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叛者们没有卷土重来,树林里也没有人再打枪。照船长的说法,他们已经“领到了这一天的口粮”。我们可以从容察看伤员的伤势,准备午饭。乡绅和我宁可冒险到门外去做饭,但即使如此,伤员大声呼痛的声音还是传到我们耳朵里来,令人不忍卒听。
这场战斗中倒下的八个人中只有三个还没咽气:在枪眼旁中弹的一名海盗,还有亨特和斯摩列特船长。其中前两人毫无生望:那海盗最后死在大夫的刀下;亨特则始终没有苏醒过来,尽管我们作了最大的努力。亨特拖了整整一个白天,就像住在我们店里的老海盗中了风那样大声喘气。但他的肋骨被打断了,跌倒时颅骨又被撞碎,所以到夜里就无声无息地见上帝去了。
至于船长,他的伤势虽然带来不少痛苦,但并不危险,没有损及要害。他先是被约伯·安德森开枪打中,子弹穿过肩胛骨,触及肺部,幸而情况不算严重;第二颗子弹只是挫伤了小腿上的一部分肌肉。大夫说他肯定可以复元,不过,暂时以及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他不能走路,一只胳膊不能动弹,甚至最好不要说话,如果他能够克制的话。
我自己指关节上偶然造成的刀伤算不了什么。李甫西大夫替我贴了膏药,还扯了一下我的耳朵。
午饭后,乡绅和大夫在船长身边坐下来商议军情。等到他们充分谈够,时间刚过正午,大夫拿起帽子和手枪,腰里挂上弯刀,把地图放在口袋里,肩上挎一支滑膛枪,从北面翻过木栅,迅速地消失在树林里。
葛雷和我一起坐在木屋另一头听不见他们三人商量的地方。大夫的行动使葛雷大吃一惊,他把衔着的烟斗拿下来以后,甚至忘了重新放到嘴里去。
“我的海神爷!”他说。“李甫西大夫难道发疯了?”
“不可能,”我说。“我认为,我们这些人即使都发疯,也要最后一个才轮到他。”
“也许是这样,伙计,”葛雷说。“不过,要是他没有发疯,那一定是我疯了。”
“我看大夫一定有他的主意,”我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是去跟本·甘恩碰头的。”
事后看来,我的料想是有道理的。但目前,木屋里闷得要命,栅栏里边的一小块沙地给正午的烈日晒得滚烫,我的头脑里开始酝酿另一个念头,这个念头可就绝对不是那么有道理了。我羡慕大夫在阴凉的树林里走,周围鸟声啁啾,松树散发清香;而我坐着受烤,身上的衣服汗湿后黏糊糊的,周围有那么多的血,横着那么多的尸体。我对这个地方的厌恶几乎同恐怖一样强烈。
我一直在洗刷屋里的血迹和午饭的盆碟,愈洗愈感到厌烦,也就愈是羡慕大夫。最后,我在一袋面包干旁边,趁别人不注意,采取了第一个步骤准备逃走:我把外套的两只口袋都塞满面包干。
我承认我是个傻瓜,我打算做的事情当然是愚蠢的轻举妄动;但我决心尽可能谨慎地去做。不管遇到什么情况,这点面包干至少在两天内能使我不至于挨饿。
接下来我拿了两支手枪。由于我已经有一筒火药和好些子弹,就觉得自己武装得挺不错了。
在我头脑里形成的设想本身并不算坏。我打算走到从东面把锚地同海洋隔开的沙尖嘴上去,找到昨天傍晚我发现的那堵白色的岩壁,看看本·甘恩的小艇究竟是否藏在那里;我直到现在还相信这是值得一试的。但我肯定不可能得到离开寨子的许可,于是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别而行,乘人不备时溜出去。这种做法实在要不得,以致本身是对的事情也变成了错的。但我毕竟是个毛孩子,拿定了主意便不再犹豫。
我终于找到一个很好的机会。乡绅和葛雷正忙于给船长吊绷带,道路畅通无阻。我一个箭步蹿出去,翻过栅栏,钻进了树丛;在我的伙伴们发觉之前,我已经远在他们的喊声所能达到的距离之外。
这是我第二次擅自行动,这一次比前一次要轻率得多,因为我只撇下两个健康的人守卫木屋。然而,同第一次一样,这一行动却救了我们大家。
我径直朝着海岛东岸跑去,因为我决定沿着沙尖嘴靠海的那一边走,免得被锚地里的人察觉。下午的时间已经不早,不过太阳没有落山,还相当暖。我在高大的树林中穿行的时候,可以听到前面远处不仅有浪涛击岸的持续的轰鸣,还有树叶的簌簌声和树枝的飒飒声——这表明今天的海风比往日强些。不久,阵阵凉意开始向我拂来。我又走了几步,来到树林边缘的开阔地,见蓝色的大海在阳光下伸展到水天相连的地平线上,岸边激浪滚滚,泡沫翻腾。
