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惨世界 第三部 马吕斯 第一卷 从其原子看巴黎

一 小不点儿

巴黎有个小孩,而森林有只小鸟;小鸟叫麻雀,而小孩叫流浪儿。

这两个概念,一个包含整个大火炉,一个包含全部曙光,两个概念结合起来,巴黎和童年这两点火星儿相撞,就会迸射出一个小家伙。若按普劳图斯[1]的说法,就是小人儿。

这小家伙乐乐呵呵。他不一定每天都吃上饭,可是他只要愿意,每天晚上就去看演出。他身上没穿衬衫,脚下没穿鞋子,头上没有屋顶,这些一样没有,就好似空中的飞虫。小家伙的年龄,在七岁至十三岁之间,过着群体生活,终日在街上游荡,露宿街头,穿着父亲的一条旧裤,裤角拖在鞋后跟,头戴另一个父亲的一顶破帽,一直扣到耳朵上,只挎着一条黄边背带,总是跑来跑去,东瞧瞧,西望望,到处耗时间,烟斗抽得挂满烟炱,满嘴脏话,搅扰酒馆,结识盗贼,亲近窑姐儿,会讲黑话,哼唱淫荡小曲,而心地却没有一点邪恶。这是因为他心灵里有一颗珍珠:天真无邪,珍珠不会融化在污泥里。人只要处于童年,就天真无邪,这是天意。

假如有人问这大都市:“那是什么东西?”就能得到这样的回答:“那是我的孩子。”

二 他的一些特征

巴黎的流浪儿,就是女巨人生的小豆子。

无需夸张,这个在水沟边长大的小鬼,有时也穿衬衫,但只有一件;有时他也穿鞋,但是没有鞋底;有时他也有住处,而且挺喜爱,因为到那里能找见母亲;但是他更喜欢街头,因为在街头能找到自由。他有自己的一套把戏,有自己的一套诡计,而那套诡计是基于对有产者的仇恨;他也有自己的一套隐喻,人死不说死了,而叫作“吃蒲公英的根”;同样,他有自己的一套行业,替人叫马车,给人放下车踏板,在瓢泼大雨中收取过街费,他称作“艺术桥赏”,大声宣扬当局对法兰西人民有利的讲话,给铺路石块剔缝;他也有自己的一套货币,是从街上拾来的各种各样小铜片。那种奇特的钱叫作“破布片”,在这群流浪儿中始终流通,有固定的面值。

最后,他还有自己的一系列动物,而且在各个角落细心观察:圣体虫、骷髅头蚜虫、盲蛛、“鬼虫”,即扭动双尾吓人的黑虫子。他有自己传奇的怪物:腹下有鳞片又不是蜥蜴,背上长癞又不是蟾蜍,住在旧石灰窑洞或干涸的污水坑里,黑不溜秋,毛烘烘粘糊糊的,爬行时慢时快,不会叫,但是瞪眼瞧你,样子十分可怕,谁也没有见过,他管那怪物叫“聋子”。到石头缝里找聋子,是一件非常吓人的开心事儿。另外一件开心事儿,就是猛地掀起一块石头,瞧瞧躲在下面叫鼠妇的甲虫。巴黎每个区都有点名堂,能发现有趣的玩意儿。玉树林工场有钻耳虫,先贤祠有千足虫,演武场水沟里有蝌蚪。

至于辞令,这孩子比得上塔列朗[2]。比较起来,他同样厚颜无耻,但是更为诚实。不知怎么,他天生就有一种出人意料的快活劲头;他突发一阵狂笑,弄得店铺老板目瞪口呆。他开的玩笑非常精彩,从高级喜剧到闹剧,能表现各种不同的风格。

看见出殡的队列经过,送葬的人中有一名医生,一个流浪儿就嚷道:“嘿!打什么时候起,医生还要把自己的活计护送回去!”

另一个流浪儿混在队伍里。一个戴眼镜、身上挂着小饰物的严肃男人,突然回过身来,恼火地说:“流氓,你摸了我的女人的腰!”

“说我,先生!搜我的身好啦。”

三 他有趣

这“小人儿”[3]总有法儿弄到几个铜板,晚上便去看戏。一跨进那道神奇的门,他就变了一副模样:从流浪儿一变而为“弟弟”[4]。戏院犹如底舱翻到上面的船。弟弟就挤在底舱里,弟弟之于流浪儿,恰如飞蛾之于幼虫,同是飞翔的生物。只要他在场,有他那洋洋的喜气,有他那热烈欢快的劲头,有他那鼓翅般的鼓掌,这个狭窄、恶臭、昏暗、肮脏不堪、污秽丑陋、令人作呕的底舱,就能称得上天堂了。

你把无用的东西给一个人,再从他那儿取走必需的东西,你就有了一个流浪儿。

流浪儿对于文学不是一点感受能力也没有。不过,我们相当遗憾地指出,他对古典主义毫无兴趣,天生与学院派没有什么渊源。举个例子来说吧,在这群能闹翻天的孩子中间,马尔斯小姐[5]名气特别大,简直具有讽刺意味。野孩子都叫她“妙煞”小姐。

