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略特认为,早饭只能跟陌不相识的人一起吃,而且只在不得已时才这样做,因此,布太太和伊莎贝儿都逼得只好在自己卧房里吃早饭;布太太有点不大愿意,伊莎贝儿则丝毫不觉得什么。可是,伊莎贝儿醒来后,有时候告诉安托瓦内特——就是艾略特给她们雇的那个高贵女用人——把她的牛奶咖啡送到她母亲房间里,俾能一面喝咖啡,一面和母亲谈天。她现在整天没得空,这是她一天中间唯一能够和母亲单独在一起的时刻。就是在这样一个早晨,母女到达巴黎将近一个月的光景,伊莎贝儿告诉母亲头一天晚上怎样玩的,讲她和拉里大部分时间都带着一群朋友逛那些夜总会;讲完之后,布太太就向她提出那个自从来到巴黎之后心里一直想要问的问题。
“他几时回芝加哥呢?”
“不知道。他没有谈到过。”
“你没有问他吗?”
“没有。”
“你是不是有点怕问?”
“不是,当然不是。”
布太太倚在软榻的靠背上,穿着艾略特坚持要给她买的时髦晨服,修着指甲。
“你们两个人单独在一起时,成天谈些什么?”
“我们并不成天在谈。在一起就很好。你知道,拉里一直都比较沉默。我们谈话时,大都是我在讲话。”
“他平时干些什么?”
“我也弄不清楚;只觉得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我想他日子过得很好。”
“还有他住在哪里?”
“这个,我也不知道。”
“他好像很讳莫如深,是不是?”
伊莎贝儿点起一支香烟,当她从鼻孔里呼出一缕烟时,静静地望着她母亲。
“你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妈?”
“你舅舅认为他租了一所公寓,跟一个女人同居。”
伊莎贝儿扑哧笑了起来。
“你相信吗,妈?”
“不,老实说我不相信。”布太太望着自己的指甲在转念头。“你可曾跟他谈过芝加哥呢?”
“谈过,谈得很多。”
“他可曾有过什么表示打算回去呢?”
“说不上有。”
“他到今年十月已经离开芝加哥两年了。”
“我知道。”
“这是你的事情,乖乖,你认为怎样做对,就怎样做。可是,尽在拖并不能解决问题。”她盯着女儿望,但是,伊莎贝儿避开母亲的眼光。布太太疼爱地向她微笑。“你还是去洗澡吧,否则,午饭要迟到了。”
“我要跟拉里去吃午饭。在拉丁区一个什么地方。”
“好好玩吧。”
一小时后,拉里来接她。他们雇了一辆汽车上圣米歇尔桥,漫步走上行人拥挤的圣米歇尔大街,找到一家外表像样的咖啡馆。他们在走廊上坐下,叫了两杯迪博内[1]。后来又叫了一辆汽车去一家饭馆,伊莎贝儿胃口极好,拉里给她叫的那些好吃的菜她都吃得很香。她喜欢看那些和他们挨肩擦背坐在一起的人,因为这地方很挤;看见他们显然对食物感到那样强烈的兴趣,自己都笑了;可是,她最最开心的是和拉里单独找一张小台子坐着。她爱看自己兴孜孜地拉呱着时他眼睛里的喜悦神情。这样自由自在和他在一起使她感到心醉。可是,在她脑子的角落里却隐隐约约有种不安,因为虽则他看上去也很自在,她觉得与其说是由于有她,还不如说是由于喜欢这种环境。她母亲早上说的话有点打动了她,现在虽则毫不用心地聊着天,却留心看着他的每一个表情。他和离开芝加哥时并不完全一样,但是,说不出哪儿变了。他的样子和她记得的他同样年轻,同样坦率,只是神情变了;并不是说变得更加严肃了;他的脸色静下来时一直是严肃的,而且有一种安静的神情,是她以前没有见到过的;就好像解决了自己的什么问题,因而从来没有感到像现在这样心安理得过。
