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 第四节

第二天,我看见格雷和伊莎贝儿,就告诉他们我碰见拉里。他们和我昨天一样感到出乎意料。

“看见他太好了,”伊莎贝儿说。“让我们立刻去看他。”

我这才想起自己忘记问他住在哪里。伊莎贝儿把我狠狠收拾一顿。

“我即使问他,恐怕他也不会告诉我,”我一面笑,一面抗议说。“这很可能跟我的潜意识有关系。你可记得他从来不喜欢告诉人他住在哪里。这是他的怪癖之一。他随时都可以走进来。”

“这倒像他的为人,”格雷说。“便是在过去,你也拿不准会在你指望的地方找到他。他今天在这儿,明天就不见了。你明明看见他在房间里,过会儿想要过去招呼他一下,可是,你转过身去时,他已经失踪了。”

“他一直是个顶叫人恼火的家伙,”伊莎贝儿说。“这是无法否认的。看来我们只好等他高兴的时候大驾光临了。”

那天他没有来,第二天也没有来,第三天也没有来。伊莎贝儿硬说是我编出来使他们怄气的。我向她保证没有,并且想出些理由来说明他不来的原因。但是,这些理由不大讲得通。我自己心里盘算,他是不是经过重新考虑,决定不见格雷和伊莎贝儿,并且离开巴黎到什么别的地方游荡去了。我已经觉得他从来不在什么地方扎根,只要有了一条他认为是良好的理由,或者自己一时高兴,他就会随时抬起脚来走掉。

他终于来了。那是个下雨天,格雷没有去毛特芳丹打球。我们三个人都在一起,伊莎贝儿和我在喝茶,格雷呷着一杯威士忌掺贝里埃[1];这当儿,管家开了门,拉里踱了进来。伊莎贝儿叫了一声立刻站起来,投入他的怀抱,吻他的两颊。格雷的一张红红胖胖的脸比平时更红了,热烈地拉他的手。

“嘻,真高兴看见你,拉里,”他说,声音激动得有点咽着。

伊莎贝儿咬着嘴唇,看出她在硬忍着没有哭出来。

“喝杯酒,老兄,”格雷摇摇晃晃地说。

两个人看见这个流浪汉如此的高兴,深深打动了我。拉里看见自己在他们心里这样重,一定很好受,他快乐地笑着。可是,在我看来,他仍然十分冷静。他注意到桌上的茶具。

“我喝杯茶吧,”他说。

“嘘嘘,你不想喝茶,”格雷叫出来。“让我们开瓶香槟酒。”

“我喜欢茶,”拉里微笑说。

他的镇定对这对夫妇产生了一种可能是他预期的效果。两人都平静下来,但是,仍旧带着喜悦的眼光望着他。我这话并不意味着说他以冷冰冰的僵硬态度来回答人家的由衷热情;相反,他显得非常之有礼貌和可爱;不过从他的眉宇之间可以觉察到一种只能称之为超然的派头,而且弄不懂这代表什么。

“你为什么不立刻来看我们,你这个鬼?”伊莎贝儿叫,假装生气。“这五天来,我一直在张望窗子外面,看你来了没有,而且每次门铃响,我的心都要跳到嘴里来,要费很大的劲才能咽得下去。”

拉里哧哧笑了。

“毛姆先生告诉我,我的样子太野蛮了,你们的用人不会放我进门的。我飞往伦敦去买点衣服。”

“你用不着上伦敦去买,”我笑着说。“你可以在春光百货公司或者美丽园买一套现成的。”

“我想果真要做衣服的话,那还是做得像样些。我有十年没有买西方服装了。我上你的裁缝店去,说我要在三天之内做一套衣服。他说要两个星期,因此折衷下来改为四天。我是一小时前从伦敦回来的。”

