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安东妮亚 第七章

冬天在乡村小镇上驻留得太久,一直拖延到使人感到陈旧、肮脏、衰老、阴沉。在农村,天气是重要的现实,人们的活动要在它下面继续进行,就如溪流在冰块底下潜流着一样。可是在黑鹰镇,天寒地冻时,人类生活的场面变得很小而挤在一堆。

正月和二月,在晴朗的夜晚,我和哈林家的人到河上去,我们溜冰溜到河中那个大岛上,在冻了冰的沙滩上烧起篝火。可是到了三月,冰变粗糙而且有了许多裂纹,河陡岸上的积雪变成灰蒙蒙的,叫人看了心酸。我对于上学,对于冬天的服装,对于车辙纵横的街道,对于肮脏的雪堆和在院子里堆了那么久的一堆堆炉渣都感到厌倦了。只有一件事打破了那个月沉闷单调的生活:那就是黑人钢琴家瞎子达诺尔德到镇上来。他礼拜一夜晚在歌剧院举行演奏会,他和他的经纪人把礼拜六和礼拜天都消磨在我们这个舒适的旅馆里。哈林太太早就认识了达诺尔德。她对安东妮亚说,她最好那个礼拜六晚上去看看蒂妮,因为童子之家旅馆里一定会有音乐演奏。

礼拜六晚上,我吃过晚饭就跑到商业区这家旅馆里去,不声不响悄悄地溜进大厅。椅子和沙发上都坐满了人,空气里有一种好闻的雪茄烟味儿。大厅以前曾一度隔成两间房,拆掉隔墙的地方,地板压得凹陷下去。外面吹进来的风把长地毯吹得起了波纹。房间的两头都有一炉煤火,烧得通红,屋中间放着一架打开了的大钢琴。

那天晚上,屋子里有一种异乎寻常的自由随便的气氛,因为加德纳太太已经到奥马哈去了,要在那里住一个礼拜。约翰尼一直在陪着客人喝酒,已经喝得稀里糊涂了。经营旅馆和照料一切的是加德纳太太。她的丈夫只是站在服务台前向走进来的旅客表示欢迎。他是一个人缘很好的人,但不是当经理的料子。加德纳太太被公认为黑鹰镇穿戴最讲究的女人,她有一辆漂亮入时的双轮轻便马车和一架金白两色的小雪橇,并驾着最好的马匹。她似乎对她的财产很淡漠,不像她的朋友那样看重。她个子高高的,皮肤黑黑的,面容严峻,她的面孔总是死板板的,有点儿印第安人的味道。她态度冷漠,不大同人交谈。顾客们感觉到住在她的旅馆里是接受恩典而不是给与恩赐。就连最时髦的旅客在加德纳太太停下来同他们聊一会儿天时都会感到受宠若惊。旅馆的主顾分成两个等级:看到过加德纳太太的金刚钻和没有看到过的。

我溜进大厅的时候,马歇尔·菲尔德商店雇员安森·柯克帕特里克坐在钢琴前面,弹着正在芝加哥上演的一出音乐喜剧中的曲子。他是一个短小精悍的爱尔兰人,非常自负,丑得像只猴子,到处都有朋友,像水手一样,每个口岸都有一个情妇。坐在那里的人我不全认得,可是我认识一个堪萨斯城来的家具商人,一个做药材生意的,和给一家珠宝商行作旅行推销并出售乐器的威利·奥雷里。谈话都是关于好的和坏的旅馆,男演员和女演员以及音乐方面的神童等。我从他们的谈话里听说加德纳太太是到奥马哈去看布思[4]和巴雷特下个礼拜在那里的演出,还听说玛丽·安德森在伦敦演出《冬天的故事》非常成功。

通向帐房间的门打开了,约翰尼指引着瞎子达诺尔德走了进来——达诺尔德不肯让人牵着。他是一个笨重的黑白混血的大块头,两条腿很短,他用包着金头的手杖轻轻敲着面前的地板走进来。他的黄脸朝亮处仰着,脸上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笑嘻嘻的,他那萎缩了像纸一样的眼皮在瞎眼上一动不动。

