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悲剧 第七章

这样,拿克莱德的气质来说,当时对他最有影响的事,不论是对他的前途有利的也好,有害的也好,其中危害性最大的,也许要算这家格林·戴维森大饭店了。在美国两大山脉中间5,再也找不到一个排场更大、更加豪华、粗俗的天地了。它那光线幽暗、软垫座位的茶室,尽管是暗沉沉的,却装着五光十色的彩色灯,真是个理想的幽会场所,不但当时那些虽没有经验,却又兴致勃勃的摩登女郎一见这种豪华景象,就给迷住了,就连那些经验丰富的半老徐娘,为了自己的容貌着想,也乐得利用那幽暗和模糊的灯光给自己遮丑。此外,这家饭店也跟其他同类的饭店一样,拥有一些老主顾,一些热衷而有野心的男人,年龄和地位都没有一定,他们都认为每天在热闹和有趣的时光,要是不来这里溜两次,至少也得露一次面,才足以表示他是场面上的人物,是豪客、富翁和高人雅士,或是集这些身份于一身的人。

克莱德在这里工作不久,他所接触的这些与众不同的服务员同事,其中不止一个经常是跟他一同坐在他们所谓“跳凳”上的,便告诉他说,这里有一种社会上的丑类,那些道德败坏、名誉扫地的女人,也时常进进出出,只想勾引他们这些服务员,发生不正当的关系。他来了不久,人家就把各式各样的货色指给他看了,至于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克莱德起初还摸不清楚。他一想起这种勾当,就觉得恶心。可是人家告诉他说,有几个服务员,特别是这时候不跟他在一起值班的一个服务员,据说已经“入了迷”。这是某个服务员的说法。

且不说餐厅和客房里的情况吧,单只是休息厅里和酒吧间里闲聊的那一套,就能使一个没有经验、没有多大判断力的人相信,只要是一个有点钱、有点社会地位的人,一生最要紧的事情就是上戏院、看赛球,或是跳舞、驾汽车出游、请客,到纽约、欧洲、芝加哥、加利福尼亚去游玩。这些服务员过去的生活,大多与舒适和高雅无缘,奢侈就更谈不上了,因此他们与克莱德差不多,往往不只把他们所见到的一切豪奢生活加以夸张,而且在生活突然起了变化以后,便认为他们自己也有机会分享这种福气了。这些有钱的人算得上什么?他们有什么功劳,该享受这么奢侈的生活?而那些与他们一模一样的人为什么就该一无所有呢?这些不幸的人与那些得意的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差别呢?克莱德简直想不通。这些念头是每个服务员心里都闪过的。

有些妇女或者姑娘,也许是碍于处境,而有所不便,可是因为手里有钱,便能闯进这样一个天地里来,靠着勾引的手段和盈盈的微笑,靠着自己有钱,便能讨到这里的一些比较漂亮的年轻人的欢心。关于羡慕这种女人的话,在这里是常常谈到。至于她们私自跟人家勾搭的事,那就更是闲谈的资料了。

譬如那个叫作拉特勒的年轻人,是休息厅的服务员,第二天下午跟他坐在一起,看见一个三十上下、衣着整齐、身段苗条的金发美人,胳膊上托着一只小狗,披着皮大衣进来,他便轻轻地用胳膊肘推了推克莱德,脑袋朝她那边微微一动,低声说:“看见她了吧?她引人上钩真是快得很。往后有工夫,我可以把她的事情讲给你听听。嘿,她有什么事干不出来啊!”

“她怎么啦?”克莱德很想知道底细,便问,因为他觉得她非常美,非常迷人。

“啊,没什么,不过自从我到这儿来以后,她已经跟八个人搞过一手了。她迷上了道尔,”这是指休息厅的另一个服务员,克莱德已经注意到他了,觉得他不论举止、气派和仪表方面,都算得上一个十足的切斯特菲尔德6式的人物,是个值得一学的青年,“可是没过多久,现在她又跟别人搞上了。”

“真的吗?”克莱德非常诧异地问,心想这种好运气不知是否也会落到自己身上来。

“千真万确,”拉特勒接着说,“她就是这路货色,永远不知足。人家告诉我说,她丈夫在堪萨斯什么地方做很大的木材生意,不过他们已经不在一起住了。她在六楼开了一套最讲究的房间,不过多半不在那儿住。是女用人告诉我的。”

这个拉特勒又矮又胖,不过长得倒还漂亮,老是笑容满面,为人圆滑而殷勤,总是一团和气,克莱德立刻就被他吸引住了,很想跟他多攀点交情。拉特勒也回报了他这种感情,因为他觉得克莱德很天真,又缺乏经验,就很愿意尽可能帮他点忙。

