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之后,我就动身去英国。我原来的打算是沿路不停,但是,出了索菲这件事情之后,我特别想看看伊莎贝儿,所以决定在巴黎停留二十四小时。我打了个电报给她,问她我能不能在下午晚一点时候去,并在她家吃晚饭。到达我的旅馆时,我收到她留下的一张便条,说她和格雷晚上有饭局,可是,欢迎我五点半以前来,因为五点半以后她要去试衣服。
天冷,雨下下停停,但下得很大;我猜想格雷不会上毛特芳丹去打高尔夫。这对我不大合适,因为我想单独会见伊莎贝儿。但是,当我到达公寓时,她告诉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格雷上旅行者俱乐部打桥牌去了。
“我告诉他不要回来太晚,如果要见你的话,不过,我们要到九点钟才吃晚饭,这就是说,我们用不着在九点半以前到达,所以我们满有时间痛痛快快谈一下。我有一大堆事情要告诉你。”
他们已经把公寓转租出去。艾略特的藏画将在两星期内拍卖。拍卖时他们要到场,所以正准备搬到里茨饭店去住。然后上船回国。伊莎贝儿除掉艾略特在昂第布房子里挂的那些近代绘画之外,什么都卖掉。这些近代绘画她虽则不大喜欢,但是,认为这些挂在他们未来的家里将会抬高他们的身价;她想得完全对头。
“遗憾的是,可怜的艾略特舅舅并不太合时宜。毕加索,马蒂斯,鲁奥[1],你知道。我想他的藏画好还是好的,不过恐怕过时了一点。”
“我倘若是你的话,就不去管它。几年之后,别的画家将会出头,毕加索,马蒂斯比起你那些印象派画家来也未见得更时新了。”
格雷和人家的谈判快结束了。他有了伊莎贝儿给他提供的资本,将以副经理的身份参加一家生意兴隆的企业。这家企业和石油有关系,所以他们打算住在达拉斯。
“我们的首要事情是找一幢合式的房子。我要有一个很好的园子,这样格雷工作回来可以有地方闲逛逛,而我非要有一间真正的大起坐间不可,这样才可以招待客人。”
“我不懂得你为什么不把艾略特的家具带走。”
“我认为不大合适。我要打全套的摩登家具,也许在有些地方来点墨西哥式样,使它带有一种情调。我一到纽约就去打听现在哪一个屋内装饰家最吃香。”
安托万,那个男用人,捧了一只盘进来,上面放了许多酒瓶。伊莎贝儿总是那样机灵,知道十个男人有九个都自命搀鸡尾酒比女人搀得好(而且这个看法是对的),所以叫我搀两杯。我把杜松子酒和努瓦里普拉[2]倒出来,搀上少量的苦艾酒;就靠这点苦艾酒把原来是不甜的马地尼[3]从一种说不出名堂的酒变成仙露,连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肯定都会放弃自己的家酿来喝它。我私下里一直觉得这是一种可口可乐的饮料。当我把酒杯递给伊莎贝儿时,我注意到桌上有一本书。
“嗨,”我说。“这就是拉里写的书啊。”
“是的,今天上午寄来的,可是,我非常之忙,午饭之前,有说不尽的事情要做;午饭是在外面吃的;下午又去了摩林诺时装店。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稍微翻一下。”
一个作家成年累月地写一本书,也许呕心沥血才写成它,但是,被人随便放在那里,一直到无事可做时才会看它;想到这里,我感到抑然。
“想来你知道拉里整个冬天都在萨纳里过的。你碰见过他没有?”
“碰见过。前几天还一起在土伦的。”
“是吗?你们去土伦干什么?”
“打葬索菲。”
“她难不成死了?”伊莎贝儿叫出来。
“她如果不是死了,我们会有什么借口去打葬她?”
“这并不好笑,”她停了一下。“我不想假装难受。恐怕是酗酒和吸毒双重原因。”
“不是的,是被人割了脖子,赤身裸体抛到海里的。”
和圣让的警察班长一样,我觉得有必要强调一下她的脱光情况。
“太可怕了!可怜的人儿。当然像她那样子生活,结局一定是悲惨的。”
“这也是土伦的警察局长说的话。”
“他们知道凶手是谁吗?”
“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我认为是你杀了她。”
她诧异地盯着我望。
“你讲的什么?”接着,似笑非笑的一声:“再猜猜:我有铁证,不在犯罪的现场。”
“去年夏天,我在土伦碰见她,和她有一次长谈。”
“她没有喝醉酒吗?”
