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学校里掀起一股笃信宗教的热潮。再听不到有谁骂人、讲粗话,低年级学生的捣蛋行为被视为大逆不道,而大孩子们就像中世纪不居圣职的上院议员那样,依仗自己的膂力迫使弱小者改恶从善。
菲利普的思想本来就比较活跃,渴望探求新事物,这股热潮一来,他变得十分虔诚。不久,他听说有个“圣经联谊会”招募会员,便写信去伦敦询问详情。回信说,要填一张表格,写上申请人的姓名、年龄和所在学校;还要在一份正式宣誓书上签字,保证自己每天晚上念一节《圣经》,持续念上一年;另外,再缴半个克朗[1]会费——据解释,所以要缴这半个克朗,一方面是为了证明申请者要求加入“圣经联谊会”的诚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分担该会的办公开支。菲利普将表格和钱款及时寄了去,随后收到对方寄来的一本约值一个便士的日历,日历上注明每天规定要念的经文;另外还附了一页纸,纸的一面印着一幅耶稣和羊羔的图画,另一面是一小段框有红线的祈祷词,每天在念《圣经》之前得先吟诵这段祈祷词。
每天晚上,菲利普以最快速度脱去衣服,为的是争取时间,赶在煤气灯熄掉之前完成他的读经任务。他孜孜不倦地阅读经文,就像平时念书一样,那些关于暴虐、欺骗,忘恩负义、不诚实和诡诈的故事,他不加思辨地一一念过去。这般所作所为,要是果真出现在周围的现实生活之中,准会使他惊恐万状,而现在他念到时,却是不置一词地让它们在头脑里一掠而过,因为这些恶行是在上帝的直接授意下干的。“圣经联谊会”的读经办法是交替诵读《旧约》和《新约》中的一个篇章。一天晚上,菲利普看到耶稣基督的这样一段话:
“你们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也必成就。
“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2]
当时,这段话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印象。但事有凑巧,就在两三天后的那个星期天,住在任所的教堂牧师会成员,也把这段话作为他布道的内容。照理说,即使菲利普很想洗耳恭听,恐怕也未必能听清楚,因为皇家公学的学生全被安排在唱诗班的座席上,而布道坛又设在教堂的十字式耳堂的角落处,这样,布道人差不多是完全背对着菲利普他们。再说,距离又那么远,布道人要是想让坐在唱诗班座席上的人听清楚自己的话,那么他不但得生就一副响嗓子,还须懂得演说的诀窍才行。但长期以来,挑选坎特伯雷大教堂牧师会成员的主要依据,照例是教士们的学识造诣,而不注重他们是否具备应付大教堂事务的实际才能。或许是因为菲利普不久前刚读过那段经文,因而传到他耳朵里时倒还清晰可闻。不知怎么地,他突然觉得这些话似乎是针对自己讲的。在布道的过程中,菲利普老是想着那段话。晚上一爬上床,立刻翻开福音书,又找到了那段经文。菲利普尽管对书上讲的一词一语向来深信不疑,但现在发觉《圣经》里有时明明说的是一码事,到头来指的却是另一码事,确是够玄乎的。这儿学校里,他乐意请教的人一个也没有,于是他把问题记在心里,等到圣诞节回家度假时,才找了个机会提出来。一天吃过晚饭,刚做完祷告,凯里太太同往常一样在数点玛丽·安拿进屋来的鸡蛋,并在每只上面标上日期。菲利普站在桌旁假装没精打采地翻看《圣经》。
“我说呀,威廉大伯,这儿一段话,真是这个意思吗?”
菲利普用手指按着那段经文,装作无意之间读到的样子。
凯里先生抬起眼睛,从眼镜框的上方望着菲利普。他正拿着份《布莱克斯泰勃时报》,凑在炉火前面烘烤。那天晚上送来的报纸,油墨还未干透,牧师总要把报纸烘上十分钟,然后才开始看。
“是哪一节?”
“嗯,是讲只要心诚,大山也能搬掉的那一节。”
“假如《圣经》里这么说的,那当然就是这个意思了,菲利普,”凯里太太语调柔和地说,一面顺手操起餐具篮。
菲利普望着大伯,等他回答。
“这里有个心诚不诚的问题。”
“您的意思是说,只要心诚,就一定能把大山搬掉,是这样吗?”
“要靠心诚感化上帝,”牧师说。
“好了,该向你大伯道晚安了,菲利普,”路易莎伯母说。“你总不至于今晚就想去搬大山吧?”
菲利普让大伯在自己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走在凯里太太前头,上楼去了。他想要打听的,已经打听到了。小房间像座冰窖似的,他在换睡衣时,禁不住直打哆嗦。然而菲利普总觉得在艰苦的条件下做祷告,更能博得上帝的欢心。他手脚的冰凉麻木,正是奉献给全能之主的祭品。今晚,他跪倒在地,双手掩面,整个身心都在向上帝祈祷,恳求上帝能使他的跛足恢复正常。同搬走大山相比,这简直是件不费吹灰之力的小事。他知道,上帝只要愿意,一举手就能办到;而就他自己来说,内心一片至诚。第二天早晨菲利普结束祷告时,又提出了同样的请求,同时心中还为这项奇迹的出现规定了个日期。
“哦,上帝,假如仁慈与怜悯乃是您的意愿,就请您赐仁慈与怜悯于我,在我回学校的前一天晚上,把我的跛足治好吧。”
菲利普高兴地把他的祈求编成一套固定词儿。后来在餐室里祷告时又重复了一遍。牧师在念完祷告之后,往往要静默片刻才站起身子,而菲利普就是趁这当儿默诵的。晚上睡觉前,他身穿睡衣,浑身哆嗦着又默告了一遍。他的心不可谓不诚。他一度甚至巴不得假期早点结束。他想到大伯见到自己竟一步三级地飞奔下楼,该是多么惊讶;早餐后,自己和路易莎伯母又得怎么赶着出门去买一双新靴子……想着,想着,他不禁失声笑了出来。还有学校里的那些同学,见了不惊得目瞪口呆才怪呢!