谈话被叫人的铃声打断了,后来他们也没有再谈到那个女人,不过这段话对克莱德的影响倒是很大。这个女人的外貌是很讨人欢喜的,而且打扮得非常讲究,皮肤细嫩,眼睛很亮。拉特勒告诉他的话难道是真的吗?她真漂亮啊。他坐在那里,眼睛盯着前面,一个连他自己都不愿承认的幻象使他连头发根都痒起来了。

此外还有那些服务员的脾性和对人生的态度,也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个金塞拉,矮矮胖胖,脸蛋光滑,克莱德觉得他有点迟钝,不过样子还好看,精力旺盛,据说是个赌钱的能手。在最初三天里,只要没有别的事分心,他倒是乐于接替赫格伦指点克莱德。他比赫格伦文雅些,口才较好,不过克莱德觉得他不如拉特勒那样漂亮,也没有他那种富于同情心的风度。

还有那个道尔,埃迪·道尔,克莱德一开头就觉得他特别有趣,还对他很有点妒忌,因为他长得非常好看,身材匀称,风度潇洒而文雅,声音柔和悦耳。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气派,凡是跟他接触的人,一下子就会喜欢他,柜台里的职员对他的好感,不亚于那些进来向他问这问那的客人。他的皮鞋和领子都很清洁整齐,头发理得很时髦,还上了油,刷得很光滑,真像电影明星的样式,克莱德一开头就被他那服装方面的风度完全迷住了。特别漂亮的棕色衣帽,还配上棕色领带和短袜。他自己也该穿一件有棕色腰带的上衣才行。该有一顶棕色帽子。该有一套缝得这么讲究、这么漂亮的衣服。

首先把这里的工作情形介绍给克莱德的那个年轻人赫格伦,对他也起了一种并非全不相干而又有所不同的影响。他是服务员里年纪较大、经验较为丰富的那一类人,对别人的影响也比较大,因为除了饭店里本分的工作以外,他对一切事情都抱着一种随和的、满不在乎的态度。赫格伦受的教育不及其余的服务员那么多,模样也不如人家漂亮,不过他生就一副欲望很强、冲劲很大的性格,加上他对花钱和寻欢作乐的事情又很豪爽,还有他的勇气、体力和胆量,都不是道尔、拉特勒或是金塞拉比得上的,他的气力和胆量,有时候简直是完全丧失了理性,这就使克莱德对他特别感兴趣,特别入迷。据他后来告诉克莱德说,他父亲是个瑞典籍的面包师,几年以前,在泽西市遗弃了他母亲,让她自寻出路。因此奥斯卡和他妹妹玛莎都没有好好受过教育,也没有什么体面的社交经验。他没有办法,只好在十四岁那年偷乘铁篷货车离开了泽西市。从此以后,一直就自食其力。他也像克莱德一样,对自己想象中在身边飞舞的一切欢乐,热衷得如醉如狂,很想在各方面探探险,不过克莱德所特有的那种害怕闯祸的心理,他倒是没有。他有个朋友,叫作斯巴塞,年纪比他稍微大一些,是堪萨斯市一个富翁的汽车夫,有时候偷偷把车子开出来,带赫格伦到各地兜兜风。人家这份交情,虽然越出常轨,而且也不大老实,可是赫格伦总觉得人家了不起,比别人有办法,自己也显得光彩;虽说这种光彩并不如他们所想象的那么实在。

赫格伦不像道尔那样讨人欢喜,他要博得女人的好感,也就不那么容易。他所能勾搭上的女人,不论是品貌和地位,都绝对赶不上人家。可是他反而对这种来往扬扬得意,老爱拿来吹牛。克莱德缺乏经验,对他的话倒是要比别人更加信以为真些。因此赫格伦几乎一开头就喜欢克莱德,认为他也许是个心甘情愿、乐于听他吹牛的对象。

于是他看见克莱德时常坐在他旁边,就继续指点指点他。只要你懂得怎样过日子,堪萨斯市真是个好地方。他到这里来以前,在别的地方做过事——布法罗、克利夫兰、底特律、圣路易——不过他对那些地方并没有更大的好感,主要是因为他在那些地方混得不如在这里好,这是他当时不愿意明说的一点。他洗过碗,擦过汽车,做过铅管匠的助手,还做过别的一些事,后来终于在布法罗开始干饭店这一行。再后来,有一个在那边做事的年轻人,劝他到堪萨斯市来,现在那个青年不在这儿了。可是这里的情况怎样呢?

