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之行 第三十三章

两年之后,在马拉巴尔山脉向西数百英里之处,纳拉扬·戈德博尔教授正站在神灵面前。神灵尚未降生——那时刻将在午夜时分到来——同时祂降生于世又已经有千万年时间,因为祂是宇宙的主宰,绝不会受人类进程的制约。祂此时在,彼时不在,祂此时不在,彼时又在。祂就跟戈德博尔教授面对面站在同一条地毯的两端。

图卡拉姆[1],图卡拉姆,

汝乃吾父吾母以及众人。

图卡拉姆,图卡拉姆,

汝乃吾父吾母以及众人。

图卡拉姆,图卡拉姆,

汝乃吾父吾母以及众人。

图卡拉姆,图卡拉姆,

汝乃吾父吾母以及众人。

图卡拉姆……

马乌[2]宫殿中的这条走廊穿过其他几条走廊通向一个院落。宫殿的外墙是由漂亮的硬质拉毛水泥粉饰的,不过它的柱子和拱顶却几乎都看不出来,因为殿内遍布五彩缤纷的旗幡、灿烂辉煌的彩球、不透明粉红玻璃的枝形吊灯以及相框装得歪歪扭扭的模模糊糊的照片。地毯的尽头处就是那座专供王族礼拜之用、虽小却著名的神龛,即将降生的神明大体上就是一尊茶匙大小的银像。印度教徒们在那条地毯的两侧密密匝匝地席地而坐,实在挤不进来的就漫延到相邻的几条走廊以及外面的院落中——印度教徒,只有印度教徒,都是面目温和的男人,大部分是村民,对他们来说任何发生在他们村庄之外的事情都不过是梦境一场。他们是终年在田里辛苦劳作的佃农,有些人只把他们称为真正的印度[3]。跟他们混坐在一起的还有几个来自小城镇的生意人以及政府官员、朝臣和王族子弟。学生们徒劳地维持着秩序。整个集会处在一种温柔善感而又欢快热烈的气氛中,这对于英国的群众集会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就像一服有益身心的药剂在沸腾。当村民们为了一睹银像的法相而冲破警戒线时,他们的脸上全都洋溢着一种至为美丽而又容光焕发的表情,那是一种丝毫无关乎个人的美,因为在其存在的那一瞬间,它作为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使他们彼此十分相像,而只有在它消逝之后,他们才重又回复到各自如泥土般呆板的面目。音乐也是如此。音乐是有的,可是来源如此众多,其总和真是从心所欲、毫无束缚。嘟嘟的喇叭声、哐哐的钟磬声、喃喃的吟唱声融为一体、汇成一片,在宫殿内环绕游荡,然后又加入隆隆的雷电声。雨时断时续地下了整整一夜。

轮到戈德博尔教授的唱诗班上场了。身为教育部长,他赢得了这一特殊的荣誉。当上一组歌手四散到人群当中后,他已经一面使劲朝前挤,一边引吭高歌,为的是让那一连串神圣的歌声毫无中断地延续下去。他赤着双足,一身白色礼服,头上裹了块淡蓝的头巾;他金质的夹鼻眼镜却被脖子上围绕的一个茉莉花环给勾住了,从鼻子上斜挂下来。他和六个为他伴奏和伴唱的同事撞击着铙钹,敲打着小鼓,弹奏着便携式风琴,一起唱道:

图卡拉姆,图卡拉姆,

汝乃吾父吾母以及众人。

图卡拉姆,图卡拉姆,

汝乃吾父吾母以及众人。

图卡拉姆,图卡拉姆……

他们不仅是朝着面前的神明,而且也是在对着一位圣人演唱;在非印度教徒看来,他们的所作所为没有一件不会让他们感觉大谬不然;印度这一即将到来的丰功伟绩就是一团糟(我们姑且这么称呼它),是一种理性与形式上的全盘落空。人们是为了对神明表示敬仰而聚集到一起的,可神明本身又到底身在何处呢?在祂自己圣坛之上的一片混乱当中无法分辨,在劣等世系的形象中被挤出了视野,在玫瑰叶下被窒息,被石印油画高高挂起,被代表着邦主那列祖列宗的金质牌匾映衬得黯然失色,起风时,更是被一棵香蕉树那破碎的树叶完全遮蔽。成百上千盏电灯为了向祂表示敬仰而点亮(专门由一台发电机来供电,而它那隆隆的运转声破坏了圣歌的节奏)。然而祂的面容却没办法看到。在祂周遭堆满了成百上千个银盘,其作用却渺不足道。由本邦的诗人们谱写的献辞悬挂在根本无法看到的地方,有的已经被人把固定它们的图钉从拉毛墙面上扯掉了,其中的一条献辞(为了表明祂无处不在的普遍性特意用英文书写)由于起草人的不幸笔误,写成了“神是就爱”[4][5]。

神是就爱。这就是印度最终的启示吗?

