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 第四十三章

回头来看,我明白我描写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似乎很难让人满意。我写下我知道的事情,但它们模糊不清,因为我并不了解事情的起因。最奇怪的是,斯特里克兰为什么决心当一名画家,显得十分随意;尽管从他的生活状况,肯定能找到原因,而我全然不知。从他的谈话,我一无所获。如果我是在写一部小说,而不是叙述我所知的一个性格怪异者的真实故事,我就会虚构一些缘由,来解释他的感情变化。我想,我可以写他童年时就酷爱绘画,但由于父亲的反对,或因生活所迫,这个梦想破灭了;我也可以想象,他是因为无法忍受生活的枷锁;他在艺术的激情和社会的职责之间苦苦挣扎,从而引起人的同情。如此一来,我就可以将他塑造成一个更加典型的人物。也许在他身上,人们能看到一个新的普罗米修斯。总之,我也许会塑造一个为人类理想而历经磨难、牺牲自我的当代英雄。这始终是个动人的主题。

另一方面,我可以在他的婚姻关系中,找到他感情变化的动机。我可以有一打方法处理这个故事:因为他妻子喜欢结交画家和作家,这些人唤起了他身上隐藏的天赋;或者因家庭不和,从而让他专注自我;要么就是因为一场爱情,将他心中暗暗燃烧的火种变成了熊熊烈火。如果这样,斯特里克兰夫人在我笔下就完全不同。我会不顾事实,把她写成一个唠唠叨叨、令人讨厌的女人,要么就是极端偏执,漠视精神需求。我会把斯特里克兰的婚姻写成一场漫长的折磨,离家出走将是他唯一的选择。我想,我会强调他如何逆来顺受,心存怜悯,不愿卸下沉重的枷锁。这样,我就不会写到他们的孩子。

要让故事真实感人,我也可以写他认识了一位老画家,这位画家由于穷困潦倒,或者为了追名逐利,从而虚掷了自己的大好青春、非凡才华,当他在斯特里克兰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就劝他放弃世俗的功名,献身神圣的艺术。我会写这个老人有钱有名,但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虽然他知道献身艺术的重要,但他无力去寻求。我想,这样来写,似乎更为讽刺。

但现实非常乏味。斯特里克兰,一个刚走出校门的毛头小伙,进入一家证券交易所工作,一点儿也不觉得厌烦。直到结婚,他都过着和同行们一样平凡的生活,做一些不大不小的买卖,盯着德比赛马,或者牛津和剑桥比赛的结果,输赢不过一两英镑。我想,他业余时间也会练习拳击。他的壁炉架上有兰特里夫人和玛丽·安德森的照片。他读《笨拙》和《体育时代》。他去汉普斯特德参加舞会。

很长一段时间,我再没看到他,可这并不重要。几年来,他步履维艰,为了掌握困难重重的艺术,生活过得单调乏味;为了赚钱糊口,他不得不有所变通,我不知道有什么值得书写。即使把这些写下来,也只能看到与他交往的人身上的种种事情。我认为,这些对他的性格没什么影响。如果要写一部现代巴黎的流浪冒险小说,他一定经验丰富,积累了大量素材;但他性情超然,从他的谈话判断,这些年来,并没有什么事让他印象深刻。或许,当他来到巴黎,已经老大不小,光怪陆离的生活诱惑不了他。说来有些奇怪,他不仅讲求实际,甚至不带任何感情。我想,他这段生活颇为浪漫,但他一定看不出半点情调。或许,要看到生活中的浪漫,你必须多少像个演员;而要跳出自身,你必须超然物外,全神贯注。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像斯特里克兰这样一心一意。我不知道,谁能像他这样有着强烈的自我意识。遗憾的是,我无法描述他如何一步一步,战胜艰难,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因为,如果我能描写他如何屡遭失败,坚持不懈,如何满怀勇气,从不绝望,在面对艺术家的劲敌——自我怀疑时,如何不屈不挠,再接再厉,我可能会激发读者们的同情。这一点我太清楚不过:人物不能像斯特里克兰这样枯燥乏味,毫无魅力。但是,我没这方面的事实可写。我从未见过斯特里克兰作画,我知道,别人也没见过。他的奋斗是他个人的一部秘史。假如他独处画室时曾和上帝的使者激烈搏斗,那么,他就从未允许一个灵魂见证他的痛苦。

