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十分关心这件对当地有影响的事,验尸官和镇上的一些官吏都急于进行庭审调查。于是定于第二天下午开庭。作为协助查清这一案件的见证人之一,我当然要被传讯。
第二天早晨,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邮局去,问我所等候的玛丽安的信可曾寄到。无论情况发生什么特殊变化,都不会减轻我离开伦敦后的极度悬念。
只有早班信件能使我放心,知道我走后没发生不幸事故,所以这信总是我一天开始时最关心的东西。
令人欣慰的是,玛丽安的信已经寄到,在邮局里等着我去领取。没发生任何意外——和我离开时一样,她们俩都很安好。劳娜向我问候,叫我早一天告诉她归期。她姐姐还为这句话作了补充说明,说这是因为她已经在私房钱里攒了“将近一金镑”,可以备一顿饭菜,在我归来的那天举行庆祝。在晴朗的清晨,我读着这些亲切的家庭琐事,但同时对昨晚发生的恐怖事件记忆犹新。看完这封信,我首先考虑到的是,千万不能让劳娜突然获悉真实情况。我立即写信给玛丽安,把我以上所述的事告诉了她;我报道这些消息时,尽量说得很缓和,并且警告她:我不在家时,别让劳娜无意中从报上看到这一类的新闻。如果换了其他不像玛丽安这样勇敢和可靠的妇女,那我是不敢这样毫不隐讳地把全部真相都告诉她的。正是由于以往对玛丽安很了解,所以我就像相信自己一样相信她。
这封信当然写得很长。一直到我要去出庭受讯前才写好。
审讯中不免遇到了一些特殊的复杂情况和困难问题。除了要查明死者遇难的情况,还要解答一些极需说明的问题,其中包括:起火的原因,钥匙的失窃,以及起火时法衣室里怎么会出现了一个陌生人等。前一天,连死者的身份还不能确定。虽然仆人说他认识他主人,但警察看了他那副可怜的样儿,不能相信他的陈述是可靠的。幸而法庭头一天晚上就派人去诺尔斯伯里镇,传讯几个熟悉珀西瓦尔·格莱德爵士面貌的见证人,今天一早又和黑水园府邸进行了联系。由于事先采取了以上这些措施,所以验尸官和陪审团终于确定了死者的身份,并认为仆人的陈述属实;后来检查了死者所戴的表,更进一步证实了一些新发现的事实与可靠的见证人所提供的证明。表里面刻有珀西瓦尔·格莱德爵士的姓名和纹章。
下一步要查明的,是有关失火的事。第一批被传讯的见证人中有仆人和我,再有那个听见有人在法衣室里擦火柴的孩子,孩子提供证明时,说得很清楚,但是仆人精神受到刺激,现在尚未恢复,他对案件的侦查显然毫无帮助,所以法庭最后把他带下去了。
令人宽慰的是,查问我的时间不长。我以前不认识死者;从来不曾见过他;也不知道他来到老韦尔明亨的事;发现尸体时,我又不在法衣室里。我能提供的全部证明是:我怎样在教区执事的门口停下来问路,我怎样听到教区执事丢了钥匙,我怎样陪他去教堂,准备尽力帮助他,我怎样看见那里起了火,我怎样听见一个陌生人在法衣室里怎么也打不开门锁,我怎样出于人道主义,竭力抢救那个人。法庭问那些以前认识死者的见证人能不能解释:他怎么会很奇怪地被认为偷了钥匙,又怎么会到了起火的房间里。验尸官当然认为,我既对附近情况一无所知,又和珀西瓦尔·格莱德爵士素昧生平,那么,在这两个问题上,我是没有资格提供任何证明的了。
受讯结束后,看来我对自己必须采取的行动是明确的。我认为不必自动地说明本人的想法,这是因为:第一,如果我那样说明本人的想法,它实际上对了解案情毫无裨益,现在一切可以证实我的揣测的证据,都已随着登记簿一起烧毁;第二,我不能很清楚地说明我的想法,说明我那缺乏证明的想法,除非是我把那阴谋全部揭露出来,而那种做法,毫无疑问,对验尸官和陪审员的心理所产生的影响,将与以前我对基尔先生所造成的影响相同,那是不会令人满意的。
然而,事过境迁,现在我再也不必存有以上的顾虑了,这里不妨把我的想法随便谈出来吧。在我继续叙述其他情节之前,就先让我简单地谈一谈我本人的想法,来解释以下这些现象:钥匙是怎样被偷的,火灾是怎样引起的,那个人又是怎样死的。