两人吃完午饭之后,他建议上卢森堡博物馆逛一转。
“不,我不想去看那些画。”
“好吧,那就去花园里坐坐。”
“不,这个我也不想。我要去看看你住在哪里。”
“没什么可看的,我住在旅馆里一个很蹩脚的小房间。”
“艾略特舅舅说你住一所公寓,跟一个画家的模特儿发生了不正常的关系。”
“那么,你就亲自去看看。”他大笑说,“从这里去只有几步路。我们可以走过去。”
他带着她穿过一些狭隘的、弯弯曲曲的街道,尽管从街两边的高房子中间可以望见一抹青天,但仍旧很寒伧相,走了一会儿之后,就在一家门面很不像样的小旅馆门口站住。
“我们到了。”
伊莎贝儿随着他走进一间狭窄的厅堂,厅堂的一边有一张书桌,书桌后面坐了一个人,没穿上衣,只穿一件细黑黄条子相间的背心,围一条很脏的围裙,在看报纸。拉里向他要钥匙,那人从身后格子架里把钥匙交给他,同时好奇地瞥了伊莎贝儿一眼,又转为会意的假笑。显然他认为伊莎贝儿去拉里的房间不是干规矩事情的。
他们爬上两串楼梯,楼梯上铺的破旧的红地毯,拉里打开自己的房门,伊莎贝儿走进一间有两扇窗户的小房间。窗子望出去是街对面的灰色公寓,公寓底层是一家文具店。房内放一张单人床,床旁边一只床头柜,一口大衣柜镶着一面大镜子,一张装了垫子但是椅背笔直的圈椅,两扇窗子之间放一张桌子,桌子上有架打字机,一些纸张和好几本书。壁炉板上堆了些纸面装订的书。
“你坐圈椅,椅子不大舒服,可是,这是我拿得出的最好的了。”
他另外拉了一把椅子,自己坐下。
“你就是住在这儿吗?”伊莎贝儿问。
他看见她脸上的神情,哧哧笑了。
“就在这儿,我自从到巴黎来,一直就住在这儿。”
“可是为什么呢?”
“方便,这儿靠近国家图书馆和巴黎大学。”他指指她没有注意到的一扇门,“这里有个浴间,我可以在这儿吃早饭,晚饭一般就在我们吃午饭的那一家吃。”
“这太肮脏了。”
“不,我觉得不错,我只要这样子。”
“可是,这儿住的是些什么人呢?”
“噢,我不清楚。上面阁楼住了几个学生。两三个在政府机关里做事的老单身汉和一个奥台翁剧院的退休女演员;唯一的另外一个有浴室的房间,住着一个包身的女人,她的男朋友每隔一个星期的星期四来看她;恐怕还有些暂住的客人。这地方很安静,很规矩。”
伊莎贝儿弄得相当尴尬,而且由于知道拉里已经看出来并且在笑她,有点存心找岔儿。
“桌子上那本大书是什么?”她问。
“哪个?噢,那是我的希腊字典。”
“你的什么?”她叫。
“没有关系,不会咬你的。”
“你在学希腊文吗?”
“对。”
“为什么?”
“我想到要学一点。”
他望着她时,眼睛里带着微笑,她也对他回笑。
“你可觉得不妨告诉告诉我,你到了巴黎之后,这两年,做了些什么事情?”
“我看了很多书。一天总要看上八小时到十小时。我去巴黎大学听过课。我认为,我已经把法国文学里所有的重要作品都看了,我而且能看拉丁文,至少能看拉丁散文,差不多跟我看法文一样没有困难。当然,希腊文要难些。可是我有一个很好的教师。在你来到巴黎之前,我每星期经常有三个晚上去他那里补习。”
“这样会有什么结果呢?”
