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钵记 第二部 第一章

那个秋天的周日在丰司,要是有人注意的话,可能会看到亚当·魏维尔将撞球室的门打开,颇为从容自在——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在原野上的话,就会看到如此光景。然而,要说说他为何这么一把推开,接着又同样这么用力一推,把自己关在里面——如此使力的原因,只为了他可以一个人待在这里,不管时间有多么短,身边只有一沓信、报纸,以及其他尚未开封的公文书信。这堆东西他从吃早餐到现在,都还没有机会看一眼。这个格局方正的巨大房间里空荡荡的,窗户又大又干净,直接看得到外面的露台、庭院、花园和林地,还有一个闪着亮光的人工湖。远方的地平线显得凝重,都是暗蓝色的高地,村落里的教堂有塔楼和浓浓的云影;整体看起来产生一种感觉,仿佛其他人在教堂的时候,自己拥有了这个世界。我们此刻也和魏维尔先生一起分享这个世界,像他会说,要争点儿时间独处;他静静地、几乎是蹑手蹑脚地,飞奔过蜿蜒的走道;引起我们对他感兴趣的——温和得简直令人同情——是他得以与世隔绝的特色。立刻令人想到的是,这位温和的男子通常只有当他认为,别人所要求的好处都顺利提出来之后,他才会想想自己的好处在哪儿。也可以一提的是,他的本性老是将别人看作数目众多的一大批,虽然心里清楚他只有一个最亲近的联结、一个最爱的人、一份责任深植在他一生中,但他还是时时都觉得被包围着、受到请托。他从没有一刻感到神清气爽、搞得懂人们形形色色的种种请求,这些请求根据激烈的程度和强索的态度,一圈一圈变成同心圆,越外围颜色越淡,褪成了无人影白茫茫的一片,有时候他看得挺痛苦的。他不否认那些请求多到遮天蔽日,不过他仍然看不出来它们有终止的时候。

所以他养成了个小习惯——他最深的秘密,连玛吉都不说,虽然他觉得她了解;在他看来,因为她什么都了解——也就偶尔很单纯地玩玩,假装相信他不会良心不安,或者谈到职责时摆出那种漠然的神情,至少持续一个小时;只有几个最亲近的人看过他玩这个小游戏,譬如说艾辛厄姆太太就是其中之一,她由着他就是了,只当它有些古怪;好比成年人还留着一个儿时的玩具,让人引发怜悯之心,也挺有意思的。虽然很少发生,但偶尔一个“不留神”,这位四十七岁的男子就会睁着一双坦诚不讳、令人不忍的眼睛,像是被逮到正把玩着婴儿时期留下来的古旧纪念物——例如把一个士兵断掉的头粘回去,或是拉一拉木枪上的保险。模仿着使坏是他的一大特点——可能只是好玩,不过这一点他倒是“保持”演练。尽管勤加演练,不过仍是不臻完美,因为天性的关系,这些毫无技巧可言又不自然的小插曲,总是逃不了昙花一现的宿命。那是他自己的错,他无可救药地使自己成了个任人打扰也无所谓的人。一个备受如此干扰的人竟然一如字面上说的,竟然还能够这么早就到了如此境地,这就是最让人猜不透的。是特别的天才吧,很清楚,他就是这么个人。他内心某幽暗之处有星星之火,有个光点,像是教堂的暗影中,神龛前闪烁的一盏灯。他年轻时和步入中年之初,时值美国吹起一片成功典范和大好时机的风潮,那星星之火已经把他的脑袋变成了一个奇怪的财富工厂。这个事业很神秘,几乎没有人听过它,即使在压力最强大的时候,站在窗外瞪着眼瞧、想一探究竟的人们,也无法看到一丝光线;那几年里想必是一番前所未见的荣景,生产力的配方散发着白炽高热,如奇迹一般,真让人觉得就算这位铸造大师心意十足,也无法说个明白。