图卡拉姆,图卡拉姆……

唱诗班继续吟唱,为其帮腔的是帷幔后面传来的一场争吵,那是两个母亲同时都想把自己的孩子推到前排去所引发的。一个小姑娘的一条腿就像鳗鲡般突然伸了出来。在庭院中,已经被雨淋透了的那支西洋化了的小乐队跌跌绊绊地奏起了华尔兹舞曲。他们正在演奏的是《欢乐之夜》[6]。歌手们并未因这一竞争对手的出现而慌乱不安,他们历来都是超越于生存竞争之上的。过了很久,戈德博尔教授那稍稍分心注意外部事物的心思才发现他的夹鼻眼镜出了问题,如若不马上戴好的话他就没办法选择下一首圣歌了。他把一只手里的铙钹放下,另一只手里的铙钹仍在拍打着空气,用他那只空出来的手在脖子上戴的花环上乱摸一气。一个同事过来帮他。两个人一边仍不住嘴地冲着对方花白的小胡子歌唱,一边把夹鼻眼镜那卡在花环金银箔上的链子解了下来。戈德博尔查阅了一下乐谱,吩咐了鼓手一声,鼓手便打破原来的节奏,敲打出一种短促、重浊的声音,创造出一种新的节奏。这次的节奏更为激动人心,它在人们心中唤起的形象也更加清晰明了,歌手们的表情却变得呆滞和倦怠起来。他们爱所有的人类,爱整个的宇宙,他们所经历过的往事的零星片段,微不足道的细枝末节、吉光片羽,浮现了片刻之后就融入了整个宇宙的温暖之中。于是戈德博尔想起了过往的那段昌德拉布尔时光中他曾遇到的一位老妇人,虽说她对他而言并不重要。在这一情绪热烈的状态中,机缘巧合将她带进了他的脑海当中,他并没有有意去选择她,她只是碰巧出现在了那一群殷殷求恳的形象当中,雪泥鸿爪、无关紧要,而他却用他精神的力量将她带进那个能够找寻到完满无缺境界的地方。是真正的完满无缺,而非模拟重造。他的理智变得越发稀薄下去,他想起了一只忘了在哪儿见到过的黄蜂,也许是在一块石头上。他对这只黄蜂的爱也是一般无二,他同样将它带入完满的境地,他是在仿效神明的作为。那么那只黄蜂趴在上面的那块石头呢?——他能否也将其……[7]不,他对于石头的企图是大错特错了,逻辑和意识的努力诱使他误入了歧途,他重新回到那一长条红色的地毯上,发现自己正在上面翩然起舞。上上下下,来来回回,向着圣坛前进三分之一的距离,随后再度退回,拍击着铙钹,两条短腿轻快优雅地来回移动,他的同伴们也跟着他一对对地翩然起舞。喧哗,喧哗,那支西洋化乐队演奏得更响了,祭坛上香烟缭绕,大家汗水淋漓,灯光耀眼地闪烁,香蕉树间风声飒飒,喧哗声,雷电声,举起双手时他看到腕表上的时间已经是十一点五十分,那小小的回响——他的灵魂——也似乎超然物外。人群发出的呼喊声愈发响亮。他继续舞下去。蹲坐在过道上的男孩儿和男人们还没来得及改变坐姿就被强行抬起,扔进了旁边人们的怀里。过道上就这样被清出了一条小路,一台轿子被抬了进来。

来的是年事已高的本邦的统治者,不顾医生的劝阻,命人将他抬来亲眼见证神明的降生仪式。

没人迎接邦主的到来,他也不希望有人迎候;这可不是凡夫俗子炫耀富贵尊荣的时刻。轿子也不能被放下,以免它因为变成王座而亵渎了神庙的神圣。当轿子还是四脚悬空的时候,他就被抬了出来,在挨近圣坛的地毯上将他放下,他的一蓬大胡子被梳理得整整齐齐,两条腿在他身子底下盘了起来,一张包着红色粉末的纸被塞在他手里。他就这样坐在当地,背靠着一根柱子,因为疾病缠身而精疲力竭,两只眼睛因为满含热泪显得更大了。

