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贝儿有意观光一下那些冶游场所;由于我对这些地方比较熟悉,就要求我做他们的向导。我不大愿意,因为在巴黎的这类地方,那些人对美国来的游客很不喜欢,而且毫不掩饰,所以往往弄得人不开心。但是,伊莎贝儿非去不可。我预先打她招呼,说这会使人很扫兴,请她千万穿得朴素一点。我们很迟才吃晚饭,先去仙女游乐厅[1]看了一小时戏,然后出发。我先带他们到圣母院附近的一处地下室,是歹徒和他们的那些家属常去的地方。由于老板和我相识,他找一张长桌子给我们让出几个空位子;长桌子那儿还坐着几个很不像样的人,可是,我叫了酒请大家喝,并且互祝健康。室内又热又脏又烟雾迷漫。后来我带他们去斯芬克司舞厅;这里的女人穿着漂亮而俗气的晚服,里面什么都不穿,奶子等等全看得见,面对面坐在两张长凳子上;乐队奏乐时,就一对对没精打采地跳起来,一面眼睛搜索着舞厅周围靠大理石面桌子坐着的男人。我们叫了一瓶没有冰过的香槟酒。有些女人经过我们面前时,把伊莎贝儿狠狠看了一眼,我不知道她可懂得这是什么意思。
后来我们又去了拉白路。那是一条寒伧狭窄的巷子;你才走进巷子,就给你一种下流淫秽的印象。我们走进一家咖啡馆。弹钢琴的是那种通常的苍白而浪荡的年轻人,另一个拉着小提琴的则是一个又老又疲倦的老头子,还有第三个人吹着不协调的萨克斯管。这地方挤满了人,看上去好像一张空台子都没有,但是老板看出我们是肯花钱的主顾,毫不客气地把一对男女赶到另外一张已经坐了人的桌子去,请我们坐下。那两个被打发掉的客人不甘心,讲了一些涉及我们的很不中听的话。不少的人都在跳舞;帽上系红绒球的水手;男人多数戴着便帽,或者用手帕围着脖子;成年的妇女和年轻的女孩子,眼睛全画起来,光着头,穿着短裙和颜色罩衫。男人和眼睛化了妆的矮胖男孩子跳;瘦削,面目凶恶的女子和染了头发的胖女人跳;男人和女人跳。一股烟气杂酒气的臭味和汗酸味。音乐没完没了地奏着,这一群气味难闻的乱七八糟的人不停地在屋子里转,脸上闪耀着汗水,一本正经的劲头里带有一种可怕的样子。有几个大个儿的样子很粗暴,但多数人都矮小而且营养不足。我打量那三个奏乐的人。他们不妨说是机器人,因为演奏完全是机械式的;我心里盘算,有没有可能在过去某一个时候,当他们刚刚开始时,曾经想到自己说不定是人们会跑老远的路来听并向之喝彩的音乐家呢。便是把小提琴拉得很坏,你也得请人教,也得练习啊:难道这个提琴手费了那么大的事,就是为了在这个臭气熏人的狗窝里拉狐步舞曲子,拉到天快亮吗?音乐停止了,钢琴家掏出一块脏手绢揩揩脸。跳舞的人或者懒洋洋地,或者歪着身体,或者扭扭捏捏地,回到自己座位上。忽然间,我们听到一个美国口音。
“我的老天啊!”
一个女人从屋子对面的一张台子站起来。和她在一起的男子打算拦住她,但是,她把他推在一边,自己摇摇晃晃从对面走过来。她已经很醉了,走到我们台子边,站在我们面前,身体带点摇晃,傻里傻气地咧开嘴笑。她好像觉得我们这些人的样子怪有意思的。我望一下我的同伴。伊莎贝儿木然望着她,格雷皱着眉头,一脸愠怒,拉里盯着她看,像是相信不了自己的眼睛。
“哈罗,”她说。
“索菲,”伊莎贝儿说。
“你还他妈的当作是哪一个?”她咯咯笑了。她一把抓着身边走过的侍役,“芬山,拿张椅子来。”
“你自己拿,”他说,挣开她的手。
“畜生[2],”她骂,向他吐了一口唾沫。
“别介意,索菲[3],”一个大胖家伙说;他的大脑袋上长了一头油光光的头发,只穿件衬衫,就坐在我们邻座。“这儿有椅子。”
“想不到这样子碰见你们大伙儿,”她说,仍旧有点晃。“哈啰,拉里。哈啰,格雷。”她在那个男子搬在她身后的椅子上一屁股坐下。“大家来杯酒,老板[4],”她叫。
我早已注意到老板的眼睛在盯着我们,这时走了过来。
“你认识这些人吗,索菲?”他问,用熟悉的第二人称单数[5]称呼她。
“住嘴[6],”她醉醺醺地大笑。“他们是我小时候的朋友。我要请他们喝一瓶香槟。你可不要给我们什么马尿[7]吃。拿点人咽得下去不会呕出来的。”
“你吃醉了,我可怜的索菲,”他说。
“滚你的。”
他走了,很高兴能卖掉一瓶香槟酒——我们为了安全起见,只喝白兰地掺苏打水——这时索菲木木然看了我一会儿。
“你这位朋友贵姓,伊莎贝儿?”