火焰脉动的真髓就是脑部温度的活动,它爬升到最高点,却又出乎寻常地从容——这些事实本身就是一个极度庞大的结果;它们有着机械般的精准完美,建构出一种不断获利的能力并加以执行,那是所有行动获致成功的必要手段。此刻对于一度非常活跃的现象,做了略微的解释,我们应觉足矣;因为没有任何够分量的解释说得清楚我们这位性情温和的朋友的致富历程。温和的个性对于成功有所助益,这是不变的道理;大家也都知道那是累积庞大财富的原则。但是心里不免觉得,有个环节毕竟消失无踪,永远都不会再出现了,那环节联结着有证据显示他在某方面仍持续进行着的一端,就算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规模也很庞大,而另一端是其他方面也说得通,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多变的想法——除非是非常纪律化,和一成不变画上等号,否则那对世上的事务来说,不正是致命伤吗?魏维尔先生有过一段充满活力的兴旺时期,没有虚度年华,很惊人,而且一成不变又莫测高深地隐身在一片灿烂的云彩后面。那片云彩是他原生地的外罩——他的脾气和语调既轻柔又散漫,可以这么说;表达方式不甚直接,当然不足以令人以为有值得深究之处,不过对于敏感的人来说,绝对会当成他的特质。总之,在此稀有时刻好不容易得以独处,他依旧退缩起来,假装一副讥讽的样子。不过,他实在无能为力一直假装下去,今天的例子可能再好不过,因为他依然接受了无法避免的事——才十五分钟的时间他就认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得有所回应才行。和其他情形相较,花十五分钟只关注自己,是平常他能做到的最大极限了。兰斯女士开了门——和他刚才所做的比起来,要小心翼翼得多;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仿佛是要补偿这一点似的,一看到他之后,她就把门往前一推,他刚才开门没见到半个人的时候,动作都没这么利落。接着他猛然想起,一周前他已经定了个惯例。最后他还是觉得,她这么做是有道理的——他向来也都觉得某人是有道理的。他上星期日想待在家里,结果让人逮个正着。要使这种事发生,也就是说,兰斯女士只需喜欢做同样的事即可——这把戏很容易。他从没想过,计划做些什么好让她不在——那多少会破坏原则,他自己在家显得说不过去。假如和他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没有权力不上教堂,那么公平说来,他自己的权力又成了什么呢?他最微妙的手段也只是从图书室换到撞球室来;因为在图书室,他这位客人,他女儿的客人,或者是两位卢奇小姐的客人——他简直不知道要用什么身份称呼她——便很自然地和他在一起。虽说像是来拜访他,但是他记得很清楚,她那趟来访的时间已经有多长了;挺规律的,时间一到就会出现。她整个早上都和他待在图书室,等到其他人回来的时候,她仍然在那儿——幸好她对于和魏维尔先生到外面走走,不是很感兴趣。她仿佛将它看成一种借口似的——简直像背叛一般。这位有耐心而又拘谨的客人很小心,她知道自己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受到刻意或热切的邀约,像个陌生人似的就来了,她存着什么心呢?除了对他已经了解的之外,她还想要知道些什么呢?——因此令人对她可能的打算更放在心上。卢奇小姐是从美国中西部来的姊妹,以玛吉朋友的身份来的,是早期的友人;不过兰斯女士只是以卢奇小姐的友人身份而来——或者至少一开始是如此。

这位女士本身倒不是中西部的人,她相当坚持这一点,而是来自新泽西、罗得岛或是特拉华[88]其中一个最小也最怡人的州:虽然这一点她也是一样挺坚持,不过他不记得是哪一州了。我们可以为他说句话:他不是那种人,会想想他们这一群人是否得再找些她自己的朋友来加入;部分原因是,他真的觉得她宁可要两位卢奇小姐离开,也不要再将这个圈子扩大;而另一部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这种挺讽刺的关系与其说他喜欢,还不如说是出于习惯,他看得出来那会让别人好过些。他天生的个性就是有办法把他觉得不方便的事,和他讨厌的事分开;尽管后者加起来真的没几件,就某种程度来说,也是因为前者寥寥可数之故。倘若将原因分析起来他得承认,最大的不便之处在于,别人把他有钱有势视为理所当然。周遭这种一致将他归类于权势之辈的想法,令他倍感压力。每个人都需要自己的力量,而个人的需求,充其量,好像只需使出不明说这一招就可以了。毋庸置疑,只靠着如此放不开的防卫方式,在大多数的情形来说,都是见不到效果的;因此,虽然说永远被当成拥有无比权势是挺复杂的,但是愤慨之情也没大到足以使一个勇敢的人抱怨。再说,抱怨是件奢侈的事,他可不想再背上贪婪的责难。另一个不断的责难是指他有办法能“做到”,若是他并非如此,那么此等责难就显得毫无根据,但重点是,他的确很奢华,这是有凭有据的。他的嘴唇抿得相当紧——依然有根弹簧联结着他双眼的活动。后者透露出他做到了什么,也透露出他从何处发迹。那是在困难达到最高峰的时候,他自二十岁开始就盘旋着往上爬,一路上又高又陡;顶点之处是一片平台,往下望会见到地球上的王国,空间只够站着,得以容身者也不出五六个而已。