“哎呀呀,这家饭店的小账可真不少,你在哪儿也不过能得这么多,这我很清楚。而且,在这儿做事的人都挺好。你对人家有点好处,人家也对你好。我在这儿一年多了,没什么好抱怨的。史魁尔斯那个人挺不错,只要你不给他惹麻烦。他是很严厉的,不过他也得替他自己着想,这是当然的。可是他从来不无缘无故开除人。这我也很清楚。别的事也没什么麻烦。你只要把事情做完了,你的时间就是你自己的。这儿的伙计们都是怪有趣的,个个都不错。他们都不是吹牛的家伙,也不是吝啬鬼。要是有什么事,只要大伙儿玩得痛快,他们就来了,差不多个个都来。要是事情不顺手,他们也不欺哄人,也不发脾气。我很清楚,因为我跟他们在一起玩,已经有好多回了。”

他给克莱德一个印象,使他觉得这些年轻人都是最好的朋友,知己的,只除了道尔。他有点自高自大,不过也并不太冷淡。“追他的女人太多了,就是这么回事。”他们有时候也一起上各处去玩,上跳舞厅、上馆子、上河边附近的赌场、上某处寻欢作乐的场所,“凯特·斯温尼乐园”,那儿有些漂亮姑娘,诸如此类的地方。像这样一大堆消息,从来没有灌进过克莱德的耳朵,现在这些话使他陷入沉思和梦想,又是怀疑,又是担心,又是踌躇不决,不知道从这些事情里是否也能发现什么道理、什么魅力、什么快乐,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否可以参加。因为关于这类事,他不是从小受的另外一种教导吗?他所得这么入神的一套,使他深为陶醉,但其中也有一个极大的疑问。

还有那个托马斯·拉特勒,人们一眼看到他,就会说他不是个对别人有害的角色。他不过五英尺四英寸高,胖胖的身个,乌黑的头发,橄榄色的皮肤,眼睛像清水那么明亮,和善得无以复加。克莱德后来才知道,他也是一个不三不四的人家出身的,因此不论在社会地位方面或是经济方面,他从来没有沾过家庭的光。不过他自有他的那一套,叫这些年轻人个个都喜欢他,简直是喜欢得不得了,无论什么事都要跟他商量。他是惠基达人,新近才搬到堪萨斯市来。他母亲是个寡妇,主要靠他和妹妹赡养。他们俩在幼年的发育时期,眼见他们心爱的、性情善良而富于同情心的母亲受尽了负心丈夫的欺凌。他们有时候连饭都吃不上。不止一次,他们因为付不出房租,被人撵了出去。汤姆和妹妹只是断断续续在几所公立学校读了点书。后来在十四岁的时候,他便溜到堪萨斯市来,干过各式各样的零活,最后才到格林·戴维森来做事;他母亲和妹妹后来就从惠基达搬到堪萨斯市来,跟他一起住。

除了饭店里的奢华气派和他很快就逐渐了解的这些年轻人以外,给克莱德印象更深的,是那源源不绝的小账。这些钱已经在他右边的裤袋里积成一小堆了,有一角的银币,有镍币,有二角五的硬币,甚至还有五角的银币。光是在第一天,这些零钱就不断增加,到九点钟的时候,他口袋里已经有四块多钱。到十二点下班的时候,他已经有六块半钱了,等于他从前一个星期挣到的数目。

而且他当时已经知道,这么多钱,只要给史魁尔斯先生一美元就行了,赫格伦说过,不必多给。那么,他干了一晚有趣的——是呀,愉快而迷人的工作,剩下的五块半美元,就全都是他自己的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这似乎是荒唐的、阿拉丁式的怪事7。可是到了这第一天十二点整,不知什么地方响起换班的铃声,随着一阵脚步声,有三个年轻人出现了,一个是接替办公桌跟前的巴恩斯的,两个是听候吩咐的。原来的八个人便在巴恩斯命令下站起来,排好队,齐步走开了。在外面的门廊里,临走以前,克莱德走近史魁尔斯先生,递给他一块银元。“对啦。”史魁尔斯先生说。他没有再说什么。随后克莱德就跟别的人一起,下楼到自己的衣柜那边,换了衣服,走出门外,到了昏暗的大街上。一阵幸运的感觉和为了未来的幸运而产生的责任感,使他非常兴奋,弄得他有些浑身颤抖,甚至像是醉醺醺的。

试想他终于找到了这样一个差事,多么痛快。他也许每天都能挣到这么多钱呢。他开始往家里走去,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好好睡一觉,第二天早上好精神饱满地上班。后来一想,第二天十一点半以前不必回饭店去,于是他就荡进一家通宵营业的经济餐馆,喝一杯咖啡,吃点馅儿饼。这时候他心里想到的,是第二天只要从中午干到六点就行了,从那以后,就可以一直休息到下一天早晨六点。他还想到他可以挣到更多的钱。有许多可以供他自己花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