小家伙总是吵闹,嘲笑,戏弄,打架,形容花哨像个孩童,衣衫褴褛又像个哲人,在污水沟里捕鱼,在垃圾场里打猎,从肮脏污秽的东西中寻乐子,在街头巷尾找激情,冷嘲热讽,又吹哨又唱歌,又是喝彩又是叫骂,用淫调浪曲来冲淡天主颂歌,而且从“深渊底”到“狗上床”,什么节律音调都能唱,无论什么,他不寻就能找见,不了解也会知道,顽强到了不择手段,疯狂到了冷静明智,多情到了追腥逐臭,上能蹲在奥林匹斯神山顶,下能滚在粪堆里,而出来却满身星辰。巴黎的野孩子,就是小时候的拉伯雷。

他不满意自己的裤子,除非裤子上有个表袋。

他不轻易大惊小怪,更不会惊慌失措,用歌谣讽刺迷信的东西,用舌剑戳破妄言诳语,嘲笑神秘怪异,对着鬼魂伸舌头,剥掉空架子上的华彩,画一画浮夸虚饰的丑相。这并不是说他缺乏诗意,远非如此,而是他以滑稽的怪诞代替庄严的幻象。假如巨人阿达马托尔出现在面前,流浪儿也要说:“哼!吓唬小孩子的妖怪!”

四 他可能有用

巴黎以闲汉始,以流浪儿终,这两类人是任何别的城市所难具备的:前者是满足于观望的被动接受,后者表现出无穷无尽的主动性;一个是普吕多姆[6],一个是伏义乌[7]。惟独巴黎在其自然发展史中,拥有这两种人物。整个君主制体现在闲汉身上。整个无政府主义则体现在流浪儿身上。

巴黎城郊的这个孩子脸色灰白,在苦难中生活并成长,开花结果并“长个儿”,面对社会现实和人间事物,他看在眼里,并若有所思。他自以为无忧无虑,其实不然。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叫成见也好,叫流弊也罢,叫厚颜无耻也好,叫压迫、不公道、专制也罢,叫不义、狂热也好,叫暴政也罢,你可得当心愣头愣脑的流浪儿。

小家伙要长大的。

他是什么材料做成的呢?随便一点污泥。一把泥土、吹一口气,就有了亚当。只须哪位神仙过一下。而流浪儿身上总有神仙经过的痕迹。命运在塑造这小家伙。我们这里所说的命运,有点偶然侥幸的意思。这个用普通泥土捏出来的小人儿,既无知又不识字,既傻里傻气,又粗俗低下,将来他能成为英才还是蠢物呢?等着瞧吧,“制陶轮子旋转”[8],巴黎的精神,这个恶魔凭偶然造孩童,凭命运制造成人,它与拉丁陶土不同,能把粗瓦罐变成精陶瓮。

五 他的疆界

流浪儿爱城市,也爱荒野,他身上有贤哲的影子。像弗斯库斯那样,“是城市的情人”[9];也像弗拉库斯那样,“是乡野的情人”[10]。

大凡哲人,总好边走边想,即信步游荡,这是消磨时间的好办法;尤其某些大城市,特别是巴黎周围的郊野,由两种景物合成,类似杂种,既丑陋又怪异。观赏城郊,如同观赏两栖动物。树木终止即屋顶的开始,荒草终止即铺石路的开端,垄沟终止即店铺的起始,辙沟终止即欲望的前奏,天籁终止即尘嚣的先声,因此特别引人注目。

也正因为如此,思考者漫无目的,爱到这种缺乏魅力、又被过路人冠以“凄凉”的永久别号的地方散步。

写下这一行行文字的人,就曾在巴黎城郊久久徘徊,至今这还是他深长回忆的源泉。那浅草地、那石子小径、那白垩土、那泥灰石、那白灰墙、那单调刺眼的荒地和休耕地、突然瞧见洼地中栽种的时鲜蔬菜,还有那野趣和市民气的混杂景物、那大片荒僻的角落、军营战鼓咚咚以打仗为儿戏的地方、那白天的旷野而夜晚打劫的凶险之地、那笨拙旋转的磨坊风车、采石场上的轮盘、墓地角上的酒馆,还有那幽暗的高墙切断大片阳光灿烂、蝴蝶纷飞的空场所具有的神奇魅力,那一切无不吸引他。

世上几乎没人了解这些奇特的地方:冰窖村、排水沟城关、格雷奈勒街区弹痕累累而难看的墙壁,帕纳斯山、豺狼坑街区、马尔纳河畔的欧比埃镇、蒙苏里村、伊索瓦坟、夏蒂荣石台:那里有个旧采石场,废弃不用,改种蘑菇了,齐地面的井口盖了一道朽了的活板门。罗马周围的乡村是一种景象,巴黎的郊区是另一种景象;举目眺望,如果只见田野、房舍和树木,那就是停留在表象;须知事物的各种面貌都体现上帝的思想。原野和城郭的结合部,总有一种令人销魂的莫名的惆怅。在那种地方,大自然和人类同时对你说话;那里也就显现出地方特色。

我们四周的郊野,可以称为巴黎的边缘;谁同我们一样在那里游荡过,就会在最偏僻的地方,最意想不到的时候,撞见一群面黄肌瘦、头发蓬乱、衣衫褴褛、满身灰尘的孩子,聚在一起吵吵嚷嚷,一个个头戴矢车菊花冠,躲在一道稀疏的树篱后面,或在一个阴森的墙角进行赌博游戏。他们穷苦人家跑出来的孩子,城外大道是他们的自由天地,郊野是他们的地盘。