总之,现在他的双眼看到兰斯女士走过来,脸上没有任何兰斯女士本人粗俗的贪念——或者见到她善用自己激动的可怕表情。她最厉害的地方就是她看出来了,他抛下图书馆出去是试图误导她——事实上,这一点的确很难不让人想到是他故意的。尽管一步步玩下来觉得越来越有兴致,也越有趣,但现在要他别觉得不好意思是挺难的;把原因掩饰一下可就相对简单些了。在此危急时刻,撞球室并非好去处,使这位名义上拥有如此豪宅的人得以回避,既说不过去,也不够雅致——公允地说来,他心里明白,他的客人不会挑明了把场面弄得很难堪。万一她真的直率地指责他偷偷溜掉躲起来,他会直接崩溃;不过才一会儿工夫,他就不担心了。她不是强调,尽管他们这种交往方式异于常人,她倒也挺能接受并加以利用。把它当作或许有点儿浪漫、或许甚至有点儿滑稽的喜感吗?至少从一点可以看得出来他们无须在意,尽管铺着棕色荷兰麻布桌巾的巨大桌子,像一片广袤的沙漠横亘在他们俩之间。她没有办法横越沙漠,但是可以用漂亮的姿态绕过它,她也真的办到了。这么一来,如果他想把它变成一种阻碍的话,就得像玩着孩子气的游戏,或是不太得体地嬉闹喧哗一番,让自己被追着跑,被亲切地搜寻追捕。他心里相当清楚,最后这一点绝无可能;有那么一瞬间,一幅景象隐约在他面前呈现——她有可能直接提议他们来打几球吧。那么他当然得想个法子来应付那种危机。不管物质上或者其他方面,为什么他也要加以抵抗呢?又为了什么这些情形会称作危机呢?深深的危机,那个一想到就使他全身发冷的危机,就是她有可能要他娶她,她有可能哪天私底下对他提出这件可怕的事。幸好,这一点她毫无着力之处,因为摆明了她有个丈夫,那是不争的事实。

没错,她是有个丈夫,只在美国,只在得克萨斯州,在内布拉斯加州,在亚利桑那州[89],或是某处——和肯特郡[90]这幢乡下古老的丰司大宅比起来,是某个极不明确的地方;一场廉价的分离[91],既朦胧又虚幻,遥远到令人迷失在那一大片碱土荒漠之中。她甚至还约束他,可怜的家伙,瞧不起他,回想起他就说得很不堪,简直让他没有说话的余地;不过,再怎么说,她有个丈夫,这是没啥好争论的:卢奇小姐们见过他本人——因为她们俩提起来的时候都一副很热切的样子;但是个别问起来,说法却又兜不拢。兰斯女士最难缠的时候,也是他变得最糟糕的时候,因此不管什么事,他都足以被当成坚实的堡垒抵御一番。事实上此推论没有瑕疵,符合逻辑,应该会给魏维尔先生一些安慰,不过并没有。他不仅担心危机的出现——光是想到危机就令他担心不已,或者换句话说,是担心他自己,此念头萦绕不去。总之,兰斯女士是在他面前升起的一个象征——象征着他觉得或早或晚自己都得尽最大努力去办到的事。就是要说不——因为这件事不得不做,使得他生活在恐惧之中。在某个时刻他就得面对这个提议——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届时他得做一件他极不愿意的事情。有时候他几乎希望,自己没那么确定会如此做。然而,他挺了解自己的,所以不会有疑虑:他很冷静,也相当严峻,在危急关头知道在哪儿画上止损点。是为了玛吉的婚事,为了使玛吉更幸福——他以前一直认为她很幸福了——才会做些改变;现在想起来,他似乎不曾思考过这类事情。他没提过这些事,而且仿佛是她自己把它们压了下来一般。她只是他的小孩,她做得再好不过了;但许多方面她都护着他,宛如她不只是他的女儿而已。她为他做过的事,比他晓得的要更多——他从以前就一直是心知肚明,觉得好福气。就算她现在做得比以前更多,如她所言,要改变他的生活来补偿他,他的情况还是一样,和她的活动维持同一个步调——他的情况没别的,就是得办好更多事。