“晚安,先生们,这里没有太太小姐吧?晚安,先生们。我们来点儿音乐,怎么样?今晚上诸位当中想必有人要赏光给我表演一番吧?”那是一种亲切柔和的黑人的嗓音,就像我记得在很小的时候听到过的那种嗓音,带着驯良奉承的腔调。他的脑袋也长得像黑人,简直没有后脑勺,耳朵后面除了剪短的羊毛似的鬈发下面起褶的颈子外,什么也没有。如果他的面孔不是那么和蔼愉快的话,那就会使人感到讨厌。那是我离开弗吉尼亚以后看到的最快活的面孔。

他摸索着直朝钢琴走去。他坐下的那一刹那间,我注意到了哈林太太曾对我说过的他的神经上的毛病。每当他坐着或站着的时候,他的身体不停地前后摇摆,像个不倒翁似的。弹钢琴时,他合着音乐的拍子摇动,停下来不弹时,他的身体继续这个动作,像一个空了的磨石一直转动下去。他找到了钢琴的踏板,试了试,把他那双焦黄的手在琴键上来回按了几次,丁丁冬冬地弹出几个音阶,然后转身向着客人们。

“这家伙好像一切正常,先生们。我上次来这里以后没出什么事儿。加德纳太太总是在我来以前就把音调好了。好吧,先生们,我想今天诸位嗓子一定都很洪亮。似乎这个夜晚我们要来几首棉花种植园黑人唱的出色的老歌子了。”

他开始弹起《我那肯塔基的老家》,人们围拢到他身边来。他们唱黑人歌曲,唱了一首又一首,这时候,那个黑白混血儿坐在那里,摇摆着身子,头朝后仰着,抬起焦黄的面孔,干瘪的眼皮没有颤动一下。

他出生在美国最南部的达诺尔德的种植园里,如果说那里的奴隶制度在事实上没有了,奴隶制的精神却依然存在。他生下来三个礼拜,一场大病使他双目失明。等到他长到能一个人坐着和蹒跚学步的时候,另一种苦恼,即身体神经质的摆动变得明显起来了。他的母亲,一个给达诺尔德家洗烫衣服的年轻健美的黑人女佣,断定她的瞎眼婴儿头脑里“有毛病”,因此为他感到害臊。她深深地爱着他,可他是那么丑陋,双眼凹陷,“坐立不安”,她只好把他藏起来不让别人看到。她从大房子带来所有好吃的东西都是给这个瞎眼孩子的,她一发现其他的孩子戏弄他或抢走他的鸡骨头,就打他们或给他们吃耳光。他讲话讲得很早,听到的东西都能记住,他的姆妈说他“不是全不对头”。因为他是瞎子,她给他取名参孙[5],可是在种植园大家只知道他叫“黄皮肤玛莎的蠢儿子”。他驯良听话,可是到了六岁,他就开始从家里逃跑出来,总是朝着同一个方向跑。他摸索着穿过紫丁香,沿着黄杨树篱,一直走到大房子南边的厢房,每天早上内莉· 达诺尔德都在那里练钢琴。这比他可能做过的任何事情都更使他母亲生气,她为他的丑陋感到那么丢脸,无法忍受让白人看到他。每当他从小屋里溜出来给她抓住时,她就狠心地鞭打他,对他说如果让达诺尔德先生看见他挨近大房子,他就会对他做出怎样可怕的事情。可是下一次参孙一有机会,又逃跑出来。每当达诺尔德小姐在练琴的中途停下一会儿,走到窗口去,她便看到这个丑八怪的黑人小孩,披着一块旧麻布作衣服,站在一行行蜀葵中间的空地里,身体不自觉地摇摆着,双目失明的面孔朝着太阳仰起,露出一副白痴的着了迷的表情。她常想对玛莎说要她把这个孩子关在家里,可是一想起他那傻乎乎的快活面孔,就放弃了这个打算。她记得这个孩子所有的几乎只是听觉,—— 可她并没有想到他的听觉可能比别的孩子略高一筹。