老邦主无须久候。在这个其他诸事尽皆不守时刻的国度里,唯有神明降生的时辰是分秒不差地严格遵守的。距离神诞的时刻还有三分钟的时候,一位婆罗门捧出了一尊戈库尔村(在那个含混模糊的神话故事里相当于伯利恒[8])[9]的模型,把它放在圣坛前面。模型安放在一个一码见方的木盘子里,黏土塑就,用蓝白两色的彩带和涂料装点髹饰得富丽堂皇。一把过小的椅子里坐着脑袋过大的坎萨王,一个相当于希律王[10]的暴君,正指挥手下滥杀无辜,在一个角落里,以相似的大小比例站着我主的父母亲,他们受到警告,将在睡梦中离世。模型并非圣物,不过也不仅仅是个装饰,因为它旨在转移人们对于神明真实形象的想象,以增强他们神圣的困惑感。有些村民以为神明已经降生了,满怀真诚地说我主肯定已经生下来了,否则他们就看不见祂了。可是午夜的钟声已经敲响,与此同时,海螺尖利的号声刺破了夜空,紧随其后的是大象的嘶吼;所有手持粉袋的信众将香粉全都朝圣坛扔去,在玫瑰色的尘雾和香氛中,伴随着铿锵的叮当声和喊叫声,“无限之爱”以克利须那神的形象诞生,并拯救了世界。所有的悲愁全部烟消云散,不但是全体印度人,而且所有的外国人,甚至飞鸟、洞窟、铁路以及星辰的悲愁也都随之烟消云散;世间万物一片欢乐祥和,一片欢声笑语;再也没有疾病和疑惑,再也没有误解、残暴和恐惧。有些信众高高跃起,另外的五体投地,拥抱这宇宙爱人的赤足;帷幔后面的妇女又是拍手又是尖叫;那小姑娘溜出帷幔,兀自跳起舞来,黑色的小辫子在空中飞扬。并没有任何肉体上的放纵;圣殿的传统严禁此类行为的发生。不过人类的精神却以一种不顾一切的扭曲姿态奋力一搏,在挣扎中抛下科学和历史,想要攫取那未知之物——没错,就是美本身。它成功了吗?后来撰写的书籍会说“是的”。可是如果存在这样的事件,它事后能够被人铭记吗?它又如何能被除它自身之外的任何一种方式来表述?不仅不相信的怀疑论者洞悉不了个中奥秘,即便是行家里手自己都没办法保有它们。他也许可以认为——如果他如此选择的话——他已与神同在,可是一旦他开始思考这件事,它就变成了历史,就会陷入时间法则的控制之下了。

地毯上出现了一条纸板剪制的眼镜蛇,还有一个木制的摇篮摇摇晃晃地挂在一个架子上。戈德博尔教授胳膊上搭着一块红色的丝质餐巾朝摇篮走去。那块丝巾就是神明,当然并非当真就是神明,神明的形象仍旧在圣坛的那片昏暗当中。那只是一块餐巾,折成了象征一个婴儿的形状。教授像是逗弄婴儿一样摇晃着餐巾,将它递给了邦主。老邦主费了很大的劲说:“我将此婴孩命名为克利须那神,”并将它放进那个摇篮当中。热泪从他眼中夺眶而出,因为他已经目睹了神明的超度。他身体过于虚弱,已经没办法向他的臣民展示这个由丝巾象征的婴孩,这在往年一直都是他的特权。他的仆从将他抬起,人群中又让出一条新的通道,他被抬到宫殿中一处不这么神圣的地方。在那儿,一个由一道外部楼梯可通往西方科学的房间里,他的御医阿齐兹医生正在恭候。他的印度教御医,刚才护送他来到神龛的,简要地讲述了一下邦主的病状。刚才那阵狂喜的状态慢慢消退,病人变得烦躁不堪起来。蒸汽发电机那乒乒訇訇的撞击声搅得他心烦意乱,他不禁恼怒地询问到底为什么要把这玩意儿引进到他的国土中来。大家回答说一定会去调查个清楚,然后就给他服用了一剂镇静剂。

