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没有什么事;我们上床睡觉。第二天,有许许多多事情。迪安和我下午去丹佛市区办些杂事,到旅行社打听有没有去纽约的便车。稍后回家的时候,我们去弗兰吉那里,到了百老汇路上,迪安突然拐进一家卖运动用品的商店,在柜台上拿起一个垒球,若无其事地在手掌中颠上颠下,出了店门。谁都没有注意;本来谁都不会注意这类事情。何况那天下午很热,让人昏昏欲睡。我们一面走,一面接球玩。“明天我们一定能找到旅行社的便车。”
一位女朋友给了我一瓶老爷爷牌的威士忌,夸特装的大瓶。我们在弗兰吉家里喝起来。弗兰吉屋后玉米地那头住有一个俊俏的小姑娘,迪安来后一直想办法同她结识。麻烦就出在这里。他不断地朝她的窗口扔小石子,使她害怕了。我们在到处是玩具和狗的、杂乱无章的起居室里喝着波旁威士忌,说些无聊的话,迪安每隔一会儿就从厨房后面溜出去,穿过玉米地,去扔小石子,吹口哨。珍妮特有时出来看看。迪安突然脸色煞白地回来。“出事啦,伙计。姑娘的妈妈拿着一杆猎枪在追我,还找了一帮中学生,守在路上准备揍我一顿。”
“怎么会有这种事?他们在哪里?”
“玉米地那头,伙计。”迪安喝得醉醺醺的,满不在乎。我们一起出去,借着月光穿过玉米地。我看见一堆人站在黑暗的土路上。
“他们来啦!”我听到对方说。
“且慢,”我说。“请问出了什么事?”
姑娘的母亲藏在后面,臂弯里架着一杆大口径的猎枪。“你那个该死的朋友老是烦我们,我们忍无可忍啦。我不是那种喜欢求助于法律的人。他敢再来的话,我就开枪,往死里打。”那帮中学生握紧拳头,围在一起。我也醉醺醺的,满不在乎,不过我对大家说好话。
我说:“他再也不会那样了。我看住他;他是我的弟弟,听我的话。你们的枪可以收起来了,不必费心。”
“要是再敢来!”她在黑暗中凶狠坚定地说。“我丈夫回来后,叫他去找你们算账。”
“没有必要那么做;他不会再打扰你们了,放心好啦。现在他已经安静下来,没问题了。”迪安在我背后低声咒骂。姑娘从她卧室的窗里偷偷张望。我以前就认识这些人,他们对我有一定的信任,所以稍稍平静一些。我挽住迪安的胳膊,在月光下的玉米地里走回家。
“哎呀!”他嚷道。“今晚我要喝个痛快。”我们回到弗兰吉和孩子们那里。迪安突然对珍妮特正在放的唱片发起火来,用膝盖抵住把它撅断:那是一张牛仔音乐唱片,珍妮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我以前送给珍妮特一张迪齐·吉莱斯皮早期灌制的唱片,《刚果布鲁斯》,由马克斯·韦斯特打鼓,迪安特别喜欢。我叫她把那张唱片取来,按在迪安的头上撅断。她果然照做了。迪安目瞪口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但心里明白这一切是他咎由自取。我们都哈哈大笑。一切又恢复正常。弗兰吉大妈想到路边酒馆去喝啤酒。“咱们走吧!”迪安嚷道。“假如星期二你买下了我指点你的那辆汽车,我们就不需要走路了。”
“我不喜欢那辆该死的汽车!”弗兰吉嚷道。两个最小的孩子吓得哭了起来。棕色的客厅里,陈旧的墙纸,暗红的灯罩,紧张的脸庞,气氛显得十分凝重。小吉米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我把他放在长沙发上,让他睡觉,并且把狗招来陪他。就在我们等我的女朋友打电话来找我时,带着醉意的弗兰吉突然打电话要了一辆出租车。她有一个中年的表哥,对我恨之入骨。那天下午较早的时候,我写了一封信,给如今在墨西哥城的老布尔·李,把迪安和我最近的经历和目前在丹佛的情况告诉他。我在信中写道:“我有个女朋友,给我威士忌、钱和丰富的晚餐。”
吃了一顿有炸鸡的晚餐后,我傻乎乎地把这封信请她的中年表哥代我寄出。他拆开看了,立刻拿去给她看,证明我是个骗子。她带着哭音打电话给我,说她再也不想见到我了。那个得意洋洋的表哥立刻拿过电话,开始骂我是杂种。出租汽车到了,在外面使劲按喇叭,狗叫小孩哭,迪安搂起弗兰吉跳舞,我在电话里把想得到的诅咒的话都骂出来,并且添上许多新创意的,我喝的酒上了头,对着电话叫大家都见鬼去吧,然后猛地挂断,自己出去喝酒。