伊莎贝儿把我的姓名告诉她。
“哦?我记得的,你有一次到过芝加哥。派头很神气的,是不是?”
“也许,”我笑说。
我一点想不起她来;这并不奇怪,因为我已经有十年多没有去过芝加哥,而且当时和以后都接触过不少的人。
她相当高,站起来时看去更高,因为人很瘦。她穿了一件鲜绿的绸罩衫,但是,弄皱了而且有污迹,下面着一条黑短裙。染成棕红色的头发剪得很短,马马虎虎卷了一下,而且弄得乱七八糟。妖里妖气的打扮;两颊的胭脂搽到眼睛,上眼皮和下眼皮涂成深蓝色;眉毛和睫毛都搽上很浓的黑油;嘴唇用口红染成鲜红;两只手的指甲也都染红,但是手很脏。她的样子比屋子里别的任何女人都更下流。我怀疑她不但喝醉了而且吸了毒。不过,也不能否认她具有一种邪恶的吸引力;她的头以一种傲慢的姿态稍稍向后仰起,脸上的打扮把她眼珠的绿色衬得更加刺目。尽管醉得颠三倒四的,她却有一种厚颜无耻的派头,使我能够想象得出是所有下流男人都喜欢的。她向我们鄙薄地一笑。
“敢说你们并不怎么高兴看见我,”她说。
“我听说你在巴黎,”伊莎贝儿懒洋洋地说,脸上带着冷淡的微笑。
“你何妨打电话给我。电话簿上有我的名字。”
“我们来了不久。”
格雷来解围了。
“你在巴黎玩得开心吗,索菲?”
“开心。你生意失败了,格雷,是不是?”
格雷的脸本来就红,这一下涨得更红了。
“是的。”
“真倒霉。我想眼下芝加哥的日子大约很不好过。幸亏我及早就离开了。天哪,那个狗娘养的怎么不拿点酒来我们喝?”
“他就来了,”我说;一个侍役盘子里托了几只杯子和一瓶酒,正穿过台子中间走来。
我的话使她注意到我。
“我的可爱的婆家人把我赶出芝加哥。说我败坏了他家——名声。”她咯咯地狞笑起来。“我现在靠国内的汇款生活。”
香槟来了,斟好了。她一只颤抖的手把杯子举到嘴边。
“神气十足的小人物见鬼去,”她说。她把酒喝光,看看拉里。“你自己好像没有什么说的,拉里。”
拉里脸上毫无表情地望着她。自从她来了以后,他的眼睛就一直没有离开她,现在很和气地对她一笑。
“我讲话本来不多,”他说。
音乐又奏起来。一个人走到我们面前;他个子相当高,而且长得结实;大鹰钩鼻子,锃亮的黑头发,大嘴和多肉的嘴唇。那样子就像个成了反面角色的萨伏纳洛拉[8]。像这里的多数男人一样,他不戴领子,小腰身的上褂扣得很紧,显出一点腰来。
“来,索菲。我们去跳舞。”
“走开。我没有空。你难道没有看见我有朋友吗?”