在那几条神圣的走廊里,欣喜已经沸腾成一片欢欣的海洋。表演各种各样的游戏和节目,模仿大神跟布林达班放荡的挤奶姑娘[11]之间的嬉戏游乐以娱乐新生的神明本就是大家的职责。黄油在这其中扮演了一个主要的角色。摇篮撤走以后,邦内的主要贵族们就会聚集到一起,玩一些无害的恶作剧。他们把头巾除去,其中一位把一小块黄油放到额头上,等着它慢慢沿着鼻梁滑下来落到嘴里。还没等它滑到嘴上,另一位就从身后悄悄靠上来,一把抓住那块正在融化的美味,一口吞下肚去。每个人都兴奋得放声大笑,因为发现神明的诙谐和幽默感正跟他们自己的契合无间。“神是就爱!”天堂里也有嬉笑玩乐。神也能开自己的玩笑,跟自己照玩恶作剧,抽掉自己屁股底下的座位,把自己的头巾一把火烧掉[12],沐浴时将自己的衬裙偷去。通过牺牲高雅的品味,这种崇拜仪式实现了基督教刻意规避的东西:对于喜乐的包容。一切精神的东西如同一切物质的东西一样都必须参与其间,共得超度,如果禁止了恶作剧,这个循环也就不完整了。吞咽了黄油之后,大家又玩起另一种游戏,这次碰巧算是优雅得体的:借由一个孩子来表现对于克利须那的爱抚。大家抛起一个红金两色的彩球,接到球的人从人群中选择一个孩子,双手把他举起,带着他四处接受大家的抚爱。所有人都因为造物主的缘故而抚摸这个可爱的小东西,一边喃喃念诵祝福的话语。孩子被送还给父母之后,彩球再次抛起,另一个孩子在下一刻又变成了世界的宠儿。我主就这样在各个过道间到处弹起落下,通过这一机会,而且是消遣娱乐的机会,以其不朽的荣光照临小小的肉体凡胎……等大家已经玩了很长时间终于玩够了的时候——不知厌倦为何物,他们玩了一遍又一遍、一轮又一轮——大家又拿出很多棍棒,相互敲击,敲打得嘭嘭作响,就像是在进行班度族的战争[13],拿着棍棒又是狠命敲击又是拼命翻搅,后来他们又用一个网袋将一口巨大的黑色陶罐从神庙的屋顶上吊下来,罐体上到处涂上了红漆,并用干无花果编成的花环缠绕其上。一场激动人心的游戏就此开场。大家纷纷跃起,用手里的棍棒敲击陶罐。陶罐开裂、破碎,一大团油腻的米饭以及牛奶泼洒在他们的脸上。大家一面自己吃着,一面相互往对方的嘴里涂抹,而且钻到彼此的胯下去抢那些已经洒落在地毯上的食物。如此一来,游戏渐渐波及整个敬神的人群,就连那些原本负责维持秩序的男学生们也都一哄而散,去争抢属于自己的一份神食。一时间,走廊里、庭院里全都是一片气氛友好的混乱。苍蝇也醒了过来,也来索要属于它们的神明的恩赐。受惠于礼物的性质,大家相互之间并无争吵与龃龉,因为将礼物赠予他人的行为是有福的,他在赠予的时候就是在模仿神明。而且那些“模仿”,那些“替代”,持续不断地长时间在所有的会众之间传递不绝,依照每个人不同的能力和禀赋,在每个人的心中唤醒一种除此以外再也无从体验的激情。神明并无明确的形象留存下来;在神诞仪式上,作为神明诞生的到底是一个银质偶像还是泥塑的村庄,是一块丝质餐巾,还是一种无形的精神,抑或一种虔诚的决心?也许是这所有的总和!也许什么都不是!也许所有的诞生都是一种象征!尽管如此,它仍旧是这一宗教年度的首要事件。它唤起了诸多奇异的思绪。遍体油脂和尘土的戈德博尔教授,其精神的生命再一次得到了扩展。他再一次看见了莫尔太太,而且愈发鲜明生动,以及她身边模模糊糊又挥之不去的种种烦恼和困厄。他是个婆罗门,她是个基督徒,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她的出现到底是他记忆的错觉,抑或心灵的感应,又有什么不同!那是他的职责,亦是他的愿望,将他自身置于神明的位置去爱她,同时又将他自身置于她的位置去向神明呼唤:“来吧,来吧,来吧,来吧。”这就是他所能做到的一切。多么微不足道!但是每个人只能按照自己的能力和禀赋各尽所能[14],而他知道他自己的能力非常渺小。“一个英国老妇人和一只很小、很小的黄蜂,”他一边暗自思忖一边走出神庙,步入大雨倾盆、灰蒙蒙的清晨。“看似微不足道,它仍旧比我是我自己更加意味深长。”

