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佳丽的确过得很开心,自从战前那个春天以来,她还从没享受过这么多乐趣呢。新奥尔良实在是个又奇异又迷人的地方,斯佳丽就像个获得大赦的无期徒刑犯人,纵情享受这里的各种乐趣。在这里,投机商巧取豪夺,许多诚实的人被迫离开家园,有的人甚至吃了上顿没下顿,而一个黑人却坐上了副州长的宝座。但是,瑞特让斯佳丽看到的新奥尔良似乎是个她从来没见过的欢乐之乡,她见过的人仿佛个个有花不完的钱,生活无忧无虑。瑞特把她介绍给几十个女人,她们个个身穿艳丽服装,容貌十分漂亮,一双双嫩手没有半点干粗活的痕迹,这些女人听了一切都只会笑笑,从不谈论愚蠢的严肃话题,从不说起时势如何艰难。她见到的那些男人才够刺激呢!他们跟亚特兰大的男人完全不同,个个争着跟她跳舞,恭维她的漂亮话说得天花乱坠,仿佛她仍然是个年轻貌美的姑娘。
这些男人的神情像瑞特一样,个个显得顽强鲁莽。他们的眼睛时时保持着警觉,就像长期生活在危险中的人一样,丝毫不敢懈怠。这些人表面上仿佛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斯佳丽为了找话题,问起他们来新奥尔良前曾在哪里生活,做什么生意,他们就会彬彬有礼地把话岔开。这事本身就够奇怪的,因为在亚特兰大,凡是体面的陌生人,都急着亮明自己的身份,自豪地介绍自己的故乡和家世,甚至不厌其详地讲述自家遍布整个南方的亲戚关系。
然而,这些人却沉默寡言,一旦开口也是字斟句酌。有时候,瑞特独自陪他们交谈,斯佳丽在隔壁屋子里听到他们哈哈大笑,偶然听到他们谈话的只言片语,其中夹杂着一些她不熟悉的人名和地名———封锁时期的古巴和拿骚、淘金热和强占地盘、偷运枪炮和海盗、尼加拉瓜,以及威廉·沃克怎么在特鲁克斯利奥被枪决等等。有一次,他们正在谈论康特里尔那帮游击队的遭遇,她突然闯进去,大家的谈话戛然而止,她无意间听到了弗兰克和杰西·詹姆士的名字。
不过他们个个身穿漂亮服装,举止彬彬有礼,显然十分崇拜她,她也就不在乎他们只顾眼前的生活。重要的是,他们是瑞特的朋友,他们拥有宽大的房屋漂亮的马车,他们带她和瑞特出去兜风,请他俩吃晚饭,专门为他们夫妇俩举行晚会。斯佳丽非常喜欢他们,瑞特听她这么说,觉得愉快。
“我知道你会喜欢的。”他说着笑了。
“怎么会不喜欢呢?”她每次听见他笑,心里就犯猜疑。
“他们全是些下等人、害群之马、恶棍,全是些冒险家或投机商里的贵族。他们要么像你亲爱的丈夫一样靠粮食投机发了财,要么靠政府采购合同赚了钱,要么是靠经不起调查的勾当暗中装满了腰包。”
“我才不信呢。你这是逗我乐吧。他们是些最出色的人物……”
“本城最出色的人物正在饿肚子,”瑞特说。“举止端庄地住在棚户区。他们在自己的小棚屋里是否愿意接待我,这我可拿不准。你看,我亲爱的,战争期间我在这儿参与过好几起阴谋勾当,这些人记性好,过多久都不会忘记我!斯佳丽,你从来都让我感到有趣。你看中的总是那些不该看重的事和不该看重的人,而且从来没有例外。”
“可他们是你的朋友哪!”
“啊,不过我喜欢与恶棍交往。我年轻的时候就在河上一条小船上赌博混日子,我熟悉他们那种人。不过我不会看不出他们的本性。可你呢……”他又笑了,“你没有识别人的本能,分不出卑贱者和高贵者。有时候,我觉得你接触过的高贵女性只有你母亲和玫荔小姐,可你对她们俩似乎都不怎么重视。”
“玫荔!嗨,她就像只旧鞋子一样不起眼,衣裳从来穿得那么俗气,对什么事都没有看法!”
