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第六章

我们一出格雷戈利亚小镇,地势就猛然降低,路两边大树参天,我们听到亿万只昆虫的啾鸣汇成不间断的高声尖叫。“哇!”迪安喊道,他打开汽车前灯,但是不亮。“怎么!怎么!妈的怎么回事?”他捶打仪表板,大发脾气。“天哪,我们要在没有照明的情况下开车通过丛林了,想想有多么可怕,只有对面来车的时候我才看得到,可是这里根本没有来车,什么车子都没有!没有灯光怎么行?哦,我们怎么办,该死的!”

“只有继续往前。我们还是应该返回去?”

“不,绝对不行!我们往前走。我勉强能看到路面。我们能行。”我们在一片漆黑和昆虫的叫声中窜出去,一股扑面而来的、近似腐烂的臭气压了下来,我们记起地图标明过了格雷戈利亚就是北回归线的开端。“我们处在新的回归线上!怪不得气味这么大!你们闻闻!”我把头伸出窗外;甲壳虫猛地打在我脸上;我竖起耳朵听风声,只听得一阵昆虫的尖叫。我们的车灯突然又亮了,两条光束射向前方,照亮了两排密密匝匝、枝桠纠结、高达一百英尺的大树中间的道路。

“狗娘养的!”斯坦在后座喊道。“真没想到!”我们突然领会到他仍处于兴奋状态,丛林和种种麻烦都不影响他欢快的灵魂。我们大家都笑了。

“去他妈的!我们听天由命,今夜就睡在这个该死的丛林里,我们走!”迪安嚷道。“老斯坦做得对。老斯坦一点也不在乎!他被那些女人、被大麻和那疯狂的曼博音乐搞得过分兴奋,那种音乐震得我耳膜仍在嗡嗡发响——嘻!他清楚他自己在干什么!”我们脱掉身上的T恤衫,光着膀子,一往无前地驶进丛林。没有城镇,没有一切,只有绵延几英里、使人迷失的丛林,地势越来越低,气温越来越高,昆虫的鸣声越来越响,植物越来越浓密,气味越来越热、越来越刺鼻,到后来我们却适应、喜欢上了。“我想赤裸裸地在那片丛林里行进,”迪安说。“该死的,老兄。等我找到了合适的地方,我就那么干。”利蒙突然出现在我们眼前,一个丛林小镇,有几盏昏黄的灯,深沉的黑影,头上是广大的天空,一群人挤在一堆杂乱的木板棚屋前——热带地区的十字街头。

我们在难以想象的恬静中停了车。新奥尔良六月的夜晚闷热得像是面包师的烤炉。一家家男女老少黑灯瞎火地坐在街上乘凉聊天;偶尔有姑娘走过,但年纪都非常小,只想看看我们长什么样。她们光着脚,身上邋里邋遢。我们依靠在一家破旧的杂货店的木板走廊上,店里堆放着面粉袋,柜台上的新鲜菠萝开始腐烂,引来苍蝇嗡嗡飞舞。店里有一盏油灯,外面还有几盏昏暗的灯,此外一片漆黑。我们现在当然十分疲倦,不得不马上就睡,我们把汽车从土路上挪开几码,到了镇后。天气热得难以置信,根本无法入睡。迪安便拿一条毯子铺在土路柔软的热沙上,幕天席地躺下。斯坦躺在福特的前排座位上,两边的车门都打开了,希望有些对流风,但是空气纹丝不动。我坐在后排,在一摊汗水中活受罪。我下了汽车,在黑暗中摇摇晃晃。镇上的居民都上床了;现在惟一的声响只有狗叫。我怎么睡得着呢?千百只蚊子已经把我们的胸部、手臂、脚脖子咬得都是肿块。我忽然有了一个好主意:我跳上汽车的钢皮顶,展开四肢平躺在上面。仍没有风,不过钢皮有传导散热的作用,收干了我背上的汗,使得千百只死甲虫在我的皮肤上板结成块,我体会到丛林接受了你,你成了丛林一部分的感觉。脸冲着墨黑的天空躺在汽车顶上,就好像夏夜里躺在盖好盖儿的大衣箱里。我生平第一次感觉到气候不是接触我、抚慰我、使我冻僵,或者使我出汗的东西,而成了我本人。大气和我融为一体。我睡时,细微甲虫组成的柔和阵雨拂过脸颊,极其愉快舒适。天空没有星辰,什么都看不见,十分凝重。我可以面朝着天整宿躺着,仿佛盖了一幅天鹅绒的帷幕。死掉的昆虫和我的血混在一起;活的蚊子又来添乱;我开始感到浑身刺痛,从头发、面庞到脚板、脚趾都带有丛林酸臭、燠热和腐败的气味。我当然没有穿鞋。为了把汗水降低到最少限度,我穿上满是甲虫污迹的T恤衫,再躺下来。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在更为黑乎乎的土路上,那是迪安在睡觉:我听到了他的鼾声。斯坦也在打鼾。

