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游者 第11节 噩耗传来

他突然接到噩耗:哥哥死了,是在和波兰波兹南的一个庄园主决斗时丧生的!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几周前,约阿希姆可能还不会如此震惊。在背井离乡的这二十年里,哥哥的模样在他心目中越来越淡了,每次想起哥哥时,浮现在眼前的仍旧是那个穿着童装的金发少年——在自己进入军官学校之前,他们总是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甚至现在最先想起的也是一副盛放小孩的棺材,而且棺材边上也随即浮现起赫尔穆特的身影,留着金色的络腮胡子,充满阳刚气息,和那晚在耶格尔街上,当他害怕认出一个女孩的脸已非本来面目时,浮现在他眼前的身影一模一样。那天是有人想要把他拉入幻境并纠缠住他,后来是猎人那双明亮的眼睛把他从幻境中解救了出来;而现在,赫尔穆特已经永远闭上了眼睛——这双眼睛是猎人那天借给他的,也许就是为了把它永远送给他。

难道是他要求赫尔穆特这样做的吗?他没有任何的负罪感,可看起来哥哥就是为他而死的,而他就是罪魁祸首。

奇怪的是,赫尔穆特留着和伯哈德叔叔一样的胡子,都是同样短的络腮胡子,都不遮住嘴巴。这时约阿希姆才发现,他总是把造成自己被迫上军官学校、被迫在军中发展的责任推到赫尔穆特而不是伯哈德叔叔的头上,但实际上伯哈德叔叔才是罪魁祸首!

是啊,赫尔穆特可以待在家里,甚至还可以装装样子,做做好人——也许这就是原因。可这一切发生得实在太莫名其妙了,更主要的是因为,约阿希姆早就知道哥哥生活得并不如意。

他眼前又浮现起那副小棺材,心中涌起一股对父亲的怨恨。看吧,老头终于成功了,这个儿子也被赶出了家门。不过,把哥哥不幸丧生的责任推卸给父亲,并不能平复他心中的怨恨。

他赶回家去参加葬礼。

到斯托平后,他找到了一封赫尔穆特留给他的信。信中说:

此场决斗本不该有,是生是死,吾亦不知。生,固所愿也,死,亦无所惧也。

虽世道苍凉,然吾辈男儿犹心存高志,坚守“荣誉守则”,甚喜甚慰。

为兄但愿,汝之人生比吾之人生更有价值、更有意义。

闲暇之余,吾亦甚慕汝之戎马生涯,盖因身在军中,至不济,亦可为大人效力,为国尽忠。

虽不知汝意如何,吾仍留书相嘱:吾若不幸,汝切勿因继承家产之故而弃军中之业;家中一切,迟早尽归汝所有;父若在,不宜归,除非娘亲相召。切记切记!

愿吾之祝福予汝好运无数!

下面列出了好多要约阿希姆严格遵守的嘱咐。让人有些出乎意料的是,在信的最后,他希望约阿希姆不要像他那么孤独。

父亲和母亲看起来都很冷静克制。父亲紧紧地握着约阿希姆的手说:“他是为了荣誉而死,为了自己的荣誉而死。”然后,父亲就一声不吭地在屋子里直步踱来踱去,脚步很沉重。过了一小会儿,他又重复了一遍:“他是为了荣誉而死。”说完就走了出去。

赫尔穆特的灵柩放在大客厅里。

在前厅里,约阿希姆闻到了从鲜花和花圈上散发出来的阵阵浓香,脑海中浮现一个挥之不去而又毫无意义的想法:这对盛放小孩的棺材来说,味道太浓了。

他在挂着重重帐幔的门里停下了脚步,心里犹豫着,不敢往里面看去,只是盯着地面。他熟悉镶木地板的小木条,熟悉紧挨着门槛的三角形拼花板,熟悉铺满地面的地板拼花,他的目光跟随着这些拼花游走,就像小时候经常小心翼翼地踩着漂亮的图形走路一样。他走到灵柩台下的黑色地毯边上,地毯边上散落着几片从花圈上掉下来的花瓣。他很想沿着拼花再走一次,然后真的走了几步,看着棺材。