“别犯嫉妒,夫人。貌美不能成高雅,华服并非皆淑女。”
“噢,是吗?!你等着瞧吧,瑞特·巴特勒,我会让你看看的。既然我……我们有钱了,我要做个你从来没见过的最了不起的淑女!”
“那我就等着瞧吧。”他说道。
斯佳丽对漂亮衣服更感兴趣,觉得比结识这些人更让她激动。她添置的新衣服从颜色到面料到式样,全是瑞特亲自选定的。裙箍已经不时新了,眼下时新的是迷人的筒裙,后面腰垫上有一圈花儿、蝴蝶结和一层层花边。回想起战争年代身穿有裙箍的裙子那么朴素,如今穿上这种新式裙子,连小肚子的形状都暴露无遗,她觉得有点难为情。再说说那些可爱的小遮阳帽吧,其实根本算不得遮阳帽,只不过是一个扁平的小东西,斜扣在脑袋上,遮住一只眼睛,帽子上插满了花朵、羽毛、随风飘舞的丝带之类。她买了个假发,为的是让鬈曲的假发衬托自己的直发,瑞特竟然气得付之一炬,把假发给烧了,要不然小帽子后面泻出一绺绺假鬈发,该多神气!还有修女们手工缝制的精致内衣!一套套全都非常可爱,那么多套全都是她的!衬衣、睡衣、衬裙用的全都是最细的亚麻布,上面有讲究的绣花和玲珑的褶皱。瑞特还给她买了缎面便鞋,后跟足有三英寸高,上面的人造宝石鞋扣又大又明亮。还有一打长丝袜,没有一双的袜头是绵织的!多阔啊!
她大手大脚花钱给家人买礼物。给韦德买了只毛茸茸的小圣伯纳狗,因为韦德早想要这么一只小狗;给博买的是只小波斯猫;给小埃拉买的是珊瑚手镯;给佩蒂姑妈买的是一串沉甸甸的项链,上面带着宝石坠子;给玫兰妮和阿希礼买的是一套莎士比亚全集;给彼得大叔的是一副精致的马具,其中包括一顶马车夫戴的丝质礼帽,还带了把刷子;给迪尔西和厨娘买了整匹衣料,还给塔拉庄园的每个人都买了礼物。
“可你给黑妈妈买什么礼物了?”瑞特望着那一堆摊在旅馆房间大床上的礼物,把小狗和小猫都抱进了更衣间。
“什么也没买。她这人最可恶。把咱俩说成骡子,我干吗还要给她买礼物?”
“我的宝贝,你怎么一听有人说实话就嫉恨?你一定要给黑妈妈带一份礼物,要不然她会伤心的,她那么高贵的心可不该受到伤害。”
“我什么也不给她。她不配得到礼物。”
“那我就要给她备一份礼物了。记得我自己的黑妈妈以前常常唠叨说,她升天的时候要穿条塔夫绸衬裙,说是料子要硬得能独自立起来,还要能窸窣作响的,好让上帝认为那是用天使的翅膀做成的。我就给黑妈妈买块红色塔夫绸,让人替她做条漂亮雅致的衬裙。”
“她才不会要你的礼物呢。她宁肯死也不会穿在身上。”
“这我不怀疑。不过我总得表示一下心意嘛。”
新奥尔良的商店多得不胜枚举,令人激动,跟瑞特出去买东西简直就像一种探险。随他外出吃饭也像是探险,甚至比购物更刺激,因为他知道该点什么菜,还会告诉人家怎么烧。新奥尔良的各种葡萄酒、甜酒和香槟她从没喝过,也让她十分愉快。以前她喝过的无非是家酿的黑莓酒、斯卡珀农葡萄酒,另外就是佩蒂姑妈的“头晕药”白兰地了。啊,瑞特点的菜真棒!新奥尔良最出色的东西就是美食了。回想起在塔拉庄园挨饿的痛苦日子,还有近来的贫困时光,斯佳丽觉得,这些美食自己怎么也吃不够。秋葵烧克里奥尔虾、醉鸽、奶油牡蛎馅饼、蘑菇烧牛肚火鸡肝、油纸包鱼在生石灰里即席烹调,等等。她的食欲始终旺盛不衰,因为她只要一想起在塔拉庄园只有花生、干豆子和红薯可吃,便食欲大增,恨不得把克里奥尔的法式菜肴全都吞进肚子里。
