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肯斯坦 作者导言

规范小说的出版商们将《弗兰肯斯坦》一书列入他们的出版系列,并希望我向他们提供故事的有关来源。我很愿意满足他们的要求,因为我可以借此机会概略地回答一个人们经常向我提出的问题——当时作为一个年轻姑娘的我,怎会想到如此可怕的事情,并将它描写得如此详尽?当然,我很不愿意将自己对这一问题的解释付梓,但是,我的解释只作为过去一部作品的附言而发表[1],我要谈的内容仅限于那些与我作者身份有关的问题,别无其他,因此,我就无需指责自己将个人看法强加于人。

我的父母双亲都是文坛名流[2],作为他们的女儿,我很早便萌发了写作的念头,这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还是在孩提时代,我便开始写写画画了。在父母规定我娱乐玩耍的时间里,我特别喜欢“写故事”。不过,最使我感到快乐的还是建造空中楼阁——即做白日梦,凭空想象,紧紧追逐自己连续不断的思绪,让它形成一连串虚构的事件,这便是我想象的内容。我的想象比我的故事更离奇,也更令人快乐。就写故事而言,我总是依样画葫芦,竭力模仿别人的作品——如法炮制,而不是根据自己的想法去写。我写的故事,读者至少还有一人,那就是我童年的伙伴和朋友;而我那些空泛的遐想则完全属于我自己,从不向他人谈及。当我郁闷烦恼时,如梦的遐想给我以慰藉;而当我无忧无虑时,它们又给我以无穷的快乐。

我的童年时代主要是在乡村度过的,后来我又在苏格兰住了很长一段时间。虽然我有时也去一些风景胜地游玩,但我仍然常住在泰河北岸,它是紧靠丹迪[3]的一块沉寂荒凉的不毛之地。我现在回想往事,把那地方称为沉寂荒凉的不毛之地,可我当时并不这么认为。那时它是自由之土,欢乐之地;因为在那儿,不受注意的我可以与我想象中的生灵交流。我那时已开始写作,但就风格而言并无独特之处。后来,也许是在我家庭院的树下,抑或是在附近草木不生的荒凉山坡上,我的想象力像插上了鸟儿的翅膀在空中飞翔,于是,我的真正的创作开始起步和发展。我没有把自己写成故事里的女主人公,因为生活对于我来说实在太平淡无奇了。我根本无法想象,那些富有浪漫色彩的悲欢离合,那些令人惊叹的世事经历会让我碰上。当然,我并没有把自己局限在个人的小圈子里,而是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创造了许许多多文学形象。按我当时的年龄,我觉得这些文学形象要比我自己生活中的感受有趣得多。

可打那以后,生活琐事多了起来,我总是忙于应付现实问题而无暇顾及文学创作。我丈夫从一开始便非常着急,极力希望我跻身于名人的行列,以不辜负我父母的声誉。他总是激励我,要我在文坛上一举成名。虽然我后来对成名成家极为淡泊,可当时连我自己对它也看得很重。在此期间,丈夫希望我写点东西出来,他倒不是想看我能否写出引人注目的作品,而是要看我有无发展前途,今后能否写出更好的作品。然而,我还是什么也没写。外出旅游和照顾家庭占据了我很多时间;此外,还有学习,其形式为阅读文学作品,或与丈夫交流以使自己的看法更加完善,因为他的思想远比我敏锐、深邃。这种学习便是我当时专心从事的文学活动。

一八一六年夏天,我们访问了瑞士,并成了拜伦的邻居。起初,我们三人或在湖上荡舟,或在岸边漫步,大家玩得不亦乐乎。当时拜伦正在创作《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的第三章,他是我们三人中唯一将思想付诸文字的人。他把所写的诗篇相继拿给我们看;我们发现,大凡诗歌中的火花灵光,韵律的和谐悦耳尽在他这些诗歌中了。他的诗篇似乎表明,天国与人间的荣光是非凡而神圣的;而我们和诗人都被这种荣光所感化了。