“我才不管你那些朋友[9]。滚你妈的朋友。来跳舞。”
他抓着她的胳臂,但是,她挣脱他。
“别缠我,混蛋[10],”她突然怒气冲冲叫出来。
“坏东西[11]。”
“你才坏[12]。”
格雷不懂得他们讲些什么,可是,我看出伊莎贝儿完全理解,因为她具有多数正经女子有的那种对猥亵的奇异知识,所以她脸板下来,皱着眉头表示厌恶。那人举起胳臂,张开手——一只长满老茧的工人的手——正预备打她耳光,这时格雷从椅子上半抬起身子。
“滚开[13],”他用自己的恶劣声调喊。
那人停下来,恶狠狠看了格雷一眼。
“当心,可可,”索菲说,狞笑一下。“他会把你打个半死。”
那人把格雷的高大身材、体重和力气打量一下,悻悻地耸耸肩膀,向我们骂了一句脏话,溜走了。索菲醉意十足地哧哧笑了。在座其余的人都不作声。我重新给她把杯子斟满。
“你住在巴黎吗,拉里?”索菲把酒喝光之后问他。
“暂时。”
跟一个喝醉酒的人谈话总是很吃力的,而且不用说,清醒的人都处在不利地位。我们继续谈了几分钟话,谈得既乏味,又尴尬。后来索菲把椅子往后一推。
“我再不回到我的男朋友那儿去,他就要气疯了。他是个生闷气的浑蛋,可是老天啊,是个好样的。”她摇摇晃晃站起来。“再会,朋友们。来玩嘛。我每天晚上都在这儿。”
她挤到那些跳舞的人中间,在人群中消失了。我看见伊莎贝儿的高贵容貌上那种冷冰冰的鄙夷表情,几乎要笑出来。我们谁也不讲话。
“这是个下流地方,”伊莎贝儿突然说。“我们走吧。”
我付掉我们叫的酒和索菲的香槟酒账,大家一同离开。大部分人都在舞池里,我们看也不看就出去了。时间已过两点,我觉得应当睡觉了,但是,格雷说他肚子饿,所以,我建议上蒙马特尔的格拉夫饭店去吃点东西。车子开出去时我们全都不说话。我坐在格雷旁边指挥他开到那个装潢得很俗气的餐馆。阳台上还坐了一些人。我们走到里面,叫了火腿蛋和啤酒。伊莎贝儿至少表面上重又镇定了下来;她恭维我认识巴黎的这些比较下流的场所,也许带有一点调侃味儿。
“是你要去的,”我说。
“我玩得十分开心。今天晚上痛快极了。”
“见鬼,”格雷说。“叫人要呕出来。还有索菲。”
伊莎贝儿无动于衷地耸一下肩膀。
“你还记得她吗?”她问我。“你第一次到我们家来吃晚饭时,她就坐在你旁边。当时她的头发还不是红得这样不像话。它原来的颜色是暗赭色。”
我把往事回忆一下;想起了一个年纪很轻的女孩子,蓝得几乎像绿色的眼睛,头微微斜向一边,很逗人;不能算美,但是活泼坦率,杂有腼腆和俏皮,使我觉得很有趣。
“当然我记得。我喜欢她的名字。我有个姑母就叫索菲。”
“她嫁了一个叫鲍勃·麦唐纳的男孩子。”
“人不错,”格雷说。
“他是我碰见的最漂亮的男孩子之一。我永远不懂得他看中索菲的什么地方。她是紧接着我之后结婚的。她的父母离婚了;母亲改嫁了一个在中国的美孚石油公司的人。她跟着父亲住在麻汾,那时我们时常看见她,但是,她结婚之后就和我们这群人有点疏远下来。鲍勃·麦唐纳是个律师,但是挣的钱不多,住在城北一所没有电梯的公寓里。但是,这不是原因。他们不愿意看见任何人。我从来没有看见有两个人相爱得这样狂热的。便在他们结婚已经有两三年而且生了一个孩子之后,两个人上电影院时,还是像情人一样;他搂着她的腰,她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们在芝加哥被人当作笑话说。”拉里听着伊莎贝儿讲,不赞一词。脸上有一种莫测高深的神情。
“后来怎样呢?”我问。
“有天晚上,他们开着自己的小敞篷汽车回芝加哥,把孩子带在身边。他们总是把孩子带着,因为家里没有帮手,索菲什么事都亲自动手,而且他们对孩子异常钟爱。一伙醉鬼开着一部大轮车以每小时八十英里的速度和他们迎头撞上。鲍勃和孩子当场撞死,可是,索菲只受到脑震荡,另外断了一两根肋骨。他们尽量瞒着,不让她知道鲍勃和孩子已经死了,但是,最后只好告诉她。他们说那情形真使人受不了,她就像疯了一样;叫得房子都要塌下来。他们得日夜看守着她,有一次,几乎被她从窗子里跳出去。当然我们凡是能够做的都做了,可是,她好像恨我们。她从医院出来之后,他们把她送进疗养院,在那边住了好几个月。”