他穿了一套藏青哔叽衣服,和他的瘦长身材非常相称,一件白衬衫,配上软领子,打一条蓝领带,脚上穿一双黄皮鞋。头发已经剪短,脸上胡子都已剃光。他看上去不但整洁,而且头发梳得很光;简直是变了一个人;由于长得很瘦,颧骨显得更加突出,庭穴更凹进去,深陷在眼窝里的那双眼睛比我记得的还要大些;尽管如此,外表还很漂亮;说实在话,那张晒得黑黑的、没有一丝皱纹的脸使他看上去异常年轻。他比格雷小一岁,两人都是三十开外的人,可是,格雷看上去要老十岁,而拉里则要年轻十年。格雷由于身材高大,动作迟缓而且比较滞重,拉里的动作则是轻快随便。拉里的神情像个孩子,又快活又高兴,可是,同时带有一种宁静,使我特别感觉到,并且和我过去认识的这个青年有所不同。谈话一直就没有停,这在老朋友之间是很自然的事,因为许许多多记忆都是共同的;格雷和伊莎贝儿还插进些芝加哥的新闻,都是些零星花絮,从一件事勾起另一件事,引起轻盈的笑声。当他们这样谈笑时,我一直有一个印象,就是拉里虽则笑得很开朗,而且听着伊莎贝儿那样随便拉呱表现出明显的喜悦,但是,有一种很特别的洒脱派头。我不觉得他在做假,他非常自然,决不会做假,而且他的诚恳是一望而知的;我只觉得他内心里有一种东西,不知道叫它知觉,还是感性,还是力量,使他始终说不上来地有点落落寡合。

两个女孩子被保姆带了进来,和拉里见过,并且有礼貌地行一下屈膝礼。拉里伸出手来,柔和的眼睛带着动人的慈祥神气望着她们;孩子们握着他的手,一本正经地睁眼望着他。伊莎贝儿兴孜孜地告诉拉里,她们的功课都很不错,给了她们每人一片小饼饼,就打发她们走了。

“你们睡觉时,我来给你们念十分钟故事书。”

她不愿意在这时候打扰她看见拉里的快乐。女孩子去向父亲道晚安。看见这个大块头搂着孩子吻她们时一张红脸上显露出来的爱,确很动人。谁也看得出他对她们非常钟爱,非常得意;当她们走后,他转向拉里,唇边显出一种甜蜜的微笑说:

“两个孩子不错吧?”

伊莎贝儿亲热地瞟他一眼。

“我要是听任格雷不管,他就会把她们惯坏了。这个大坏蛋,他会把我饿得个要死,而用鱼子酱和肝酱去喂两个孩子。”

他微笑望着她说:“你说谎,而且知道你在说谎。我是崇拜得你五体投地的。”

伊莎贝儿的眼睛里也露出笑意,算是回答。这一点她知道,而且很高兴。真是一对幸福的夫妇。

她坚决要我们留下吃晚饭。我想他们大约愿意单独和拉里在一起,就推说有事,但是,伊莎贝儿决计不听。

“我去告诉玛丽在汤里多放一根胡萝卜,就够四个人吃的了。有只小鸡,你和格雷可以吃腿,我和拉里吃翅膀;她的奶蛋酥总可以做得够我们四个人吃的。”

格雷好像也要我留下;我本来不想走,就服从他们的劝阻。

在等待晚饭时,伊莎贝儿又把他们的遭遇详细讲了一遍,就是我简单告诉拉里的。虽则她叙述自己的悲惨遭遇时尽量讲得轻松,格雷绷着个脸显得很不好受。她设法使他高兴一点。

“反正现在全过去了。我们摔了跤,但是,我们还有前途。等情形好一点,格雷将会谋得一件好事,发笔大财。”

鸡尾酒送进来,两杯酒下肚,使这个可怜人儿的兴致好一点起来。我看见拉里虽然拿了一杯酒,但是,简直没有碰;格雷没有注意到,给他再来一杯时,他拒绝了。我们洗了手,坐下来吃晚饭。格雷关照人开一瓶香槟酒,可是管家给拉里倒酒时,他告诉管家他不喝酒。

“唉,可是你非喝一点不可,”伊莎贝儿叫。“这是艾略特舅舅最好的酒,他只在招待特客时才开呢。”

“告诉你老实话,我还是欢喜喝水。在东方待了这么些年,能够喝到干净的水已经是福分了。”

“这是庆祝。”

“好吧,我喝一杯。”

晚饭烧得很好,可是,伊莎贝儿注意到,我也注意到,拉里吃得很少。大约她忽然想起一直是自己在谈话,而拉里除掉洗耳恭听外,简直没有机会说什么,所以,现在开始问拉里自从上次见面以后,这十年来做了些什么。他回答得很诚恳坦率,但是,含糊其辞,等于没有告诉我们什么。

“噢,我在晃膀子,你知道。我在德国待了一年,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待了些年。在东方胡乱跑了一阵。”

“你刚从哪里来?”