镇里偶尔有昏暗的光线一亮,那是治安官拿着电力不足的手电筒在丛林里巡视,他一面走,一面自言自语。我看见抖动的电筒光线朝我们这边过来,听到他踩在柔软的沙子和草地上的脚步声。他停下来,用手电筒照了照汽车。我坐起来,瞅着他。他用颤抖的、几乎是哀诉的、极其柔和的声音指着路上的迪安说:“Dormiendo?”我知道这意思是“睡觉”。

“Si,dormiendo.”

“Bueno,bueno.”他自言自语,很不愿意地放弃了说说话的机会,悻悻地转过身去继续巡视。如此可爱的警察在美国是没有的。他不多疑,不无事生非,不找人麻烦:他是沉睡小镇的保护人。

我回到我的钢皮床上,张开两臂躺下。我不知道我的上方是树枝呢,还是开阔的天空,反正也没有什么差别。我张开嘴,一口一口地吸着丛林的气息。不是空气,绝不是空气,而是树木和沼泽触摸得到的、有生命的散发物。我醒着。灌木丛那只公鸡开始报晓。仍旧没有空气,没有风,没有露水,只有北回归线的沉重把我们紧紧按在我们所属的、使我们感到激动的土地上。天空没有破晓的迹象。突然间我听到黑暗中传来狗的狂吠声,随后又听到隐隐约约的嘚嘚马蹄声。马蹄声逐渐临近。这个疯狂的夜行骑者会是谁呢?接着我看到一个幻象:一匹白色的、幽灵似的野马在路上朝着迪安奔来。马背后则是争先恐后的嗥叫的狗。那是一些邋遢的丛林老狗,我看不清楚,但是那匹马高大无比,白得像雪,几乎发出磷光,容易看到。我并没有为迪安感到惊慌。马看到了他,一路小跑着从他头边上过去,擦过汽车旁边,像船一样,嘶鸣了一声,在狗的追逐下,穿过小镇继续跑去,回到丛林的另一边。我听到的只是消失在树林里的马蹄声。狗安静下来,蹲在地上舔自己的毛皮。这匹马是怎么回事呢?是什么神话和鬼怪,是什么幽灵?迪安醒后我把情况告诉他。他认为我是做梦。然后他模模糊糊记起也梦到一匹白马,我对他说那不是梦。斯坦·谢泼德缓缓醒来。大家稍稍动一动马上又汗出如注。天色仍旧墨黑。“咱们发动车子,吹吹风吧!”我喊道。“我要热死了。”

“太对了!”我们把汽车开出镇外,风驰电掣地行驶在公路上,我们的头发迎风飞舞。天色很快就亮了,路两边灰蒙蒙的雾气中露出了密集的沼泽,藤枝缠绕的凄凉的大树弯腰曲背地俯视着盘根错节的底部。我们沿着铁路轨道开了一会儿。前面出现了曼特城的形状奇特的无线电天线,我们仿佛到了内布拉斯加。我们看到一个加油站,便把油箱加满了油,丛林里最后一批甲虫黑压压地扑向加油站的电灯泡,纷纷落在我们脚下,蠕动扑腾,有的翅翼足足有四英寸长,有的蜻蜓大得可怕,几乎能吃掉小鸟,还有成千上万的嗡嗡叫的巨大蚊虫和各种各样不知其名的蜘蛛般的昆虫。我见了害怕,在人行道上跳来跳去躲开它们;最后我两手抱足躲进了汽车,心有余悸地看着地上我们汽车车轮周围密密麻麻的虫子。“我们走吧!”我嚷起来。迪安和斯坦丝毫不受昆虫的困扰;他们镇静自若地喝了两瓶橙汁,把它们从水冷却器前面踢开。他们的衬衫和裤子像我的一样,也布满了血迹和无数死虫子的污渍。我们深深吸气,闻闻我们自己的衣服。

“你知道,我开始喜欢这种气味了,”斯坦说。“我已经闻不到自身的气味了。”

