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钵记 第二章

无论如何,有个真相是他早晚要知道的,比起那几年的黑暗岁月,它要无害得多。那就是再一次奇怪的造化弄人:没有那几年的黑暗岁月,也就没有接下来的光明岁月。起初他并不知道,有个比他更有智能的高手,使他学习一种东西的过程很严厉,但这是为了要他经过完美的预备工作,好得到另一种东西;如果当初他少了些信心,那么这个预备工作会很脆弱,很贫乏。相较之下,他是比较盲目不清的,然而也因此更有信心,最后那份高超的理念,也因为土壤够肥沃而绽放花朵。他得喜欢铸造和汗水淋漓才行,他也得喜欢将他的徽章擦得亮亮的,还要堆叠起来。起码他得相信他喜欢这些事情,就像他相信自己没为别的,就是喜欢抽象的计算以及用想象力赌博,这些事本身就是在开创“利益”,使其他的利益消失,因为后者只是令人不快,粗鄙地一开始就想着加入,或是获得多寡。真正的情况当然不是那样——每件事情之下,那高超的理念正在成长,于温暖富饶的土地下扎根。不知情的他或站、或走动、或工作于它掩埋之地,而事实本身,也就是他的财富这件事实,若不是它第一片尖尖的嫩芽挣扎着破土而出见到天光,是有可能会境况凄凉的。从一方面来说,他的中年时期没遇上什么难堪的事;另一方面来说,所有的预兆都显示,他的时代依然有领先群冠之美。他的确不值得如此快乐;要不是那样,一个人很快乐的时候,很容易乐得过头。他靠着迂回路线起家,但是他抵达了那个地方;从此他就谨守不移了,还有谁的人生道路,比他来得更笔直呢?他的计划不是对文明全部加以认可;它绝对是一种经过浓缩、具体化的最高等级的文明,他亲手记下来的,像一间盖在岩石上的房子——房子的门和窗户对百万群众敞开,他们都心存感激,也充满渴望;更高、最高的知识将光芒四射,庇佑那片土地。这间房子设计成一个礼物,要送给收留他的城市和他出生地那一州的人民;在房子里,他的职务是要他们尽速脱离丑陋事物的束缚——在这间博物馆中的博物馆,一座艺术之宫,要如同古希腊神庙般简洁精巧,是一座经过筛检的宝藏贮藏所,有其崇高的神圣性。他会这么说,目前他的精神几乎是活在补偿过往失去的时光,心思则萦绕在柱廊间,期望着最终仪式的到来。

这些都只是“开场练习”,拿来致力奉献于该处。他很清楚,比起判断力,自己的想象力更快熬过那块土地的考验;要见到他的首波影响力,仍有很多事情要做。地基打好了,墙面正往上盖起来,房子的外层结构也都敲定了;不过,高度的耐心和虔诚的心意,使他无法和轻率潦草搭上关系;他对这间心存宗教情怀、想要普及传播的纪念馆,如果没有以庄严的姿态稍加延宕,那么他是在欺骗自己,因为它是他澎湃热情的典范——为了追求完美而不惜一切代价的澎湃热情。他根本不知道他会在哪儿停住,但他很确定自己不会从哪儿开始,这点倒是令人欣赏。他开场不会小家子气——他一开始就要来场大的,况且,就算他希望画出分界线,也很难指得出来。对自己同乡的人、承包商、顾客,以及来自周围国家的人,他倒是一派轻松就指出一些令人发笑的事,比如说,写大字体、天天都在“定版”、印刷、出刊、折叠、寄送等等,大胆模仿起蜗牛的行径。对他而言挺讽刺的,蜗牛成了自然界最可爱的野生动物,而且,一如我们亲见,他回英格兰来,对于执意欣赏这种动物的心情依然没停过。就刚刚谈的这件事,说出了他想说的,他无须任何人的指引。再度来到欧洲停留几年,再次接触到各式变动和种种机会,重新感受市场的波动,这些都能维持智慧免于衰退,他已经受到启发,具有些许信念。看起来这不像是给全家人,可以有时间闲晃等待的事——他的孙子出世之后,他们目前已经是一个圆满的家庭了。因此他觉得,世界上只剩一个理由,使外表这个问题称得上真正重要。他在乎的是,即使有上当的可能,一件昂贵的艺术品也要“看起来像”出于大师之手。不过,整体说来,他已经不再用外表来看待生活中其余的任何事情了。