“相当清醒。她告诉我,在她将要和拉里结婚的前几天,她是怎样会无缘无故失踪的。”
我看见伊莎贝儿的脸色板了下来。接着,我把索菲告诉我的话一五一十地告诉她。伊莎贝儿竖着耳朵在听。
“从那次之后,我把她告诉我的话盘算了很久,越想越发现这里面肯定有鬼。我在你这里吃午饭总有过二十次,你在午饭时,从来不备甜酒。那天你一个人吃午饭。为什么放咖啡杯子的盘子里有一瓶苏布罗伏加酒呢?”
“艾略特舅舅刚派人把酒送来。我想尝尝看,是不是和我在里茨尝到时一样合口味。”
“对,我记得你当时盛夸这酒。我觉得诧异,因为你从来就不饮甜酒;你非常注意自己的身材,决不会想喝甜酒。那时候我有个印象,你是想撩索菲;我觉得你简直不怀好心。”
“谢谢你。”
“你一般和人约会都很守时间。你约索菲去试结婚礼服,这件事对她说很重要,对你说也好玩,为什么你要跑出去?”
“这是她亲口告诉你的。我对琼的牙齿不大放心。我们的牙医生很忙,只能在他指定的时间去。”
“看牙医生总是在上一次走前约好的。”
“我知道。可是,他早上打电话给我,说有事不能看病,但是,可以改在当天下午三点钟;我当然不放过这个时间。”
“难道不能叫保姆带琼去吗?”
“琼吓得要命,可怜的孩子,我觉得亲自带她去,她会好受一点。”
“你回来的时候,看见那瓶苏布罗伏加四分之三光了,索菲也不见了,你难道不诧异吗?”
“我以为她等得不耐烦,自己去摩林诺了。我到摩林诺一问,她并没有去,弄得我莫名其妙。”
“还有那瓶苏布罗伏加呢?”
“哦,我的确看出酒喝掉许多,还以为是安托万偷喝的,几几乎要说他,可是,他的工资是艾略特舅舅付的,他又是约瑟夫的朋友,所以我想想还是不理会的好。他是一个很好的用人,即使偶尔偷点嘴,犯不着我来责备他。”
“你真是个说谎精,伊莎贝儿。”
“你不相信我吗?”
“一点不相信。”
伊莎贝儿站起来,走到壁炉架那边。壁炉里烧着木柴,在这阴寒天使人很适意。她把肘部撑在壁炉板上,姿态很文雅;这是她可喜的禀赋之一,能够不显得一点做作。多数的法国上流女子白天穿黑,她也如此,这对她瑰丽的肤色特别相宜;今天她穿了一件很贵重但是式样简单的衣服,很能衬出她的苗条身材。她有一分钟抽着香烟。
“我跟你还有什么不可以说的。那天我要出去一趟确是很不幸,而且安托万实在不应当把甜酒和咖啡杯盘留在房间里,应当在我出去时就拿走。我回来时,看见瓶里酒差不多光了,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听说她失踪,我猜想,她大概是喝醉酒胡闹去了。这事我没有声张出去,因为说了只会使拉里更尴尬,单单这样子已经够他烦心的了。”
“你肯定那瓶酒不是你故意叫人放在那里的?”
