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蒙大拿的高个儿在一起,我们开始逛酒吧。我手头大概有七块钱,那一晚我愚蠢地浪费了五块。我们首先同那些牛仔打扮的旅游者、油井操作工和牧场主一起在酒吧、门口、人行道上转悠;过后不久,瘦高个儿由于喝多了威士忌和啤酒,有点晕头转向地在街上瞎跑,我使劲摇晃他,他喝了酒眼睛就发直,用不了多久,即使对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他也无话不谈。我进了一家辣味小吃店,女侍者是墨西哥人,长得很漂亮。我吃了东西,在账单背面写了几句表白爱情的话。小吃店空无一人;大家都在某个地方喝酒。我让她把账单翻过来。她看后哈哈大笑。那是一首小诗,表示我多么希望她来同我一起欣赏夜色。
“我很愿意,小伙子,不过我同我的男朋友已经约好了。”
“你不能甩掉他吗?”
“不,不,我不干这种事情,”她悲哀地说,我喜欢她说这话时的样子。
“改天我会再来这里的,”我说,她接口说:“随便什么时候都行,小伙子。”我赖着不走,就想多看看她,又喝了一杯咖啡。她的男朋友沉着脸来了,问她什么时候下班。她忙乱了一阵子,准备打烊。我不得不走人。离开时我朝她一笑。街上的情况仍旧像先前那样混乱,只不过那些大腹便便的家伙比先前更醉醺醺,叫嚷得更凶了。真够滑稽的。人群中居然还有戴着头饰的印第安酋长走来走去,在那些醉酒的红脸中显得十分严肃。我看见瘦高个儿踉踉跄跄地走着,便过去同他会合。
他说:“我刚给我在蒙大拿的老爸写了一张明信片。你认为你能找到一个邮筒,帮我扔进去吗?”这个请求很奇怪;他把明信片交给我,自己推开酒馆的旋转门蹒跚地进去了。我接过明信片,走到邮筒那儿,匆匆看了一眼。“亲爱的爸爸,我星期三回家。我一切都好,希望你也如此。理查德。”这件事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想不到他对他的父亲竟然如此温情而有礼貌。我进了酒吧,同他待在一起。我们挑选了两个姑娘,一个是年轻漂亮的金发姑娘,一个是胖胖的黑发姑娘。她们不声不响,板着脸,但是我们要同她们结交。我们带她们到一家已经准备打烊的破旧的夜总会,我差不多花了两块钱买威士忌酒请她们喝,我们自己喝啤酒。我有点醉意,但不去理会它;一切都很美好。我全身心集中在那个年轻的金发姑娘身上。我极想登堂入室。我搂紧她,要把我的意思告诉她。夜总会打烊了,我们一块儿游荡在破败的灰蒙蒙的街上。我抬头望天空;星星仍旧皎洁美妙地闪耀着。两个姑娘说是要去公共汽车站,我们都去了,但她们显然是想同某个在车站等她们的水手见面,水手是胖姑娘的表哥,他还带着几个朋友。我问金发姑娘:“怎么啦?”她说她要回家,她家在科罗拉多州,就在夏延南面的边界那边。“我们乘公共汽车,我送你去,”我说。
“不,公共汽车停在公路上,我得独自步行穿过那片该死的草原。整个下午我都望见那片讨厌的东西,我不打算今夜走过去。”
“听我说,我们可以在草原花丛中惬意地散步。”
“那面根本没有花,”她说。“我要去纽约。这里叫我厌烦透了。除了夏延之外,没地方可去,而夏延什么都没有。”
“纽约也是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才怪呢,”她一撇嘴说。
