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出两个星期,斯佳丽便做了妻子,还没出两个月,她就成了个寡妇。
她很快便解脱了仓促轻率套在脖子上的婚姻枷锁,可是,婚前无忧无虑的自由日子却一去不复返了。新娘的花环刚刚摘下,紧接着就披上寡妇的黑纱,后来的事情更让她灰心丧气——她不久便当了母亲。
以后的岁月中,斯佳丽一回忆起一八六一年四月末的那几天,脑子里就懵懵懂懂的,发生的事情全都记不清楚。时间和事件像噩梦中的情节,全都乱作一团,仿佛既不真实,又不合情理。在她脑袋里,那些日子到死都让她莫名其妙。从接受查尔斯求婚到结婚,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她最记不清楚。两个礼拜哪!换了太平时期,订婚后这么短时间内就匆匆结婚,简直是不可能的。间隔应该是一年,至少也要半年才得体。可当时南方烽烟四起,战事频频,如疾风劲扫,昔日的缓慢节奏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埃伦急得团团转,劝他们缓一缓,为的是让斯佳丽有时间充分考虑。可斯佳丽板起面孔就是不听。她就要结婚!而且要快。不能超过两个礼拜。
斯佳丽得知阿希礼的婚期已经从秋天提前到五月一号,为的是随时应召跟骑兵团出征,斯佳丽便把自己的婚期定在他的前一天。埃伦不同意,可是查尔斯一再恳求,他后来变得能说会道了,说是他急着要去加入韦德·汉普顿的军团,杰拉尔德站在两个年轻人这边表示支持。战争让他脑袋发热,斯佳丽找了这么好的夫婿是桩喜事,又赶上战争时期,他要是从中作梗成什么人啦?埃伦心烦意乱,最后像当时整个南方的母亲一样,不得不让了步。她们悠闲安逸的生活方式已经给搅得七颠八倒,面临席卷而来的强大势头,她们的恳求祈祷劝告全都无济于事。
南方陶醉在激情之中。人人都以为只消打一仗就能结束战争,年轻人纷纷入伍,生怕战争结束错过时机,也匆匆赶在去弗吉尼亚打北佬之前跟自己的心上人结婚。县里举行了几十场战前婚礼,大家也没工夫为离别伤心,因为人人都忙得要命,兴奋得要死,根本没空冷静思考,也顾不得伤心落泪。妇女们都在做军服,织袜子,卷绷带,男人们忙着搞军训,练射击。每天都有一趟趟军列运送部队经过琼斯博罗北上亚特兰大和弗吉尼亚。有些部队的士兵身穿后备民兵的鲜艳军装,鲜红色,浅蓝色,浅绿色,五花八门;有些小股士兵身穿家制土布服装,头戴浣熊皮帽;还有些士兵穿的不是军装,只是细棉布和细亚麻布便装;所有士兵只受过简单的训练,装备也不完整,却个个兴致勃勃,高声呼喊,仿佛是去吃野餐。县里的小伙子们见状全都慌了,生怕不等自己抵达弗吉尼亚战争就会结束,连忙加紧进行骑兵团出发前的准备。
在这番混乱之中,斯佳丽的婚礼也紧锣密鼓筹备着,她几乎是稀里糊涂就穿戴上埃伦当年的婚纱,挽着父亲的胳膊走下塔拉庄园宽阔的楼梯,面对满堂宾客了。这一切就像梦境一般,后来她能记起四壁上点亮的几百支蜡烛,记得她母亲慈爱的面孔上略显困惑,嘴唇嚅动着,默默为女儿的幸福祈祷,杰拉尔德白兰地喝得满脸通红,自己女儿嫁了个既有钱又有名望的世家,他心里得意洋洋——她还记得阿希礼跟玫兰妮挽着手臂站在楼梯下。
