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游者 第32节 反抗者和罪犯

反抗者并不是罪犯,两者不可混淆,虽然人们经常给反抗者贴上罪犯的标签,虽然罪犯有时也会冒充反抗者,美化自己的罪行。

反抗者独来独往:他虽然反对和反抗某个集体,同时也是这个集体的最忠实的儿子,对反抗者来说,这个被抗争的世界就是大量有效关系的集合,只是这些关系的脉络被一些卑劣的恶毒行径弄得混乱不堪,而他的任务就是把它们理顺理清,并按照自己的想法把它们分门别类。

路德就是这样反抗教皇的,而艾施也完全有理由被称为反抗者。

与此相对的是,把胡桂瑙辱为罪犯的理由却很不充分。

这不仅是在侮辱他,而且也是在严重冤枉他。

从军方的角度来看,逃兵当然是罪犯,信念坚定的战士肯定会憎恨逃兵,几乎就像农民憎恨偷鸡贼一样,他们也会像农民一样,认为只有死刑才是对这种罪行的公正惩罚。

不过,这里仍然有一个原则性的客观区别:罪行的本质在于它可以重复;又因为可以重复,所以它不过就是一种普通职业而已。

犯罪行为只是以极为松散的形式祸害社会,即使它与中产阶级的斗争是美国式的;小偷和骗子应该不知道去宣扬什么主义,在夜间穿着橡胶底鞋子施展自己行窃手艺的窃贼也是手艺人,和其他手艺人完全一样,和所有手艺人一样保守,哪怕是嘴咬钢刀、飞檐走壁的杀手,他们的职业并不祸害整个社会,而他们的行为只是杀人者和被杀者之间的私事。

没什么在挑战、破坏现状。

改进或降低刑法处罚力度的建议从来就不是由罪犯提出的,虽然他们与此最为相关。如果把建议权交给罪犯,那么人们仍会把小偷和伪造货币者吊死在绞架上,人们甚至连蓄意杀人和过失杀人都分不清,尽管罪犯在作案时对小细节非常敏感,并希望司法程序适应他们改良后的细微差别和诉求。

但是,正是因为他们需要把犯下那种罪行的人判处绞刑,把犯下那种罪行的人判处车裂和火钳之刑,把犯下那种罪行的人判处鞭刑和监禁;正是因为这些无益的愿望,其实就是未受教育者的磕巴之语——他们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迟钝地、连比带划地渴望心中向往却几乎不能理解的只属于自己一小部分的东西;正因为如此,人们才清楚地知道他们的愿望:他们所在的国家,应该在一个河清海晏、秩序井然的世界边缘,应该融入那种让人倾心不已的美好秩序之中,——如果罪犯只能通过公正严明的严刑峻法认识到这种包融与结合,那么从中就能看出,他们天生喜欢群居社交,喜欢思慕念想,只是心中充满了渴望——渴望避免边境冲突,渴望在和平安宁中从事自己的职业,渴望变得越来越没有怨言、越来越悄无声息,甚至越来越敏感,使自己的服务适应整个制度和现状。

反抗者和罪犯,他们两者都会给当前社会带来自己的秩序和规矩,他们自己的价值观。但是当反抗者想要征服现状时,罪犯也想参与其中。

逃兵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或者是两者相加。

胡桂瑙可能已经觉察到这一点,因为他现在的任务是,把他自己的小世界和小现实建立到大世界和大现实边缘,并使小的适应大的。即使他同意逃兵应该被枪决,但暂时这也无关紧要,而且这个想法并不荒谬,并不比他的梦话更荒谬:在他的梦里,《特里尔选侯国导报》就像大型机器的一个零件,就像传动杆咬合处的一个黄铜活节头,就像两个国家之间的一个接壤点——他不喜欢现在这个国家的法律,而是尊重和喜欢那个国家的法律,所以他想从这个接壤点偷偷溜过去并住在那个国家。

在所有这些动机的影响下,胡桂瑙觉得必须把《特里尔选侯国导报》抢夺过来,而这也正好可以解释,这笔交易为何会如此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