一天,参孙这样站着,内莉小姐正在弹她学习的曲子给她的音乐教师听。窗户是打开的。他听到他们从钢琴前站起来,谈了一会儿,接着便离开了这个房间。他听到他们随手带关了门。他爬上前面的窗子,把脑袋伸进去:那里没有一个人。房里有人的话,他凭听觉总是能察觉出来。他一只脚跨进窗台,叉开两腿骑在上面。

她母亲曾一再对他说,假如他的主人发现他“乱来”,就要把他丢给那只大猛狗。参孙有一次走得太靠近那只猛狗的窝,脸上都感到了它那可怖的气息了。他想起了这个,可是他还是把另一只脚跨进了窗台。

昏天黑地中他摸索着走向“那家伙”,走到它的嘴巴前面。他轻轻地碰了碰它,它轻轻地和蔼地回答了他。他浑身发抖,站在那里不动了。后来他又开始把它上下摸个遍,把他的手指尖顺着琴的侧边摸过去,抱住雕花的琴腿,拼命想得到一个关于它的形状和大小的概念——在他的昏天黑地中这家伙占据多少空间。它又冷又硬,在他漆黑一团的宇宙中它什么也不像。他又走到它的嘴巴前面,开始从键盘的一头摸过去,一直到它发出轰隆隆的圆润的闷雷声音。他似乎懂得这是要用手指来干,而不是用拳头或脚。他仅仅是出于一种天性来接近这架巧夺天工的乐器,把自己紧靠着它,仿佛他知道这东西将把他合拢起来,造成一个完整的人。他把所有的音都试过以后,便开始弹起内莉小姐曾经弹过的乐曲中一些章节来,这些章节已经是属于他的了,像动物的欲望一样明确、肯定。

门打开了;内莉小姐同她的音乐教师站在门口,可是对于有人在场是那么敏感的瞎子参孙却不知道他们在那里。他正在摸索着探寻出大小琴键上可能配合出来的乐章。他停了一会儿,因为那个音不对,他需要另一个音,这时候内莉小姐轻轻地说起话来。他在恐惧中急忙转过身,在昏天黑地中往前一窜,他的脑袋撞在打开的窗户上,他惊叫着,流着血摔倒在地上。这是她母亲所说的“发病”了。医生来给他服了鸦片麻醉剂。

参孙康复以后,年轻的女主人把他领回到钢琴那里。几位教师对他做了试验。他们发现他对于音的高低强弱分辨得很准确,而且记忆力惊人。他虽然还是个很小的孩子,居然听了给他弹奏的任何乐曲就能大致不差地照着重新弹出来。不管他错按了多少琴键,他总能把握住这一乐章的主旨,用一种非正规的惊人的方式表达出来。他使得他的老师们精疲力尽。他总不能像其他的人那样学习,永远学不到完美的程度。他始终是一个黑人的奇才,这种奇才弹奏起来粗野而惊人。作为钢琴演奏,也许是可厌的,但作为音乐,却是真实的,由于节奏感而充满了生命力,这种节奏感比他其他的感觉都更强烈——不但充满了他那暗无天日的脑海,而且不断地苦恼着他的肉体。听他演奏,注视他,便看到了一个黑人在以只有黑人才有的独特方式自得其乐。仿佛有血有肉的生灵所能感到的一切愉快的感觉都堆在这些黑白的琴键上,而他正在贪婪地凝视着,让这些愉快的感觉一点一滴地从他蜡黄的手指里流出来。

在弹一首节奏鲜明的华尔兹舞曲时,弹到中途,达诺尔德突然之间弹得轻起来,转身向着站在他背后的一个人悄悄地说道:“那里有人在跳舞。”他把他的圆脑袋朝餐厅猛地一扭。“我听见了细小的脚——我想是姑娘们。”

安森·柯克帕特里克站到一张椅子上,从气窗往里张望。他跳下来,用力扭开门,跑到餐厅里去。蒂妮和莉娜,安东妮亚和玛丽·杜萨克正在地板当中跳华尔兹舞。她们一哄而散,格格地傻笑着向厨房里奔去。