公共汽车站里的人多得挤到了门口。等车的人各式各样都有,有的干站着;还有许多印第安人,眼光呆滞地看着周围。金发姑娘中断了同我的谈话,到水手那几个人那里去了。瘦高个儿坐在长椅上打盹。我坐了下来。全国汽车站的地板都一样脏,满是烟蒂、痰迹,给人以汽车站特有的悲凉感。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它同纽瓦克的情况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这里的外部环境比纽瓦克广阔得多,而这正是我所喜欢的。我由于破坏了我整个旅行的纯净而懊悔,我没有省下能省的每一分钱,没有抓紧时间,而是拖拖沓沓,并且同这个老是板着脸的姑娘瞎混,把我的钱统统花光。我十分懊恼。我好长时间没有睡觉,倦得没有气力来咒骂或者嘀咕,于是我去睡了;我把旅行包当枕头,蜷缩在一条长椅上,在令人困倦的喃喃声和车站里好几百号人来来往往的嘈杂声中,一觉睡到第二天早晨八点钟。
我醒来时头疼欲裂。瘦高个儿已经走了——我想大概是去了蒙大拿。我到车站外面。在蓝色的天空下,我第一次看到远处落基山脉积雪覆盖的山顶。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必须立即前去丹佛。我吃了一顿简单的早餐,只有烤面包、咖啡和一只鸡蛋,然后匆匆出镇,到了公路上。西大荒演出活动还在进行;有牧马骑术表演,欢叫和沸腾的热闹场面又将重新开始。我把它抛在身后。我想见我在丹佛的那帮朋友。我穿过铁路的跨线桥,到达簇拥着的简陋屋子,那里两条公路分道扬镳,但都通向丹佛。我挑选了挨近山脉的那条公路,以便看到山色,然后朝那方向走去。我很快就搭上一个康涅狄格州的小伙子的破旧的汽车,他驾车漫游全国,一路绘画写生;他是东部一个编辑的儿子。他说起话来没有完;我由于宿酲未醒和高山反应而感到很不舒服。有一次,我差一点憋不住,要把脑袋伸出窗外去呕吐。不过到了科罗拉多的朗蒙特,车主人让我下车时,我感觉已恢复正常,甚至开始把我自己的旅行经历讲给他听。他祝我好运。
朗蒙特风景如画。一株巨大的老树下有一片属于加油站的青葱的草坪。我问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可不可以在那里睡觉,他说当然可以;我便摊开一件羊毛衬衫,脸贴在衬衫上面,曲起一只胳膊肘,一只眼睛朝大太阳底下山顶积雪的落基山脉瞄了一会儿。我美美地睡了两个小时,惟一不舒服的是偶尔有一只科罗拉多的蚂蚁爬在身上闹得痒痒的。我居然到了科罗拉多!我越想越高兴。啊!啊!啊!我做到了!我美美地睡了一觉,做了许多关于我以前在东部生活的乱梦,起来在加油站的男盥洗室里梳洗了一番,然后精神焕发地走出来,在路旁餐馆要了一大杯奶昔,把我灼热的胃冻一下。
顺便说一下,替我打奶昔的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科罗拉多姑娘;非但漂亮,而且笑容满脸;我十分感激,前晚的遗憾多少得到了补偿。我对自己说,哇!丹佛会是什么模样!我踏上那条滚烫的路,随后搭一辆崭新的汽车离开,驾驶汽车的是一个约摸三十五岁的丹佛商人,车速达到每小时七十迈。我激动得浑身颤抖;随着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我计算着剩下的里程。正前方,越过那些起伏的金黄色麦田,在遥远白雪覆盖的埃斯蒂斯山峰下面,我终于可以看到丹佛了。想象中,当晚我已经在丹佛的一家酒吧里同那帮哥们聚到了一块儿,在他们眼里,我像是那个踏遍青山、捎来晦涩字眼的先知那么陌生,那么衣衫褴褛,而我带来的惟一的字眼是“哇!”汽车的主人同我热烈地长谈了我们各自的生活计划,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丹佛郊外的水果批发市场;我们看到了烟囱、烟、红砖房屋和远处市区的灰石建筑,我到了丹佛。我在拉里默街下了车。我露出高兴的、世界上最不怀好意的笑容,在拉里默街上的老流浪汉和沮丧的牛仔中间蹒跚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