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第一部 第一章

我第一次遇见迪安是在我同妻子分手不久之后。我害了一场大病刚刚恢复,关于那场病我懒得多谈,无非是同那烦得要死的离婚和我万念俱灰的心情多少有点关系。随着迪安·莫里亚蒂的到来,开始了可以称之为我的在路上的生活阶段。在那以前,我常常幻想去西部看看,老是做一些空泛的计划,从来没有付诸实践。迪安是旅伴的最佳人选,因为他确确实实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一九二六年,他父母开了一辆破汽车途经盐湖城去洛杉矶的时候。有关他的最早的情况是通过查德·金传到我这儿的,查德·金给我看了他在新墨西哥州少年犯管教所写的几封信。我对那些信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因为他在信中天真可爱地请求查德把所知道的关于尼采和所有那些奇妙的知识都教给他。有一次,卡洛和我谈到那些信,还提到不知道我们有没有机会同那奇怪的迪安·莫里亚蒂见见面。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迪安不是现在的模样,而是笼罩在神秘之中的年轻囚犯。后来有消息说,迪安出了管教所,初次来纽约;还有消息说,他刚同一个叫做玛丽卢的姑娘结了婚。

一天,我在校园里闲荡,查德和蒂姆·格雷告诉我说,迪安在东哈莱姆区(说西班牙语的哈莱姆区)的一座没有暖气设备的公寓里落脚。迪安第一次来纽约,他是前一天晚上到的,带着他美丽泼辣的小妞玛丽卢;他们搭乘灰狗长途汽车,在第五十街下车,到街角想找个吃饭的地方,一头扎进了赫克托自助餐馆,对迪安来说,赫克托就此成了纽约的一大象征。他们吃了不少漂亮的浇了糖浆的大蛋糕和奶油泡芙。

在此期间,迪安同玛丽卢谈的话多半是:“亲爱的,我们现在到了纽约,当初我们渡过密苏里河,尤其是经过布恩维尔少年犯管教所——它让我想起我的监狱生活——的时候,我想了许多事情,我还没有统统告诉你,现在绝对有必要把这些有关我们个人爱好的残剩的事情暂时搁在一边,立刻开始考虑干活谋生的具体计划……”他早期讲的话就是这样。

我和小伙子们去了那座没有暖气的公寓,迪安穿着短裤来应门。玛丽卢从长沙发上跳了下来;迪安吩咐公寓的主人到厨房去,也许是让她去煮咖啡,而他则开始谈他的性爱问题,因为对他说来性是生活中的头等大事,虽然他为了谋生还得卖力工作。这一点从他站在那里点头的模样就可以看出来,他眼睛老是望着地下,不断点头,像是一个初出道的拳击手在听教练的指示,让你以为他用心在听每一个字,并且不断答应“是,是”和“明白,明白”。迪安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他像年轻时的吉恩·奥特雷——修长、窄胯、蓝眼睛、地道的俄克拉何马口音——白雪覆盖的西部蓄着连鬓胡子的英雄。事实上,他同玛丽卢结婚、来东部之前曾在科罗拉多州埃德·沃尔的牧场上干过活。玛丽卢是个靓丽的金发姑娘,满头硕大的发卷像是金色波浪汹涌的大海;她坐在长沙发边缘,两手放在大腿上,迷蒙的蓝眼睛瞪得大大的,呆呆地盯着,她在一个早在西部时就听人说起的条件极差的、灰不溜秋的纽约公寓里,仿佛是莫迪里阿尼笔下一个庄重的房间里的颀长消瘦的超现实主义妇女像。尽管外表看来是个可爱的女孩,她其实特别不爱说话,还能干出骇人听闻的事情来。那晚,我们喝啤酒,扳手腕,一直聊到天亮,早晨我们在阴暗的光线下默默无言地围坐着,从烟灰缸里拣比较长的烟蒂抽,迪安紧张地站起来,边踱步、边思考,认为现在应该做的事是让玛丽卢准备早饭,扫扫地。“换一句话说,亲爱的,我要说的是,我们必须慎重行事,不然的话,就拿不定主意,没有真知灼见,我们的计划就无法实现了。”接着我便走了。