“获得知识。”他微笑说。
“这好像不太实际。”
“也许不太实际,另一方面,也许很实际。总之非常之有趣。你决计想象不到读《奥德修纪》的原文时多么令人兴奋。使你感到仿佛你只要踮起脚伸出手来,天上的星星就能碰到似的。”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就像兴奋得控制不住自己,在小房间内来回走着。
“前一两个月我看了斯宾诺莎[2]。我不敢说我已经十分懂得,可是感到非常振奋。就像乘一架飞机降落在巍峨群山中的一片高原上。四围万籁俱寂,而且空气非常清新,像佳酿一样沁人心脾;自己感觉到像个百万富翁。”
“你几时回芝加哥?”
“芝加哥?不知道。我就没有想过。”
“你说过,如果你两年之后,找不到你要找的东西,你就放弃不干吗?”
“我现在不能回去。我刚要入门:看见广大的精神领域在我面前展开,向我招手,我急切要去那里旅行。”
“你希望在那边找到什么呢?”
“我那些问题的答案。”
他瞥她一眼,简直有点顽皮。如果不是因为她和他这样熟悉,她说不定认为他在开玩笑。“我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我想弄清楚为什么世界上会有恶。我想要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灭,还是我死后一切都完了。”
伊莎贝儿倒抽一口冷气。听见拉里讲这些事情,她觉得怪不舒服,幸亏他谈得非常随便,声调就和平时讲话一样,使她还能不露出窘相。
“可是,拉里,”她微笑说,“人们几千年来都在问这些问题;如果能够回答的话,肯定答案早已有了。”
拉里笑了一声。
“你笑得就好像我说了什么蠢话似的,”她生气说。
“没有这个意思。我认为,你说得很在点子上。可是,另一方面,你也不妨说,既然人们对这些问题问了几千年,那么,他们就没法不问这些问题,而且不得不继续问下去。还有,你说没有人找到过答案,这话并不正确。答案比问题还要多,而且不少的人都给这些问题找到完全满意的答案。例如鲁斯布鲁克[3]那个老头儿。”
“他是谁?”
“哦,只是巴黎大学一个我不认识的人。”拉里随口回答。
伊莎贝儿不懂得他是什么意思,但他继续往下说。
“这话听上去非常之幼稚。这些事情使大学里二年级学生感到兴奋,但是,离开大学后就忘掉的。他们得养家活口。”
“我不怪他们,你知道,我幸亏还有点钱可以过活。如果没有的话,我也只好像别人那样设法去赚钱了。”
“你难道把钱一点不放在眼里吗?”
“是的,”他笑着说。
“你觉得自己在这些事情上还要搞多久呢?”
“我也说不了。五年。十年。”
“这以后呢?你预备把这种智慧派什么用处呢?”
“我如果有了智慧,我想我当不难懂得怎样派它的用处。”
伊莎贝儿两只手激动地勒在一起,身子从椅子上探出来。
“你完全错了,拉里。你是个美国人,这儿不是你安身立命的地方。你安身立命的地方是美国。”
“等我搞好了,我就回去。”
“可是,你要错过很多机会。我们正在经历着一个世界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宏伟时代,你怎么能忍心坐在这死气沉沉的地方一动不动呢?欧洲完蛋了。我们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强大的民族。我们正在一日千里地前进。我们什么都有。你有责任参加国家的发展事业。你忘记了,你不知道美国今天的生活多么使人惊心动魄。你有把握说你不参加这种建国大业,是因为你没有勇气去担当目前面临着每一个美国人的重任吗?唉,我知道你多多少少也在工作,但这恰恰是逃避责任,可不是?这难道不恰恰是一种积极的偷懒吗?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畏缩不前,美国会弄成什么样子?”
“你很苛刻,心肝,”他笑着说。“我的回答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和我一样的感受。对他们说,这也许是运气,多数人都准备按常规行事;你忘记的是,我想学习就跟——就跟格雷想要挣一大笔钱一样热烈。难道我想花几年工夫教育自己真就是背叛祖国吗?也许我学成以后,将有一点人家高兴要的东西拿出来。当然这要看,可是,如果我失败了,我也不比一个人做生意而没有赚到钱更不如些。”
“那么我呢?我难道对你一点不重要?”