我相信,听到了我交保获释的消息,珀西瓦尔爵士迫于无奈,就只好采取他的最后一招了。一个办法,是试图在公路上袭击我;另一个办法,更可靠的办法,是消灭他的一切罪证,毁掉他在结婚登记簿里伪造记录的那一页。只要我无法交出从正本中摘出的登记,去和诺尔斯伯里镇的副本互相对照,我就不能提供这一条其他人都无法获得的证明,也就不能以暴露真相致他于死命来威胁他了。为了达到挫败我的目的,他只需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法衣室,撕掉登记簿里的那一页,然后,像他偷偷地走进去那样,再偷偷地溜出来。
根据以上的设想,我们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要一直等到天黑方才动手,又为什么要趁教区执事不在的时候去窃取钥匙。为了要找到需要的那一本登记簿,他不得不擦亮火柴,而由于小心谨慎,像一般人那样,他就反锁上门,以防爱管闲事的人,或者我(如果那时我凑巧走到附近)撞了进去。
我根本不相信,他会故意纵火焚烧法衣室,使登记簿的被毁看上去像是一场火灾造成的结果。因为,无论如何,法衣室起火后仍有及时获得抢救的可能,登记簿也有保全下来的可能,只要考虑到这一点,他就会立即打消了上述意图。记得法衣室里有那么许多易燃物(麦秸、纸张、粗板箱、干燥的木头、虫蛀了的旧柜等),照我看来,这一切易燃物说明那场火很可能是他的火柴或者提灯偶尔引起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第一个动机肯定是试图扑灭那火焰,而一经失败,他的第二个动机(因为他不知道那锁有毛病)肯定是要从进来的那扇门逃走。
我唤他的时候,火肯定已经延烧到通教堂的门,门两旁都排列着木柜,而近处又放着其他易燃物品。很可能,等到试图从里边那扇门逃走时,他已经受不了关闭在屋子里的火和烟。他肯定是昏倒了,肯定是倒在人们后来发现他的那个地方了,而这时候我正爬上屋顶,去砸那天窗。即使我们后来能进入教堂,从那一面打开另一扇门,但经过那一阵耽搁,他也完蛋了。等到那时,他已没救了,早就没救了。那样,我们只能让火延烧进教堂,教堂和法衣室肯定将同归于尽,而现在教堂总算被保全下来了。我毫不怀疑,别的人也不会怀疑:我们还没到达那所空房子,使大劲拉下那木梁时,他早就死了。
照我看来,这样的解释,还是比较更接近我们所见到的事实。当时事情的发生,经过的情形,正像我所描写的那样。他的尸体的发现,经过的情形,也正像我所叙述的那样。二次庭审被延期一天,因为到现在为止,法庭仍无法说明这神秘的案情。
最后作出安排,将传讯更多的见证人,通知死者在伦敦的律师出庭。此外还指定了一位医生,负责检查那仆人,因为看来现在仆人的精神状态不适宜于提供任何见证。他只是恍恍惚惚地说,起火的那天夜里,主人吩咐他在小路上等着,他确信死者是他主人,其余的事他一无所知。
我个人的想法是,仆人那一天先听主人使唤(但他不知道那是在进行犯罪活动),去打听教区执事是不是在家,后来又听主人吩咐,在教堂附近等候着(但是他在那里看不见法衣室),这样,如果我在公路上幸免袭击,后来和珀西瓦尔爵士发生冲突,他就可以帮助主人对付我。这里必须补充一句,即法庭始终不曾取得仆人的口供,可以证实我以上的想法。医生在诊断书中声称,仆人的脑筋已经受到极大的刺激;所以,后来在延期举行的审讯中,也并没能从他口中获得任何令人满意的证词;据我所知,他的脑筋可能一直到现在也没有恢复正常。
由于经历了以上一系列事变,我回到韦尔明亨的旅馆时已经身心交瘁,不但觉得软弱,也感到愁闷。我不耐烦去听当地人闲谈有关审讯的新闻,不愿意在咖啡室里答复他们那些琐碎无聊的问话。我吃完了一顿简陋的晚饭,回到那间租金低廉的顶楼里,希望不再受到干扰,可以静静地去想念劳娜和玛丽安。
如果手头较宽裕的话,我那天晚上会回一趟伦敦,再去看看那两张可爱的脸,获得一些安慰。然而,我可能被传唤,出席延期举行的庭审,而取保候审的限期一到,我还要去诺尔斯伯里镇出庭应诉。我们所余无几的那点儿钱已经花费了不少,一想到渺茫的未来(如今显得比以往更加渺茫的未来),我就害怕白白地花光了我们的钱,即使一张二等来回火车票所费无几,我也不愿随意把钱这样花了。第二天,初审刚结束的第二天,时间可以由我自己支配。我又一早到邮局去取玛丽安按时给我的报告。像往常一样,信已经在那儿等候我去领取,信里通篇的口气都是愉快的。我欣慰地读了信,然后怀着整天舒畅的心情,准备到老韦尔明亨去,要在晨光中看一看火后的余烬。
