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常常不可抑止的快乐让她焕发了第二春。结婚之前她的青春美色已经渐渐褪去,给人色暗珠黄之感。有人残酷地下了定论,称她的美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然而二十五岁的少妇和二十五岁的姑娘有着天壤之别。结婚之前她是个玫瑰花的花骨朵,花瓣边缘已经萎黄,而后一夜之间这朵玫瑰花盛开了。她清亮透彻的眼睛似乎更加柔情似水。她的肌肤(它最令她引以为傲,并百般呵护)令人叹为观止:你不能把它比喻为桃子或者鲜花,而是恰恰应该反过来。她又像个十八岁的姑娘了,她的魅力前所未有。每个人都看在眼里,她的女友们不无醋意地怂恿她赶快要个孩子吧。曾信誓旦旦称她不过是鼻子有点长的可爱女子的人士,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看走了眼。用查理第一次看见她时说的那个词来形容她最恰当不过了:她是位绝顶美人。
每一次交往他们都需要小心地谋划。他对她说他身材高大宽阔,太过惹人注目(“我不准你瞎吹牛。”她轻声地打断他),不过这不要紧。但是为了她的缘故,他不想有任何闪失。他们单独相会的次数少得可怜,有时在古董店,有时午饭后趁着没人到她家里。这与他期望的相去甚远。她依然在很多正式场合见到他。他像对待任何人一样,以一贯热情的方式跟她攀谈。谁能想到现在他跟她插科打诨,不久之前他还把她搂在怀里呢。
她崇拜他。他打马球时身穿白色马裤,脚登漂亮的长筒靴,样子像个明星。身着网球服时他纯粹就是个年轻小伙儿。他的身材是她见过的最棒的,他引以为荣当然无可厚非。要知道为了保持体形他吃尽了苦头。他从不碰面包、土豆还有黄油,平时没少做锻炼。他对手指爱护有加,每个礼拜修剪一次指甲,令她颇为欣赏。他是位杰出的运动健将,前年方才得了地方网球冠军。他恐怕是她有幸遇到的最棒的舞者,跟他跳舞如坠梦境。没人会看出他有四十岁了。她对他说连她也不信他的年龄。
“那是十足的谎话。你肯定只有二十五岁。”
他哈哈大笑。这话让他颇为受用。
“呃,亲爱的,我的儿子都十五岁了。我已经人到中年。再过两三年,怕就成了个胖老头儿喽。”
“你一定越老越可爱。”
她喜欢他又浓又黑的眉毛。她怀疑要不是靠了这对眉毛,他的蓝眼睛的魅力一定大打折扣。
他才华横溢,弹了一手好钢琴,连拉格泰姆爵士风格也信手拈来。讽刺歌唱得也满像样,音色圆润,笑趣迭出。她想不出有什么是他做不来的。工作上他如鱼得水,他曾给她讲过有一回他帮政府解决了棘手难题,博得总督大人亲临祝贺。她和他分享着这个荣耀。
“不是我夸耀,”他笑道,眼里充满对她的爱意,“部门里没人能做得再漂亮了。”
唉,那时她多希望她是他的妻子,而不是瓦尔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