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藏宝岛周围的海有宁静的日子。即使烈日当头,空气里没有一丝儿风,蔚蓝色的海面波平如镜,但沿着整个海岸总是巨浪奔腾,日夜喧嚷。恐怕岛上很难找到一块地方听不见浪花飞溅的响声。
我沿着激浪走去,心情非常愉快,直到我估计已向南走得够远了,这才借几簇茂密的灌木作隐蔽,小心翼翼地攀向沙尖嘴的脊梁。
我的背后是海,前面是锚地。海风已趋于平静,大概刚才刮得太猛,所以风力也耗竭得比较快。取而代之的是忽而从南面、忽而从东南面飘来的轻柔气流,捎带着大团大团的浓雾。处在骷髅岛下风面的锚地水面呈铅灰色,不起些微波纹,同我们刚进来时一样。伊斯班袅拉号在这平滑的镜面上,从桅顶到吃水线连同从斜桁尖头上垂下的海盗旗都映得清清楚楚。
大船旁停着一只划子,西尔弗——我随时都认得出他——在划子的尾座上,另外有两个人身子探出大船的后舷墙,其中一个戴着红色的睡帽,就是几小时前我看见跨在栅栏顶上的那个坏蛋。他们显然在谈笑,不过他们谈些什么,隔得那么远——大约一英里以上——我当然一句也听不清。忽然响起了极其可怕的、简直不像这个世界上的一声怪叫,最初把我吓一大跳。后来我才想起那是名叫弗林特船长的鹦鹉在叫;根据色彩鲜艳的羽毛这一目标,我甚至看得见它栖息在主人的手腕子上。
不一会,划子撑离大船向岸边划去,戴红睡帽的家伙和他的同伴从房舱升降口走下去了。
就在这时,太阳落到望远镜山后面。由于雾聚得很快,天一下子就开始变黑。我知道,如果要在今晚找到小艇,必须赶快。
露出在灌木丛高处的白色岩壁还在下面大约八分之一英里的沙尖嘴上,我在矮树丛中潜行,往往手脚并用在地上爬,花了不少时间才挨近那里。当我的手触到粗糙的岩壁时,夜幕几乎已经降下。岩壁下面有一小块长着绿色草皮的凹地,被沙汀和高仅及膝、在这一带长得特别茂密的矮树丛所掩盖。凹地中央果然有一顶用山羊皮缀成的小小帐篷,有点像吉卜赛人〔1〕带着在英国到处流浪的帐幕。
我跳到凹地里,揭开帐篷的边沿一看,里边是本·甘恩的小艇。这是简陋得不能更简陋的一只小舟:粗糙的硬木斜底船架用毛朝里的山羊皮包起来。艇身小得可怜,即使我坐在里面也很挤,很难想象它怎能载得起一个大人。一块坐板安得极低,船头装有类似踏脚的木档,还有一支双叶长桨。
在这以前我从未见过我们的祖先布立吞人用柳条和兽皮造的渔船,但后来我看到了这样的一条船。为了让读者对本·甘恩的小艇有一个概念,最确切的比方莫过于说:它像是人类所造的这类渔船中最原始、最拙劣的一只。然而它无疑具备古代柳条兽皮船的最大优点,那就是本身极轻,搬动方便。
现在小艇既然已经找到,也许该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去了。但这时我又想到了另一个主意,而且感到得意非凡,非把它实施不可,哪怕斯摩列特船长想阻挡也阻挡不住。我决意在夜幕掩护下划着小艇靠近伊斯班袅拉号,把锚索割断,任其随波逐流,它爱到哪里就漂到哪里的岸上去。我敢肯定,反叛者们上午遭到了这样的迎头痛击,都想及早起锚出海。我寻思,要是能叫他们逃不了,该有多好。看到海盗们连一只划子也没有给留守在大船上的人,我估计这件事做起来风险不大。
我坐下来等待天黑,拿出面包干来饱餐了一顿。这个夜晚对于实施我的主意可说是千载难逢的时机。浓雾遮蔽了整个天空。在落日的最后一点余光也隐灭消失之后,藏宝岛笼罩在一片漆黑之中。我终于把原始小艇扛上肩,打着趔趄摸黑走出我在那里吃了晚饭的凹地,这时,整个锚地里只能看见两点火光。其一是岸上的大篝火堆,吃了败仗的海盗们在沼地里围着篝火纵酒胡闹。其二只是隐约浮在黑暗之上的些许微光,它指示着大船停泊的位置。船在落潮时转了个方向,现在是船头朝着我,船上唯一的灯光在房舱里;我所看到的仅仅是从尾窗中射出来的强光投在雾幕上的反照而已。
落潮已开始了一段时间,我得越过一条长长的沙滩,几次在泥沙中陷到脚脖子以上,才走到正在退下去的水边。在水中蹚了几步之后,我略略使出力气麻利地把小艇底朝下放到水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