那是他们永久逃学的地方。

他们在那里天真地唱着成套的下流歌曲。

他们待在那里,更确切地说,他们在那里生存,远离别人的视线,沐浴着五六月明媚的阳光,跪在地上,围着小坑弹球,要赌几文钱的输赢,大家什么也不放在心上,无拘无束,快活极了;可是,他们一瞧见你,就想起自己的行当,得挣钱糊口,于是向你兜售一只爬满金龟子的旧毛袜,或者一把丁香花。碰见这些怪孩子,是游巴黎郊区的一件特别有趣又令人痛心的事。

在男孩堆里,也时有女孩,那是不是他们的姐妹呢?几乎是大姑娘了,瘦瘦的,显得急躁不安,两手黝黑,脸上有雀斑,头上插着黑麦穗和虞美人,光着脚,又快活又粗野。还有的在麦田里吃樱桃。夜晚,能听见他们的笑声。那一伙伙孩子,在中午的太阳下暖烘烘的,或者在暮色中隐约可见,那景象在沉思的漫步者心头久久萦绕,同他的遐想交织起来。

巴黎,市中心,城郊,周遭,那就是那些孩子的整个世界。他们从不贸然出界。鱼儿离不开水,同样,他们也离不开巴黎的空气。对他们来说,城关以外两法里就什么也没有了。伊弗里、让蒂伊、阿尔克伊、美丽城、欧贝维利埃、梅尼蒙唐、苏瓦西王、比扬库尔、默东、鸽城、罗曼城、夏图、阿尼埃尔、布吉瓦勒、南地、昂菲安、努瓦西旱地、诺让、古尔奈、德朗西、戈奈斯[11],那就是天尽头。

六 一点历史

本书故事发生的时期,几乎是现代了,但还不像今天这样,巴黎每个街口都有个警察(这是善政,但还不是讨论的时候),那时,到处都是流浪儿。据统计,警察巡逻队在没有围墙的空场上、建造中的房屋里和桥拱下面,平均每年要收容二百六十名孩子。他们的巢穴有一处名声远扬,养育了“阿尔科勒桥的燕子”。当然,那是社会最严重的病兆。人类的全部罪恶,都是从儿童的流浪生活开始的。

不过,巴黎自当别论。尽管我们提起那种往事,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将巴黎列为例外还是对的。可以说在任何一个大城市里,一个流浪儿就是一个毁掉的成人,儿童放任自流,就要不可避免地染上社会的种种恶习,丧失天生的诚实和良心,几乎无处不是如此;然而,我们还要强调指出,巴黎的流浪儿,表面上看再怎么粗野,再怎么学坏了,可是内心差不多却完好无损。这种现象确实壮观,在我们历次民众革命所显示的光明磊落中大放异彩。巴黎空气的氛围,就像海水中的盐一样,能产生拒腐蚀性。呼吸巴黎的空气,能保持心灵的纯洁。

我们这样讲,绝不表明我们遇见那样一个孩子不会感到揪心:在他们周围,似乎飘浮着离散家庭的游丝。现代文明还远非完善,一些家庭抛弃亲骨肉,将子女丢进黑暗,丢在大马路上,不知所终,这种事情也绝非极不正常。这样就命运难卜。这种可悲的事还形成固定的说法,叫作“扔在巴黎石马路上”。

附带说一句,旧朝君主制绝不禁绝丢儿弃女的现象。城郊下层人的行为有点像埃及和吉卜赛,倒合乎城里上层人的口味,给那些有权有势的人解决问题。仇视平民百姓孩子的教育,原就是一种信条。何必培养“半瓶子醋”呢?这就是当年的口号。因此,无知儿童必然成为流浪儿。

况且,君主制有时需要儿童,于是就在大街上搜罗。

不必追溯得太远,就说路易十四在位的时候,国王要建一支舰队,自有其道理。主意不错,再看看办法如何。帆船是风的玩物,必要时还得牵引,如果仅有帆船,而没有以桨或蒸汽为动力,随意航行的战船,就谈不上舰队。当年海军的桨帆船,就相当于今天的蒸汽舰。因此,必须造桨帆船,而桨帆船航行要靠桨手,也就需要当桨手的苦役犯了。柯尔柏授意各省总督和高等法院尽多制造苦役犯。司法官员都积极配合。在宗教仪式行列走过时,一个人不脱帽,就表明是新教徒,就要送去当桨手。儿童只要到十五岁还流离失所,在街上撞见就送去当桨手。盛朝圣世啊。

在路易十五统治时期,巴黎街头的孩子消失了,让警察劫走,秘而不宣,不知弄去干什么了。老百姓恐怖万分,窃窃私议,推测国王洗红水浴那种骇人听闻的事。巴尔比埃[12]也直书其事。有时,孩子供不应求,军警就抓那些有父亲的孩子。父亲悲痛欲绝,跑去向军警讨还。于是法院出面干涉,判处绞刑。绞死谁呢?绞死军警吗?不是,要绞死父亲。

七 在印度等级中,也许有流浪儿的地位

巴黎流浪儿差不多构成一个阶层。也可以说,哪个阶层也不要。

流浪儿gamin这个词,到一八三四年才初次印成文字,从大众语言进入文学语言。那是出现在题名为《无赖汉克罗德》的大书里[13],当即引起轰动。这个词也就得到公认了。