大致上,他日子过得挺逍遥的。他没有真当自己是个收藏家,但他不折不扣是个祖父。他经手过若干珍贵的小东西,没有哪个比得上他女儿头胎的小王子[95]一般珍贵,他的意大利称号,他怎么都听不腻,而且他还可以把玩他、逗弄他,简直想把他往上一丢、再一把接住,但他没这么做,因为他可是很宝贝呢,就像早期低温焙烧的细窑瓷[96]一样。他会将紧紧抓着保姆的小孩给抱过来,嘴里絮絮叨叨念着,和旁边装着玻璃门的高大橱柜中所摆设的物件比起来,他说话的内容着实令人不敢恭维。这段新的关系使他幸福洋溢,也无疑地更令他确信:对于外界的诽谤与狭隘的粗俗话语,他再怎么沉默不回应——他说仅仅那种态度即可——都比不上丰司这几周轻松愉快的日子,来得更加直接,也更加有说服力。这几周以来,他要的不过就是个态度罢了,而且他现在所享受的,比他原先预期的更多:尽管兰斯女士和卢奇小姐都还在;尽管他有点儿担心,范妮·艾辛厄姆有些话该对他说,却还放在心里;尽管他心里很清楚,当初他同意嫁掉女儿,也因此做了重大改变,那么现在围绕在他周遭的一切,等同于活灵活现地呈现了他当时所同意的事,呈现了这桩婚事,也最终呈现了所做的改变,他清楚的程度就像大方地倒着酒,连酒都满出杯子了;但这些都无损于他乐在其中。他依旧记得之前已婚的心态,虽然已经有些模糊,但仍会浮现在脑海里。他认为自己,尤其是他的妻子,一如其他已婚人士一样,但相较于眼前这对佳偶的婚姻状态,他纳闷自己与妻子之间是否仍称得上是婚姻,或是他们的结合将美好给磨蚀掉了。特别是自从他们的儿子在纽约出生之后——有了这么位嫡传的子嗣,这是他们最近在美国期间非常要紧的事——他觉得这对幸福佳偶把快乐带向更高、更深、更远的境界,那个境界已经远远超过他的想象力所能企及。毋庸置疑,他缄默的惊奇中有一项很不寻常——就这个主题而言,那尤其突显出他个性中含蓄的特色:经过了这些年之后,他心中隐约有个奇怪的疑问,玛吉的母亲是否有能耐来承受这种高涨到最顶点的情绪。他的意思是指最顶点的温柔——这个词对他而言即是如此;在结了婚的这项事实上,全心全意达到了最顶点。玛吉自己就办得到;在这个时节,玛吉自己本身就洋溢着最高点的情绪,美极了、棒极了——如此的感受使他不再多想心中比较实际与老练的考虑;那是对美与神圣的尊崇,几乎到了敬畏的程度——他每天在她身上都有如此的感觉。她就是她的母亲,喔,没错——但不仅是她的母亲,还多了点儿什么;对他而言这是一番新的体悟,而比她母亲还要多的那一部分,竟然在此时以这种奇特的方式,证实是可能存在的。