在随后的一个星期里,他推心置腹地对查德·金说他绝对要向他学习写作;查德说我是作家,他应该找我讨教。与此同时,迪安在停车场找到一份工作,在他们住的霍博肯公寓里——天知道他们怎么会去那里住——同玛丽卢吵了一架,她气昏了头,认为此仇非报不可,便歇斯底里地捏造了一个罪名,向警察局报了案,迪安不得不从霍博肯公寓仓皇出走,没有地方住了。他直奔新泽西到了我和我姨妈居住的帕特森,一晚,我在读书时,有人敲门,开门后只见迪安站在黑暗的过道里,鞠着躬,脸上堆着笑说:“哈啰,你还记得我吗?我是迪安·莫里亚蒂。我来请你教我怎么写作。”“玛丽卢呢?”我问道,迪安说她显然是搞到了几块钱回丹佛去了——“那个婊子!”我们去外面喝了几杯啤酒,因为我的姨妈坐在起居室里看报,我们当着她的面不能像平时那样畅所欲言、口无遮拦。她瞧了迪安一眼,就断定他神经有病。

在酒吧里,我对迪安说:“见鬼,伙计,我很清楚,你来找我,不单单是为了想当作家,再说,我对于写作这一行其实也不懂什么,只知道要成功就得持之以恒,像瘾君子那般痴迷。”他说:“是啊,我当然明白你的意思,事实上,这些问题我本人都体验过,但我要的是那些因素得以实现,假如一个人要按照叔本华的二分论来实现任何内在的……”他谈到这些话题就没个完,我一点也不懂,估计他自己也稀里糊涂。在那些日子里,他确实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也就是说,他是个一心只想成为真正的知识分子的少年囚犯,他喜欢运用他从“真正的知识分子”那里听来的口气和词句,不过把一切都搞混了——要知道,在别的问题上,他并不是那样幼稚,他同卡洛·马克斯一起在那儿只待了几个月,就成了行家里手,所有的行话切口都一清二楚。但是我们在疯狂的其他层面上互相理解,我同意他寄住我家,直到他找到工作为止,此外,我们还说好以后一起去西部。那是一九四七年冬天的事。

一天晚上,迪安在我家吃了饭——他已经找到了纽约停车场的工作——我在飞快地打字,他在我背后俯身说:“来吧,伙计,那些姑娘不爱多等,快一点。”我说:“只要一小会儿,我结束了这一章后马上跟你走。”那是全书最精彩的篇章之一。接着,我换了衣服,飞快地赶去纽约同几个姑娘见面。坐上公共汽车,经过空洞神秘、磷光闪闪的林肯隧道时,我们挤成一团,挥动着手指,兴奋地叫嚷说话,我开始像迪安那样来劲了。他只是一个极其热爱生活的青年人,虽然喜欢设些骗局,那也是因为他喜欢生活,喜欢同人们厮混,不这样的话,人们不会理睬他。他在利用我对他的信任,我心知肚明(为了吃、住、“写作秘诀”等等),他知道我心里清楚(这成了我们关系的基础),可是我不介意,我们相处得很好——相互之间没有纠葛,没有迎合;我们像谨小慎微的新朋友那样互相察言观色。我开始从他那里学到一些东西,受益可能不比他少。一谈到我的工作,他就说:“放手干吧,你写的东西都棒极了。”我写故事的时候,他站在我身后看,嘴里还嚷嚷:“好!对!哇!”还有“哟!”并且用手帕使劲擦脸。“伙计,可做的事情太多了,可写的东西也太多了!即使开始把它们统统记录下来,没有改头换面的限制,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文学禁忌和语法忧虑方面……这一切已经招架不住了……”

