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后,在四月里的一个早晨,我正在弗拉特角自己房顶书室里忙着写稿子,一个用人进来说,圣让(我的邻村)的警察在楼下要见我。我对受到打搅很恼火,而且想不出警察找我有什么事情。我没有亏心事,定期的慈善捐款也已经交纳。他们还发给我一张身份证,被我藏在汽车里,预备开车超出规定速度或者在马路上停错地方被人捉着时,可以在出示行车执照时,让警察无意中瞧见,免得警告没有个完。当时我想很可能是我的那些用人里面,有一个被人家写了匿名信(这是法国人生活中一个可爱之处),因为她的身份证还没有办妥;不过,我和当地的警察关系处得不坏,在打发他们走之前,总要请他们喝杯酒,所以想来不会有什么大了不起的事。可是,他们(总是两个人一同来)这次来却负有完全不同使命。
我们握了手并且相互问好之后,年长的一个——他的称呼是班长,蓄了一部我从没有见过的又浓又密的上须——从口袋里掏出个本子,用肮脏的拇指翻着。
“索菲·麦唐纳这个名字你听说过吗?”他问。
“我认识的人有叫这个名字的,”我小心地回答。
“我们刚和土伦的警察局通电话,那边的警长要你立刻就去,请您去一趟[1]。”
“为什么?”我问。“我和麦唐纳夫人并不熟。”
我立刻想到索菲一定出事了,很可能和鸦片有关系,但是,弄不懂为什么会把我牵连进来。
“这个我不管。毫无疑问,你和这个女人有过交往的。好像是她有五天没有回她的住所,后来,有人在海港捞到一具女尸,警察认为可能就是她。局里要你去认一下。”
我打了一个寒噤。不过,这事并不怎样出乎我的意料。她过的那种生活很可能使她在抑郁无聊之际突然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是,从她穿的衣服和随身的证件也可以认出是她来。”
“她被捞到时是赤条条的,而且脖子割了。”
“老天啊!”我一面感到毛骨悚然,一面自己在动脑筋。很可能警察会强逼着我走,所以我还是遵命为上,落得个漂亮。“好的。我搭第一班火车就去。”
我看了火车时刻表,查到五点到六点之间,有一班火车可以搭到土伦。班长说他会打电话报告土伦的警长,并且叫我一到达就直接上警察局去。我把必要的衣物装了一只手提箱,吃完午饭,就坐汽车上火车站。
* * *
[1] 原文为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