流浪儿之间赢得敬重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我们认识并与之交往的流浪儿,有的特别受到尊敬和钦佩。其中一个是因为见过有人从圣母院的钟楼顶摔下来,另一个是因为钻进残废军人院的后院,从暂时存放在那儿的大圆顶的塑像身上“抠”了一块铅,第三个是因为见过一辆驿车翻车,还有一个是因为“认识”一个险些打瞎一位绅士眼睛的士兵。

这就是为什么巴黎流浪儿动不动就嚷一句:“上帝的上帝!我真倒霉!都没见过有人从六楼摔下来!”(“我真”说成“我整”,“六楼”说成“流楼”。)这种涵义深刻的感叹,那些俗物听不懂,只能笑一笑。

当然,乡下人也能出语惊人:“我说老爹,您老婆害病死了,您干吗不去请医生呢?”“有什么办法呢,先生,我们这些穷人,自己死自己的就完了。”如果说这句话完全表明了乡下人那种揶揄的消极态度,那么下面这句话则完全包含郊区孩子自由思想的无政府状态。一名死犯在囚车里听忏悔师说教,巴黎的孩子就嚷道:“他还跟狗教士说话!哼!这只草鸡!”

在宗教事物上胆大妄为,能提高流浪儿的声价。保持极强的个性非常重要。

去看处决犯人是一种天职。他们指着断头台,又说又笑,给那些起了各种各样的绰号:喝光的菜汤、咕哝鬼、蓝天(升天)妈妈、最后一口,等等。那种热闹场面,他们什么也不愿漏掉,都纷纷上墙头,上阳台,上树,钩住铁栅栏,搂住烟囱。流浪儿天生是水手,也天生是盖瓦匠。在他们看来,上房顶并不比爬桅杆可怕。什么节日也不如河滩广场热闹。桑松和蒙泰斯神甫的名字的确妇孺皆知。对于要处决的犯人,他们用嘘声给鼓劲儿,有时也发出赞美声。拉斯奈尔[14],当年就是流浪儿,目睹悍匪都屯勇敢就刑,说过这样一句预示未来的话:“看着真叫我眼红。”流浪儿不知伏尔泰为何人,却都了解巴巴乌瓦[15]。他们把“政客”和杀人犯混为一谈。所有死犯临刑的装束,大家都口耳相传。他们知道,托勒龙头戴一顶炉工帽,阿夫里尔头戴水獭鸭舌帽,卢威尔头戴圆帽,老德拉波特是个秃头,没戴帽子,卡斯坦皮肤鲜红,非常好看,博里斯留着浪漫派的山羊小胡,若望—马尔丹还穿着有吊带的裤子,勒库弗勒还同母亲吵嘴。“别再相互埋怨啦!”有个流浪儿冲他们嚷了一句。另外一个人要看德巴克经过,挤在人群中个子太矮,瞧见河沿的路灯杆,都要爬上去。旁边一名站岗的警察皱起眉头。“让我上去吧,警察先生!”那孩子说,为了打动那执法官,他又赶紧补充一句:“我不会摔下来的。”“我管你摔不摔下来呢。”那警察回答。

在流浪儿中间,一件难忘的意外事特别受到重视。一个人割了深口子,如果“伤到骨头”,那么受人尊敬就会达到顶峰。

拳头也是令人敬畏的一种不可忽视的因素。流浪儿常挂在口头上的一句话:“哼,我这可够块儿的!”左撇子特别受人羡慕。对眼也会得到高度的评价。

八 末代国王的妙语

到了夏天,流浪儿就变成青蛙;黄昏时分,夜幕降临的时候,流浪儿不顾任何廉耻和治安条例,在奥斯特利茨桥和耶拿桥的前边,脑袋朝下,从煤炭船队和洗衣女工船的上方扎进塞纳河。然而,城区警察总在监视,有时就发生极富戏剧色彩的情况,例如有一次引起令人难忘的呼喊,约莫在一八三○年,那声情同手足的呼喊十分出名,是流浪儿向流浪儿发出的战略性的警告,那节奏跟荷马的诗句一样铿锵有力,那韵味几乎跟雅典娜节日上埃莱夫西斯人朗诵一样难以描摹,颇有祭酒神欢呼声的古调。

那声呼喊是这样:“噢唉,弟弟,噢唉!恶鬼来啦!警棍来啦!小心点儿,快溜啊,溜进阴沟里去!”