“你讲得太对了。”我看到他的兴奋和幻想仿佛发出一道神圣的闪电,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公共汽车里的人都回过头来看这个“兴奋过度的傻子”。他在西部的时间有三分之一花在台球房,三分之一在监狱,三分之一在公共图书馆。人们看见他冬天帽子也不戴,抱着书急匆匆地跑向台球房,或者上树爬进好朋友家的阁楼,整天躲在上面看书,或者逃避警察的追捕。

我们去了纽约——我忘了具体的情况,有两个黑人姑娘——当时没有别的姑娘;约好在吃饭的地方同迪安见面,但是没有到场。我们去他工作的停车场,他还有一些事要做——在后面的小木屋里换衣服,对着一面有裂纹的镜子稍稍修饰一下,然后一起出发。迪安和卡洛·马克斯就是在那晚见的面,他们的会见是件了不起的大事。两人头脑都很聪明,刚打招呼,互相就有了好感。两只敏锐的眼睛穿透了另外两只敏锐的眼睛——一个是心地光明圣洁的骗子,另一个是心地阴暗的带有忧伤诗意的骗子,那就是卡洛·马克斯。从那一刻开始,我就难得看到迪安了,我有点伤心。他们的活力迎头相遇,相比之下,我成了乡巴佬,我跟不上套。将要来到的整个纷繁疯狂的好戏即将开场;它将把我所有的朋友和我剩下的家人搅成美国夜空上面一块硕大的尘云。卡洛把老布尔·李、埃尔默·哈塞尔、简的情况讲给他听:李在得克萨斯种植大麻,哈塞尔在赖克斯岛,简吸毒成瘾,在安非他明产生的幻觉下,抱着她的女婴在时报广场漫无目的地瞎逛,终于进了贝尔维尤精神病院。迪安把卡洛不知道的西部人物讲给他听,例如那个畸形足的台球房杀手、那个纸牌好手和怪圣徒汤米·斯纳克。他把罗伊·约翰逊、大埃德·邓克尔、他少年时期的好朋友、街道上的好朋友、他的无数的姑娘和性派对、色情电影,以及他心目中的男女英雄和奇遇讲给他听。他们在街上一路跑去,早期对什么都感兴趣,后来就变得忧郁多了,遇事多思考,少冲动了。可是那时候,他们在街上跳跳蹦蹦,我则脚步蹒跚地跟在后面,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而是像奇妙的黄色罗马烟火筒那样不停地喷发火球、火花,在星空像蜘蛛那样拖下八条腿,中心点蓝光砰的一声爆裂,人们都发出“啊!”的惊叹声。歌德时代的德国,人们管这种年轻人叫什么来着?迪安衷心希望能学会像卡洛那样写作,你首先要知道,迪安以只有骗子才具有的深情的心灵向卡洛发起攻击。“喂,卡洛,让我说——我要说的是……”我差不多有两星期没看见他们了,在那期间他们整天整宿地神聊,关系搞得不能再铁了。

旅行的绝妙季节,春天,来了,我们这帮人个个都准备这种或者那种旅行。我忙于手头的一部小说,写到计划中的一半时,我要陪姨妈去南方看我的弟弟罗科,然后,准备进行我生平第一次的西部旅行。