她看着他脸上的神色,心想:“这不是真的。不会是真的。准是场噩梦。我会醒过来的,到时候就知道这不过是场噩梦。现在我千万不能细想,要不然就会当着这么多人惊叫起来啦。我现在不能细想。以后等我能承受的时候——等我看不见他的眼睛了,再去思索吧。”
这一切全都像在梦中,从两排面带微笑的宾客中间走过,查尔斯通红的面孔和结结巴巴的声音,还有她自己的回答,一切都那么清晰,又那么冷漠。还有后来的祝贺声、亲吻、祝酒、舞会——所有这一切全都像一场梦。甚至阿希礼在她脸颊上的那一吻,以及玫兰妮对她呢喃耳语说的“现在我们真正成了姑嫂啦,”这些也都不像是真的。当时,查尔斯那位多愁善感的姨妈佩蒂帕特·汉密尔顿小姐忽然晕倒,引起一阵骚乱,就连这事也像噩梦中的情景。
舞会和祝酒终于结束,天近拂晓,亚特兰大来的客人凡是能挤得进塔拉宅子和监工屋子的,都倒在床上、沙发上和地铺上入睡了,邻居们都回家去休息,准备第二天参加十二橡树庄园的另一场婚礼。斯佳丽那场朦胧的梦境这才像水晶一样粉碎了,面前是实实在在的现实。这个现实就是查尔斯,他身穿睡衣,面红耳赤,从她的化妆室走出来,她惊恐地看着他,高高拉起床单遮挡自己,见此光景查尔斯也没敢正视她的眼睛。
当然,她知道结了婚的人要同床共枕,可这事她从来想都没想过。她父母同床似乎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可她从没想过自己也会这样。现在,自打那次烧烤宴以来,她第一次意识到她给自己惹来什么祸了。一想到这个自己并不真正想嫁的陌生男人要跟她睡在一张床上,她就受不了,这才突然觉得又后悔又痛苦,为自己的鲁莽行动而后悔,为永远失去了阿希礼而痛苦。他犹豫着靠近床边,她沙哑着嗓子低声威胁:
“你要敢靠近我,我就大声尖叫。我可要叫了!我会……拼命惊叫!滚开!看你敢碰我!”
查尔斯·汉密尔顿就在屋角一把扶手椅上度过了自己的新婚之夜,他倒没觉得太难过,因为他知道,要不就是自以为知道,他的新娘天生羞怯敏感。他情愿等待,等她消除畏惧心理,只是……只是……他辗转身子,想找个舒服的姿势,一边叹了口气,因为他很快就要去参战了。
她的婚礼是一场噩梦,在阿希礼的婚礼上她的感觉却更糟。斯佳丽身穿她那身结婚第二天穿的苹果绿裙子站在十二橡树庄园的客厅里,周围是几百支明亮的蜡烛,昨晚那批老宾客在她身边挤来挤去,望着玫兰妮·韦尔克斯出阁,成了玫兰妮·汉密尔顿,她那张相貌平平的小脸容光焕发,倒也算得上漂亮。现在,她从此失去了阿希礼。她的阿希礼。不,如今阿希礼已经不是她的。他曾经属于过她吗?她脑袋里一团乱麻,觉得又疲惫又不知所措。他说过他喜欢她的,那到底是什么把他们拆散了?要是她能记得起多好。她跟查尔斯结了婚,终于平息了县里人的闲言碎语,可那又有什么关系?过去挺要紧的事现在变得无足轻重了。惟一要紧的是阿希礼。现在她已经失去他了,而她已经跟一个自己非但不爱而且小瞧的人结了婚。
唉,她多后悔啊。她以前常听人们说“割掉鼻子出恶气”,在这以前,她只当那是个比喻。现在才清楚这话的真正含意。她脑袋里冒出个疯狂的愿望,想要摆脱查尔斯,平安返回塔拉庄园,重新做个未婚姑娘,可她同时心里明白,整个这桩事她有气没处泄,只能怪自己。埃伦倒是想方设法阻止她,可她硬是不听。
就这样,她在阿希礼的婚礼舞会上整整跳了一夜,跳得眼花缭乱,嘴里的应酬和脸上的微笑全都是麻木的,对面前这群愚蠢的人的反应,她感到莫名其妙,可人家还当她是个幸福的新娘呢,根本看不出她的心都要碎了。谢天谢地,幸好他们看不出!