我一到那地方,瞧那变化有多么大啊!在我们这个难以理解的人世间,细小的事与严重的事总是手拉着手一起走过所有的道路。世间的某些情景,仿佛对一切都在表示讥嘲,甚至对人类的巨大灾难也不屑一顾。我走到教堂附近,只有那片被人践踏得乱糟糟的墓地留下的可怕痕迹,可以说明失了火和死了人。法衣室门口已用粗木板筑起一道围子。木板上已画了一些拙劣的漫画,村里的孩子打闹着,叫喊着,正在争夺地位最好的洞孔,以便朝那里面张望。就在我听到有人被关在起火的屋子里呼救的那个地方,就在吓昏了的仆人跪倒的那个地方,一群闹哄哄的鸡正在你争我夺,拣雨后的蛆虫;我脚跟前那块地方,也就是停放那扇门和门上那可怕的东西的地方,现在给一个工人摆好了他的午餐,午餐盛在一个外面用布兜着的黄色盆子里,由他那条忠实的狗看守着,狗见我走近跟前,就怒声吠叫。老教区执事无精打采地望着那刚开始缓慢进行的修理工程,这会儿只顾专谈他怎样遭到了这件意外事故,怎样准备逃避自己应负的责任。一个村妇(记得我们拉下屋梁时,她那张苍白的脸露出了恐怖)正在和另一个妇女(记得当时她显出那么一副茫然的神情)在一个旧洗衣盆跟前嘻嘻哈哈地聊天。在芸芸众生中,有什么了不起的事啊!哪怕是名噪一时的所罗门【注】,说穿了也只是一个凡人,他那王袍的褶缝中和皇宫内院的角落里,也同样藏着污垢啊。
【注】所罗门(公元前993—953),古以色列王,以智慧著称,在位时国势鼎盛,其事迹散见于《圣经·旧约》。
我离开了那地方,再一次想到,现在珀西瓦尔爵士一死,我要为劳娜恢复身份的希望就全部破灭了。他完了,而我曾经全力以赴,一心希望达到那个唯一目标的机会也跟着他完了。
然而,我是不是能用比这更现实的观点,来看待我的失败呢?假如珀西瓦尔爵士仍旧活着,不同的形势会不会导致另一种结局呢?既然我已经发现,珀西瓦尔爵士窃取他人的权益是他罪行的要害,那么,为了劳娜的原故,我能不能利用这一发现,把它作为一种交换的商品呢?我能不能提出条件,要用我的保密去换取他的招供,不顾为他保密后必然会使合法的继承人丧失了他的财产,使正当的享有者丧失了他的封号呢?这种事是我不可能做到的!如果珀西瓦尔爵士仍旧活着,我就不可能利用我所殷切期望的发现(因为当时我仍旧不知道那件秘密的真实性质),就不可能按照我的意思,为这一发现进行保密或加以公布,以此作为恢复劳娜权益的交换条件。按照一般诚实公正的准则行事,我肯定要立即去寻找那个被剥夺了继承权的陌生人;我肯定要放弃那已经获得的胜利,立即毫无保留地把我的发现交给那个陌生人;那时我肯定又会遭到种种困难,仍旧难以达到我生活中最大的目标,我完全会像现在这样,仍旧必须下定决心,去克服那些困难!
我回到韦尔明亨时,心情已经安静下来,感到比以前更加沉着,也更加坚定了。
在去旅馆的途中,我经过广场尽头凯瑟里克太太住的地方。我是不是应当再去那儿见她一面呢?不,珀西瓦尔爵士的死讯是她最盼望听到的消息,它肯定早已传到了她那里。那天早晨,当地的报纸已经报道了审讯的全部经过,我再没有其他新鲜的事可以告知她了。以前我很想逗她谈话,但现在对此已不再那样感兴趣了。“我不期望听到任何有关珀西瓦尔爵士的消息,除非是他死的消息,”我记得,他说这话时,脸上阴沉沉地显示出仇恨。我记得,她说完这些话,和我分别时,那样瞅着我,眼中隐隐地流露出关心的神情。由于一种隐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真正的本能,我现在一想到要再去看她,就感到厌恶,于是我离开广场,直接回到了旅馆里。
几小时后,我正在咖啡室里休息,侍者把一封信递给我。信封上写着我的姓名;我打听后才知道,那是暮色四合刚要点灯的时候,一个女人给留在酒吧间里的。那女人什么话也没说,侍者还没来得及询问她,甚至还没注意到她是谁,她已经走了。
我拆开信封。信上既未注日期也无署名,那些字显然是故意写得要使人认不出那是谁写的。然而,还没读完第一句,我已经知道写信的人是谁了:她是凯瑟里克太太。
以下是信的内容——现在我逐字逐句,完全照原文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