几乎任何安静的时刻他都能再次体验,如何经历这长长的过程,才入门到达他目前所拥有的影响力——一切都是靠他自己入门才达到的,像个“厚颜”的年轻人,什么身份地位都没有就直接找上老板,或者随便在路上找个过往行人,就把他当成真正的朋友谈了起来。办所有事情的时候,他真正的朋友是自己的心思,这一点没有人和他搭上关系。他也曾在那户纯属私人的宅邸敲过门,而且事实上,也没人立刻来应门;因此,经过等待后又再次回来、终于得以进入的时候,他像个困窘的陌生人,扭着他的帽子,也像个在半夜试钥匙开门的贼似的。他只有靠时间得到信心,不过一旦他真正得到了那个地方,就再也没放手过。得这么解释才行,所有成功代表他有股傲气作为原则。如果这股傲气指的仅仅是一开始的飞黄腾达,或是他财大气粗,那相较之下可简单多了。他得意之处在于能掌控困难,而他的困难——这得归因于他的谦逊——在于他得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这个问题他想出了解决之道——无出其右的解决之道,使他稳固了根基,也使他的日子发光发热。像人们在美国市说的,他想要心情“畅快”的时候,只需回顾一下这段美妙无比的发迹过程即可。所有一切都回归那里:那发迹过程可不是以讹传讹,把别人的事迹卑劣地当成他自己的。想到自己有可能变得多么卑微,他的自尊就油然生起;事实上,是极度欣赏自己的无拘无束。只要他一碰,精巧的记忆之门就会应声弹开:妻子过世了三年左右的那个冬天,他是在佛罗伦萨、罗马和那不勒斯[97]三地度过的。回忆中的自由就像黎明的日出,一片粉彩银光洒在他的身上。他记得最完整的,特别是那个寂静的罗马破晓时分所带给他的领悟:尤其是在他眼前,那些王子、教皇的样子,使他想到自己的才能。他是个平凡的美国公民,待在一间旅馆里,那儿在平时也有二十来个像他一样的人;但是他相信,他们之中没有哪一个王子,没有哪一个教皇,更能察觉出艺术资助者的特色。要不是害怕,他真觉得为他们感到羞耻;即使翻阅了赫曼·格林[98]的书之后,其中谈到尤利乌斯二世与利奥十世[99],如何因为委屈了米开朗琪罗而受到“处置”的事,他也未曾高高站在顶峰加以评断一番。此介平凡的美国公民远远在下方——这号人物正巧是亚当·魏维尔,他没那么平凡。可以这么说,经过这么比较之后会产生些想法,而那些想法无疑地就进入我们这位朋友的脑中无法忘怀。自由自在地尽情观看是比较的其中一部分,而他的自由度除了稳定地越来越增长之外,还能如何呢?

倘若坚持说他有一切的自由,那又言过其实了;打个比方,和往常一样,此时在丰司,兰斯女士加上这间撞球室和周日的早晨,共谋要来对付他,至于对付嘛,我们可能谈得有点儿太远了。兰斯女士至少目前和最近,都控制着他做得理直气壮的事:他理直气壮度过的时间,是他原本以为会很自在的;就算如果他被问起,不管是这个满怀热情的人或是其他任何人提问,他都不愿意说自己蠢,但是在这么个结结实实受限的情况下,要证明自己有多聪明也一样挺难的,他理直气壮地想稍微不记得这些事;特别是中间有机会时,他理直气壮地看看信件、看看报章杂志,把自己跟别人隔开,好让那只有好多张嘴的怪兽发出声音,提振一下精神,他一直都在激那只怪兽的肺。兰斯女士就和他待在一块儿,直到其他人从教堂回来;到了这种时刻就再清楚不过了,他的苦难真的来临,也的确让人极难消受。重点是,他印象中她倒不是多么坚持自己的优点,可能她自己也没想到;而是她在几乎不知情的状况下,成了象征他特别有缺憾之处,也就是说,他不幸地少个妻子,有些话题也就说不下去了。兰斯女士令他感觉,那些话题常常临时迸出来,不胜枚举,真不是一个人应付得来的。他的客人就有可能说出,像是:“因为兰斯先生的缘故,因为我有股傲气,也是个有教养的人,所以我挺严谨的。要不是因为兰斯先生,因为我的傲气,还有教养的缘故啊!”——哎呀!你听听,这可能会变成窸窸窣窣的巨大喃喃声响,音量之大足以填满未来的日子:窸窸窣窣是裙子发出来的声音;是信纸的声音,有好多页,散发着香味;也是人的声音,听得出各个不同,至于是在这个远近驰名的国家哪儿学到的,好使得他们的声音胜出,并不紧要。艾辛厄姆夫妇与卢奇小姐们要穿过花园到那座小小的老教堂,一路走在“大宅邸院落”上,它矗立的样子纯朴而又甜美,我们这位朋友常常希望能够将它移进玻璃柜中,放进他几个展示厅的其中一间。玛吉的丈夫倒是没这个习惯,不过她说动了他一起坐马车,这段朝圣之旅离最近一个规模不大的圣坛仍有点距离,也正好是那个教派——她的信仰和她母亲生前是一样的,至于魏维尔先生,别人要把它当成他的信仰,他总也随便没什么异议——要不是他坚持这么自在,把舞台做得又稳又平,那么她婚姻的这场戏码是演不下去的。