“你对我非常重要。我要你嫁给我。”
“几时呢?十年之内吗?”
“不。现在。越快越好。”
“靠什么呢?妈没有什么奁资给我。而且,她有也不肯。她会认为,这样鼓励你游手好闲是错的。”
“我不要你母亲的什么奁资,”拉里说。“我有三千块一年。这在巴黎很够用了。我们可以有一所小公寓和一个做全天的女用人。我们会生活得非常开心,心肝。”
“可是,拉里,三千块一年是没法子生活的。”
“当然能够。很多人钱比这少得多也能生活。”
“可是,我不愿意靠一年三千块钱生活。我没有理由要这样。”
“我过去只要一半的钱也就生活下来了。”
“可你,是怎么过的!”
她看一下那间寒伧的小房间,厌恶地耸下肩膀。
“这就是说,我储蓄了一点钱。我们可以上卡普里岛[4]去度蜜月,秋天我们再去希腊。我渴想看看希腊。你记得我们过去不是时常谈到一同周游世界吗?”
“我当然想旅行。但不是这样旅行。我不愿意坐二等舱,也不愿意住三等旅馆,连个浴间都没有,吃饭都在小饭店里。”
“去年十月,我就是这样上意大利去的。玩得真开心。我们可以靠三千块一年把全世界都跑到。”
“可是,我要有孩子,拉里。”
“这没有关系。我们把孩子一起带了去。”
“你真蠢,”她大笑说。“你知道有个孩子要花多少钱?维娥莱·托姆林森去年生了一个孩子,她尽量节省,还花了两千五百块。还有你知道雇一个保姆要多少钱?”她脑子里想到一连串的事情,变得愈来愈激动了。“你一点不实际。你不懂得你要求我的是什么。我年轻。我要找乐子。我要做别人家都做的事情。我要参加宴会,参加跳舞会,我要打高尔夫球和骑马。我要穿好衣服。你可懂得一个女孩子不能穿得跟她一起的那些人一样好,是什么滋味?拉里,你可知道买你朋友穿厌了的旧衣服穿,和感到人家可怜你送你一件新衣服,是什么滋味?我甚至于连去一家像样的理发店做做头发也做不起。我不要坐电车和公共汽车到处跑;我要有我自己的汽车。你想,你在图书馆里看书,我成天干的什么?逛马路,看橱窗,还是坐在卢森堡博物馆的花园里留心自己孩子不要闯祸?我们连朋友都不会有。”
“唉,伊莎贝儿,”他打断她。
“不会是我过去来往的那些朋友。是啊,艾略特舅舅的朋友有时候会看他的面子请我们一次,但是,我们去不了,因为我没有像样的衣服穿,而且我们不会去,因为我们回请不起。我不想认识一大堆上不了台盘的、不修边幅的人。我要生活,拉里。”她突然感到他眼睛里有种神情,虽则盯着她望时永远是那样温柔,但是,带有一点好笑。“你觉得我愚蠢,是不是?你觉得我啰嗦而且蛮不讲理。”
“不,我并不。我觉得你说的这些都很自然。”
他背对着壁炉站着,她站起来,走到他跟前,和他面对面。
“拉里,如果你一个铜子没有,可是,找到一个收入三千块的工作,我会毫不迟疑就嫁给你。我会替你烧饭,收拾床铺,我会不在乎我穿的什么衣服,我会什么都不在乎,我会认为这样非常之有意思,因为我知道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你总会有钱的。可是,现在这样结婚,意味着我一辈子要过这种肮脏的牛马不如的生活,什么指望都没有。这等于说,我要苦挨苦挣一辈子。而为的什么呢?为了使你能够成年累月地给你说的自己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找答案。这太不像话了。一个人应当工作。他生到世界上来就为的这个,他就是这样造福社会的。”
“总之,他有责任在芝加哥安顿下来,进亨利·马图林的投资公司。你认为劝说我的朋友买亨利·马图林感兴趣的股票,我会大大造福社会吗?”