整体看来,直到他们在美国住了二十个月,再次回到英国定居之后,事情才变多了;原本只是试试看而已,但是接下来他明确地感觉到家中的气氛产生了影响,使他们寻常的个人生活更清晰也更明亮,愿景更宽广,有很大的空间等候着他们。仿佛他女婿的出现,甚至在成为他的女婿之前,就已经将整个场面填得满满的,连未来是什么都挡住了——非常丰盛又气派,毕竟,一点也不麻烦,也没什么不讨人喜欢的:虽然王子已经差不多被估量清楚了,但仍然是“大事”一桩,天空高了起来,地平线也往后退去,前景一片宽阔,足以和他匹配,也足以把所有的事,维持一个令人自在的水平。当然啦,刚开始的时候,他自己和玛吉两人亲切又小小的旧时联盟,很像是古老城市中心令人愉悦的公共广场;突然间,一座浩大的雅典娜神庙,打个比方——有着华美建筑工艺的外观——从天而降;以至于其余的地方、前方的空间、周边和外围地区,一直到东边的尽头、马路的边缘和通道,原本无尽穹苍的广度都暂时受到连累。一阵的仓皇失措,连爱挑剔的人,或至少聪明的人,都没能看出它外观的宏伟和它高贵的等级。不管当初是否明显地经过精心策划,这件罕有的事自从发生开始就是缓缓地进行着,静悄悄,也很顺利;所以从多林木的丰司看来,据说它有八十个房间,辽阔的公园、一亩亩的花园,加上壮观的人工湖——对于一个对“大”事司空见惯的人来说,可能相当可笑——倒没有醒目的转变,回想起来也没有需要激烈调适的问题出现。雅典娜神庙一直都在那儿,但是它的柱廊无须费心照料。太阳全力洒下光线,空气流畅,人群也未减少;避开限制,周围的路也挺顺畅的,东边的尽头和西边一样中规中矩,两者间有侧门通道——很有它们的排场,高大,不朽,装饰华丽——像所有伟大的神庙一样,该有的都不缺。对他的岳父而言,王子经过这么一番程序,就不再是个不祥的障碍物,其特质却仍扎扎实实地保留着。

可以再提的一点是,魏维尔先生未曾担心到他得将自己已经放心的事详加记录;倒不是他没办法或是不愿意把他对于这件事发展过程的想法,私下透露给对的人知道。可以确定的是,并不缺这么个对的人来了解这件事,而且此人正是范妮·艾辛厄姆。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取她的忠告了,而且无论如何,她目前有极大的兴趣,也给了一样的保证,无疑地会再三重述他的秘密。算是王子的命好吧,他没什么棱角,是个圆融的人,这是最主要的事实,一切都没瓜葛,也就水到渠成。他严守着女儿的丈夫一定要符合此特征,就像他常用于社交人际关系上的一些词语,等等:那是他不断使用的方式,就好像它们为了他如此这般地照亮了世界,或者他行走于其间的道路——尽管它们在对应某些和他对谈的人,有时候显得不敷使用。和艾辛厄姆太太在一块儿时,他不曾觉得十足地明白些什么,这是事实;她鲜少和他争论,忙不迭地同意他的说法,贯彻到底地为他设想,一味地温和亲切,有一次他生气地对她说,这简直像照顾生病的奶娃儿似的。他指责她没拿他当一回事,而她回答——从她口中说出来的话可吓不了他——她对他可是满怀虔诚与崇拜啊。他为她带出那几个贴切的好词,因为他与王子连起关系是件让人欢喜的事,她以前就为此笑过,现在她又笑了——她并没有对其价值提出争辩,这倒是挺奇怪的。当然再怎么说,她都不至于像他那样爱着自己所发现的东西。他也真的付诸行动——为了使自己宽心,有时候几乎是挑明了公开说;举例来说,万一发生了争执,那将如何云云。有一天他坦白对正在谈话的这个人说了,提到他对王子做得特别到位,甚至颇为明确地提到,他们引人注目的关系里所存在的危险,所幸已避开了。呵,要是他有那么点儿棱角!——接着会发生什么事,又有谁知道呢?他是这么说的——他对艾辛厄姆太太也是这么说的——好像依照惯例,他领会了何谓有棱有角这回事儿的事实。