“从印度。”

“你在印度多久?”

“五年。”

“玩得好吗?”格雷问。“打到老虎没有?”

“没有,”拉里笑了。

“你干了些什么,要在印度待上五年呢?”伊莎贝儿说。

“到处玩,”他答,忍俊不禁的样子。

“那个绳子戏法[2]是怎么回事?”格雷问。“你看见过没有?”

“没有,没看见。”

“你看见什么呢?”

“很多的事情。”

我这才向他提出一个问题。

“据说瑜伽师[3]具有我们认为的神奇能力,是真的吗?”

“我弄不清楚。我只能告诉你,印度一般都这样认为。但是,最有智慧的人并不把这些能力看得怎样了不起;他们觉得只会妨碍修真。我记得他们里面有一个人告诉我,有个瑜伽师来到河边,没有渡河钱,摆渡的船夫不肯白白带他,于是他就走到河上,踏着水面到达对岸。告诉我这件事的瑜伽师,相当鄙夷地耸耸肩膀说,‘这样的奇迹只抵得上一个渡河钱的价值。’”

“可是,你认为瑜伽师真的能在水上行走吗?”格雷问。

“告诉我的那个瑜伽师摆明是相信的。”

听着拉里讲话,使人觉得很好受,因为他的声音非常之悦耳,清脆,圆润而不深沉,有种特殊的抑扬顿挫。吃完晚饭,大家回客厅喝咖啡。我从来没有到过印度,急于想多知道一点。

“你跟作家和思想家有过接触吗?”我问。

“我看你把他们当作两种不同的人,”伊莎贝儿取笑我说。

“我有心要去接触他们,”拉里回答。

“你怎样同他们交谈的呢?用英语吗?”

“他们里面最有意思的人,即使会说英语,也说得不大好,理解就更差了。我学了兴都斯坦语。后来去南方,又学了不少泰米尔语,所以相当混得下去。”

“拉里,你现在懂得几国语言?”

“噢,我也不知道。半打左右吧。”

“我还想多了解一点瑜伽师的情形,”伊莎贝儿说。“你跟他们里面的人可有搞得很熟的?”

“熟得不能再熟了,”他微笑说。“我在一个瑜伽师的亚西拉马住了两年。”

“两年?亚西拉马是什么?”

“啊,我想你不妨称它做隐居的地方。有些圣徒总是单独生活,或是在庙里,或是在林子里,或者在喜马拉雅山的山坡上。另外有些瑜伽师吸引了一些门徒。有些乐善好施的人为了积功德,对某一个瑜伽师的虔诚深怀景仰,就为他造一间房子住;房子有大有小,那些门徒就跟着他住,或者住在阳台上,或者住在厨房,如果有厨房的话,或者住在树底下。我在这处丛林有一间小房子,刚好放得下我的行军床、桌椅和书架。”

“这地方在哪儿?”我问。

“在特拉凡哥尔,那是一处美丽的乡野,青绿的山谷,缓缓的河流。山上有老虎、豹子、象和野牛,可是,那个亚西拉马是在环礁湖上,周围长着椰子树和槟榔树。它离开最邻近的城镇也有三四英里远,但是,人们常常从那边或更远的地方徒步或者坐着牛车来听这位瑜伽师讲道;那是在他高兴讲的时候;他不讲道时,就坐在他的脚下,在晚香玉的氤氲空气中,共同享受从他的道行所散发出来的宁静和安乐气氛。”

格雷在椅子上不安地扭动着。我猜想谈话的内容使他感到不大好受了。

“来杯酒吗?”他问我。

“不要,多谢。”

“那么,我来一杯。你怎么样,伊莎贝儿?”

他挪动自己沉重的身体从椅子上起来,走到放威士忌和贝里埃及酒杯的台子前面。

“那儿有别的白人吗?”

“没有,我是唯一的一个。”

“你怎么能待得了两年之久呢?”伊莎贝儿叫。

“那就像一转眼似的。我过去的有些日子过得好像比这两年的时间长得多呢。”

“这两年你干些什么?”