“肯定不是。”
“我不相信。”
“那就不相信吧。”她恶狠狠地把香烟扔到炉火里;眼露凶光。“好吧,你要了解真相的话,那就老实告诉你,并且滚你妈的蛋。是我做的,而我现在还会做。告诉你,我要不惜一切阻止她和拉里结婚。你是不会阻止的,你或者格雷,你们只会耸耸肩膀,说这事做得太荒唐。你们一点不关心,我关心。”
“你如果不插手的话,她现在还会活着。”
“跟拉里结婚,弄得拉里痛苦不堪。他觉得能使她变一个新人。男人真是傻瓜!我早就知道迟早她会把持不住。这是摆明的。我们大家在里茨吃午饭时,你自己亲眼看见她多么坐立不安。我注意到她喝咖啡时,你在看她;她的手抖得厉害,一只手不敢拿,只好两只手捧到嘴边。我看出侍者给我们倒酒时,她的眼睛盯着酒望;一双没精打采的眼睛跟着瓶子转,就像一条蛇盯着一只羽毛方满的小鸡拍翅似的。我知道她会拼死弄一杯喝的。”
伊莎贝儿现在面向着我,眼睛里充满激情,声音严厉,迫不及待地讲了下去。
“当艾略特舅舅把那混蛋的波兰甜酒捧上天的时候,我觉得糟透了,但是,硬说我从来没有尝到过这样美的酒。我有把握说,她一有机会,绝对没有勇气抵制得了。所以我就带她去看时装展览。所以我要送她一套结婚礼服。那一天最后试样时,我告诉安托万,午饭我要喝杯苏布罗伏加,后来,又告诉他,我约好一位太太,她来时请她等一下,喝杯咖啡,并且把甜酒留下来,说不定她会高兴喝上一杯。我的确把琼带到牙医生那里,但是,由于没有预先约好,医生不能看病,我就带琼去看了一场新闻片[4]。我打定主意,如果索菲不碰那活儿,我就勉为其难,尽量和她要好。我发誓,这是实话。可是,我回家时,一看酒瓶,知道自己算对了。她走了,我而且可以拿头来打赌,她将永远不会回来。”
伊莎贝儿说完时,人老老实实都有点喘了。
“这和我想象的多少有点像,”我说。“你看,我猜对了;你无异亲手拿刀子割了她的脖子。”
“她是坏人,坏人,坏人!我很高兴她死了。”她猛然倒在一张沙发上。“给我一杯鸡尾酒,你这混蛋。”
我走过去,又搀了一杯。
“你是个卑鄙的坏蛋,”她接过我手里的鸡尾酒时说。后来勉强一笑;她的笑就和小孩的笑一样,知道自己笑得很顽皮,但是,认为仗着那一点天真的派头,可以哄得你不会生气。“你不会告诉拉里吧?”
“你怎么想得到的。”
“你能对天发誓吗?男人是顶顶靠不住的。”
“我答应你不告诉他。可是就算我想告诉他,我也没有机会,因为我今生今世恐怕不会和他再见面了。”
她身子坐直。
“你说的什么?”
“这时候,他已经搭上一艘货轮,当水手或者司炉,开往纽约了。”
“你这话是真的吗?他真是个怪人!几个星期前,他还到巴黎来,为他那本书上公共图书馆查资料的,可是,绝口不提他要去美国。我很高兴;这就是说,我们又要和他见面了。”
“我不敢说。他的美国离开你的美国就和戈壁沙漠一样远。”
接着,我就告诉伊莎贝儿,拉里怎样处理掉自己的财产,以及他今后的打算。她张口结舌地听我讲;脸上显出骇异的神情;有时候,打断我的话,喊“他疯了,疯了”。我说完之后,她垂着头,两行眼泪沿颊上流下来。
“现在我真正失去他了。”
她转过身去,脸抵着沙发椅背哭起来。悲伤破坏她的美丽容颜,她也不在乎。我束手无策;不懂得在她的心灵深处是什么愚蠢而矛盾的希望被我传来的消息最后砸得粉碎。我有个模糊看法,好像能够偶尔见到拉里,至少知道拉里是她的世界的一部分,就把她和拉里牵在一起,而拉里的行动最后把这根微弱的牵线也割断了,因此她觉得自己永远丧失了他。我弄不懂使她痛苦的,使她枉自悔恨的是什么;想想还是让她哭一阵的好。我拿起拉里的书,看看目录。我的一本在我离开里维埃拉时还没有寄来,现在在几天之内没法看到。书写得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是一本论文集,篇幅和利顿·斯特雷奇[5]的《维多利亚名人传》相仿佛,论述了若干有名人物。他挑选的人使我迷惑不解。有一篇论述罗马独裁者苏拉[6],在独揽大权之后,退位归隐,一篇论建立帝国的蒙古征服者阿克巴尔[7];一篇论吕本[8],一篇论歌德,还有一篇论切斯特菲尔德伯爵[9],那个搞文学的。显然每篇文章都需要读许多书,无怪拉里要花这么长的时间才能写成,可是,我不懂得为什么他认为值得在这上面花这么多时间,也不懂得他为什么选择这些人来研究。接着我想起来,这些人都各有一套方式在自己一生中取得卓越的成就,而使拉里感觉兴趣的想来就在于此。他有心估量一下究竟是怎样的成就。
我随便读了一页,看看他的文笔怎样。是那种学术性的文章,但是写得流畅,一点没有初学写作的人往往有的卖弄或者陈腐气。看得出他就和艾略特·谈波登经常亲近达官贵人一样,他也是经常浸润在名著中的。我的思绪被伊莎贝儿的一声叹息打断了。她坐起来,皱着脸把变得微温的鸡尾酒一饮而尽。
“我再哭下去,眼睛要肿得不像样子了;今天晚上,我们还要出去吃晚饭呢。”她从皮包里取出一面镜子,不放心地照照自己。“对了,用冰袋在眼睛上放半小时,这就是我要做的。”她在脸上扑了粉,涂了口红。后来若有所思地望着我,“你听了我这样作为,会瞧不起我吗?”