那天晚上,黑妈妈帮她脱掉衣服就离开了,查尔斯再次面带羞怯走出化妆间,心里正在琢磨着,不知道是不是还得在那把椅子的马毛垫子上熬一夜,可她突然哭出了声。查尔斯爬上床安慰她,可她还是哭个没完,一句话也不说,直到泪都哭干了,这才靠在他肩头悄悄啜泣。
假如没发生战争,新婚夫妇一般要花一个礼拜时间在县里四处应酬,参加人们为庆贺这对夫妇新婚举办的舞会、烧烤野餐,然后小两口会动身上萨拉托加或者白硫磺泉作新婚旅行。假如没发生战争,斯佳丽就要身着第三天、第四天和第五天该穿的裙子参加方丹家、卡尔弗特家和塔尔顿家为她举办的庆贺聚会。可现在不会有聚会,也不能去作新婚旅行了。婚后一星期,查尔斯就离开家加入了韦德·汉普顿上校的部队,两星期后,阿希礼和骑兵连也出发了,全县留在家里的人们都像失去亲人般悲哀。
在那两个星期中,斯佳丽根本没有单独跟阿希礼会过面,也根本没有单独跟他说过一句话。他上火车前途经塔拉来道别,即使是在那个难分难舍的离别时刻,她都没机会跟他私下说上句话。玫兰妮头戴遮阳帽,围着披肩,姿态安详,挽着他的胳膊,新换了一副主妇派头。塔拉庄园不论白人还是黑人,都出来为阿希礼送行,送他上战场。
玫兰妮说:“阿希礼,你一定要亲吻一下斯佳丽。她现在是我嫂子了。”阿希礼听了弯下腰,板着面孔,冰凉的嘴唇在她脸蛋上挨了一下。那个吻没让斯佳丽感到丝毫的喜悦。反倒因为他听玫荔的话,让她心里闷闷不乐。临别的时候,玫兰妮紧紧跟她拥抱,险些把她憋死。
“你上亚特兰大来看我和佩蒂帕特姑妈好吗?哦,亲爱的,我们欢迎你来!大家都想跟查尔斯的妻子熟悉熟悉呢。”
五个星期过去了,在此期间,查尔斯从南卡罗莱纳寄来一封封信,信的口吻羞怯、喜悦、情意绵绵,述说自己打完仗的未来计划,说自己为了她要在战争中当一名英雄,还表达他对司令官韦德·汉普顿的崇拜。到了第七个星期,汉普顿上校亲自发来一封电报,接着还收到一封亲切吊唁函。查尔斯死了。上校本打算早点发来电报的,可查尔斯觉得自己不过得了点小病,不愿让全家人替他担心。倒霉的小伙子,自以为赢得的爱情是个泡影,而且在战场上立功受奖的崇高愿望也落了空。他只是进了南卡罗莱纳的兵营,根本没靠近过北佬,结果害了麻疹,并发肺炎,很快就死了,死得默默无闻。
产期到了,查尔斯的儿子出生了,当时流行以父亲上司的名字为孩子取名,孩子就叫韦德·汉普顿·汉密尔顿。斯佳丽得知自己怀孕后,伤心得痛哭了一场,觉得还不如死了的好。不过她在整个怀孕期没感到有多少不舒服,生孩子也没受太大的罪,产后恢复得非常快,黑妈妈都惊讶地私下告诉她说,女人生孩子没有不受罪的——女人天生就该多吃苦。她对这孩子没多少感情,可她尽量掩饰住真情。她本来就不想要他,也讨厌他来到人世间,虽然他已经生出来了,可怎么看都不像是她的,无法跟自己的骨肉联系在一起。
生了韦德后,她的身体很快便复原了,快得有些让人觉得不够体面,可她头晕目眩,跟生了病似的。整个庄园的人都尽力想让她振作起来,可她就是打不起精神。埃伦愁眉苦脸急得团团转,杰拉尔德咒骂的次数比以前更多,每次去琼斯博罗都要给她带回礼物,可全都没用处。就连老方丹大夫也承认自己觉得莫名其妙,因为他开的硫磺草药糖浆竟然没能让她振作起来。他私下对埃伦说,斯佳丽是因为伤心过度才一阵焦躁不安,一阵无精打采。其实,斯佳丽要是愿意开口述说,他们会得知,病根子满不是他说得那么简单。她不愿告诉他们说,她是因为当了母亲才厌烦得要命,感到不知所措,她愁眉苦脸的最重要原因是见不着阿希礼。