可是,那年夏天雨水甚多,令人生厌;连绵的阴雨往往把我们困在家中达数日之久。我们手边有几本从德文译成法文的书,写的都是些鬼故事,其中一本是《负心郎的恋爱史》。书里的那个男人曾向自己的新娘发誓诅咒不变心,当他拥抱她时,发现自己搂着的却是一个面色惨白的女鬼——原来,一个曾遭他遗弃的女人此刻变成了女鬼。还有一本书,讲的是一个罪孽深重的家族缔造者,他的命运十分可悲——他的家族已注定灭亡,他不得不在几个年幼的儿子长到充满希望的年龄时,将死亡之吻赐予他们。半夜时分,他那巨大的影子出现了。只见他全副武装,除面罩朝上掀开外,活像《哈姆雷特》中的鬼影。在忽明忽暗的月光下,他沿昏暗的大街缓缓走着,最后消失在他宅院围墙下的阴影里;少顷,一扇大门洞开,随即传来脚步声,卧房的门开了。他走到孩子们的床前,见他们蜷着身子,睡得正甜。望着自己青春年少的孩子们,他不禁黯然神伤,脸上流露出无尽的悲哀。他弯下腰亲吻他们的额头,孩子们顿时像被摘下的花朵凋残消亡了。我后来再没看过这些故事,然而我对故事的情节却仍然记忆犹新,仿佛昨天刚刚读过一样。

“我们每个人都来写个鬼的故事,”拜伦说道。他的提议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我们共有四个人[4],这位赫赫有名的大作家开始写了一个故事,其中的部分情节后来被他附印在他的长诗《默泽珀》的末尾。雪莱比较善于以鲜明生动、光彩照人的各种形象以及美化我们语言的最为和谐的诗歌来表达他的思想和情感,而不太善于构思故事的人物和情节。于是,他根据自己童年时的一段经历动笔写了一个故事。可怜的波利多里想出的故事很恐怖:一个髑髅头女人透过钥匙孔偷看——偷看什么我忘了,但肯定是什么粗俗低级的事情——可是当波利多里将髑髅头女人的下场写得比大名鼎鼎的考文垂的汤姆[5]还要凄惨时,他一时不知如何写下去,便不得已将那女人打发到卡普莱特家[6]的墓穴中去了——这是唯一适合她去的地方。两位蜚声文坛的诗人竟也感到写故事单调乏味,于是很快半途搁笔,不再去写那不合他们胃口的故事了。

我紧张地思索着,试图想出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必须与前人写的故事同样精彩,同样能激发我们去写新的故事;它必须迎合人本性中那份莫名的恐惧心理,从而引起人们极度的恐惧感——这个故事要让读者吓得不敢左右旁顾,吓得他们心惊肉跳,面如土色。如果我的故事不能达到这些要求,那它就名不符实,不配叫鬼故事。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可一无所获。众人心焦如焚,盼望故事的出现,可等来的只是“没有”这个索然无味的字眼。每当这时,我就感到自己才疏笔拙,无能之极——作家之不幸莫过于此了。“你有没有把故事想出来?”大家每日上午都这样问我,而我每次都不得不回答说没有。这真令人无地自容。

桑切[7]曾经说过,万事皆有开头时;而事情的开头又必然与其前面的事情相联系。印度人曾给这个世界带来一头大象以助其一臂之力,可他们却让大象站在一只乌龟上。我们必须老老实实地承认,发明创造是在混乱无序中诞生的,而决不会在虚无空白中产生。发明者必须首先具备各种物质材料,因为这些材料可以使模糊无形的东西固定成形;然而,仅有材料还不能发明任何东西。搞任何发明创造,包括那些想象中的发明创造,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哥伦布和鸡蛋的故事[8]。发明创造的先决条件在于一个人能否把握某事物潜在的作用,能否形成并完善与该事物有关的设想。

拜伦和雪莱多次进行长谈,在他们交谈时,我只是一个虔诚的听众,几乎一言不发。有一次,他们讨论了各种学说观点,其中一点便是生命起源的本质,以及能否发现这一本质以创造生命。他们讨论了达尔文博士[9]的实验(我并不是说博士先生真的做了这些实验,我以前也没这样说过;我只是说,当时人们曾传说他做过这些实验。我这样说也许更能表达我的意思)。他将一段细面条放置于一个玻璃容器中,直至它以某种特殊方式开始作自发运动。然而,这样做并不能创造生命。也许一具尸体可以死而复生,流电学已显示出这类事情成功的可能性;也许一个生命体的各组成部分可以制造出来,再将它们组合在一起,赋予其生命,使之成为温暖之躯。

