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制服 (1) ,伯特兰可能会说:“很久以前,只有教会的人才能像法官一样,正襟危坐着审判人们的罪行,而且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是有罪之人。可现在呢,为了避免所有价值观都陷入混乱之中,有罪之人不得不去审判别的有罪之人。兄弟朋友有错时,不能只是陪着垂泪哭泣,而是要义正词严地告诉对方:‘你做错了。’
“很久以前,只有神职人员的衣服不同于常人的衣服,显得分外高人一等,在那个时候,即使穿着军装和制服,也依然显得很平民。因此,在放松对宗教信仰的严格限制之后,世俗的制服必然会取代神袍,并且整个社会也必然会用世俗的等级制度和制服分成三六九等,而这些世俗的等级制度和制服也必然会获得世人的绝对崇拜。
“因为,当世俗升格为绝对时,必定会充满浪漫主义色彩,所以严格来说,这个时代真正的浪漫主义就是制服的浪漫主义,就仿佛有一种超越世俗、超越时代的制服观念——虽然并不存在,却又如此强大,甚至比任何世俗职业都能更彻底地把握人心。这种观念并不存在,却又威力巨大无比,可以把穿制服的人变成制服的狂热信徒,但是从来没有把他们变成各行各业的平民。或许是因为,穿制服的人想的就是顺应他所处那个时代的生活方式,这样他自己也就能平平安安,一生无虞。”
伯特兰大概就是这么说的。
毫无疑问,并不是每个穿制服的人都知道这些,不过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穿了多年制服的人一定会觉得,与那些只有白天黑夜两套便服替换着穿的人相比,自己活得更有条理。
当然,约阿希姆不需要分神考虑这些事情,因为一套真正的制服,会使穿制服的人看起来明显不同于周围不穿制服的人;制服就像一个硬壳,将外界和个人既紧密连在一起,又明确分隔开来;这才是制服真正的作用,即表明和确立这个世界的等级和秩序,不让生活的界限逐渐模糊和消失不见,正如制服掩盖了人体的柔弱和笼统,掩盖了人们的内衣和皮肤——就像,站岗的哨兵必须戴上白色手套。
因此,男人每天早上起床,穿上制服,扣上最后一粒纽扣时,他真的就像有了另外一层皮肤,而且是厚实得多的皮肤,就像重新过上了自己本来的生活,而且是更加稳定的生活。严严实实地穿好那层硬壳,系上腰带和背带后,他就忘记了自己的贴身衣服,还有对生活的担心和不安,甚至生活本身也一下子被抛到了九霄云外。然后,他拉了一下制服上衣的下缘贴边,使上衣在前胸和后背看起来服服帖帖,一个褶子都没有。但就在这一瞬间,他和他真心爱着的孩子,还有与他共同养育了这个孩子的结发妻子之间,竟然也一下子有了犹如天堑的官民之别,他几乎都不认识妻子在吻别时凑过来嘟起的双唇,而他的家也变得陌生起来,仿佛穿上了制服以后就不允许回到这里一样。
如果他随后穿着制服去军营或办公室,对穿着其他衣服的人露出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那并不意味着他傲慢自大,他只是无法理解,穿着便服和奇装异服之人的人性与真实的人性——正如他自己所感受到的那样——相比,为什么只有一丁点儿的共同之处。
所以说,那个穿制服的男人并没有变得目空一切,也不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充满盲目的偏见;他一直像你我一样,并没有摆脱食色之欲,在早餐时也会读书看报;但这些事情已经与他毫无关系,对他来说可有可无,所以他现在只能将它们分为好坏两种,因为安定的生活是建立在不宽容、不同情、不谅解、不欣赏之上的。
约阿希姆·冯·帕瑟诺每次不得已才穿上便服时,就会想起爱德华·冯·伯特兰,而每次想起都会暗自窃喜不已,因为自己天生就不是穿便服的料子,而伯特兰则恰恰相反。其实他一直都很想知道,伯特兰是怎么看待制服这个问题的?因为爱德华·冯·伯特兰没道理不去考虑这个问题的,要知道,这家伙已经脱下制服穿上便服,还扬言以后再也不穿制服了。老实说,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家都惊呆了。
他比帕瑟诺早两年从库尔姆军官学校毕业,那时候看起来和其他人也没什么不同:夏天和其他人一样穿着肥大的白色裤子,和其他人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像其他人一样通过了考试。可他在成为少尉后,却做了一件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他毫无缘由地主动退役了,从此便消失在另一个圈子中,消失在大城市的黑暗世界里,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消失在黑暗之中,只是偶尔才会显露形迹。
要是在街上碰到他,人们总是会有一点点犹豫,想着要不要跟他打招呼,因为他是一个叛徒,把原本属于他们所有人共有的东西带到了另一个世界,却又在那里弃如敝履。站在这样一个叛徒面前,人们多少会觉得有些丢脸,仿佛自己浑身上下一丝不挂。而伯特兰对自己当初退役的起因和他现在的生活一直守口如瓶,每次别人问起时都笑而不答。
也许,让人感到不安的只是伯特兰的便服——从马甲领口处就露出了白色上浆衬衫,所以人们实际上是在替他感到丢脸。
