跟我们之间有很大的距离,”斯蒂福思不当回事地回答,“他们不像我们这样敏感。他们的感情不大容易受震惊,也不大容易受伤害。我敢说,他们都是了不起的正派人。关于这一点,至少有人替他们争辩,我呢,我敢说,决不想跟他们持相反的意见。不过他们的感觉确实不很灵敏,他们那些人,也跟他们那粗糙厚实的皮肤一样,不容易受伤,他们也许应该为这谢天谢地。”

“真的!”达特尔小姐说,“哦,我不知道有比听到这话更高兴的时候了。这就让人放心了!知道他们受了苦也感觉不到,这多让人高兴啊!有时,我很为那种人担心;可是现在,我完全可以不把他们挂在心上了。活到老,学到老。我承认,我曾有过怀疑,可是现在一清二楚了。原先我不懂,现在懂了,这正表明多问的好处——不是吗?”

我相信,斯蒂福思的话是说了玩的,或者是为了要把达特尔小姐的话引出来。因此达特尔小姐走后,当我们俩一块儿坐在壁炉前时,我原以为他会这么说的。可是他却只问我,对达特尔小姐有什么看法。

“她很聪明,是不是?”我问道。

“聪明!她什么都要拿到磨刀石上去磨,”斯蒂福思说,“把它磨锋利了,就跟这些年来,磨她自己的脸和身躯一样。她不断地磨,把自己都给磨掉了,磨得全是棱角了。”

“她嘴唇上的那个疤很显眼!”我说。

斯蒂福思沉下了脸,停了一会,没有作声。

“呃,事实上是,”他回答说,“那是我给弄的。”

“是由于一次不幸的意外吧?”

“不。当时我还是个小孩子。有一次她把我给惹火了,我就拿起一把锤子朝她扔去。我当年一定是个很有指望的小天使。”我为揭了这样一个疮疤感到后悔,可是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

“从那以后,她就有了你见到的那个疤,”斯蒂福思说,“她要把那个疤一直带进坟墓了,要是有一天她会在坟墓里休息的话;不过我很难相信,她会在任何地方好好休息的。她是我父亲一个表兄弟之类的女儿,从小没有母亲,后来她父亲也死了。当时我母亲已经守寡,于是就把她带来做伴。她自己名下有两千镑,又把每年的利息都攒起来,加到本钱上。这就是可以告诉你的达特尔小姐的全部历史。”

“毫无疑问,她一定把你当亲弟弟一样爱你的吧?”

“哼!”斯蒂福思眼望着炉火回答,“有些当弟弟的是得不到过多的爱的,有些爱——不过,还是喝酒吧,科波菲尔!为了对你致敬,我们来给地里的雏菊祝酒!为了对我致敬——使我有更多的羞愧!——我们来给山谷里也不劳苦、也不纺线的百合花[4]祝酒吧!”他高高兴兴地说这番话时,原先脸上的苦笑已一扫而光,又恢复了他那坦率动人的本色。

到了我们进去喝茶时,我不由得怀着又难过又感兴趣的心情,看了看她的那个疤痕。我不久就发现,这是她脸上最敏感的部分;当她的脸变苍白时,那个疤痕就先变,从头到尾变成一条暗淡的铅灰色,就像用隐形墨水画的一道杠子,让火一烤给显出来似的,走双陆时,她跟斯蒂福思为掷骰子发生了一点小口角,有一会儿,我想她已大动肝火,于是我就看到这道疤痕像古代墙上的字迹[5]般显现出来。

我发现斯蒂福思太太非常宠爱自己的儿子,这事我一点也不感到奇怪。除了儿子,她好像没有别的什么可谈,也没有别的什么可想了。她给我看了放在项链小金盒里,斯蒂福思婴儿时的照片,里面还有一些他儿时的头发;她还给我看了我最初认识他时的照片;她胸前挂的是他现在的照片。她把他所有写给她的信,全都放在壁炉前她椅子旁边的一个柜子里。她本想拿出几封来念给我听,要不是斯蒂福思拦住她,哄得她打消了这个打算,我倒也很乐意听听呢。

“我儿子告诉我,你们最初是在克里克尔先生的学校里认识的。”斯蒂福思太太说,这时她和我坐在一张桌子旁,斯蒂福思他们在另一张桌子上走双陆,“不错,我记得当时他曾告诉过我,说有一个比他小的小同学,跟他很投缘;不过你的名字,我可没记住,这你可以想到。”

“在那些日子里,他对我非常宽厚,很讲义气,老太太,”我说,“我正需要这样一个朋友。没有他的话,那我就遭殃了。”

“他待人一向宽厚、讲义气。”斯蒂福思太太得意地说。

老天在上,我真心诚意地表示赞同。她也知道这一点,因为她对我的态度,已经不像原先那么威严了。只有在夸奖斯蒂福思的时候,她的态度又会变得傲慢起来。

“总的说来,那所学校并不适合我的儿子,”她说,“很不适合。不过当时有些特殊的情况需要考虑,这比选择学校更加重要。我的儿子性格高傲,得有承认他的优越,肯向他低头的人在一起。我们在那所学校里找到了这样一个人。”