两人侃侃而谈,不知不觉夜已深了;等我们休息时已过半夜。我躺在床上无法入睡,也不能说我在思考,因为突如其来的想象力攫住了我,牵引着我,使我的脑海里涌现出一连串的形象,这些形象之鲜明生动,远非普通思维所及。我闭着眼睛,脑海里浮现出清晰醒豁的形象。我看到一个面色苍白、专攻邪术的学生跪在一具已组合好的人体旁边;看到一个极端丑陋可怕的幽灵般的男人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少顷,在某种强大的机械作用下,只见这具人体不自然地、无精打采地动了动。他活了。这情景一定会使人毛骨悚然,因为任何嘲弄造物主伟大的造物机制的企图,其结果都是十分可怕的。这一成功会使这位邪术专家胆寒,他惊恐万分,扔下自己亲手制作的丑八怪,撒腿逃跑。他希望自己亲手注入那丑八怪体内的一丝生气会因其遭到遗弃而灭绝;尚处于半死不活状态中的丑八怪便会因此而一命呜呼。这样一来,他便可以高枕无忧了。虽然他曾把这具丑恶的躯体视为生命的摇篮,然而他相信,坟墓中死一般的沉寂将永远为它短暂的生命画上句号。他睡着了,却又从睡梦中惊醒。他睁开双眼,发现那可怕的东西就站在自己床前,只见他掀开床帘,睁着水汪汪的黄眼睛好奇地注视着他。

我吓得睁开双眼,刚才的情景占据了我整个头脑,一阵强烈的恐惧感不禁油然而生。我真希望眼前的现实能驱走我想象中的怪物。我能看见眼前的一切:这房间,这深色的橡木地板,那关闭的百叶窗,以及透过窗户隙缝投射进来的月光;我也分明知道不远处就是明镜般的大湖和白雪皑皑、高耸入云的阿尔卑斯山,然而,我却很难摆脱眼前这个可怕的幻影;它仍然死死地缠着我,驱之不去。我得想点什么别的才行,于是我又想起了自己要写的鬼故事——这讨厌的鬼故事真不走运!唉!要是我能写出让读者像我这天晚上一样害怕的故事那该多好!

突然,一个令人振奋的念头如闪电般从我脑际掠过。“有了!它既然能吓着我,就能吓着别人,只要能把半夜纠缠我的暗鬼写出来不就成了。”次日一早,我便对众人宣布说,我已经想出了一个故事。我当天便动笔写起来,开头一句是“那是十一月一个阴沉的夜晚”。我所写的只是我想象中的那些可憎可怖的情景。

起初,我只写了几页,不过是个小故事而已,可雪莱硬要我开拓思路,加大篇幅。当然,我丈夫并未就故事中的任何情节提出什么建议,也很少谈过他自己的感想和见解;但是,如果没有他当时的鼓励,我的故事绝无可能以书的形式奉献给世人。我这么说并不包括小说的原序,根据我的回忆,该序完全为他一人所作。

现在,我就再次让我这丑陋可怕的孩子走到读者中去,愿它一帆风顺,万事如意。我非常爱它,因为它降生在幸福快乐的日子里;那时,死亡和悲哀只是虚幻之词,并未在我心中引起任何真正的共鸣。此书以数页篇幅记录了我们多次散步、驾车和促膝谈心的情景。那时的我有丈夫陪伴,并不孤独,可在这个世界上,我已永远不能与他见面了。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心情,与读者无涉。

我想再提一下小说修改的情况。我主要是对小说的语言作了一些润色,而并未改动小说的情节,也未增添任何新的内容。我修改了其中一些枯燥的语句,以免影响故事的趣味性。这些改动之处几乎都出现在第一卷的开头,并自始至终都限制在小说的附带部分,而其主要情节和内容均未作任何增删。

1831年10月15日

于伦敦

* * *

[1] 《弗兰肯斯坦》于1818年正式出版,共分三卷;后于1823年和1831年又出过两个版本,目前通行的是1831年的版本。

[2] 威廉·戈德温及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两人均为当时著名的文学家、政论家。

[3] 丹迪为苏格兰东部一港市。

[4] 拜伦,雪莱夫妇及拜伦的私人医生约翰·威廉·波利多里。

[5] 汤姆是戈戴弗夫人传说中的一个人物。戈戴弗夫人为11世纪时考文垂(英国一港市)的著名美人,心地善良,乐善好施。她要求丈夫利奥弗里克伯爵减免当地百姓的税收,并根据丈夫提出的条件,赤身裸体骑马通过街市。其时,全城百姓均按指令待在家中,无一窥视,唯有汤姆违抗指令,偷看戈戴弗夫人,结果双目失明。

[6] 这里指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一剧中,罗密欧与朱丽叶自杀身亡的墓穴。

[7] 塞万提斯的小说《堂吉诃德》中的人物,以言辞富有哲理而著称。

[8] 据传,西班牙一大臣曾对哥伦布声称,其他人也能发现新大陆。哥伦布便向众大臣提出挑战,要求他们将鸡蛋直立于桌上。见无人成功,他便将鸡蛋一头往桌面一敲,蛋壳碎裂后鸡蛋遂直立起来。

[9] 伊拉兹马斯·达尔文(1731—1802),英国著名进化论创立者查尔斯·达尔文的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