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第二章

第二天午夜,我唱着这支小曲,

米苏拉有个家,

特拉基有个家,

奥珀卢瑟斯有个家,

其实都不是我真正的家。

老梅多拉有个家,

翁第德尼有个家,

奥加拉拉有个家,

我永远不会回的家。

乘上去华盛顿的公共汽车;在那里瞎逛,浪费了一些时间;然后绕道去看看蓝岭,听听谢南多厄河畔的鸟鸣,凭吊了“石墙杰克逊”之墓;黄昏时我站在卡诺瓦河边往河里吐唾沫,在西弗吉尼亚州查尔斯顿的飘扬着乡土音乐的晚上散步;午夜在肯塔基州阿什兰一家散场剧院门口的帐篷底下同一个孤单的姑娘搭讪。夜色神秘的俄亥俄,破晓的辛辛那提。然后又是印第安纳州的田野,圣路易斯下午一成不变的山谷云彩。泥泞的圆石和蒙大拿的原木,破碎的汽轮,老旧的招牌,河边的青草和绳索。一首没有结尾的诗。晚上的密苏里河,堪萨斯的田地,广阔地域夜间的牛群,木板房屋的小镇,每一条街道的尽头都是海岸;阿比林的黎明。堪萨斯东部的草原成了西部的牧场,延伸为丘陵地带。

亨利·格拉斯和我一起乘公共汽车。他是在印第安纳州特雷霍特上车的,他说:“我跟你说过,我为什么讨厌我身上的这套衣服,我说它太差劲了——其实根本不是这样。”他拿出证件给我看。他刚从特雷霍特联邦监狱里出来;判刑的罪名是在辛辛那提偷车卖车。他是个二十岁的鬈发小伙子。“我一到丹佛,就把身上这套衣服卖给当铺,买一身牛仔服。你知道监狱里怎么对待我吗?他们给我一本《圣经》,把我单独禁闭;我用它垫屁股坐在石板地上;他们发现后就把它收回,换了一本这么小的小开本的。不能坐了,我就把《圣经》新旧约统统看了一遍。嘻—嘻——”他吃着糖果,用手指捅捅我,他嘴里不停地吃糖果,因为他坐牢落下了胃病,不能吃别的东西——“你知道《圣经》里面有不少十分刺激的东西。”他对我说那是“示意”。“快要出狱的人谈起他刑满释放的日期,就是‘示意’别人还得待下去。我们就揪住他的脖子说:‘别在我面前示意!’示意可不是好事——你听清楚没有?”

“我不会示意的,亨利。”

“谁向我示意,我的鼻孔就会张大,我气得会杀人。你知道我前半辈子怎么会在监狱里度过的吗?因为我十三岁的时候意气用事,失去了自制。我和一个男孩在看电影,他说了一句嘲弄我母亲的话——你知道那种脏话——我掏出折刀割他的喉咙,假如旁边的人不把我拉开的话,我很可能杀死了他。法官问我:‘你攻击你的朋友时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我知道,法官阁下,当时我想宰了那个狗娘养的,现在仍旧想。’因此我得不到假释,一头栽进了少年犯管教所。我单独禁闭,时间坐得太久,长了痔疮。联邦监狱千万不能去,条件最差了。呸,我可以谈一整夜,因为好长时间没有同别人谈话了。你不会了解出来的感觉有多么好。我上车的时候,你坐在横穿特雷霍特的公共汽车上——你在想什么呀?”

“我只是坐车,没有想什么。”

“我,我正在唱歌。我挑你旁边的位子坐,因为我不敢坐在任何一个女的旁边,惟恐自己失去自制,把手伸进她们的衣服里面去。我得等一个时期。”

“再判一个刑期,你这辈子就别想出来了。从现在起,你最好放松一点。”

“我也想那么做,问题是我一激动就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

他现在去他兄嫂家住,兄嫂帮他在科罗拉多找了一份工作。他的车票是联邦政府出钱买的,他目前处于假释。他像前些年的迪安一样,血气方刚;控制不了自己,动辄会闯祸,摆脱不了厄运。

“萨尔,我们交个朋友,请你在丹佛的时候看住我,别让我失去控制好不好?但愿我能平安到我哥哥那里。”

我们到了丹佛,我带他去拉里默街的当铺,处理他那套监狱里的衣服。包还没有打开,当铺里的那个老犹太人就知道是什么了。“我这儿不收那种该死的东西;每天都有大墙里面出来的人拿到我这儿来。”

拉里默街上都是刚出狱的、想把囚服卖掉的人。亨利终于穿上崭新的牛仔裤和运动衫,把监狱里的那套衣服装在牛皮纸口袋里,夹在腋下。我们前去迪安以前常去的老格兰纳姆酒吧——半路上,亨利把那包衣服扔进了垃圾桶——我们打电话找蒂姆·格雷。天色已经黑了。

