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娜·温德灵很少到镇上去。
她很讨厌去镇上的路,不仅讨厌尘土飞扬的公路——这毕竟也可以理解——,而且还讨厌河边的小路。走河边小路用不了25分钟,走公路甚至只要一刻钟。说到底,她从来没喜欢过去镇上的路,哪怕在她还要每天去事务所接海因里希的那个时候。后来,他们有了汽车,但没过几个月,战争就爆发了。
今天是凯塞尔博士驾着单驾马车把她带到镇上去的。
她买些了东西。
她的新裙子仅长及脚踝,她能感到别人停留在自己脚上的目光。
她对时尚有一种敏锐的感觉,而且向来把握得很准;她能感到时尚气息,就像时间到了就会醒来,都不用看钟表一样。于她而言,时尚杂志始终只是一份迟到的证明而已。而现在,人们正盯着她的脚看,这也像一种证明。
当然,许多人也能准时醒来,许多女人对时尚的内在逻辑有着敏锐的感觉。不过,拥有这种能力的人多数都认为,世上只有自己才有这种能力。
因此,汉娜·温德灵现在觉得有些骄傲,即使她只是怀疑自己没有理由骄傲,可当她看到站在面包店前的一队憔悴女人时,她心里突然又生出一丝的内疚。当她想到,那边任何一个女人,只需要一丁点的时尚敏锐感,就可以把裙子改短,因为这几乎一分钱都不用花——会点针线活的女佣花一个小时就能搞定,尽管还要给裙子重新镶边——时,却又重新觉得,她的骄傲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因为骄傲会让人心情愉悦,所以汉娜·温德灵并没有因为蔬果店老板的指甲缝又黑又脏而感到恶心,也没有因为蔬果店里苍蝇飞舞而感到心烦,在这一刻,就连鞋子上沾满了灰尘,她也觉得无所谓。
当她就这样沿街一路闲逛,一会儿停在这个橱窗前,一会儿停在那个橱窗前时,她无疑有着少女或修女般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在战争期间,人们经常这样观察女人——只有在那些与丈夫长期分居两地且对丈夫忠贞不渝的女人身上才可以看到。
就因为汉娜·温德灵这时稍微有些骄傲,所以她揭下了遮住自己俏脸的面纱,于是那层看起来朦朦胧胧,就像韶华将逝之兆一样遮住这种脸蛋的纤薄面纱,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摘了下来:她的俏脸就像漫漫寒冬去,迟迟暖春来后的第一天。
凯塞尔博士先去镇上出诊探视,然后在驱车离镇去军医院时,顺便会把她重新带回家;她和他约好了在药店见面。
当她走到药店时,那辆单驾马车已经停在那里了,凯塞尔博士正在和药店老板保尔森聊天。
大家怎么看待药店老板保尔森,汉娜·温德灵不需要别人告诉自己,没错,她也许知道许多小道消息,而且远不止于保尔森一个人的,所有知道自己戴了绿帽子的男人,在白天对其他女人的奉承都特别假、特别空;不过,当他对着她说“夫人亲趋玉趾来此,有如明媚春日降临”时,她还是一阵窃喜。
因为对于这种人,汉娜·温德灵平时是断然不会理会,也不会多看一眼的,不过今天例外,因为她感到很轻松、很自由,甚至接受了一个只会说空话的药店老板的奉承,——这就像钟摆一样,从一个极端晃到另一个极端,这是一种在心扉紧锁和自我放飞之间的摇摆,这是一种态度的极端,就像它经常出现在局促不安的人身上那样,而且肯定不是文艺复兴时期教皇的极端,但可能表明了一个缺乏价值直觉的小市民的意志薄弱、无足轻重。
至少可以肯定的是,正是缺乏价值直觉,促使这时坐在药店中的红色长毛绒长椅上的汉娜·温德灵,喜滋滋地向药店老板保尔森投去一瞥,从而激发了他抒情咏叹的灵感——她对他的抒情咏叹却是将信将疑。
事实上,要去军战医院工作的凯塞尔博士让她很生气,因为他非要催着她离开这里。
当她上车坐在他身旁时,那张面纱又蒙住了她的俏脸。
一路上,她寡言少语,在家里更是半句都无。
她还是不能理解,自己在战争期间为何如此抗拒回法兰克福的老家。
一来是在这个小镇上更容易获得食物,二来是不放心自家别墅空着无人居住,三来是这里的空气对儿子的健康更有利,不过这些都是借口,只是为了掩盖那种奇怪的不合群心态,一种无法否认的不合群心态。
她对凯塞尔博士说过,她怕见生人;她重复着说“怕见生人”,说着说着,仿佛就把自己怕见生人的责任推给了海因里希,正如她责怪他把厨房里的黄铜研缽拿出去上缴到金属征集点一样。
这种神秘的疏远感甚至还笼罩到自己的儿子身上。夜里醒来时,她很难想起儿子就睡在隔壁房间里,很难想起睡在隔壁的就是自己的儿子。
当她在钢琴上弹下几个音符时,好像不再是她的手在弹奏,而是别人的僵硬手指在弹奏,于是她知道,连音乐也离开了自己。
汉娜·温德灵走进浴室,想要洗去清晨上镇的痕迹。
沐浴后,她仔仔细细地照着镜子,想知道自己脸上是否还有上镇的痕迹。她找到了那丝痕迹,但很奇怪地发现,它竟然也蒙着面纱,虽然心里其实很喜欢,但她还是为此而怪罪海因里希。
此外,她现在常常发现,自己想不起他的名字,独自一人时对他的称呼,跟习惯在佣人面前对他的称呼一样,都是“温德灵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