流浪儿自称小鬼,这小鬼有时还识字,还会写字,总能胡乱写出来。不知道是什么互教互学的秘法,他们能掌握各种各样本领,有利于公益事业:从一八一五年到一八三○年,他们都模仿火鸡叫;从一八三○年到一八四八年,他们又往墙壁上画梨。夏天一个傍晚,路易·菲力浦步行回宫,瞧见一个小不点儿,踮着脚在讷伊铁栅门的一根柱子上画一个巨型的梨,累得满头大汗,国王继续了亨利四世的和善性情,帮孩子把梨画完,又给一枚路易金币,说了一句:“这上边也有一个梨[16]。”流浪儿爱起哄,爱采取激烈的态度。他们痛恨“神甫”。有一天在大学街,那样一个淘气鬼对着六十九号大门,右拇指顶着鼻尖并摇动其余四指[17]。一个过路人问道:“你干吗对着这道门这样做?”孩子回答:“里面住一个本堂神甫。”那里确实住着教廷的使臣。然而,不管信奉什么伏尔泰主义,如果有机会当唱诗童子,流浪儿也可能接受,而且会规规矩矩地做弥撒。有两件事儿,对他们来说总是可望而不可即:推翻政府和补好自己的裤子。

流浪儿熟知所有治安警察,碰到一张面孔就能叫上名字。他们掐着指头能一一点出来,还研究他们的脾气,对他们各有各的评价。他们就像翻看书一样,了解警察的内心,能一口气流畅地告诉你:“某某阴险;某某非常凶狠;某某伟大;某某可笑……”(阴险、凶狠、伟大、可笑,所有这些词,在他们嘴里都有特殊意义)。“这家伙自以为新桥是他的,不许人家到栏杆外边桥沿上散步;那家伙有个怪癖,‘爱揪别人的耳朵;’等等,等等。”

九 高卢古风

菜市场的儿子波克兰[18]的作品中,有这种孩子,博马舍的戏剧中有这种孩子。这种调皮相是高卢精神的余韵。调皮搀入良知,有时能给良知增添力量,如同葡萄酒搀了酒精一样。有时,这种调皮是缺点。荷马总是翻来覆去,不错;伏尔泰,则可以说是调皮。加米尔·德穆兰[19]是郊区人。尚皮奥奈[20]出身巴黎街头,对神迹毫不客气,他在很小的时候,就随人潮到博维的圣约翰和山上圣艾蒂安两座教堂,“淹没那里的回廊”;他对圣日内维埃芙[21]的圣体盒相当不敬,还向圣让维埃的圣血瓶发号施令[22]。

巴黎流浪儿既恭敬,又好嘲弄,又特别放肆。他们的牙齿难看,因为营养不良,肠胃有病;他们的眼睛美丽,因为他们有智慧。他们当着耶和华的面,能单脚跳上天堂的台阶。他们的拳脚很棒,无论什么情况都能发育成长。他们在水沟里嬉戏,一遇骚乱就挺身而出,面对枪林弹雨也狂放不羁,既是顽童,又是英雄,就像庇比斯城的孩子,敢于揪住狮子的皮毛摇晃。军鼓手巴拉[23],当初就是巴黎流浪儿;他高呼:前进!正如《圣经》中的马叫一声:哗!眨眼工夫,他就由猴崽子变成巨人。

污泥中的孩子也是理想的孩子。衡量一下从莫里哀到巴拉所包容的范围吧。

总之,一言以蔽之,流浪儿因为受苦,才是寻开心的人。

十 瞧这巴黎,瞧这人[24]

再简而言之,今天巴黎的流浪儿,就是昔日罗马的希腊小瘪三,即额头有古国皱纹的孩子大众。

流浪儿是民族的一颗美痣,同时也是一种病症。是病就得医治。如何医治呢?通过光明。

光明能消灾除病。

光明能发智启蒙。

社会上一切善行义举,都是科学、文学、艺术和教育放射的光芒。培养人,培养人。开启他们的心智,好让他们给你温暖。全民教育的光辉问题,迟早要以绝对真理的不可抗拒的威力提出来。到了那时,在法兰西思想监督下统治国家的人,就必须做出选择:要法兰西的儿女还是巴黎的流浪儿;要光明中的火焰还是黑暗中的鬼火。

流浪儿表示巴黎,而巴黎表示世界。

因为,巴黎是个总和,巴黎是人类的顶棚。这座奇异的城市,是已死和现存的各种习俗的缩影。谁见到巴黎,就以为见到全部历史的内幕,以及缝隙间天空和星辰。巴黎有座卡皮托利山[25],就是市政厅,有座巴特农神庙,就是圣母院,有座阿文蒂诺山[26],就是圣安托万城郊,有个阿西纳驴路,就是索尔邦[27],有座潘提翁神殿[28],就是先贤祠,有一条神圣大路,就是意大利大街,有座风塔[29],就是舆论。巴黎还丑化地取代了罪犯曝尸示众场[30]。巴黎的马若叫法罗[31],它的河对岸人[32]叫郊区人,它的哈马尔[33]叫菜市场的壮工,它的拉杂罗尼[34]叫盗贼,它的柯克内[35]叫花花公子。别处有的,巴黎无不具备。杜马尔塞的卖鱼妇可以反驳欧里庇得斯的卖草妇,踩绳人弗雅努斯转世为绳技演员弗里奥索[36],士兵特拉朋戈努斯挽着御林军士瓦德朋克尔[37]的胳臂,古董收藏家达马西普斯[38]肯定喜欢逛巴黎的旧货店,万森会抓住苏格拉底,正如阿戈拉[39]能囚禁狄德罗,格里莫·德·拉雷尼埃尔发现羊脂牛排,正如库尔提卢斯发明了烤刺猬[40],我们看见星门的气球下面又出现普劳图斯剧中的高空杂技,阿普列乌斯在坡西勒遇见的吞剑人[41],就是新桥上的吞刀人,拉摩的侄儿和寄生虫库尔库利翁[42]是孪生兄弟,埃尔加西勒斯由埃格尔费伊介绍,会到康巴塞雷斯[43]家做客;罗马四大公子:阿勒塞西马库斯、佛德罗穆斯、狄亚博卢斯和阿尔格里普[44],乘坐拉巴士的邮车,从库尔蒂勒[45]驶过来;欧吕—惹勒在孔格里奥面前停留的时间,并不比查理·诺蒂埃在波利希奈勒[46]面前停留的时间长;马尔通不是母老虎,但帕尔达利斯卡[47]也绝非一条龙;庞托拉布斯那个滑稽家伙,在英国咖啡馆嘲弄享乐的家伙诺门塔努斯[48],赫尔摩热努斯[49]是香榭丽舍的男高音歌唱家,而且,在他周围,乞丐特拉西乌斯装扮成博贝什[50]行乞;你走在土伊勒里公园,被一个讨厌鬼揪住衣扣,不得不停下脚步,又重复两千年前台斯普里翁的惊呼:“我正有急事儿,是谁拉住我的衣襟?[51]”苏雷纳酒滑稽地模仿阿尔伯酒,德索吉埃的红滚边正配巴拉特龙[52]的大礼服,拉雪兹神甫公墓在夜雨中发出埃斯琪利公墓那种磷光,购置用五年的穷人墓穴,比得上奴隶租用的棺材。