她无时无刻不感到强烈的厌倦。自从骑兵连出发去参战后,县里再也没有娱乐活动,也没有社交生活了。有趣的年轻男子全走了——塔尔顿家四兄弟、卡尔弗特家两兄弟、方丹家的小伙子、芒罗家的小伙子,还有琼斯博罗、费耶特维尔和拉夫乔伊那些迷人的年轻人,大家统统走了。只剩下老人、残疾人和妇女,他们全都忙着为军队编织、缝纫,种更多的棉花、玉米,养更多的猪牛羊。周围根本见不着一个真正的男人,只有苏埃伦那个中年情人弗兰克·肯尼迪按月骑马过来征收给养。军需部队的这帮男人不是很让人心动的,再说,她一见弗兰克那副又胆怯又殷勤的模样,心里就恼火,后来跟他说话都没好气了。要是他跟苏埃伦早结了婚该多省心!
即使军需部队的士兵比较有趣,对她的处境也毫无帮助。她是个寡妇,心已经死了。至少大家都认为她的心已经葬进了坟墓,认为她应该循规蹈矩。这让她恼火,因为她就是屏息细想,也只能想起查尔斯向她求婚时脸上牛犊般死气沉沉的表情。再说,就连那个印象也越来越模糊了。她既然是个寡妇,就不得不检点自己的行为。未婚姑娘的欢乐已经没她的份了。她必须摆出一本正经的冷漠态度。埃伦有一回瞅见弗兰克的副官推着斯佳丽在花园里打秋千,逗得她又是尖叫又是欢笑,就絮絮叨叨一再叮嘱,要她举止符合自家身份。埃伦深感苦恼,告诉她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寡妇的举止必须比其他人家的太太加倍谨慎才是。
“上帝清楚,”斯佳丽一边洗耳恭听母亲的谆谆教诲,一边想道,“当了太太已经什么乐趣都没有了。那寡妇还不如死了算啦。”
寡妇得穿丑陋的黑丧服,一丁点装饰都不能有,没有花朵丝带,不能有花边珠宝,最多只能佩戴黑宝石丧服胸针,或者用死者头发制作的项链。挂在帽子上的黑面纱必须长及膝盖,守寡三年后才能缩短到齐肩高。寡妇绝对不能跟人起劲地闲聊,也不能高声大笑。即使微笑也必须是面带悲伤的苦笑。最可怕的是,寡妇绝对不能对陪同的男子表示出兴趣。万一遇上哪个没教养的男人对她表示兴趣,她必须保持庄重的态度,言辞恰到好处地提起自己的亡夫,浇灭他的热情。“啊,可不是嘛,”斯佳丽想着,觉得满心凄凉,有些寡妇最后还是改嫁了,可那时她们已经是鸡皮老面。天知道她们在邻居们众目睽睽下怎么跟男人接触的。不过她们往往只能嫁给穷途末路的老鳏夫,家里有大庄园,还拖带着十来个子女。
虽然再婚够糟糕的,但是守寡呢——唉,一辈子就算完了!人们都是些糊涂虫,他们说什么查尔斯虽然去世了,可韦德·汉普顿肯定是她的安慰!他们还说什么她现在活着总算有盼头了,说这话的全是糊涂蛋!人人都说,她的爱人身后给她留下这孩子,对她真是再不能的美好了,她听了自然不能分辩。可她心里的想法跟这种看法真有天壤之别。她对韦德没什么兴趣,有时候,她很难想起这竟是她的孩子。