当我叙述他和布兰奇·斯特洛夫的关系,我懊恼地发现,我掌握的事实过于零散。为了让我的故事顺理成章,我就应该描写他们不幸结合的发展,但我根本不知道,他们同居的三个月里都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他们如何相处,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毕竟,一天有二十四小时,感情的高峰只是偶尔出现;其他时间他们怎么过的,我只能凭自己想象。只要光线还未暗淡,布兰奇还有力气保持姿势,我想,斯特里克兰总是一刻不停地画着,当她看到他聚精会神工作的样子,一定非常气恼。在那段时间,对他来说,她的角色只是模特,而非情妇,他们一起生活,也只是沉默。这让她感到害怕。斯特里克兰曾经暗示,布兰奇委身于他,有报复德克·斯特洛夫的意思,因为他是在她陷入绝境时救了她,斯特里克兰这话,为臆想打开了窗户,不免让人浮想联翩。我希望这不是真的。这太可怕了。但是,谁又能洞悉人心的奥秘?那些只希望从人心见出高雅情操和正常感情的人,当然不会理解。当布兰奇看到,斯特里克兰偶尔绽放激情,但终究对她冷漠,她一定非常失望;我想,她已经意识到,对他而言,她不是一个人,只是取乐的工具;他依然是一个陌生人,她千方百计,用可怜的手段,想把他拴在自己身边。她极力用舒适的生活诱导他,却根本不明白,这对他毫无意义。她煞费苦心,为他做可口的东西,却不知道,他对食物漠不关心。她总担心他一个人会孤独,所以对他呵护备至,当他的激情昏昏欲睡,她就想尽办法唤醒它,这样,至少她能保持一种幻觉,仿佛她真的掌控了他。也许,她的理智告诉她,她打造的这些链条只能激起他破坏的天性,就像窗户上的厚玻璃,看着让你手痒痒,想捡起半块烂砖头。但是,她的心却犯了迷糊,让她沿着自知毁灭的道路继续前行。她一定很不开心。但爱情的盲目让她相信,她的追求是真实的,她的爱是伟大的,似乎不可能不唤起他同样的爱。

但是,我对斯特里克兰性格的分析,有很大的缺陷,这远远大于我对许多事实一无所知。因为,非常明显,我写了他和女人的关系,可这些在他的生活中并没那么重要。但这些关系却给别人带来了悲剧,真是讽刺。他真正的生活,既包括梦想,也有异常艰辛的创作。

小说的不真实就在这里。一般而言,爱情对男人只是插曲,是许多日常事务中的一件,而小说把它夸大了,事实上,它并没那么重要。虽然也有些男人,把爱情看得生死攸关,但他们往往显得无趣;即使那些相信天长地久的女人,也会瞧不起他们。她们被这种人阿谀奉承,乐得心花怒放,但还是会有不安,感觉他们是可怜虫。即便恋爱的时间非常短,男人也会三心二意,干些别的:赚钱谋生他们在意,体育运动他们专心,艺术创作也有兴趣。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诸事并行,都不耽搁,但也专心致志,要追求这个,就先放下那个。他们可以心无旁骛,如果一个打搅了另一个,他们会大为恼火。同样坠入情网,男人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可以一天到晚谈恋爱,而男人只有几分钟。

性欲在斯特里克兰身上并不起眼。可以说很不重要。甚至,让他讨厌。他的灵魂在别处。他有狂暴的激情,有时候欲望占据了他的身心,迫使他一时纵情狂欢,但他对这种本能感到非常厌恶,因为这剥夺了他内心的宁静。我想,他甚至讨厌一个必不可少的性伴侣。当他重新恢复了自我,看着那个他享受过的女人,他一定不寒而栗。他的思想在九天之上徜徉,他的身体对她万分恐惧,也许宛如花丛中飞舞的彩蝶,见到自己胜利蜕变出来的肮脏蛹壳那样。我认为,艺术是性本能的一种表现。一个漂亮女人,金黄月色下的那不勒斯海湾,或者提香的《埋葬基督》,在人们心中激起的,是同样的感情。也许,斯特里克兰讨厌自然的性释放,因为对他而言,这和艺术的创造相比,过于粗俗。我自己也觉得奇怪,我塑造的是一个残忍、自私、野蛮、好色的人,却把他写成了一个伟大的理想主义者。但这是事实。

他的生活,过得比手艺人还差。他奋力创作。大多数人将生活装点得优雅美妙的东西,他毫不在乎。他对金钱无动于衷。他对名声不屑一顾。但你不必赞美他抵挡住了诱惑,因为我们大多数人妥协让步的名利,对他而言根本不算诱惑。妥协,在他的头脑中根本不存在。他住在巴黎,比底比斯沙漠的隐士还要孤独。他从不求人,只要能让他一个人待着。他一心一意,追求理想,为了实现它,不惜牺牲自己——这一点,很多人都能做到——甚至牺牲别人。他心存幻想。

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可恶的人,但我依然认为,他很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