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一个女用人进来说,晚饭准备好了。吉尔伯特立刻起身走了。一家人就站起来,格里菲思太太问女用人说:“蓓拉来电话了吗?”
“没有,太太,”用人回答说,“还没有。”
“嗯,告诉特鲁斯台尔妈妈打电话到芬琪雷家去,看她在不在那里。你跟她说是我说的,要她马上就回家来。”
女用人走开了,大伙儿朝餐厅走去。餐厅在楼梯后边的西面。克莱德发现这可又是间陈设华丽的房间,是淡褐色的,中间摆着一张胡桃木雕的长桌,显然只是在特别的场合才用的。长桌四周有一些高靠背椅,桌上很均匀地放着一盏盏七星烛台。长桌过去,有一间天花板比较低,可是很宽敞的圆形的小间,望得见南面的花园。这个房间里,有一张够六个人坐的比较小些的桌子。他们是在这个小房间里吃晚饭,不知为什么跟克莱德预料的有点出入。
他非常平静地坐下以后,人家老是不断向他提问题。主要是关于他的家庭,还有他的生活情况:过去怎么样,现在怎么样?他父亲现下多大岁数?他母亲呢?搬到丹佛去以前,他们住过哪些地方?他有多少兄弟姊妹?他姐姐爱丝塔多大?她干些什么?还有别的一些人呢?他父亲喜欢经营旅馆吗?他父亲在堪萨斯市干哪一种行业?他家住在那里有多久了?
塞缪尔·格里菲思和他太太严肃地提出了这么一连串的问题,弄得克莱德真有点不安,有点窘。从克莱德吞吞吐吐的回答看来,尤其是关于堪萨斯市的生活这一段,他们俩都觉察到有些问题使他很窘,很不安。他们认为这自然是因为他们这个亲戚太穷的关系。他们问他:“我看,你离开学校以后,就开始在堪萨斯干旅馆这一行,对不对?”克莱德就涨红了脸,心里想到了偷车的事,还想到他受的教育实在太少。不用说,他不愿让人知道自己曾经在堪萨斯市的旅馆业里干过,尤其不愿意让人知道在格林·戴维森饭店干过。
幸亏这时门开了,蓓拉走进来,一起进来的还有两位姑娘。克莱德一看就知道她们是属于这个圈子的人。跟克莱德最近为之神魂颠倒的丽塔和泽拉比起来,多么不一样啊。自然,在蓓拉非常亲热地跟家里人打招呼以前,他还并不知道就是她。可是,另外那两位,一位是桑德拉·芬琪雷,蓓拉跟她母亲老是叫她桑德拉,她是克莱德见过的姑娘中非常漂亮、自负而可爱的一个,跟他过去认识的任何姑娘比起来,大不一样,而且显得很高贵。她穿一件非常配身的衣服,跟她的身段再配也没有了。再加一顶小小的黑皮帽,迷人地、低低地拉到眼睛上面,越发显得妩媚。她脖子上围着一条同样颜色的皮带,一手拿着一根皮绳,拴着一只法国种哈巴狗。手臂上搭着一件灰底黑格、颜色很美的外套,这件外套不大显眼,可是有些像流行的男式外衣。在克莱德眼里看来,她是他平生见到过的最值得爱慕的女性了。是啊,她对他的魔力真是像触电似的,全身麻辣辣的,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异样难受的感觉,又想弄到手,可又非常苦恼地感觉到,即便要她看一眼,也注定难以办到。这叫他又受罪,又狼狈。有一阵子,他只想把眼睛闭起来,不去看她,隔了一会儿又想看个不停,他真是给迷住了。
不管她是否看到了他,她起初一点表示也没有,只是吆喝着她的狗:“啊,比塞尔,你再不规矩些,我就把你拖出去,拴在外面。啊,它再不规矩些,我看我在这里就一刻也待不住了。”小狗看到一只猫,正挣扎着要朝那边跑。
她身边是另一个姑娘,克莱德对她没有那么喜欢。可是,她自有她的特点,并且跟桑德拉一样漂亮,对于有些人来说,也许同样迷人。她是个白皮肤女郎,一头金色头发,一对明亮、杏圆形的灰绿色的眼睛,一个小小的、小猫似的优美的身段,还有一种轻手轻脚的、小猫似的神态。她一走进来,马上斜穿过房间,到格里菲思太太坐着的桌边,偎着她,马上像小猫似的啰唆起来。
“啊,您好吧,格里菲思太太?又见到您,太好了。上一回到这儿来过以后,又隔了一段时间了,不是吗?不过,那是因为妈跟我都走了。她跟格兰特今天还在阿尔巴尼呢。我在伦勃特家碰巧遇见蓓拉跟桑德拉。你们自家人安安静静地吃晚饭,对不对?你好吧,麦拉?”她招呼着,从格里菲思太太肩上伸出一只手,非常随便地碰了碰麦拉的胳膊,仿佛只是做做样子似的。