“这种怪味道很好闻,”迪安说。“在到达墨西哥城以前,我不打算换衣服了,我要全带进去,把它记住。”我们又开动汽车,让风吹吹我们发烫的、皮肤板结的面孔。

前面出现了高大的青山。爬上这些山之后,我们又到了中央大高原,可以长驱直入墨西哥城了。转眼之间,我们通过雾茫茫的山口,到达了五千英尺的高度,可以俯视一英里下面冒着热气的黄色河流。那就是浩淼的莫克特苏马河。沿途的印第安人开始显得非常奇特。他们自成一个民族——山地印第安人,完全与世隔绝,和外界的联系只有一条泛美公路。山地印第安人长得矮墩墩的,皮肤黝黑,牙齿不好;平时经常背负重荷。有植被的巨大的沟壑中间,我们看到陡峭的山坡上有一块块拼缀起来的耕地。印第安人在山坡上下干农活。迪安以五迈的车速驾驶,以便观看。“哇,我从未想到竟有这种情况!”在最高的山峰上,正如落基山脉的任何一个山峰一样,我们看到了种植的香蕉。迪安下车指指点点,摩挲着肚子。我们所在的地方是一条岩脊,岩脊上的一座小茅屋仿佛盖在世界的悬崖上。我们脚下的莫克特苏马河现在离我们已有一英里多,在太阳形成的金色雾霾中模糊不清。

茅屋前面的院子里站着一个三岁左右的印第安女孩,指头含在嘴里,睁着一双棕色的大眼睛注视我们的举动。“她生下来到现在恐怕从没有见过有人把汽车停在这儿!”迪安低声说。“哈啰,小姑娘。你好吗?你喜欢我们吗?”小姑娘害臊地转过脸,撅起嘴巴。我们谈话时她又把手指塞在嘴里打量我们。“哎呀,我希望有点可以给她的东西!想想看,在这条岩脊上出生长大——这条岩脊就是你所了解的全部生活。她的爸爸也许用绳子缒到下面的沟壑,把他储存在岩洞里的菠萝取出来,或者在坡度八十、下面深不见底的山坡上砍柴火。她永远不会从这儿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是一个民族。想想他们的没有开化的首领!他们也许远离这条路,在悬崖的另一边,有好几英里远,他们一定更不开化、更奇怪,因为泛美公路给这条路上的民族带来了部分文明。你看她额头上的汗珠,”迪安露出痛苦的神情说。“不是我们常有的那种汗珠,而像是油珠似的,老积在那儿,因为一年到头都热,根本没有不流汗的时候,她随汗出生,随汗死去。”她的小额头上的汗比重很大,停滞不动;待在那儿,像橄榄油似的发亮。“他们的灵魂必然受到多么大的影响!他们各人关心的事情、价值观和希望必然各个不同!”迪安惊叹地耷拉着下巴,以十英里的车速缓缓行驶,渴望看到路上所有的人。我们不停地攀高。

随着海拔的升高,空气逐渐变凉,路上行走的印第安姑娘用披巾裹住头和肩膀,她们使劲招呼我们;我们停车看看是怎么回事。她们向我们兜售小块的水晶。她们天真的棕色大眼睛如此深情地凝视着我们,以致我们中间谁都没有对她们产生性的邪念;再说,她们非常年轻,有的只有十一岁,不过看上去像三十岁。“瞧那些眼睛!”迪安低声说。仿佛圣母马利亚孩提时的模样。我们从那些眼睛里看到了耶稣温柔宽恕的目光。那些眼睛无所畏惧地直视着我们的眼睛。我们揉揉惴惴不安的蓝眼睛,重新再看。那些眼睛的悲哀而带有催眠作用的光芒依然要穿透我们。她们一开口说话,突然变得狂热而几近愚蠢。不做声时,她们才保持个性。“她们只是近年来才学会了兜售水晶,因为公路修通只有十来年——在那以前,整个民族一定都默默无闻!”

姑娘们挤在汽车周围。一个特别深情的姑娘握住迪安汗津津的手臂,用印第安语哀求。“啊好,啊好,宝贝,”迪安温柔而几乎伤心地说。他下了车,在后面那个苦难深重的旧美国衣箱里搜索了一通,找出一块手表,递给这孩子看。她高兴得呜咽起来。别的姑娘惊奇地围上来。迪安在小姑娘的手掌心里翻出一颗“她从山里特地为我找的最可爱、最纯净、最精致的水晶”。他选中的那颗小得像果仁。他拎起手表给了小姑娘。孩子们的嘴张得圆圆的,像是合唱队的队员。幸运的小姑娘把表紧紧按在她褴褛的衣衫前襟。别的孩子抚摸迪安,向他道谢。他站在他们中间,向上望着最后一个也是最高的一个山口,像是来到众人中间的先知。他回到汽车上。孩子们不愿看我们走。我们驶向一个笔直的山口时,她们向我们挥手,在我们车后奔跑,跟了好久好久。“啊,这太使我伤心了!”迪安捶着自己的胸口说。“她们这种忠诚的表示要持续多久?她们会做什么?假如我们的车子开得很慢,她们会不会一直跟到墨西哥城?”