我们到了小山脚下的路边酒馆,推推搡搡地下了出租汽车,进去要了啤酒。什么都乱成一团,使得情况更糟的是酒吧里有个神经兮兮的家伙,见到迪安就上前一把抱住,凑着他的脸呻吟,而迪安也来了疯劲,他甚至还大汗淋漓地跑出去,在车行道上偷了一辆汽车,横冲直撞地开到丹佛市区,还换了一辆新一些、好一些的开回来。我在酒吧里一抬头,看见外面巡逻车的前灯光把车行道照得雪亮,警察和人们人头攒动,在谈论失窃的汽车。“有人在这里大肆盗窃汽车!”说话的是一个警察。迪安就站在他背后,接嘴说:“是啊,是啊。”警察们分头去侦查。迪安进了酒吧,他和那个神经兮兮的小伙子一样东倒西歪,小伙子那天刚结婚,喝得烂醉如泥,而新娘不知在什么地方等他。“哦,伙计,这家伙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迪安嚷道。“萨尔,弗兰吉,我这次出去,要弄一辆真正好的汽车回来,我们一起到山区好好兜兜风,托尼也去。”(托尼就是那个神经兮兮的小伙子)“好好地到山里去兜一圈。”他说着就风风火火地跑出了酒吧。与此同时,一个警察进来说,丹佛市区停在车行道上的一辆汽车被偷了。人们三三两两地在谈论。我从橱窗里面看到迪安跳进最靠近酒吧的一辆汽车,呼的一下开跑了,谁都没有注意。几分钟后,他驾驶着一辆完全不同的车子,一辆崭新的敞篷车,回来了。“这部车子太精彩了!”他在我耳边悄悄说。“刚才那辆的发动机噪音太大——我把它扔在十字路口,看见这辆漂亮的汽车停在一家农庄住宅前面。我到丹佛去转了一圈。来吧,伙计,咱们都坐车去玩玩。”他在丹佛期间的全部苦恼和疯狂都烟消云散。他兴奋得满脸通红,汗津津的,一副没有出息的样子。
“不,我不愿意同偷来的汽车搭界。”
“哦,来吧,伙计!托尼和我一起去,是吗,亲爱的托尼?”托尼长得瘦瘦的,黑头发,眼神纯洁得出奇,脑子有点毛病,他突然发病,靠在迪安身上,口吐白沫,呻吟起来,接着,出于某种古怪的直觉原因,他似乎非常怕迪安似的,举起双手,扭曲着脸,躲得离迪安远远的。迪安低下头,显得不好意思。他出去开车跑了。弗兰吉和我在车行道上看到一辆出租车,决定回家。出租车司机载着我们行驶在漆黑的阿拉梅达大道上(夏天前几个月,我走在这条大道上,度过了多少迷茫的夜晚,我唱歌、呻吟、仰望星星,内心流出的液体一滴一滴地落在滚烫的柏油路上),迪安开着那辆偷来的敞篷车突然赶上我们,使劲按喇叭,在后面顶我们,尖声叫喊。出租车司机吓得脸色煞白。
“是我的一位朋友,”我解释说。迪安自觉没趣,突然以每小时九十迈的速度冲到前面去,尾气扬起一阵幽灵般的尘埃。到了弗兰吉房子所在的那条路,他拐弯进去,停在门口;突然又开动,来了一个大转弯,我们下车付车费时,他又朝市区驶去。过了不久,我们在漆黑的院子里焦急等待时,他又换了一辆破损的双门车子回来,猛地停在门前,醉得踉踉跄跄下了车,径直走进卧室,倒头就睡。一辆偷来的汽车就停在我们门前。
我不得不把他弄醒;我发动不了那辆车子,无法把它弄到远一些的地方去。他磕磕碰碰地起了床,光穿一条短裤衩,孩子们看了格格直笑,我们一起坐上汽车,直接从道路尽头坚硬的苜蓿地垄沟上开出去,车子颠得要散架,终于开不动了,在老磨坊附近的一株棉白杨下面熄了火。“再也开不动了,”迪安说罢下了车,在月光下的玉米地里只穿一条短裤衩,走了半英里左右。回到家里他再睡。一切都搞得一团糟,丹佛的一切,我的女朋友、汽车、孩子、可怜的弗兰吉、满地啤酒罐子的起居室,我想睡,但是一只蟋蟀的鸣叫害得我迟迟不能入睡。像我在怀俄明见过的,西部这一带夜晚的星星大得像是罗马烟火筒,孤独得像是印度达尔马王子,因为他失去了祖辈传下来的果园,走遍了北斗七星勺柄之间的距离,试图寻找回来。星转斗移,黑夜逐渐逝去,早在真正日出之前,西堪萨斯那边远处的阴暗出现了一大片红光,禽鸟在丹佛上空开始鸣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