柯克帕特里克捉住蒂妮的手肘。“你们姑娘们是怎么回事儿?隔板的那边有一屋子孤独的男人时,你们却自顾自在这儿跳舞!把我介绍给你的朋友们吧,蒂妮。”

姑娘们依然大声笑着,企图逃跑。蒂妮面露惊恐的神色。“加德纳太太不喜欢这样,”她反对说。“假如你到这儿来和我们跳舞,她会气疯的。”

“加德纳太太在奥马哈呢,姑娘。那么,你是莉娜,是吗?——你是东妮,你是玛丽,我都说对了吧?”

奧雷里和其他的人开始把椅子堆在桌子上。约翰尼·加德纳从账房里跑进来。

“当心点,老兄们,当心点!”他恳求他们。“你们会把厨子吵醒的,那就该我倒霉了。音乐她听不见,可是餐厅里一有东西移动,她马上就下楼来。”

“嗨,你怕什么,约翰尼?把厨子辞退,打电话给莫莉,要她另外带个回来。快来吧,没有人会告密的。”

约翰尼摇摇头。“这是事实,老兄们,”他推心置腹地说。“我要是在黑鹰镇喝一口酒,莫莉在奥马哈就晓得了。”

他的顾客们哈哈大笑,拍他的肩膀。“我们会把莫莉对付得好好的。挺起胸膛来吧,约翰尼。”

莫莉当然就是加德纳太太的名字。“莫莉·鲍”这个名字用老大的一个蓝色字体漆在旅馆公用马车光滑的白色侧边,“莫莉”镌刻在约翰尼戒指的里侧和他的表壳上——毫无疑问也镌刻在他的心上。他是一个很重感情的小人物,他认为他的妻子是个了不起的女人;他知道如果没有她的话,他最多只能在别人旅馆里当一名办事员。

柯克帕特里克发了一句话,达诺尔德就展开身子,扑在钢琴上,开始弹起舞曲来,汗珠儿在他卷曲的短发上,在他仰起的面孔上闪闪发光。他看上去像一个光闪闪的非洲的快活之神,浑身是强壮、野蛮的血液。每当跳舞的人暂时停下来换舞伴或者是喘一口气时,他会嗡声嗡气轻轻地说,“谁在那里背弃我?我敢打赌,准是一位城里的先生!那么,你们姑娘们,不会让地板冷却吧?”

安东妮亚开头似乎感到惊慌,不断疑疑惑惑越过威利·奥雷里肩头望着莉娜和蒂妮。蒂妮·索特鲍尔五官端正,身材苗条,一双纤细的脚轻快而灵活,脚踝也很漂亮——她穿的衣服很短。她讲起话来,比其他几个姑娘快,举止行动也比她们轻松。玛丽·杜萨克面孔宽阔,而且黑黝黝的,微微有几点麻子,尽管如此,还是很俊美。她有一头卷曲的栗色秀发,她的额头很低而且光滑,她那双能左右一切的黑眼睛冷淡而无畏地注视着人世间。她看上去很大胆,善于随机应变而且肆无忌惮,她正是这样一个人。她们都是俊俏的姑娘,有着农村里养育出来的鲜丽的容颜,她们的眼睛里充满着一种——可惜找不到恰当的比喻——被称作“青春之光”的光彩。

达诺尔德弹琴一直弹到他的经理跑来把钢琴关上。他临走前,把他的能够报时的金表拿给我们看,还给我们看了一只黄玉戒指,那是一个热衷于黑人歌曲的俄国贵族,在新奧尔良听了达诺尔德的演奏送给他的。最后他对每人鞠了个躬,便用拐棍轻叩着地板走上楼去,神情温顺而快活。我和安东妮亚一起走回家去。我们兴奋得担心上床睡不着觉。我们在哈林家的大门口耽搁了很久,在寒冷中悄悄地说着话,直到我们心中的不平静慢慢地冷却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