“瞧你这副模样,仿佛吃了这顿再也吃不上似的,”瑞特说。“别刮盘子,斯佳丽。我相信厨房里多的是,只要叫侍者送来就行了。要是你不停止暴饮暴食,用不了多久就会胖得像古巴女人,到时候我可要跟你离婚了。”
可她只是对他吐吐舌头,马上又要了份糕饼,上面厚厚涂了层巧克力。
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这真是人生一大乐趣,而且用不着考虑节省钱用来缴税,或者用来添置骡子。能跟这些又快活又富有的人做伴多痛快哪,他们可不像亚特兰大那班穷酸的上等人。她身穿窸窣作响的锦缎衣裙,显示出腰肢的形状,袒胸露臂,心里明白男人个个崇拜自己,这感觉多惬意哪。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还用不着顾忌身旁有个专挑毛病的人指责她有失淑女风度,这又多么自在呀。再说,还可以放开肚量喝香槟,这又多么有趣。记得她第一次喝酒过量,第二天早上醒来头疼得都要裂了,而且还没忘记晚上回旅馆途中,坐在敞篷马车里高唱《美丽的蓝旗》,从新奥尔良大街上招摇而过,她不禁觉得害臊。她以前甚至从没见过哪位淑女喝酒喝到头晕的地步,只是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才见过一个喝醉酒的女人,就是沃特林那个骚货。她觉得自己丢尽了丑,没脸再见瑞特了。但是,瑞特似乎只觉得这是桩滑稽事而已。他对她做的一切都觉得滑稽,仿佛她只是调皮的小猫咪。
他长得那么帅,跟他外出让她感到兴奋。她觉得奇怪,不知道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想过他的相貌,在亚特兰大时,人人都谈论他的种种毛病,从来没人谈起他的长相。但是在新奥尔良,她注意到瑞特大受其他女人青睐,只要他弯腰对她们行吻手礼,这些女人就会激动得颤抖起来。斯佳丽意识到,其他女人不但为她丈夫着迷,说不定还嫉妒她,心里不禁感到自豪,因为大家总是看到她在瑞特身旁。
“嗬,我们可真是漂亮的一对呢。”斯佳丽心中暗喜。
瑞特当初的话没错,婚后的生活是有许多乐趣的。除了乐趣之外,她还学到了不少新东西。这的确够奇怪的,斯佳丽原来觉得生活中没什么新鲜事了。如今她却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每天都会有新的发现。
首先,她发现跟瑞特结婚与她以前跟查尔斯或弗兰克结婚完全不同。那两位都尊重她,也都怕她发脾气。他们俩都设法讨她欢心,她高兴的时候也屈尊俯就。瑞特却不怕她,她常常觉得,他还并不很尊重她。他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要是他不赞成,他就嘲笑她。她并不爱他,不过,跟他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无疑是十分令人激动的。最让她感到兴奋的事情,是在他激情迸发的时刻,在这种时刻往往略带点施虐的感觉,有时让她觉得又好气又美妙,他似乎总能控制住自己,从来都能约束住自己的情绪。