“读书。散步,散很长的步。坐一条船在环礁湖上游。冥思。冥思非常之吃力;两三个小时之后,你就像赶了五百英里路的马车一样筋疲力尽,以后只想休息,什么事都不想干。”

伊莎贝儿眉头微微皱一下。她弄得迷惑了,敢说她有一点儿害怕。可能她开始感觉到这个几小时前走进屋子里来的拉里,虽则外表上没有变,而且和以前一样开朗和亲热,但是,和她过去认识的那个拉里,那个非常坦率、平易、和蔼,执拗不听她的话但是讨人喜欢的拉里已经不是一个人了。她曾经失掉他,现在重新见面,她认为他还是旧日的拉里,不管经过世情变化,他仍旧是她的;现在呢,她好像在把一道日光抓在手里,而日光却从她握紧的手指间漏掉了;这使她感到有点迷惑不解。那天晚上,我总是在看她,这在我是一件赏心乐事;我看出她的眼光落到拉里那修剪得很整齐的头上,两只小耳朵贴着脑壳时,眼中有股喜悦的神情,而当她注意到他深陷的庭穴和瘦削的双颊时,眼睛的神情又是怎样变化的。她望望他的一双又长又瘦的手,尽管看上去憔悴,仍旧强壮有力。后来她的眼睛又盯着他那富于表情的嘴看,嘴形长得很好,丰满但没有肉感;盯着他开阔的额头和端正的鼻子看。他的那一套新衣服穿在身上不像艾略特那样风度翩翩,可是,自如落堂,就好像穿了有一年,而且天天穿,日日穿似的。他好像引起了伊莎贝儿的一种母性本能,而这种本能是我在伊莎贝儿和她的女儿中间不曾见到的。她是个有经验的女人;而他看上去还只是个男孩子;我从她的神情仿佛察觉到一种母性的骄傲,因为自己的成年孩子能够侃侃而谈,而且别人也都在听,觉得他的话有道理。我不相信拉里那些话的涵义能打中她的心坎。

可是,我的话还没有问完。

“你的瑜伽师是什么样子?”

“你指外表,是不是?怎么说呢,他个子不高,人不瘦,也不胖,暗棕色皮肤,胡须剃得光光,白发剪得很整齐。身上除掉一件围腰布外,什么也不穿,然而能够使人看上去和布罗克斯兄弟公司广告上的男人一样穿着整齐。”

“那么,他有什么地方使你特别看中的呢?”

拉里凝神看着我整整有一分钟方才回答。他陷在深窝里的那双眼睛像在企图钻进我的灵魂深处。

“圣徒气息。”

他的回答使我微微感到不安。在这间陈设着精美家具、墙上挂着名画的房间里,这句话就像浴缸漫出的水从天花板上漏下来,扑腾的一声。

“我们全都读到过圣徒。圣佛兰西斯啊,十字架的圣约翰啊,但是,这都是几百年前的事了。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会在今天碰见一个活的圣徒。从我第一次看见他,我就毫不怀疑他是个圣徒。这是个了不起的经验。”

“你得到的又是什么呢?”

“宁静,”他随口回答,淡淡地一笑。然后突然站了起来说,“我得走了。”

“唉,等等,拉里,”伊莎贝儿叫。“时间还早呢。”

“晚安,”他说,一面仍旧笑着,毫不理会她的央求。他吻了一下她的秀颊。“我一两天内再来看你们。”

“你住在哪里?我来看你。”

“哦,别找这些麻烦了。你知道在巴黎打一个电话多么困难,而且我们的电话常常出毛病。”

我看见拉里这样不落痕迹地拒绝把住址告诉人,肚子里好笑。这是他的一个怪癖,总是瞒住自己的住址。我建议后天晚上请他们全体在波隆花园吃饭。在这样令人心醉的春天,露天坐在树下面吃饭,确是快意之至,而且格雷可以用他的小轿车开我们去。我同拉里一同离开,本来很愿意跟他走一段路,可是,一走到街上,他就和我拉拉手,大踏步走了。我坐上出租汽车。

* * *

[1] 贝里埃尤特是著名香槟酒厂家;这里的贝里埃当然是指商标,但肯定不是香槟,而可能是梨汁或苹果汁制的果子酒。

[2] 这种戏法据别的小说里形容的,是将一根绳子笔直地伸入云中,再命小儿爬上去,以此勒索观众给钱。

[3] 瑜伽师或修瑜伽行者,一般即指修道士,与哲学派别或佛教都无大关系。他们各有一套修炼术,道行各有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