“喂,凯里,你的脚怎么好啦?”
“噢,好了就好了呗,”他就这么漫不经心地随口应上一句,似乎这本来是世界上最自然不过的事。
这一来,菲利普尽可以踢足球了。他仿佛见到自己在撒开腿跑呀,跑呀,跑得比谁都快,想到这儿他的心止不住突突猛跳。到复活节学期结束时,学校要举行运动会,他可以参加各种田径赛;他甚至想象到自己飞步跨栏的情景。他可以同正常人完全一样,那些新来的学生,再不会因发现自己的生理缺陷而不胜好奇地一个劲儿打量自己;夏天去浴场洗澡,也不必在脱衣服时战战兢兢,百般防范,然后赶紧把脚藏到水里了——这一切,实在妙不可言。
菲利普将心灵的全部力量,都倾注在自己的祈祷里。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对上帝的言词无限信仰。在返校前的那天晚上,他上楼就寝时激动得浑身颤抖不止。户外地面积了一层白雪,甚至路易莎伯母也忍痛破格在自己的卧房里生了火,而菲利普的小房间里冷森森的,连手指也冻麻了。他好不容易才把领扣解开。牙齿不住格格打战。菲利普忽然心生一念:他得以某种异乎寻常的举动来吸引上帝的注意。于是,他把床前的小地毯挪开,好让自己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他又突然想到,自己身上的睡衣太柔软了,可能会惹造物主不快,所以索性把睡衣也脱了,就这么赤裸着身子作祷告。他钻到床上,身子冰凉冰凉,好一阵子都睡不着。可是一旦入睡后,睡得又香又沉,到第二天早晨玛丽·安进屋给他送热水来时,竟不得不把他摇醒。玛丽·安一边拉开窗帘,一边跟他说话。但菲利普不吭声,因为他一醒来马上就记起,奇迹应该就在今晨出现。他心中充满了喜悦和感激之情。他第一个本能动作,就是想伸手去抚摸那只现在已经完好无缺的下肢。但这么做,似乎是对上帝仁慈的怀疑。他知道自己的脚已经健全了。最后他拿定主意,就单用右脚脚趾碰了碰左脚。接着他赶紧伸手摸去。
就在玛丽·安进餐室准备作晨祷的时候,菲利普一瘸一拐地下了楼,在餐桌旁坐下用早餐。
“今儿个早上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呀,菲利普,”少顷,路易莎伯母说。
“这会儿他呀,正在想明天学校给他吃的那顿丰盛早餐哪,”牧师说。
菲利普应答的话,显然跟眼前的事儿毫不相干,这种答非所问的情况常惹他大伯生气。他大伯常斥之为“心不在焉的坏习惯”。
“假定你请求上帝做某件事,”菲利普说,“而且也真心相信这种事儿一定会发生,噢,我指的是搬走大山之类的事,而且心也够诚的,结果事情却没发生,这说明什么呢?”
“真是个古怪孩子!”路易莎伯母说。“两三个星期之前,你就问过搬走大山的事啦。”
“那正说明你心不诚哪,”威廉大伯回答说。
菲利普接受了这种解释。心诚则灵嘛,要是上帝没把他医治好,原因只能是自己心还不够诚。可他没法明白,究竟怎样才能使自己进一步加深自己的诚意。说不定是没给上帝足够的时间吧,他给上帝的限期只有十九天嘛。过了一两天,他又开始祷告了。这一回,他把日期定在复活节。那是上帝的圣子光荣复活的日子,说不定上帝沉浸在幸福之中,会越发慈悲为怀的吧。菲利普但求如愿以偿,又加用了其他一些办法:每当他看到一轮新月或者一匹有斑纹的马,他就开始为自己祝愿;他还留神天上的流星。有一回他假日回来,正碰上家里吃鸡,他同路易莎伯母一块儿扯那根如愿骨[3]时,他又表示了自己的心愿。每一回,他都祈祷自己的跛足能恢复正常。不知不觉间,他竟祈求起自己种族最早信奉的诸神祇来,这些神祇比以色列信奉的上帝具有更悠远的历史。白天,只要有空,只要他记起来,就一遍又一遍地向全能的主祈祷,总是一成不变的那几句话。在他看来,用同样的言词向上帝请求,是至关重要的。但过了不久,他又隐隐约约感到这一回他的信念也还不够深。他无法抵御向他阵阵袭来的疑虑。他把自己的切身体验归纳成这样一条规律:
“依我看,谁也没法心诚到那种地步,”他说。
这就像他保姆过去常对他说起的盐的妙用一样。她说:不管是什么鸟,只要你往它尾巴上撒点盐,就能轻而易举地将它逮住。有一次,菲利普真的带着一小袋盐,进了肯辛顿花园。但是他怎么也没法挨近小鸟,以便能把盐撒在它尾巴上。他没到复活节,就放弃了这种努力。他对他大伯暗暗生出一股怨气,觉得自己上了大伯的当。《圣经》里讲的搬走大山的事,正是属于这种情况:说的是一码事,指的又是另一码事。他觉得他大伯一直在耍弄自己哩。
* * *
[1] 克朗,英币名,相当于五先令。
[2] 见《马太福音》第21章22节。
[3] 指家禽、鸟等胸前的叉骨。西方迷信说,两人同扯此骨,扯到长的一段的人可以有求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