“我猜想,这是因为他并不真正爱我,”她想道,却为这种状况感到十分满意。“如果他在我面前完全放纵自己,我会讨厌他的。”但是,他也有可能爱她,这激起了她强烈的好奇心。
跟瑞特生活在一起后,斯佳丽了解到他更多的方面,她原以为自己对他已经有了充分了解呢。她发现,他的嗓音可以轻柔得像猫儿的皮毛一样,可转眼间就能变得声色俱厉,爆发出一连串咒骂。他能带着真诚与赞许的口吻讲述自己在各种地方的经历,谈起勇气、荣誉、美德和爱情,接着便会骤然换上一副冷冰冰的愤世嫉俗的口吻,讲起下流故事。她猜想,没有哪个丈夫会对自家妻子讲述这类故事,可这些故事恰恰迎合了她性格中粗俗的低级趣味,让她觉得趣味横生。他有时爱她爱得激情洋溢,几乎算得上温存了,但片刻之后就会变成个冷嘲热讽的魔鬼,刺激她炮筒般的脾气,逗她发作,自己取乐。她发现,他的恭维从来一语双关,就连他最温柔的说法也值得怀疑。在新奥尔良的那短短两个礼拜中,她了解到他的方方面面,就是不清楚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有几天早上,他不让女佣动手,自己亲自给她端来早餐托盘,一口一口喂她吃,仿佛她是个小娃娃,还从她手里接过梳子,为她梳那一头长长的乌黑头发,最后竟然连梳子也给折断了。还有几天早上,他把她盖在身上的被单毯子全掀掉,搔弄她的光脚,粗鲁地把她从酣睡中弄醒。有时候,他一本正经倾听她谈起自己生意上的琐细事务,显得蛮有兴致,还点头称赞她聪明能干,但是,他有时却对她可疑的生意手段大扣帽子,说她是“扒死人的皮”、“拦路抢劫”、“敲诈勒索。”他带她去听戏,却跟她咬耳朵说,上帝大概不赞成这种娱乐,让她觉得恼火。他带她上教堂,却压低声音对她讲些滑稽的下流笑话,接着还责备她不该笑出声来。他鼓励她有话直说,怂恿她举止轻率鲁莽。她跟他学会了说话刻薄、讽刺讥笑的本事,也学着利用这些本事挖苦别人从中取乐。但是,她并不拥有他那种缓和恶毒口吻的幽默感,脸上也扮不出嘲笑别人同时自嘲的微笑。
多年来,生活一向严酷艰辛,她几乎已经忘记如何做游戏了。如今他又带她做起了游戏,他懂得如何做游戏,也硬要拉她做伴。不过他绝不是像小孩子那样玩耍嬉戏,不论他做什么,都不会让她忘记他是个男子汉。她也不可能觉得自己高他一筹,不能像其他女子那样,总是嘲笑男人童心未泯的滑稽举动。
她一想到这一点,心中就难免气恼。要是能觉得自己高瑞特一筹,那多让她高兴。对于她认识的所有别的男人,她都能半带鄙夷地说上句“真是孩子气!”然后不理不睬。她父亲、塔尔顿家那对好捉弄人的孪生兄弟、方丹家那几个天性火暴爱发孩子脾气的兄弟、还有查尔斯、弗兰克,以及战争期间向她献过殷勤的所有男人,说来几乎人人如此,只有阿希礼是个例外。只有阿希礼和瑞特的心思让她摸不透,也让她无法驾驭,因为他们都是成年人,缺乏童心和稚气。
她不了解瑞特,也不愿费心去了解,不过,他的某些方面有时让她感到困惑。他有时会从旁打量她,还以为她没有察觉。她常常猛然扭头,发现他在盯着她看,眼神里带着警觉、渴望和期待。
“你干吗这么盯着我?”她有一回恼火地问道。“就像猫盯着老鼠洞似的!”