还好,这不是用来盛放小孩的棺材;但他还是后退了几步,不敢细看这个男人的毫无生气的眼睛,不敢看那双已经完全失去神采、黯淡无光的眼睛,仿佛那男孩就脸朝上浮着淹死在这双眼睛中,也许还会拉住弟弟,把眼睛送给他。他向前走了几步,发现棺材盖已经盖上了。这时他突然觉得躺在棺材里的就是自己,这个念头变得如此强烈,让他觉得这就像是一种解脱,就像是一种幸运。

有人说,死者的脸都被枪伤弄得不成样子了。他几乎什么都不想听,默默地站在棺材旁,手搁在棺材盖上。

在尸体面前,在死亡的沉默面前,人类是那样的无能为力——一切既有的都会由弱变强,由盛转衰,一切熟悉的都会土崩瓦解,冰消雪融;空气也变得非常稀薄,无法承载任何东西。感受着这种无能为力,他好像再也无法从灵柩台边上迈步走开。

他挣扎了许久才想起这是大客厅,棺材就放在原先放钢琴的地方,他知道地毯边背面肯定有一块从来没人走过的木地板。他慢慢地走过去,摸了摸被挡住了光线而显得黑乎乎的墙,在阴暗的帷幕下摸索着相框和铁十字勋章的边框。

感受着这种重新获得的真实感,他觉得,哥哥的后事已经以一种挺有趣的新方式变成了裱糊匠需要完成的工作。让他感到高兴的是,人们把赫尔穆特放在铺满鲜花的棺材里,并像对待新家具一样把它推到这间屋子里,如此神奇地把无法理解、不可捉摸之事变成可以理解、可以确定之事。这短短几分钟抑或只是几秒钟的感受经历,神奇地让他长舒了一口气,顿时有了一种平静自信的感觉。

父亲在士绅们的陪同下走了过来,约阿希姆又听见他翻来覆去地说:“他是为了荣誉而死。”

在这些士绅们走后,当约阿希姆以为只留下自己一个人时,他突然又听到父亲说:“他是为了荣誉而死。”

他看见父亲站在棺材旁边,显得越发矮小和孤单。他觉得自己应该走过去。“来吧,父亲。”他说道,然后陪着父亲向门外走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父亲看着约阿希姆的脸说:“他是为了荣誉而死。”仿佛他想背熟这句话,而且也希望约阿希姆能够牢记这句话。

这时外面又来了很多人。

院子里站着一群消防队员。附近军人协会的人也来了,队伍排得整整齐齐,每个人都头戴大礼帽,身穿黑色小礼服,不少人的小礼服上还佩着铁十字勋章。

邻近庄园的马车依次徐徐驶来,下人们上前将马车领到阴凉之处,而约阿希姆却不得不在哥哥的棺材旁迎接前来吊唁的诸位来客,并向他们回礼致谢。

巴登森男爵是一个人来的,因为男爵夫人和小姐还在柏林。当男爵向他问候时,他突然有些不快,不是很想接受男爵的问候,因为他现在就是斯托平的唯一继承人了,而巴登森男爵很可能把他看作是自家女婿的不二人选。他真替伊丽莎白感到羞愧。

房子的山墙上挂着一面快要垂到露台的黑旗,黯然无神地一动也不动。

母亲挽着父亲的手臂走下楼来。

宾客们很惊讶,也很佩服母亲竟然能够强忍悲伤,她看起来依然是那么的镇定、坚强。不过,也有可能只是因为她感情迟钝——她向来如此。

送葬的人群排好队伍向前走着。当马车拐进村道,教堂就在眼前时,每个人都由衷地感到高兴,恨不得快点进入凉爽的白色教堂之中,因为他们都穿着厚布丧服和制服,在午后的烈日暴晒之下简直都要烤焦了,都想着快点离开尘土和热浪。

牧师在悼词中说了很多关于荣誉的话,并驾轻就熟地将荣誉归于上帝;随着管风琴的乐声响起,牧师继续致悼词:“……虽不舍至爱,亦须忍痛相别……嗯,永别……”约阿希姆一直在等悼词中的韵文,看它会不会出现。