“可怜的人儿。”
“当他们放她出来之后,她开始喝酒;喝醉之后,谁找上她,她就跟谁睡觉。她的夫家人吃她不消。他们都是些善良的安分的人,对这种丑事非常愤恨。开头我们全都想帮助她,但是没办法;如果你请她吃晚饭,她来的时候就已经喝醉了,而且很可能客人还没有散,她就醉得不省人事了。后来她和一班坏蛋混起来,我们只好不睬她。有一次,她因喝醉酒开汽车被捕。和她在一起的是她在地下酒店结识的一个达果[14],一查原来是个官方要缉拿的人。”
“可是,她有钱吗?”我问。
“有鲍勃的人寿保险;那辆把他们撞倒的汽车的主人是保了险的,她从他们那里也拿到一点钱。不过,这点钱维持不了多久。她花钱就像喝醉酒的水手,两年之内就赤脚了。她的祖母不肯让她回麻汾。后来,她的夫家人说,如果她肯出国,并且住在外国不回来,就给她生活津贴。我想,她现在就是靠的这笔钱过活。”
“事情又还原了,”我说。“从前有一个时候,败家子是从英国送到美洲去的;现在的败家子显然是从美国送到欧洲来了。”
“我真替索菲可惜,”格雷说。
“是吗?”伊莎贝儿冷静地说。“我不。当然这是一个打击,当时我比任何人都更加同情她。我们一直彼此都很熟悉。但是,一个正常的人碰到这种事情总要恢复过来的。她所以垮掉是因为她本来就有劣根性;天生就是个不健全的人;连她对鲍勃的爱情都嫌过分。她如果性情坚强的话,总应该有办法过下去。”
“如果坛坛罐罐全都……你是不是太狠心了,伊莎贝儿?”我咕噜说。
“我不认为如此。这是常识,我认为不需要对索菲感情用事。天晓得,谁也不比我更爱格雷和两个孩子的了;如果他们在一次车祸中送了命,我会变得神志失常,但是,迟早将会振作起来。格雷,你是不是赞成我这样做,还是赞成我每晚喝得酩酊大醉,并且和巴黎的随便一个流氓睡觉?”
格雷的回答很妙,也可以说是我听见格雷的讲话最有风趣的一次。
“当然我赞成你穿一件摩林诺时装店新制的衣服跳进我的火葬堆里,不过,既然现在不行殉葬,我想最好的代替办法是打桥牌。你而且要紧记住,除非你有把握一出手就拿三叠半到四叠牌,不要上来就叫无王牌。”
我不想向伊莎贝儿指出,她对自己丈夫和孩子们的爱虽则出于真心,但一点谈不上热烈;这不是时候。可能她已经看出我脑子里在想的什么,所以带有挑战的味道问我道:
“你怎么说?”
“我和格雷一样,很替这女孩子惋惜。”
“她不是女孩子,她已经三十岁了。”
“我想她的丈夫和孩子丧命时,世界对她说来已经完结了。生命待她太残酷了,所以她也不管自己变得怎样,一头钻进酗酒和淫乱的堕落泥坑,作为对生命的报复。她本来住在天堂,现在天堂失去了,她住不惯平凡人的平凡世界,因此,绝望之余,一头钻进地狱。我可以想象得出,既然她不再能喝到天神的琼浆玉液,那还不如饮小便的好。”
“这是你们在小说里写的一套。它是胡扯,你也知道是胡扯。索菲滚进泥潭里是因为她喜欢。别的女人也有死掉丈夫和孩子的。她变坏并不是这个原因。坏不是由好变过来的。坏本来就已经有了。等到那次车祸冲破她的防线,她就露出本来面目来。别把你的怜惜浪费在她的身上;她现在变成这样,说明她一直就是这样。”
拉里自始至终没有开口。他像在沉思,我们讲些什么恐怕他听都没有听见。伊莎贝儿讲完话后,暂时有一段沉寂。后来他开始讲话了,但是,声音很古怪、很单调,不像朝着我们,而像自言自语;眼睛像在望着模糊的已往岁月。
“我记得她十四岁时,把长头发从前额梳到后面,在后面打一个黑蝴蝶结,一张长了雀斑的严肃的脸。是一个谦虚的、高尚的、充满理想的孩子;碰到什么书都看,我们时常在一起谈书。”
“在什么时候?”伊莎贝儿问,眉头微微有点皱。
“哦,在你和你母亲出去交际的时候。我常上她祖父家里去,我们会坐在他们家那棵大榆树下面,相互读书。她喜欢诗歌,自己也写了不少诗歌。”