可他迅速换了副面孔,笑而不答。没过多久,她便把这事忘了,不再费神去解这个谜,也不再考虑瑞特的其他事情。这个人太让她摸不透了,干脆别去瞎操心,好在生活非常愉快———只有她惦记阿希礼的时候心里觉得苦闷。
瑞特给她安排很多活动,让她顾不上常常考虑阿希礼。白天她难得想到阿希礼,可是,到了晚上,她跳舞跳累了,或者香槟酒喝多了,脑子迷迷糊糊,就难免思念起阿希礼。夜里,她躺在瑞特的臂弯里,月光泻在床上,她往往会想,假如是阿希礼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用他的面孔贴住她的一头乌黑头发,把她的头发搭在他脖子上,那生活该是多么十全十美啊。
有一次,她心里这么想着,不由叹了口气,把脸转向窗户,片刻之后,她发现搂着她脖子的那条胳膊突然变得像铁一样坚硬,寂静中只听得瑞特在说:“愿上帝惩罚你骗人的小心眼,让它永远堕入地狱!”
说罢,他穿上衣服离开卧室,她再怎么表示吃惊、再怎么辩解和质问都没用。第二天早上,她在卧室吃早饭的时候,他又露面了,只见他头发蓬乱,宿醉未消,心绪恶劣,既不找什么借口,也不解释昨夜上哪儿去过。
斯佳丽什么也不问,对他态度冷冰冰的,仿佛自己成了个受过侮辱的妻子,她吃过早饭后,在他一双充血的眼睛注视下穿戴好,径自上街去购物。她回来后,他不在屋里,直到吃晚饭时才露面。
两人吃晚饭时,谁也不开口,斯佳丽克制住自己的脾气,因为这是在新奥尔良的最后一顿晚餐,她要美美品尝一番小龙虾的滋味。可他在一旁瞪着眼看她,让她无法尽兴。不过她还是吃掉一只个头挺大的小龙虾,喝了不少香槟。也许是由于这种古怪的气氛,那天晚上她又做起了噩梦,醒来时浑身冷汗,出声地啜泣起来。梦中,她又回到了荒凉的塔拉庄园。母亲去世了,把力量和智慧也从人世间带走了。她自己在人世间举目无亲,无依无靠。一个可怕的东西在追赶她,她拼命奔跑,跑得心都要爆裂了,她跑进一片浓雾,大声呼喊,寻找那个不知名的安全港湾,她觉得那个地方就在身旁。
她醒来时,见瑞特俯身望着她。他默默抱起她像抱起一个孩子,搂进自己怀里。他结实的肌肉让她觉得宽慰,他喃喃的哼声也让她感到安慰,最后止住了啜泣。
“唉,瑞特,梦里我又冷又饿,累得要命,可就是找不着它。我在迷雾里到处奔跑,可就是找不着它。”
“找什么呢,宝贝?”
“我也不知道。要是知道就好了。”
“是你以前常做的那个梦?”
“嗯,是的!”
他把她放回床上,在黑暗中摸索着,点着根蜡烛。烛光下,只见他眼睛里布满血丝,脸的轮廓冷峻,像石刻般没有表情。他的衬衫一直敞开到腰上,露出长满黑毛的古铜色胸脯。斯佳丽仍然吓得浑身颤抖,觉得他的胸膛无比结实坚强。她低声说:“抱住我,瑞特。”
“宝贝儿!”他连忙说了一声,抱起她坐在一张大椅子上,像抱娃娃一样把她紧紧搂在怀里。
“唉,瑞特,挨饿的滋味真太可怕。”
“吃了顿七道菜的晚餐,还有那只硕大的小龙虾,结果做梦还是挨饿,这滋味肯定够可怕的。”他微笑道,不过他的眼神十分慈祥。
“哦,瑞特,我不断地跑啊跑,怎么也找不着我要找的那个东西。那东西总是藏在雾里。我知道,要是我找到它,就永远安全了,再也用不着挨饿受冻了。”
“你要找的是个人,还是个东西?”
“我也不知道。我从来就没想过。瑞特,你认为我会不会有一天做梦时找到那个安全的地方?”