据克莱德看来,蓓拉的美显然仅次于桑德拉,在三个人里数她最迷人。她正嚷道:“啊,我迟到了。对不起,妈,爹。这一回可以算了吧?”然后,她注意到克莱德,好像是刚刚看到他的样子,虽说她们一进来,他便站起身来了,而且到现在还站在那里。她就像别的一些人那样,半嘲笑半客气地迟疑了一下。克莱德对这种神态、这种显赫的经济地位特别敏感,在等着人家介绍的时候,很明白自己不如人家,心里很慌。对他来说,有了这样的地位,再加上年轻美貌,实在可以算是女性最大的成功。且不谈丽塔吧,就拿跟这里任何人都比不上的霍旦丝·布里格斯来说,也能叫他倾心。可见只要是漂亮的女性,不论胖瘦、人品如何,对他都有多么大的魔力。
“蓓拉,”塞缪尔·格里菲思看见克莱德还站在那里,就慢吞吞地说,“你的堂兄,克莱德。”
“啊,是啊。”蓓拉回答说。她注意到克莱德的样子非常像吉尔伯特。“你好吧?妈一直在说你这两天要来看我们。”她伸出一两个手指头,然后朝她的两位朋友转过身去,说,“我的朋友,芬琪雷小姐、克伦斯顿小姐,格里菲思先生。”
这两个女郎鞠了一躬,两人都神情呆板、一本正经,同时又非常仔细、不加掩饰地对克莱德打量了一番。“啊,他真是很像吉尔,不是吗?”桑德拉跟靠着她的贝蒂娜轻声说。贝蒂娜回答说:“再像没有了。他还要好看些,对不对?好看多了。”
桑德拉点点头。她首先就注意到,他比她不喜欢的蓓拉那个哥哥好看些,就觉得很高兴,第二,他显然对她很动心。这是她应有的光荣。对迷恋她的年轻人,她一向就是这样想的。不过,她这样琢磨定当以后,又觉察到他的目光老是不停地在她身上转,就认为不必再留意他了,至少暂时是这样。他太容易动情了。
可是,格里菲思太太没有预料到这次会来客人。她对蓓拉在这个时候介绍她的朋友也有点不乐意。因为这么一来,马上就引起克莱德在这里的社会身份问题。她说:“你们两位最好还是把衣服放下,坐下来,好吧?我马上招呼纳蒂娜在这一头再摆两只盘子。蓓拉,你坐在你爹旁边。”
“啊,不,不必了。”又说:“不,真的,我们是回家去的。我待不了一会儿工夫。”桑德拉和贝蒂娜这么说。不过,她们现在既然来了,克莱德也挺漂亮,她们就存心想知道一下他在社交场合中有没有身份,要是有的话,是何等样的身份。她们俩都明白,对有些人来说,吉尔伯特·格里菲思是很不受欢迎的,特别是对她们这个圈子里来说是这样,尽管她们很喜欢蓓拉。据这两个一心只想到自己的美人儿看来,吉尔伯特为人太好强,太自以为是,有时候太看不起人。至于克莱德,如果从外表看,至少要好驾驭得多。要是事实上证明他是处于同等的地位,或是格里菲思家这样看,那他当然就可以参加本地的社交活动,不是吗?不管怎么说吧,了解一下他到底富不富,也很有意思嘛。可是这个想法马上由格里菲思太太解释清楚了。她可以说是故意跟贝蒂娜交代似的说:“格里菲思先生是我们在西部的一位侄儿。他来看看能不能在我丈夫的厂里找个位置。他是个必须靠自己打天下的年轻人。我丈夫好心给了他一个机会。”
克莱德脸红了,因为这段话显然提醒了他:他在这里的社会地位是大大赶不上格里菲思一家或是这些姑娘的。他也注意到,原本只注意有钱有地位的年轻人的贝蒂娜·克伦斯顿,已经从好奇的神色一变而为显得漠然的样子。另一方面,桑德拉·芬琪雷绝不像她的朋友那么讲实际,尽管她生得那么迷人,父母也更有钱,因此她的地位也更优越。她重新打量了一下克莱德,脸上明明白白地流露出一个想法:太可惜啦。他实在是很漂亮啊。
塞缪尔·格里菲思特别宠爱桑德拉;对贝蒂娜怎样,可就说不上了。就是格里菲思太太也不喜欢她,认为她心眼太多,太狡黠。塞缪尔·格里菲思跟桑德拉招呼说:“来,桑德拉,把你的狗拴在餐厅的椅子上。过来,坐在我旁边。把你的外套放在那张椅子上。这里有空。”他招呼她过去。
“可是我不能坐了,塞缪尔叔叔!”桑德拉大声说,显得很熟,又有些做作,但很亲密,她存心凭着这样做作来讨人欢喜,“现在已经很晚了。再说,比塞尔也不会规规矩矩的。说真的,贝蒂娜跟我是回家去的。”
“啊,真的,爸爸,”蓓拉立刻插嘴说,“贝蒂娜的马蹄昨天扎了一颗钉,今天要跛了。格兰特跟他爸爸都不在家。她想问问您看怎么办才好。”
“哪一只脚跛了?”格里菲思关切地问。克莱德这时乘机好好将桑德拉又打量了一番,心想,她多么甜,鼻子小小的,翘翘的,上唇那么调皮地朝上挑。
“左前蹄。昨天下午,我在东金斯顿路上跑马。杰利丢了一只蹄铁,一定扎进碎片了,可是约翰怎么也找不着。”
“你想想看,扎了钉子以后骑了很久吗?”