而且,伯特兰自己也曾在库尔姆说过,真正的战士是不会让自己的衬衫袖口露出外套袖口的,因为一切与生、睡、爱、死有关的东西,简而言之,一切与平民有关的东西,都与贴身衣物有关;即使这些自相矛盾的言行都是出于伯特兰的习惯,包括常常做着一些小手势,漫不经心、不屑一顾地将说过的话抛在脑后,可这一切仍然表明,他在那时候就一定认真思考过制服问题。
伯特兰总是会有这样那样让人觉得有些不着调的想法。当然,要是约阿希姆想到,所有男人,甚至平民和父亲也不例外,都会把自己的衬衫塞进裤腰里,那他自然也会觉得,伯特兰对贴身衣物和袖口的看法,也颇有几分道理。
因此,约阿希姆也一点都不喜欢在军校的公共房间里碰到外套敞开的人;这些人多少有点作风散漫,喜欢寻花问柳,所以这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大家也都心领神会:去某些楼堂馆所和其他娱乐场所找乐子时,必须穿便服。只不过,已婚军官和军士的存在,完全违反了这个规矩。
有个已婚中士每次在早班报到时,都会解开外套的两粒钮扣,露出格子衬衫,然后从外套里面拿出本很大的红皮书,约阿希姆这时也常常会摸一下自己的外套钮扣,确定自己的所有钮扣都已扣好时才会放下心来。
他真的希望,制服本来就是从皮肤中散发出的一种贴身护膜,有时候甚至会认为,这才是制服的真正作用,或者至少要用徽章和军衔标志使贴身衣物成为制服的一部分。因为,每个人的制服下面毫无例外都是象征着无政府主义的贴身衣物,这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害怕。
要不是有人在不久前为平民发明了可以把衬衫变成白板,让贴身衣物改头换面的上浆衣服,也许这个世界会完全脱离正轨。
约阿希姆不禁回想起小时候的一件怪事:看到祖父的肖像时,他一眼就发现,祖父穿的不是上浆衬衫,而是一件有蕾丝褶边的衬衫。
在那个年代,人们对基督教的信仰无疑是很虔诚、很坚定的,根本不需要费心思去防范什么无政府主义思潮;当然,这些看法其实也都没什么意思,显然只是伯特兰荒谬言论中流传在外的只言片语。
帕瑟诺不禁有些鄙视自己,竟然在中士面前冒出这些想法。要是这些想法难以抑制,不住地涌上心头,他就用力把它们甩到一边,然后猛地立正,就像在站岗一样站得笔直。只不过,就算他把那些想法当做无聊的念头甩在一边,认为制服就是天然就有的,可这背后折射的绝不只是穿着问题——虽然他的生活不会因此而出现物质上的变化,但心态、立场却已然不同。
他常常认为,所有的问题,也包括伯特兰的问题在内,都可以用一句“同穿帝国制服的战友”搞定。虽然并不想对帝国制服表现得特别崇拜,也不想过度沉溺在沾沾自喜的虚荣之中,但他真的很担心,按军纪一丝不苟地正确着装无法体现或者会影响他的优雅气质,而且他也很乐意听到曾在名媛圈子里流传的看法:制服的式样又拙又长,布料染的颜色太丑,与他的俊脸一点都不配,而艺术家穿的棕褐色丝绒夹克和飘逸的领带会让他看起来更英俊潇洒。
尽管如此,制服的意义对他来说可远不止这些,部分原因是遗传自母亲的那种执拗性格——一旦习惯成自然,打死也不改。
虽然对母亲当时的做法仍然颇有微词,非常反感她对伯哈德叔叔言听计从,可有时候他也觉得也只能如此。
不过,这些事情都已经过去了。
如果有人已经几十年如一日,天天穿着制服,早已习以为常,那对这个人来说,制服就像内萨斯 (2) 衬衣一样长在体内了,没有人还能说清楚自己和制服之间的边界究竟在哪里,至少约阿希姆·冯·帕瑟诺不能。
而这,已经不只是习惯问题了。即使这不是他习以为常的或已融入血液的军人使命,对他来说,制服已经成为各种各样的象征,他已经完全离不开制服了,因为这么多年来,制服寄托和承载了他的诸多幻想和梦想:藏在里面,锁在里面,不受世事所扰,不为家事所困,满足于这样的平安稳定。他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制服给他的人身自由和人性自由也只是一条窄缝而已,并不比制服允许军官露出的一点点袖边宽多少。
他不喜欢穿便服,正中他下怀的是,穿上制服后,那些藏污纳垢的楼堂馆所就不让他进去了——他估计平民伯特兰就在那些地方陪着那些水性杨花的女人们打情骂俏的。因为他也时常深怀恐惧,就怕自己也像伯特兰一样陷入说不清道不明的命运之中,所以他才会向父亲抱怨,他得陪着父亲,而且是不得不穿着便服陪着父亲,完成游玩帝国首都的最后一项传统保留节目——逛街享受柏林的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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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8世纪时,普鲁士的国王们就喜欢穿军装。但是到了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末代皇帝威廉二世之时,穿军装之风才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威廉二世本人更是军服的狂热的爱好者。这里的制服包括军服、警服等等国家机关的统一服饰。
(2) 内萨斯(Nessus)是半人半马的怪兽,内萨斯衬衣也是一件致命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