“不会的,”他说着捋顺她那头乱发。“我看不会。不可能做那种梦。不过我觉得,假如你习惯了安全、温暖、吃饱肚子的日常生活,就不会做那种梦了。再说,斯佳丽,我一定会让你生活得到安全保障的。”
“瑞特,你真是太好了。”
“财主(1)太太,谢谢你餐桌上的面包屑。斯佳丽,我要你每天早上一醒来就对自己说:‘我再也不会挨饿了,只要瑞特在,只要合众国政府能维持下去,什么也别想触动我。’”“合众国政府?”她不顾脸上还在流泪,惊得坐起来。
“前邦联的钱如今用在正道上了。我把那笔钱的大部分买了政府公债。”
“活见鬼!”斯佳丽嚷道。她在他腿上坐起身,全然忘记了刚才的恐惧。“难道你是说,你把钱借给北佬了?”
“利息挺高的。”
“哪怕是百分之百的利息我也不在乎!你一定要马上把公债卖掉。没想到你会让北佬用你的钱!”
“那我的钱干吗用?”他微笑着,注意到她不再让惊恐吓得睁圆眼睛了。
“嗨,这还用说吗?买五角广场的房地产。我敢打赌,凭你手里的钱,你买得下五角广场的全部房地产。”
“谢谢你的主意,不过我可不要五角广场。如今投机商政府其实已经把佐治亚州整个控制住了,谁也说不准会发生什么事。一大群秃鹰正从四面八方朝佐治亚州扑过来,我可不愿在那儿花冤枉钱。你知道,我像一个叛贼一样跟他们周旋,可我不信赖他们。我不会拿钱投资房地产,宁可买公债。公债可以保密,房地产却躲不过人们的耳目。”
“你认为……”她想到了自己的锯木厂和店铺,脸色变得煞白。
“我不知道。不过别吓成这副模样,斯佳丽。我们那位风度翩翩的新州长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呢。只不过是因为眼下时局不太稳定,我不愿把太多钱投资在房地产上。”
他把她挪到另一条腿上,身子靠向后面,伸手拿了枝雪茄,点上火。她坐在他腿上,晃荡着两只光脚,看着他古铜色的胸脯上一块块肌肉随着动作隆起,心中的恐惧消失了。
“斯佳丽,既然咱们说起了房地产,”他说道,“我要造所房子。你可以逼弗兰克住进佩蒂小姐家,可我不愿意。我受不了她一天三次吹牛皮。再说,我看彼得大叔不等我住进汉密尔顿家神圣的宅第,就得把我暗杀掉。佩蒂小姐可以找印第亚·韦尔克斯小姐跟她同住,免得害怕。我们回到亚特兰大后,在我们自己的房子造好前,先住在国民饭店的新婚套房里。来新奥尔良前,我已经开始筹划买桃树街那一大块地产,就是靠近莱登家宅子的那块地皮。你知道我说的那块地吧?”
“哎呀,瑞特,那真是太好了。我真的想有自己的一座宅子。要有个大宅子。”
“我们总算在一件事情上有了一致看法。那么,房子用白灰墙,外面用锻铁栏杆,就像这里的克里奥尔式房子,你觉得怎么样?”
“啊,不,瑞特。别像新奥尔良的老式房子。我知道要建什么样式。应该是最新式的,我见过一幅画片———让我想想在哪儿看到过———对了,是在《竖琴师周刊》上看到的。是瑞士牧人小屋的风格。”
“瑞士什么风格?”
“牧人小屋。”
“你拼一下这个单词。”
她照办了。
“噢。”他说着捻了捻小胡子。
“样式可漂亮呢。房子有高高的大屋顶,屋顶周围还围有一圈栏杆,每一头有个用上乘木瓦盖的塔楼,塔楼窗户用红蓝两色玻璃,样式非常时髦。”
“我猜想,门廊的栏杆还是锯齿形的吧?”
“没错。”
“门廊屋顶上还挂着一排蔓叶花样的饰板?”
“对。你准是见过这种房子。”
“我见过———不过不是在瑞士。瑞士人是个非常聪明的民族,对建筑美独具慧眼。你真的想要一座这种房子?”
“啊,是的!”