然后他们步行去了墓地。

在墓地的大门上,意为“安息吧”的金黄色金属字母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在绵延不绝的尘土飞扬中,马车缓缓地跟在后面。

阳光明媚,天空蔚蓝,干旱、龟裂的大地正等待着他们把赫尔穆特的遗体尸体交给它。实际上,这并不是土穴,而是家族墓地——一个破土打开了的小地窖,好像在对着新来者无聊地打着哈欠。

约阿希姆用小铁锹铲了三锹土,低头看着,看着祖父和诸位叔伯的各个棺材的一端,心里想:这里有一个位置是留给父亲的,所以伯哈德叔叔才没有葬在这里。

可是,当铲下的泥土落在赫尔穆特的棺材盖上,落在墓穴中铺着的石头上时,他不禁又想起了小时候,想起了手里拿着玩具铲在软软的河沙上玩耍的那些日子。他仿佛看到少年模样的哥哥又出现在眼前,看见自己躺在灵柩台上,似乎这个夏日的干燥天气不仅骗取了赫尔穆特的成长,而且还骗取了赫尔穆特的死亡。所以,约阿希姆下意识地希望自己能够死在一个湿润绵柔的雨天,天空要阴沉灰暗,这样才能接引他的灵魂,才能让灵魂消逝在天空中,就像迷失在鲁泽娜的双臂中一样。

满脑子都是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绝不应该出现在此时此地的想法。但这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而是其他所有需要葬在这里,此刻需要他在墓穴旁腾出位置的人都负有的责任,甚至连父亲也不例外,因为他们对宗教的信仰全都是虚伪的,脆弱不堪而又布满灰尘,需要阳光照耀和雨露滋润。难道我们就不能翘首以待黑人军队的到来,横扫一切腐朽与没落,荡涤一切尘埃与污垢,使耶稣基督成为新的荣耀,带领人们回到他的国度吗?

坟墓上方有一个耶稣受难的大理石十字架,十字架上的耶稣头戴荆棘冠,只留一块缠腰布遮住下体,荆棘冠上滴着青铜色的血滴。

约阿希姆也发现了自己脸颊上的水滴:也许是他刚才不注意时流出的泪水,也许只是因为酷热而流出的汗水;他不也知道,只知道握住一只只向他伸过来的手。

军人协会和消防队的一行人像军队一样分列行进,以齐刷刷“向左看”的动作为死者送行。在队长们短促而不连贯的队列指挥口令中,他们排成四队,挺着胸膛,迈着整齐的步伐穿过墓地大门,靴子在墓地的碎石路上发出整齐的咔嚓咔嚓声。

在墓地小教堂的台阶上,冯·帕瑟诺老爷手里拿着帽子,约阿希姆举手敬礼,两人中间站着冯·帕瑟诺夫人,一起像阅兵一样看着队伍走过去。在场的其他高级军官也都立正,举手至帽檐敬礼。

然后马车过来了,约阿希姆和父母亲一起上了马车。

门把手、其他金属件以及马具的金属部位都被马车夫用黑纱仔细包住了;约阿希姆发现,鞭子上也同样用黑纱打了一朵玫瑰花。车里的坐垫是用黑色皮革包住的,不像柏林市内的马车坐垫那样又硬又破,而是非常柔软,针脚缜密而均匀,还缝有皮钮扣。

母亲低声哭泣着,约阿希姆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话来安慰她。他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被子弹打中致死的是赫尔穆特而不是他自己。

父亲呆呆地坐在坐垫上,有好几次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做一个总结,所以整副心思都沉浸在思考之中无法自拔,每次刚想开口说话,便又陷入了茫然呆滞之中,只是嘴唇无声地抖动了几下;最后,他终于清楚地说了一句:“他们来参加他的葬礼,为他送行了。”

说完,他抬起一根手指,好像在还等什么东西或者还想再说些什么,然后又把手掌摊开放在大腿上。在黑色手套口和缝着黑色大钮扣的袖口之间,露了一小片皮肤出来,上面长着略带红色的汗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