“你在乎吗?”
“你也许会奇怪,我在乎。我要你觉得我人不错。”
我笑了。
“亲爱的,我是一个很不道德的人,”我答。“当我真正欢喜一个人的时候,尽管我不赞成他做的那些坏事,但是照样喜欢他。按说你不是个坏女人,而且风度翩翩。我知道你的美貌是两种因素的巧合,高超的审美眼光和不顾一切的决心,但并不因此而影响我对你的欣赏。你只是缺少一样使人完全对你着迷的东西。”
她微笑着等待。
“温柔。”
她唇边的笑意消失了,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可是还没有来得及定下神来回答我,格雷已经蹒跚地走进来。在巴黎住了这三年,格雷已经胖得厉害,脸色变得更红,头发秃得很快,可是健康好到极顶,而且兴致勃勃的。看见我时,高兴得一点不做作。他讲话充满了口头禅。不管怎样过时的字眼,他说起来总深信自己是第一个想到这样说的。上床是打稻草,睡觉总睡得像没有亏心事的人一样;下雨总是敲锣击鼓,巴黎必定是繁华的巴黎。可是他为人非常善良,非常不自私,非常正直,非常可靠,非常不搭架子,使人没法子不喜欢他。我对他倒有真实感情。他现在对于即将动身回国很兴奋。
“天哪,又要上笼头了,真开心,”他说。“我已经闻到饲草香了。”
“是不是都谈妥了?”
“我还没有在虚线上签字呢,但是有十成十了。我打算合伙的是我大学里一个同房间同学,一个好样的,我敢保他不会叫我上当。可是,我们一到达纽约,我就会飞往得克萨斯把整个设备检查一下,在我把伊莎贝儿的钱吐出之前,敢保任何可疑的情况都不会逃过我的眼睛的。”
“你知道,格雷是一个很精明的生意人,”她说。
“我又不是在牛棚里长大的,”格雷微笑说。
他继续告诉我他预备加入那项生意的情况,时间拖得相当长,可是我对这类事情简直不懂,只掌握到一件具体事实,就是他很有希望赚一大笔。他对自己讲的事情越来越感兴趣,所以,不久就转身向伊莎贝儿说:
“我说,我们何不把今晚这顿讨厌的饭回掉,就我们三个人上银堡痛痛快快吃一顿晚饭呢?”
“哎,亲爱的,这不能做。他们是为我们请的客。”
“反正我也来不了,”我插嘴说。“在我听到你们晚上有饭局之后,我打电话给苏姗·鲁维埃,约好带她出来吃饭了。”
“苏姗·鲁维埃是谁?”伊莎贝儿问。
“拉里认识的一个女子,”我说了故意捉弄她。
“我总疑心拉里有个小娘儿藏在哪儿不给我们知道,”格雷说,咯咯笑了出来。
“胡扯,”伊莎贝儿愤然说。“拉里的性生活我全知道。他没有人。”
“好吧,让我们分手之前再喝一杯鸡尾酒,”格雷说。
我们喝了鸡尾酒,然后,我和他们道别。他们陪我到了穿堂里。当我穿上大衣时,伊莎贝儿把胳臂和格雷的胳臂套起,挨近他身子,盯着他的眼睛看,脸上带着我指责她所缺乏的那种温柔表情。
“你说说,格雷——坦白地说——你觉得我狠心吗?”
“不,亲爱的,远不是如此。怎么,难道有人说你狠心吗?”
“没有人。”
她把头掉过去,使格雷看不见她,向我把舌头吐了出来,那个派头艾略特肯定会说不像个上流女子。
“那是两回事情,”我一面咕哝着,一面走到门外,随手把门带上。
* * *
[1] 乔治·鲁奥(1871-1958),法国野兽派画家。
[2] 一种白葡萄酒的商标名。
[3] 鸡尾酒的一种。
[4] 当时有这种专映短纪录片或新闻片的电影院。
[5] 利顿·斯特雷奇(1880-1932),英国近代传记作家。
[6] 苏拉(前138—前78)。
[7] 阿克巴尔(1542-1605)。
[8] 彼得·保罗·吕本(1577-1640),佛兰德画派大师。
[9] 切斯特菲尔德伯爵(1694-1773),英国政治家、外交家,以他写给自己儿子的书信集闻名于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