“我原以为你跟我过了一段日子,趣味可能有所提高呢。干吗不要一座克里奥尔式的房子?或者盖一座有六根白柱子的殖民地式房子?”
“我告诉你,我可不要那种俗气的老式房子。屋子里面还要贴红色壁纸,所有折门都要挂上红天鹅绒门帘,对了,还要摆上许多豪华的胡桃木家具,铺上厚厚的地毯———啊,瑞特,我要让人们见了我们的房子,都嫉妒得脸色发青!”
“真有必要让人人都嫉妒吗?好吧,要是你喜欢,就让他们嫉妒得脸色发青吧。不过,斯佳丽,你想过没有,眼下大家都那么穷,把家搞得那么豪华,是不是趣味有点不高雅呢?”
“我就要搞成那样,”她执拗地说。“我要让所有对我刻薄的人都难受。我们要举行一场大型招待会,让全城人都后悔原来不该说那么刻薄的话。”
“但是谁会来参加我们的招待会呢?”
“这还用说,大家当然都会来的。”
“这我可拿不准。保守派人物可是宁死不屈的。”
“啊,瑞特,你怎么总是说这话!只要你有钱,人们就会喜欢你。”
“南方人才不这样呢。投机商的钱要想钻进上流社会的客厅,那可比骆驼钻过针眼还难呢。至于你我这种叛贼,我的宝贝,只要大家别朝咱们脸上吐唾沫,就算万幸了。如果你打算试一试,我一定为你撑腰,我亲爱的。我肯定能从你搞的活动中大得其乐。既然我们现在谈到了钱,我要把话跟你说清楚。你盖房子和穿着打扮的所有费用都由我出。要是你想要珠宝,你也可以买,不过要由我来挑选。我的宝贝儿,你的眼光实在太糟了。还有你想给韦德或埃拉买的一切。假如威尔·本蒂恩销不出棉花,我也乐意助一臂之力,帮他把克莱顿县那种笨重的白色产品推销出去,至少你把它视为珍宝嘛。这够公平了,对不对?”
“当然。你非常慷慨。”
“但是,你仔细听好。我一分钱也不花在你的店铺里,也不花在你的锯木厂里。”
“噢。”斯佳丽接应了一声,沉下脸来。在整个蜜月期间,她都在考虑如何提出要一千块钱,好购买五十英尺土地,扩大她的木材场地。
“我以为你一直在夸口,说自己胸襟开阔,不在乎别人对我做生意开厂子说闲话,看来你跟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也一样害怕别人说三道四,怕人说我这个女人在当家。”
“谁也不会怀疑巴特勒家谁当家,”瑞特拖长了腔调说。“我不会在乎那帮傻瓜说三道四。说实在话,我很缺乏教养,家里有个精明妻子,我还会引为自豪呢。我要你继续维持店铺和厂子。那是你孩子们的产业。等韦德长大了,要是仍然由继父养活,他会觉得不自在的,到那时,他可以接过去经营。不过在这两个产业上,我一个子儿也不会投了。”
“为什么?”
“因为我不愿帮你养活阿希礼·韦尔克斯。”
“你这是要重提旧事了?”
“不。是你追问我的理由,所以我才说清楚。还有一点。你别想虚报账目,从买衣服的钱和维持家用的开销里扣出钱,给阿希礼添置骡子或者再买下一家锯木厂。我打算亲自过问,还要仔细查账,我知道各种东西值多少钱。哼,不要觉得受了委屈。你会那么干的。我不会放手不管。说实在话,凡是牵涉到塔拉庄园或阿希礼的事情,我决不会让你随便行事的。对塔拉庄园我还不太在乎,不过,对阿希礼必须划清界限。我的宝贝儿,我驾驭你的缰绳不会拉得很紧,但是你别忘了,我还可以用马勒和马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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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主:典故出自《圣经·新约·路迦福音》第十六章,一个财主每日饮宴,极尽奢华,一乞丐每日靠其餐桌上的面包屑充饥。瑞特用此典故,显然讥讽她将残留的爱情赏给自己。———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