“是你吗?”蒂姆·格雷咯咯笑着说。“我马上过去。”

十分钟后,他和斯坦·谢泼德大步走进了酒吧。两人刚去过法国旅游,对他们在丹佛的生活极其不满。两人很喜欢亨利,买了啤酒请他喝。亨利开始乱花他在监狱里攒下的钱。我又回到丹佛柔和幽暗的夜晚以及叫人难以相信的小巷和杂乱的房屋里。我们开始光顾城里所有的酒吧,城外西科尔法克斯的路边饭馆、“五点”黑人酒吧等等。

多年来,斯坦·谢泼德一直希望和我见面,如今我们初次面临一起冒险旅行的机会。“萨尔,我从法国回来后,一直不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你是不是真打算去墨西哥?嘿,我可以同你一起去吗?我可能弄到一百块,到了那里以后,我可以根据美国军人法案申请助学金,进墨西哥城学院。”

我们谈妥,斯坦同我一起去。他是个四肢修长、头发蓬乱、腼腆的丹佛小伙子,脸上堆着容易获得别人信任的笑容,他动作慢吞吞的,像电影明星加里·库珀那样大大咧咧。“嘿!”他两手的大拇指插在腰带里,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他的外祖父在同他闹别扭。当初老人家反对他去法国,现在又反对他去墨西哥。由于和外祖父争吵不休,斯坦整天不着家,像流浪汉似的在丹佛街上乱转。那天晚上,我们喝得尽了兴,同时制约了亨利,没有让他在科尔法克斯的热卖店失控,斯坦到亨利在格兰纳姆酒吧楼上的旅馆里去睡觉。“我回家不能太晚——否则我的外祖父就要和我吵架,然后往我母亲头上出气。告诉你,萨尔,我非尽快离开丹佛不可,否则我会发疯。”

我在蒂姆·格雷那里落了脚,后来贝比·罗林斯替我安排了一个整洁的地下室房间,我们每晚在那里聚会,有一星期之久。亨利去他哥哥那儿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他,不知道有没有人惹他生气,他有没有失去自制,是不是又被关了起来。

蒂姆·格雷、斯坦、贝比和我一个星期里每天下午在丹佛可爱的酒吧里消磨时光,酒吧的女侍者穿着长裤匆匆忙忙地来回走动,羞怯的眼睛脉脉含情,不是那种见多识广、久经磨练的老手,而是会和顾客动真感情、搞出爆炸性新闻的多情种子。我们从一个酒吧转到另一个酒吧,满头大汗,气喘吁吁,那一星期每晚在“五点”听爵士音乐,在疯狂的黑人酒吧喝酒,在我的地下室房间里神聊到清晨五点钟。中午我们通常在贝比的后院休息,丹佛的小孩玩牛仔和印第安人的游戏,他们爬上开花的樱桃树,跳下来扑到我们身上。那几天我过得非常愉快,整个世界都开放在我面前,因为我不存什么幻想。斯坦和我商量,设法让蒂姆·格雷和我们一起去墨西哥,可是蒂姆不愿意离开丹佛的生活。

我正积极准备去墨西哥时,丹佛·多尔有一晚突然打电话找我说:“呃,萨尔,你猜谁要来丹佛了?”我猜不出。“他已经上路了,我得到可靠消息。迪安买了一辆汽车,准备和你会合,已经出发了。”我眼前突然浮现出迪安的模样:一个急急巴巴的、骇人的天使,风风火火地穿过马路,像云似的以极快的速度向我逼近,又像是传说中的穿尸衣的旅人,在平原上朝我扑来。我看到了他那张疯狂瘦削的大脸和发亮的眼睛;我看到了他的翅膀;我看到了他那辆发射出千万道火焰光芒的旧汽车;我看到地上一路燃烧过后的痕迹;势不可挡地开出一条通道,穿过玉米地,穿过城市,焚毁桥梁,烧干了河流。他像是来到西部的愤怒之神。我知道迪安又疯了。他如果把银行里的存款提出来买了汽车,就不可能给两个妻子寄钱了。一切都完了。他身后的废墟还在冒烟。他再次向西越过呻吟的大陆,很快就要来到。我们赶紧替他做些准备。消息说他要开车送我去墨西哥。

“你认为他能让我一起去吗?”斯坦畏怯地问道。

“我和他说说,”我阴沉地回答。我们没有把握。“他睡在什么地方?他吃什么?为他准备女人了吗?”仿佛马上要来的是高康大,必须为他做准备,拓宽丹佛的排水沟,制定一些法律,以便适应他巨大的身躯和迸发的狂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