“掮客总是要有的,这样养家活口完全没有什么不体面,不光彩的地方。”
“你把巴黎有一般收入的人的生活形容得一塌糊涂。你知道,实际上并不如此。人们用不着上夏奈尔服装店,仍旧可以穿着得很好。而且所有有趣的人并不住在凯旋门附近和福煦大道上。事实上,有趣的人简直不住在那儿,因为有趣的人一般钱都不多。我在这儿认识不少的人,画家,作家,学生,法国人,英国人,美国人,什么样式的人都有,我认为你会觉得这些人比艾略特的那些性情毛躁的侯爵夫人和目中无人的公爵夫人有趣多了。你脑筋动得快,而且富于幽默感。听他们一面吃晚饭,一面针锋相对地谈话,你一定很欣赏,尽管喝的只是普通的葡萄酒,而且你用不着有个男管家和两个手下人伺候你。”
“别胡扯,拉里。当然我会欣赏。你知道我并不势利。我很喜欢会见有趣的人。”
“是的,穿着夏奈尔服装店的衣服。你想他们看见你这副打扮会不会认为你是来视察贫民窟的呢?他们不会舒服,你也不会舒服,而且你除了事后告诉爱米丽·德·蒙塔杜尔和格拉西·德·夏托加亚尔,说你在拉丁区碰到一群怪里怪气的不修边幅的人,觉得非常好玩之外,别无收获。”
伊莎贝儿微微耸一下肩膀。
“我敢说你讲得对。他们不是和我一起长大的那种人。他们跟我没有一点共同之处。”
“你这话指的什么?”
“还是我开头讲的话。从我记事以来,我一直就住在芝加哥。我的朋友全都在芝加哥。我的兴趣全在芝加哥。我在芝加哥过得很习惯。这是我的乡土,也是你的乡土。妈现在有病,而且她的病永远不会好了。我就是想离开她也不能离开她。”
“这是不是说除非我回到芝加哥去,你就不想嫁给我呢?”
伊莎贝儿踟蹰了一下。她爱拉里。她要嫁给他。她的整个身心都爱着他。她知道他也要她。她不相信到了摊牌时他不会软下来。她害怕,可是她不得不冒一下险。
“对的,拉里,我就是这个意思。”
他在壁炉板上划了一根火柴[5]——那种给你的鼻孔装满辛辣气味的旧式法国硫磺火柴——点起他的烟斗后,掠过她,走到一扇窗子前面站着。他向窗外望,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就像永远没有个完似的。她仍旧站在原来面对着他站着的地方,照着壁炉板上的镜子,但是,看不见自己。她的心乒乒乓乓地跳着,而且感到害怕,他终于转过身来。
“我真想能够使你懂得,我向你建议的生活要比你想象的任何生活都要充实得多。我真希望能够使你懂得精神的生活多么令人兴奋,经验多么丰富。它是没有止境的。它是极端幸福的生活。只有一件事同它相似,那就是当你一个人坐着飞机飞到天上,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只有无限的空间包围着你,你沉醉在无边无际的空间里。你是那样的欢乐,使你对世界上任何权力和荣誉都视若敝屣。前几天,我读了笛卡儿[6]。那样的痛快,文雅,流畅。天哪!”