“大概八英里路吧,一路骑回来。”
“啊,你最好还是让约翰上些药,包扎好,再请一位兽医看看。保你没事。”
她们俩并没有动身的表示。暂时被丢在一边的克莱德心想,这里的社交界一定是个惬意称心的天地。你看,这里的人显然谁也没有什么心事。他们所谈的,尽是些正在盖的房子呀,骑的马呀,碰到的朋友呀,准备去玩儿的地方呀,想干的事呀,等等。还有那个刚才走开的吉尔伯特,跟一伙年轻人坐汽车到什么地方玩儿去了。还有蓓拉,他的堂妹,就在这条街上漂亮的房子里跟这些女孩子闲聊;可他却关在柯比太太家三层楼上的一个房间里,什么地方都去不了。每星期只有十五美元,要靠它来维持生活。早上,正当这些女孩子起身去寻欢作乐的时候,他就得在工厂底层干活儿。再说,他的父母在丹佛照料着小小的寄宿舍和教堂。关于这一层,他在这里甚至讲都不敢老老实实地讲。
突然,这两位女郎宣告说非走不可,她们就径自走了。又只剩他跟格里菲思一家人在一起,他觉得在这里很不相称,又受人家怠慢。因为塞缪尔·格里菲思跟他太太和蓓拉——如果不把麦拉算在内的话——好像都只准他看看那不属于他的天地。而且,因为他穷,他就无法配得上,尽管他多么梦想要跟这样三个了不起的姑娘来往。他立刻感到悲哀,很悲哀,他的眼睛、他的情绪,那么阴沉,不只塞缪尔·格里菲思注意到了,就连他太太跟麦拉也注意到了。但愿他能够进入这个天地,能够找到一个什么路子,那该多好。可是,在这一群人中,除了麦拉,没有一个人觉察到他可能很寂寞,很沮丧。因此,在大家起身回到那间大起坐间的时候(塞缪尔一路责备蓓拉要全家人等着她的老脾气),麦拉走到克莱德身边说:“我看,不管怎么说吧,你在这里待上一阵子以后,也许会比现在更喜欢莱科格斯的。这一带有不少好玩的地方可以走走,可以看看,有湖泊,阿特隆达克斯山就在北面约莫七十英里的地方。到夏天,我们住到绿林湖去,我相信,爹和妈一定欢迎你有时候去玩玩。”
是否真是这样,她也没有把握,不过,在当前这种情况下,不论是真是假,她觉得她喜欢跟克莱德这么说。这么一来,他觉得跟她在一起比较自在,就在不怠慢蓓拉和她家里其他一些人的情况下,设法跟她多谈一会儿。到九点半钟,他突然觉得自己很不相称,很孤单,就站起身来说,他得走了,他明天早晨还得早起。他告辞的时候,塞缪尔·格里菲思送他到门口,送他出门。到这时,跟比他先一着的麦拉一样,他也觉得克莱德相当漂亮。不过因为穷,今后不仅他家里的人,连他自己大概也不会多注意他了。因此,他非常和气,而且存心想弥补缺憾似的说:“出来走走很好,不是吗?威克基大街的美,还没有完全显出来呢,春意还不浓。可是,几个星期以后嘛,”他抬起头来,寻找什么似的望着天空,吸了一口四月末的空气,“我们一定要约你出来。到那时候,所有的树啊,花啊,就茂盛了,你就可以看看,这里真是多么美。晚安。”
他微微一笑,语气非常诚恳。克莱德再一次感觉到,不管吉尔伯特·格里菲思的态度怎样,他的父亲对他显然并不是漠不关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