很清楚地,他把它当作最终的想法、一个最新的鲜活概念。他大可以将他那座占地广阔的雅典娜神庙,指出它尖锐的角落和硬邦邦的边缘、所有石砌的突状物和它巨大方正的格局等等。如果他这么做了,那么他对接触后的欣喜之感,要算是麻木不仁了;因为接触后就会知道,那线条和表面的曲线有多么柔顺,有种糊弄人,甚至把人都搅迷糊了的感觉。“你很圆融,年轻人,”他这么说过——“你整个人都是,就算你有机会变得不知变通,让人受不了,你在各个方面和无尽的耐心上,依旧都很圆融。那一点我可不太确定,”他又补充说,“不管会不会让人受不了,整体来说,你都不算太不知变通。让人受不了不会是个问题,因为你的圆融是根深蒂固的——那就是我的意思——每个细节都是。光是用手就感觉得出你内在有这种东西——至少我是这么觉得。假设你全身都是由菱形尖角所组成,好像威尼斯公爵宫殿的边墙一般——用在建筑物上面,那可真是美呀,不过要是长在一个人的身上,特别又是一个关系亲近的人,那摩擦起来,可是会要命的啊。我站在这儿就看得一清二楚——每一个都突出来——全部都是用建筑工艺雕琢而成的钻样菱形,那可是会将人柔软的那一面刮伤。人是可能被钻石刮伤——那伤口肯定最平整——不过也有可能多少落到只是胡乱切一切罢了。情况是,和你生活在一块儿,你会是颗又纯又完美的水晶。我将我的想法告诉你,因为你就是给我这种感觉,我想你也应该要知道才是。”王子用他自己的方式领会了这个想法,因为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习惯了用心领会;魏维尔先生对于他表面的说法,好比金色水滴平均地流过一般,恐怕没有其他方式更确定了。那些水滴没有留在缝隙,也没有积在凹洞的地方;一片平滑的表面没能留住露珠,但是有那么一刹那,却显示了扎实的质地。换句话说,这位年轻人笑了,笑得很肯定——虽然是基于原则,也是出于习惯,好像真的表达同感之意,但就算不是完全理解也无妨。一切代表事情顺利的象征,他都喜欢;至于原因为何,他也就不甚在乎了。

且说自他婚后就同住的这些人,他们每每提到他和他们最大的不同处,其原因仍在于他的性情——比起他以往听到的,这个原因更常被提及;而和其他人比起来,他岳父和妻子毕竟是首批和他同住的人。关于这一点或是其他的事,他没有确定过自己是怎么给他们此感觉的;他们要么能感受到一些他没有的意思,挺寻常,也挺特别的;要么落掉他要表达的意思,同样挺寻常,也挺特别的。他于是回归到一个普通的解释——“我们的价值观不同”;这说法使他对于事情的重要程度能有相同的了解。他的“幅度”大小摆明了很重要,因为没有人预期它们是如此,或者说,想都想不到它们是如此。反观在他所离弃的旧世界中,人们对于磨合的弹性幅度很大,也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事;为了让往来更顺畅,这是很自然的事,就好比人在楼上,表示那房子里有楼梯一样,不足为奇。这件事他倒是挺警觉地应付了魏维尔先生的赞许。其实我们可以如此臆测,他回答的速度之快,很可能是想起了某件特别的事;这件事使他用最轻松的态度就认了。“喔,假如我是颗水晶,那我很高兴自己挺完美的,因为我相信它们有时候会有裂痕和缺陷——这种情况下,非常便宜就买得到!”他把玩笑话停住了,没有继续往下讲,因为要拥有他可是所费不赀呢;的确,他们两者间都有着对好品位的坚持,所以魏维尔先生这边也没有逮住这个机会说下去。然而,现在我们关心的是后者和这些事的关联,以及他欣喜地认为阿梅里戈的个性不会产生争执,把他当成一件有代表性的珍贵物品。具有代表性的珍贵物品,伟大的古代画作和其他艺术品,精致卓越的金质“物件”,银质的、珐琅的、意大利的原产陶器,象牙的、青铜的等等制品,已经数年来不断在他周围累积着;而他整个心思都把搜罗和欣赏当成基本的挑战,所以在直觉上,那种收藏家特有的敏锐欲望,都成了他接受王子求婚的基础。