我知道这一情况,也认识那个人。不过我并不因为这一点而更鄙视他,反倒认为,要是像斯蒂福思这样一个不能不让人佩服的人,他也还知道佩服,这也算是一个能为他补过的优点吧。

“我儿子的大才所以能在那儿得到激发,是由于他有自发的好胜心和自觉的自尊心,”这位溺爱儿子的太太继续说,“他本来会挺身而出反对一切束缚,可是他发现他是那所学校里的君王,于是便高傲地决定要保持自己应有的身份。这就是他的为人。”

我全心全意附和说,这就是他的为人。

“因此我的儿子,由着自己的意志,不受任何强制,养成作风,只要他高兴,总能胜过任何一个跟他竞争的人。”她接着说,“我儿子告诉我,科波菲尔先生,说你对他非常爱戴,昨天你遇见他,让他认出时,你都高兴得流泪了。我儿子能这样让人感动,要是我装出大为吃惊的样子,那我就是个装模作样的女人了。不过,对于任何一个能这样赏识他的优点的人,我是决不会漠然相待的。因此我很高兴能在这儿见到你,我也可以向你保证,他觉得跟你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友谊,所以你准能得到他的保护。”

达特尔小姐玩起双陆来也像做别的事一样死认真,要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双陆棋盘前,那我一定会认为,她的身材所以这样瘦,她的眼睛所以这样大,完全是由于这种娱乐,而不是别的原因。不过,当我因斯蒂福思太太的信任感到受宠若惊,心花怒放,觉得自己打从离开坎特伯雷以来,已经老练了许多时,如果我以为,对我们的谈话,达特尔小姐漏听了一个字,或者少看了我一眼的话,那我就大错特错了。

时间已经消磨到深夜了,一个盛着酒杯和酒瓶的盘子端进来时,斯蒂福思在炉边烤着火,对我答应说,有关跟我一起去乡下的事,他要认真考虑一下。他说,别急,过一个星期再说。他的母亲也殷勤地这样说。我们谈话的时候,斯蒂福思叫了我好几次雏菊,这又把达特尔小姐的话引出来了。

“不过,说真的,科波菲尔先生,”她问道,“这是个绰号吗?他为什么给了你这么个绰号呢?是不是——呃?——是不是因为他认为你年轻、天真?在这些事上,我是很蠢的。”

我红着脸回答说,我认为,是这么回事。

“哦!”达特尔小姐说,“知道了这个,很让我高兴。我发问是为了长知识,现在知道了,我很高兴。他认为你年轻、天真,所以你就成了他的朋友?哦,这太有趣了。”

说了这话不久,她就去睡了。斯蒂福思太太也告退就寝去了,留下斯蒂福思跟我,在炉边又多待了半个小时,我们谈了谈特雷德尔和萨伦学校其他同学的事,然后一起上楼。斯蒂福思的房间就在我的隔壁,我进去看了看。这是一幅舒适安逸的写照,到处是安乐椅、靠垫、脚凳,全由他母亲亲手布置装饰,真是应有尽有,无一短缺。最后,墙上还挂有一幅她的画像,端庄秀美的她从那儿俯视着她的爱子,好像即便在斯蒂福思睡觉时,也该由她的画像来照看着他,对她来说,这是件很重要的事情。

我发现,我房间里的炉火已经烧得很旺,窗上的窗帘和床四周的帷幔都已拉上,使房内显得非常温暖舒适。我在炉边的一张大椅子上坐了下来,细细地领略着我的幸福;享受了一些时候这种沉思的乐趣后,我忽然发现达特尔小姐的一幅画像正从壁炉架上方热切地看着我。

这是一幅令人吃惊的画像,自然也就有一副令人吃惊的面目。画家没有画出那道疤痕,可是我给她补上了,在画像上时隐时现,有时只出现在上唇,就像我吃晚饭时看到的那样,有时则显出锤子扔伤的整个疤痕,像她在感情激动时我所见到的那样。

我心里一肚子的气,不明白为什么不把这幅像挂在别处,偏偏挂在我的房间。为了躲开她,我赶紧脱掉衣服,熄灭蜡烛,上床睡下。可是即使睡着了,我也忘不了她还在那儿看着我。“不过这是真的吗?我很想知道。”夜里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在梦中不安地问各式各样的人,那是不是真的——但不知道,我这是什么意思。

* * *

[1].犹太习俗,身穿麻布,头面涂灰,表示忏悔或哀悼。

[2].位于伦敦北部郊区。狄更斯的父母即埋葬在海盖特的公墓里。

[3].一种叙事或写景的连续性图画,盛行于十八世纪后期和十九世纪。此处指当时在伦敦摄政公园东南角一游艺场内展出(1829—1854)的伦敦全景图。

[4].详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六章第二十八节:“何必为衣裳忧虑呢?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

[5].典出《圣经·旧约·但以理书》第五章。大意为:迦勒底王伯沙撒设宴招待群臣,忽见一指头在墙上写字,王大惊,召但以理解释。但称,墙上文字意为王和国家气数已尽。当夜,伯沙撒被杀,迦勒底国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