找一找巴黎没有的东西吧。特罗弗尼乌斯的桶里所装的,无一不在梅斯迈[53]的小木桶里。埃尔伽菲拉斯在加格利奥斯特罗身上还魂;婆罗门僧人梵隆方塔转世为圣日耳曼伯爵;圣梅达尔公墓[54]同大马士革乌姆密埃清真寺一样显灵。

巴黎也有个伊索,名叫马耶[55],也有个卡妮狄,名叫勒诺尔芒小姐[56]。巴黎同德尔菲[57]一样,在幻视的耀眼现实前惊慌失措;它转动桌子,正像多多纳转动三脚架一样[58]。它让轻佻的年轻女工坐上宝座,如同罗马让妓女坐上宝座;总而言之,如果说路易十五比克劳狄还差劲,那么杜巴丽夫人却比梅萨琳[59]要好些。巴黎将希腊的裸体、希伯来的脓疮和加斯科涅的嘲笑合起来,造出一个前所未闻的家伙,一个确曾存在并同我们擦肩而过的人。巴黎将第欧根尼[60]、约伯和帕雅斯[61]糅杂一起,用《立宪报》的旧报纸做衣裳,给一个幽灵穿上,装扮出肖德吕克·杜克洛[62]。

普卢塔克尽管说过:“暴君不易老”,但是罗马在苏拉统治下,正如在多米蒂安统治下一样,最能忍气吞声,情愿往酒中搀水。台伯河是一条迷津,假如我们相信瓦鲁斯·维毕斯库有点空泛的赞扬:“我们有台伯河对付格拉克库斯。喝了台伯河水,就会忘记反叛。[63]”巴黎每天要喝一百万公升水,尽管如此,时机一到,它总要吹号紧急集合,敲钟进入警备状态。

除开这一点,巴黎是个好孩子,豁达大度,什么都能容下,在维纳斯的问题上也从不挑拣,把霍屯都[64]女郎奉为美神;巴黎只要情绪好,就能宽谅一切,见了丑陋就高兴,见了畸形就发笑,见了恶行就开心;你的行为怪诞吧,就可以成为一个怪人;即使见了虚伪这种极端的无耻,巴黎也不会反感;它酷爱文学,见到巴西尔[65]不会捂上鼻子,见到达尔丢夫[66]的祈祷,也不会比贺拉斯听见普里阿普斯的“嗝逆”[67]更为憎恶。全世界面貌的线条,巴黎身影上一根也不少。马比勒舞会跳的不是雅尼古卢姆山上的波吕许尼亚[68]舞,不过,卖化妆品的女贩,眼睛盯着漂亮而轻佻的女人,恰似媒婆斯塔菲拉拿眼瞟着处子普拉内修姆[69]。搏斗城关不比罗马斗技场,但是这里的人十分凶狠,就好像凯撒在观赏。叙利亚老板娘比萨盖大妈[70]风流多了,然而,如果说维吉尔光顾罗马酒馆,那么,大卫·德·昂热、巴尔扎克和夏尔莱则泡巴黎小酒馆。巴黎君临天下。