这位对他女儿热切的追求者,除了对玛吉明显的好印象之外,也透露出伟大的标示和记号,往他面前一站就是一副高档的正品模样,他已经学会找出顶级的东西。亚当·魏维尔此时已经知道,而且知道得很透彻;他私底下相信,无论在美洲或欧洲,自己所犯的难以启口的错误,算是最少的了,这点可无人能出其右。他倒是从未说过自己永远都没有过失——他不来这一套;不过,除了天生的喜好之外,他了解自己人格深处拥有鉴赏家的精神,他起初有这种感觉是十足意外,喜悦之情也是什么都比不上的。念着济慈的一首十四行诗[92],写到勇敢的科尔特斯亲临太平洋的样子,他像其他许多人一样,心头为之一震;不过,恐怕没几个人有真实经验,完全契合诗人笔下的伟大形象。魏维尔先生心里有过相符的体验,他在某个时刻曾这么凝望着他的太平洋,因此,虽然只读了几次那首不朽的诗作,也足以将它烙印在记忆之中。他在“达利安高峰”[93]的磅礴时刻,使他的生命骤变,在那个时刻他感到内心的殷殷渴望,像是热切低吟着要他了解,有个世界等待他去征服,只要尝试他就可能征服它。他的人生展开了新页——好像长久以来毫无生气的页面,突然间一经触碰就迫不及待地翻了过来,连空气都受到震动,仿佛是黄金群岛的吐息吹到他的脸上。洗劫黄金群岛当下成了他未来事业的重点,这个想法个中的甜美滋味,比起实际行动更胜一筹——这是最令人赞叹的部分。这个想法和才干有关,或者说,起码和品位有关,是他内在的某些东西——他相当激动地发现,自己的才智是处于暂时静止的状态,好像才稍微拧了一下螺丝钉,就大大地改变了他整个智力运作的格局。他在某个程度和那些伟大的预言家、那些召唤和激励美好事物的人是一样的——况且,他毕竟和那些伟大的制造家和创造家,可能也没有离得太远。他以前根本不是这个样子,太不可能,也太可怕了;但是现在他明白自己过去为何是那个样,为何即使在拥有浩大成就之际,会功亏一篑;此时在一个庄严的夜晚,他仔细解读他事业中,一个等待良久的重大意义。

妻子过世之后,他第一次造访欧洲,当时他女儿十岁大,其间他心中灵光乍现——那时候他甚至还明白了,为何早在先前的一趟旅程里,他才新婚一年,那道光线仍是掩盖未明的状态。那个时候只要能力许可,他已经开始“买”东西了,不过几乎全是为了身旁那位容易激动而又娇弱的人儿买的;她有她自己不可动摇、迷恋的东西,但都是巴黎和平路[94]上的艺术品、价格高昂又有信誉的裁缝师和珠宝商,当时他们俩都觉得棒极了。她很容易激动,很像是缎带、荷叶边与细致布料的颤动一样:她的确苍白得像个不安的鬼魂,好比一朵折断的白花被捆好扎起来,上面还绑了一大朵从林荫大道买来的丝缎“蝴蝶结”,他现在想想,也觉得挺怪的。在回忆里,他们这对新婚夫妻被眼前的好机会搅得一阵迷惑,既古怪又可悲。他好意地鼓励她能乐于购物和喜好珍玩,那可怜的女孩因此所承受的压力,他想起来仍会畏缩一下。虽然他不喜欢,但出于悲悯之心,这些影像从早年的昏暮中时而出现,时而消失,时间往回推移,她在一个更遥远的过往,那里出现了他们共同的过去,他们年轻时的爱恋。无可否认的是,即使批评没停过,但是挺奇怪的,玛吉的母亲并没有辜负自己的本分;因为她表现得很热切,没有松懈,把它当作很天真的一个古怪借口,最终豁达地把受苦的呻吟,转为轻柔的低语。他们深爱彼此,所以虽然他的聪明才智高她一等,但依然为她付出了一阵子代价。他感官还没启蒙之前,她那些没价值的东西,那些又大又邪门的装饰品和精巧的设计,都曾让他觉得好美呢!他这个头不高的男子,静静地沉思着,考虑着,耽溺于寂静的乐趣,也懂得寂静的苦痛。有时候他甚至会纳闷,如果他妻子对他的影响,没有因为奇怪的造化弄人而很快地移除的话,他会成了什么样子,因为他的聪明才智在这个领域里,学习着越来越专精地运作。以他对她依恋的程度,她会不会一路带着他走入只有错误的荒野之中呢?她会不会使他攀登不了那座令人眩晕的高峰呢——或是相反地,她有办法陪着他直到那显赫的地位,而他会像是科尔特斯对他的同伴所做的一样,也在那儿指给她看看,不是人人都见得到的神启之景?想必科尔特斯的同伴里并没有一位真正的女士:魏维尔先生决定自己的推论要依照那件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