她每天早上醒来,在睡眼惺忪的片刻中,觉得自己还是出嫁前的斯佳丽·奥哈拉,窗外的木兰花丛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下,模仿鸟在歌唱,煎熏肉的香味扑鼻而来。她重新变得无忧无虑,又恢复了青春。接着,一阵叫肚子饿的烦躁啼哭声传来,她总是——而且毫无例外地感到片刻的惊讶,心里纳闷:“怎么,屋子里有个婴儿!”然后她才慢慢想起,这是她的孩子。这一切都把她搞糊涂了。
还有阿希礼!最让她想念的就是阿希礼!她平生第一次憎恨塔拉庄园,恨这条通往河边那条漫长的红土路,恨那片棉花苗新抽嫩绿的红土地。每一英尺土地,每一棵树和每一条小溪,每一条小路和每一条马道,一切都让她想起他。他已经属于另一个女人,而且他已经出征去参战了,可他的幽幽身影仍旧出没在暮色笼罩的道路上,那双如痴如醉的灰眼睛仍然在门廊的阴影里朝她微笑。一听到通往十二橡树庄园的那条路上传来马蹄声,她心里总是骤然涌起一阵思念——阿希礼!
现在,她憎恨自己曾经爱过的十二橡树庄园。她恨它却被吸引到那里,为的是可以听到约翰·韦尔克斯和姑娘们谈起他——听大家朗读他从弗吉尼亚写来的信。听了让她伤心,可她还是不由自主想听。她不喜欢性情顽固的印第亚,也讨厌喋喋不休的傻瓜霍尼,她知道她们同样不喜欢她,可就是离不开她们。她每次离开十二橡树庄园回到家,总是一头倒在床上生闷气,不愿起床吃晚饭。
她不愿吃东西,这事比什么其他事都让埃伦和黑妈妈担心。黑妈妈端来一托盘诱人的饭菜,好言相劝,说她现在既然已经是个寡妇,想吃多少都没关系了,可斯佳丽就是没胃口。
方丹大夫一本正经告诉埃伦说,极度伤心往往导致女人身体衰竭,最后会憔悴而死,埃伦脸吓得煞白,因为她心里一直担心的就是这事。
“有什么办法吗,大夫?”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换换环境。”大夫说,心里巴不得摆脱一个难对付的病人。
就这样,斯佳丽带着孩子无精打采出了门,先是去萨凡纳拜访奥哈拉家和罗比亚尔家的亲戚,后来又去查尔斯顿看望埃伦的姐妹宝莲姨妈和尤拉莉姨妈。可她比埃伦预期的时间提前一个月就返回了塔拉庄园,也不跟大家解释缘由。萨凡纳的亲戚们待她都很好,可詹姆士和安德鲁以及他们的妻子都上了年纪,安于闲坐,喜欢谈陈年旧事,一点也引不起斯佳丽的兴趣。罗比亚尔家亲戚也是一样,斯佳丽觉得,查尔斯顿的亲戚更可怕。
宝莲姨妈和她丈夫住在河边一个庄园里,那庄园比塔拉偏僻得多。姨夫是个小老头,表面客气,骨子里冷淡,一副老年人心不在焉的神情。他们最近的邻居也住在二十英里外,要穿过密林中一条条黑黢黢的道路,两旁是茂密的柏树、沼泽和橡树。橡树枝上吊着一片片飘动的灰色苔藓,斯佳丽见了不寒而栗,不禁联想起杰拉尔德讲的鬼故事,说的是爱尔兰鬼魂在闪闪发亮的灰色迷雾中游荡。她没事可做,只得整天织毛衣,到了晚上就听姨夫朗读布尔沃·利顿(1)先生写的好小说。