* * *

[1] 图卡拉姆(Tukaram,1577,1598或1608—1650),印度最伟大的马拉塔语(Marathi)作家,被认为是最著名的毗湿奴宗教运动(Varkari)的圣人和体现印度教宗教虔诚(以对一个神的虔诚信奉求得自身的解脱)的精神诗人。他是主神毗湿奴的化身之一维塔拉(Vittala)或维托巴(Vithoba)的崇信者。

[2] 马乌:马乌的景致和建筑取自印度的两个中部小邦:恰达布尔(Chhatarpur)和代瓦斯(Dewas)。其居民是虚构的,尤其没有老年邦主的原型。克利须那节是对于克利须那降生庆典的逼真描写,我在大代瓦斯的宫殿中参加了九天的庆典活动,对我来说这是我在印度最为奇特、印象最为深刻的一段经历。代瓦斯曾属于王朝时代的马拉塔,图卡拉姆是一位马拉塔的圣人(而且是第三十一章曾提到过的西瓦吉的朋友)。

马乌是恰达布尔邦的一个地名——按照《雪山神女之山》引用过的一封一九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至十月一日写给G·L·狄金森的信中的说法,是当地政治专员“最喜欢的野餐地点”。《雪山神女之山》中对于克利须那降生庆典的描述与本章中的描写类同之处不胜枚举。

[3] 他们是终年在田里辛苦劳作的佃农,有些人只把他们称为真正的印度:这令人想起贝拿勒斯的一位中学校长(W·S·阿莫尔),“他对每一评论的回答都是‘这是煽动叛乱’或者‘可那些终年在田里辛苦劳作的佃农才是真正的印度’”(《印度日记》,一九一三年一月七日)。也请。

[4] 当然应是“神就是爱”,由于笔误,将“God is Love”误写成了“God si Love”。

[5] “神是就爱”:福斯特于一九一三年一月十日在莫卧儿萨莱(Moghul Sarai)火车站曾亲眼见到过这样一个题铭,用大写字母镌刻在大理石材料上。

[6] 《欢乐之夜》(Nights of Gladness):这支著名的华尔兹舞曲为查尔斯·安克利夫(Charles Ancliffe,1880—1952)在一九一二年所作,在《雪山神女之山》中就由这么一支乐队演奏过,在印度极为流行,或许是因为其开始的主旋律是由一个下降的五音音阶构成的。

[7] 这只黄蜂实为莫尔太太初到印度时在自己的卧室所见,参见第三章。同时可参见第四章中关于上帝的恩泽能否泽被黄蜂等动物、植物乃至细菌、泥浆的问题之探讨。

[8] 伯利恒(Bethlehem),耶路撒冷以南西岸地区一城镇,为传说中耶稣的诞生地。

[9] 戈库尔村(在那个含混模糊的神话故事里相当于伯利恒):戈库尔位于马图拉(Mathura或Muttra)附近,相传是克利须那的诞生地。福斯特本人的描述可参见《雪山神女之山》中“克利须那降生庆典”部分,其依据是《薄伽梵往世书》(Bhagavad Purana)第十卷中的记载。

[10] 希律王(Herod),《圣经》中以残暴著称的犹太国王,为除掉尚处于襁褓中的耶稣,下令杀死伯利恒所有两岁以下的儿童。见《新约·马太福音》第二章。

[11] 布林达班放荡的挤奶姑娘:布林达班(应是弗林达班[Vrindaban],位于马图拉附近)的挤奶姑娘是大神克利须那年轻时与之嬉戏玩乐的挤奶女工(参见第七章中戈德博尔演唱的歌曲)。有关克利须那喜欢嬉闹娱乐的性格,福斯特在《忧郁男孩》(《听众》一九五七年三月十四日;阿宾格版文集,卷十六)中写道:“他很喜欢恶作剧。玩得兴起他会偷走正在沐浴的牧牛姑娘们的衣服,把它们挂在一棵树上。要不然,他就偷黄油。”

[12] 把自己的头巾一把火烧掉:福斯特在代瓦斯曾亲眼见过头巾被点燃的恶作剧,见其印度日记,一九一三年一月一日,及《雪山神女之山》(一九五三年版,25页)。

[13] 班度族的战争:即《摩诃婆罗多》中描写的“十八天战争”,结果班度族(即班度王的五个王子)打败了他们的堂兄弟科拉族,在其中克利须那充当了阿朱那(《摩诃婆罗多》中的英雄)的战车御者。

[14] 每个人按照自己的能力和禀赋各尽所能:这句话也许是在引用卡尔·马克思的格言:“各尽所能,各取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