迪安早就走了。卡洛和我去第三十四街的灰狗长途汽车站送行。汽车站楼上有个地方,花两毛五就可以拍快照。卡洛取下眼镜,装出凶恶的样子。迪安拍了一张忸怩作态的侧面像。我拍了一张正面照,弄得像是三十岁的意大利人,一副蛮横的样子,仿佛谁侮辱了他母亲他就要把谁杀掉。卡洛和迪安细心地用刀片把这张照片从中间裁成两半,两人各拿一半,藏在皮夹里。迪安这次荣归丹佛,穿着一套真正的西部日常服装;他已经结束了在纽约的第一次尝试。我说尝试,其实他干的只是停车场累死人的工作。他是全世界最棒的停车场工作人员,他能以每小时四十迈的速度把车子退到一个狭窄的车位,在墙脚前停稳,跳出车子,在防护板中间飞奔,跳进另一辆车子,在狭小的空间以每小时五十迈的速度转个圈子,迅速地倒退到车位,猛地拉下紧急刹车,他下车时你看到汽车还抖了几下;然后他像田径明星似的向售票室冲刺,交掉一张票,一辆汽车刚到,车主人还没有下车,他就从主人身体下面钻了进去,车门还没有关好,他就发动了引擎,轰鸣着开到下一个可用的车位,划了一道弧线,砰的一声就位,刹车,下车,奔跑;每晚不停地这样工作八小时,傍晚下班交通拥挤时间和晚上剧院散场交通拥挤时间,穿着油腻的粗布裤子、磨损的毛皮夹克和走路时啪嗒啪嗒直响的破鞋。现在他买了一套回家时穿的新衣服;有细长条纹的蓝色料子,坎肩等等,一应齐全——他花了十一元在第三街上买的,他还买了怀表和表链,以及一台手提打字机,一旦在丹佛找到工作,他就打算在寄宿所里开始写作。我们在第七街的赖克餐馆吃了法兰克福香肠和豆子,算是话别宴会,迪安乘上标明去芝加哥的公共汽车,在轰响声中没入黑夜。我们的牧人走了。我决心等到春暖花开、大地复苏的时候也走这条路。

这确实是我全部公路旅行经历的开始,后来的事情太精彩了,不能不谈。

是啊,我之所以要进一步了解迪安,不仅仅是因为我身为作家需要新的生活经历,同时因为我在校园里闲荡的周期已经结束,再待下去毫无意义,还因为尽管我们性格有差异,他给我的印象却仿佛是个失散多年的兄弟;我一看到他那留着长连鬓胡子的瘦削苦恼的脸和那肌肉紧张的汗津津的脖子,就想起我童年时期在帕特森和帕塞伊克的垃圾堆、游泳场以及河边玩耍的情况。肮脏的工作服穿在他身上特别帅气,你从专门定制衣服的裁缝那儿都买不到比它更合身的,而迪安却能在艰难的条件下从自然裁缝那里取得自然的乐趣。从他兴高采烈的谈话方式中,我似乎又听到了老伙伴和老哥儿们的声音,他们在桥洞下,在摩托车中间,在居民小区的晾衣绳下,在令人昏昏欲睡的下午门口的台阶上,男孩们弹奏吉他,他们的兄长则在工厂干活。我现时其余的朋友都是“知识分子”——尼采派的人类学家查德,谈话时嗓音很低、严肃地盯着你的、古怪的超现实主义者卡洛·马克斯,讲话时拖长声音、什么都要批判的老布尔·李——不然就是那些鬼鬼祟祟的犯罪分子,例如目空一切的埃尔默·哈塞尔,趴在铺着东方毯子的长沙发上,不以为然地看着《纽约客》的简·李。然而迪安的智力十分正常、完整、熠熠生辉,没有那种讨厌的知识分子腔调。他的“犯罪行为”不会惹人愠怒和嗤笑,而会引起一阵狂野的美国式的喝彩;它有西部情调,西部风味,是来自平原的颂歌,某些早有预示、正在实现、含有新意的东西(他只为了乱兜风才偷汽车)。此外,我所有的纽约朋友都处于消极的、梦魇似的位置,整天在贬低社会,搬出他们那些陈旧的、学究式的、政治学的或者心理分析的理由,迪安却不一样,他为了面包和性爱在社会上使劲拼搏;“只要我能摆平那个小妞儿,哥们,”“只要我们有吃的,伙计,你听到没有?我饿了,我的肚皮要贴到脊梁上了,我们现在就去弄点吃的吧!”——我们便赶出去吃东西了,正如《传道书》上说的:“阳光之下,人各有分。”

迪安是阳光的西部亲属。尽管我的姨妈提醒我说,他会替我招来麻烦,我却听到了新的召唤,看到了新的地平线,我年轻的心对之深信不疑;即便他替我招来一点麻烦,或者即便迪安最终不把我当朋友,听任我在路边活活饿死或者在病床上病死——又有什么关系?我是个年轻的作家,我要起步。

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我知道会有女人,会有幻象,会有一切;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明珠会交到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