“会的,”我说,我知道他们会那样。

我们上了东马德雷山脉高得令人头晕目眩的高地。香蕉树在雾霭中金光闪亮。悬崖边石砌矮墙外面的浓雾深不可测。下面,莫克特苏马河在丛林的绿色垫子上像是一条金色的细线。世界屋顶上奇特的十字路口小镇纷纷在我们车旁退去,裹着披巾的印第安人从帽檐下和披巾的缝隙中注视我们。生活凝重、黝暗、古老。他们还注视着严肃而又疯狂的迪安,看他目光如炬而又谵妄地驾驶汽车。大家的手都往前伸。他们从荒山和高地下来,伸出手,认为文明会提供他们什么东西,万万没有料到这里如此贫穷落后,幻想彻底破灭。他们不知道一颗炸弹已经落下,会炸塌我们所有的桥梁道路,使它们沦为废墟,有朝一日,我们也会像他们那样贫穷,像他们那样伸出手乞求施舍。我们的破福特车,美国经济上升时期三十年代的老福特车,喀哒喀哒地在他们中间驶过,消失在尘雾中。

我们到了最后一个高原的外围。现在太阳呈金黄色,天空澄蓝,沙漠里除了不多见的小河外,只有一片灼热的空间和突然出现的古老的树阴。迪安在睡觉,斯坦在驾驶。牧羊人披着亘古不变的飘拂的长袍,妇女抱着一捆一捆金黄色的亚麻,男人抱着一捆一捆狭木板。闪闪发光的沙漠里,牧羊人聚坐在大树下聊天,羊在太阳底下挤来挤去,扬起了沙尘。“嗨,嗨,”我朝迪安喊道,“醒醒,醒醒,看牧羊人,看耶稣走来的金色世界,你看了就知道!”

迪安从座位上抬起头,在落日的余辉下,朝四周看了一眼,又躺下去睡了。他醒后,把看到的情景向我做了详细的描述,最后说:“是啊,老兄,多亏你叫我看看。哦,天哪,我做什么呢?我去哪儿呢?”他摩挲着肚子,眼眶红红地望着天空,几乎要哭了。

我们的旅途即将结束。两边都是绵延不绝的田野;凉爽的风偶尔出现的树林子和旧时传教团活动地区,在夕阳下把它们染成鲑鱼肉的粉红色。云层密集,向上攀升。“傍晚就可以到墨西哥城了!”我们做到了,那天下午从丹佛的院子里出发,行程一千九百英里到了世界上这片广阔的仿佛是《圣经》中的地区,我们即将到达路程的终点。

“我们要不要换下昆虫污迹斑斑的T恤衫?”

“不要,我们一直穿到城里,见鬼!”我们驶入了墨西哥城。

过了一个浅浅的山口,我们突然来到了一个高地,看到脚下展现的是位于火山口盆地的整个墨西哥城,城市上空炊烟袅袅,华灯初上。我们沿着起义者大道驶去,直奔市中心的改革大道。小孩在宽广的荒地上踢足球,扬起尘土。出租汽车司机追上我们,问我们要不要找姑娘。不,我们现在不要姑娘。平原上是一长排一长排穷人居住的破旧的土坯房屋;光线暗淡的小巷子里依稀看到几个人影。夜幕很快就要降临。城市突然喧闹起来,我们经过了拥挤的咖啡馆、剧院和灯火辉煌的场所。报童朝我们喊叫。拿着扳手和破布的技工没精打采地走在街上。光脚的印第安司机在我们前面乱穿,在我们旁边乱挤,使劲按喇叭,混乱的交通和喧嚣的噪音简直难以置信。墨西哥的汽车不安装消声器。喇叭兴高采烈地响个不停。“嘻!”迪安嚷道。“留神!”他像印第安人那样驾驶,把汽车开得摇摇晃晃,同所有的人开玩笑。他开上了改革大道的环形车道,在里面大转圈子,前后左右八个辐射的路口都有车辆朝我们冲来,他高兴得大喊大叫,跳个不停。“这才是我一直希望看到的交通!人人都不闲着!”救护车横冲直撞。美国救护车拉响警报器在车辆中间穿插;印第安土著笨重庞大的救护车以八十迈的时速开进市区,一往无前,从不因任何人或任何情况停车,人们只有四散躲避。我们眼看它在闹市望风披靡的车辆和行人中间绝尘而去。开车的都是印第安人。墨西哥城的公交车辆从不停站。想搭车的乘客,甚至上了年纪的老太太,都得跟在后面奔跑追赶,年轻的墨西哥城商人互相打赌追赶,身手矫健地跳上车。公共汽车司机光脚板,穿T恤衫,大大咧咧,满不在乎,方向盘又低又大,司机往往蹲在座位上。驾驶室里供着神像。公共汽车里的灯光昏暗发绿,木制条凳上是一排排的黝黑的面庞。