“可是,拉里,”她急腔急调地打断他,“你难道看不出你在要求我做一件我做不来的事情,是我不感兴趣而且不想感兴趣的事情吗?我对你讲过不知道多少遍了,我只是一个平常的、正常的女孩子,我现在二十岁,再过十年我就老了,我要及时行乐。唉,拉里,我的确非常爱你。所有这些全都是无聊的玩意儿。它不会使你有什么出息的。为了你自己,我求求你放弃它。拉里,做个好样的,做一个男人应做的事情。人家都在分秒必争地干,你却在浪费宝贵光阴。拉里,你要是爱我的话,你就不会为了一个梦想而抛弃我。你已经荒唐过了。跟我们回美国去吧。”
“我不能。这对我说来等于自杀。这等于出卖我的灵魂。”
“唉,拉里,为什么这样说话?那些歇斯底里的肉麻当有趣的女人就是这样说的。这有什么意义呢?毫无意义,毫无,毫无。”
“这恰恰就是我的感受,”他答道,着眼睛。
“你怎么可以笑呢?你可意识到,这是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我们正站在十字路口,我们现在的决定将会影响我们的一生。”
“我知道。请你相信我,我是在非常严肃地对待。”
她叹了口气。
“跟你讲正经话你不听,那有什么可说的。”
“可是,我不认为这是正经。我认为,你讲的从头到尾都是荒唐透顶的东西。”
“我?”如果不是因为她当时心里非常难过,她就会哈哈大笑。“可怜的拉里,你就像个疯子。”
她慢慢把手上戴的订婚戒指褪了下来,放在掌心里,对着它瞧。那是一粒四四方方的红宝石,用细白金嵌的戒指,她一直都很喜欢。
“你假如爱我,就不应当使我这样不快乐。”
“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使别人不快乐。”
她把放着红宝石戒指的手伸出来,颤抖的嘴唇勉强显出微笑。
“还你,拉里。”
“我没有用。你留着作为我们友谊的纪念好不好?你可以把它戴在小拇指上。我们的友谊不需要中止,是不是?”
“我会永远关心你,拉里。”
“那么就留着。我也将永远喜欢你。”
她迟疑了一下,然后把戒指套在右手的小拇指上。
“太大了。”
“你可以改装一下。我们上里茨酒吧间去喝杯酒。”
“好。”
她对这件事解决得这样容易,感到有点诧异。她没有哭。除掉她不会跟拉里结婚外,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她简直相信不了什么都完结了,结束了。她对两人没有大吵大闹有点不甘心。这件事就这样平心静气谈妥了,就仿佛他们刚才谈的是租房子的事情一样。她觉得自己上了当,但同时微微有种满意的感觉,因为两个人的表现都非常文明。她真想知道拉里究竟是什么一种心情。可是,这始终没法知道;他那张吸引人的脸,那双深色的眼睛,她知道只是一种面具,因为尽管她认识他许多年,却猜不透他。她本来把帽子脱掉,放在床上;现在站在镜子前面,把帽子戴上。
“我只是问着玩,”她说,一面把头发抹抹平,“你原来打算跟我解约吗?”
“没有。”
“我想也许可以使你不背包袱。”他没有回答。她转过身来,嘴边露出轻松的微笑。“现在好走了。”
拉里把身后的门锁上。当他把钥匙交给坐在写字台那儿的人时,那人带着狡狯的神情会意地望着他们。伊莎贝儿当然猜出这人当作他们在干苟且的事儿。
“我敢说这个家伙对我的贞操是打问号的,”她说。
他们雇了一辆汽车到里茨喝了一杯酒,谈些不相干的事情,丝毫不显得拘束,就像两个天天见面的老朋友一样。尽管拉里天生不大说话,伊莎贝儿话却很多,老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而且她决心不让相互之间变得沉默下来,弄得没有话说。她不想使拉里觉得她恨他,她的自尊心又逼使她装得使拉里不会疑心她伤心和不快乐。过了一会,她就建议他送她回去。当他把汽车开到门口让她下车时,她轻松地向他说:
“不要忘记你明天跟我们吃午饭。”
“杀头也不会忘记。”
她让他吻了自己的面颊,穿过车道门进去了。
* * *
[1] 一种紫红色的开胃甜酒。
[2] 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哲学家。
[3] 鲁斯布鲁克(1294-1381),古佛兰芒民族的神秘主义者。
[4] 在意大利。
[5] 是一种旧式红头火柴,和现在的黑头安全火柴不同,经过摩擦,自能燃烧。拉里用的这种火柴还浸过半截硫磺,烧起来时间比较耐久。
[6] 笛卡儿(1596-1650),法国理性主义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