“很多女孩子在这样年纪都写诗。相当蹩脚的东西。”
“当然那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而且敢说我自己就不懂得什么好坏。”
“你自己顶多也不过十六岁。”
“当然是模仿的。有不少地方学的罗勃特·弗罗斯特[15]。不过我的感觉是,年纪这样轻的女孩子能写成这样,是了不起的。她的耳朵很灵敏,而且有节奏感;对乡野间的声音和气味有感情,诸如空气中早春的温柔气息和干旱土地上雨后发出的清香。”
“我从来不知道她写诗,”伊莎贝儿说。
“她保守秘密,怕你们大家笑她。她很害臊。”
“她现在可不害臊。”
“战后我回来时,她几乎已经是成人了;读了许多关于工人阶级情况的书,而且是在芝加哥亲自看到了那些情况。她迷上了卡尔·桑德堡[16],拚命写自由诗,描写穷人的困苦生活和工人阶级的受剥削情况。我要说那些诗写得平淡,但是诚实,而且带有同情和高尚感情。当时,她想要做一个社会工作者。她的牺牲精神很使人感动。我觉得,她的能力很强。她并不傻,也不感情冲动,但是,给人一种悠闲贞静和灵魂高洁的印象。那年夏天,我们时常碰面。”
我能够看出,伊莎贝儿听得越来越毛躁。拉里一点不觉得自己在拿一柄匕首戳进她的心里,而且每一个单词都像匕首在她心里搅。可是,伊莎贝儿开口时,嘴边却露出淡淡的微笑。
“她怎么选上你做她的知心人的?”
拉里一双诚实的眼睛望着她。
“我不知道。你们这些人都很有钱,她在你们中间是一个穷女孩子,而我则不属你们之列。我来到麻汾,只是因为纳尔逊叔叔在麻汾行医。想来她觉得这使我和她有共同的地方。”
拉里一个亲戚也没有。我们多数人至少有些堂兄弟、堂姐妹或者表兄弟、表姐妹;这些人我们可能简直不认识,但至少使我们感到自己是这个家族的一部分。拉里的父亲是独生子,母亲是独生女;他的祖父是教友派教徒,年纪很轻时就在海上遇难,他的外祖父没有兄弟,也没有姐妹。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像拉里这样孤零的。
“你曾想到过索菲爱你吗?”伊莎贝儿问。
“从来没有,”他笑了。
“她是爱你的。”
格雷冒冒失失的样子说,“拉里打完仗作为一个受伤军人回来时,半个芝加哥的女孩子都在追他。”
“这不仅仅是追。她崇拜你,我可怜的拉里。难道你是说你不知道吗?”
“我当然不知道,而且我不相信。”
“想来你认为她太高尚了。”
“对我说来,她现在仍旧如在目前;一个瘦瘦的小女孩子,头发打了个蝴蝶结,脸色庄重,读起济慈的颂歌来,声音有点抖,含着眼泪,因为诗太美了。不知道她如今在哪里。”
伊莎贝儿微微吃了一惊,带着迷惑不解的神情把拉里看了一眼。
“晚得不像话了,我人疲倦得不知道怎么办。我们走吧。”
* * *
[1] 巴黎的一家黄色舞剧院。
[2] 原文为法文。
[3] 原文为法文。
[4] 原文为法文。
[5] 相当于中国不称“您”,而称“你”。
[6] 原文为法文。
[7] 原文为法文。
[8] 萨伏纳洛拉(1452-1498),意大利黑袍教僧侣,代表教会反对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放纵和社会风气败坏。政治上拥护法国的查理8世,引起教皇亚历山大6世的敌意,以宣传异端罪被处火刑。
[9] 原文为法文。
[10] 原文为法文。
[11] 原文为法文。
[12] 原文为法文。
[13] 这里应是法文,即滚开意,说话的人把音念别了。
[14] 美国人用以指意大利人、西班牙人或葡萄牙人的贬语。
[15] 罗勃特·弗罗斯特(1875-1963),美国诗人,以写新英格兰乡村风光知名。
[16] 卡尔·桑德堡(1878-1967),美国当代诗人,继承惠特曼传统,写自由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