然而,最后的情况是,原本分开行动的小团体,全都同一时间回来了。他们先在外面碰头,接着就到一个个的空房间慢慢逛了起来,不过并非只是漫无目的地找找他们留在家里的那一对同伴。找着、找着,他们走到撞球室的门口;门开了,他们进来,但脸上的表情给亚当·魏维尔一阵激烈的感受,是前所未见也怪到不能再怪了。它真是醒目:这阵感受像一朵最奇异的花似的往外扩张,仿佛在吐息之间,它就突然迸了开来。他女儿的眼睛里,尤其看得出喘息之间的张力——当她想着自己不在的时候出了什么事,他就看到那种表情:兰斯女士追着他,跟到这个偏僻的地点,那种神采、那种姿态,摆明了是要他接受这个复杂的状况——总而言之,玛吉也如此认为,那是她心里焦虑的事情之一。是实情没错,就算没有明白告知,每个人也都各自感受到那份焦虑。范妮·艾辛厄姆的脸色也一样,没有隐藏得很好;而两位卢奇小姐四只漂亮的眼睛里,闪着奇异的光芒,连透出来的颜色都相衬。这里每个人——不能把王子和上校算在内,因为他们并不在意,甚至也看不出来别人在意——都知道些什么,或者说,至少有点儿自己的想法;说得明确一点儿,心里想兰斯女士如此有技巧地等待恰当时机,这是她会使出来的招数。卢奇小姐的脸色看起来特别担心,看得出有多关注于此。其实说到这一点,卢奇小姐们的身份有些滑稽:她俩不请自来,毫无心机地引见了兰斯女士,振振有词说兰斯先生见过她们;而现在情况无疑地,好像她们手上的一捧鲜花——兰斯女士真的是让人难以掌握的麻烦人物啊!——成了一条危险的毒蛇。魏维尔先生感觉到相当明显的气氛,卢奇小姐心里在怪罪着——态势如此紧张,连他想合宜地脱身都真有问题。

那些毕竟都一闪即逝。我曾经暗示过,真正紧要的是他与玛吉间无言的信息。只有他女儿的焦虑才到得了他的心坎,这份焦虑在他面前敞开,程度之大,不同于以往。一直到现在,她才表明担心他个人的生活;过去什么时候,他们一起生活的过去,又有什么时候她曾经示意,即使是不发一语地表示过呢?他们曾一起担心,也一起欢笑过;但是她的担心与欢笑,至少都是和他们俩有关系的事。突然间来了个问题,却只和他有关系,这情形是种爆裂,虽然无声无息的,但仍是件重大的事。她一直记挂着他,甚至可说是照顾着他——和别的东西不同,他以前一直是深植于她的心中和生命里;太深了,好像深到无法分离,无法和其他的做比较,也无法说出反对的话,总之,无法客观地将他呈现出来。不过,时间终究还是办到了,他们的关系已然改变:他又再次看见她感受到的前后差异。他看得清楚——而且这个问题或多或少,不单单只是兰斯女士而已。对玛吉而言,他们的客人不但不是扰人的麻烦事,反而一下子成了个信号,几乎像是发着善心。原本前方最靠近自己的领域,因为他们的婚事而清空——他们成了王子和王妃。他们为其他人留了空间——所以其他人也都心里有数。玛吉站在那儿还没开口,他自己也已经对那件事心里有数了;此外,他也感觉得出来,她了解他感觉得出来,她是了解他的。后者是最令他激动的感受,但是要补充一句,下一秒钟,范妮·艾辛厄姆的激动可又更胜一筹了。她无法别过脸去不看他;不消说其他的,以她反应之快,已经看出来了他们俩都了解的事。