墨西哥城的闹市,成千上百的小混混头戴帽檐下垂的草帽,光着膀子穿长翻领的夹克衫,在主街上溜达,在小巷子里兜售十字架佩件和大麻烟,有的挨着破旧的小礼拜堂跪在上演墨西哥歌舞杂剧的棚子入口处。有的巷子是用碎石铺的,有排水的明沟,土坯墙上开了小门,门里是壁橱大小的酒吧。你要买酒必须跳过明沟,那条沟下面就是阿兹特克时代湖泊的遗迹。你从酒吧出来必须背贴着土坯墙,慢慢退到街上。酒吧提供掺有甘蔗酒和肉豆蔻的咖啡。每到一处都是嘈杂的曼博音乐。几百个妓女排列在幽暗狭窄的街道边,忧郁的眼睛朝我们发出微光。我们漫无目的地走着,既兴奋,又像是在梦中。我们在一家式样古怪的、用花砖装饰的墨西哥自助餐馆每人花四十八分吃了美味的牛排,餐馆里老老少少的马林巴木琴手站在一架巨大的马林巴琴前,有几个吉他手边走边唱,角落里有些老年人在吹小号。你凭龙舌兰酒刺鼻的酸味就能找到酒馆;花两分钱就能买一杯仙人掌汁。一切都不停顿;街上整宿都生气勃勃。乞丐从篱笆墙上撕下广告招贴裹在身上睡觉。夜里,他们往往一家子坐在人行道上,吹吹小笛子,有说有笑。他们光着脚,烛光暗淡,墨西哥像是一个庞大的吉卜赛人的营地。街角上,老年妇女从煮熟的牛头上削下一片片的碎肉,浇上辣椒酱,卷在玉米饼里,用裁成餐巾纸大小的报纸垫着卖给顾客。我们知道在路程终点将会找到一个荒凉而未发育的大城市,果然不出我们所料。迪安像是还魂尸似的两臂下垂,两眼放光,张着嘴,同一个戴草帽的、陪着我们有说有笑的少年走到天亮,完成了艰辛而神圣的旅程。那少年还想和我们玩相互传接的手球游戏,因为这里任何事情都永远没有结束。

后来,我发高烧,说胡话,失去了知觉。我害的是痢疾。我从我心灵的黑暗漩涡中抬眼观看,我知道自己躺在世界屋顶海拔八千英尺的床上,我知道我在我可悲的血肉躯壳里活了整整一辈子和许多辈子,我有过各种各样的梦想。我看见迪安把身子俯在厨房桌子上。那是几个晚上以后的事,他已经准备离开墨西哥了。“你怎么样,老兄?”我呻吟说。

“可怜的萨尔,可怜的萨尔,病倒了。斯坦可以照看你。假如你现在病得还不糊涂,你听我说:我在这里已经征得卡米尔同意离了婚,今晚我就开汽车回纽约去找伊内兹,如果汽车经得住这番折腾。”

“重头再来一次?”我嚷道。

“重头再来一次,好兄弟。我得回到我以前的生活。我希望能待在这里陪你。但愿我能回来。”我哼哼着摁住痉挛的肚子。等我再抬眼时,勇敢高尚的迪安提着他的破衣箱,弯着腰在看我。我已经不清楚他是谁了,他知道这一点,抻抻毯子,替我在肩膀底下掖好。“是啊,是啊,是啊。我现在非走不可了。发烧的老萨尔,再见啦。”他说罢就走了。我悲惨地发了十二小时高烧以后,终于明白他已经走了。那时候,他单独驱车通过那些长着香蕉树的山岭,这次是在夜里。

我有所好转后,觉得他是个混蛋,不过那时候我不得不理解他的生活的无可救药的复杂性,他不得不抛下病中的我,去应付他的两个妻子和烦恼。“好吧,老迪安,我没有什么可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