在巴黎,天才俊士大放异彩,红尾小丑兴旺发达。阿多纳伊[71]乘坐十二轮雷鸣闪电车经过巴黎;西勒诺斯[72]骑着母驴进城。西勒诺斯,就是指朗波诺[73]。

巴黎是宇宙的同义词。巴黎是雅典、罗马、锡巴里斯、耶路撒冷、厐丹[74]。这里有所有文明的缩影,也有所有野蛮的缩影。巴黎若是没有断头台,就会太遗憾了。

来一点河滩广场就好。没有这种调料,这一桌永不散的筵席会成什么样子呢?我们的法律高明而齐备;多亏了法律,这断头大斧就能在狂欢节上滴血了。

十一 嘲笑,统治

巴黎的边界,根本没有。任何城市也不像巴黎这样,不但统治,还往往嘲弄自己所控制的人。“要赢得你们的欢心,雅典人啊!”亚历山大叹道。巴黎不止制订法律,还制造风尚,也不止制造风尚,还制造常规。巴黎若是愿意,可以成为傻瓜;有时,它就这样任性奢侈一下;于是普天下都跟着它傻了;继而,巴黎清醒过来,揉揉眼睛,说道:“我可真愚蠢!”并且冲人类的面孔哈哈大笑。这样一座城市实在绝妙。事情怪就怪在,雄伟壮丽和荒唐可笑并行不悖,而这种滑稽模仿毫不妨害崇高的尊严,同一张嘴,今天能吹响末日审判的号角,明天又能吹奏葱管笛子!巴黎有一种君主帝王式的快活。它的欢欣如同霹雳,它的戏谑持着权杖。它的风暴有时起于一个鬼脸怪相。巴黎的发作、纪念日、杰作、奇迹、丰功,一直波及天涯海角,它的胡言乱语也传到天涯海角。巴黎的笑口就是火山口,熔浆飞溅全球。它的插科打诨就是火花。它的讽刺夸张和理想,都同样强加给别国人民。人类文明的最高丰碑,都接受它的嘲讽,任由它戏弄自己的永世盛名。巴黎的确出色:它有一个能解放全球的神奇的七月十四日;它促使所有民族都像网球厅[75]那样宣誓;它的八月四日夜晚仅用三小时就废除了一千年的封建制;它将自己的逻辑变成万众一心的力量;它分身化为各种各样的崇高形象;它的光辉普照华盛顿、柯斯丘什科[76]、玻利瓦尔[77]、博察里斯[78]、里格[79]、贝姆[80]、马宁[81]、洛佩斯[82]、约翰·布朗[83]、加里波第[84];凡是点亮未来的地方都有它的身影,一七七九年在波士顿[85],一八二○年在莱翁岛,一八四八年在佩斯,一八六○年在巴勒莫;它对着聚在哈佩渡口渡船上的美国废奴运动者的耳朵,对着聚在海边戈兹客栈门前阿尔齐暗地里的安科纳爱国者的耳朵,轻声传播这有威力的口号:自由,它创造出卡纳里斯[86],创造出基罗加[87],创造出比萨卡纳[88];它的伟大光辉射到全球;正是受它灵气的吹拂,拜伦去迈索隆吉翁,马泽[89]去巴塞罗那献出生命;它在米拉博脚下是讲坛,在罗伯斯庇尔脚下是火山口;它的书籍、戏剧、艺术、科学、文学、哲学,都是人类的教科书;它有帕斯卡尔、雷尼埃、高乃依、笛卡儿、卢梭、伏尔泰,这些都是须臾不可少的人物,而莫里哀则是世代不可少的人物;巴黎让全世界都讲它的语言,这种语言成为圣言;它让每人的头脑都树起进步的思想;它铸造的解放信条,是世代人的床头剑,而一七八九年以来各国人民的所有英雄,都是由它的思想家和诗人的灵魂陶冶出来的;尽管如此,它还照样顽皮;人称巴黎的这个巨大天才,在用它的光明改变世界的同时,还去忒修斯神庙,涂黑墙上布吉尼埃的鼻子,还往金字塔上涂写:“盗贼克雷德维尔”。

巴黎总露出牙齿:它不是吼叫,就是咧嘴笑。

这个巴黎就是如此。它房顶的炊烟是整个世界的思想。若说这是一堆烂泥和石头也未尝不可,但是,最主要的它有一种精神;它不仅伟大,而且还无边无际。为什么呢?就因为它敢作敢为。

敢作敢为,这就是进步的代价。

任何卓越的成就功绩,都多少取决于胆识。要革命,单凭孟德斯鸠预感,狄德罗宣扬,博马舍宣布,孔多塞测算,阿鲁埃筹备,卢梭策划,还是不够的,必须有丹东敢作敢为。

“要有胆量!”这一喊声就是一句“要有光”。人类要前进,就必须高瞻远瞩,不断进行关于勇气的自豪教育。大无畏行为彪炳千古,是人的一束强光。

晨曦升起时,就敢于冲破黑暗。尝试,闯荡,坚忍不拔,锲而不舍,矢志不移,同命运肉搏,处变不惊而反令灾难惊怪,时而抗拒多行不义的势力,时而羞辱欣喜若狂的胜利,站得稳,顶得住,这就是人民所需要的榜样,这就是激励他们的电光。正是这神奇的闪电,从普罗米修斯的火炬传到康伯伦[90]的烟斗。