尤拉莉住在查尔斯顿炮台附近,那是个大宅院,前面的花园围着高墙,日子过的也没有多少乐趣。斯佳丽习惯于望着外面起伏的红土山丘和广袤的景色,在这里觉得像蹲牢房。这里的社交生活比宝莲姨妈家多,不过斯佳丽不喜欢来访的客人,看不惯他们的风度、传统和重门第的习俗。她心里很清楚,他们认为她父母两家门不当户不对,奇怪罗比亚尔家小姐怎么会下嫁一个爱尔兰来的新移民。斯佳丽感觉到,尤拉莉姨妈背着她替她辩解过。这让她大为光火,因为她跟父亲一样根本不计较什么门第。她为杰拉尔德自豪,也为他精明的爱尔兰头脑感到自豪,他的一切都是自己单枪匹马挣下的。
查尔斯顿人还大包大揽,把苏姆特堡的责任都算在自己头上!老天爷,他们难道意识不到,要是他们不稀里糊涂开火挑起战争,还会有别的傻瓜干那种事吗?她习惯了佐治亚山地人干脆利落的方音,这地方的人说话语气平板,拖着腔调,让她听着就来气。他们把“巴掌”说成“巴啊掌”,“房子”说成“房昂子”,“不会”说成“不乌会”,“爸妈”说成“爸啊妈啊”。她觉得,要是他们再用这种腔调说话,她准会发疯似的尖叫起来。她太恼火了,有一次在正式拜访中她竟然模仿杰拉尔德讲了一口爱尔兰土音,让姨妈难堪不已。后来她就返回了塔拉庄园。她宁愿忍受思念阿希礼的煎熬,也不忍受查尔斯顿人的口音。
埃伦为了支援邦联日夜操劳,把塔拉庄园的赢利增加了一倍。她见大女儿从查尔斯顿回来变得又瘦又苍白,说话语气刻薄,不由大吃一惊。她以前也尝过伤心的滋味。一个又一个夜晚,她躺在鼾声大作的杰拉尔德身旁,一心想找个减轻斯佳丽痛苦的办法。查尔斯的姑妈佩蒂帕特小姐给她写过好几封信,每次都求她让斯佳丽上亚特兰大长住,现在埃伦第一次开始认真考虑这事了。
佩蒂帕特在信中写道:“她和玫兰妮两人孤零零住在一所大房子里,没有男人的保护,现在亲爱的查尔斯死了。当然还有我哥哥亨利,可他不跟我们住在一起。也许斯佳丽跟你说起过亨利的。我在信中不便多谈他的事。如果斯佳丽来跟我们一起住,玫荔和我会轻松得多,也会觉得安全多了。三个单身女人总比两个强。如果亲爱的斯佳丽能像玫荔一样,在这里的医院护理我们勇敢的伤员小伙子,也许她能减轻几分自己的悲哀——当然啦,玫荔和我都渴望见到亲爱的小宝贝……”
就这样,斯佳丽又把箱子装满了丧服,带着韦德·汉普顿和他的小保姆普莉西上路去亚特兰大。她的脑袋里装满了埃伦和黑妈妈对她行为的告诫,口袋里装着杰拉尔德给他的一百元邦联纸币。她并不十分想去亚特兰大。她觉得佩蒂姑妈是个少有的傻老太太,再说,一想到要跟阿希礼的妻子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她心里就觉得厌恶。不过县里处处让她触景生情,让她无法忍受,随便换哪个环境都比这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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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布尔沃·利顿(1803—1873):英国作家,本名爱德华·乔治·厄尔·利顿。以历史小说闻名,尤其是《庞贝城的末日》。——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