十二 人民潜在的未来

至于巴黎民众,虽已成年,但始终是个顽童;描绘这个孩子,就等于描绘出这座城市;正因为如此,我们才通过这只无拘无束的麻雀来研究这只雄鹰。

应当着重指出,巴黎人种尤其出现在城郊,那是纯种,是真正的相貌;巴黎人在那里劳作和受苦,而苦难和劳作则是人的两副面孔。那里众生芸芸,默默无闻,麇集着形形色色的奇人怪客,从拉培的卸货工到鹰山的屠夫。“城市的渣滓。[91]”西塞罗叫嚷。“贱民。”柏尔克咬牙切齿地补充。群氓,乌合之众,贱民,这些字眼,随口就说出来。就算如此,又有何妨?他们赤脚走路又怎么样呢?他们不识字,那也只好认倒霉。难道因此就要丢弃他们吗?难道还要诅咒他们受了苦难吗?难道光明就不能透进这密集的人群吗?我们要再次高呼:光明!我们坚持追求光明!光明!光明!谁敢说有朝一日,这重重黑暗不会变得通明透亮呢?革命不就是改观吗?干吧,哲学家们,要教导,要启发,要点燃,要把想法讲出来,要高声讲话,要欢欣鼓舞奔向大太阳,去熟悉广场,宣布好消息,不惜苦口婆心,要宣扬人权,高唱马赛曲,要散播热情,折下橡树的青枝条。要把思想变成旋风。这民众就可以升华。我们要善于利用原则和美德的烈火,到了一定时候,这烈火就劈啪作响,抖动跳跃,势成燎原。这些赤足、这些赤臂、这些破衣烂衫、这种种愚昧无知、这种种卑贱下流、这重重黑暗,都可以利用来争取实现理想。你深入民众里观察,就会发现真理。任人践踏的毫无价值的沙子,如果投进炉里熔化沸腾,就会变成光彩夺目的水晶,而伽利略和牛顿正是借助于这种水晶,才发现了那些星球。

十三 小伽弗洛什

在这个故事第二部分叙述的事件发生后八九年,在神庙大街和水塔一带,常能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嘴角挂着他那年龄所常有的笑容,正是前面勾画的流浪儿典型的化身,相当准确,只是他的心灵完全凄苦而空虚。那孩子确也穿一条成人长裤,但不是接他父亲的;他确也穿一件女人上衣,但不是接他母亲的。一些普通人行善,给他穿上了破衣烂衫。然而,他却有父有母。不过,父亲想不到他,母亲根本不爱他。有父母而又成为孤儿,他这种孩子真值得可怜。

他一向觉得,待在街上最自在。铺路的石块也不如他母亲的心肠硬。

他父母早就一脚将他踢进人生。他干脆独自起飞了。

这孩子脸色发青,爱吵闹,也爱嘲笑人,他又敏捷又机警,一副病态而又快活的样子。他来来往往,哼唱歌曲,玩赌铜板,掏水沟,有时还偷点东西,但是就跟馋猫和鸟雀一样,只为好玩,听人叫他淘气鬼,他就嘻嘻笑,听人叫他流氓,他就恼火。他没有住处,没有面包,没有爱,但是他很快活,因为他自由自在。

这些可怜的孩子一旦长大成人,几乎总要滚进社会秩序的磨盘,被磨碎;不过,他们只要还是孩子,因为小就能逃脱。有一点点小洞就能救他们。

这个孩子,尽管完全被抛弃,但每隔两三个月,他还会说一句:“咦,我得去瞧瞧妈妈!”于是,他离开大街,离开马戏场、圣马尔丹门,来到河滨马路,过了桥,往郊区走去,到了硝石库,到达什么地方呢?恰恰是读者所熟悉的戈尔博老屋五十至五十二那个双号。

当时,五十至五十二老屋常年空着,总挂着“房屋出租”的牌子。有时里边也住了几个人,但这种情况是罕见的;那些人之间毫无关系,也不来往,这在巴黎也是常事。他们全属于穷困潦倒的阶层,原本是生活艰难的小市民,在社会底层越混越悲惨,最终沦为清淤泥的阴沟工和收破烂的小贩:这两类人最后接收人类文明的所有物质的残渣。

冉阿让居住时的那个“二房东”已经死了,接替的人也一模一样。不知哪位哲学家说过:什么时候也不缺老太婆。

新来的老太婆叫布尔贡太太,她一生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事,惟有三只鹦鹉的王朝,曾相继统治她的心灵。

老屋住户最穷困的是一个四口之家:父母领两个已经长大的女儿,四人挤在一间破屋里,那种单间屋我们已经介绍过了。

头一眼望去,这家人除了一贫如洗,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租房时,户主自称容德雷特。他搬家的情景,出奇地像二房东讲的一句令人难忘的话,借用来就是:“什么也没搬进来”。二房东可以当他的长辈,既看门,又打扫楼道;容德雷特住下不久,就对老太婆说:“我说大妈,万一有人来找一个波兰人,或者意大利人,再或者西班牙人,那就是找我。”

这就是那个赤脚的快活小孩的家。他到了家里,看到的是穷困、愁苦,更可悲的是见不到一丝笑容;炉膛是冷的,亲人的心也是冷的。他一进门,家里人就问他:“你从哪儿来?”他回答:“从大街上来。”他要走时,家里人又问他:“你到哪儿去?”他回答:“到大街上去。”母亲还对他说:“你到这儿干什么来啦?”

这孩子就生活在这种缺乏亲情的环境里,就像地窖里长出的苍白的小草。他这样并不难过,也不怨恨任何人。他还弄不清楚父母应该是什么样子。

况且,他母亲爱他姐姐。

我们忘记说了,在神庙大街上,大家管这孩子叫小伽弗洛什。为什么叫伽弗洛什呢?大概是因为他父亲叫容德雷特吧。

割断骨肉关系,这似乎是一些穷苦家庭的本能。

容德雷特住的那间屋,位于戈尔博破房走廊的最里端。隔壁的单间住一个很穷的小伙子,名叫马吕斯。

下面谈谈马吕斯先生是何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